『壹』 花凋读后感
张爱玲的《花凋》主要描写了封建遗少的女儿的爱情与人生,下面是为读者朋友搜集整理的花凋读后感,欢迎阅读。
花凋读后感(一)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而郑川娥她家的这本经,也确实太难为她念下去。
一个和尚有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
这个故事本就是个悲伤的故事,因为它的开始就已经用到了死亡,中间掺杂着些许的尴尬,或许这也正是代表着主角郑川娥在这个家里的地位——尴尬。
闹哄哄的故事,闹哄哄的场面,闹哄哄的家庭,注定要把这个话不多的、极其普通的姑娘显得不普通。她的孤独自不必说。直到在不开灯的客厅里,她才多少找到安静的自己,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她还有个未婚的夫婿。
他是章云藩,一个有礼貌、有素质、有学历……样样都好的医生,甚至郑川娥缠绵病榻两年之久,他还是如此的不离不弃,虽然他对郑川娥曾承诺不离不弃,虽然他后来到底另谋她欢——余美增。
又是一个新鲜的角色。
这是一个跟郑川娥家里人实在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的人,高傲、骄纵、盛气、不够漂亮,在病床上的郑川娥眼里,余美增实在没有什么能够配得上自己的未婚夫章云藩,但是章云藩偏偏就看上了!因为,余美增可以好好的活,她是健康的,而郑川娥将不久于人世。
她还想着自杀,但是她因为不暗世故,连自杀的准备都没有,最后,还是死在那个闹哄哄的家里面,父亲郑先生的二房孩子虽无瓜葛,但是亦不友好,特别是郑夫人刁钻泼辣,眼里更是容不得沙子的,而郑家本就‘寅年吃了卯粮’,家底空虚,明明没有钱雇佣佣人,却偏偏一屋子的下人晃荡……
看开了,这也算是一个喜剧吧。
至少皆为没有提到死。
花凋读后感(二)
故事采取倒叙的手法,开篇细腻的描写了郑川娥的坟墓装饰,以死亡开始,气氛压抑,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悲剧气氛,郑川娥红颜薄命,十九岁毕业于宏济女中,二十一岁死于肺病,然而全然不是这回事。
实际上川娥并不聪明,毫无出众之点,她是没点灯的灯塔,在姊妹中也轮不着她算美,因为上面还有几个绝美的姐姐。闹哄哄的故事,闹哄哄的场面,闹哄哄的家庭注定了这个话不多的、极其普通的姑娘显得更加普通,她的孤独自然不用说了,直到在不开灯的客厅里,她才多少找到了安静的自己,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她还有有个未婚夫——章云藩。
她的家庭是典型的封建旧时代家庭,郑先生常弄得一屁股债,可究竟是个带点名气的人,老是打肿脸充胖子,佣人们因为积欠工资太多不得不做下去,小姐们每晚抱了铺盖到客厅里打地铺,几位姑娘虽然是在锦绣从中长大的,其实跟捡煤核的孩子一般泼辣有为。家庭表面上风光无限,实际上落魄不堪,为了所谓名利,他们丧失了基本的快乐和生活的方向,一个个变成名利的工具、金钱的奴隶,旧时代的大家庭是可悲的,可笑的,华丽丽的外表下隐藏着不任职时的悲哀,没有温暖可言,没有亲情可言,人们的灵魂是那么的丑恶与不堪,也造就了无数像川娥一样无处诉说的悲情人物,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花凋读后感(三)
“她死在三星期后。”
轻描淡写七个字,郑川嫦二十一年的的生命结束了。
她的墓碑在他父母小小的发了点财后得到了一点点修饰,他们对她的死惋惜,他们说她是稀有的美丽,可是真的不是那样。
她的父亲是个遗少,长得十分英俊,家里外面都养着女人孩子,也说不上郑家是穷是阔,这这豪华的房子,却只有两张床,小姐们晚上都到客厅打地铺,孩子蛀牙也不去补,还欠着佣人们的工资,家中姊妹众多,个个都长得很好看,人前再没有比他们更温柔优雅的姑娘了,人后却个个能干泼辣,为了一块时髦的布料常常争持不下,她是最小的妹妹,并不算美,最老实,于是在这个大家庭中,天生是要被欺负的。花一样的年纪,却终年穿着老妈子一样的蓝布长衫。放到如今是家中人人捧在手心的小女儿,在那时却只是一个多余的孩子。
她认识了章云藩。他干净整齐,和她们家的人都不一样,他是个有底子的人,他们在一起跳舞,一起吃饭,一起闲谈,默默无闻的川嫦在这时才因这“新女婿”的到来在这个家庭中受到了一点点关注。
虽然,当郑家宴请章云藩时,郑太太因这郑先生把她的戒指押掉了而生气,多次相请都不愿意下楼吃顿团圆饭,而这些章云藩都看在眼里,尴尬的川嫦意识到气氛的古怪,终于请到了母亲,而接下来的这顿饭,又因为一些小事吃的人人不快,郑太太明明只是个落后的妇女却硬要在“新女婿”面前显摆些什么,一顿饭又以一阵尴尬结束。
不久,川嫦便一病不起,章云藩二话不说便来照顾她,看到这里,我忽然觉得即使没有父母的宠爱个姐妹们的呵护,有一个像章云藩这样的男人来照顾她,川嫦也依然是一个幸福的人。爱情不能当饭吃,但在亲情也如此淡漠的家庭,也已是她一生最温暖的回忆。
当她还未尝尽爱情的甜蜜时,她的情人带着余美增走进了她的病房,明着不戳破,其实在心里,她们都清楚对方和章云藩这个唯一的使她们会有联系人的关系。并不只是言辞,就连她丰腴的体态,时尚的新衣,都似乎在嘲笑川嫦这可怜的肺病患者。
是的,她现在的身份,仅仅是章医生的一名病人了,还是一个在一天一天拖日子的肺病病人。郑先生不愿再负担女儿川嫦的医药费了,二十年的父女情,在日益减少的金钱面前,渺小的一文不值,他在外的欢乐,彻底击溃了他本就敷衍的对挽回女儿生命的希望坚守。苍白无力的亲情,让人心痛又无可奈何。
川嫦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拖累,这回她连一个多余的孩子都不算,可笑的是,飞涨的物价让她连自杀用的安眠药都买不起了。这倒是很讽刺,我们是知道时尚不过就是几十年一轮回的东西,没想到连飞涨的物价都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特有的。
郑夫人给她买了两双鞋,她欣喜的试穿。三个星期后,她闭上了那双依旧清澈的眼睛。
川嫦,穿肠。我不知她的名字是不是作者故意这么设计的。但这个读起来让心都隐隐作痛的名字恰似一阵穿肠之痛,痛醒了无数读者。仿佛我不是一个局外人,仿佛我也置身她的故事中,和她行走在同一个平行空间里,感受她的心痛,感受她的纠结,感受她的欣喜,感受她的孤独。如此凄怆。她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留不住情人和父母的爱,放弃了自己和一切未知,可这不是她想要的,没得选择。
那是过去的事了。可即使放到现在,又有多少人可以真正主宰自己的生活?很少。人人都是川嫦可又都不是,那个充满限制的时代带给无数像她那样的人数不尽的心酸,可那也只是他们不够强大。我们可能在某一时刻也会遭遇他那样的不幸,可是我们可以选择变得强大,走一条由我们自己开辟充满着积极的阳光的路。
川嫦值得同情,但她的社会更值得我们思考,更应该遭到唾弃和鄙视。当我们抱怨世事不公,当我们叹息亲情淡漠,当我们无奈爱情物质,当我们哭诉友情背离……为什么仅仅只是伤心,为什么仅仅只是自暴自弃,我们有强大的资本那就是青春,青春可以是叛逆的,但也同时带有其他任何年龄段都不具备的勇敢、拼搏、智慧以及无数种从头再来的可能和宝贵的失败。
生死是残酷的,生命却是最珍贵的,值得争取和珍惜。
花凋读后感(四)
张爱玲在《花凋》中运用了倒叙的手法,在故事还没叙述之前,我们就已经知道了女主人公郑川嫦的结局。张爱玲不仅交代郑川嫦已死,并且交代了他的死因。说郑川嫦死于肺病,但接着又来一个转折说出可是全然不是那么回事。从开始就否定了郑川嫦死于肺病的说法。那么是谁把她一步一步的推向死亡呢?原因是复杂的。
郑川嫦被张爱玲描述成美丽,善良的女性。从来不和姐姐们争夺衣物,爱音乐,爱静,爱父母。并且是对未来生活有美好憧憬的女孩。梦想有天能上大学。虽然自己知道这只能是个“梦想”但她对未来依然是有渴求的。因为她知道在父亲眼中女儿的大学文凭是最狂妄的奢侈品。何况他家已风雨飘摇,一贫如洗。郑川嫦的父亲是一个整日泡在酒精里的孩尸。她的母亲是一个自私自利的魔鬼。张爱玲用极为讽刺的词语。描绘了封建家庭生活堕落与虚伪。极致了描绘的郑川嫦父母的自私与可恨。自己的吃喝与享受才是第一位的。其它都是次要的。孩子坏了牙齿没钱补,买不起钢笔头。这些在她们心里完全不算回事儿。为何在这样的家庭里她的姐姐们都嫁了人依然能“活着”。她却只有死这一条路呢?多半是因为她的善良,自卑与自负。
如果川嫦能面对姐姐们时不那么怯懦,不那么忍让。可能她不会瘦的肋骨胯骨高高突了起来。也可能早就把自己嫁了出去。像自己大姐那样在物质上得到满足,过着清闲的生活。
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里川嫦的善良是可贵的,她没有像自己姐姐那样蛮恨,泼辣,有为。在这个物欲横行的时代,她显得是那么特别。当他遇到章云藩时,川嫦认为遇到了自己喜欢的男人找到了幸福。川嫦是可怜的,因为在她的生命中也就结识章云藩这一个男人。她没有比较。以至于章云藩在离他而去时。她陷入了死胡同。没有了活着的意义。如果在川嫦的意识中觉得这个世界还会有比章云藩更优秀的男人。可能她不会死。可能还会有活着的勇气。在封建家庭生活的她世界是狭小的,生活是贫困的。川嫦在面对章云藩时总是内心自卑。她没有像章云藩敞开自己的心扉,而自己一直在掩饰自己的贫穷与瘦弱。川嫦虽善良却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自信,没有显示出自身的价值。因此被章云藩在生病两年后抛弃。
川嫦被她的父母无情的当做可以换取更好物质生活的工具。但川嫦又何以不把自己当做一个婚姻的工具呢?婚姻是建立在互相了解上的,而川嫦却对章云藩知之甚少。但川嫦并没有觉得这些重要。只知道他有许多优点,却不知他的缺点。又怎么会称的上对他了解呢?没有相互的了解又何来真正的感情。当她的父母不在花钱给她治病时,她还是有活命的机会的,但她选择了放弃。只要她能放下心结,去找章云藩。我相信章云藩还是会尽力帮她的。但川嫦把最后能和章云藩做朋友的机会和获得生命的机会都放弃了。而仅仅出于自己的那点“自负”。与对章云藩新女朋友的憎恨。
至于章云藩我相信她还是被川嫦的独特气质所吸引的,章云藩明知道郑家人可恨但还继续和郑家人接触就能证明这一点。但只停留在吸引,没有爱。她曾试图可以走进川嫦的世界但失败了,最终也对川嫦由吸引变成了同情。
川嫦之死,死于封建礼教,死于她父母之手,死于自己的精神枷锁,死于这个世界被物欲磨灭的人性。
延伸阅读:张爱玲年青的时候读后感
年青的时候读后感
张爱玲和李碧华是我最喜欢的作家。
今天只谈张爱玲,因为前几日读了她的短篇小说《年轻的时候》。
这是一贯张爱玲身为上海人的写作风格,细腻而不失韵味,高尚永远与低俗掺杂在一起,让读者意识到,这是一个黑白相融合的正常世界。
主角汝良便是一个讲究质量生活、积极向上的男孩子,他正处于青春期吧!他还渴望爱情,他还渴望美好的生活,但是他的条件似乎不大允许,他有种感觉生活在夹缝里一般,有点迷茫和懊恼,这时候,女主角就到了出现的时候了——美丽、讲究、有文化、有工作、氧气一样的女人丽迪亚,简直如前世注定一样的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开始的时候简直就要把这个女人看作是后来的妻子一样,但他后来渐渐发现,原来缘分需要时间,而这个时间还每到。
终于,丽迪亚在缘分到了。
他们就这样分开了。
汝良的自由生活在自己的潜意识之中就要开始。而丽迪亚的婚姻似乎并不美满,她死了。
命好的人是不会早死的。除非是为了正义而甘愿牺牲的。
也许,这便是对于汝良的想法最好的证实,婚姻并不是青春该有的想法,他还年轻,他还需要时间去多多尝试一些恋爱,他还需要一些时间来证明他的实力,他是个年轻人,他应该很有想法,很有作为。
现在,这样真正体现年轻人的小说已经不多了,与其那些满脑子蠢爱,文笔却词不达意的作者,玩玩会将人误导在另一个空虚假的世界里,坑害人。
『贰』 张爱玲<半身缘>简介
《半生缘》的故事发生在抗日战争的十年左右,地点是在上海。著者以第三人称开头介绍:“他和曼桢认识,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算起来已经有十四年了....”然后写道:“他和曼桢从认识到分手,不过几年的工夫,这几年里面却经过这么许多事情,彷佛把生老病死一切的哀乐都经历到了。”
书中的男主角“他”---沈世钧,南京人,与许叔惠同学,得许介绍来工厂任实习工程师。女主角顾曼桢,原籍安徽六安,十四岁时父亲去世,随着母亲、姐弟住在上海,也在许任职的工厂做打字员。
故事发生在春节的第四天,许与沈到一家小饭店吃饭,遇到顾曼桢也在小店,此后三个人就常一起到饭店吃饭,外出游玩。顾在照相的地方失落一只红手套,沈不声不响,独自冒着雨,踏着泥路去找回来。第二天中午悄悄的递给了顾。顾因受伤风感冒没有来上班,许、沈正想要去看望她,顾遣弟弟到办公室送抽屉的钥匙,请许帮忙取出昨日打好的公文。两个男人吃饭时,就谈到了顾叫弟弟送钥匙的事情,好像怕人家上她家,对她的家庭有一种神秘感。
顾病愈上班,三人又外出吃饭,许因另有应酬。席间,顾坦白的告诉他:家里有祖母、母亲、一个姐姐、两个弟弟。姐姐因负担家庭生活,先当舞女,后做交际花。她家住的房子就是姐姐的“朋友”送的。现在将要嫁给一个吃交易饭的祝鸿才,搬出去住。沈也说出自己家庭的情形,母亲和年轻的寡嫂带着三岁的侄子,开一家皮货店。父亲和一位从良的姨太太,带着娘家母亲及三个小孩住在南京。
沈的父亲病重,将事业交给沈接管,要他辞职回家,沈回南京后想念顾,请许陪顾同到南京来玩。沈的父亲,见到顾很像他在上海认识的一个舞女,他认为她们俩是姐妹。沈到上海看顾,就将父亲的话告诉顾,引起顾的愤怒和误会,她认为姐姐逼于生计,没有什么见不得人,既然沈家有所顾虑,趁早算了,两人闹得不欢而散。
祝鸿才婚后发了不义之财,在外花天酒地。曼璐由于自己堕胎二次,不会生育,想要拢络丈夫,知道丈夫有意染指小姨,不惜装病设计,让丈夫强奸得逞,将妹妹幽禁一年,生下一个男孩。为恐沈来找曼桢,立刻将母亲全家迁往苏州,沈找到曼璐,她假说妹妹不愿见他,退还他私订之戒指。
曼桢住院生产,将不幸告诉同产房的产妇蔡金芳,金芳的丈夫帮助她逃出医院,找到教书的工作,不幸又被她母亲找到,劝她和鸿才结婚。曼璐也抱来她的儿子来相求,仍不为所动。有一天路上遇见曼璐的女佣阿宝,说是曼璐病死,鸿才经商失败,就住在这附近。于是她常常留意年龄相近的小孩。一天看见鸿才老家带出来的女儿招弟,也看见自己的儿子。另一天,她看到从鸿才家出来一口小棺材,原来是招弟得了猩红死了。她进屋去看她的儿子也得了猩红热。鸿才不在家,女佣告知鸿才虐待小孩,常常不回家。她为了救小孩,在鸿才家中照顾小孩十多天,最后,决定嫁给她最恨的鸿才。婚后鸿才发了国难财,又花天酒地,不理曼桢母子。有一天曼桢在诊所发现鸿才带了情妇和孩子也在看病,决心离婚,独力工作扶养孩子。
这时沈父死分家,婚后也搬到上海,心中常常想起曼桢。出国十年的许叔惠从美国回来,沈去许家找叔惠,不意遇见曼桢也在。二人一起离开许家,在一家饭店谈谈别后,沈才说出曾去找她,她家搬了,她姐姐告诉他曼桢嫁给母亲的侄子张豫瑾医生。他没有想到她姐姐竟做出这样的事来!他俩见面,对望半,曼桢说:“世钧,我们回不去了。”他知道这是真话,听见了也还是一样震动。她的头已枕在他肩膀上。他抱着她。又半,她方道:“世钧,你幸福吗?”世钧想道:“怎么叫幸福?”他和嫂嫂的表妹石翠芝结婚,没有爱,相爱的人不能结婚。
故事应该在这里结束,张爱玲借沈的口吻在想:“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叁』 吾家有女初长成 全文
全文:
从来不在文章中写自己的女儿,不为别的,只觉得她既非才华出众,也不属天生丽质,甚至连大学都没上——一句话,典型性不够。
曾几何时,女儿在报上竟也发表了几篇文章,这倒出乎我的意料。我是在女儿寄给我剪报时才发现她发表文章的。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我问她。
“早告诉你,你一定要拿去修改,早晚会被你弄得面目全非,就不再是我的文章了。”她说。女儿的文章其实很稚拙。如果一定说有什么长处,那就是本色,如同她的为人。因为年轻,尚不懂作假。坦白地说,我一度对女儿很失望。
理想中的女儿应该是个淑女,懂音乐、爱好文学、弹得一手好钢琴……而我的女儿,给她实来全套《安徒生童话》,她只翻了几页就不要看。还大言不惭地说:“我只记得一句烂布片。”直把我气得半死。她8岁开始上钢琴课,却终因每次练琴她哭我吼而放弃。
最令我七窍生烟的是,有次她的作文竟然不及格。她却振振有词:“又是《一件难忘的事》,这篇作文我从小学三年级作到高中三年级,少说也有三四次。我总共才多大,有多少难忘的事?”
出处:出自当代作家程乃珊的《吾家有女初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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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程乃珊,上海人,祖籍浙江桐乡。农工党成员。1965年毕业于上海教育学院英语专业(后并入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任上海市惠民中学英语教师。
上海作家协会专业作家。中国农工民主党上海市委委员,上海基督教女青年会董事,上海市政协第六、七届委员,上海市文学发展基金会理事。1979年开始发表作品。1985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端庄、典雅、知性,这是人们见到程乃珊的第一印象;幽默、风趣、热闹,是与她接触后,在她朗朗的笑声下生发出的新的认识。她的笔下,有读者爱读的上海故事;她的编辑都说,勤奋、较真是她一贯的风格,乃至病重期间,仍为数家报纸杂志开设专栏,笔耕不辍。
2013年4月22日凌晨2时19分,程乃珊因病在华山医院逝世,享年67岁。纸面上的“上海探戈”戛然而止,好友作家王小鹰扼腕:“她的文章不仅有文化价值,还有史料价值。她的肚皮里还有很多东西,我知道她一直急着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