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网络小说可不可以写真实的车品牌会触犯法律吗
真实的车品牌?当然可以啊。这不违法啊。
2. 用德云色众人的名字写小说不会不会侵权
单个(或少量)使用应该没有问题。
但象你说的采用“众人”的名字,可能会遇到麻烦回的。特别是答你小说出名后。
姓名权的法律特征:
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
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
第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除了享有姓名权的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
3. 写小说名字和别人的一样或者很像,会侵权吗
小说现在还没相应规范制约,一堆拿别人小说改个主角名字就发表的大有人在……看多别人的难免会受影响,用心写出自己的风格水准就好!加油
4. 写小说怎么才算侵权
呃
只要证明你比他先发表就不算
如果是一样的历史资料不算
类似可以、但不要太类似了
至少你们的语句不一样吧?只是情节的话不算
你这样的不会
5. 以明星的真实经历写小说会侵权吗
我就是写网文抄的,首先袭你这个想法我有个作者朋友写娱乐圈文也是这么写的,但是她的构思比较特别,她虽然用了这些点,但是让人看了以后不能很确定的说这就去哪个明星,只能评论说是不是某某某,为什么?因为她在其中加了别的情节,以此掩盖写明星真实故事这一点另外你写的时候,只好不要完全把真实经历写上去,因为第一让读者看了真没什么兴趣看,你都一模一样的,人家也没什么看头,所以加入自己的特色,第二,写真实经历,因为你是新人,你可能没发表过小说不清楚,你不是大神,所以去任何网站发表都不会引来一堆人围观,可是在这之后你写的久了,就有人注意到了,事情闹大了,有些明星是不允许的!
6. 写小说用真实名字算侵权吗
同名同姓的有很多啊
反正LL你写的故事又不是他们的
只要不是故事内容故意从身边人取材 并让别人感到受到了侵犯侵权就可以了
不过如果那个同学是你好朋友的话最好还是和TA说一下,以免发生不愉快嘛~
7. 写小说用真人的名字算侵权吗
如果用真名字,说别人不好的事情,当然会侵犯别人的名誉权.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8. 写小说用到生活中人的名字侵权吗
尽量不要是用知名人士的姓名,尽量不要使用真实姓名描写他人不愿意宣内传,但会容导致熟知的人可以推断出写的何人,可能侵害他人名誉或隐私情节。除此之外不够成侵权。
一般的情节用一般的名字,像刘畅啊刘伟啊这些,全国得有几十万,这个也没法说侵谁的权
9. 小说重名算不上侵权
不算,是按照内容算得。
著作权法所称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著作权法规定的义务,侵害他人依著作权法享有的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行为。如果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是直接基于违反合同义务发生的,这种行为通常仅视为违约行为,而由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害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而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法规定具有某种特定资格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也就规定了一切他人相对的不得加以妨害的义务。违反这些义务,就违反了法律。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没有规定他人相对的义务,也就不发生违法行为。例如,使用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或材料,进行法律不要求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使用,实施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控制范围之外的行为,均不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侵权行为。
二、有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害。损害是违法行为的客观后果。如果某一行为正在计划当中,尚未造成损害事实,就不构成侵权行为。例如,出版社擅自将作者的一部书稿取走,准备出版,但由于某些主观上的原因最终没有出版,因而不构成侵权行为。但如果已经出版,即使一本书也未卖出,也应认为构成侵权。
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实施某一行为是造成损害事实这一结果的原因。例如,某乙基于某甲的一篇文章改写成另一篇文章,擅自交一家报社刊登,某乙这一行为引起损害事实,因而具备侵权行为的一个条件。如果某乙仅为练笔,基于某甲的一篇文章改写成另一篇文章,并不打算发表,而被热心的某丙见到后,擅自推荐给报社刊登出来,应该认为某丙的行为和造成甲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至于某乙仅为练笔的改写,应属于合理使用范围,与损害事实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四、实施行为的人有过错,或虽无过错,但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行为人在实施某一行为时明知行为的损害后果,或者应当预见到而没有预见到,或已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例如,某出版社明知某一作品有著作权,或者没有确切根据地以为它没有著作权,而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就出版了该作品,这种故意或者过失就是过错,因而具备侵权行为的一个条件。如果某出版社在不知情和作者乙进行担保的情况下出版作者乙的作品,而后有作者甲提出作者乙的作品是侵权产物后,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并调查核实,出版社就没有过错,通常仅由作者乙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出版社没有停止出版,在作者乙的作品确是侵权产物情况下,出版社就有过错,因而与作者乙作为共同侵权行为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此外,如果法律明确规定行为人即使无过失,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行为人实施的也是侵权行为。
10. 写小说用到真实的公司名字侵权么
可以用谐音字的啊....有帮到,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