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个好看的言情小说叫《十年》是谁写的,我看作者很多不知道是那个
十年一品温如言
简称十年
书海沧生写的
灰常好看
『贰』 求最小说中的文章《十年》,作者是蓝侬
每个人都有软肋。当我从书上看到这句话时,我下意识地缩了缩腿。我想我的反应是很自然的,换成一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看到这句话,想必他也会不由自主地摸摸自己的脸。
其实我根本就不想谈论我的腿,这是我的悲剧。在我十岁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天真的小男孩——实在是太天真了,对于爸爸妈妈之间的战争没有一点儿警觉。那个时候,我总是像一只无辜的小动物,没头没脑地闯入两军对垒的阵线——不,这个比喻不恰当。我想起来,其实大部分小动物都非常警觉。比如那些善于在滚滚车流之中横穿马路的流浪狗,或者永远没办法捉到的一米开外的鸟儿。这样看来,天真这种东西,与身为人或者身为动物是没有关系的。这不过是一种天性。
而这种天性就是在那一天,驱使我真正意义上地走进了爸爸妈妈战争的前线。我无知地闯进他们的战火圈——他们的武器包括房间里一切触手可及的东西。命运让我闪过了杯子、相框和手帕等无足轻重的武器,却把一壶刚刚烧开的水精确地抛洒在了我小腿裸露的皮肤上——命运总是这么顽皮。以前我诅咒它,仇视它,觉得它根本没有哪怕一丁点儿的良知。可是现在,随着我慢慢长大,我已经学会接受它,调侃它。我想命运还没有坏得太彻底,至少他没有让那壶开水往上一点,烫在我最要命的某个地方。
是的,我被严重烫伤了,经历了人生最厉害的一次疼痛——它不是马上到来的。这个世界的规律是,任何足够庞大、足够刻骨的东西都不会突兀地造访你。在旷日持久、深入骨髓的疼痛到来之前,有那么一瞬间的平静,爸爸妈妈都停了下来,爸爸还保持着扔出东西的姿势。前一秒,他的表情凶巴巴的,下一刻,所有的穷凶极恶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妈妈在我身后惊叫一声,伴随着清脆的铁质茶壶撞击地板的声音。我在这种不祥的平静之中眨巴着眼睛,思考或者说试图思考发生了什么,当然我的脑子里完全是一团浆糊。然后,排山倒海的疼痛就来了。
我想疼痛在造访我之前,一定尽可能地饱餐了一顿,并且打包好了一个巨大的行李。这样,才能解释它为什么在我的身体里停留了这么长的时间。它通过我的小腿,占领了我的整个身体,甚至连小指甲壳也不放过。我在床榻上咬紧牙关,汗水直流,才勉强忍受住了它在我体内的横冲直闯。
这就是发生在我十岁的夏天的悲剧。在那个夏天以前,我是一个穿着短裤的无忧无虑的男孩,可是夏天过去了,我再也没有穿过短裤。
我再也没有穿过短裤。幸好我只是一个男孩,在最热的夏天里穿长牛仔裤也没有什么问题。假如我是一个女孩,我剩下的人生就会活在绝望里了,因为我小腿上恐怖的痕迹会赶走一切追求者,让我一辈子也没有办法穿裙子。
所以这天早上,我读着那本提及软肋的书,不由地缩了缩我牛仔裤下的小腿,一个寒战就由内而外地展开了。
我的女朋友坐在我的对面翻阅一本时尚杂志。我们正在图书馆里。我可以断言,图书馆的存在对她而言,是真正意义上的知识的宝库。可是对我而言,它只是用来安放强劲的中央空调的地方。在这里,夏天和长牛仔裤都变得稍微好过了一点。
我也顺便思考了一下她的软肋:首先,她有一双美好的腿。在这个基础上,她拥有真正的美丽。我的意思是,她不是什么气质型美女或者知识性美女,她是一个货真价实不容置疑的“美女”。她的美不止在外面,也在里面。她聪明、温柔、善解人意,可以算是一个完美的女孩。但我知道她的软肋在什么地方。我特意把它放在最后来考虑,在一连串的“虽然”以后,但是,她姓“朱”——她从小到大的绰号永远和那种杂食性的肮脏动物相关,不管她拒绝,接受还是释怀。
“小猪。”这是我对她的称呼。
小猪听到了。她从时尚杂志里抬起头看我,脸上没有一点儿不自在。于是我意识到,她的软肋和我的软肋相比,实在是太不值一提了。
我和小猪与所有日久生情的大学同班同学一样,拥有波澜不惊的爱情。我们正式相识在军训之后的班会,那个时候,每一个人都被军训折腾得灰头土脸,面如菜色。虽然大家终于褪下了令人厌恶的军服,穿上了衣柜里最好看的衣服,但是依然无法掩饰大伤的元气。我记得我上台自我介绍的时候,心里紧张得要命,依旧施展着我预先准备好的幽默。我对大家说:我的特长除了这个和那个,还有手臂。我抬起我的双臂,将它们伸展成一个大跨度的钝角。我脸上的肌肉在告诉我我笑得有多么傻气。而且我的腿不服气地跟我说,它们其实也特长。但我压制住了腿的骚动,我警告它们不要轻举妄动。
前排坐着的是一排女孩。她们看起来没有太大的差别,都有笔直的长头发,善意的笑容,并且肤色都偏黑。她们是那么的一致,连我下台时的鼓掌都协调得好像在方队中,以致于我开始怀疑学校录取女学生的时候是不是有一套什么特别的标准。我不知道小猪当时就坐在这排女生中间。后来我们谈及第一面印象的时候,她说,她记得我是那个手臂特长的家伙。而我忐忑地说,我不记得你了。于是她说:“我当时就坐在第一排,给你使劲鼓掌来着。想起来了吗?”你看,这个故事根本就没有经典的一见钟情。
我是通过短信向她表白的。我在反复地修改措辞,觉得每一种表达方式都不适合我的情境。在此之前,我和她一起经历了一场运动会,吃了好多顿饭,所以我突兀的短信不至于显得太突兀。我发送好短信以后,将手机放在桌子上,转头就去和别人聊天,专心致志得好像忘掉了我拥有一只手机。但是后来它响了,它响起来的声音和每一条短信的声音一样,因此我无法判断它到底是不是它。它也和其它所有的短信一样,等待我按下左键查看,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它怎么能这样的平凡普通呢?它是这样的关键致命。
我收到她的短信,上面说:“我们先相处一段时间,再确定关系吧。”
这真是个让人意外的答案,但是听起来似乎不错。当时我这样想,但是直到现在,我们也没有明确地“再确定关系”。我们只是一步一步地,做了所有的情侣都会一步一步做的事情。在这中间,时间像泥鳅一样从指缝间溜走了。
我的爸爸妈妈,在我十岁那年离婚了。我被烫伤以后,妈妈终于有了最有力、最理直气壮的理由和爸爸离婚。她没有放过任何一个机会,指着爸爸的鼻子,痛快淋漓地说“瞧你都做了什么!”但她也泪水涟涟地在我床边,握住我的手,用她美丽的眼睛看着我——我的妈妈拥有一双美丽的黑色眼睛,有时候我把它幻想成一件比刀子和开水更加厉害的武器。
我的爸爸,在妈妈到责难中完全丧失了语言能力。他唯唯诺诺地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下名字,神态那么恭顺,一度让我以为他的魂魄和那壶泼出去的开水一起脱离了他。
而我突然就明白了。我相信这就是那种会改变我一生的重大变故。这种变故,从来都只在励志故事里以身残志坚的形式出现。在这样的变故面前,一切都发生了彻底到改变。我躺在我的病床上,一边在深渊一样的疼痛中间苦苦地生存,一边察觉到自己迅速地长大了。我长大的速度这样的快,以致于我要感谢我身体里的疼痛了。在浑浑噩噩的疼痛中间,世界的光芒明亮了,熄灭了,又再度明亮了。
等我缠着白色的绷带,由妈妈牵着离开医院的时候,一切都慢慢结束了。我的疼痛结束了,三个人的时光也结束了。我的天真结束了,它和能穿短裤的夏天一起,被径直遗落在了遥远的回忆里。它们离开以后,留下大片印记在我的小腿上。
那年夏天的尾声,爸爸也离开了。他转身的时候依旧没有找回他的灵魂,因此他轻飘飘的,他和他最后的道歉一起轻飘飘地,轻飘飘飘走了。背影严格地遵循着近大远小的物理规则,渐渐地凝聚成一粒黑色的句点。
我是在一个残暴的夜晚向小猪讲述这一切的。那个夜晚所以残暴,大部分要归咎于黑暗。而剩余的部分,才应该算在暴风雨的头上。
那天晚上的暴风雨是了不起的。因为很少有暴风雨能摧毁人类顽强的电力,那天晚上的暴风雨做到了。它和黑暗结盟,势如破竹地封疆裂土。它们成功地捣毁了整个大学区域的电力系统。在一片连绵不绝的风雨和黑暗当中,我接到了 小猪的电话。她说:“我想你。”
半个小时以后,我们一起坐在了黑暗的陌生的房间里面。在过来的途中,彼此都几乎湿透了。有一支蜡烛寂寞地燃在我们身后,悄悄地映衬出小猪头发上垂挂着的水珠。
我们分别洗好澡,在床上躺下来。风雨依然在外面和黑暗为虎作伥,为自己的胜利庆功。这样的夜晚,黑暗替代了灯火通明,自然替代了人类的科技。在这样的时刻里,我们才开始觉得恐惧与寂寞,才开始想念与倾诉。
那是小猪第一次看到我的小腿。在烛火微微摇曳的橙色当中,我的伤痕像三叠纪的化石一样触目惊心。我心里陡然升腾起了一股怯意。我意识到这是一种由来已久的,深植在我骨髓里面的自卑的怯意。我永远没有办法消灭它,因为它已经和我的灵魂交织在一起。我们的呼吸声突然清晰地回响在房间里,它们像是终于被观众注意到的小明星,不依不饶地喧闹着。我的手还贴在小猪尚未干透的头发上。但我被我的怯意石化了,一点儿也动不了。
在这样尴尬的宁静里,我感到了小腿上的一小片温暖,温暖的掌心的温暖。然后我变成了一个温控的机器,随着这股温暖一点一点打开了我的阀门,开始向小猪倾诉。
十岁的时候,我的爸爸离开了。我没有和他道别。我看着他的失魂落魄,像一尊雕像一样镇定。我突然长大了,我突然意识到了他的外遇——这个词是突然闯进我的耳朵的。我在病床上的时候,听见妈妈和她的朋友们好几次提到它。他们以为我睡着了,因为我紧紧闭着眼睛。但是事实上,我只是在默默地忍受疼痛。我不知道为什么人在极其痛苦的时候要不自觉地闭上眼睛,仿佛是不忍看见自己的痛苦。但我本能地闭着眼睛,默默地记住了这个词语。很快,我在工具书上查到了它的意思。
一切豁然开朗。爸爸和陌生的阿姨,爸爸妈妈突然开始的战争,这些事情被这个词语完好地串联在了一起,像一道证明题一样环环相扣。然后,更多陌生的词语争先恐后地涌进我的脑子,仿佛它们在我的脑袋里找到了新大陆,进而掀起了殖民的热潮。我明白了“背叛”的意思。在我明白它的意思的时候,我立刻懂得了怎样用它来造句:“汉奸背叛了共(审核?)产党”,还有“爸爸背叛了妈妈”。我也懂得了“恨”,在我对“爱”还迷惘无知的时候。但我只能虚无缥缈地恨。因为爸爸离开得那么彻底,除了每个月打来的钱,再也没有其它的消息。
十岁以后,我和妈妈继续我们的生活。她穿着漂亮的新裙子开始新生活,在我包裹起我的伤痕的时候。我知道她是爱我的,虽然她也爱她自己。她在一些失落的夜晚,会来到我的房间。在我躺在床上独自面对黑夜的时候,我感受到她的到来。她的脚步那么轻,没有一点声音,可是她身上的香水味出卖了她。我在这样的时刻总是闭紧双眼。这样的时刻,不管我把被子盖得多么的无可挑剔,她都要伸手过来拉一拉边边角角。然后她一动不动地在那儿站着,让我觉得她化作了一件没有生命力的家具。过一会儿,她会走出去,离开时为我的房门留下一道狭窄的缝隙。然后我才睁开我的眼睛——对于爱,我已经习惯闭上双眼,假装一无所知。
那天晚上,小猪在我耳边说:“没关系”。
那天晚上,我们相拥在一起,什么也没有做。但是我浑身都鼓胀着羞愧。因为当小猪美好而赤裸的身体贴近我的时候,我退缩了。我体内的欲望太渺小了,它们就像整个黑夜里一簇微薄的烛火。在我的身体的庞大的容器里,除了这一点微薄的欲望,还有和黑夜一样无边无际的空虚与未知。这些干涩的空虚与未知,很快就被羞愧所填满了。
“没关系。”小猪再次催眠一样地喃喃自语。可这个声音丝毫没有给我安慰。这个声音像是残妆过后的凄凉。像是秋天里一片最伶仃的枯黄的叶子,在没有风的时候自己掉下来,跌进了泥土。这个声音像一壶温顺的水,沿着我灵魂的回路缓缓流淌,却唤醒了曾经被烫伤过的记忆,唤醒了被我遗忘的疼痛。
那天晚上,我开始思考什么是“爱”。我已经不记得这个词什么时候潜入了我的生活,但是我确信我没有在工具书上查过它的意思——现在我也没法搞到一本。我只知道它是一种美好的,热烈的感情。它一直被所有的人所称颂,一直与最鲜艳的颜色和花朵密切相关。但是它到底是什么呢?当我们遇上它的时候,我们应该怎样去辨别它呢?我迷惑了。它是不是像青蛙妈妈一样,也长着雪白的肚皮,鼓鼓的眼睛?它是不是和盲人们手边的大象一样,一会儿像芭蕉,一会儿像柱子?
那天晚上,我在羞愧的包裹之中,怯懦地等待黎明划破黑夜。那天晚上,我拥抱着浑然不觉的小猪,渐渐丧失了对爱的自信。
在我二十岁的时候,我对爱情开始动摇,我的妈妈却一脚踏入了爱情的坟墓。这不是她的第一次了。我的妈妈现在已经不再年轻了,她身上裙子的颜色一直都在变得越来越谨慎。她经历着更年期的喜怒无常,连美丽的眼睛都日趋平凡了。她就是在这个时候选择了她人生的第二场婚姻。她新的丈夫是一位稍稍谢顶的普通中年男人,看起来比不上当年爸爸的十分之一,但是至少他安全可靠。
我的妈妈递给我的请柬,第一行写着我和小猪的名字,最后一行“婚礼”前的定语是妈妈和男人的名字。这多多少少让我觉得怪异。就好像现在妈妈不是我的家人了,小猪才是。我的妈妈没有对我说更多的话,她看起来居然有点儿羞赧。她没有请我当新郎的伴郎,没有嘱咐我作为新娘的亲属在婚礼中要注意哪些问题,也没有向我索要祝福。我的妈妈递给我请柬,然后站在那儿,和从前失落的夜晚一样说不出话来。
我告诉小猪我妈妈的婚礼,马上得到她的问应:“我可以做伴娘吗?”我告诉她,不行。是的,不行。她不能做我妈妈的伴娘。她不该这样深刻地渗入我的生活,因为我已经不能用同样的方法来回报她。那天晚上过后,我觉得我对她一切的幻想和温情都在变质。我们最开始的那场运动会,我在跑道外和她一起跑400米。我不太费劲就能跟在她旁边,我的胸膛里有狂躁的空气进进出出。我心甘情愿地跑在她的身旁,随时准备好面对她的跌倒、放弃,在最贴切的时间里陪她度过这些困顿。我也希望她能兴高采烈地冲过终点线,然后与我分享她的喜悦和兴奋。她到长头发束成了马尾,富有韵致地跳动着,使我忘了所有值得烦恼的事情,只剩下她。
可是现在,我问自己,我不再爱她了吗?还是,我从来没有爱过她?
我一点儿也不知道。我看着美丽的小猪,觉得她是我手里捧着的一件易碎的艺术品。我要向前奔跑,就势必要打碎她。我只是在等待着一个不那么疼痛的时机,去打碎她。
然后,婚礼的日子到了。我和小猪换上正式的礼服去酒店参加婚礼。我的妈妈穿上了婚纱。这当然是我第一次看见她穿婚纱,所以我不知道,二十年前她嫁给爸爸的时候是不是也像今天这样漂亮。二十年前她举办第一场婚礼的时候,我已经在她的肚子里五个月了,她肯定没法穿现在这样紧身的婚纱。
小猪挽着我的手臂。她兴致高昂。世界上所有的女人大概都喜欢着婚礼,这种喜欢并不是多多益善的喜欢。这种喜欢,伴随着一生一次的妄想,显得特别珍贵。小猪一直和不同的人喝酒。她似乎不自觉地扮演起东道主的角色,虽然没有人这样要求她。她走到我妈妈的亲友圈中,笑容满面地向大家敬酒。她笑得太幸福了,好像自己才是今天的新娘一样。她要用自己的笑容开出春天的繁花来。所以当她喝下不知第几杯酒,微微踉跄了一下的时候,我夺过了她的杯子。我对小猪说:“别喝了,你醉了。”
“不,我没有。”她这样说的时候,脸上已经明明白白地带上了微醺的醉意。我只好说:“你去照镜子就会知道,你真的醉了……听话,别再喝了。”我用上了忐忑的温柔。
小猪凑过来,在我的侧脸上飞快地吻了一下。“可我还要和一个人喝。”她说。
可她还要和谁喝呢,我一点儿也不知道。她突然从我的身边走开了。她温柔地端起了两杯酒,径直地穿过酒店里满堂喧哗热闹的宾客,好像摩西分开凶猛的海水一样。然后,我的目光追随着她,走到了一个最偏僻的角落里。我想那种偏僻的角落,坐的一定是最无关紧要的人,他们的长相是我们在脑容量不够时最先删除的内容。可我看见小猪和一个男人碰了杯。那个男人的面孔,恐怕不是我随随便便就会忘掉的面孔。
我的妈妈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她的婚礼邀请了我的爸爸。我的爸爸和小猪碰了杯,接着他们干了杯,我的爸爸是一饮而尽型的,而小猪淑女地慢慢倾尽。我突然就收回了我的目光。因为在那个瞬间,我感受到了羞耻。我无法相信我的爸爸来了。他怎么能来呢?他来了,就完全抢过了新郎的光彩,他不知道吗。十年过去了,我的爸爸依然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他怎么能来呢?他早就彻底地离开了我和妈妈的生活,现在却来见证我们的这么重要的时刻。他是一个背叛者,他烫伤了我的小腿,他使我有了软肋——他难道不知道我讨厌他吗,他难道不知道我一度恨着他吗?他怎么能来呢。
可是他真的来了。小猪回到我身边以后,放下了空杯子,说:“你也应该去和你爸爸喝一杯。他毕竟是你的爸爸。”我没有回答她。我不想回答她。我对她生气了。她知道我一直就在对我的爸爸生气,可她还是去敬他的酒了。连我都不知道他来了,连我都不知道他坐在那里,可是她知道。所以我觉得我一点儿也不了解她了。
我决定接下来的婚礼都不理她,当然还有我的爸爸,如果我够坚定的话,这个名单里甚至还可以包括我的妈妈,今天的新娘——一定是她邀请了爸爸。我和小猪无声地坐在我们的位置上,她又开始喝酒了。她没有给别人敬酒,自己慢慢地喝。但是我已经不想去拦住她了。
婚礼最重要的时刻,新郎新娘终于现身了。他们沿着走道走向大堂里搭建的舞台,那儿有一个像是牧师的老人。我意识到这是模拟教堂,太不伦不类了。我的妈妈和他的新郎站在台上,脸上露出了真正幸福的笑容。他们按部就班地说了“我愿意”,然后他们交换了戒指,然后他们轻轻地吻了对方。
这应该是最忘情的时候。小猪扳过我的头。她的脸上有酒精染成的酡红色。她问我:“你说有一天,我们也可以像这样结婚吗?我们也可以像这样结婚吗?”这应该是最忘情的时候,可是我早就失去了对爱情的自信,只能让我坐立不安。最后,我对她慢慢地,迟疑地点头。我别无选择。
掌声响起来了,我看到妈妈和她现在的丈夫正走下台来。我为他们鼓掌,但是小猪在颤抖。小猪喝醉了,他捏着我的手臂,抖动得太厉害,使我也无法顺利地鼓掌了。我回头看她。她还是美丽的小猪,可是酒破坏了她一切精心经营的表象,将她藏在最深处的那个部分袒露出来。小猪的眼睛瞪着我,她在哭。她的眼泪掉得那么汹涌,像是夏天一场突如其来的阵雨。
“可是你不爱我了。”她说。“可是你不爱我了。可是你不爱我了……”
“我知道。我知道。”她说。“你不爱我了。难道你以为我不知道吗?难道你以为我没有发觉吗?你不爱我了。你不爱我了。”
我心里慌乱起来。我想起来了,小猪一向是聪明的女孩子。她怎么可能没有注意到我对她的感情在慢慢地消失呢?我以为我最终会打碎她,可是事实上,我早就开始打碎她了。而且我竟然这么的残忍,让这个过程持续了这么久。
我听见她说:“既然这样,我们分手吧。”
我们分手了,大概有三分钟吧。那是我生命里最难以描述的三分钟。那三分钟里,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我的爸爸十年来从来没有和我离得这么近。那三分钟里,小猪坐在我的旁边。她停止了颤抖,她停止了歇斯底里。她喝醉了,而且她刚刚失恋了,她的妆完全花掉了,可是她竟然那样的悠然自得。她举着筷子夹起一块蹄花肉,慢条斯理地送到嘴边。我知道她的潜台词是:“这个可以美容。”那三分钟里,我对她满心愧疚,我不知道我们分手对不对,我不知道我和她的人生还有没有交点。我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理不清,仿佛回到了十年前的暴风雨前的平静,脑子里一团浆糊。
可是三分钟以后,小猪转过头来,叫了我的全名。三分钟以后,她已经吃完了她的蹄花肉,她的脸上有了一点儿笑容。她说:“可是我还爱着你。你知道吗?我想和你重新开始。”
然后她顿了一下。“你知道吗?你真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弱点。”
现在才是最忘情的时刻。我一直以为她的弱点是她的姓氏,我一直对她的完美诚惶诚恐。我一度以为爱情是世界上最难以琢磨的事情,我也一度丧失了爱的信心。可是小猪告诉我,我才是她的弱点,我的缺陷其实根本无足挂齿。她告诉我,即使我现在不爱她了,她也会等我再一次爱上她,爱是这样的执着与坚韧。
现在才是我们最忘情的时刻。现在我对小猪所有的幻想和温情一点点重新注满了我的身体。我牵着她的手,感到头顶的世界突然明亮起来。这种明亮,不是日升月落,也不是星辰交替。这种明亮是一种亘古的明亮,仿佛永远都不会黯淡下来。
“走吧,去给我爸爸敬酒。”
我拉着她,充满勇气地走向那个最偏僻的角落。
『叁』 十年言情小说作者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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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书虫应知我所言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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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小说十年是都是谁写的,不是饶雪漫的那个。
【小说名称】十年
【作
者】暗夜流光
【男
主
角】高郁,李唯森
【十年内容简介】
十年,一共是三千六百天,数起来很长;过起来很短。
这十年里,他曾经对我说过一句“我喜欢你”,我清楚的记得,那是个晴朗的午后,阳光透过玻璃照亮了我们身下的那张床,我的笑容在满室金黄的光线中变得柔软而灿烂。
直到现在,它仍然是我这十年中最快乐的一天。
『柒』 另一本叫十年的耽美小说作者是谁,不是暗夜流光
这里也有一篇鼠猫文叫十年的,应该是不一样的吧。
[鼠猫]十年 BY散烟花
第一章
十年,对于有些人专来说,不过是一属眨眼的事,对于有些人,却已经几乎就是一生了。
皇佑四年,五月,初夏,汴梁。
宦游多年,现在的包拯已经是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兼理检使,却还是兼领着提点刑狱的职分。这天下要是出了什么大案,奇案,大多数还是会交到他的手里。所以,当年开封府的众人,大部分也都还跟着他。加上现下权知开封府的是他的门生颜查散,使得御史府和开封府如同一家人一样。
白玉堂还是住在开封府里。虽然,大部分象他一样的开封府老人,比如说公孙先生,又比如说四大门柱,都跟着包拯搬到了御史府;他的职衔也从四品升到了三品,而且权借的地方,也从开封府换到了刑部,但是他还是执意留在开封府。也亏得知开封府的是颜查散,而他儿子白云瑞,侄子白云生现在都是开封府的护卫,这才让那只时时刻刻等着抓包拯一干人错处的老螃蟹无话好说。
『捌』 有本叫十年的小说,忘记作者是谁了,是出版小说,里面有对GL,很虐的一本书
我以后喷来胶十年的小说,忘记自作者是谁了,是处男小说里面有对。既爱又很虐的一本书,有本书叫十年的小说,忘记作者是谁?老师出版的小说。有的。有没有事?没有想说。哦,你找的是谁啊?是初犯。有队。很远的一本书。
『玖』 小说<十年>是作者是谁
饶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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