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网络小说版权的问题我签了合同, 但是现在不写了,版权归谁
你好!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该小说的版权还是你的。因为对方没有付给你稿费,这表示该交易未能达成。但是,如果按照合同条款,可能会涉及因一方原因导致双方未能达成这笔交易,那么就可能引起经济赔偿等纠纷。但版权毫无疑问还是你的。自己可以多熟悉著作权法,当然也可多咨询他人。
『贰』 现在写小说的是不是都没收入可怜死了
不是这么绝对,开始都是积累的过程。
前期肯定不怎么好过。作品质量上去了,点击量高了,收入自然而然的就上去了。
『叁』 没写完的小说可以申请版权吗
关于著作权: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肆』 自己写的小说是拥有版权还是著作权呢
你好,朋友自己写的话,那就是你自己的版权著作权的话,要看你去哪个地方发表,谢谢。
『伍』 自己在纸上写得小说 没有出版 可以申请版权吗或者著作权
可以,但是没有发表的作品,著作权其实没什么用。不用申请也是你的
『陆』 先在网上写小说然后还能出书吗版权还是我的吗还有稿费吗
应该是现在网上写了,加v了就可以赚钱,如果你的小说写得很好,点击率和推荐率很高,那应该就会有人找你谈出书的问题哦!
『柒』 写网络小说的版权问题。。。
版权当然是你自己的。只要能证明小说是你自己写的,那么版权自然就是你的,这个不需要证明。你爱怎样怎样。
但如果你跟书站签了VIP协议的话,那个限制就多了。现在各个书站的基本上都是霸王条约,没办法,网络写手都是弱视群体,
一般书站的签约有买断签约,有分成签约。
买断签约是指书站以千字多少的稿酬买断你的作品版权,你就只负责写就是了。所有版权都归起点,比如本物霸唱的《鬼吹灯》,他签的就是这种约。虽然《鬼吹灯》又是改编漫画,又是简体繁体出版,又是要改编影视,都是起点唱主角,起点授权出版的,起点授权改编的。大头利益都让起点占了,作者只有点提成。
再一个分成签约,就是作品进了VIP,按照VIP的订阅数获得酬劳。根据那个协议,你的什么什么版权起点都有优先权,比如你的书想出版简体,那么你要先问起点,起点要给你这书介绍出版不,起点说不,那么你才能自己跟别的出版社谈。起点在这里面起个中间商的作用,你要出版你要改编影视什么的,得先问起点,起点主要是要从里面扣点油水,不然它凭着你签了的霸王协议是可以把你事搞黄的。
出版社找上来,得跟你谈,你也得跟你的责编说声。起点只给了你你写的VIP订阅得到的收入,又没把出钱买断你的作品,凭什么得到出版的利益。一般好书的话,起点会自己运作找出版社帮你出版,他中间得点利益。如果他没能力这样做的话,自己找来的出版社,他一般会要求出版封面得打上他起点书系的名字。所以你去看书店里的正版的网络小说,它上面往往打有什么起点中文,幻剑书盟或者红袖晋江什么的标志。但可能它并不是起点给出版的。
后面附上起点的签约协议,很霸王呀。不过也不要害怕,如果你不是什么大红大紫的作者的话,它也不会那么压榨你,当然你也没那么多剩余价值给它压榨。
甲方_______(著作权人)
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乙方: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楼西104室
作品名称:________(以下简称签约作品)
作者署名:______(笔名)
为了使原创文学能继续持续发展,是作者与读者能够得到更好的创作环境和读书交流环境,为色促使更优秀的原创文学作品的大量出现,甲乙双方就签约作品所有版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将签约作品在全球范围内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成权以外的所有权力独家授权授予乙方,包括但不限如下
1: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版发行中文,简,繁体文字的专有使用权.
2: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中文,简,繁体文字的专有使用权(除台湾地区外)
3: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外文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4: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外文版本的专有使用权.
5: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修订本,节选本,缩编本,缩印本,图画本的专有使用权.
6: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修订本,节选本,缩编本,缩印本,图画本的专有使用权.
7:影视作品的改编播映权.
8:戏剧,戏曲的改编上演权.
9:报纸,杂志的刊载,转载权.
10:游戏作品的改编制作权
11:广播权
12:电子出版权(包括但不限于简体和繁体中文版本签约作品的网络连载发布,电子光盘,电子书下载,手机阅读,多媒体数码发布等形式.)
第二条本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签约作品完成后六年止.本条中的‘签约作品完成‘指甲方本部作品全部写完,包括作品的正传,前传,后转及外传和相关主角人物后续发展作品.
第三条甲方保证,签约作品系甲方独立创作,不抄袭乙方或第三人作品,不侵害乙方获第三人的著作权,不存在任何版权纠纷,没有违反著作权法,出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3)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器官,破坏民族团结;
5)泄露国家机密
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7)误入或者诽谤他人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签约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及其他民事权利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因此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中止合同.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第一条授予一方的权利,也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果违反,乙方有权要求紧急赔偿并中止合同,一方有权将本协议或部分权力转移给第三方
第条协议有效期内,协议中第一条授权标的物遭受第三方害时,若一方采取法律等行动维护一方或者双方的权益,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对方
第八条协议有效期内,为宣传,促销甲方的作品,乙方可以无偿使用签约作品的部分内容在媒体上进行宣传,不需另外支付甲方稿酬或其他费用
第九条甲方在协议有效期间使乙方专书作者,乙方对其除了签约作品外以甲方为著作权人的作品拥有优先签约权
1.甲方欲出版处签约作品之外其他作品,需提交给乙方,给予一方一个月的优先签约考虑时间(以甲方收到作品之日算起的一个月为准.)
2,乙方需在上述一个月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或者电话统治的方式告知乙方的决定结果,如果乙方决定为甲方出版作品,则以方保证按现有签约协议与甲方进行签约,此作品出版权即为乙方独家拥有
3,一旦乙方一个月的有限出版权考虑时间一过,乙方决定不为甲方出版此作品,乙方即失去了对作品拥有有限出版权的六个月
4,甲方在此六个月期间有权与其它出版商签订出版协议,如果加方未能在六个月内完成该作品的出版协议签订,则该作品的有限出版权又回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按以下方式及标准向甲方支付稿酬
1,图书简体出版
版税制:图书定价X5%(版税率)X印数(千册为单位)
保底10000册。
2图书繁体出版
版税制:图书定价X____%(版税率)X印数(以千册为单位)
保底1000册
3电子出版
根据每篇文字数量按一方所属起点中文网网站VIP会员订阅次数获得起点币,每千字内容稿酬为1起点币/篇/次(起点币按1:1兑换人民币,1起点币相当于1分钱人民币)千字以下的章节忽略不计
举例说明:假设签约作品的一个章节(5200字),乙方赴非会员订阅次数共计3000次,则甲方该章节所获得稿酬为:
3000X5X0.01=150元(200字不满千字忽略不计)
如签约作品总字数为50万字,并一直保持此订阅数,则甲方所获签约作品的稿酬为15000元
3乙方行使甲方授权的第三,四,,八,十项改编权时,应支付给甲方因行使该权利获得报酬20%金额
4除支付上述稿酬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款项,即使乙方以甲方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签约作品 第十一条(这条我不说了,将的是如何支付稿酬,就挑一个重要的说一下。)
3)电子出版
签约作品发布后,在下一个月5日以方进行签约作品上月的销售订阅数结算,统计出汇款具体稿酬金额,甲方可自行到乙方网站上查询,乙方网站提供查询销售之功能。
其他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条款,还是捡最重要的跟大家说下。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机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和信息。因为对方行为,使另一方遭受名誉或者利益方面的损失,则受损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八条双方中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各项条款,因此让对方权益受损时,应赔偿对方所有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一万元人民币
第十九条双方同意印本协议涉讼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捌』 网络上写小说先要处理好版权问题吗
呼吁各位作者朋友们保护好自己的版权
亲啊,咱们网络作者是越来越难生存了有木有!移动的政策是越来越坑爹了有木有!最近又出台了一些坑爹条例,像是偏袒于一些比较有名的大站,搞得像世袭一样,置作者于何地?
并非是在危言耸听,确实,这两年来,工作室到处林立着,特别是那些无牌无照的工作室,四处打着买断征稿的名义在收稿,直接或间接地坑害作者无数,一些CP收稿公司也打着移动基地的名义来收稿,可是,大家有没有想到,要是移动基地的编辑,大伙讨好都来不及了,而且每天接全国上下各大网站的稿子无数,他们有那个精力出来收稿或者买断吗?他们不会!所以这些打着移动旗号说自己是基地编辑的,都是假的,移动公司的老总又不是傻瓜,有那么多网站给他提供稿件而且还不用花费一分钱,他们还会自己出来收吗?有的都是脑子让夹了的。于是各位作者大大要是让这些所谓的编辑骗了稿,你投诉无门啊。还有就是更坑爹的,有一些无良工作室,喜欢在各大论坛里,去找些没有签约的作品,直接用自己的名义来卖掉作者的版权啊,毕竟是钱作怪,谁也不会嫌钱烫手,你说对不?于是你在论坛上发的作品,让人家给卖了都不知道。或者你开始只是想去拉拉人气罢,可是实际上你的作品版权已经不是人的了。
坑爹货是越来越多的存在啊。现在有更黑的现象,直接是坑了你不用给你半分面子。我的好朋友兔子小姐,悲催的一只大白兔啊!写了五本作品,没有签约过的竟然让卖到移动基地而且她个人却不知情!我喜欢在移动基地的手机站看书,忽一日发现兔子小姐的书竟然在当日的促销榜!奶奶的在下手一贱订阅了兔子小姐的作品以表支持,咱不抢她的胡萝卜吃,咱还讨好地去告诉兔子小姐说我今天看到她的书上了促销榜啊,真厉害啥的,结果她一脸郁闷,她说你想看直接和我要全本,给你看免费的。然后她觉得不太对头,直接打开手机站,奶奶的,上面还挂着标价在销售呢,而她这个原创作者却是一点也不知情。接着便有很多的作者,莫明奇妙的也让人给卖了版权却一无所知,然后在一些网站签约时,竟然让告知这本作品的电子版权已经让卖了或者是已经上了移动了,怎么一个惨字了得!有些作品竟然让告之这书的作品不止卖过一手还卖了三四手了!厉害吧!果然是苍蝇无处不在啊!躺着也中枪啊你说冤不冤!有移动内部的编辑还透露过,让卖得最多的有一本书,竟然卖了七家!可是,这些竟然都不是作者本人卖的版权,而是一些无良的工作室或者是收稿公司,在一些论坛或者是网站里,看到你的作品没有签约,于是便自作主张卖掉了。你说你去申诉?这些申诉无门啊,人家移动只认合同,你说那些合同不是你签的?那有用吗?人家卖的时候作者的书名笔名都一至,而且还能提供作者后台截图,管你是张三李四呢?现在是钱的世界啊!认钱不认人啊!那你又有疑问了,怎么来的后台截图?PS啊!
都无良成这样发你还敢乱发吗?你还敢到处去发文拉人气吗?有很多眼高手低的作者,他们看不上一些小网站,于是便都跑去大站去,宁做凤尾不当鸡首。很多新作者是讲不通的哈,因为他们一开始写文便觉得自己就是大神了,写出来的都比钻石值钱,于是也看不起小站。但是各位亲们,有没有想过,大站是流量大,而且读者也多,换个角度来看,大站作者也多啊,而且大神小神一众众,我等无名之辈去到还有生存的地方吗?就拿起点来说,在起点发书的作者累计就超过五百W人,每年纯签约作者就越过五W,但是起点一年能红多少部作品呢?你去了,你就是五百W分之一,你签约了,你就是五W分之一,你能得到多少关注?你只是去找虐,去打击自己的信心,去当绿叶把大神们衬得如花美丽,去写来充充书库。那好吧,你真的很有实力,你觉得发发书拉拉人气无所谓,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发了,你的版权就不一定是你的了?
不是哄你,现在哪个网站不是与移动直接合作的呢?所有的网站都会把自己站的作品拿去移动平台销售,那是一个好事啊起码能让作者的作品让更多的人知道,有更大的读者群,而且要是在移动产生了稿费那作者来说也是一个增加收入的机会啊。可是现在移动出了一条很变态的政策,就是说你的作品,只要是在起点,17K,腾讯红袖纵横等等等网站首发的,不管你以后在哪个站签约,版权都算是这些首发站的。也就是说他们才是爷,而在他们站驻站的都只是孙子罢了。改天他们愿意把你的作品丢上移动就直接可以不通过你。就算你不与他们有纸样合同,可是他们对你的版权有使用权。这便是一个专属的问题了,也算是一个垄断资源。你签,或者不签,版权都是我的,不来不去!你气,或者没气死,稿费与你无关,爱死不死!那么这个问题,我去年年底就发现了,17K的一个作者苜蓿,她来找我买断时,我就回过她,说她的作品都在移动上架了,再来找我买断就是灰常不地道滴!结果她直接就郁闷坏了,她说她只是在17K驻站,她还没有签约呢。危险啊!可是她再多的不甘心,这些作品的版权都与她无关了。
那么你还敢到处乱发书吗?在外面有驻站?还不赶紧删了,不然哪天这种事情轮到你了,你哭都哭不出眼泪来啊!像某位大神所说的,不要一出现问题就怪第三方,要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毕竟人家网站也没有哭着要求你在人家网站上发对不?而且你发了人家看到那么多字数还没有签约,人家就把它放上移动了咋啦!我的地盘听我的!你的,统统的边去!无良啊!
我在这里呼吁大家,要懂得保护自己的版权,不要等自己的作品让人卖得莫明其妙的。最好如此:一,在你非签约的网站发表过的作品,最好想办法删掉,删不掉的情况下最好是能进去收集一些自己的作者后台的全屏截图,以作证据。当然,这些在外面删不掉的作品,只能试着走买断路线了,毕竟签约已经是很困难了。
二,在你的作品没有完本之前,不要想着去外面驻站,那样很容易让盗卖。最好是能在完本了,顺利上移动了,你爱咋发咋发。
三,有作品的作者朋友们,最好是先考虑清楚要与哪个网站签约,然后再去该网站发表,想买断的作者最好能走一些正规的网站买断,那些所谓的工作室什么收稿公司的不考虑,否则容易丢了夫人又折兵。
『玖』 在起点中文网写小说,还没签约时,版权归谁版权有保障么写网络小说有必要先去注册版权再发到起点上么
版权是个人的,无需特意去注册
在没签约前,也就是在起点没有购买你的书之前
版权都是你哒
自己爱干什么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