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给我提供恐怖小说,越多越好。
所有人都在撒谎
我遇见了我
天惶惶地惶惶
纸人
门
九命猫
三减一等于几
你可以去看看周德东的作品哦,他可是中国恐怖小说第一人,他全部的作品我都看了,上面只是一小部分.
我没有做简介,因为我不想打那么多字,我全是自己看完了的,不是为了回答你的问题去别的网站乱转载的,希望你相信我!
『贰』 波丽安娜的作者是谁
美国作家埃莉诺·霍奇曼·波特(Eleanor Hodgman Porter)
Pollyanna起源于美国作家埃莉诺·霍奇曼·波特(Eleanor Hodgman Porter)1913年创作的系列儿童小说《波利安娜》,1960年这部小说被迪斯尼公司改编为电影。
埃莉诺·霍奇曼·波特1868年出生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孩童时期没有上过多少学,因为她父母认为户外活动更能使她茁壮成长。
她喜爱音乐,在波士顿的新英格兰音乐学院完成学业后,成为一名唱诗班的领唱,歌手和教师。24 时嫁给约翰·莱曼·波特,来到田纳西州,随后在纽约定居。她开始发表作品——起初撰写一些短篇小说,后来不仅为成年人,也为儿童写了不少小说。有时使用埃里诺·斯图亚这个笔名。
这是一个天使带来的故事——告诉我们每天都要高兴、高兴,教会我们如何在平凡的生活之中找寻快乐;如果说上帝会留下天使在人间,那一定是波莉安娜以及像她一样会找寻快乐、送出爱心的你和我;漫长的岁月,平凡的生活,真正能慰藉我们心灵的其实是我们自己。
《波利安娜》几乎是在一夜之间畅销全美的——第一次发行就超过百万册!而且,它不仅影响了美国民众的生活,它也影响了世界各国民众的生活(国为它几乎有各种文字的翻译版本)。它带来的不只是一些关于波莉安娜这个小姑娘的小故事,更重要的是它向我们展示了一种非常乐观的人生观——正像作者埃莉诺所说:“我从不否认自己所经历的挫折和灾难,我只是不气馁,我想比起那些未知的不幸,这些肯定好得多!
波利安娜是一个11岁的小女孩,母亲早早就去了天国。她和做牧师的父亲生活在一起,非常不幸的是,她的父亲也去了天国。所以,她只好来到很远的波丽姨妈家。但是,这个富有、独自住着一幢大房子、脾气古怪的波丽姨妈并不欢迎这个外甥女,她甚至都不去车站接波丽安娜,而是派了一个女仆南希前往,以至于小女孩把女仆误认为是姨妈。小女孩知道后落泪了,但她马上又找到了快乐的理由转而破涕为笑。波丽安娜给这个小镇上的许多许多人讲过她的“快乐理论”,她觉得自己是在玩快乐的游戏。久病在床、厌倦一切的斯诺太太,老汤姆,南希,怪人彭德莱顿,查尔顿医生…… 这个孩子的“快乐理论”和“快乐游戏”使离婚者不再离婚,使怪人彭德莱顿收养了孤儿吉米,使牧师改变了愚蠢的念头,使这个小镇和这个世界发生了令人惊异的变化。当她遭遇车祸躺在病床上时,探望她的人络绎不绝。小镇的女人们谈论波丽安娜的不幸时旁若无人地泪流满面,男人们也在各个角落里为她流泪……
和很多不幸的人一样,11岁的波丽安娜失去了相依为命的父亲,而母亲,则早在她童年时代就已经去世。她只有去投靠唯一的亲人――母亲的妹妹波丽姨妈,一个居住在一幢豪华大屋里的脾气有些怪异的四十岁独身女人。事情还不算太糟糕,波丽安娜发现,其实姨妈只是古板一些、老旧一些,她并不是一个刻薄寡恩的女人,何况大屋里还有慈祥的园丁汤姆大叔和善良的女仆南希。当牧师的爸爸曾经教会波丽安娜一种 “幸福游戏”,要把生活上痛苦的事都转化成快乐的事,并让身边的人也体会出人生到处充满幸福的真谛,波丽安娜开始行动了:她用自己的快乐去感染身边每一个人,用自己的爱心去关怀亲人和朋友,仿似所有动听的音符都在跳跃,它们终于聚集到了一起,直到有一天,波丽安娜在一次意外中受伤,她的双腿失去了知觉。曾经被波丽安娜快乐阳光普照过的人都出现了,他们鼓励她一次次不懈地努力,爱心终于发生奇迹,某一天,她终于又可以走路了,这个永远乐观的小女孩说: “现在我为有一段时间失去双腿而感到高兴,因为,你永远,永远不会知道,你的双腿是多么可爱,直到你失去它们。”这就是 “幸福游戏”:永远不要抱怨生活给你的不幸,学会用一种宽容的态度去对待它,它们终将过去
在迪斯尼公司改编的影片中,波利安娜身边的大人都觉得她昏头昏脑的疯狂行为惹人讨厌,直到后来,他们才奇迹般地意识到自己行为方式的错误,真心接受了波利安娜的“开心游戏法则”,从此大家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
当然,在真实生活中不会有这样的童话,因为人长大后就无法摆脱烦恼一直开心下去。到了1921,Pollyanna“沦为”速记法中一个符号,表示“过分乐观者,被视为愚蠢或盲目乐观的人”。
『叁』 玄幻小说大作家
血红也不错,还有说不得大师的《佣兵天下》,《紫川》,树下野狐等等,所说是几年前的,但都是当时玄幻小说开宗立派的泰斗
『肆』 有个作家叫史铁生
http://ke..com/view/39292.htm
『伍』 谁知道有关作家史铁生的介绍
史铁生简介
史铁生(1951—),北京人。初中毕业后于1969年到陕北延安地区“插队”。三年后因双腿瘫痪回到北京,在北新桥街道工厂工作,后因病情加重回家疗养。1979年开始发表作品。
初期有的小说,如《午餐半小时》等,带有暴露“阴暗面”文学的特征。发表于1983年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既是史铁生,也是当时小说创作的重要作品。它在多个层面上被阐释:或说它拓展了“知青文学”的视野,或称它在文学“寻根”上的意义。在“寻根”问题上,作者表达了这样的见解,“‘根’和‘寻根’又是绝不相同的两回事。一个仅仅是,我们从何处来以及为什么要来。另一个还为了:我们往何处去,并且怎么去”。关于后者,他认为“这是看出了生活的荒诞,去为精神找一个可靠的根据”(《礼拜日·代后记》,华夏出版社1983年版)。
史铁生肉体残疾的切身体验,使他的部分小说写到伤残者的生活困境和精神困境。但他超越了伤残者对命运的哀怜和自叹,由此上升为对普遍性生存,特别是精神“伤残”现象的关切。和另外的小说家不同,他并无对民族、地域的感性生活特征的执著,他把写作当作个人精神历程的叙述和探索。“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史铁生《我与地坛》)。这种对于“残疾人”(在史铁生看来,所有的人都是残疾的,有缺陷的)的生存的持续关注,使他的小说有着浓重的哲理意味。他的叙述由于有着亲历的体验而贯穿一种温情、然而宿命的感伤;但又有对于荒诞和宿命的抗争。《命若琴弦》就是一个抗争荒诞以获取生存意义的寓言故事。
著有长篇小说《务虚笔记》,短篇小说《命若琴弦》,散文《我与地坛》等。
《我的遥远的清平湾》、《奶奶的星星》分别获1982年、1983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老屋小记》获首届鲁迅文学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去找史铁生
我在新年的头上专程去一次北京,为的是和史铁生做个谈话,用在《收获》的专栏上。本来早该去了,因为年底忙乱,因为他和我的身体都要挑一个恰当的时候,还因为我说的等2001年再去飞机栽下来也是21世纪的作家啦。反正我是去了,谈了,回来了。
我和史铁生谈的话题是"生存还是不生存",也就是"爱与死是永恒主题"中的那个"死"。我相信我俩对死的心得要比别人多一些。去的那天正好是他生日,本来要打开的话头因客人的来访未能展开。那样也好,死总是排在生的后面的,明天再谈。当日晚上我们去一个叫孔乙己的饭店吃饭。来接他的是《人有病,天知否》的作者陈徒手等哥们,到了那里还有我热爱的姜文和他的朋友。反正就是一桌子的人吧,在中国式的环境中,祝贺一声他的50大寿就开始吃了。他那天抽烟,喝一点点酒,说一点点话。他说一上午不敢动弹,把精力攒下来了。他说座山雕也是50岁。他说要健康不说长寿了吧。
这些年,我到北京必去望望史铁生。在他那里坐两三个小时,吃顿饭。他们夫妇邀我住他们家,我总推辞了。我来去匆匆,住下本可以多说话,可是他的身体禁不住客人的打扰。他的截瘫,他的肾脏萎缩,用他的话说,发动机和轮子都坏了,维持身体的运行很累。每周两到三次的肾脏透析,不由分说地打断他的生活和思维。
除了他的体力精力,除了同情他不能多抽烟,我和他的谈话与常人无异。谈得很快乐。残疾其实并不缺少什么,只是不能实现罢了。他常常想得比人们深入透彻,他有自己的理由和节律。他是小说家,我喜欢读他作品的一个最大的理由是,他的想法和文字明净,不曾神神鬼鬼牵丝攀藤。他的手总是温暖的,宽厚的。他是能超越智和愚的。他不作状,而是常常省察自己的内心。他把自己看轻了,才能去爱自己,爱世界。
史铁生通常并不抱怨,他知道感恩,知道在生的命题下诸多奥义。别人用腿走路,丈量大地。他从腿开始思想,体察心灵。他常常纠缠在那些排遣不开的命题,时间长了,成为习惯和乐趣。他的想法都是经过推理论证的,有明晰的线索可寻。可是,听他说话的人,因为自己的好腿好肾,常常哼哼哈哈的,懒得跟从他的思维。他更多被阅读的是《遥远的清平湾》,《我与地坛》,《命若琴弦》。那样的故事只有他能写。读时候想,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
读史铁生的文章,和他谈话,都不会越读越狭隘。他肾亏却没有阴湿之气。他很艰难地从生存的窄缝里走出来,带着豁然开朗的喜悦。我常是站到自己之外,有一种嘲弄自己之流的快乐。他不是,他完整地保存自己,依然快乐。经过那道窄缝之后,快乐肯定不再张扬,应该称为喜悦了。他是用喜悦平衡困苦的人,不容易破灭。许多游戏和他无缘,他不再迷失,可以观赏自己,观赏上帝的手艺。
我最后想说的是陈希米,他的妻子。她是"我们上海人",在北方久矣。我永不能忘记的是她的笑,那是天使的笑容。天使的笑,是那种忘忧的笑,忘我的笑,来去自由的笑,让看见的人也喜悦的笑。没人比她笑得更美好。我看资料,孩子一天笑上150次,成人可以一天不笑一次。她常常笑着,灿烂又本分地笑着。有了她的笑,那个凝重的50岁的史铁生再没有装扮殉道者的理由和必要了。生活就是这样,一会儿笑盈盈一会儿沉甸甸。
我这次去北京,是由妻子陪同护送。也许下次到北京去见史铁生,我也要坐个轮椅了。我们将讨论轮椅的牌子,谈论足球的伟大,言说一些好笑的事情。我可以负责地说,本人即便已经坐上轮椅,依然可以春心荡漾,可以不依不饶,可以尖酸刻薄。当然,更可以在一个个深夜,摆放好自己,默读史铁生的文字,感受生的气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史铁生答自己问
一 人为什么要写作?
最简要的回答就是:为了不至于自杀。为什么要种田呢?为什么要做工吃饭呢?为了不至于饿死冻死。好了,写作就是为了不至于自杀。人之为人在于多一个毛病,除了活着还得知道究竟活的什么劲儿。种田做工吃饭乃是为活着提供物质保证,没有了就饿死冻死;写作便是要为活着找到可靠的理由,终于扰不到就难免自杀或还不如自杀。
区分人与动物的界线有很多条,但因其繁复看似越来越不甚鲜明了,譬如“思维和语言”,有些科学家说“人类可能不是唯一能思维和说话的动物”,另一些科学家则坚持认为那是人类所独有的。若以我这非学者的通俗眼光看,倒是有三条非常明显又简便的区分线摆在这儿:会不会自杀(是会不会,不是有没有)。这天地间会自杀的只有人类。除了活着还要问其理由的只有人类。丰衣足食且身体健康忽一日发现没有了这样继续下去的理由从而想出跳楼卧轨吃大量安眠药等等千条妙计的只有人类。最后,会写作的只有人类。
鲸的集体上岸“自杀”呢?我看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杀、我猜这准是相当于醉后的坠入茅坑之类,真正的自杀是明确地找死,我看鲸不是。倘若有一天科学家们证明鲸是真正的自杀,那么我建议赶紧下海去买它们的书,我认为会自杀的类都是会写作的类。
去除种种表面上的原因看,写作就是要为生存找一个至一万个精神上的理由,以便生活不只是一个生物过程,更是一个充实、旺盛、快乐和镇静的精神过程:如果求生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本能,那么人比其它生物已然又多了一种本能了,那就虽不单要活还要活得明白。若不能明白则还不如不活那就干脆死了吧。所以人会自杀,所以人要写作,所以人是为了不致自杀而写作。这道理真简单,简单到容易被忘记。
二 历史上自杀了的大作家很多,是怎么回事?是自杀意识导致写作行为呢还是相反?
先说后面一个问题。至少文化革命提供了一个证明:在允许自由写作的地方和时期固然仍有自杀的事情发生,但在不允许自由写作的地方和时期,自杀的事情就更多。
可是,文革中多数的自杀者并不是因为不允许其写作呀?而被剥夺了写作权利的人倒是多数都没有自杀呀?我想必是这样的:写作行为不一定非用纸笔不可,人可以在肚子里为生存找到理由。不能这样干的人不用谁来剥夺他他也不会写作,以往从别人那儿抄来的理由又忽失去,
自己又无能再找来一个别样的理由、他不自杀还干什么?被夺了纸笔却会写作的人则不同了,他在肚子里写可怎么剥夺?以往的理由尽可作灰飞烟灭但他渐渐看出了新的理由,相信了还不到去死的时候。譬如一个老实巴交的工人,他想我没干亏心事不怕鬼叫门你们打我一顿又怎么样人活的是一个诚实!——这便是写作,他找到的理由是诚实,且不管这理由后来够不够用。一个老干部想,乌云遮不住太阳事情早晚会弄清楚的到头来看谁是忠臣谁是好佞吧——这是他的作品。志士从中看见了人类进步的艰难,不走过法西斯胡同就到不了民主大街和自由广场,不如活着战斗。哲人则发现了西绪福斯式的徒劳,又发现这便是存在,又发现人的意义只可在这存在中获取,人的欢乐唯在这徒劳中体现。先不论谁的理由更高明,只说人为灵魂的安宁寻找种种理由的过程即是写作行为,不非用纸笔不可。
既如此,又何以在不允许自由写作的地方和时期里自杀事情会更多呢?原因似有三:一是思想专制就像传染性痴呆病,能使很多很多的人变得不会自由写作甚至不知道为什么要自由写作,他们认定生存的理由只有专制者给找来的那一个,倘不合适,则该死的是自己而绝不可能是那理由,二是,它又像自身免疫性疾病,自由的灵魂要抵抗专制,结果愤怒的抗体反杀了自己:或是明确地以死来抗议,或是不明确地让生命本能的愤而自杀来抗议。第三,它又像是不孕症和近亲交配造成的退化,先令少数先进分子的思想不能传播不能生育,然后怂恿劣种遗传。
值得放心的是,人类数十万年进化来的成果不会毁于一旦,专制可以造成一时的愚钝与困惑,但只要会自杀的光荣犹在就不致退回成猴子去,有声的无声的以死抗议一多,便等于在呼唤自由便注定导致重新寻找生的理由。自由写作躲在很多个被窝里开始然后涌上广场,迎来一个全新的创造。这创造必定五花八门,将遗老遗少大惊得失色。
顺便想到一种会用纸笔却从不会自由写作的人,他们除了会发现大好形势外就再发现不了别的。他们不会自杀,他们的不会自杀不是因为找到了理由,而是不需要理由,随便给他个什么理由他也可以唱,就像鹦鹉。
再说前面的问题——为什么很多大作家自杀了?换一种情况看看:你自由地为生存寻找理由,社会也给你这自由,怎么样呢?结果你仍然可能找不到。这时候,困难已不源于社会问题了,而是出自人本的问题的艰深。譬如死亡与残病,譬如爱情和人与人的不能彻底沟通,譬如对自由的渴望和人的能力的局限,譬如:地球终要毁灭那么人的百般奋斗究竟意义何在?无穷无尽地解决着矛盾又无穷无尽地产生着矛盾,这样的生活是否过于荒诞?假如一个极乐世界一个共产主义社会真能呈现,那时就没有痛苦了吗?没有痛苦岂不等于没有矛盾岂不是扯谎?现代人高考落第的痛苦和原始人得不到一颗浆果的痛苦,你能说谁轻谁重?痛苦若为永恒,那么请问我们招谁惹准了一定要来受此待遇?人活着是为了欢乐不是为了受罪,不是吗?如是等等,大约就是那些自杀了的大作家们曾经面对的问题,他们没找到这种困境中活下去的理由,或者他们相信根本就没有理由
如此荒唐地活下去。他们自杀了,无疑是件悲哀的事(也许他们应该再坚持一下)。可也是件令人鼓舞的事——首先,人的特征在他们身上这样强烈这样显著,他们是这样勇猛地在人与动物之间立了一座醒目的界碑。其次,问题只要提出(有时候单是问题的提出就要付死的代价,就像很多疾病是要靠死来发现的),迟早就会有答案,他们用不甘忍受的血为异化之途上的人类指点迷律,至少是发出警号。假如麦哲伦葬身海底,那也不是羞耻的事,谁会轻蔑牛顿的不懂相对论呢?为人类精神寻找新大陆的人,如果因为孤军奋战而死那也是光荣。他们面对的敌人太强大了,不是用一颗原子弹可以结束的战争:他们面对的问题大严峻太艰深了,时至今日人类甚至仍然惶惑其中:所幸有这些不怕死的思考者,不怕被杀,也不怕被苦苦的追寻折磨死,甚至不怕被麻木的同类诬为怪人或疯子。我时常觉得他们是真正的天使,苍天怜恤我们才派他们来,他们(像鲁迅那样)爱极了也恨透了,别的办法没有便洒一天一地自己的鲜血,用纯真的眼睛问每一个
人:你们看到了吗?
我看他们的死就是这样的。虽然我们希望他们再坚持一下不要急着去死。但我们没法希望人类在进步的途中不付死的代价。
在这种时候,也可以说是写作行为导致了自杀意识的。其实这就像阴阳两极使万物运动起来一样,人在不满与追寻的磁场中不得停息,从猿走来,向更人的境界走去。
“反动”一词甚妙,谁不允许人们追寻进而不允许人们不满,谁自是反动派。
这儿没有提倡自杀的意思,我想这一点是清楚的。长寿的托尔斯泰比自杀了的马雅可夫斯基更伟大,至于那些因一点平庸的私欲不得满足便去自杀的人,虽有别于动物但却是不如了动物,大家都这样干起来,人类不仅无望进步,反有灭种的前途;
三 有人说写作是为了好玩
大概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他活的比较顺遂,以写作为一项游戏,以便生活丰富多彩更值得一过。这没什么不好,凡可使人快乐的事都是好事,都应该。问题在于,要是实际生活已经够好玩了,他干嘛还要用写作来补充呢?他的写作若仅仅描摹已经够好玩了的实际生活,他又能从写作中得到什么额外的好玩呢?显而易见,他也是有着某类梦想要靠写作来实现,也是在为生存寻找更为精彩的理由。视此寻找为好玩,实在比把它当成负担来得深刻
(后面会说到这件事)。那么,这还是为了不致自杀而写作吗?只要想想假如取消他这游戏权利会怎么样,就知道了。对于渴望好玩的人来说,单调无聊的日子也是凶器。更何况,人自打意识到了“好玩”,就算中了魔了,“好玩”的等级步步高升哪有个止境?
所以不能不想想究竟怎样最好玩,也不能不想想到底玩的什么劲儿,倘若终于不知道呢?那可就不是玩的了。只有意识不到“好玩”的种类,才能永远玩得顺遂,譬如一只被娇惯的狗,一只马戏团里的猴子,所以人在软弱时会羡慕它们,不必争辩说谁就是这星球上最灿烂的花朵,但人不是狗乃为基本事实,上帝顶多对此表示歉意,事实却要由无辜的我们承当。看人类如何能从这天定的困境之中找到欢乐的保障吧。
另一种情况是:他为生存寻找理由却终于看到了智力的绝境——你不可能把矛盾认识完,因而你无从根除灾难和痛苦;而且他豁达了又豁达还是忘不了一件事——人是要
死的,对于必死的人(以及必归毁灭的这个宇宙)来说,一切目的都是空的。他又生气又害怕。他要是连气带吓就这么死了,就无话好说,那未必不是一个有效的归宿。他没死他就只好镇静下来。向不可能挑战算得傻瓜行为,他不想当傻瓜,在沮丧中等死也算得傻瓜行为,他觉得当傻瓜并不好玩,他试着振作起来,从重视目的转而重视了过程,唯有过程才是实在,他想何苦不在这必死的路上纵舞欢歌呢?这么一想忧恐顿消,便把超越连续的痛苦看成跨栏比赛,便把不断地解决矛盾当作不尽的游戏。无论你干什么,认其为乐不比叹其为苦更好吗?现在他不再惊慌,他懂得了上帝的好意:假如没有距离人可怎么走哇?(还不都跟史铁生一样成了瘫子?但心路也有距离,方才提到的这位先生才有了越狱出监的机会。而且!人生主要是心路的历程。)他便把上帝赐予的高山和深渊都接过来,“乘物以游心”,玩它一路,玩得心醉神迷下绊不羁创造不止灵感纷呈。这便是尼采说的酒神精神吧?他认为人生只有求助于审美而获得意义。看来尼采也通禅
机,禅说人是“生而为艺术家”的,“是生活的创造性的艺术家”。当人类举着火把,在这星球上纵情歌舞玩耍,前仆后继,并且镇静地想到这是走在通向死亡的路上时,就正如尼采所说的,他们既是艺术的创造者和鉴赏者,本身又是艺术品。他们对无边无际的路途既敬且畏,对自己的弱小和不屈又悲又喜(就如《老人与海》中的桑提亚哥),他们在威严的天幕上看见了自己泰然的舞姿,因而受了感动受了点化,在一株小草一颗沙砾上也听见美的呼唤,在悲伤与痛苦中也看出美的灵光,他们找到了生存的理由,像加缪的西绪福斯那样有了靠得住的欢乐,这欢乐就是自我完善,就是对自我完善的自赏。
他们不像我这么夸夸其谈,只是极其简单他说道:呵,这是多么呼玩。
那么死呢?死我不知道,我没死过。我不知道它好玩不好玩。我准备最后去玩它,好在它跑不了。我只知道,假如没有死的催促和提示,我们准会疲疲塌塌地活得没了兴致没了胃口,生活会像七个永远唱下去的样板戏那样让人失却了新奇感。上帝是一个聪明的幼儿园阿姨,让一代一代的孩子们玩同一个游戏,绝不让同一个孩子把这游戏永远玩下去,她懂得艺术的魅力在于新奇感。谢谢她为我们想得周到。这个游戏取名“人生”,当你老了疲惫了吃东西不香了娶媳妇也不激动了,你就去忘川走上一遭,重新变成一个对世界充满了新奇感的孩子,与上帝合作重演这悲壮的戏剧。我们完全可以视另一些人的出世为我们的再生。得承认,我们不知道死是什么(死人不告诉我们,活人都是瞎说),正因如此我们明智地重视了生之过程,玩着,及时地玩好它。便是为了什么壮丽的理想而被钉上十字架,也是你乐意的,你实现了生命的骄做和壮美,你玩好了,甭让别人报答。
这是我对“好玩”的理解。
四 不想当大师的诗人就不是好诗人吗
我一会儿觉得这话有理,一会儿又觉得这是胡说。
“一个人,写小说,无所谓写什么只要能发表他就写,只要写到能发表的程度他就开心极了。他写了一篇四万字的小说,编辑说您要是砍下一万五去咱们就发,他竟然豁达到把砍的权利也交给编辑,他说您看着砍吧编辑,就是砍去两万五也可以。然后他呢,他已摸清了发表的程度是什么程度,便轻车熟路己然又复制出若干篇可供编辑去砍的小说了。——这时候,也仅仅在这种时候,我觉得那句话是有道理的。
其余的时候我觉得那句话是胡说。它是“不想当元帅的士兵就不是好士兵”的套用,套用无罪,但元帅和诗人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就像政治和艺术)。元帅面对的是人际的战争,他依仗超群的智力,还要有“一代天骄”式的自信甚至狂妄,他的目的很单纯——压倒一切胆敢与他为敌的人,因此元帅的天才在于向外的征战,而且这征战是以另一群人的屈服为限的。一个以这样的元帅为楷模的士兵,当然会是一个最有用的士兵。诗人呢?为了强调不如说诗人的天才出于绝望(他曾像所有的人一样向外界寻找过幸福
天堂,但“过尽千帆皆不是”,于是诗人才有了存在的必要),他面对的是上帝布下的
迷阵,他是在向外的征战屡遭失败之后靠内省去猜斯芬克斯的谜语的,以便人在天定的
困境中得救。他天天都在问,人是什么?人到底是什么要到哪儿去?因为已经迷茫到了
这种地步,他才开始写作。他不过是一个不甘就死的迷路者)他不过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为灵魂寻找归宿的流浪汉。他还有心思去想当什么大师么?况且什么是大师呢?他能把我们救出到天堂么?他能给我们一个没有苦难没有疑虑的世界么?他能指挥命运如
同韩信的用兵么?他能他还写的什么作?他不能他还不是跟我们一样,凭哪条作大师呢?不过绝境焉有新境?不有新境何为创造?他只有永远看到更深的困苦,他才总能比别人创造得更为精彩;他来不及想当大师,恶浪一直在他脑际咆哮他才最终求助于审美的力量,在艺术中实现人生。不过确实是有大师的,谁创造得更为精彩谁就是大师。有一天人们说他是大师了,他必争辩说我不是,这绝不是人界的谦恭,这仍是置身天界的困惑--他所见出的人的困境比他能解决的问题多得多,他为自己创造的不足所忧扰所蒙蔽,不见大师。也有大师相信自己是大师的时候,那是在伟大的孤独中的忧愤的自信和自励,而更多的时候他们是在拼死地突围,唱的是“我们是世界,我们是孩子”(没唱我们是大师)。你也许能成为大师也许成不了,不如走自己的路置大师于不顾。大师的席位为数极少,群起而争当之,倒怕是大师的毁灭之路。大师是自然呈现的,像一颗流星,想不想当它近乎一句废话。再说又怎么当法呢?遵照前任大师的路子去走?结果弄出来的常是抄袭或效颦之作。要不就突破前任大师的路子去走?可这下谁又知道那一
定是通向大师之路呢?真正的大师是鬼使神差的探险家,他喜欢看看某一处被众人忘却的山顶上还有什么,他在没有记者追踪的黑夜里出发,天亮时,在山上,99%的可能是多了一具无名的尸体。只有:%的机会显现一行大师的脚印。他还可能是个不幸的落水者,独自在狂涛里垂死挣扎,99%的可能是葬身鱼腹连一个为他送殡的人也没有,只有1%的机会他爬上一片新的大陆。还想当吗?还想当!那就不如把那句话改为:不想下地狱的诗人就不是好诗人。尽管如此,你还得把兴趣从“好诗人”转向“下地狱”,否则你的欢乐没有保障,因为下了地狱也未必就能写出好诗来。
中国文坛的悲哀常在于元帅式的人际征服,作家的危机感多停留在社会层面上,对人本的困境太少觉察。“内圣外王”的哲学,单以“治国齐家平天下”为己任;为政治服务的艺术必仅仅是一场阶级的斗争;光是为四个现代化呐喊的文学呢,只是唤起人在物界的惊醒和经济的革命,而单纯的物质和经济并不能使人生获得更壮美的实现。这显然是不够的。这就像见树木不见森林一样,见人而不见全人类,见人而不见人的灵魂,结果是,痛苦只激发着互相的仇恨与讨伐,乐观只出自敌人的屈服和众人的拥戴,追求只是对物质和元帅的渴慕,从不问灵魂在暗夜里怎样号啕,从不知精神在太阳底下如何陷入迷途,从不见人类是同一支大军他们在广袤的大地上悲壮地行进被围困重重,从不想这颗人类居住的星球在荒凉的宇宙中应该闪耀怎样的光彩,元帅如此,不可苛求,诗人如此便是罪过,写作不是要为人的生存寻找更美的理由吗?
这是没有贬低元帅的意思,元帅就是元帅否则就不是元帅。而我们见过,元帅在大战之后的陈尸万千的战场上走过,表情如天幕一般沉寂,步态像伴着星辰的运行,没有胜利者的骄狂,有的是思想者的迷偶,他再不能为自己的雄风叱咤所陶醉,他像一个樵夫看见了森林之神,这时的元帅已进入诗人境界,这时他本身己成诗章。而诗人进入元帅的境界,我总觉得是件可怕的事,是件太可怕太荒唐的事。
『陆』 《弗兰肯斯坦》,作者:玛丽·雪莱,1818年 这部怪物故事的开山之作
《弗兰肯斯坦》原是英国诗人雪莱的妻子玛丽·雪莱在1818年创作的小说,被认为是世界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科幻小说。《弗兰肯斯坦》的全名是《弗兰肯斯坦——现代普罗米修斯的故事》(中译本有《弗兰肯斯坦》《人造人的故事》等)。
中文名《弗兰肯斯坦》
其他名称《人造人的故事》
作 者玛丽·雪莱
译 者张剑
类 型科幻小说
出版时间1818年
目录
1作者简介
▪ 原著
▪ 译者简介
2创作经历
3故事内容
4作品分析
5梗概
6译本一览
1作者简介
编辑
原著
玛丽·雪莱(MaryShelley)英国著名小说家,因其创作的文学史上第一部科幻小说《弗兰肯斯坦》(或译《科学怪人》),而被誉为科幻小说之母。她是英国著名浪漫主义诗人雪莱的妻子。
译者简介
张剑,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外语系,曾留学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和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现任北京理工大学外语学院英语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2创作经历
编辑
因气候反常,阴雨不断,雪莱、拜伦、玛丽和拜伦的私人医生波里多利经常被迫留在屋里。他们四人在闲谈时,决定展开比赛,每人创作一个恐怖故事,但最后交卷的惟有玛丽。在雪莱的鼓励下,玛丽创作出《弗兰肯斯坦》。这部作品既受到《暴风雨》《失乐园》《老水手之歌》等名著的影响,也含有玛丽的自身经历。比如,书中的克勒伐尔仿佛雪莱化身,弗兰肯斯坦创造的怪物也是素食者,正如玛丽和雪莱。当时,波里多利医生的故事只写出开头,几年后创作完成,名为《吸血鬼》。爱尔兰恐怖小说家斯托克(1847~1912)的作品《德雷库拉》(1897)曾深受其影响。
但《弗兰肯斯坦》才是不朽杰作,它让玛丽名声大震,一度曾超过雪莱。1816年9月,玛丽和雪莱回到伦敦。不久,悲剧再次来访。10月9日,玛丽的同父异母姐姐芬妮·依姆莱悄然出走,在一家小旅馆里自杀。12月10日,雪莱的妻子哈里特在伦敦海德公园投水自尽,因为她不愿意接受雪莱建议,与玛丽一起组成时髦的“三口之家”。当时,哈里特已怀有身孕。哈里特自杀20天后,雪莱和玛丽正式喜结连理,这次婚姻得到了戈德温的批准。婚后,玛丽虽然需要照顾哈里特留给雪莱的两个儿子,还能抽出时间写作。1817年春天,玛丽写完《弗兰肯斯坦》,次年出版。
3故事内容
编辑
主人公弗兰肯斯坦是一位从事人的生命科学研究的学者,他力图用人工创造出生命。在他的实验室里,通过无数次的探索,他创造了一个面目可憎,奇丑无比的怪物。开始时,这人造的怪物秉性善良,对人充满了善意和感恩之情。他要求他的创造者和人们给予他人生的种种权利,甚至要求为他创造一个配偶。但是,当他处处受到他的创造者和人们的嫌恶和岐视时,他感到非常痛苦。他憎恨一切,他想毁灭一切。他杀害了弗兰肯斯坦的弟弟威廉,他又谋害弗兰肯斯坦的未婚妻伊丽莎白。弗兰肯斯坦怀着满腔怒火追捕他所创造的恶魔般的怪物。最后,在搏斗中,弗兰肯斯坦去世,怪物很懊悔,最后跳海自杀。
本书揭示了作者的哲学观点。她认为人具有双重性格——善与恶。长期受人嫌恶、岐视和迫害会使人变得邪恶而干出种种坏事,甚至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它还为英语添加了一个新的单词Frankenstein,一个最终毁了它的创造者的东西。
弗兰肯斯坦已成为好莱坞经典的形象之一。
4作品分析
编辑
中国著名科幻作家吴岩的分析,《弗兰肯斯坦》有如下特征:
一、是一部以哥特式传统创作的感伤主义文学作品。
哥特式小说流行于18世纪,内容多为恐怖、暴力、神怪以及对中世纪生活的向往,因其情节多发生在荒凉阴暗的哥特式古堡(流行于18世纪英国的一种建筑形式,类似教堂)里而得名;故
弗兰肯斯坦 相关电影书籍
弗兰肯斯坦 相关电影书籍(15张)
事充满悬念,以毁灭为结局;有许多同类的著名作品。感伤主义则指工业革命后、法国大革命前的一种文学流派,主要特点是作家以感情和仁爱代替理性作为批判的工具,主要是歌颂善良、同情、忘我无私以及合乎自然,但其塑造的人物有些迂腐和天真。
二、人物发展有着极为清晰的轨迹。
在作品中,作者所塑造的怪物本来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最后却发展为一个社会秩序的破坏者,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魔鬼,但即便如此却仍保有一定的良知;而弗兰肯斯坦本人开始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任何错误,后来逐渐变得内疚,最后终于勇于承担责任,与怪物进行决斗。此后的科幻作家们——包括如凡尔纳和威尔斯——在这点上都不如玛丽·雪莱。
三、采用了书信体和记叙体相穿插的形式,因而使形式不致过于单调。
书信体是当时较为流行的一种文学创作手法。
四、主题深刻,表达了作者对科学技术引进人类社会的一种忧虑。
科技发展使人类社会和人类本身都感到应接不暇,怪物在某种意义上正代表着正在发展和渗透进人类社会的科学技术。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忧虑的心情充分表现于作品,阴郁的情调贯穿全书,并投射入文字当中。比如作品中的四次暴风雨,正是预示着变革的来临。读罢整部作品,我们会发现作者有一种非常紧张、躁动的心情。
5梗概
编辑
作品以四封信为开篇。
这些信件叙述了一个人随船队在北极探险时所遇到的一个怪人讲述的故事。
原来,这个人是瑞士贵族弗兰肯斯坦,他曾留学德国,研究电化学和生命,发现了死亡的秘密,于是决定着手制造生命。他先从尸体中寻找材料,然后进行组装,最后借助电化学方法予以激活。但是,本来全都是由好材料制造的、高达8 英尺的怪物在被赋予了生命之后,却变得面目狰狞、奇丑无比,弗兰肯斯坦下意识逃离了实验室,醒来之后发现怪物已经失踪。
其实怪物刚刚诞生时还是十分热爱这个世界的,他躲藏在山里并学会了使用火,并遇到隐居在山中的一位盲爷爷和一对青年男女,由此受到感动,开始热爱人类社会。怪物白天趁青年男女外出时偷偷帮助盲爷爷打柴,并偷出书来自学了阿拉伯语和法语等各种语言,阅读了《少年维特之烦恼》等大量文学和哲学名著,于是开始渴望艺术和爱情。但他同时又十分感慨自己的情况,认为“撒旦才代表我目前的处境”,强烈地希望能够改变现状。于是怪物潜入这一家中,发现只有盲爷爷在家,便与之海阔天空地聊了起来;这时青年男女突然归来,姑娘吓得晕了过去,小伙子气愤地把它赶出了家门。这严重地伤害了怪物的自尊心,他冷静后想到,自己与其向别人求情,还不如去找缔造者。但它刚一出现在大街上,就受到了很多人的打骂,屡屡遭到大家的厌恶和恐惧,甚至有人朝它开枪。怪物终于丧失了最后一丝善良,认为这一切都来源于它的制造者。
从此阴影便开始笼罩在了弗兰肯斯坦身上。怪物杀死了他的弟弟,又嫁祸于女仆。弗兰肯斯坦赶到现场后,终于发现这些都系怪物所为,于是开始了对怪物的追逐,一直追到阿尔卑斯山上。怪物认为自己没有受到公平的待遇,得不到异性的爱。“我要获得一切”。因此它要求弗兰肯斯坦再为它造一个女人,然后两人一同隐居。
弗兰肯斯坦开始同意了,但在造好通电的那一刹那,他突然产生了犹豫:如果它们真的恋爱繁衍,又会给人类带来多么大的麻烦?如果女怪物不愿与男怪物一起隐居怎么办?于是他马上毁掉了女怪物。怪物看到这一切后暴跳如雷,对人类社会和自己的前途彻底绝望,杀死了弗兰肯斯坦的好友,又在婚礼那天杀死了弗兰肯斯坦的新娘。而这时弗兰肯斯坦也愤怒了,两人开始了互相追杀,一直追逐到北极……
最后的结局是,造物主弗兰肯斯坦在对这个人讲述完这一切后终于死去,而这时从远方走来一个大个子,趴在放弗兰肯斯坦尸体的雪橇上忏悔,然后声称报仇结束,义无反顾地走向冰原……
6译本一览
编辑
《弗兰肯斯坦》中文译本:
1982年,《弗兰肯斯坦》,陈渊、何建义译,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1986年,《人造人的故事》,罗今、丽抒译,外国文学出版社
1998年,《弗兰肯斯坦》,刘新民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4年,《弗兰肯斯坦》,胡春兰、侯明古译,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4年,《弗兰肯斯坦》,丁超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年,《活跳尸:弗兰肯斯坦》,尤云峰译,辽宁教育出版社
2005年,《弗兰肯斯坦的怪人》,王岩松、于晶华、薛瑞莉译,明天出版社
2008年,《弗兰肯斯坦》,耿智、刘宜译,长江文艺出版社
2009年,《弗兰肯斯坦》,张剑译,中国城市出版社
『柒』 是一位白宫的领导者,他说那篇作文的作者就是自己,这人是谁
一对大大的眼睛,高而瘦的体格,这就是我,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人我自己。
我今年十三岁了,我喜欢看书,又爱提问题,老是让老师答辩不出。为了满足我的求知欲,爸爸便送我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我很喜欢,一有空就钻进书堆里,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由于爱看书,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不过字写得太糊涂,请你见谅,我会改正的。
“我不会比别人差,只要我努力,就会超越别人。”这句话成了我的口头禅。
这还得从一件事说起,我班XX考了一百分,而我只考了九十分,我非常沮丧,但我想起了老师的教诲: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找出失败的原因。于是,我顿时精神倍增,决定刻苦学习。
为了能超越别人,我制订了一个计划,马上开始实行了。
从此以后,我勤奋多了。在球场上很少看到我的身影,在书房中,却遍布着我的足迹,我始终相信:有付出就会有回报。
有时邻居家小孩找我玩,要是从前,我早冲上去了,可是现在,我不但自己努力,也告诉他要珍惜大好时光,努力学习,他只好悻悻离去。
有时我读累了,想趴下睡一会儿,但“一定要赢”的信念使我像苏秦刺股一样努力,妈妈非常心疼,但我总是斩钉截铁地说:“不,我不会这样半途而废,轻言放弃。”但有时累得趴下了,我休息一会儿又开始学习。
功夫不负有心人,努力终究结出硕果,我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双优的好成绩,并在“三好生”的名单上占到了一席之地。但我仍提醒自己,有了成绩是绝对不能骄傲的,如果松懈,就又会考“鸭蛋”。所以,我认为“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并非无道理。
这就是我,一个争强好胜,又爱看书的男孩,虽说不太帅,不过“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这样的男生你们喜欢吗?如果喜欢,和我交个朋友吧!我们一同前进。
回答者: 505758962 - 试用期 一级 8-26 21:57
)Hello!大家好,我叫王晓,现在在高密市开发区埠口小学五年级学习。
我有一张圆圆的脸,一双乌黑的眼睛,短头发。我今年12岁了,不小了吧?却总也脱不掉那满脸的稚气。
我的爱好就是爱看书。说起看书,我还有一段小故事呢!那天,我看见我的一个同学买了一本《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已经向往了许久,可是爸爸始终没有答应我的要求。我的自尊心很强,从小到大几乎没有央求过别人,这次,我硬着头皮,只好向他去借。谁知,他说可以是可以,可得拿动物图书跟与交换,我只好把书给他,向他要了那本《苦儿流浪记》。
我的缺点就是爱掉“金豆豆”。咳,你可别笑,这也是我的爱好哩!养的宠物死了,哭!受同学欺负,哭!考试不好,哭!看书看到感人处,鼻子一酸,又落下两排“大珍珠”。不过,我丝毫不觉得难为情,古人云:“当笑则笑,当哭则哭,无须掩饰。”
要说我不爱的,就数运动了。体育成绩自然不好了。三年级时,垒球扔个四五米顶天了,成绩还没过70分。不过,这个缺点,以后我要改。
我这个人,不仅爱哭爱笑,爱读书爱剪纸,还爱交朋友。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2)朋友,认识我吗?下面,我向各位做一下自我介绍。
我叫陈文强,现在在高密市开发区埠口小学五年级学习,今年11岁。我家里有4口人,有爸爸、妈妈、姐姐和我。我的外表嘛,说不上是英俊,但也不算丑。圆圆的脸蛋上,嵌着一双浓眉大眼,两只耳朵长在两旁,一个小嘴镶嵌在脸蛋中央,一个小嘴长在鼻子下面。我每天都是一个笑脸,即使有烦恼我也不会说出来。
我有个乐天助人的特点。记得有一次,我们中午放学,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看见一个老奶奶身上背着很多东西,走不动了。我马上跑过去,问了一下情况。原来今天老奶奶去走亲家,由于亲家给的礼物太多,老奶奶累得走不动了。于是我对她说:“老奶奶,我帮助你把东西背回家吧!”老奶奶高兴地回答说:“好,好。谢谢你,小朋友。”我一边背着东西一边搀扶着老奶奶。不一会儿,就到了老奶奶家。我把东西放到老奶奶的屋子里,老奶奶直夸我是一个好孩子。我听了,心里甜蜜蜜的。
我也有一个爱好,爱看书。记得有一天上午,妈妈叫我剥蚕豆,我答应了。我一边剥蚕豆一边看书,妈妈看见了,哈哈大笑。我疑惑不解地说:“妈妈,你笑什么?”妈妈回答说:“你自已看一看吧!”我连忙低下头一看,我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来我把豆壳和豆肉混在一起了。当然,这是我的一个缺点。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全神贯注。
我呀,有时候也很马虎。比如在数学这一方面,举个例子说明:125×30=3750。用简便的方法就是125×3=375。我先这样算出结果,直接把“375”当成了得数,把积缩小了10倍。有时候,我还会把加法算成乘法,把乘法算成加法呢!
我写完了作业,根本就不检查,才造成了许多错误。如果我检查了,有时候还会照着原来的抄写一遍。当然是为了节省脑子嘛。我决定,以后要认真检查作业,保证没有错误才行。
我这个人爱看电视,所以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看电视身上了。有时候,我吃饭也要看着电视,看书也看着电视。一开始,我以为是一举两得,两全其美,可是接下来一考虑,还是一件事情也没有做好。爸爸因此还给我订了一条规则:如果五年级上学期考考不到满分,不准看电视。我想:我以后要少看电视,把精力要用在学习上。
我有许多优点,也有许多缺点。我以后要改正这些缺点,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我要改变自我,做一个新的我。
你们现在认识我了吧?喜欢我吗?
自我介绍
我叫**,今年十三岁,刚上初二。
我个子中等,1,66,再班里排第十个,长脸短鼻子,手大脚也大,一双眼睛不大也不小,眼珠子特别有神,一张大嘴巴特别能说,只要一说起来,说上一个小时也没问题,个子不高不矮,身体不胖不瘦。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帅的。
我在北京市**中上学,我们的校服不好看,全是兰色,所以特别好认,一看就是中学生。
我的优点就是爱动,每天早上我都到外面锻炼,跑跑步,玩玩单杠等,
所以,我在学校的体育特别好,我的学习也是不可质疑的,数学考试从来没下过90分,我的英语也不错。所以,我的脸上总是洋溢者喜悦的表情。
我的缺点就是不会打篮球,也不知到是怎么一回事,就是不喜欢,而且,
我上课还总走神,不注意听讲。所以,老师叫我后,我还满有信心的站起来,百分之八十都是对的,害的老师又气又笑。
这就是我,只要一见到我,我总是笑,我会热情的和你打招呼,来吧!
点评:
这篇自我介绍虽然和简历有所不同,但是,确实看起来像简历的一样的东西了,没有必要面面俱到,一板一眼,让人觉得很古板,缺少文学的特点。在这个自我介绍中,存在问题就是,把“我”的优点,“我”的缺点一条条的罗列出来,明确是明确了,但是,文学性却失去了,因此,应该学会用一种文学的方法描写自己,在某一个自己最得意的特点上,下大功夫描写自己,当然,也不要企图掩盖自己的不足,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只有通过你的自我介绍,看到一个立体的生动的磊落的你,这才说明你的自我介绍或者说自画像是成功的。
李玲自传
小女孩一位,现年十三岁,并非大家闺秀,其貌不扬, 生于广西柳州市。祖籍浙江(为金庸之老乡),却从未涉足此地。四岁上,随父进京,进入地科院幼儿园。人生地不熟,受小朋友之欺侮,常含泪缩于墙角,渐将爱动爱闹之习改掉,胆小慎微,直至现今。记得当时住于一小院,母亲教之读幼儿书报,增长见闻,并习钢琴,后受益匪浅。
六岁半入小学,低年级时甚欢乐。班主任姓粱,极慈祥,伙伴亲密如一家。可惜好景不长,三年级插班时并入二班,亦搬家至先住地。此班同学待人冷漠,妒性强,不以诚心相对;搬家后住处离小学甚远,与同学不能互通有无,更增隔膜。在此班中度日如年,几欲转学而不得,只得整日学习,以慰无聊。常受老师表扬,实不知乃出于无奈。
毕业后,考入北京八中。此地环境优美,令人心怡。同学大都多才,且全班关系和谐。老师深得学生之心。平日同学高谈阔论(吾班谓之“扯”),我时常混于其中,其乐融融。吾不爱体育,便去打电脑看小说。生活充实学业得志,不亦乐乎!现升入初二,今后之事,还未得知。
吾从小到大爱好甚多,却无一成为特长。琴棋书画,只略知其一。小学时得过些奖:在市英语科技竞赛中,一、二、三等奖各获过一次,在新加坡数学竞赛中获过三等奖,钢琴过了九级。中学后便无一所获。目前无大志,只把心胸豁达作为最高追求,喜爱金庸先生之《笑傲江湖》,及李白、辛弃疾之诗词。愿今后不负自己及家长之望,小事开心、大事顺利、少出差错,足矣。
点评:
这篇自传语言十分简练,文中的小作者以时间为顺序,重点叙述了小作者三个时期的不同情况,即在幼儿时期、小学时期和中学时期的情况,而且简要地叙述了小作者自己的性格、爱好、特长以及取得的成绩。可谓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这篇自传的语言不仅简练,而且诙谐、生动。在充满朝气的文字中,一个多才多艺而又谦虚谨慎;一个健康向上而又诙谐活泼的“阳光女孩”脱颖而出,亭亭玉立于读者面前,煞是惹人喜爱。这篇自传中诙谐、幽默的语言有模仿《老舍自传》语言特点痕迹,但是,在初学的时候,这种模仿借鉴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是值得提倡的。
我这个人呀
我这个人呀!
小时候,妈妈常埋怨我:“你这个调皮鬼呀!”长大了,我常自嘲:“我这个人呀,就这样了。”什么样?用同学们的话来归纳:“你这个人呀,真是个怪人!”
有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快点长大,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让周围的人全都惊诧不已。可有时候,又希望自己永远也别长大,做父母身边的小公主。
有一次,我和同学一起上街,看见一个小贩在欺侮一个外地人,我便梗着脖子去和小贩吵,那外地人乘机走了,我却白挨了一顿骂。同学拉走我说:“你这个怪人呀,管这闲事干嘛厂过后想想,自己也叹口气,我这个人呀!
老师讲课时突然打个饱嗝,别的同学都没有声音,我却笑出了声,被老师狠瞪了一眼。为什么别的同学能不笑,我却忍不住呢?我这个人呀!
学校组织同学看电影(战争,让女人走开>,当看到影片中营长妻子和副连长妻子等人听说部队将要开拔后杀猪的场面,我哭了。周围正说笑着的同学都惊诧地看着我。我想忍住,却怎么也忍不住。别人不笑的时候,我笑了;别人不哭的时候,我又哭了。我就是这么个怪人。有人说应学会控制感情,可我学不会,我只能任感情的小溪自由地流淌。
夜里,对着窗外的夜空,看着柠檬一样的月亮,我想得很多。也许在周围人眼里我是个难以理解的怪人,但我认为这种“怪”是实在的、可爱的。我就是我,为什么要想方设法去改变,去隐藏呢?也许我永远也改变不了,可我并不觉得遗憾,尽管我会自嘲:我这个人呀!这就是我。
点评:
这篇自我介绍和前面的一篇自传不同,没有完全按照时间的顺序来写自己的生活经历。而是属于以事件为主来写人的类型。通过两三件事情的叙述,把自己的“怪”的特点突出出来了,而且,在结构设计上,以“我这个人呀”这个题目中的一句话作为线索,充满了自嘲的精神,在自嘲中又有一种自我的得意与欣赏。可以说,这是一篇很不错的自我介绍。
我叫张亮,今年12岁,在江苏省高邮市北海小学五(1)班读书。我个子不高,长得也不胖,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弯弯的眉毛下,镶嵌着一双大眼睛。
我喜欢音乐,特别喜欢拉二胡。只要有我认识的曲子,都会拉。大人们夸我还真有点音乐细胞呢。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我的优点是在家里认真预习、复习功课。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我都认真完成。数学还用草稿纸再重新验算一遍呢。因此,我的成绩还行。
我的缺点是上课不敢大胆发言,考试时不仔细。就拿语文第二单元考试来说吧,我有些会写的词都写错了,作文还写走了题呢。所以那次考得实在不理想。我已经在努力改掉这些缺点了,争取做个更好的学生。
我特别喜欢和别人打赌。输了,嘟着嘴巴就走。要是赢了,笑得眼睛变成了一条细缝。有一次,我和同学打赌,这位同学说身上有200元钱,我想 :“谁会有这么多钱呀,分时是吹牛”。就让他把钱掏出来看看。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对我说:“我是骗你的”。这时,我笑着高呼:“我赢了!我赢了!”
哈哈!这就是我。听了介绍你该对我有些了解了吧
我是个20岁的男孩,为什么叫男孩呢。因为我的心还是很幼小的。
我是个快就要成年的男人,为什么叫男人呢。因为我有男人所有的东西。
哈哈。其实我自己也不是很了解自己的啦,我外表看上去永远是快乐的,内心却未必。我为很多是担心,操心,劳心,费心,甚至死心!
我觉得一个人有了痛苦才能体会快乐的存在,只有曾经的痛苦,才有如今的快乐。
人的一生可以分几个阶段吧:幼年,童年,少年,青年,成年,中年,老年。我正处于的是青年,是个少年与成年的桥梁。我回忆少年,因为少年给我带来的无比的快乐;我向往成年,因为成年了就能做许多自己愿意做的事,不在受任何人的阻止和约束。
人总要学着慢慢长大,我觉得我经历的也蛮多的了。。。
有很多人老问我为什么不要GF,其实呢我也想找个的,只是呢,觉得又没什么意思,找了只能和一个人好,不找还可以很很多人好呢,何必为了一棵树而放弃了整篇森林呢,你说呢?我比较喜欢的是朋友以上,恋人未满的关系。还有哦,我这人呢蛮相信缘分的,觉得如果有缘就一定能走到一起,我也正从系在我脚上的红线的一头觅到另一头!!
巧的很,我在高二的时候认了个妹妹,虽然她不是很懂事,但我还是蛮珍惜的。人的一生能找到几个朋友呢,跟何况是妹妹呢,你说呢?
说了这么多,你还是很不怎么了解我吧。哈哈。那就来认识认识我呀,我也很喜欢交朋友的啦。
自己选自己改
『捌』 卫斯理的作者简介
卫斯理在书中描写他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大家族里,卫斯理的爷爷是一家之主,人称卫老太爷。至于卫斯理的父母,他爸是一位风水大师,人们所知不多,猜测可能早逝的关系,只知道他们留下一间进出口公司,挂著董事长的虚衔,并由一位十分精明的经理管理,所以卫斯理基本上不用工作,可以专心冒险。他也有一名十分亲近的叔叔,因为排行第七,所以人称卫七,为了追查神秘女子下落,化名贺龙,加入共产党,在战争中连连取胜,成为十大元帅之一。另卫斯理的少年好友“铁蛋”,即十位大将之一的罗瑞卿。
他的乳名叫“斑鸠蛋”,是因为他童年时在田野中找斑鸠蛋,却被一条大蜈蚣在脸上爬过,肿著脸回到家中,涂上了黑色的药膏,从那个时候起,一直到他脱离了童年,人家只叫他“斑鸠蛋”而不叫名[2]。
卫斯理后来继承了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因而家底还是十分厚实的。
在《地底奇人》和《卫斯理与白素》中,他的表妹王红红和一生挚爱白素出场,白素是中国帮会青帮最后一任帮主白老大之女儿。她与卫斯理结婚后,生下一名女儿卫红绫(“红绫”在苗语之中意思为野人),但在稚年之时被白素之母陈月兰夺走,两夫妻因此精神崩溃,硬生生忘记自己生过女儿的事实[3]。直到多年之后,两夫妻在苗疆探险时,才找回失散多年的女儿。同时亦得知降头师蓝丝是陈月兰妹妹陈月梅和何先达之女。
他有一名跟随多年的老管家老蔡,照顾卫斯理夫妻的起居饮食。 倪匡人生阅历丰富,什么苦难都尝过。他为人风趣幽默。古怪兴趣多,古怪想法更多。(曾经有一次,在一只小小的跳蚤身上感悟到自称为万物之灵的人类,生命力原来如此脆弱,对于恶劣环境的适应性和忍耐力,还不及一只构造简单的跳蚤。)所以他写文章手疾眼快,千变万化。倪匡自认是个很胡闹的人,但对于工作他是很严谨的。他规定自己每天要写八千多字,这样他便可以工作一个月,然后休息一个月。他又规定自己在黄昏前尽量把工作做好,因为一入黑,他的手便蠢蠢欲动,想摸酒杯了。他写各种类型的小说,如科幻,侦探,武侠以及爱情文艺小说,他又写电影剧本,乃至抒写个人感受的杂文和散文。自一九五七年来港后,他笔下出现了不少科幻,侦探及武侠小说,电影剧本不下几百部,而且在本港各报刊上他每天都发表专栏文字。
倪匡是个怪人,做事往往出人意表,他不懂驾驶,但迷上研究汽车时,曾经独个儿把一部汽车化整为零后再装嵌回原状。他至少有两次遇鬼经验,坚信灵魂的存在与不灭。早年时还经历过“狐仙显圣”,因此,至今仍然认为不同的生物在通过所谓的修练,是可以让身体产生结构上的变化,就会成人成仙。(卫斯理科幻系列《成精变人》,就是一只神鹰经过种种的变化,最后变成人的故事!)
倪匡的个性极端情绪化,难得不糊涂。率性放任,热情爽朗,慷慨侠情。绝对的自由主义,不喜欢受约束,不爱争胜负,不喜欢正经八百,绝不会道貌岸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