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寻小说中描写恐怖教学楼的片段
学楼的南门楼梯 (作者:乐不可支)
这所大学的东南角有一座年久失修的教学楼,编号13号楼,一共4层楼高,墙外爬满了长青藤。除了一些实验室偶尔开放做做试验外,基本没有人在这里上课或是自修。靠近最南面的地方有一个很隐蔽的小角门,我们都叫它南门,南门开口只有正门的一半,里面很暗,即使是大夏天的正午进去也觉得黑乎乎,阴森森的,顺着门往里走,待你的眼睛适应了这样暗的地方,你就会看见有一个很高很陡的楼梯,这就是教学楼的南门楼梯,一个几乎已经被人遗忘的角落,似乎也没有人再使用了,因为你若是有胆量去看看,就会发现楼梯上全是长年累月积攒的灰尘,似乎连保洁工也不愿意靠近打扫它。
这里曾经发生过很恐怖的事,是什么呢?你先慢慢看下去吧。
张小梅,是这座教学楼4楼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员。人那是相当的普通,长得普通,名字普通,家庭普通,工作普通,脾气普通,总之就是一个十分普通的普通人。唯一可以勉强称为不普通的是她三岁那年生过一次大病,差些死了,虽然后来病治好了,但是却留下了个病根,那就是一遇到稍微强烈的刺激就会晕厥过去。所幸她这样的普通人过着普通的生活,平淡而安宁,倒是没有经常受刺激而晕厥过去。
我们这个及其普通的主人公象往常一样的开始了她普通的一天的生活,来到学校,先去门房间敲卡,准备离开的时候,门卫老大爷叫住她:张老师,有你的信。说着递过来一封信。张小梅一愣,她片刻思索了一下,回忆里似乎没有人会给她这么样一个普通人写什么信啊?!还是接了过来,道了声谢,边看边走向自己的办公室。
信封是普通的信封,邮票是普通的邮票,有她详细的地址和名字,没有落款,从字迹看不出是男还是女写的。张小梅是个凡事都不是很关心的人,甚至可以说有些冷漠,所以她并没有急于在路上就拆开看,到了办公室,她只是将它放在桌子上,然后象以往每个普通的日子那样,开始打开水,擦桌子,扫地,之后翻看课程安排,核对好第二节课的时候有大2的学生要来做试验,所以有条不紊的准备起来,取出前天开始培养的细菌,在血琼脂的培养皿上,一个个的溶血菌菌落生长的很好,她看着这些微小生命忽然有些恍惚,人的生命也似这些细菌一样吧,我们不也是生活在巨大的上帝制造的培养皿里么?!
这节试验课上的很累,这个班的学生超级不普通,一直问啊问啊,还拿着细菌接种器乱玩,一节课下来张小梅差点崩溃,还好结束了,还好剩下的时间都没有别的班要来做试验了!
收拾好实验室,她疲惫的回到办公室坐了下来,最近不知道为什么,她很容易累,才不过30的年纪,却象老太太一样容易疲乏,妈妈说她是缺少男人关心的缘故,并以此为借口让她相了N次亲,可是妈妈不知道,她这辈子都不会再爱了,更别说嫁人了,这个,她谁也没有告诉过,她只要自己知道就好了,就够了。
坐下来,才又看见那封信,于是拆了看起来,信纸是普通的信纸,用普通的蓝黑水笔写的普通的中国字,可是细看内容却一点也不普通!纸上赫然写着:我回来了!我说过的!!!!落款是:苏煜烨!
看到这里,张小梅的头“哄”的一下,好像忽然被人抽空了脊髓般瘫软在凳子上,险些跌坐在地上!
苏煜烨!苏煜烨!!那个6年前的一天从这座教学楼的南门楼梯上发现的第5具尸体!!!她居然写信给张小梅,说她回来了,并且这就是她临死前对张小梅说过的话!
苏煜烨,那是相当不普通的人,长得不普通(非常漂亮,曾经获得过校花的称号,并且在有生之年一直连任,而且死后也常被人挂在嘴边),名字不普通(五行缺火,所以名字里都是带火的),家庭不普通(父亲是高官,母亲是教授),学习不普通(这个么,不普通在实在太差了,基本门门补考,估计活着也不能毕业了),脾气不普通(按常理推论是很娇气霸道的,可是不是,不普通在非常的温和,温和到没有原则和喜好,据说是小时候父母管的太严厉导致的),总之就是一个十分不普通的不普通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不普通之人苏煜烨在6年前还活着的时候和当时还在校就读的普通之人张小梅是同班同学,并且是一个宿舍的上下铺。
*本帖子于 2008-04-30 11:11 被jllee编辑过。 第1楼 jllee 发表于 2008-04-16 20:57[引用]
二、
新生报道的时候,张小梅来的比较早,由于是本市的,父母没有陪着,自己一个人骑车来的。而苏煜烨虽说也是本市的,可人家是父母双亲开车来送的。因为这样的差别,让张小梅从一开始就不喜欢苏煜烨,这许是普通人普遍对于不普通人的憎恶吧。分到宿舍一看,两个人居然还是上下铺,本来苏煜烨上铺,张小梅下铺的,可是苏煜烨不愿意住上铺,她觉得女孩子,尤其是淑女,是不应该爬上爬下的。奇怪的是张小梅居然让给了她下铺,这使得苏煜烨对她的新同学张小梅充满了感激,以致于在短时间内决定以后一定要和这样一位谦和的同学成为好朋友。而事实上张小梅的真实想法则是:不能让这样一个不普通的人骑在自己头上,起码在睡觉这件事上,自己睡了上铺,就可以在形式上每天躺在她头上了,这从心理上会得到一些些小小的平衡感。并且在短时间内也决定断不会和这位娇小姐成为朋友。
就这样,他们开始了全新的大学生活。由于苏煜烨的不普通,她很快成为了全校的焦点,追她的男生汇通各个年级,各色品种(甚至还有个把年轻老师)。而苏煜烨的另一个不普通之处还在于,虽然这么多人爱慕她,她却并没有因此持宠而骄,依然很温和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尤其对于张小梅,因为最初的感激而变得格外关照。
因为家在本市,苏煜烨每个周末回家都会带大量的好吃的来分给那些离家远的同学,并且经常邀请同学去家里做客,苏煜烨的父母也是很慈爱的对待每一个到家玩的同学。平时那些爱慕她的男生们送的零食,她一般不会要,纵然收下了也是分了大家一起吃,还有那些玫瑰,那些百合,那些郁金香,等等,那些倾注了男生们爱的花朵也无时不在装点着苏煜烨所在的宿舍甚至是别的宿舍。
正是因为这样的慷慨和温和,使得我们不普通的苏煜烨不仅成为了男生的最爱,也成为了很多女生的闺中密友。与此同时,也是家在本市的张小梅,却几乎很少给大家带好吃的东西,更不用说带同学回家做客了,加上张小梅本来就沉默的近乎冷漠的个性,使得她在同学中基本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及其普通不过。这样天地般的处境,令张小梅更加厌恶苏煜烨。在她看来苏煜烨绝对是一个面善心恶的女人,利用一些小恩小惠来收买人心,她才不会贪这样的小便宜而丧失了自己的原则。但是她并没有蠢到和苏煜烨公开对抗,因为她深知得罪这样的一位受欢迎之不普通人的后果将会很严重。苏煜烨对她的好,她表面全部接受,至于私下里该怎么处理就只有她自己知道了。苏煜烨给她专门留的好吃的,她会偷偷的全部扔掉;送她的生日及节日礼物会全部销毁,比如剪烂娃娃,砸烂小盒子,甚至扯断苏煜烨亲手为她编制的围巾,只有这样对待苏煜烨送她的东西才会使她觉得舒服,仿佛在对待这些物品的时候是在蹂躏苏煜烨一样。至于苏煜烨偶尔问起她为什么不围自己送的围巾的时候,她只要说看电影的时候不小心遗失了就好了,我们那忠厚的苏煜烨是不会计较这些的,转而又给她织了一条,结果,当然是和第一条一个下场!
就这样,转眼到了大二,她们开始学习《微生物与寄生虫学》。这门课的实验室当时也在13号的4楼,当时的13号楼还不至于象现在这般破败,除了实验室,也有一些教室和自修室,南门的楼梯虽然偏僻,但还是有学生时不时出入的。一开始接触这门课,张小梅就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觉得这些平时肉眼几乎看不见的生物比人来的有趣的多。尤其使她着迷的就是结核杆菌,这种细菌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它引起的疾病在我国最早被叫做“痨病”,那时的人们对它基本束手无策,在古时得了痨病就等于得了癌症,是治不好的,直到二十世纪中叶人们才真正找到治疗结核病的有效办法。张小梅最喜欢的《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不也是得了这可怕的病?!而张小梅觉得也恰恰是这神奇的病菌使得林黛玉弱不禁风,更加具有病态的凄美,最后死于这个病菌对于当时的林黛玉也许是最好的结局了吧。纵使是在现在,人类已经自认为完全了解结核杆菌的情况之下,这神奇的病菌还在不断变异着,让人们防不胜防。苏煜烨则从一开始接触这门课程时就表现出极大的厌恶,甚至在看见蛔虫标本时大喊大叫,成为当时学校的一个大笑话。第2楼 jllee 发表于 2008-04-16 20:57[引用]
三、
张小梅对于这门学科的痴迷和做试验时的出色表现使她成为了这门课的课代表,并被允许参与一些简单的科研实验。相反苏煜烨因为在做试验时的笨拙表现常被老师当众责骂。 任课老师还鼓励张小梅将来报考这门科目的研究生。我们这位普通的主人公第一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不普通,虽然这份不普通也真的并没有多少不普通。她明确了自己今后的人生目标,这些使得她心情开朗了不少,对苏煜烨也没有以前那么厌恶了,甚至偶尔会和苏煜烨主动聊聊天。苏煜烨对于张小梅这种态度的改变感到非常的高兴,她天真的认为是自己的诚心感动了张小梅,她以为她们终于可以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了。
就在一切似乎朝好的方向发展的时候,故事有了新的波折。
进入大2下半学期末的时候,张小梅恋爱了,确切的说是单恋。她无法遏制的单恋上一位在图书馆偶遇的帅哥,我们暂时叫他同学甲吧。碰巧的是随后在做微生物实验的时候又再次重逢,原来这位同学甲就是微生物教研室的在读研究生,前半年因为课业的需要是去别的学校交流了,临近学期末才回来。
张小梅沉睡了20年的心被唤醒了,她开始象每个坠入爱河的小女生那样迷醉,不能自拔。她开始收集关于这位同学甲的一切信息,并且随着同学甲的好恶来改变自己,开始尽可能的悉心装扮自己,开始有事没事就往微生物实验室去,开始抛开那沉默的近乎于冷漠的个性主动和同学甲讲话,并且尽可能制造和同学甲在校园‘偶遇’的机会,甚至开始向苏煜烨讨教怎么样织围巾,并且赶在期末大考前织好了它。但是她的少女的情怀却没有向任何一个人提起过,她不是不想找人分享她爱着的喜悦,只是她觉得这些同学中根本没有人配和自己分享这个甜蜜的小秘密,至于苏煜烨那是更加不可能,所以在她请教苏煜烨织围巾的方法时只说是给爸爸织的。
那天她怀着激动的心情和精心包装好亲手织的围巾来到13号楼的南门楼梯口等待同学甲,因为南门离同学甲的宿舍最近,所以他每次从实验室出来都是走这个门,而且这里人比较少,不会碰见太多的人使自己尴尬。她已经想好了该怎么说:“嗯,天冷了,送给你,第一次织的也不知道好不好,希望不要嫌弃,感谢你在做试验时对我的关照。。。。。。我,喜欢你。。。。。。”正想着,就看见同学甲从高而陡的楼梯上走了下来,张小梅深吸了口气,压住自己砰砰乱跳的心,故作镇静的迎了上去。
同学甲也看见了张小梅,仿佛知道张小梅此时迫切的心情般,同学甲也很激动很迫切的迎向张小梅,他急急的开口说到:“嗨,好巧,在这里碰见你!我正有事要找你呢!”这一刻张小梅那爱着的心仿佛已经得到了认可一般,就像她最喜欢的林黛玉得到贾宝玉认同一般的暗暗欢喜,一时竟开不了口,好像那甜蜜全从心里冒了出来,以致于堵住了喉舌。同学甲见她不言语,便继续说道:“正好6点了,我请你吃饭吧,边吃边说。”
2. 我曾看过一本小说,其中男主是被科学家拿来做实验,囚禁在一座城堡里,而且他会在月圆之夜变异,哪里的所
绝版宠物
作者:至尊宝宝
"舒服么?"夏雪纤巧的小手在主人健硕的身体上卖力按摩,"嗯!"诡美邪魅的主人微微点了下头,其实不是 她按得舒服,而是摸得舒服。"主人,月圆之夜,你能不能不要吸我的血?那样我会死的……唔……"最后的话语,被主人冰冷噬血般的吻堵住,他的吻像野兽在啃噬食物,狂野而用力,弄得她的唇瓣火辣辣的疼痛,却有一缕浓郁得几乎化不开的异样香味在她唇齿之间瞬间绽放。夏雪抑郁了,主人不是不懂男女之事么?为什么会kiss?上当了?夏雪不知道,正是她这个绝版宠物,一醒来就教会了主人kiss,她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昏迷一年,突然苏醒的夏雪,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竟是一个神秘诡美的倾世妖孽,他胸膛的肌肤薄如蝉翼般透明,能够让她清楚看见那颗强劲有力的心脏在规律的跳动,他说,她是他的宠物,一辈子都是!
3. 本人急需要几段小说中写人看到鬼后的心里描写和神态描写,我没有悬赏分了,大家帮帮忙吧
我的瞳孔因恐惧缩成了一点。冷汗已经不流了,但全身凉飕飕的,好像有什么滑腻的东西拭过了皮肤,恶心得让我差点尖叫。
不是……那啥,这应该是梦吧!这一定是个梦!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压力太大了啦!闭眼睛闭眼睛闭眼睛啊!!我在心底大声咆哮着,但身体就像被定住一样,根本无法动弹。一种发自骨髓的麻木感自脚底窜到头发梢,一个阴森粗糙得如同尖指甲刮过沙玻璃一样的声音在贴近右耳的位置颤巍巍地传来:“喂……你踩得我的小指骨头好痛啊……”
脑中的某条神经线“啪”一声断开,我只感觉眼前一黑,便“轰”地向后倒去了。迷糊中,只感觉自己狠狠砸在了一堆硬物上,浑身铬的发疼,耳边隐约传来一声蚊子叫大小的哀鸣,随即便失去了意识。
如果我知道小说里那些穿越文的幸福生活都是杜撰的话,我一定不会沉迷在穿越的剧情中乐不思返;如果我知道这世上有比高考更恐怖的东西存在的话,我一定不会再高考前一天拼命念叨“让我穿吧让我穿吧”;如果我知道那个传说中比高考更恐怖的东西现在就在我面前,我一定不会睁开眼睛。
但事实证明世上是没有那么多如果的,所以我恢复意识后做的生平第一蠢事就是睁开双眼,并迅速对上了一双没有焦距的完全泛白的瞳孔。
“鬼啊……”我嘶声力竭地吼了一嗓子,双眼一翻,再次失去意识。
又过了不知多久,我渐渐苏醒,却没敢再睁开眼睛。四周十分安静,如同我刚出现在这里时一般死寂。空气凉飕飕的,感觉有薄薄的雾打在身上,冷得让人禁不住发抖。我就那样僵硬着身体躺在原地装死,背部肌肉又酸又痛,好像硌了什么在下面一样。
脑中一个机灵,闪过无数恐怖的信息:貌似我向后退时踩到死人骨头了吧?貌似那个死人骨头说话了吧?貌似我被死人骨头吓晕时是向后倒的吧?貌似……
冷汗像瀑布一样从额头渗出,顺着脸颊流到下巴。阿弥陀佛……该不会,我背后硌着的,就是那个死人骨头?
嘻嘻,我随便找的,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要求。
4. 哪些网络小说里有关于城堡的描写
盘龙
第十四集
第十四章
恶魔城堡
这个有点
盘龙
第十四集
第十八章
月亮湖
及后几章都有
星辰变也有
忘了
能记得的只有这些了
5. 跪求小说中描写人物外貌的片段
男生:浓密乌润的长发被素白的发带随意束住,狭长的凤眸闪烁着清冽的光芒,五官专如刀刻般俊逸属且精致,红润的薄唇抿成一条直线,一袭清雅白衣勾勒出他健硕的身姿,神秘而高雅,宛如谪仙一般,身上的清冷气质让人不敢高攀。
浓密的黑发被金冠束住,高昂的剑眉,干净深邃的瞳眸里闪烁着星河般璀璨的光芒,高挺的鼻梁,薄唇性感而红润,男子一袭月牙白衣,衣裳用青丝绣着高雅的竹叶,衬着这张刚毅俊美的脸庞更显雅致。
女生:乌黑柔亮的长发梳成飞仙髻,斜插着一支乳白色的玉簪,发间点缀着几颗莹润饱满的珍珠,更显高贵。略施粉黛,柳眉杏目,琼鼻娇俏,眉目如画。一袭淡粉色华丽宫装在身,多了几分妩媚之气,好一个俏佳人!
乌黑秀发盘成精致的柳叶髻,发间两支镶嵌着白玉的簪子坠下细细的银丝流苏,淡雅的远山眉下,双眸宛如一泓清泉,清澈澄然。娇俏的琼鼻,嫣红的唇瓣柔润的如同清晨带着露水的花瓣,微微一笑间,竟是倾城之姿。
抱歉,脑袋里只能想出这么点儿存货了。望采纳。
6. 各位姐姐哥哥们,你们帮帮我可否我想请大家帮我描写一段恐怖,可怕的场景!描绘地狱里的一座古堡,
一个明媚阳光的中午,地面上甚至可以看到青烟飘荡。在树林中的一片空地上,我推开一扇尘封的大门,满是荆棘的院落仿佛受到惊吓般的不安的晃动。
7. 写人外貌丑陋的段落
他短小臃肿,外表结实,生就运动家般的骨骼。一张土红色的宽大的脸,到晚年才皮肤变得病态而黄黄的,尤其是冬天,当他关在室内远离田野的时候。额角隆起,宽广无比。乌黑的头发,异乎寻常的浓密,好似梳子从未在上面光临过,到处逆立,赛似“梅杜萨头上的乱蛇”。眼中燃烧着一股奇异的威力,使所有见到他的人为之震慑;但大多数人不能分辨他们微妙的差别。因为在褐色而悲壮的脸上,这双眼睛射出一道犷野的光,所以大家总以为是黑的;其实却是灰蓝的。平时又细小又深陷,兴奋或愤怒的时光才张大起来,在眼眶中旋转,那才奇妙地反映出他们真正的思想。他往往用忧郁的目光向天凝视。宽大的鼻子又短又方,竟是狮子的相貌。一张细腻的嘴巴,但下唇常有比上唇前突的倾向。牙床结实的厉害,似乎可以磕破核桃。
8. 指环王小说中有哪些关于城堡的场景描写,越详细越好,或者别的场景也行。
刚铎的人们将在伊西立安沦落入魔王之手后,艰辛建造的这道城廓,称为拉马斯安澈。这道城墙从山脚下延伸三十哩,然后又再度折返,将帕兰诺平原完全包在里面,这是安都因河流域中最丰饶富庶的土地。这道城墙在距离王城大门最远的东北方角落,有一个十二哩宽的开口,俯瞰着大河边的一大块平地,人们在那边建造了极端坚固的防御工事。在那个区域,人们建造了雄伟的大门,镇守着奥斯吉力亚斯渡口和跨河的大桥。这道外墙在西南角距离王城不过三哩远,安都因河在该处绕过南伊西立安的艾明亚南转往西方,城墙就建在河边,哈龙德的码头和港口也位于该处,专门停泊从南方封地前来的船只。
这区域的土地非常肥沃,阡陌纵横、果园遍布。每个私人农场中都有着围栏、谷仓、烧窑,许多沟渠则是沿着山势流下,穿越这块翠绿的大地,进入大河安都因。不过,居住在那边的牧人和农人并不多,大部分的居民还是住在刚铎七层城池的内部,还有一部分的人则是居住在山中的罗萨那奇谷中,或是更南边拥有五条溪流的兰班宁。在高山和海洋之间还居住着一支刻苦耐劳的民族,他们虽然也属于刚铎的子民,但他们的血统已经和其他的民族混杂在一起;这一带还居住着矮壮的人类,他们的祖先是黑暗的年代中居住在丘陵附近的人类初民。在贝尔法拉斯的繁华港口边,则是印拉希尔王居住的多尔安罗斯堡垒。他和他的子民都属于拥有高贵血统、蓝灰色眼眸的自傲民族。
米那斯提力斯的城池是以独特的方式兴建的,城中分成七层,每一层都有独立的城墙和入口,但这些入口并非是一直线的:主城墙的正门位在整座城半圆的东方,下一座门则是建造在城的东南方,第三座则是在城的东北方,所有的入口都是依这样的规律兴建的。因此,进入要塞的道路蜿蜒曲折地绕着山丘铺设。每当这条道路经过垂直正门的位置时,它都会穿过拱形的隧道,有一座极为庞大的巨岩正好将整座城池分割成两半,只有第一层例外。这特殊的景观一部分是天然的山势,一部分是古代巧匠的鬼斧神工。这座锋利如同刀刃一般的巨岩就位于正门广场后方,一路延伸到这座圆形城池的最高层。巨岩的最顶端还兴建了另一座堡垒,让顶端要塞中的守军可以像是巨舰中的水手一般,俯瞰七百尺之下的正门。通往城中要塞的入口也同样面对着西方,但却是凿穿坚硬的岩石所雕凿出来的,然后是一道通往第七门的斜坡。人们最后才来到了执政厅,以及净白塔前的圣泉园。高耸简洁的净白塔直入云霄一百五十尺,摄政王的旗号就在塔顶俯瞰着千尺以下的大平原。
这的确是座固若金汤的城池,只要城内还有一兵一卒,就算千军万马也无法将其夺下。除非有敌人从后方来袭,攀越明多陆安山,来到卫戍之丘和山脉会合的地方。不过,那个区域正好在第五城的高度,迎面而来的就是与悬崖同高的陡峭壁垒;在那附近则是先王们的陵寝,永恒沉寂地戍守着高塔和山脉。
9. 描写气派城堡的段落
初升的阳光笼罩着广袤的森林,穿过这片郁郁葱葱的森林,透过密密的树枝,可以看到在众多荆棘和蔷薇的环绕下,矗立着一座古老的城堡,古堡似乎年代已经很久远了,高高的灰色城墙上爬满了暗绿色的蔓藤,如此之多,都快把窗子全包围了,有的甚至钻进了窗子里,透出几分阴森。
可是在这座阴森的城堡前,此时却开满了白色的蔷薇,风中的蔷薇花还带着清冽的微笑,单纯得令人神往,细腻如丝的白色那么轻盈,花瓣上的晨露犹如水晶一般,在清晨明媚的阳光下折射出五彩的光芒。
无论是烈日炎炎,还是严寒酷暑,这里的白色蔷薇却是长开不败,永不凋零。
夜晚的城堡,仿佛一切都从沉寂中复苏了。华丽的烛台,摇曳的烛火,温暖的壁炉,银光闪闪的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