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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犯罪小说的开头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1-12-02 04:19:37

㈠ 侦探小说的开头要怎么写

侦探小说无非就是小说的一个种类。小说无非是对人,对事的描写。

侦探小说可以内从一个杀人案现场开容始,由一个案件引出中间的人物,包括警察,侦探,嫌疑人等。随着人物的出场,案件逐渐走向深入。
当然相反,也可以从人物开始,从人物生活的一个场景,然后切入案件。比如可以描写一个主人公的生活片段,然后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主人公意外地拉入案件之中。然后随着案件的发展,主人公在侦破方面的才华逐渐展现。

如果小说中有相对独立的章节,也可以打破时间的顺序,将这个片段单用一个章节写在文章的最开始。当做是一个序章引出正文。比如N年前的某一起杀人案件。

虽然小说的开篇往往是决定文章的关键,不过侦探小说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往往是高潮处的推理。所以,普通的开篇也无伤大雅。

㈡ 怎样写推理小说开头

直接从场景引入吧~!或者加一句:这一切来得如此之快,那天……然后开始写侦探接手案子(这一点务必要写好),要吸引读者兴趣~!加油!

㈢ 黑道类小说的开头怎么写

先从一个无关紧要的小人物的角度开始描写城市,再带动主角出场.这样比较新颖~

㈣ 侦探小说开头怎么写

(供你参考) 小说的开头艺术 戴"洛奇在《小说的艺术》一文中谈到:“小说的第一句(或第一段、第一页)是设置在我们居住的世界与小说家想象出来的世界之间的一道门槛。因此,小说的开局应当如俗语所说:‘把我们拉进门去’。”如何把读者拉进门?不同的作者根据写作需要的不同选取了不同的方式。但由于小说体裁本身质的规定性,小说开头所涉及的内容也体现出一定的规律性。鉴于传统叙事学理论关注的对象重点放在叙事“三要素”(人物、情节、环境)上,大多数的小说创作也基本遵循这一理论进行,从小说第一句就开始传达有关三要素的内容。由此,我们把小说的开头从内容角度做如下归类: 第一类为人物类,即以对故事人物的介绍或人物的自我介绍(如性格、个人经历等)开篇。如《小二黑结婚》开篇就写“二诸葛”和“三仙姑”的绰号由来,并借此引出主人公小二黑与小芹,这种写法迎合了农民的阅读习惯,有助于激发他们的阅读兴趣。刘恒在《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中也是开篇即向读者详细介绍张大民一家三口的姓名、身高、体重等情况,实实在在的写实姿态溢于言表。 第二类为背景类,即以描述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自然风景及社会环境等作为小说开头,以此来增加故事的真实性,打破读者的虚假感。 如《红与黑》的开头,先从故事发生的地理风貌讲起,然后自然地引出人物。背景类开头如果运用得当,对故事的人物、主题可以起到较好的衬托作用,有利于渲染营造出一种诗情画意,增加小说的文学性与审美性。迟子建《亲亲土豆》的开头:“如果你在银河遥望七月的礼镇,会看到一片盛开着的花园。那花朵呈穗状,金钟般垂吊着,在星月下泛出迷幻的银灰色。当你敛声屏气倾听风儿吹拂它的温存之声时,你的灵魂却首先闻到了来自大地的一股经久不衰的芳菲之气,一缕凡俗的土豆花的香气。”开头就谱写出一曲静滥、祥和的田园牧歌,带给读者的是宁静之怀与神往之思。但是连篇累犊的环境描写也容易引起读者的厌倦心理。 第三类为情节类,即小说开篇就进入故事的发生状态,从人物的某种行为开始叙述,它具体又可分为顺叙。倒叙及中间叙三种不同形式。丛维熙在《谈作品的艺术构思》中说:“我比较喜欢寻找有吸引力的开头,……我没有浪费什么抒情的描写,而是力图一下把读者带到事件的漩涡中去,使读者在头脑中闪过一团疑云之后,寻找‘这是什么回事’的答案。”这里所说的就是情节类开头,它的吸引力和动感比较强。因此受到众多作家的青睐。 通常说来,如果小说的开头与情节的“开端”呈同步发展关系,我们称之为顺叙,反之则为倒叙。顺叙式开头有利于读者迅速了解故事的来龙去脉,但又往往因单调、缺乏变化而不易吸引读者的注意力。于是,作家将之进行变化,倒叙式就是变体之一。在许多侦探类或悬念类小说中,作者开头就将故事的结局呈现给读者,让读者去猜测去遐想,达到较好的阅读效应。这种作法虽然屡见不鲜,但效果却是屡试不爽。但并不是每一个故事都适合于倒叙,一般说来,只有那些有明确结尾且结尾具有异常性的情节感较强的故事才适于倒叙。 实际上,许多小说常从情节发展到关键或精彩的中间环节开始,故事的前因后果则以插叙的方式通过人物对话或叙事人的补充说明来加以介绍。“坐在其香居茶馆里的联保主任方治国,当他看见正从东头走来,嘴里照例拢嚷不休的邢幺吵吵的时候,他简直立刻冷了半截,他觉得身子快要坐不了。” 《在其香居茶馆里》就这样拉开了交战的序幕,迅速进入故事,将对立双方的性格特征推到了读者面前。篇章的开头不等于整个故事的开端,作者截取最能顺利展开下文的一个点作为展开全文的突破口。对此,路遥的观点是:“一般来说,短篇小说把切入的部分放在事物矛盾发展的后半部分,写的是接近结局部分的生活,而把前边的故事插进去写。中篇小说的切入部分一般选择矛盾发展已经进入高潮部分作为作品的切入部分。如《人生》,从高加林被卸职写起,各种矛盾骤起,接近于人物命运的尾声部分。”这是一种值得借鉴的开头思路。 以上三类是我们常见的几种开头方式,多数时候这三类并非孤立运用,而是两两搭配,甚至三者兼容,以求得预期效果。此外;另有两种开头方式值得注意: 第四类:警句类。此类以诗句、引言、俗语。比喻或作者自创的简练深刻的话语开篇,它一般与文章的写作缘由或主题相关。如《安娜"卡列尼娜》以“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的哲理起语,起到了总括全局、提纲挈领和悬念的作用,并向读者宣布了作者对问题的看法和态度。陈染的《与往事干杯》开篇语是:“生命是一只漫长钟”, 往事就随着这不断运转的钟流淌出来,全文洋溢着一种饱经风霜的气息。 第五类:闲谈类。这是一种以叙述类或说明类文字作为开场白的开头方式,是一种漫不经心的。随随便便的谈话风格,像闲话家常,又像促膝谈心,如电影的画外音、说书人的开场白或戏剧的幕前朗诵词。张爱玲《沉香屑第一炉香》就属于此类:“请您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沉香屑,听我说一个战前香港的故事。”又如《冈底斯的诱惑》:“当然,信不信由你们,打猎的故事本来是不能强要人相信的。”即使开头与作者要说的事风马牛不相及,但作者以随意的闲谈方式开篇,却很容易地将读者拉进了他的叙事圈套。闲谈类还包括另一种作法,即以说明故事源由或总结故事开头。鲁迅的《孤独者》:“我和魏连殳相识一场,回想起来倒也别致,竟是以送殓始,以送殓终。”闲谈类开头有意于缩短与读者的距离,努力做到尽快地把读者拉进作品的艺术境界中去,让读者和他们一道观察、品评、创造。好的闲谈类开头是作者艺术创作成熟的标志之一,是经过艺术家不断探寻与摸索获得的,它不是随便地乱谈。 文笔好的用文笔吸引读者,文笔不好,编故事能力强的用故事吸引读者,擅长恐怖的语言的用恐怖气氛吸引读者。诗歌写得好的用诗来吸引读者。 祝你成功!!

㈤ 要怎么写好推理小说的开头

要写好一个推理小说的开头,那么就一定要买好悬疑的影子,或者是说埋下伏笔,要锻炼自己写伏笔的能力。

㈥ 悬疑、言情小说的开头怎么写

一篇小说,开头是非常重要的,开头是吸引读者关键的地方。
第一,主角一定要尽快上场,在前三章节的时候,一定不要废话太多。
第二,注意代入感,控制住视角,不要出现配角抢戏的情况。
第三,设伏笔,故事的开始设置矛盾冲突,抓住读者眼球。
第四,开篇点亮主角的金手指,给予主角无限潜力。
新人的话,可以选择去17 K发文,机会还是满多的,而且会有很多关于如何写网文相关的培训,我有很多也都是在17k青训培训时学的,很有帮助。

㈦ (各抒己见)关于犯罪小说写作

可信度是犯罪小说成功的钥匙。好好做一些调查研究,你终究会得到奖赏。
——史蒂夫·斯卡尔伯格
指纹

指纹是最有说服力的法庭证据,它是惟一不需要旁证的证据。

在法庭上,指纹获得极大的关注,在你的犯罪小说中也应同样买它们的帐。在一个大约有30万人口的城市里,几乎每天都有人因指纹而导致身份确认从而遭到逮捕和指控。

从玻璃、发光金属、纸张上很容易获得指纹,但要从纤维、纹理物品或已做好的家具上提取指纹则很困难。物体不同,提取指纹的办法也不同,所以作家应该知道提取指纹的全过程。这可以使小说生动而准确。

在《假定无辜》中,斯克特·大卫关于法庭对指纹证据的质问为我们做了一个印象深刻的描述。他惟一的错误是,茚三酮粉能在玻璃上留下蓝色的指纹。茚三酮是一种化学液体,在纸上划一下就能留下紫色的指纹。它并不用于玻璃等光滑的表面。

从受害人身体上提取指纹能给你的小说增添刺激效果。通过玻璃管用碘蒸汽熏受害人的身体,并用银质物品挤压皮肤,就能显示出印迹。活人身体上提取指纹要两个小时,死人则要12小时。

你的主人公是否要指控他人?或许他考虑伪造指纹?不要这样想,他的努力肯定是徒劳的。为某人的指纹做一个一模一样的模子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那人愿意合作或有一只手让你铸模。这样,你确实可以铸一个,但即使这样,当你将模子印在其他物品上时,印记不是反着就是倒着。

指纹专家并不能弄清指纹在物体上面能保持多久。一般的情况是这样的:餐室指纹能保持几天;室内能保持数周;镜子上的指纹能保持一个月以上,特别是梳妆台或保险箱中的指纹。纸张上的指纹在几年之后还能用化学方法显影。

当根据指纹追踪某人时,调查员必须把嫌疑人的名字和指纹记录登记在案,并进行反复比较。在《像蒙德里安一样作画的大盗》中,劳伦斯·伯洛克抓住了指纹的精髓:“除非你只剩下了嫌疑人,你不可能根据一个指印去进行核实。你需要有10个指印,而我们是不可能有的,即使那些嫌疑人留下了指印,我们也不可能有10个,更何况他们或许没留下指印呢?那么不得不设法强行让他们留下指纹来进行核实。”

历史上,指纹是采用10个指印的分类系统进行登记的。如果不提取所有指头的指纹,就不能鉴别一个人。在20世纪80年代,自动指纹识别计算机系统问世后,司法机构可以根据单个指纹查找留有指纹的嫌疑人。作家一定要记住自动指纹识别计算机系统价值百万元,而那些位于佛蒙特州的小镇是买不起的。小说中的调查员应该在一些大机构或中央情报局有熟人,以便进行记录核查。

体液

或许指纹是身份验证的最有把握的形式,但如果你的罪犯不曾留下任何指纹痕迹,那又该如何呢?在缺少指纹的情况下,体液也是犯罪现场一种常见的证据。如果获得了一个尺寸足够大的完整体液样本,经过分析就可以得到DNA基因图谱,用它与嫌疑人的基因谱进行比较,或进行血样检查,相符者即可作为证据。

血液、精液还有唾液都是确定DNA的好方法。DNA是一个人的基因图,每个人的基因都绝对不同。

对DNA进行分析的设备高度专业,造价甚高。如果你的小说里讲的是怪异的村庄,做DNA检查就不太合适。而且能够做DNA分析的实验室很少,结果也要等数个月才能出来。但这没有什么不好,想想你这边在等待分析结果,那边匿身潜逃的罪犯是多么痛苦与绝望。

地方犯罪实验室可以进行体液检查,这对侦探很有帮助。与体液和血型相关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分泌腺的状态,分泌腺分泌出的ABO血型,进人精液、汗液等体液中。但世上有15%的人没有分泌腺,你可以让小说中的强奸犯属于这类人,而不留下任何体液线索。

血型能告诉调查员什么呢?血型通常可以给人进行粗分类。一个社区中O型血的人占45%左右,4O%是A型。因此,标准的ABO血型测试几乎对侦探没有什么价值,很多人有相同的血型。

血型的其他分类,尤其是血酶、血蛋白分析,可以把犯罪嫌疑人的范围缩小。你小说中的犯罪分析实验室不应该让侦探将犯罪现场的血液血型作比较。他们只能据此找到小镇上具有同样血型的另一部分人。

进行彻底血液分析的仪器很贵,充分测试的价格也很昂贵,以致常被忽略,因此可能有无数的犯罪案件不能结案。

其他证据

头发也有法庭证据价值。比如嫌疑人与作案人有同样的肤色、形体和皮肤,但是很难确定作案人的种族和性别,作案现场发现的几缕头发可以帮助解决难题。作家可以这样写,根据分析结果,一些人的头发与犯罪现场发现的头发不同,这样就排除了这些人的犯罪嫌疑。

通过照相取得的脚印是一种分类证据。除了极个别的案例,鞋印只能说明穿的是相同类型的鞋。脚印和其他分类证据(头发、纤维、ABO血型),通常本身不足以将你的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

在法庭上很少有笔迹的官司,笔迹专家在仔细研究了字高比例和字体倾斜度等可变因素之后,会做出结论。如果字变相似,匹配的程度则高。

罪犯通常伪装自己的字迹,仅凭绑架者一封正楷字的勒索信,是不大可能找出恶棍的真实身份的。墙上滴着血的血字可以给你的小说提供显赫的线索,并添加一些色彩,但决不能帮助笔迹专家找出真凶。

子弹上的条纹痕迹是惟一的,就像指纹上的突起一样。因此,可以根据子弹在撞击枪筒时留下的痕迹和凹槽,找出那把枪。不幸的是,枪筒被毁或被换,子弹受损,都使得调查没有说服力。在写谋杀小说时,讲找到了凶手使用的枪支时一定要特别谨慎小心。

1.凶手必须早在故事的前半段出场亮相,而且他的思考脉络禁止被读者一览无遗。

注:对小说来说,这种情形就像是你以为自己要升官了,谁知突然间来了个空降部队,把你垂涎已久的职位抢去,试问谁在此状况下不会抓狂?当然,你一定不知道这个空降部队的家伙在想啥,否则你就不会惊讶地眼看煮熟的鸭子飞了。(TT评:对于推理谜题来说,这一条我是同意的,要是凶手在谜题篇之前都未曾出现过,作为题目试问有几个人能答对凶手呢?)

2.理所当然的,故事中绝对不可存有超自然的力量或媒介。

注:对小说来说,推理的本质,是建基于理性科学的逻辑上,推理推理,要推的正是道理;然而,如鬼神之说的超自然力量,既未被科学证实,也无道理可循。试想,现代的警方办案,若以凶手是一个隐形人来搪塞,那第二天铁被舆论攻击得体无完肤,因为大众会认为警方无能。啊?你是说大卫魔术把自由女神变不见?对不起,咱们谈的是推理,不是魔术!(TT评:对于写推理谜题来说,这一条嘛,我持保留态度,为什么这样说?如果说要让故事情节更加精彩,往往会加入很多诡异的事件甚至是超自然现象当故事背景从而营造恐怖气氛,例如:《金田一少年事件簿》、《圈套》等本格作品,里面的凶手的不可能犯罪手法都是模仿这些超自然现象传说的效果来实现的。所以TT认为,只要这些灵异设定不影响推理过程就可以了。并不是像这个戒条说得那样“绝对不可存在”作为营造衬托气氛的道具,灵异现象其实是不错的选择。只要最后的推理结果不要归到灵异现象上面去就可以了。)

3.绝对不允许有神秘的房间或信道。

4.禁止使用当下尚未发明制产的毒药,也不可利用繁复难懂、需要长篇解说的器械工具来犯案。

注:对小说来说,这也是为何《罗密欧与茱丽叶》并非推理小说的原因,当时怎幺可能有那种服食后,即刻呈现停止呼吸等假死状态的毒药。另一方面,倘若故事中设计罪犯使用的逃亡工具,是一种可从1楼跳到20楼的弹簧鞋,你能够接受此奇想吗?即使工具真的存在,但神探破案说明案情,需要以一整章如学术报告的冗长篇幅来解说这类工具时,你读得下这样无趣的结局吗?(TT评:对于推理谜题来说,这一条我是同意的,设定要合理,不能想当然,若是自己不确定,可以找google,或者iccomic.net嘛。)

5.角色人物中,绝对不可以有中国人。

注:对小说来说,简单说,这是西方人对东方人的刻板印象--个子小眼睛,神秘、身负不可思议的力量,此点其实与第二点有异曲同工之妙,差别只在于前者对人,后者对事。艾勒里昆恩就有一本《中国橘子的秘密》,完全显露了西方人的偏差观点。(TT评:这条,有个最好的反驳例子,美国作家比格斯的《陈查理探案》里面的主人翁也属于比较著名的侦探了,他正是中国人,所以这一条规定肯定要被我们忽略了。)

人通常在死后30分~2小时内开始僵硬,9~12小时后会全身僵直。之后的30个小时会持续僵硬,接下来软化,经过大约70个小时恢复原状。通常情况下是如此,但如果周围气温高于35度的话,僵直和软化都会加速,只要24个小时即可恢复。死前剧烈运动后,蛋白质在体内较容易凝固,死后僵硬也会比平常快。

以下列出几项常用的方法(顺便也把我这些规定凑个整数),这些方法都已经被用烂了。一个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说家通常都不会再次使用,因为所有的推理小说迷对于这几种方式都再熟悉不过了。谁要是用了它就等于是承认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创意。

(A)从案发现场所留下的烟头,和嫌疑犯所抽的香烟品牌做比较,藉此找出凶手。

(B)假装受害者的鬼魂显灵,吓得凶手自己招认。

(C)伪造指纹。

(D)用假人来制造不在场证明。

(E)因为狗不吠,表示闯入者是熟人。

(F)一个无辜的人被认定是凶手,结果原来他是凶手的孪生兄弟(或姊妹),或是长相极为酷似的亲戚。

(G)用针筒注射或是在饮料中放入迷药。

(H)警察破门进入一间上锁的房间之后,谋杀才真正开始。

(I)用相关字来测试是否有罪。

(J)使用密码或密语,最后被侦探识破。

有人说推理小说的鼻祖是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更有人说推理小说的鼻祖是“上帝”因为正是上帝看穿了引诱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的那条蛇的阴谋,所以“上帝”才是世界上第一个“侦探”。

但是不管怎么说,推理小说发展到今天之所以代代都有一大批的推理小说迷,我认为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推理小说作家把谋杀计谋的曲折离奇和写作笔法的跌宕起伏结合在一起,从而制造出了让人感觉“亦真亦幻”,读起来又让人“目炫神迷”的推理小说。

以上的这些推理小说作家写出来的推理小说都没有脱离这个路线,现在撇开写作的技巧不说,单说谋杀技巧的话,在这几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出先了三大类推理小说作家最常用的谋杀技巧。

一,不在现场型

二,密室型

三,角色型

一,不在现场型,这一类型的意思是凶手通过各种手段让人相信自己在被害人被杀时不在现场,从而自己的谋杀嫌疑也被排除,这一类型又包括这么几个小类。

1,谋杀实施地和犯罪嫌疑人伪造的不在现场的地点之间有捷径,例如被害人在A地点4:00被害,而犯罪嫌疑人4:10被人看到在B地点,或是在3:50被看到在B地点,但是从A到B的路程正常情况下需要20分钟的时间,所以通过推论,犯罪嫌疑人是不可能在10分钟的时间里来回杀人,但是两个地点之间可以通过坐汽车,火车,飞机,如果这两个地点之间有河流的话,还可以通过水流的速度来缩小通过这两个地点的时间,这是最常见的一类不在现场型犯罪。

其推理小说的代表作是森村诚一的,在这部森村诚一的成名处女作里,凶手通过反复的运用这个方法,实施了一系列的犯罪。

2,伪装受伤型,这一类型是犯罪嫌疑人先是当这众人的面伪装自己受了伤走不了路,然后趁着众人对自己不注意,杀掉自己想杀的人,因为自己走不了路,当然也不会被人怀疑杀了人。

这个方法最经典的代表作是阿嘉纱.克里斯蒂的,这这书里,凶手先是当着众人的面被自己的同谋击中了腿,走不了路,然后趁机杀人。

3,伪造时间型,这类犯罪一般是把家里的表拨慢,然后让自己的家人和仆人给自己当证人,以证明自己在犯罪发生时,自己不在犯罪现场。

这个方法的代表作是江户川乱步的,最书里那个邪恶的女人就是把表都拨慢了,让所有的人都当了她不在现场的证人。

4,伪造地点型,这类型是犯罪嫌疑人先在B地点12:00开party,利用借口上厕所时杀掉被害人,在杀人后把尸体和血液用塑料袋包裹起来,然后在party散了后,开车把尸体放在了A地点,伪造成是在A地点12:00杀的人。

这个方法的代表作是,在书里凶手利用这个方法实施了一系列的连环谋杀,但是却总能找到不在现场的时间证人,用的就是这个方法。

5,利用双胞胎的特殊性,兄弟两人交替出现以制造不在现场的证明。

这种方法的代表作是西村京太郎模仿阿嘉纱.克里斯蒂的写的在书里两个双胞胎兄弟交替出现,实施了一系列谋杀。

还有有栖川有栖的,在书里双胞胎兄弟利用相互扮演对方的角色并且利用了火车时间表这一工具制造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6,利用别人或是别人的杀人计划杀人,就是通过打电话,给对方播放自己的录音来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而对放也可以利用凶手的计划顺水推舟来杀人。

这一类型的代表作是青山刚昌的。

7,远距离杀人型,就是杀人者在死者在地点A被害时,自己在地点B,凶手是通过远距离的方法来杀人的。

这一类型的代表作有厄尔.斯坦利.加德纳的,在书里凶手就是利用手枪远距离把被害人射死,给自己找到了不在场证明。

而最经典的此类方法的运用莫过于让被害人死在一片可以留下脚印的土地里,但是死者周围又没有脚印这样象是密室谋杀的技巧,也算是不在现场型的,这类型方法一般也就是,用手枪远距离射击,用重物远距离投掷,杀死死者,然后让狗把兄弟叼回来,或是凶手踩着细腿高跷杀人,再或者是凶手先是让被害人把自己背过去,然后杀人,自己再倒着走出来,这样只有去的脚印而没有出来的脚印

8,伪造物证,证明案发时自己不在现场。

这一类型的代表作是阿嘉纱.克里斯蒂的,在书里凶手先是站在屋顶,引诱被害人从窗户伸出头,然后用重物击杀对方,然后等屋子门前的人走后,进入屋子,移动尸体,擦了窗边的血迹,从而造成是被害人是在屋内被害的假象,制造了不在现场证明。

9,在案发现场的不在现场型杀人法,说穿了就是先把被害人弄昏,然后趁着众人涌进被害人的房间时杀人。

10,利用机械陷阱杀人,这一类型最经典的是西村京太郎的,在书里凶手综合运用了第9和10两种杀人方法。

二,密室谋杀,这种类型是现场是一密闭房间,从而使清洁曲折离奇。这一类型有这么几小类。

1,最简单的是自杀,被害人在一密闭房间自杀,但是伪装成是他杀。

这一类型的代表做是横沟征史的,在书里凶手先是杀掉了妻子,然后自杀,同时制造成他杀,还有就是阿嘉纱.克里斯蒂的,书里凶手杀掉所有人之后,自杀,但是却伪装成了他杀。

2,意外,这一类型是被害人自己在一密闭的房间里因意外,碰晕或撞死,而被认为是他杀。

这一类型的经典代表作是,在书里被害人是因噩梦发出惊呼,而被误认为是有人要谋害她,而被害人也因为做的噩梦从床上掉落,撞伤,被误认为是凶手在杀人后,从密闭房间消失。

3,利用机关杀人或是在密闭房间杀人后,利用暗道逃跑,这一类型没有什么谋杀技巧,只是做机关的手法高不高明而已。

在莫里斯.伦伯朗的里这两类方法随处可见。

4,被害人自己把房间锁上,凶手是在屋外动手杀人。

这类型的代表作是我前面提到的阿嘉纱.克里斯蒂的

和有栖川有栖的,在书里凶手先是在一房间的壁炉的烟囱里写上让被害人去看的话,在被害人进入房间锁上门,把头伸进烟囱里去看时,凶手从烟囱的顶端把重物投入,把被害人砸死。

5,被害人是在屋外被刺杀,但是没死,然后自己走进房间里反锁房间,然后死亡。

这一类型的代表作是

和约翰.迪克逊.卡的

6,凶手杀人后没有离开房间,等死者被发现,众人一涌而入,凶手趁机混入人群。

7,死者在密闭房间里是被迷晕,但是被误认为是被杀死,众人进入时,凶手趁机杀人。

8,利用动物把门关上,例如利用猴子把们插上。

9,错觉,密闭的房间并不密闭,凶手出入的窗户被误认为是密闭的

这种方法的代表作是埃德加.爱伦.坡的

10,房间并不密闭,只是凶手是第一个进入房间的人,从而人们相信房间是凶手所说的密闭房间。

三,角色型,这一类型一般分两类,

1,双胞胎兄弟扮演一个角色,或是交替出现,从而制造出不在现场证明.

这一类型的代表做是我前面说过的有栖川有栖的。

2,一个扮演两种角色,这人利用自己制造出的另一个虚幻角色杀人,然后再恢复自己的真实身份,从而使自己不被怀疑

而这一类型的代表作就是横沟征史的和

在这三类中,有栖川有栖曾经在他的里对不在现场型有过论述,约翰.迪克逊.卡在里曾经对密室谋杀做过论述,但是都不全面,而且里面的论述也有点杂乱,一些新的技巧也没有收入,今天我结合我在13年中看过的推理小说对此重新论述一下,算是抛砖引玉。

推理小说的N大恶俗手法

1.罪犯不可能知道的事.

属于虎头蛇尾的一种,开始时做了大量的铺陈,营造气氛.但是侦探之所以能够破案,只是因为罪犯在最后一刻说出了自己所不应该知道的事情.这种手法在推理小说早期也许还情有可原,在现在还会用到的话就有点无耻了.

天树的即是一例.

2.一人分饰二角.

罪犯在小说中以两种形象出现,有时还会充当侦探的助手或合作者.

写推理小说是不能不用较大的篇幅来描写罪犯的,如果罪犯一直不出场,只在最后一刻出现(比如),是一个作者从来没描述过的人.那么读者是要生气的.但是一人分饰二角的手法打了一个擦边球."你说我描写罪犯没有?我描写了呀,我从头到尾都描写了呀."但是他描写的是另外一个人.

如果说影视作品还可以从外貌或声音等特征去寻找蛛丝马迹,那么对于文学作品来说,你就死了这份心吧.作者甚至可以把一个女的描写成男的,而那些她身边的剧中人物则清一色地不分男女.

代表作品:(获江户川乱步奖)

3.过分的叙述性诡计.

叙述性诡计偶尔读来颇有意思,但若是做得过分,我觉得就与推理无关了.

比如绫十行人有个短篇(不说名字了,为了没读过的人),里面有三个案件,两条人命,一条猫命.作者向读者挑战:犯人是谁?他的诡计是这样的,两条人命案都是自杀,而自杀是没有"犯人"的,所以那些写下犯人名字的读者们不要喊冤枉,即使你知道他们是自杀,知道事情的所有始末.

"犯人",是杀死那只猫的人.

4.凑字卖钱

严格说这并不是"推理"的手法,但它却是"推理小说"的写法,而且这种手法特别令人气愤,所以我要把它列到这里.

就是说作者特别啰嗦,一大段一大段地说些与案件无关的话.让人觉得他是为了凑些字好拿去卖钱.

不要以为这些废话只是点缀,只是少量的.有时它的比重大大超过百分之五十.

比如横沟的,开头那大段的有关家世的介绍.

5.以情节的巧妙代替推理

可以说有些小说的情节确实巧妙,但那与推理无关.

设计推理小说的情节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才有人想出这种巧妙的办法.既不用动脑筋,又不至于太得罪读者.

写推理小说是有难度的,要费尽心思去构思诡计.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作者总喜欢去写一些与推理无关的东西.比如说侦探的多才多艺.我可以说他是多么的多才多艺,而不用任何具体的描写.不用动脑筋.

㈧ 怎么写好犯罪小说

你可以去看看
大学教材中有关犯罪心理学的书籍
或者
美国联邦调查局真实案例 《动机剖析》
约翰道格拉斯《变态杀手》《顶级悬案》

㈨ 悬疑小说的开头怎么写

从梦境入手
写梦中细节
现在好多电影采取现实与往事回忆的展现
将这些方法用来写小说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㈩ 悬疑小说开头怎么写,求内容,求高人指点

抛出悬念,将这个画面情节描写出来,吸引读者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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