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东方红》词作者,临终前就想吃口肉,家人买来他却走了,知道是谁吗
他是李有源,是一位土生土长的农民,他是乡亲们眼中的文化人,因为他识字,所以自己就创作了歌曲。
⑵ 求两篇架空的瓶邪文。大概是一天晚上吴邪刚睡下,小哥从窗口跳进房间然后就强上了吴邪,后面的记不清了
《瓶邪》,雨村记事。
从长白山出来,我给了胖子雨村的地址,让他带着小哥去我住的地方休息。我则坐着火车回到了杭州。
轻车熟路的走到西泠印社旁边自家开的古董店,却一脸惊异的发现店门居然是开着的。我默默从书包一侧取出大白狗腿,准备进店看看敢私闯我店的是何方人士。
一只脚刚踏进店门,还没将手上的刀横在胸前,一坨东西便把我扑了个满怀。这玩意手脚并用的挂在我身上,哀嚎:“老板~你终于回来了!!!
收完最后一个篮子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我抹了把头上的汗,揉了揉因为假笑而僵硬的嘴角,往闷油瓶的位置走去:“小哥,你饿不饿,想吃什么?“
⑶ 有一本小说写的是在美国给别人吃肥肉减肥
吃肉是不能减肥的。只为了一口鲜美的臭肉,丢掉了健康,也在地府挂了号。众生平等,岂有一个生命活着就是为了被吃?
⑷ 一篇超恶心的网文
至今没人能看完的,超级恶心,挑战你的胃 大约是在明朝末年年,我出生贫寒,再加上种种原因,我牙一咬,好死不如赖活着,出门去做乞丐了。其实那年头兵荒马乱的,乞丐很正常,并不丢人,我还为自己这个高尚的职业津津乐道呢。我一不偷二不抢,见人走过伸个碗,鱼肉虽没有,残饭总是够!我每次美孜孜的吃完那些骨头剩饭的,心里总升起一股莫大的自豪! 这天,我在郊野的路上走着,突然看到一个老乞丐躺在地上,奄奄一息了,我心地比较善良,于是从怀里拿出个馒头,递给他。他吃完了,也不谢我,丢给我一本书,突然就不见了。我还以为遇到鬼了呢,吓的直哆嗦。过了好一阵子,才把书打开了,就看到封皮上写着“从不要脸”四个黑字,翻开来,连个P也没有。我想,靠,一个馒头就换了这本破书,刚准备扔了,想想又放到了怀里,心想可以做草纸擦屁股嘛。 晚上,我没事做,研究起那本书来,细细体味那四个字,还真有点感觉了。当乞丐嘛,要啥脸?!我发誓从此以后再也不要脸了!见便宜就占! 我突然看到一个老头吃完饭从饭馆走了出来,估计受了风寒,在路边吐。吐的白花花的一片,估计鸡鸭鱼肉都给他吐出来了。然后晃着身子走了。我一看,嘿,好呀,正巧我晚饭还没吃呢,去匆匆的跑了过去,从他吐出来的食物里拣了些没消化完的鸡肉吃了起来。味道还不错,就是淡了点。我吃了些鸡肉,觉得真省事,连嚼都不要嚼了,直接就能咽下去,多么方便呀。我忽然吃的口渴了,一弯腰便趴了下来,把他吐的汤汤水水全喝了。真TM好吃,大饭馆就是大饭馆呀! 我正吃的带劲,一个小男孩牵着他妈妈的手从我旁边走过。那个小男孩不解的问他妈妈:“娘,那个人在干吗呀?”他妈妈转脸一见我这大吃大喝的模样,突然哇的一下子吐了出来,溅了我一身子的!忍着恶心拉着孩子跑了。我看看她的背影,愤愤的想,你有钱作遭啊!好好的东西吐出来干吗。不过不错,便宜我了,我当时就埋头大吃那女的吐物,吃了几跺稀烂的鱼,又翻了翻,居然发现个没消化完的葡萄,嘿,运气真好了哈,还有水果吃,我往嘴里一丢,酸酸甜甜的还真不错呢~我吃得口水都流下来了。 我就这样混了半年,整天不愁吃不愁喝的,日子过的倒是快活。 但是之后发生了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 我终于有出头之日啦!! 那天我在路上闲逛,拣了两个人家点心店扔掉的馊馒头吃了个饱,忽然就看见一群乞丐都向北门的小庙跑去。我生**凑热闹,也跟着人家跑了去,跑到小庙,就见一群群乞丐,或大或小,或老或少,一个个都坐着讨论什么问题。我也凑过去坐下,一个年纪大点的乞丐跟我比较熟,我们经常一起讨饭,他低声告诉我,马上就要进行丐帮帮主大选了,真令人振奋啊!我看他激动的两手直搓,暗自好笑! 就见几个大乞丐头目走到前去,向大家宣布乞丐帮主大选现在开始!接着放屁声,口哨声,各种音乐响起了,又跑上来一群乞丐MM跳起了“赏吧舞”,我见那几个乞丐MM衣服破破烂烂的,肉都露出来了,正看的带劲。突然有个老头摆摆手,音乐停了,舞也散了,大选正式开始啦! 俗话说的好,拣运不如撞运,我还真撞上了好运气! 那老头子向大家宣布,丐帮要有不怕苦不怕脏的精神,要经得去风浪,受得起挫折,受得起考验,尤其是帮主,更需要有这样的精神!他拿来了一个饭盆,大家凑过去一看,是一盆馊稀饭,上面还有许多烂菜烂肉,用泡臭豆腐的黑水泡着,隐隐约约的里面还有死苍蝇和乱七八糟的动物内脏。那老头把拿盆子举起来,让大家看仔细了,然后放在地上,宣布谁能把这盆饭吃完谁就是新任帮主! 话音刚落,一个小个子的乞丐跑了过来,大概十八岁左右的样子,头发乱糟糟的。他对大家一抱拳,拿起筷子就吃。吃着吃着,才十秒钟不到,看到了一团苍蝇,哇的一声全吐了,连他肚子里的老本都吐了出来,清水黄水的盛了一盆。他吐的不行了,灰溜溜的跑走了。 这时,又跑过来一个乞丐,看样子三十岁年纪。也不拿筷子,操起手就抓着吃,他吃的很慢,几乎是拣着吃。我见他先吃了几片馊菜叶,忍住了恶心,又去拿一块鸡骨头啃,啃完了继续用手翻。这时好东西差不多都被他吃完了,他迫不得已,拿了条带血的猪肠子往嘴里送,刚到鼻子,又哇的一声全吐光了。又是把老本都吐了,盆子里的东西没见少,只见多。 就这样,陆续上来了七、八个人,有的吃刚吃一口就吐了,有的是吃了一般不行了。到最后,没一个能吃完的。那老年人仰天长叹一声:“丐帮后继无人矣!” 我很不服气,心想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才有所作为!况且现在又没饿你,又没打你,叫你吃点东西有什么大不了的! 于是我二话不说,跑了过去,拿去那个饭盆。我见里面的黑水和黄色的胆汁,吐沫都沉到了盆底,其他东西留在上面,高高的堆了近最初的三倍。我先把稀饭一股脑全喝了,味道还不错,因为拌了许多其他的菜,挺香的。然后我挑起了一团死苍蝇,嚼都不嚼,一口咽了下去,听说这玩意儿蛋白质还很高呢,大补!我再翻,盆里露出了一团血糊糊的猪肠子,半生不熟的,隐隐的看见许多血沫粘在上面。我看还蛮新鲜的,把那肠子含在嘴里,吮吸那鲜红的血沫,然后一截截的嚼起来,脆脆的挺好吃。旁边的人全看呆了,以为我是神,不然为什么一动不动呢?我心里美孜孜的。吃着吃着,盆里就剩下人家之前吐出来的吐沫、口水、胆汁和臭豆腐的黑水了,那味道呀,很杂,又臭有腥,说实话,蛮难闻的。我正好口渴了,烦不了,端起盆子一仰脖子,把那些个血水、黄水、吐沫的全喝了个精光。然后挥挥手向大家致意。 我居然当上了丐帮帮主!!!! 我居然当上了丐帮帮主!!!! 我居然当上了丐帮帮主!!!! ………… 我心情澎湃而激动,手足高兴而乱舞。我难以抑制内心强烈的喜悦和兴奋。众乞丐一声欢呼把我高高的抛起,又接住我,然后把我扔到地上,开始往我身上吐吐沫和口水。我笑语盈盈的坐着不动,任由他们吐,我知道这是丐帮对新帮主的礼节。一个老乞丐一口浓痰居然那么的准确,吐到了我的嘴上。我不由的佩服他用嘴射暗器的精确,出于对他的滔滔崇拜与敬仰,我把那口绿油油的痰咽了下去,一股浓烈的腥臭味直冲我的口腔。我竖起大拇指,叫道,好痰!好痰! 我拿上了丐帮百年的镇帮之宝“无敌打狗棒”,穿上了“破烂帮主袈裟”,手握几十万人的大权,好不快活!没人再敢跟我抢地盘了,随便哪个大饭馆门口,我往那一蹲,其他乞丐远远的看见我的打狗棒就跑的更远了。时间久了,人在缺乏竞争力的情况下很容易堕落,没有和我争抢反倒寂寞难堪,每天吃的伙食都差不多是新鲜的,这让我很不适应,我苦苦思索着,怎么才能激发我的斗志呢? 这天,我来到一家看病的门诊门口,听见里面传来痛苦的呻吟声。我往里一瞧,一位大夫正在给一个老头子看病。那老头估计有六十岁了,大腿上长了个肉瘤,足足有苹果那么大。大夫皱了皱眉头,给那老头的腿上涂满了麻药,又给他吃了一副麻沸散,老头坐在椅子上渐渐开始昏迷了。说时迟,那时快!大夫的刀光一闪,我就看到那团肉瘤血糊糊的落到了地上。大夫把肉瘤往门外一踢,赶紧去给病人止血去了。 那肉瘤咕噜鲁的滚到了我脚下,我把它拣了起来,看到上面沾满了灰尘。我赶紧用袖口擦了擦,但由于带着血,怎么也擦不掉,我便伸出舌头舔了起来,那股特殊的鲜血味,充斥着我的大脑。我慢慢拨开那层摔破了的皮,拔掉肉瘤上的几根黑色毛发,吮吸起了那里面的脓汁…… 我把那个肉瘤的外皮剥开,里面立即呈现出血淋淋的一团红色的肉,肉里还有一些黄褐色的筋脉,以及变质的黑色腐肉。我也烦不了了,一来想锻炼下自己的能力,二来俗话说以毒攻毒,我想这瘤子肯定有点毒性,说不定对我满是毒的身体有点好处。于是三口两口的啃了起来,就像吃水蜜桃一样,吃的汁水直流,好不痛快! 我几口就吃完了,抹抹嘴,舔了舔手指上的残余血沫,正要离开。突然那个大夫跑了出来,见我这副模样,吃惊的说不出话来。我斜了他一眼,正得意洋洋准备听他说些佩服我的话,没想他却结结巴巴的说:“你……你……你把吸毒欧羊疯的毒瘤吃了??” 吸毒欧羊疯?何许人也?反正我是没听过。那大夫急的啊呀呀的直喊我,叫我赶紧把吃的吐出来,再到他那医馆里抓把药吃或许还有救。我想你当老子是三岁小孩啊还上你的当?你不就是忽悠我想让我买你几副药捞点钱嘛?我堂堂丐帮帮主焉能上你小子的当!?那不是被天下人所耻笑?我一把推开那大夫,昂首挺胸大步前进,我似乎感觉到了街道上无数敬佩的目光洒在我英俊的脸盘上,带着对我滔滔如江水般的崇拜。 回到我那小庙,我看见几位长老在议论什么,隐约听到说是吸毒欧羊疯退隐江湖了,把毕生的毒素全逼到了大腿的一个肉瘤里,喊人割掉了。众人都兴高采烈的欢呼江湖上从此少了个大害了。我不听不要紧,一听吓的差点尿裤子……看来那大夫没骗我呀,我真吃了剧毒的毒瘤啊!!我当时欲哭无泪,真想狠狠的抽自己几个嘴巴!那几个长老在旁边见我神色不对,赶忙跑来问我怎么了。我把事情简单的一说,他们居然像见到瘟神似的远远的跑开了…… 大家都避着我,我和他们说话也不敢张嘴,好象我的一个吐沫星子就会要他们的命一样。我吐口痰在地上,那小块地方方圆十米就没人敢走近。我晚上吹口气身边的蚊子就全部落地。走在街上人家大老远的见到我就纷纷避开,四处乱逃。这日子真TM没劲! 过了两天,我觉得身体有点不适,迷迷糊糊的开始发烧了。我孤独的躺在小庙角落的草堆里,没有一个人敢看望我。唉,也不怪他们,谁让我毒性大呢?不过我毕竟是帮主,他们对我还够点意思,每当清晨的阳光透过破墙的缝隙洒在我脸上时,我总能看见一个堆满了肉菜的饭碗,放在篮子里,由屋顶的绳子放下到我身边,给我吃喝。我有时感动的眼泪直流,身边的蚂蚁也一死一大片……,,,,……………打字很累…应该没人能看到这里
求采纳
⑸ 科幻小说,主角是男的,世界被污染,洗澡都没有水。主角外出去猎一种沙虫吃,整个虫子只有一条肉可以吃。
感觉是《末世狩猎者》,作者 黑天魔神
⑹ 这本小说叫什么名字
《异世之龙的传人》作者水二鸟
⑺ 置于死地by没事吃口肉
风格任八条人与人
⑻ 求几本!完本小说
贵族学校的双面公主+白衣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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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求一篇耽美文,主角是双性人,有一对副CP是酒吧老板和一个外国人,而且大家都叫那个外国人老一。
《置于死地》作者:没事吃口肉
文案:主要就是说双性YD受暗恋攻,被攻发现后在一起XXOO的日子,直到出柜就END了
⑽ 想要吃口肉的《事后清晨》更新到最新章节的内容! (大概是34章) 谢谢😣😣
21章。
一天之计在于晨,我们都知道,这是第一天的开始,那么早餐吃的好与否直接关系着你的健康了,我们要知道,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但是有错误不要去犯,要么就是很不理智的做法了。
早上8点左右和傍晚前后,大气中悬浮的细颗粒物排第一和第二,下午浓度最低。同时,在清晨日出前,由于植物在晚间缺少光照,光合作用减少,产生的氧气减少,而植物呼吸作用一直持续,排出的二氧化碳不变,此时的空气远没有日出后好,所以,老年人出门锻炼,不妨改到下午3点-4点,太阳不毒辣,空气也好。
因为后半夜到清晨,一般近地面容易形成逆温层,大气处于一个稳定的状态,容易形成逆温层,就像是一个大的锅盖,把脏东西都“捂”在里面,不利于污染物的挥散。再加上早高峰时,汽车排出大量尾气,使得上午8点时的污染物浓度达到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