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谁给我一篇初三写人的小小说啊
一) 时光飞逝,转眼间上初三已经一个学期了,望着正在考场上认真做题的同学们,听着沙沙的翻卷声,回想过去半年在初三里的甜酸苦辣,心中感慨万分。 初三·苦 上了初三,在一个重点班里我感觉到无比沉重的压力,这些无形的压力就像你每天背着一个一百多斤的人,迈着沉重的步伐前行似的。 白天,九节课的沉闷,放学后只得出一个结论——累。然而,晚上还得顶着浓浓的睡意做那一堆小山似的作业,每晚熬到一点多早晨六点又要爬起来上学。连星期六,星期天亦是如此。除了这些累以外,还要承受着成绩的起落,每一次的成绩,无论大考小考都会联系到中考。这使我感到精神上无比的紧张。 人在初三,苦在其中。 初三·甜 虽然初三有很多苦事儿,但使我感到开心的事也不少。 考上了这个重点班就是一种莫大的收获,这个班的气氛十分和谐,每个人都是爱好读书的人。甚至连平时非常调皮的同学对待课堂、对待老师、对待学习都十分认真。而且每一个人的品行都是非常好的。这种感觉是和以前不同的,是非常舒服,十分和谐,令人感觉快乐的。 初三,父母对我的关心多了。夜里,每当我正奋斗着的时候,父亲都会轻轻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加油。而母亲则会为我送上一杯热乎乎的奶茶,喝下去,胃暖暖的,心里甜甜的。 人在初三,乐在其中。 初三,半年过去了,接下来的半年让我们努力,使我们在初三的日子过得辉煌,在苦的日子中也带着丝丝的甜意。 (二) 时光的飞轮正马不停蹄的旋转,转瞬间,又是桃红柳绿,莺歌燕舞,又是一年艰辛的跋涉,一个希望的萌生。 匆匆忙忙之中,我已步入初三最后一个阶段。紧张而又兴奋,忙碌而又快活,在懵懵懂懂中掺夹真情,在磨砺中增长才干。毕竟人在初三,总不免演绎起变奏曲。在快的节奏中,我们也肩负着希望。谁不曾梦想进入重点高中?谁不曾想拥有一份浪漫纯情?又有谁不曾想过让时光停滞?然而,理想、友谊以及时间又怎能凭空来去?这一切是需要付出的,需要用心栽培的! 也曾有过凌云壮志,也曾为之挥汗如雨。过去是,如今仍是。一堂堂课如放烟花接踵而至,一场场考试亦如家常便饭,屡见不鲜。一次次地失败,又一次次地振作;一次次地跌倒,又一次次地爬起。这些,我们早已习以为常。目前正处于火烧眉毛之际,中考也正向我们宣战。处于初三的人啊,咬紧牙关,在终决场上一决胜负。不管成败与否,重要的是不要哭着说后悔。 也曾拥有亲情友情,也曾为之心肝俱碎。哭过,笑过,闹过,吵过,一切都将在初三定格。人在初三,就如同装帧精致的相框。心灵脆弱却故作强颜欢笑,明明很痛却偏偏要撑着说快活,人到初三就学会了伪装,将自己沉封进心房,用微笑掩盖悲伤。或许这就是成长,一种成熟的标志。无论世事如何,总想用乐观去承受,难道这是每一个初三人的不由自主?难道这是人在初三的情不自禁? 也曾有过闲暇时期,也曾为之畅快淋 (三) 放眼看世界 眼睛,自古以来就是心灵的窗户,它代表着你内心的纯洁与善良,它是内在美的象征,它更是向别人展示心胸广阔的"代表作".而眼界却是你的认识与观点. 有人说:"生命在我眼中如同一团乱麻,界不开,扯不断.虽然我每天努力的学习,拼命的学习,但是仍旧一无所获.还不如就"与红尘做伴活的潇潇洒洒"呢......"人生的大起大落多如牛毛,又怎么可以被学习绊到.也许你真的没有获得什么,也许你真的很努力,很拼命,也许你在学习的大海中还没有找到一条可以靠岸的船......但是,最基本的-你付出了,你努力了,你和自己的失误搏斗了,你不应该气馁,你应该对自己说:我很勇敢."因为你还没有做到最好,首先你的眼界不要好高务远,要认清自己."世界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时,你的眼界要高一点,你还需要比别人多一百二十分的努力,你要做最好中的更好. 即将毕业的我门,不要因为衣着的攀比,成绩的挫败而轻言放弃.放弃,只是井底之蛙的志气,决不是大鹏展翅,翱翔天空的广阔.想一想,你是想只局限于井底之蛙还是大鹏展翅眼界? 话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却说:“人在初三,磨练自己。” 如果说人生是一次旅行,初中生涯是一次短跑比赛,那么初三已经开始加劲,加油了喔!虽然初三面临作业多、压力大等诸多问题,但也有些好的改变。 上初三了,便开始把自己当作一个小大人了,作为哥哥姐姐,大度自是少不了的,而随之也变得沉稳了。厚厚的卷子,我们嘴上虽说得不情愿,人人心里却都有一股冲劲儿,我们不但没被堆积如山的卷子吓倒,反而战胜它了,包容它了,接纳它了。我们变得更坚强了,更勇敢了,更能吃苦耐劳了。满满的试卷,我们却心不慌,意不乱地稳稳地从头答起,我们变得有耐心了。我们不再惧怕考试,却是因为我们对考试大概都已司空见惯了吧,在考场上,我们更可以自由发挥了。 人在初三,不仅身边的同学上进了,老师们也劳碌了。所有人都起得较早,睡得很晚,虽说辛苦,但不耕耘,哪有收获,哪有梦想?这样生活,不至于让我们变成个懒惰的人,不至于让社会看不起。但虽说要成绩,健康也是不能少的。偶尔,学校还会组织打个篮球赛,比个跳绳,团体操比赛之类的,体育课也变得比较重要了。人在初三,锻炼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初三了,又是紧张又是较轻松的一年。到了初三,却有更多的机会参加活动了。学校领导认为,初四要准备冲刺,初三可能是实力最强的了,去参加各种比赛呀,初三学生会更具优势。初三了,为自己争取荣誉也是很需要的事,对于活动也愈发积极了,大概是想为初中的自己划上个圆满的句号吧!新的结束,也是希望的开始! 我不知道将来对于初三还留下了什么记忆,但是现在所做的,就是不能让自己后悔呀! 人在初三,把握现在,磨练自己
麻烦采纳,谢谢!
『贰』 求一篇1000字左右的微小说,高一学生的水平
微小说是指200字已下的小说
『叁』 求1000字左右的短篇小说、小小说、微型小说。
冤孽(一)
城里的发展一天比一天快,先是城东那块荒地被规划为财政大楼。现在就连城南的那块坟地也被征用了。说是市委为了补助市劳动局。为劳动局建家属楼。市里规定一下来,遭到各界的反对。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了,谁会愿意让别人把房子盖在他们祖坟上面呢?
剪彩动工那天,来了市里好多的领导。与其说是剪彩,其实是给劳动局邓局长来喝彩的。这个年代里,寸土寸金啊!这块坟地要是卖给房产商,少说也有几百万。然而,在背地里,人人都骂他生出来的孩子没屁眼。都在心理诅咒他,说他一定会有报应的。但是这个年头里,只要有钱都敢卖妈,还别说只是被骂几句。连还没开工的工头都送给他几万块钱当彩礼,还说他没发财吗?工头笑呵呵地说邓局长这说邓局长那的,那马屁拍的真是不亦乐乎。
动工不久,那挖掘机一铲下去,浮出来的白骨放成一堆,足以让人想起南京大屠杀时的万人坑。市民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啊。敢怒不敢言。毕竟是市里的政策。哎,官大一级压死人呐!说起这个劳动局,按经济贡献,市里每年的倒数第一,按为市里的人事上的调整,更别提了,一年一年下来,还有好多人因为没工作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怎么说就能得到补助呢?有人说,邓局长的老婆的大舅在省厅,还有人说,人家邓局长的老爹是原公安局局长,在市里大大小小的领导都攀的上,再说他年龄以大,谁能不买他的帐呢?
坟地以前种着些柿子树,每到夏天,各种昆虫爬上去,因无人管理,昆虫的粪便与分泌物将柿子树弄的很油腻,给人一种恐惧之感。见过那场面的一定不会想将来就住在这了。如今,那一棵棵最能象征坟地的树已被砍伐。夏日的夜空满天星斗,工地上昏黄的灯光照在着安静的坟地。在帐篷里看护工地的大爷,抽着旱烟,那嘴巴一动一动,很有节奏感,额上苍老的皱纹紧堆一促。不时的看看外面,表情看起来很不自然,也许在想自己死后该埋在哪里?
邓一,劳动局邓局长的儿子,市二中读书。在学校里一点都不安分,三年下来换了五所中学,记得从一中出来时还是一中的校长求得市长找到邓局长把他的宝贝儿子转走的,在市十三中殴打老师,在市八中拆学校的墙和学校外面的混混向同学收取保护费,更严重的是在七中,居然偷女同学的内衣......现在在二中,没人敢惹他,简直就称为一方恶霸。琳炎,二中文科074班的班长,长的漂亮,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主持人非她莫属,讲的一口流畅的普通话,听她说话就像喝糖水一样甜,真是难得的才女,别说她还是个没毕业的学生。此时,她要去面试市里电视台的主持人,十个评委有九个给她亮免试牌的。邓一,说他是个理科生,但反回来说吧,没人知道他算什么,每天的课程都是按自己的心情去安排的,好多时候连课都不上还经常破坏纪律。校方多次给市里建议,要求开除他,市长不放话,谁有这个胆啊?没人愿意去得罪邓局长的。眼看暑假要来了,学校组织学生去夏令营,而邓一这个不才之子为了能从爸妈那能多剥削点钱花花,居然也报了名,而刚刚好就与琳炎分到同一个组里了。
琳炎,外地转来的。舅舅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她的监护人。舅舅在税务上是个小小的税务征收者。除了她外婆,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甚至连她自己也不知晓。而她,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到大,学习一直是班上的前列,还获得了好多市级奖励证书。夏令营的第1天,邓一就被这个天使般的琳炎吸引了。他都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学习,没有天天在学校里,现在想和人家做个朋友,都怕别人不肯答应,因为他清楚自己在外面的名声已经是一塌糊涂。琳炎是个很健谈的女孩,之前也听过邓一的种种丑事,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拒绝这个家伙的请求。夏令营后,他们成为了朋友,说起来也怪了,邓一这个家伙,平时表现的一点都不怎么样,但在琳炎面前确实可称的上是一绅士,很懂礼貌,不论是从说话还是做事,跟本不敢让人相信他就是邓一。就这样,琳炎成为了邓一在二中的第一个朋友。其他的都是以前跟他一起每天去逃课打架的狐朋狗友。
邓局长的新房马上要接近尾声了。邓一也和琳炎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步,每天按时上学,因为邓一家和琳炎的外婆家只隔一条街道,每天他能很早的起来,和琳炎一起去学校,以前都是他爸用车送的都不肯去,而现在宁愿和琳炎骑单车去的,多少说琳炎让他改变了好多。九月十二日,那天将是邓局长的新房完工之时。邓一则选择了在这天表露出他的心声。其实,谁都看得出来,邓一对琳炎有意思,但邓一这个家伙很聪明,他没有选择卤莽的表白。而是慢慢的透露,也许他将琳炎视为一朵昙花,一不小心就有凋谢的可能。每个人对待自己很珍惜的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表白那天,他知道琳炎是个好的学生,不会去歌舞厅,又怕将自己的表白地设为公园太简单。经过再三斟酌,他把自己表白地放在一间茶吧,其实什么叫茶道,他根本不懂,只知道茶是苦的。那天,他表现的异常平静,早已经在一个星期前安排好了一切,当那首《梁祝》奏响的那刻,邓一将准备好的玫瑰拿了出来半跪在琳炎的身前,说了好多让天下女孩都很感动的话。只见琳炎那脸,刷的一下红了,这样的场面在琳炎平生还是第一次,难免有很不适。突然,周围的灯光灭了,墙壁上显示出了一行很大的英文字母“I love you!”。邓一的这个中西结合的表白,让琳炎剩下的只有答应的份了。从此。邓一,琳炎,成为了一对校园恋人。这让很多人很不理解,而这中间的,只有他们两个清楚......(未完待续)
冤孽(二)
琳炎和邓一的恋爱很快传便了整个学校,有人怀疑他们的爱情与邓一家的钱财和势力有关。也有人说,拖琳炎的福,她舅舅马上就要升职了。但是所有的只有邓一与他所爱的琳炎明了,他们不需要证明给别人看其中是不是参杂什么,也许他们不想让彼此之间的那种爱分享给别人半点吧。事情的发展都是那么顺利,新房竣工的那天,琳炎见了这个“气派十足”的邓局长。对于琳炎来说,这次的见面并不怎么样的。反而让她心理不安了好久。见面的那天,她看着邓局长的脸,久久的视线都没有转移,她在想什么呢?是自己穷感觉自己配不上这个富贵家庭还是别的?新房的装潢很华丽,红色的地毯一尘不染,四周的家具配上这样的装饰简直就是一座宫殿。屋顶的那吊灯,足有自己家那白炽灯的几百倍,浅蓝的窗帘随等飘起,给人一种遨游于天空的遐想。琳炎独自走上2楼,那百叶窗外清晰的可以看见外面的人工湖。站上阳台,市里的高层建筑尽收眼底,甚至能清楚的辨认出哪个是建设银行,哪个是市政府大楼......难以想象,一片坟地成了现在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坪中间白色的秋千,让人有种童话般的生活。
突然,邓一从后面抱住她,打破了这平静。“亲爱的,这里将来就是你的家,喜欢吗?”邓一轻声的问道。“谁说过要嫁给你了,臭美啊你”琳炎撇了下嘴。邓一知道,她这算是在撒娇吧。从开始交往到现在,这算是第一次的。看着琳炎撒娇的表情,他心里乐了。吃饭时。邓一,琳炎,邓局长,局长夫人在一个桌上。新房的建成,来了好多好多市里的人事。不管是邓一的爸爸还是他妈妈,那天忙着给这个给那个敬酒,根本没空去理会邓一最爱的琳炎。但对于琳炎来说,一切都无所谓,只要邓一爱她就可以了。那天邓一和琳炎并没有时间被公开。只是在吃饭时,琳炎反常的盯着局长的脸,有种说不出的熟悉之感。晚上送琳炎回家的路上,邓一问了她为什么一直看着他爸爸时,琳炎说我敬佩你爸爸都不行啊?说着笑的回家了。而琳炎的心理想的并不是这样。
邓一回到家后就迫不及待的向爸妈宣布了自己和琳炎的关系,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答应了,因为他看出来琳炎这个女孩是个不错的女孩,以前市里表彰大会上,见过一面,他都有点不可思意,邓一这样的不才之子,能找到这个好的女孩做女朋友,高兴都来及呢,怎么能去拒绝呢。而局长夫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不知道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觉还是怕自己的宝贝儿子将被这个女人夺走,从表情上看,不是很想接受这个现实。但是自己的儿子一心喜欢,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答应了。而琳炎的那晚并不是很平静,她不停的回忆着局长的那张脸,特别是右边眉头上的那颗黑痔。最终,她在回忆中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从见了邓局长的那天后,琳炎则在平时紧张的学习的时间上抽了一部分,专门去管她淘气的男友邓一。邓一也很配合,琳炎说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有时候,为了一道题目,他熬夜到半晚上,总之,会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的,尽管大多时作的都是错的,而琳炎看来,确实高兴的。因为邓一的确为了她改变了好多好多。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四年过去了,琳炎已经从北京**语言大学毕业了。凭着自己的能力被分配到省电视台记者,经常是代表省电视台去外地的那种。琳炎的优秀成绩在进台里时间不长却已经被台长深深记在了心上了。而在大学的四年里,不知道有多少男孩试图去与这人间的天使成为恋人,琳炎收到的情书足足都可以拉那么几三轮车,还别说亲自的表白的。但她从未动过心。她知道,在她的家里,有一个爱她的并且是她爱的邓一。尽管邓一的文凭没他们的高。但那毕竟是自己看中的第一人。大学中,她经常能够想起在茶吧的那幕。而她的心也就越来越坚定了。说起邓一,高中毕业后,像大家想的那样落榜了。连个起码的专科都没考上。但在琳炎的鼓励下,他没放弃自己。托他老爸的关系,在财政局刘伯的手下干起了税务征收的工作。工作的还不错,每年下来都能够得刘伯的夸奖。真的是没有辜负于琳炎的教导。也让他爸妈省了不少的心。而单单从邓一的改变上看,邓家多少得感激琳炎这个女孩。邓夫人也对她的态度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而说起邓局长的这四年里,似乎就不是很如愿了,就他手底下科长的那次贪污,差点把他拉下水,不是他老爸和邓一的妈妈找关系,他怕已经被双规了。邓夫人呢,前年的那次心肌梗塞差点没了命,让邓家一向的气氛改变了不少。市民背地里都说这个是报应,住在鬼屋里不出事才怪呢,有的干脆在邓夫人生病的那日子里直接贴出小广告“这都是报应啊,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死了算了”。为此,邓家上下费了好多心,邓局长请来了全国最好的医生,他的岳父则专门去了次美国,买回来了一瓶五千美圆的药。琳炎对于邓局长做的事一点都不关心,因为她以后是和邓一过日子呢。她相信自己能够把邓一从邓局长的学来的坏习惯都洗掉。(未完待续)
冤孽(三)
琳炎的外婆一年前去世了。然而,埋葬的那天,她因出差没能赶回来。回来后看到自己最亲的亲人离她而去了。她伤心痛哭,从小到大,都是外婆抚养自己成人的,外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致爱的人。她没见过她的母亲,也没感受到所谓的母爱。确切的说,是外婆的爱填充了她的母爱。她把自己锁在家里整整两个星期都没出门,邓一呢,在这个两个星期里,像热锅上的蚂蚁,生怕琳炎想不开,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来。等到两个星期后,琳炎出门了。见到邓一的那刻,扑向他的怀里,就在那刻,邓一明白了自己以后的责任,琳炎也在那刻算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他。琳炎的双眼已经浮肿的不成样子了,很显然是哭了不知道几次了。邓一不顾一切,直接请了一个月假。在他的照顾下,不久后,琳炎又变回了曾经的完美模样。外婆去世后,舅舅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舅舅两年前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赚了钱,也因此离开了他以前的岗位,成了一名资产小老板,见于琳炎孤身一人,邓一向家里提出和琳炎结婚的事。
琳炎此时在邓家的人气早已经超过了邓一,邓家上下每个人都喜欢这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了。特别是邓一的奶奶,早已经把自家的孙子媳妇内定为了琳炎。他爷爷更是疯狂,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张罗着孙子结婚的东西,准备给定日子,每天晨练时都和一群老人商量为邓一将来的孩子取名呢。结婚那天,琳炎的舅舅因为在外地谈生意没能回来,而代表琳炎家长的只能是年轻的舅妈了。不知是由于琳炎的外婆刚去世,还是琳炎不喜欢大场面,结婚那天不是很隆重。陪着她走上红地毯的只有她当年的老师和朋友,还有些不远千里前来的大学好友。邓一在这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琳炎的男女朋友关系终于画上了句号,成为了一对夫妻。琳炎虽说这天感觉到很孤单,但也最终给自己找到了归宿,而且是自己所爱的邓一。
婚后的日子过的是那么的和谐,每天早上邓一总是先起床来,为琳炎准备早点,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而且是家里人把早点准备好了都还叫不起来他。琳炎的心理也是感到很幸福,有这么好的老公陪着,自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婚后的三个月后,天气慢慢的变冷了。一天,琳炎去给外婆少寒阴纸,顺便找些自己在大学中的证书。外婆去世了,但所有的东西却依然是那么让人感动。走到外婆房间的那刻,琳炎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突然之间,在外婆的柜子里找到了一本日记,从外表看,已经有些泛黄,封面上的莲花叶子已经由绿的变成了黄的,而池水似乎被风沙袭过,已经快变成了黄河水,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三个整齐的楷书“王唤侠”,她知道,这是她目前或者就是外婆的日记,再想了下,外婆那时候连小学都没读过,连个字都不认识,所以肯定了是母亲的日记。虽不曾见过母亲的样子,但拿到母亲的东西后,还是感觉到有种暖流在流向自己的身体,那么的亲近。上面帖着一张黑白照片,是母亲和一男孩的合影,七十年代的摄影技术不怎么好,却将母亲拍的很漂亮,身旁的男子,长的挺英俊,用这二十世纪的话来说,可称为一个帅字。她一下子猜出来,这可能就是自己的父亲。他们站的那么近,两个人的手一起牵着,谁都看得出来是一对情侣,她的视线向下划落,目光落在那男子的脸上,却不在转移了。那男子的眉头上有颗黑痔。此时,她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吓的手中的日记本从手中掉了下去,“怎么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不可能......”;琳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看了次,一切的不可能都是那么的真实。她呆住了。
日记的第二页上,是两种字体“唤侠,我爱你。一生一世”。后一句是“康,我爱你,一生一世”。这两句是他们彼此之间的誓约。日记里写着他们的相识,相知到相爱,最后到相离。而邓局长,恰恰就叫邓启康。让琳炎去选择,她宁愿去选择这是巧合,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吻合的巧合,她真的不敢想下去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难过了,和她结婚的居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是老天给她开了这个天大的玩笑,还是自己命中触犯了什么天条,上帝要这么惩罚她。她恨自己,为什么没早日找到这本让自己明白一切的日记。
她忍住压抑,看着这本母亲的倾诉。“今天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我在今晚,也将我的第一次给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他说过照顾我一辈子,我相信他,我爱他,我亲爱的康”
“今天他想我求婚了,说要对我负责,我还故意撒娇的说不愿意,其实我的心里早在等待这天的到来啊。尽管求婚的时候是山的野花送我的,但那花我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她却反对了,她怕我被骗,我怎么能够听的进去呢。我恨不得把反对我和康在一起的人都当作敌人,和母亲为此事还吵了一架,我走出了家门,我在同学家过了夜。”
“今天我和康去了他家里,他家里和我家确实不能比,屋子好大啊!有我家的十几倍的大啊!他爸妈似乎不怎么欢迎我这个穷孩子,但我相信,我会慢慢地博得他们的喜欢的。我要的是和康过一辈子。其他人怎么样,我不在乎。”
“康来找我了,说他爸爸升职了,成了公安局局长了,马上要搬家了,两个人就不能见面了。我听了好伤心啊,当晚我回到家就睡觉了,连晚饭都没吃,虽然说还可以写信联系,但是不能见面确实让人牵肠挂肚啊”
“康来信了,我好激动啊!但信的内容却让我跌入了另个世界,他对我说对不起,他张伯说要把他的女儿嫁给他,他没办法啊。他让我和他的事忘了,找个好的男人嫁了。我怎么能够出卖我的感情呢?我不愿意这样,永远不愿意这样......康变了,变的我对他是那么的陌生!变的为了某些利益可以出卖自己的爱情了。为什么???”
“我怀孕了,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康,他却连信都没回,家里人哭成了一片,我很伤心,我恨自己的固执,没听母亲的话。恨康的绝情,恨他对我一点都不负责。我现在一点办法也没有。老天,我该怎么办啊?”
“康昨天和他的妻子结婚了,而我却成了这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把我的孩子抛弃掉。我甚至想杀了他,这个可恶的男人......我诅咒他。但一切都有什么用呢?人家听不见啊!”
“孩子出生,是个女孩。今天已经六个月了,母亲给她取了名字叫琳炎。多么可爱的孩子啊,我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她,对不起我母亲和父亲,我让我孩子从开始就没有父亲。我只能向天祈祷,让我孩子长大成人,不厌犯与我同样的错误。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们了,永远的离开了...”(未完待续)
冤孽(四)完结
琳炎流泪了,这次的流泪比哪次都伤心。她知道她似乎和母亲走上了相同的路,但不同的是他的邓一比他父亲要好的多。她的心里充满了仇恨,她很邓启康,恨邓家的所有人,是他们让母亲走上了绝路,是他们让自己和邓一的爱情不是那么的纯真。他们连她现在唯一的依靠邓一都要......她决定了要让邓启康付出代价,让邓家上下为他们的罪恶受到惩罚。
两个星期后就是春节了,邓一的爷爷,奶奶都来到了他家一起吃年夜饭。而只有邓一被朋友叫去喝酒了,没有回家。电话打了好多次,都没人接,好象是喝嘴了还是什么。刚进门的琳炎主动要亲自去下橱。为大家做一次年夜饭。说做饭其实也很简单的,就是去下饺子。听到是孙子媳妇要做,家长门都高兴的不得了。下饺子的中间,琳炎将早前准备好的毒药放入了饺子里。她为了这一刻已经想了很久很久,这是他能报复他们的唯一机会。她做到了,两个小时后,邓局长,局长夫人,邓一爷爷和奶奶,邓一的二爸全部倒下了。也许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困,一下就倒下了。谁也想不到新年的开始便是他们生命的结束。他们没一点时间去反省自己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邓局长也难以去想象自己的儿媳妇竟然是唤侠的女儿。是为唤侠报仇的。邓一的爷爷奶奶更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走上了去往另个世界的道路。至于局长夫人,也就是邓一的妈妈,上次的病没死了,也没躲过这一节,也承担了自己夺夫的代价。而邓一的二爸纯粹就是这一切的陪葬品。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琳炎回到房间,打开那本泛黄的日记,翻开了最后一页。补上了这样的一句话“母亲,我今天报仇了,但我却启康的儿子结了婚。我的命运不是你向老天祈祷的那样啊!母亲,我原本想杀了邓一的,可我下不了手,毕竟是我爱的人。就这样吧,我来找你。”
写完后,她把日记放在桌子上,她想让邓一明白,自己也是他爸爸所犯错误的受害者。做完了一切,她独自走上了屋顶,今夜的月亮是那么的弯,给一种伤感。她闭上眼睛,倒了下去。
邓一晚上3点钟回来,看到了这一切,在楼下的院子里找到了琳炎的尸体,已经没有一点点温度了。他把琳炎抱回来放在床上,打开日记,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他此时明白了一切,他没有一点恨琳炎,只是可惜,只是伤感。只是感觉到自己很悲哀。为什么这一切都要自己来背呢?午夜四点钟,坟场的那座屋子里传出了一句“为什么要这样?老天。”他自杀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家家都放起了鞭炮,惟独邓家是那么的冷清。屋里的人早已经变成了鬼。他们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就变成了一只只鬼。似乎有点冤枉啊!这一切只有琳炎和邓一知道。邓一看完日记已经将它变成了一堆灰。他不想让更多的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是属于他和他亲爱的琳炎之间的隐私吧!
邓家几口,一夜时间全部死了。在市里成了大新闻。有些人说这个是报应。但谁也不会去想象得到是邓局长和他家人所制造的一场冤孽。
新房的周围,又开始埋葬了死人,而这栋刚盖不久的房子,也算是一座独特的坟墓吧!(全文完)
我自己写的 可能有点长。希望可以帮到你!
『肆』 帮我写一篇写人的独特小小说,可以不太长,但要有情感啊~
自己写才能写出好的,只有自己想的标题才是好的!
老大,您出30分也算高分?
『伍』 写人的短篇小说
《契诃夫》短篇小说就不错啊,在掌阅里看过,契诃夫的显著特色是他能够从最平回常的现象中揭示生活本质答。他高度淡化情节,只是截取平凡的日常生活片段,凭借精巧的艺术细节对生活和人物作真实描绘和刻画,从中展现重要的社会现象。但他不陷入日常生活的“泥沼”,恰恰相反,他的深刻的现实主义形象常常升华为富有哲理的象征。在展示人物内心世界方面,契诃夫不重于细致交待人物的心理活动过程,只求从人物的行为举止中看出其内心活动和变化。
『陆』 求一篇小小说1000字 中学生校园生活内容 非言情
戴旧布帽的老人
从家里到单位,我多半是骑自行车去的。每天路过新城的时候,总要下来推车走一段长长的上坡路。而这段路的附近建有城里最繁华的商业区。路旁摆摊设点,吆喝叫卖的颇多,虽说是坡路,生意很红火。
在这里,我常常看见一位戴着旧布帽的老人,黎黑的脸上总是灰蒙蒙的,而且有几块疤痕。说是老农么,可骨子里透出一种让你肃然起敬的贵气;说是商人么,又怎么也找不出一点市侩味。听他的口音不像本地人,看样子身体不大好。他身边常常放着两个篮子,不是装着狗脚、麻花,就是装着水果、瓜子,向路人叫卖。他待顾客相当和气,东西也不错。我从他手里买的香蕉、桔子,总能得到老婆的夸奖。
今天早晨,我习惯性地朝他常呆的地方一瞄,却不见他的踪影。再放眼望去,原来他背靠在不远处的水泥电线杆上。这时,那位常挨他身边作生意的中年妇女走上前,递给他一瓶矿泉水,似乎跟老人说着什么。老人吃力地朝她挥挥手,又吐出一口带红的东西,然后把头埋进怀里。有人问他的话,也许是问鸡蛋价钱罢,他才吃力地抬头看一眼,接着又把头埋进怀里……
下班时,我特意路过老人呆过的地方。路上如平日一样熙熙攘攘,但老人不见了。我下车驻足,疑虑地望着四周。
“小兄弟,你是冲着卖鸡蛋老人来的吧?”早晨那位好心的农村模样妇女走过来问,我点了点头。
“他不会来了……”泪水在她的嵌着血丝的略显疲乏的眼眶里打着转儿。
“是吗?”我知道事情不妙,但很奇怪为何心底会浮起如失亲人般的伤痛?这老人又究竟是谁?为何孤苦伶仃的,又要受这般苦?!
她放下手中的活儿,回答我的一连串不解:“实际上,我也不很清楚,他来的时间不长。平时少言寡语的,卖东西时讲究货真价实,像不缺钱花,只要赚头勉强顾个嘴巴就行。有次来了个中年气派的男子,我听他喊老人‘爸--’,并责备老人不在家歇着。要过江来作践自己。我看,是江对面的吧。儿子说着,把东西往路旁的小车里拣。老人很生气,说:‘是不是给你们丢了脸?我到H市来作点事,活动活动筋骨,你们赶这儿来添什么烦!……你们能有今天,还不是我们跟着毛主席长征,打天下换来的?他儿子乖乖地站在一旁,不做声。老人又说,人活到老,要学到老,奋斗到老,奉献到老。怎能贪图安逸,坐享其成?’儿子喏喏,摆摆头由老人自便。儿子离去后,老人叹气不止,说,‘现在生活是好了,可人心好多像坏了的鸡蛋啊……’”
也是的。这老头爱拿老古董来压我们,现在是什么年代!谁还像您那样无私呀,奉献啦,自食其力的……,如今哪一个不晓得将公家的钱财往自己怀里抢,哪一个不晓得把自己的后代安排得好好的,什么为人民服务,不就是挂羊头卖狗肉?!我们才不听您那一套,我们才不信他们那一套呢。我又想,老人果真是红军。党和政府应该给他个一官半职,并且荫及子孙。当然也许曾是这样。现在更应把他当活菩萨贡着,那么您何必到集市来凑热闹?亲爱的读者,如果您们不信,我还真能向您们讲述一件亲身经历的事情呢——前年夏天的一个上午,我到一家医院看病,因为上班要打卡,慌忙插了一个老头的队。他暴跳如雷。我走为上,以为事情算了结。可后来才知道他曾任副专员,老红军。为此事,他找到组织部、市委有关领导、我单位的领导大发脾气,说:“不给这小子处分,没完!什么东西,老子打天下时,他老子不知在哪?……”。我倒没什么,可我的上司惊吓不小。因为他正牵头负责单位工作,稳定对他而言,压倒一切。要我上门道歉,否则开除我的工作籍。为了每个月几百块钱的工资养家糊口,我只好折腰……
那中年妇女见我没说话,又唠叨起来:“今天要不是他儿子路过,他死后还无人收尸哩。”
我说,不会吧。如果我遇上,定会对待亲人一样为之送终。虽然对这个老头并不熟悉,他也让人琢磨!说着,心不由得抖动了一下,老人的身影再一次浮现眼前。安息吧,可敬的亡灵!
『柒』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人物描写摘抄1000字左右。要出处。急啊,亲!三克油啦(^_^)
项链
『捌』 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小小说
呼喊特丽莎的人
我迈出人行道,朝后退几步,抬起头,然后,在街中央,双手放在嘴上作喇叭状,对着这一街区的最高建筑物喊:“特丽莎!”
我的影子受了月亮的惊吓,蜷缩在我的两脚之间。
有人走过。我又叫了一声:“特丽莎!”那人走近我,问:“你不叫得响一点,她是听不到的。让我们一起来吧。这样,数一二三,数到三时我们一起叫。”于是他数:“一,二,三。”然后我们一齐吼:“特丽丽丽莎莎!”
一小撮从电影院或咖啡馆里出来的人走过,看见了我们。他们说:“来,我们帮你们一起喊。”他们就在街中心加入了我们的行列,第一个人数一二三,然后大家一齐喊:“特-丽丽-莎莎!”
又有过路人加入我们的行列;一刻钟后,就成了一大群人,大约有20个吧。而且还不时地有新成员加入。
要把我们这么一群人组织起来同时喊叫可不容易。总是有人在没数到“三”之前就叫了,还有人尾音拖得太长,但最后我们却相当有效地组织起来了。大家达成一致,就是发“特”音时要低而长,“丽”音高而长,“莎”音低而短。这样听上去就很不错。当有人退出时,不时地会有些小口角。
正当我们渐入佳境时,突然有人--如果是从他的嗓音判断,他一定是个满脸雀斑的人--问道:“可是,你确定她在家吗?”
“不确定。”我说。
“那就太糟了,”另一个说,“你是忘了带钥匙,对不对?”
“其实,”我说,“我带着钥匙。”
“那么,”他们问,“你为什么不上去呢?”
“哦,可我不住这儿,”我说,“我住在城市的另一头。”
“那,恕我好奇,”满脸雀斑的声音很小心地问,“那到底是谁住在这儿?”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说。
人群似乎有些失望。
“那能不能请你解释一下,”一个牙齿暴露的声音问,“你为什么站在这儿的楼下喊‘特丽莎’呢?”
“对于我来说,”我说,“我们可以喊其他名字,或换个地方叫喊。这并不重要。”
他们有些恼怒了。
“我希望你没有耍我们?”那雀斑声音很狐疑地问。
“什么?”我恨恨地说,然后转向其他人希望他们能为我的诚意作证。那些人什么也没说,表明他们没接受暗示。
接下来有一阵子的尴尬。
“要不,”有人好心地说,“我们一起来最后叫一次特丽莎,然后回家。”
这样我们就又叫了一次。“一二三特丽莎!”但这次叫得不太好。然后人们就纷纷回家了,一些人往东,一些人往西。
我快要拐到广场的时候,我想我还听到有声音在叫:“特-丽-莎!”
一定是还有人留在那儿继续叫。有些人很顽固
『玖』 1000字左右的小说
橘子
老马把那个橘子捧在手上,橘子不是特别好看,有些斑斑点点,但熟透了,黄澄澄的。不一会,老马的心里又发起怵来,他又把橘子放到面前的桌子上,点燃了第八根烟。
老马是个四十一岁的老实男人,有一个上初中的女儿。家里条件不是很富裕,但也过得去,三口之家住着一个七十几平米的老式住房。
今天下午老马他们单位要装修,所以中午提前下班,几个同事中午一起去下馆子,其实只是在一家很小的大排档点了几个小菜。老马平时不爱喝酒,可在哥们儿面前,谁愿意做那个“不喝酒的男人”?于是他们闹闹哄哄的,干了好几杯,啤的。
回家的路上,几个人半醒半醉,走到了离老马家很近的一条小路上,路上吵吵闹闹的,老马他们凑到人群中看,原来有一个老奶奶摔在了地上,旁边是她的自行车,自行车上有一根挑了两个布袋的扁担,一个个橘子不停的从袋子里滚出来,她应该是个买橘子的。这条路中间有一个小桥,弧度不大,但桥和路相连,所以自行车上了桥如果不踩稳,很容易滑下桥,再摔在路上。这个老人肯定也是从桥上摔下来的,她躺在地上痛苦不堪,可能是哪里摔骨折了。
周围围观的人很多,但没有人上去扶的。老马想,如多有其他人先去帮忙,那我也去吧,现在社会太危险了,还是不要做那个倒霉鬼吧,再说刚才不是听旁边的人说有人已经打120了吗。这时,老马的一个同事凑到他耳旁说:“看,那边有人在捡橘子唉,反正等会会有人来救这个老太太,要不咱也捡两个橘子醒醒酒?”“这……不好吧”老马皱皱眉,“有点对不起老太太吧。”同事笑了一声,说:“几个小橘子算什么啊?再说别人都捡了,就差咱们这几个?我可跟哥几个儿都说了,只要你也答应,咱就一人捡俩回家了。”老马扭头看看,果真,几个人围在袋子旁边捡橘子,里面有青年人,中年人,甚至还有几个“埋头苦干”的老年人。老马动摇了,那一个个橘子真的挺诱惑他的,橘子的酸甜可口和他心里的信念、原则做着斗争。一两个橘子确实算不上什么,老太太马上要被送去医院了,橘子也一定会被路人捡光,要不,自己也捡一个?
老马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手上就莫名的出现了一个橘子,也许是同事递过来的,也许是自己夹在人群中捡的,总之,可能那段时间他想的太多,犹豫太多,以致究竟是怎么拿的橘子,就全记不清了。
握着橘子回到家,老马赶紧把它放在桌上,女儿还没放学,妻子还没下班,家里特别安静,老马坐在桌子旁,点燃了一支又一支烟,酒似乎完全醒了。老马皱紧了眉头,想着,这事我做的真不道德,不去帮助人就算了,居然还乘人之危,趁火打劫的拿人家的橘子,这,这算不算是偷啊,不,都算是抢了吧。这样来的橘子,我怎么敢吃呢?那个老人看来已经年纪不小了,碰上这样的事已经很倒霉了,还损失了这么多的橘子,就不说来之不易的财产的损失,老人的心里得有多难过啊,而我,也是那些无耻的,没有道德的害人者之一!
老马闭上了眼睛,想要摆脱那罪恶的橘子,可眼前还是一遍遍的浮现起老人摔倒时的场景,他居然看到,捡橘子的人群中,有一个熟悉的面孔——是他的女儿,老马冲上去,想要阻止她,可她无所谓的笑了笑,指了指老马的手,老马的手中,是那个黄澄澄的橘子,一旁的老奶奶,正在痛苦的求助。
“不!不!”老马捂着脑袋,他再也受不了了,他抓起橘子,跑到窗边,用尽全身力气将橘子扔下楼。扔罢,老马的心里好受多了,霎地,他听见了一声尖叫,不好,老马将头探出窗户,他看到,他看到有一个人倒在了血泊里。
旁边,是那个已沾上鲜血的,黄澄澄的橘子。
我是在用生命发这篇文啊,你要用的话麻烦说下用途成么?好吧,求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