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周记写一个自己喜欢的小说600
我爱看和写小说,那是我的爱好,我也曾经想过,想过以后长大要当一名作家。
很小的时候,我还不喜欢看小说,那时候的我,一看到小说,头就头痛,因为小说里并没有我所喜爱的插图,所以我不喜欢看小说,只喜欢那些精彩的漫画。
接着接着,我渐渐地长大了,我还记得我是怎么喜欢上小说的,那些没有插图,小时候最讨厌的小说。
记得那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店里看书,一到书店,我就马上拿起了一本漫画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可我还没看完,妈妈便走了过来,微微一笑,从背后拿出一本小说,我清晰地看见,那本小说的封面赫然地印着几个大字——“魔法海盗船”。
“妈妈,你拿这本小说过来干什么?”我好奇地问道。“拿给你看啊,你看,这里面的内容多精彩啊!”妈妈笑吟吟地望着我。“真的?”我半信半疑地拿过小说,细细地看了起来。
嘿!还真是!这本小说可真有趣。我有点兴趣地看了下去,心里也随着主人公的安危而七上八下的。
从此,我爱上了小说,只要有时间,我就窝在了书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游泳着,快乐无比。
日子过得越来越快,一眨眼,我就变成了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虽然有着很大的压力,可是我的眼睛从未离开过书里面一行行一列列的字,反而越来越喜爱“书”这个名字。
现在的我,由于看书的原因,作文越写越好,经常会受到老师的夸奖,我的心里就像吃了蜜那样甜,幸福而甜蜜。
⑵ 写一篇科幻小说600字
现在来的房子有很多缺点,夏天闷自热,冬天干冷;老化快,十几年不到就这里掉块砖,那里掉块皮;还有些设计不合理,小偷顺着墙就能爬上去。面对这么多种问题,2042年我研制出了一种新型的房子。
这种房子的墙是用一种十分新奇的材料制成,不怕风吹、日晒、雨淋,还可以随着主人的喜好和心情来变化出各种各样的颜色。墙体可以散发出清新的空气:夏天能散发出冷气,冬天能散发出热气,其它季节可以散发出令人心旷神怡的香气。如果墙脏了,它会自动清洁,所以每天都是干干净净的。
这种房子和其他房子的区别是可以变形,一共有99种变法,可能你一眨眼它就变成另外一种样子;因为它由你的心里一种微电波传送。可以变成古典风格,也可以变成小孩子们喜欢的魔幻风格。房子的外形不是随时可以变的,它一个月只能变一次,因为变得太快,怕你找不到家了!
这种房子还能自动防盗,小偷想跑到这儿偷东西,那可就热闹了!房子能自动识别闯入者的身份,如果发现是小偷,就会发出“偷东西的脸”的警示;如果小偷还不走,墙壁上会突然弹出一张网来,把小偷抓住,网里有食物和水,可以保证小偷的安全,一直到主人回来为止。
大家说这是不是一种很好玩的房子呢?我做梦都想拥有一套这样的房子呢!
⑶ 写一篇小说,题目自拟,不少于600字
人世间总少不了离别,这似乎是一个永久性的话题。
“离别”,多么令人痛心的两个字眼,也许你还没有感受到,其实他就在我们身边,并不遥远。回顾过去,几多欢喜几多愁,默默关注你的是谁?他、她甚至是它,还在你的身边吗?
无法从离别的悲痛中走出来,他似乎是一个阴影,笼罩着你的心头,那种憋闷的感觉,让你不能呼吸。于是,你一直在回忆着过去,过去的一点、一滴。随着时间的流逝,你会从过去中寻找欢乐,从现实中探索安慰,不久,开朗多了。但是,当别人谈到那个令你敏感的话题——离别,那份钻心的痛,便会从你已经聊好了伤的心中迸发出来。不由得,簌簌落泪,忘记了现在拥有的情、爱,又回到了过去。完全是出于无奈,也近似于愚昧无知,再次陷入颟顸的渊薮——那个无底洞,不可避免的受到恶魔抓心之痛,一直等待天使来救你。时间?那要看你的了。
看开一点,离别不想你想象中的那么坏,他教你长大,教你承受。
谁想要离别?既然不相邀,那么干嘛要让他出现在人生的字典了?他好呀!好在哪里,你想象呀!你为什么要离开那个心灵的天堂?为什么不是一直沉睡在里面,滋润甜蜜?答案多种多样,不妨总结为——为了生活得更好。
幼儿时,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无知的幻想,很早就想要离开,迫切的想要张开那张还未成熟的翅膀。那是一种人难以想象的渴望!到了十六七,花季、雨季来临了,待感情,我们不像小时候那样幼稚,也不像成年人那样老练,我们只懂得付出我们的真真的心,并没有想过收受到哪怕一小方空气的回报。这就是情。
情是什么?倘若让我揭示感情的真谛,那么我会毫不含糊的告诉大家:她是女神,温柔、细腻、纯洁。为了生活,我们撒开了本来约定一生一起走的手,世间多少次演绎悲欢离合,单那一个“情”字,收集了亿万人的眼泪。
其实对于这个恶魔我们大可不必伤感,他带给我们的,绝不仅仅是悲痛,还有机遇和挑战。可以这样想,离别是迫不得已,离别之后,还可以拥有新的友谊,新的朋友。与新朋友一起种下一棵小苗,再跟新朋友细心呵护,然后在新的起点上,共同奋斗,在新环境中张扬,何乐而不为呢?距离产生美,时间也许会让你和老朋友的心连得更紧,待到再见面时,也许会留下感动的泪水。因为,曾经拥有。
⑷ 求600字左右的小说(最好是原创)
小厨神
原创
秋季的凉意还在道路上盘旋,翩翩的蝶影落在了花中.
缓缓开来的一辆大巴上,跃下一名俏丽纤细的女孩子.眼前的高昂的精致建筑,似乎在云端.
原来,这是某集团的空中岛屿,也是她的偶像京寰的所在地.
当京寰告诉她,她可以在某的料理开发部呆一天时,她还以为自己在做梦.
流淌的香气,让她有点不知所措.而那些忙碌着的人们,根本没有精力注意她.
而京寰,则柔声告诉她,想和她合作.
小佩听罢,摇摇头,说自己不可能出卖家传的料理.
京寰的样子有点狰狞,但是这面色很快消失了.这时,他的首席大厨赶来.告诉他,厨神已经破解了小佩家传的料理的配方了.
京寰大喜,扔下小佩,就赶往那错落喧嚣的出口.
小佩也想去,却被几个保镖拦在外面,狠狠地推出去.
她几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凝固的感觉只有暗夜的颜色.几近破碎.
第二天,她恍惚地开门取报纸,却一下子怔住了.
某集团的厨神琦辉携带神秘配方,消失无踪.
这时,一个人影闪现在她迷惘的视线里面.竟是她离家多年的哥哥希之.
原来,希之早就知道,小佩的秘方已经被京寰盯上,所以安排琦辉让那京寰品尝他的配方,然后提供错误的配方,争取时间离开某.上当后的京寰怎么吃都不对,于是出动了能出动的一切力量来寻找他们.
希之是来接她走的,准备好乘坐正午的一班飞机去往国外.
但是,去上厕所的她,在经过一个没有人的回廊时,狠狠摔了一跤,骨折了.
当她在医院醒来时,才知道她没有赶上的那班飞机失事了.
京寰再次出现,嘘寒问暖.甚至疏远了他真正的恋人爱远.
小佩把配方藏在一个地方,告诉京寰,找到就归他.
京寰却没有找到秘方,只有琦辉出现,骗他说出了真相,他终于落入法网.
之后,小佩也消失无踪,多年后,厨坛又升起一颗新星.
⑸ 求短篇小说,自己写的400到600子,复制的别来。10悬赏
暗灰色的天空充满了浓郁的血腥味,T悲剧的战歌依然在唱响,兵营中透露出一股惨凉的气氛。每一场战争过后,都会有太多伤感。每一个冲锋陷阵的士兵注定只是权力争夺战中那些无畏的牺牲品。 公元1328年,凤阳一个贫民家庭中,陈氏正在分娩,屋子中一般无形的气漩正在缓缓凝聚,不久,一个暗金色的巨龙便出现在这破烂的土坯茅屋中,幸亏陈氏已经昏睡过去、产婆也岀去报喜,不然一定将这小孩当妖怪。并不是每个人都像鲁迅先生那样不信邪,当时可正是封建神大显神威的时候。
幸运之神似乎只给了这孩子一个牛逼的出生,他的童年却是惨绝人寰。
四月初六,父亲首先离开了人世,九日大哥追随了父亲的脚步,二十二日母亲也走了。这个世界只留下了饥饿给他,他恨这个世界,他要复仇。额头中央的印堂开始由金黄色变为了带点灰色光茫的银色。
他为了生存,每天帮地主刘小德家放牛,但地主从来便不知别人的尊严为何物,经常羞辱他。羞辱就羞辱吧,谁叫咱是农民呢!
又像往常一样替地主放牛,但这次却连牛都瞧不起他,吃完草便疯了一般向他顶来,他连吃饭都吃不饱,又拿什么去防御一头牛的冲撞。那瘦弱的身躯瞬间飞出十几米。他怒了,一个畜生也敢欺负他,印堂中一股巨大的威压释放,双瞳中散发出让人刺骨的杀意,牛是一种懒散的动物就算面对狮子也有拼一拼的冲动,但在这个人面前它只能有恐惧,这个人太冷了,不管是动物还是人,都能感受到那来自万丈冰渊的寒气。这天,地主家很困惑,他家的牛莫名其妙的失踪了,还有一件更让人不解的事,整个村子里的人都会产生一种想脆下的冲动,似乎有一种意识告诉他们,这是皇威降世。未完待续……
⑹ 写一篇小小说600字
小小说
少年出生在一个富足的家庭,他从来不愁吃穿,父母在外地辛苦的挣血汗钱.
他从小就喜欢锻炼,身体也比别人强壮的多.没有了父母的管束,少年学会了抽烟,喝酒,打架.一切坏的习惯都集中在了这个初中生的身上.
老师尽其所能,也没有挽回少年的心.
少年结交了一群街头的混混,于是跟着这些人出入酒吧,歌厅.终于有一天,他的哥们塞给他一包毒品,少年接受了.
他染上了.
阳光在少年脸上怜惜的停留,他的脸上,明显的有吸毒过后的削瘦.他就这么想也没想的痴迷与海洛因.
直到有一天,他的哥们塞给他一把刀,要他去抢劫.少年拿着刀子,那一瞬间畏惧了.但同伴威胁他,如果不去就停止供应毒品.
少年第一次悔悟了,他在家里,还是抵御不住毒品的诱惑,找到了他们.踉跄的推开门,他们正云里雾里的吸着毒品,门口的地上有一小包白粉,他知道,这是为他准备的.
他随着那群混混闯社会,当他手上第一次沾上别人的鲜血后,他便无所顾及了,他帮别人打架,别人付给他的报酬就是毒品,一个很公平的交易.
少年就这样吸了两年的毒.
他的父母知道了,在夜总会里找到了那个原本是可爱的儿子.少年已经变了,他的父母脸庞抽搐,心如死灰.他们没有这个儿子.
如果说着个世界上有浪子回头,少年便是浪子.在那次与父母见到后,他好像在朦胧中看到了那个美满的家庭.好想在回到过去.
他忍着毒品的折磨,到公共电话亭断绝了与混混的来往.到了一个都是吸毒者的地方“借毒所“.
两年以后,阳光再一次照在少年脸上,艳羡于少年脸上的阳光.
美丽的金三角啊,你肥沃的土地上,生长着多少朝着太阳生长的婴粟,灭亡了多少个鲜活的生命啊!
⑺ 写一篇600字的小小说,急求!!!!!
秋风掠过,一切骤然改变,唯一不变的,只有她的冰清水澈心。
月浮在水一样的天上,只是点缀吗?
微风吹起层层涟漪,他对着池中的一朵莲花诉了又诉,莲花都听在心里,刻在心底。柳枝摇拽着,一切那么和谐,若从此相守不变,清雅的莲花已满足了。
回首,她的罗裙方才掠过他的心上,笑声追逐着琴音,却再也追不回来了,命运已悄悄改变,今生,她是他池边的溪客,卧听他的喜怒哀怨。守候,无怨无悔。池中的水如她清澈的心。风雨潇潇,她笑着等待。
何时,池边楼阁住进了另一位冷香冰肌,伴着她银铃般的笑声,他的愁眉渐渐舒展,仿若寻回前世之缘,可,莲,仍在默默地等待。
“洹”的笑容伴着他的琴弦舞动,一切,是那么那么熟悉,静静的水中映出了沉淀许久的梦影,可惜,舞的再也不是她,她成了水中花,她的等待化作了千年不变的伤痛。
洹的身影旋转到她身边,情不自禁的照了照荡漾着幸福的脸,聆听着天籁,却触到她冰冷的泪滴。略带诧异,洹轻轻呼道:“它流泪了。”莲的心微微一颤,洹的柔声还回荡在她的心里,真正懂她的竟是洹。
“那是风雨的痕迹。”琴音里已灭昨夜的忧怨情肠,恍惚之间,忘记了不眠时,是谁倾听他的苦。可如今,笑不为她,泪不为她,轻轻地一句话也似利刀般割伤了她。
不知过了多少月夜。魂牵梦萦的琴音又一次拂过耳旁,落在滴血的心上,使她的心碎成一片片。明明在他的身边,他却感觉不到。
那生死情缘已尽,只空余烟雨袅袅和飘飘散散的清高,寒霜带雨扑面而来,她独饮孤调。风雨潇潇,在心底惆怅。
守候了一夜又一夜,她的清香终于绽开,是泪水洗清了她的脸庞,可他还是忘却了她,她终归属于那碧野萧萧。
或许她早已习惯被忘却的锥心的痛,她的脸庞,映着月光,划过一道银边。风无情的吹,她的心早已凉透,碎成泪滴,他,久久萦绕在她心中余声未了的琴音,断了。
⑻ 求一篇自编高中微型小说作文600字左右
你的爸爸最大的爱好是什么?我的爸爸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小说。简直是手不释卷。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脑和手机也能看小说,我的爸爸比以前更疯狂了。他一手捧着小说书,一手拿着手机,坐在电脑前,一会儿望望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以前,我和妈妈为了不让爸爸沉迷于小说当中,把所有的小说书都藏了起来,现在呢,总不能把电脑和手机藏起来吧!
老爸看小说,闹了不少笑话。有一次,爸爸又全神贯注地沉浸在他的“黄金屋”中,妈妈对我说:“叫你爸去烧开水,我出去一下。”我来到爸爸身边,对爸爸说:“爸爸,妈妈叫您去烧水。”……他一动不动的坐在沙发上,眼睛盯着手机,跟木头人似的。看来,我得出必杀技了。我深吸了一口气,把嘴贴到爸爸耳边,用尽了喝奶的劲,大喊:“爸爸!妈妈叫你去-烧-水!!!”爸爸这才不情愿地站起来,依依不舍地往厨房里去了。我回到房间写作业,写着写着,突然,我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同时也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糟了,坏事了!我以接近光的速度冲向厨房,一看,我哭笑不得。水壶完好地放在灶台上,倒是旁边的剩汤,烧得一塌糊涂,惨不忍睹。老爸呀老爸,您一定又是边看小说边做事啊。等妈妈回家,又得爆发家庭大战了。我扭头看看老爸,他依然做在沙发上,沉浸在小说当中,还浑然不觉呢。
不仅这样,还有更好笑的呢。有一次,爸爸去上厕所,进去了好久也不见出来。妈妈大声地叫他,他也不应;我用力地敲门,大声地叫:“爸爸、爸爸”这时,从厕所里传出了爸爸生气的声音:“吵什么吵,还让不让人看小说了。”妈妈无可奈何地说:“没事就好,不管他了。”
我的爸爸就是这样,你的爸爸呢?
⑼ 写一篇关于生活的作文小说600字左右
新来的同学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雨停后路可就难走了。这使我又想起了她—— 一个值得我学习的同学。
她是从农村来的,长得矮而瘦,扎着两条似乎永远也长不了的小辫子,衣服总是土里土气的,看去一副十足的“农村样”。她没有朋友:男同学爱讥笑她,捉弄她;女同学爱在她身后指指点点,议论她的“土”,议论她身上的怪味儿。这时,她总是缩起身子,低着头,默默地任由别人说。她的学习也不怎样,各科平平。一句话,她是个毫不起眼的“土同学”。但有一天,却改变了我对她的看法。
那是一个雨后的早晨。我和几个女同学一块儿上学,路上又遇见了她。她似乎预感到我们又要嘲笑她,于是低着头,默默地闪在一边。我往她身上一看,嘿,真个发现新大陆了!我嚷嚷起来:“哟,今天‘土同学’怎么‘新潮’起来了?穿一套新的花衣裳呢!还有新鞋哦!”其他同学随之也叽叽喳喳起来。她那身衣服,虽是新的,但穿在她身上还是有那么一点儿“土”味。而那双白鞋,对她来说,可是最好的了。
她听了我们的讥讽,望了我们一眼,又低下了头,脸也一下子变得红通通的了。这次不知怎的,我隐隐感到一丝愧意。
我们一伙继续走着,她默默地跟在我们后面。没多久,我们停住了。前面的一小截路是泥路。一下雨,地上满是泥浆,烂稀稀的。一个同学建议道:“找些砖头来,一块块铺过去就行了。”最后还少不了讽刺那站在一边的她两句,“可千万不要弄脏人家的新鞋子喔,哈……”我们笑着,散开去寻找砖头。她仍站在那儿,一动没动,定定地望着几米长的稀泥路。我们找了一会儿,可这儿除了泥浆和杂草,一块断砖也没有,我们只有干着急。
一直没有出声的她,一脚踩入泥浆中,又左右挪了挪,“你们跟着我走吧!”啊!她是为我们踩出一条路,为的是我们在后面走时,脚印的空间大些,不容易沾上泥。可她那双鞋,那双她刚穿的新鞋,却变成了“泥鞋。我们惊呆了,没想到她竟会这样做。好一阵子才醒悟过来,便随着她的脚印一步一步向前走。
快走出这一截泥路时,她突然脚下一滑,跌坐在泥浆中,新裤子溅满了泥。同伴们都站着不敢动。不知是一股什么力量,促使我不顾泥浆,走到她面前,伸出手去拉她。她正要把满是泥的手递给我,却又犹豫了,忽地缩了回去。她憨笑道:“我……我的手太脏了。”
回到学校,大家见她下半身全是泥,越发讥笑:“你可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土乡巴’呀!”她默默回到座位上什么话也没有说。这时,我的心头升起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从这件事我感到了她淳朴和高尚,此后便十分敬佩她。现在虽然我与她离别几年了,但她给我留下的印象是不可磨灭的。她教会我应如何待人,她成了我生活中的榜样
加分哦
⑽ 谁给我一篇自己写的600字科幻小说
帮你搜就行,帮你写就算了,分少,没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