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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写什么作文1000字

发布时间:2023-01-08 13:21:12

『壹』 难忘的小说故事作文1000

作文题目很好 文本也很好 利用了很多书名和名人名言 列举了很多好词好句

『贰』 《呐喊》小说集读后感1000字范文5篇

《呐喊》这部小说集就是写关于社会底层的一些经历,然后为这些不公平而打抱不平,而呐喊。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呐喊》小说集 读后感 1000字 范文 5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呐喊》小说集读后感1000字范文一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 教育 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 文章 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这个就是我所谓的呐喊,在彷徨在呐喊。黎明中的成长让我自己知足了更多让我也更加明白是非。

《呐喊》小说集读后感1000字范文二

不懂经典,却有一颗爱慕经典的心。从中国古代的四大名著,到现代的白话文著作,只要是觉得有点儿名气的,有点儿分量的文字,都想拿来读一读,看一看;尝一尝,嚼一嚼。就像吃食物,尽管很多时候并不能或者没有品出什么味儿,甚至有些硌牙,反胃,但是,本着读物响亮的名头,依然会”不知其味“地饕餮下去。就像《狗十三》中的女孩李玩,尽管不爱吃狗肉,但是依然会讨好大人硬着头皮吃下去;而在我,只是为了满足自己那颗崇拜经典的心而已。至于有没有营养,有没有用处,皆在其次。

《朝花夕拾·呐喊》的阅读也是这样,仅仅奔着鲁迅的名头,仅仅因为教科书上多次入选其作品的缘由,仅仅因为这是小学教材推荐的课外读物,因此,自打一见面,就已经将它列入从来没有阅读计划的读书行列,慕名而去,不说满载而归,但终归还是有点儿收获的。

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的。在工作之余,在家务间隙,在任何自己独处的闲暇时候。自认为,不管读到了什么,有多大的收获,单是这种见缝插针的阅读欲望,已经是很可鼓励的,更毋宁谈什么收获,有什么感想之类了。

但尽管这样,就像时下流行的旅游打油诗一样,上车睡觉,下车撒尿,到了景点拍照。读过的书,虽说没有多大的成就,但读过的文字,还是在脑子里很有些印象的。就像谈起某地的样貌,去过的景点中照片留下的印记,总会铭刻于我们记忆的一隅,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丰富我们的见识,增加生命的厚度,不至于白纸一张的可怜了。

书中,我们熟识的被选进中学课本的有《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孔乙己》《故乡》等,对他们的了解自不必说。温故而知新。再读,当然有了更深的理解,更多的体会。他们就像记忆中的老朋友,多年不见,见面自然分外亲热。嘘寒问暖,仔细端详,脑中的样貌逐渐还原,而且在岁月的打磨之后有了更多更深更浓厚的韵味,品之弥香。

除此而外,书中还有更多的先前未曾谋面的朋友,它们各有所长,各有各的姿态,美不胜收,像《五猖会》中父亲的严厉,《风波》中浓郁的生活气息,《药》中弥漫的血腥愚昧……单说《二十四孝图》一文,就让人颇有感触,很能够领会鲁迅作为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的风范。

此书中,重点批驳了二十四孝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表达了他的反感思想。大致有二,一是失实,二是对人造成孝的歧义。

最为佩服的鲁迅的文笔,带点儿调侃的讽刺,很有活泼的韵味。就像被微风拂过的春水,读着这样的文字,心情是活泼的,甚至连屋子里每个空气的毛孔,都充满了快乐的因子。比如,《郭巨埋儿》的文字,说:”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了一把汗,……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做孝子。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就是我么?……“后又及”……但我从此总怕听到我的父母愁穷,怕看见我的白发的祖母,总觉得她是和我不两立,至少,也是一个和我的生命有些妨碍的人。后来,这印象日见其淡了,但总有一些留遗,一直到她去世——这大概是送给《二十四孝图》的儒者所万料不到的罢。”

读鲁迅的文字,感觉最深的就是真情流露:是非公允,爱憎分明。很契合他“新 文化 运动的主将”的评价。他的语言朴实无华,但是却极具感染力,读着文字,常能够使人忍俊不禁。像阿长的“大”字睡相,以及七十岁的老莱子着彩衣摇拨浪鼓的场景:”我至今记得,一个躺在父母跟前的老头子,一个抱在母亲手上的小孩,是怎样的使我发生不同的感想呵……这咕咚咕咚想的拨浪鼓不应该拿在老莱子手里的,他应该拄一根拐杖。现在这模样,简直是壮佯,侮辱了孩子。我再没有看第二回,一到这一页,便急速地翻过去了。”字里行间,都充满着正直人格的真性情。我甚至能够想见,鲁迅手执长毛用力刺杀的英勇形象。

记得有句 读书 名言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这本书,读过,算是和鲁迅在书中谋面了,谨聊以自慰。是不是有些孔乙己的酸腐味?又或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果如此,亦大可心满意足,不枉消受了鲁迅先生的精神食粮。

《呐喊》小说集读后感1000字范文三

近来,迷上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在寒假里读的小说集<呐喊>,细细品咂,又有别样味道荡漾其中。

鲁迅在序中写到了与<新青年>编辑的对话。 他说:“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那人答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显而易见的,这一群困在铁屋子里的人就是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中国人,而发自肺腑的呐喊则是鲁迅先生用笔唱响的正义之歌。

让我颇有感悟的是<药>和<孔乙己>两篇小说。

孔乙己无疑是一个悲剧色彩人物。身着长衫,脸带伤痕,一副穷酸模样。最让我痛心的并不是他生活潦倒,只有偷书看,而是他在酒馆受到的耻笑。无论他到哪里,他的滑稽装扮都会让人从心底瞧不起他,就连文中的”我”—一个12岁的伙计,当他热情满满问”我”学业怎样时,都给他一脸冷漠。当孔乙己被打折腿致死时,又有几人为他哀惋叹息?鲁迅毫不留情地写芸芸众生的冷漠无情时,他心中是涌出了多少愤怒的洪水!

再说<药>,一个个小人物内心的挣扎,无情,不信任……被鲁迅先生写的淋漓尽致。 “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那一滴滴滴下来的仅仅是烈士染红沙场的鲜血吗?还有泪与恨,恨他们的鲜血在此刻流的如此不值!毫无反抗之心的华小栓,一心为国却被出卖的热血青年夏瑜,一”华”一”夏”,鲁迅先生带给我们的正是当时血淋林的华夏悲哀!

鲁迅给我们的是一个真实的大社会,让我们从一个个小人物中深刻地,清醒地认识了那个年代。身为一个铁肩担道义的作家,纷繁的尘世中,他找到了自己心爱的职业和不再改变的信仰。他的笔不是为了献媚高层,不是为了博取人心,只是写了一个绝不虚假的世界。他的作品不再单单富有文学价值,这是一个广角镜,它代表了一个时代。

你怎能说鲁迅写这些小说时不痛心,不无奈,他的<彷徨>不正是反映了他心中的挣扎吗?但鲁迅深深地了解,他是人民的作家,之所以要写小说,也是为了那些社会上的真君子!换一个角度,如没有压在他心头的时代使命感,对祖国的期望与热爱,又怎能铸造他笔下的铮铮傲骨?

也许,在千百年后,还有人翻开他的小说,细细品读,还能感叹:“鲁迅,他是为人民而生。”

《呐喊》小说集读后感1000字范文四

以前高中的时候曾读过《呐喊》,但是再次读了一遍,其中的文章还是带给了我非常大的触动,觉得有必要写一篇关于《呐喊》的读后感的了。仔细的拜读,看到以前教过的文章,又突然多了些不同的感悟,其文章隐隐有种穿透力从那文字里扑面而来,渐渐的我也爱上了鲁迅的这种风格,喜欢品读他的作品。他的文字通常会给我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震撼。

初读《故乡》是在初中的课本中,觉得老爷子写的是一篇关于他童年回忆的快乐文章,读到闰土的银项圈和叉子以及他雪地捕鸟的经历让我的童年也总是充满快乐的,以及当老爷子写到那个见什么是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的时候,总以为卖豆腐的都很漂亮,可是每次出来吆喝卖豆腐的都是一个老太婆,可以说对于我这个刚刚有点懵懂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当再次读的时候,那时对先生为什么写文章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其中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与自己原认为的刚好相反。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

看到先生的《藤野先生》时,自己也有种冲动,想冲上去给那些中国人几个巴掌,把他们打打醒,毕竟巴掌不留疤,掉脑袋那可是要有个碗大的疤。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但不知怎地,我总还时时记起他,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有时我常常想:他的对于我的热心的希望,不倦的教诲,小而言之,是为中国,就是希望中国有新的医学;大而言之,是为学术,就是希望新的医学传到中国去。他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虽然他的姓名并不为许多人所知道。

——《藤野先生》

《药》是一部大家学的最认真的文章,作品描写华老栓用被刽子手杀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成“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的事,淋漓尽致的表现出了人民大众受到封建社会的压迫。揭露了统治者(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赞扬了夏瑜的革命英雄精神与气节,痛惜了民众的落后和无知。

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静了一会,似乎有点声音,便又动摇起来,轰的一声,都向后退;一直散到老栓立着的地方,几乎将他挤倒。 “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

——《药》

初读这篇文章的时候并不懂人血馒头对于这篇文章有什么作用,后来在高中学习这篇文章的时候,老师对我们说,在那个年代,有个迷信的偏方是说,人血馒头可以治痨病,全篇其实只是写一个革命者牺牲事件的反面,通过一群不觉悟的人的印象及其反映,来反射出革命者的惨烈。夏瑜被杀没有明写,而是从围观人的动作描写中暗示出来;其被杀地点也分明点出为古轩亭口,这正是秋瑾被害的绍兴古轩亭口的暗示提供;其视死如归的精神是通过牢卒和听客们愚妄的反应反射出来的;其坟上的花圈则暗示:他们的同志们仍在坚持斗争。小说末尾以坟头比喻阔人祝寿的馒头,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远令人警醒了。小说的全篇笼罩着浓重阴冷的气氛,也是作者为突出人物和主题而成功营造出来的,便吃人血的 故事 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在我自己,本以为现在是已经并非一个切迫而不能已于言的人了,但或者也还未能忘怀于当日自己的寂寞的悲哀罢,所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至于我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在《明天》里也不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因为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至于自己,却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青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这是先生自己说 的为什么要写这个《呐喊》,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吧!

《呐喊》小说集读后感1000字范文五

辛亥革命成功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但是,辛亥革命没有把中国人民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中国民众仍然活在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的阴影之下。这个时候,人们之间的友善与互助是如此的岌岌可危。

五四运动时期,鲁迅受新文化运动的鼓舞,“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是他不惮于前驱。”《呐喊》收集了鲁迅先生在五四运动高潮时期所写的作品,这些作品真实地为我们描绘了一副辛亥革命以后人们的社会生活的图画,展示了当时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表达了作者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的否定和对民族生存浓厚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在《呐喊》中,对我触动最大的便是《狂人 日记 》和《药》。

在《狂人日记》中,“我”的担忧,“我”的害怕,“我也是人,他们想要吃了我”,“吃人的人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那发自内心的强烈的想唤醒他们的渴望,“他们要吃我,你一个人,原也无法可想;然而又何必入伙。吃人的人,什么事做不出;他们会吃我,也会吃你,一伙里面,也会自吃。但只要转一步,只要立刻改了,也就是人人太平。”“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以及“我”对孩子那怎么也掩饰不住的担忧和关心,“他的年纪,比我大哥小得多,居然也是一伙;这一定是他娘先教的。还怕已经教给他儿子了;所以连小孩子,也都恶狠狠地看我。”“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就就孩子……”是呀,在那个吃人的社会,人人都狼心狗肺,最无辜,最纯洁的孩子永远是受害的对象,面对那些吃人的人,他们都是待宰的羔羊。黑暗将孩子吞噬,吞噬光明未来的希望,所以,请“救救孩子……”,清醒过来,看看这个被你们伤得满是疮痍的国家,看看这个早被你们麻木冷漠感染的世界!为了家国,“只要改了,也就是人人太平。”

在《药》中,人们的冷漠麻木为那个社会盖上一张灰黑的棉被,绝望,窒息,看不到明天……那个人血馒头似乎是这灰色的哑剧了仅有的色彩,却也是徒添悲哀罢了。目光随着那个红点移动,耳边已什么都不用听,那些冷漠的话语早就刻在人们那麻木的脸上了。看着那场交易暗暗地进行,看着华老栓那“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的模样,看着夫妇俩偷偷摸摸地把红馒头煮了让小栓吃……最后的一抹亮色,应该是那只张开翅膀飞过夏瑜坟头的乌鸦了吧。伴着夕阳的余晖,乌鸦飞了起来,带着那旧社会仅剩的余晖飞走……革命终会胜利,夏瑜请安息。

在鲁迅笔下,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一个落后、专制、野蛮、冷漠的社会。但,那又是一个曾经真实存在的社会,一个曾经的中国社会。

尽管当初那个社会已经离我们远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选择去遗忘。我们现在脚下所踩的土地,是用革命先烈的血染过的,我们决不能忘记他们的英勇拼搏。他们将发展祖国,让祖国繁荣发展的重任的机会和殷切希望都托付给了我们。我们的肩上,背负着那足够让他们义无反顾,微笑迎接枪口的最为殷切的希望!

现在,我们的国家强大起来了,我们践行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我们用爱国,敬业驱逐麻木,我们用诚信,友善驱逐冷漠;社会用自由,平等驱逐野蛮,社会用公正,法治驱逐欺诈;国家用富强,民主驱逐落后专制,国家用文明,和谐驱逐腐朽。

我们定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祖国更加繁荣富强!

愿在天堂的鲁迅爷爷和各位革命先烈们安息!

愿过去的腐朽专制的社会被永远埋葬!

愿我们可亲可敬的祖国永远繁荣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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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1000字左右的小说,怎么写

1000,这是极度来微型的小说啊源~~首先嘛,当然是要写提纲。就是把你想写什么俺顺序写在一张纸上,这是很重要的哦,因为这可以避免写到中间却发现前面要加东西,和加了东西之后会与下文冲突的地方。

提纲写法就是把故事的顺序在脑 过一次,然后把你想到的东西用非常简练的词语或者句子下来注意,自己要看得懂啊。
其实1000字随便写就没了,所以咯,把景色的描写和人物的外貌可以不写就不
写,把你的字数用在剧情的发展方面。如果你只是想凑字数的,就把那些东西写上吧,这样字就不用担心自己想不出剧情而不够字数啦。
其实说真的,1000写出来的不是小说,说是散文比较好吧。

『肆』 高中作文。帮忙写一篇1000字以下的小小说,可以是言情。

校园小小说 晨,候车站上,等着三个人:母亲,小孩,和他。
初夏,没有一丝风。车快到站了,他却感觉心中刮起了台风。 车到站了,他不慌不忙,最后一个走上车,投了币然后迫不及待地往车内一瞥,就盯紧了一个空的座位,他坐了下来,那么期待。他最前面是个空的座位,一连几天都是如此,他紧盯着那个空座位,神色恍惚,恨不得自己多长出个屁股。他的心也是空的,无精打采地发着呆。那样子要是有人打他两拳,他也决不会还手的。
车到了校站,他依然是不慌不忙,慢慢地走下车。初夏学校的林荫道,树上的小鸟常常在打架,吵个不停,无论谁听了都会骂上几句;两旁的红花绿草,娇滴滴的,更是惹人怜爱,无论谁见了都会多看几眼。他却微垂着头,但他那高大儒雅的身躯还是那样引人注目,一认便知。
“哈!你还没睡醒?”我在门口认准了他,上来就是给他两拳。“你这小子,昨晚哪里做贼去了,收获不小吧!”如果按照平时,他准是先还我两脚,然后再出一个“狂龙”。谁知这次他连半字都没吐,我吃了个闭口羹。好像当眼前的这个人根本不认识,当我透明一样。我知道,我没有透明,但看见他的眼神,我立即闭嘴。
课室冷冷清清的,没几个人。他刚一坐下来就伏在了桌子上,两眼微合。我开始注视他。我不是神仙,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当然得提醒着点。课室里静得可怕,连呼吸声都丝丝可闻,因为大家都是睡觉的多。气氛如暴风雨来临前那般沉闷。等待再等待。终于有事情发生了:伏在桌上不多久的他忽然要起身了,并向我这边走过来。我一看,心想:大事不妙。以为他这几天因发呆而搞坏了脑子,逼我还钱来了。若不是如此,他怎会在上课的时候连个ABC都读错?我越想越像,无奈身上衣正单,哪来的钱还债!一想至此,马上警觉,正欲退避三舍,“较脚”。——心里的大石头落下来了,他又返回了座位,这次真的睡了。这天,我更加莫名其妙,还真为他担心起来。
上课时候,我不时地下意识看看他,发现了他木然的双眸背后好像在盼望着什么。
两个星期的时光,转眼即逝。他憔悴了不少。就在那个雨蒙蒙的日子——
那天下着雨,雨大如豆。我连声叹息,讨厌下雨。因为一下雨,就不得已要挤公共汽车上学。坐在车上,我悠然地望着车外雨的世界。在经过他家附近的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眼帘,唯一一个。待看清楚时,我愕然了。如此雨天,他竟没有打伞,站在雨中,任雨无情地打湿他的头发,衣服——我再没多看,走到他身边拉住他,想拉他回家。但拉不动,他似乎不想离开。迷惘的双眼只是望着车子远去的方向。天意弄人,雨越下越大。我站了那么久,喊了那么久,他都毫无反应,我更是毫无法子。渐渐地我的大半身都湿透了,于是我索性把伞也丢在一边,和他一起变“落汤鸡”。风雨无情,人有情。——默默地,我感到有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他的手。他闭起双眼,我看到两滴滚烫的雨水自他脸惬流下。许久,他才睁起蒙胧的双眼,双手抖动着撑起伞,拉着我慢慢地走了——
——————
他家里,我们双双喝完了药。
“多谢你!”他似乎恢复了原样,又可听到他轻柔爽朗的声音了。
“你多谢我什么?”我故作不以为然。
“多谢你这两天陪我喝苦茶。哈——”
“臭小子,竟学我调子,讨打?”“说实在的,这次你真把我给搞糊涂了!”
“幻花一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大家老友一场,就算了。”
“连我都不能说?”
“唉!一个月前,我在站里等车,遇到了她。那天也是下着雨,当我正犹豫不决的时候,是她把伞伸了过来,然后我就听到了我还想听第二次的声音:来,过来一点。她那嫣然一笑,当时,我就呆了。涌动的情海让我知道,此生我会永记她的微笑。自那以后,我们还在车上见了几次面,再后来,你也知道,不说了——”
看他说得那般动情,我没有打断他的话。
“两天以后,我再没见过她。那时我还以为可以等,盼——但现在,我想清楚了,只是萍水相逢,我又何必如此执著,差点累了自己,更累了朋友。所以我要谢谢你,谢谢你有意无意间为我解开了心结。”
听他叙说完这样一段经历,我差点把药喷了出来。
——————
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就像天上的云彩,是那样的飘忽不定;一朵云彩飘去了,另一朵云彩就会飘来。

[等车]
“咦!小道,你怎么会在这里?阿瞬大步跨过马路走过来。
“我家好像是在附近。”
“我知道哇!”
“知道还问,真是的。”
“我知道你家在附近,但不代表我知道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哈!”
“等人。”
“哦!我来了,那走吧。”
“我不是等你,别表错情。”
“啊!”
——————
公车上,人很少。
“小道,你到我后面坐可否?”
“为什么?”我出奇地问。
“我习惯了前面是空座位。”
“好。瞬你又欠我一个人情了,自我认识你开始到现在一共四个。当然,我也欠你的债。”
“人情,欠了,再欠多几个亦无妨。对,小道你还没有说你等的是谁呢?”
“一个女孩。”
“哦!为什么呢?”
“我想看看她,就这么简单。哈!”
“你想看就看?”
“我想等就等。”
“小道,你等吧!我不跟你争。”
“喂!阿瞬,我有跟你争过东西吗?”
“没有。”
——————
校园,林荫道。
“喂!阿瞬。今天早上我的单车和钱都给了那几个可怜的白粉仔。今天的早餐又要靠你照顾了,真是不好意思啊!”
“无所谓,净粉一碗。”
“啊!你今天怎么这么小气?”
“小道,你知道的,我爸现在只是副局长,不能贪!我就剩下这一块钱了,你拿去吃了早餐,放学后我们还要走路回家呢!”
“惨!早知少给白粉仔两元。”
“为什么?”
“早餐就能吃饱些。”
“吃饱些又怎么样?”
“行路至少不会饿晕在街头。”
——————
学校食店。
“小道,快吃。第一节是地理课。”
“地理课又怎样?”
“听说换了个刚大学毕业的女老师,很靓的。”
“你怎么不早说哗?快!五十米冲刺。”
[三]地理课不上地理
“哗——”
班里哄起来了。
不奇怪,每当听到这种声音,一定是有美女走过事件发生。
我急忙循声望去,只见一位老师走进了教室。
(插句话:如果写到这里,很多人一定会认为是介绍老师的外貌之类的文章。呵,以现代的眼光看,外貌无非是身材和脸蛋,这个就不必介绍了,没意思。看完后你们自己想像吧!哈!)
“哗”声刚止,我当然没有跟着喊,我不是那种人,阿瞬也不是。
接着是马屁声:“老师,我热烈欢迎您来我们班教地理。在您的培养下,我们班的地理成绩一定会比以前更上一层楼的。”
老师耳朵先是一侧,然后朱唇轻启,樱桃小嘴露出两排白白的牙。
“这位同学的发言很响亮,大家给点掌声鼓励一下。你叫什么名字呀?”
“他叫小道。”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竟出卖我。
“哈——哈——”全班又是一阵哄笑。
晕!我赶紧笑笑,马上闭嘴。
过了一会儿,但见老师的笑容有点奇怪,她用粉笔在黑板写了三个字:XXX。
“好,现在同学们都认识我了,也轮到我认识你们了。嘻嘻!。你们有谁愿意让老师认识一下,就自告奋勇站起来作自我介绍,或者说说你的名字给老师听都可以。”
顿时,鸦雀无声。谁都不想第一个出丑,被臭。
老师见气氛有些不对头,把目光四处搜索,最后停在我的身上。
“小道,你给同学们作个榜样,就由你开始吧。OK?”
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晕!我怎么这么倒霉啊?不是不愿意,只是——
“应该这样说:我叫小道,是个——”
“小道的偶像是樱木花道,道明寺,都是漫画名人耶!”
小强没事干老给我抬杠,真根号他。
老师呵呵一笑:“这么说,小道的理想是做一名篮球健将或者是大富翁了。”
全班又是一阵哄笑。
小强又插话了:“老师你不知道哇,小道打球特厉害,打篮球经常带球出界;踢足球射门是对准波音777——射飞机呗!”
“哈——哈——”
“呵呵”我当然是喜怒不形于色了,只在一边赔笑。看见老师的脸上挂满了笑容,也觉得没什么。心里却在不停的大骂:小强你们这班“喂狗”老臭我,下次将你们入樽另加猛虎射球。
——————
“我叫阿瞬,老师多关照。没了!”
“嗯!阿瞬同学,真是人如其名,快言快语,老师记住了。”
呵呵,老师此话一出,就是我瞎嚷的机会了:“阿瞬是一辉的DD,老师你不知道吗?”
“嘻嘻!老师当然知道,我小的时候呀也和你们一样爱看《圣斗士星矢》。不知小道对漫画有什么高见没有?”
不是鲁班我哪敢弄斧,心里直嘀咕:这就神了,老师对我们好像很了解似的。
但还是忍不住要臭阿瞬:“阿瞬呀!他做事特慢,不过做出的事来回吓你一跳。比如他一定会是三十多岁才结婚,不过新娘子的美貌程度应该不会比老师差。呵呵!”
我说完这话,就预知有飞行物体向我接近,我两根手指头就这样轻轻一夹,就夹住了一块橡皮,不愧是在梦中跟小凤叔叔练过灵犀一指的,轻易就接住了。
[四]地理课上地理
看到那位美女老师在台上讲话,你就知道又是上地理课了。
今天老师化了个淡妆:飘逸的长发撒在两肩,一定是用“飘影”洗过;白里透红的脸蛋一定是用了“采诗”化妆品;没涂口红,因为我看不见。我也没听说过有隐形的口红,所以我知道一定有这种口红。
好了,别再介绍广告了,免得教坏“细佬仔”。
“同学们呀!”老师说。
“干什么?”同学问。
“今天老师要考考你们对世界的认识。”
“好哇!”
晕!
这次竟然只有小道一个人回答,小道就是我。
“嗯!还是小道积极,大家鼓掌欢迎!”
噼里啪啦!各种各样的掌声随即而起。
“当今世界上都有哪些强大的国家,你们知道吗?”
“这有何难!当然是有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还有——”
“美国,霉国,是不是叫倒霉的国家呀?这美和霉可是同音字,要说好哦!”
大家都应该非常熟悉了,在我说话的时候常常抬杠的当然是一个叫小强的家伙。
“喂!小强,小心美国MED你哦!”
“恐布主义耶!我是拉登我怕谁。全世界都有恐布主义,唯拉登没有。”(注意布字)
哗!小强这番来劲了,绝!
老师好像很悠闲地听着,没作声。
我见到这种情况,哪肯认输。
可是一时又找不到好的反攻机会,只好强词夺理:“美国此举的任务是维护国际正常的安全秩序,需要买什么人的帐?”
“混帐。”
“老师,小强骂人。”我随即告状。
“少告状,小道。你问我美国买什么人的帐,我回答混帐。混帐既可代表人,也可代表帐,怎么着都行,这回答没问题吧?你吹呀!”
“好好好——”
“我还没说完呢,人家阿富汗得罪美国了吗?还是那些无辜的阿富汗人民得罪了美国人民?只会***的混帐东西,这笔帐要真和美国一起算就真成了混帐。”
“小强,你研究过国际关系的,对这方面比较有兴趣,我不如你,认输罢了。那你再说说我们中国,看你还有什么高论。”
“小道,你这台阶还下得不错。我们中国嘛,发展中国家。”
“晕!小孩子都会说,那你怎么不说是中立国家,中规中矩的国家,这些都有中字的。”
“哗!你怎么知道,我就是想这样说的。小道,你真是我的知己呀!”
“你有没有觉得肚子疼?”
“为什么?”
“我还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在咬你的五花肠子呢!真是的,能再说说德国吗?”
“德国啊?怎一个德字了得。你看过《足球小将》吧,里面有个叫施耐德的,会闪光射门。所以呀,德国的足球特得,今年世界杯还得了个亚军呢!”
“得了吧你,再说法国,这回你没法了吧。”
“怎么个法国没法,单是名字就有个法字。唉!小道,我劝你还是再读读历史吧:资本主义世界重要的法典可都是法国人公布的,什么《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都有。”
“看你还能胡诌到哪里去!来吧,英国难道是婴儿国家?”
“错!英字作英俊解不行啊?君不见英俊的贝克汉姆虏去了千万少女的心吗?所以小强我到现在还没有女朋友。惨!”
此话一出,下课铃就响了。

最后一次校运会

秋冬季节,记得每当举行校运会的日子总是小道会高兴的日子。
毕竟,校运会就意味着放假,其实不是的。如此看来,对于那些没什么运动细胞和不争取什么名次的学生来说,确实无聊。
每年校运会,各级各班总为那每分一元的钱财争得焦头烂额,死去活来,看起来还真不是滋味。就算运动热情再高涨,到后来免不了来个鱼死网破,听过还跑死过学生呢!真是骇人听闻,而校方的回答总是恰到好处:“也不过如此,当今社会上学校这样的事情还多着,也不只我们这一家。”
晕,就算是最有水平的人也不会说出这话。
“看来我们这次是最后一次参加校运会了。太好了!”
“为什么?”
“不为什么。”
“那根号你。”
能说出这么绝的话一定是小道和阿瞬。
只见他俩慢吞吞来到操场,运动会已经开幕了。

『伍』 六年级小说作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六年级小说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六年级小说作文 篇1

你的爸爸最大的爱好是什么?我的爸爸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小说。简直是手不释卷。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脑和手机也能看小说,我的爸爸比以前更疯狂了。他一手捧着小说书,一手拿着手机,坐在电脑前,一会儿望望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以前,我和妈妈为了不让爸爸沉迷于小说当中,把所有的小说书都藏了起来,现在呢,总不能把电脑和手机藏起来吧!

老爸看小说,闹了不少笑话。有一次,爸爸又全神贯注地沉浸在他的“黄金屋”中,妈妈对我说:“叫你爸去烧开水,我出去一下。”我来到爸爸身边,对爸爸说:“爸爸,妈妈叫您去烧水。”……他一动不动的坐在沙发上,眼睛盯着手机,跟木头人似的。看来,我得出必杀技了。我深吸了一口气,把嘴贴到爸爸耳边,用尽了喝奶的劲,大喊:“爸爸!妈妈叫你去-烧-水!!!”爸爸这才不情愿地站起来,依依不舍地往厨房里去了。我回到房间写作业,写着写着,突然,我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同时也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糟了,坏事了!我以接近光的速度冲向厨房,一看,我哭笑不得。水壶完好地放在灶台上,倒是旁边的剩汤,烧得一塌糊涂,惨不忍睹。老爸呀老爸,您一定又是边看小说边做事啊。等妈妈回家,又得爆发家庭大战了。我扭头看看老爸,他依然做在沙发上,沉浸在小说当中,还浑然不觉呢。

不仅这样,还有更好笑的呢。有一次,爸爸去上厕所,进去了好久也不见出来。妈妈大声地叫他,他也不应;我用力地敲门,大声地叫:“爸爸、爸爸”这时,从厕所里传出了爸爸生气的声音:“吵什么吵,还让不让人看小说了。”妈妈无可奈何地说:“没事就好,不管他了。”

我的爸爸就是这样,你的爸爸呢?

六年级小说作文 篇2

我们刚走到长安城门口,只见有两个少年在屋顶上打斗,我定睛一看,原来是轩辕无敌。他已经到了剑客的境界,马上就要突破成为剑狂了,而他的对手才是剑客中期的境界。

他又使出了自己最拿手的绝招——十万无敌。

他的乌金宝剑,击出一道道剑气,功力明显比我和他第一次战斗时高得多,一道接着一道剑气打向那个剑客,那个剑客快要支撑不住了。最后一道剑气就要朝那剑客砍下时,剑气却消失了,轩辕无敌吐出了一口鲜血。

我明白,是白镜轩出手了。

那剑客见时机到了,便挥起宝剑砍向轩辕无敌。

我见了,连忙运起轻功,飞上了城墙,施出天剑诀,将那剑客的剑一挑,那剑客的宝剑便飞上了天。

我趁机抱起轩辕无敌,飞下了城墙。

轩辕无敌见到了我,说:“云飞兄,我等你等得好苦啊!”

我将他放在了地上。白镜轩对我说:“小子,这家伙是你朋友么?他武功好差呀!我只轻轻弹了一下,他怎么就成这样啦!”

我又好气又好笑,说:“拜托,你可是剑圣啊!他才是剑客呀!哪经得起你打啊!”

“可……可我才这么轻轻地弹了一下啊,他不会那么不经打吧!”白镜轩一脸无辜地望着我。

这时,轩辕无敌说:“这位前辈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剑圣吗?久仰久仰!”

这时,城墙上传来了一个声音:“轩辕小贼,你有种就上来呀!老子要砍了你!”

轩辕无敌勉强爬了起来,说:“云飞兄,我去对付他们!”

我往墙上一看,只见那剑客旁边多了一个尖嘴猴腮的老头。

轩辕无敌说:“云飞兄!那老头叫骨焚龙,已经到了剑王的境界。是罗刹教黑木堂的堂主。”

我看了一眼白镜轩,白镜轩说:“别看我,我才不会帮人打架嘞!”

我听了,便说:“好啊!我要让你看看没你,我照样把他们干了。”

说完,我便施展了轻功,飞上城墙,对骨焚龙说:“前辈,我来代无敌和你切磋一场。”

骨焚龙说:“多杀一个人也是杀,少杀一个也是杀。那我就成全你,杀了你吧!”

说完,他抽出两把短刃,冲了上来。

我也毫不客气抽出了神霖剑,舞起了狂龙剑谱中的斩龙式。

骨焚龙见了,竟然将双手一合,两把短刃合为了一把长剑。他将剑刺入我的剑阵中,我立刻使出了斩龙式中的精华—斩龙决。

神霖剑化成了一条光龙,飞在了骨焚龙的面前。

骨焚龙将剑一摔,剑化成了一座巨山,向我压来。我见了,立刻变招,打出了天剑决中的立劈华山。神龙又化成了神霖刃,回到了我手中,瞬即变大,还没等我斩出,巨山就化成了两座山。

我连忙选了一座大山,向他斩去。

大山立刻被斩得灰飞烟灭。我的背后忽然一阵剧痛,原来我的背后已被另座大山砸中。我吐出了一口鲜血,说:“别逼我!我要大开杀戒了!”

我运起了元噬神功,说道:“元噬生,万物灭,屠万仙,杀千妖,若祸厥,十方灭!”

短短十八个字就抽取了我全身的内力。

这一刻,天变成了乌黑。黑云中,藏着几十个庞大的`旋涡,几道闪雷劈了下来,我全身的力量往外倾泻着。

“轰”!元噬神功爆发了!

我使出的元噬神功竟然成功地唤起了天劫。天劫的力量完美地配合着元噬神功的威力,炸开了。

六年级小说作文 篇3

我看过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木偶奇遇记》、《克雷洛夫寓言》、《八十天环游地球》……但是,我最喜欢看的还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

说起这本书的来历,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我们班主任的网友,给我们学校捐赠了好多好多的书。吴老师就在教室后面的办公室,办了一个《小学生导刊》的“发现教室”图书角。我成了小小图书管理员。因此,近月楼台先得月,我便能够看到许多的课外书籍。

当我打开这本书时,看了目录,有许多题目如“古怪的福尔摩斯先生”、“花园街的惨案”、“案发当晚”等等。就深深地吸引我往下看。

有一次,主人公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收到一位新爵寄来的一封信。内容是圣西蒙勋爵希望下午四点能与福尔摩斯见面。看完信后福尔摩斯说:“寄信人圣西蒙勋爵是巴尔莫拉尔爵的儿子。”福尔摩斯最后决定与他相见。

四点到了,福尔摩斯迎进了圣西蒙勋爵,这位勋爵背有点驼,膝有点曲,当他脱去帽子,头顶露出稀稀拉拉的头发。他穿得十分讲究,右手不时晃动着系金丝眼镜的链子。

“这件事真叫我心烦。先生,您应该是第一个给如此高贵的人破案”。经过几个小时的谈论,华生送走了圣西蒙勋爵,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又讨论起“新娘失踪案”来。这时,警官雷斯垂德先生来了。“出了什么事?”福尔摩斯问雷斯垂德先生,“有没有找到圣西蒙勋爵夫人?”“必须把事件查到底。”福尔摩斯说。之后,警方全身投入到“新娘失踪案”,经过警方的查找,福尔摩斯把线索、资料全看了一遍,突然,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正在这时他明白了凶手是谁。

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华生,经过警方的追捕,犯罪嫌疑人终于被抓住了。

这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它里面的故事让人十分着迷的情节。我真有点儿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篇小说,让我懂得:干什么事情都要学会深入细致的观察与思考,还要学会冷静处理问题。不要盲目去办事情。

六年级小说作文 篇4

我从记事以来一直认为世界上除了人类以外的一切可移动生物都是恐怖的,偶尔也包括人类。这直接导致了我在平时生活中小心翼翼,就连房间里的风铃,也被我收了起来,防止半夜突然起风,将它吹动。

话说爸爸一直对此事有意见,终于趁着周末的空闲,将我拉去了凤凰山公园的鬼屋里练胆。

我刚听他说的时候,早已吓得冷汗涔涔,双目直瞪,嘴唇狂颤。但“父命”难为,我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这一天太阳公公很赏脸,早早地就出来值班了,但为何我总觉得被算计了?果然,爸爸去时只买了一张票,美名其曰:“减少家庭开支,促进家庭和睦。”我的妈呀!管管他吧!

我被连踢带踹地独自一人滚进了鬼屋。天啊,这什么鬼地方!我在心里狂叫着,但却不敢出一声大气,唯恐有什么不明移动物撞到了我。

这个洞里伸手不见五指,四周静得可怕。我小心地挪着步子,身体僵硬地往前迈。走了一会儿,居然什么也没有,我正高兴着,一侧身,突然一张血盆大口正面朝着我!我吓得屁滚尿流地就往前狂跑。同时,整个鬼屋里全部响起了一系列的尖利的声音。“救救我吧!!”我感觉我的身子一顿,脖子艰难地缓缓转了过去,心里却一直在默念:“是做梦,做梦。”当我睁开眼时,我还是被吓得快晕了过去。Oh,卖糕的!!!(Mygod)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女水鬼吗?!我尖叫了一声,用尽我全身的力气往前冲。

跑了约3秒,地面仿佛在动。我急忙往前大跨一步,只见我身后的门居然关上了!天啊,我不想死在这里啊!我忍受着周围众“鬼魂”的嚎叫声,以最快的速度横冲直撞,脚步颤得十分厉害,有几次甚至要跌倒了。但这“小小”的挫折阻挡不了我对外面光明世界的向往。终于,我终于,连滚带爬地冲出了这牢笼。

事后据爸爸回忆说,我当时出去之后,原本还有些黑的脸全白了,像被吸干了血似的。并且跑到了树下去狂抖,嘴里不知道说些什么。天呀,我居然全不记得了!不过,老爸又说了一句让我气疯的话:“看来,这鬼屋的美白效果不错。”啊!!您确定我是您亲生的吗?不是买洗衣粉送的吗?

总之,此次摆脱胆小的锻炼算是华丽丽的失败了。我也希望自己可以对胆小说“不”,但昨天老爸说又要带我去一次,我彻底“晕”了。

六年级小说作文 篇5

有了新的的敌人!

不知不觉已经在这所新学校——师范祭小学,待了5天了,今天一大早就来到了学校,听见同学们在谈论着什么事情,丽丽和奇奇跑到了我的身边,说到:“娜娜,你知道吗,今天学校要突击考试检查我们这5天的学习成果!”我不屑一顾地说:“就是一个小考试,校园小说又来了!作文。”话还没说完,那该死的上课铃又响了,颖老师进入了教室,说:“想必大家都听说了,废话不多说,开考吧!”语、数、外,三门试卷都发了下来,我拿起了试卷,不由地说了一句:“very easy” (很容易的意思)。唰唰唰,写完。我第一个将试卷交给了老师,同学们也陆续将试卷交给了老师,下课了,同学们纷纷说起了这次考试。

到了下午,老师就公布了成绩“数学:第一名 娜娜、方杰(就是我同桌)、婷婷 (就是我班的班长)第二名…………第三名............语文:第一名 娜娜。第二名婷婷。第三名方杰、丽丽和奇奇..........英语:第一名 娜娜、方杰、婷婷 ,第二名…………第三名............”太好了,我在心里暗喜。下课时,班长和她的小喽啰故意放大声音说:“这次考试,我怀疑某位都考第一的同学是抄的呢!!”她的小喽啰也跟着她说:“是啊是啊!”我一听便生气了,嘲她吼道:“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告诉你,全是我自己写的” “谁知道呢?”她说完了这句话,我便嘲她走去,这时,丽丽和奇奇阻止了我,她们说:“你可千万别惹她们,老师非常喜欢她们,经常包庇她们呢!”听完她们的话,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下午,我回到了家,做完了作业,就呼呼大睡起来了。

六年级小说作文 篇6

在宇宙深处生活着一位宇宙精灵王,她的名字叫安依妙琴,所有的小精灵都很喜欢她。大家和谐的生活在一起,那里风景如画非常美丽!

但是,统治黑暗的暗王苍桑可就不那么想了,他非常希望精灵王的这个位置和精灵球都归他所有。安依妙琴知道暗王苍桑的诡计后,就在精灵球外加了一道防护盾,就算有十个暗王也攻不破的。就在防护盾加好后,暗王就来了,苍桑知道以自己的力量是打不过精灵王安依妙琴的,更何况精灵球外又加了一个防护盾。于是,暗王就回到了自己的暗星修炼去了。

几年后,暗王的法力大增,又误食了增法丸,功力又进步不少。现在的暗王已是在宇宙间无与伦比的了。

暗王又回到了精灵球去寻找妙琴,妙琴在打斗中明显发现暗王的功力有很大的进步,深知自己打打不过他。最后,安依妙琴实在撑不住了,被打到了地球。小精灵们看见自己的精灵王被打到地球了,非常伤心,她们也随着妙琴来到了美丽的地球……

安依妙琴在其他的小精灵的帮助下恢复的很快,尤其是一位叫冰碟儿最为出力了!安依妙琴决定在这里修炼。

她们在地球结识了石海和苍海兄弟,并与他们成为了要好的伙伴。可是安依妙琴和冰碟儿对最要好的伙伴也没有透露她们真实的身份。

妙琴和碟儿找到了一个非常隐蔽的地方修炼法力,她们俩同时修炼法力互帮互助,但每次都是在晚上,为的是不让石海和苍海发现她们身份。

不久,暗王发现了她们——精灵王安依妙琴和冰碟儿生活在一个叫地球的地方,暗王知道妙琴还没死,非常生气,就让自己的得力助手金浴去想办法杀掉精灵王妙琴和碟儿。但他们还不知道妙琴已经功力大增,宇宙间还不可能有任何一个精灵能打败她了,蝶儿也从原来的13级变为了1000级了。

金浴找到了妙琴的所在地,但是没有找到她本人。金浴想到了一个十分卑鄙的办法——把这个城市的人类全部都抓出来,一个个的搜,如果不是则杀人灭口。金浴派小黑暗精灵去把所有的人类抓出来,一个个的搜查,妙琴万万没有想到那金浴是多么的残忍。眼看就要到石海和苍海了,妙琴和蝶儿还有其他的小精灵们实在忍不住了,从人群中快速地飞了出来,说:“住手!我在这儿。”金浴阴笑道:“你终于出来了,哈哈!”苍海和石海十分地惊讶,他们没有想到自己的好朋友们居然是精灵,他们齐声说:“你们的身份到底是什么?”“这,你们管不着,快离开这里。”妙琴说。“她们不告诉你们,我告诉你们,她就是……”金浴还没说完就被妙琴打到一边了,石海和苍海跑到了一个石屋里躲了起来。金浴负了重伤跑回了暗黑星。

六年级: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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