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
能跟你一辈子的人就是:理解你的过去,相信你的未来,并包容你的现在的人。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短篇 爱情 故事 小说,希望大家喜欢!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一:
做了多年的妇产科医生,我诊断过的病例不计其数,然而几天前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久久无法释怀。
那天早晨,我刚上班,一对年轻的夫妇走了进来,男人个子很高,眉宇间流露出一股气定神闲的表情,女人有些清瘦,脸上洋溢着一丝温暖而满足的幸福。两个人手挽手,不时地窃窃私语,给人的感觉像是一对很恩爱的小夫妻。从他们的衣着与语言的表述能力上看,就知道是一对受过 教育 的年轻人。
他们五年前结的婚,两年前开始计划着要个孩子,可不知为何却总也怀不上,我问了问他们的身体状况及日常的生活规律,开了张单子让男人去做化验,同时给那女人简单地检查了一下,然后给她开了张B超单,并告诉他们明天来看结果。
第二天下午快到的时候,我正收拾东西,那个男人来了。他先是礼貌性地道了歉,解释说是因为接待客户来晚了。我请他坐下,他迟疑了一下然后默默地坐在椅子上,双手放在两腿间,十指不安地绕动。看得出他有一些紧张。
“医生,我们还能有孩子吗?”他一脸虔诚地望着我。
“化验的结果显示,你是正常的,你爱人属于幼稚形卵巢而且伴有先天性子宫畸形。”我平静地说。
“您说的这么专业我不太懂,我只想知道,我们还能怀上孩子吗?”那男人探起身,惶恐地看着我,眼睛在我的脸上搜寻着答案。
我努力笑了笑,说:“虽然现代医药的发展使一些疾病不再是不治之症,但由于你爱人是先天性的,因此怀孕的可能性很小,你要有思想准备。”
我的话还没说完,那个男人就跌回到椅子上,脸上痛苦清晰可见。
我正搜肠刮肚地想安慰他几句,他又一次探起身,猛地抓住我的手,说:“大姐,求您一点事情,帮帮我好吗?”他激动地说:“我和我爱人是大学同学,五年前她放弃了城市的生活随我来到这里,那时候我们是真正意义上的一无所有……”
那男人喃喃地说着,像是对我,又像是自言自语。我冲他点了点头。同样是白手起家的我,对从农村走出来寄居城市屋檐下的学生的艰辛深有感触。
“大姐,请您在诊断书上写上是由于我的原因怀不上孩子,行吗?我求您了!”那男人一脸期待地望着我。
我愕然了,愣愣地看着他。
“我爱人跟了我九年,她把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都给了我,我不希望她的下半生在自责中度过……”
男人哽咽了,他把头扭向一边,我清楚地看到他的眼里浸满了泪。我默默无语,开出了我从医20年来第一张虚假诊断书。
当我在那男人的名字后面写下“精索静脉曲张”几个字时,眼里涌出泪来,因为那一刻,我突然读懂了真爱。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二:
津川退休之后,心中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憧憬。
现在,他远不及当初上班时那么繁忙,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陪伴妻子美奈子。他们可以一起散步,一起逗小狗玩,一起去超市买菜……其中他最想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和美奈子一起去看樱花。
在日本,观赏樱花的地方数不胜数。可是在津川看来,在樱花盛开的时节离开东京去伊豆半岛,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赏樱。那里的樱花树长成像隧道般的形状,长达几公里。樱花树生长的样子是完全纯天然的。行人在这条路上漫步,全身都会落满轻柔的花瓣。
每年的四月五日左右,是伊豆半岛空气最好的时候。此时正是小阳春的时节,拥有穿和服的最佳温度。想当初,他可就是因为美奈子穿着和服站在樱花树下,才对她一见钟情的呀!他们相恋之后,他就曾和她约定,等我们满头银发的时候,还会再带你来赏樱花的。
可是,津川万万没有想到,退休生活居然如同噩梦一样压在了自己的身上。
那天,他兴高采烈地去旅行社订好了出行的时间,想给妻子一个惊喜。可是,当他回到家中时悲剧发生了——美奈子因为突发性脑溢血去世了。
妻子死后,津川的生活陷入了一团糟。三十多年来,津川一直吃妻子做好的饭菜,自己从来没有做过饭。哪怕是有时间待在家中,也从来不会做任何家务。
享受惯了的津川现在就连口茶或者咖啡,都要自己亲自动手了。打扫房间、做饭、洗衣服……这么多的工作,自己能干得过来吗?当务之急,就是要先请一名家政人员过来帮忙。可是,生活拮据的他退休后靠年金生活,根本没有多余的钱来雇人。
于是,家里开始一天比一天显得脏、乱。最要命的是,他的精神也大不如从前,显得萎靡不振,整个人迅速衰老下去。偶然回家探视的儿子看到父亲这种样子,心里自然焦急万分。
转眼一年多过去了。这天,津川一个人闷着头喝啤酒,把酒瓶扔得到处都是。突然,门外响起了儿子熟悉的脚步声。他的头发乱蓬蓬的,而且身上的衣服也很邋遢。
儿子一进屋,便把行李卷随随便便往榻榻米上一扔,接着说:“爸,我失恋了。每次一回到家看到以前和女友共同用过的生活物品,心里就非常难受。我能搬到这里和您共住一段时间吗?”
其实,津川内心深处是非常想和儿子住在一起的。可是年轻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儿子又和女友同居在一起,自然非常讨厌他这样做,此事便不了了之。现在儿子同意和他一起住,津川当然求之不得。
看到儿子买了很多菜回家,他立刻便去厨房去做饭。以前津川都是凑合着去便利店买面包和冷食的。可是现在儿子在家,情况当然要有所不同。
为了避免出笑话,他还专门把家中以前买的 菜谱 带进了厨房作参考。
津川手忙脚乱地去淘米,准备给儿子做他最爱吃的寿司盖饭。他在厨房里找了很久才找到寿司桶,放在水槽里折腾了半天,才洗干净。再接下来,他开始泡发香菇和葫芦条。要泡多久才算好了呢?津川发了一会儿呆之后,又开始用平底锅做蛋丝,结果鸡蛋放多了,煎得像面包片那么厚。水烧开了,他却又找不到鲣鱼的调料……
当父子俩吃上热饭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点多钟了。儿子无奈地看着他说:“爸爸,以后还是我来吧,请你不要再做饭了。”
津川却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让儿子吃上美味的饭菜。可是没等他把做饭的技术练好,儿子又给他增加了一项任务。他带回来了自己的宠物狗,要求父亲每天都要遛狗。
据说附近的藤原太太有一位非常漂亮的女儿,养了一只比格犬,两个老人可以把狗当做共同话题来进行讨论呀!等相互熟悉了之后,津川开始考虑把儿子介绍给藤原太太的女儿了。儿子也时常把自己的生活计划讲给父亲听。津川频频点头,他第一次开始觉得自己并非在生活中一无所用,美奈子走了,他会接替她为儿子操心的。
生活一下子变得充实起来,津川每天想着如何把儿子的生活照料得更好,抽时间带着小狗去散步,这时,他最惬意的事儿是和藤原太太聊天。
日子一天天过去,津川渐渐从妻子去世的阴影中走了出来。生活重新充满了阳光,他与丧偶的藤原太太也成为恋人。
当津川替儿子向藤原夫人发出请求,让两个年轻人约会时,藤原太太乐呵呵地说:“难道你不知道,他们原本就是一对恋人吗?已经谈了几年恋爱了,感情一直不错,我们今年就替他们把婚事办了吧。”
原来,这一切都是儿子怕父亲寂寞而作的巧妙安排。可是儿子却在津川面前揭示了真正的答案。美奈子生前,曾多次嘱咐过儿子,一旦出现意外就要帮父亲找一位老伴,好陪他一起去伊豆半岛赏樱花,替自己完成心愿。
得知这一切,津川老泪纵横,泪光迷蒙中,仿佛又看到了穿和服的美奈子的身影……
那一年,津川一行四人去了伊豆半岛。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三:
她爱上了写作那刻起,整个人都象着了魔似的,工作八小时之外,她恨不得将一分钟用出两分钟来,她还真有这方面的天赋,再加上从小就喜欢读书,手一摸到键盘就文如泉涌,功夫不负有心人,几个月后,她的文字在诸多报刊杂志上露面了。
她有些沾沾自喜,庆幸自己年过三十还有此成就。每每收到稿费,那种自豪感让她忍不住支使他为她忙这忙那,那一刻,她感觉自己就是女皇。
她的一篇有关官场方面的小小说被艺云出版社的李社长无意间在一杂志上读到,李社长通过杂志社找到了她的联系方式,与她通话后,得知她在机关单位工作,建议她写一部反映机关工作和生活的长篇小说,出版社视小说质量给予丰厚的稿酬。
她早已厌倦了朝八晚六按步就班的机关生活,这一年下来,所得的稿费虽然没有工资那么多,但人却活得很充实,而她的骨子里向往的生活就是时间可以由自己支配,说穿了,她是一个不喜欢受约束的人。
她以出版社请她写书的理由和他商量能否辞职,进行专业创作。他沉吟了一下,问道:“你是公务员,多少人做梦都想进机关,你真的想好了吗?”
她重重地点了点头。回答道:“我今年三十二岁,不能再浪费时间,我都想好了,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只要你同意就行。”
他见她已下定决心了,笑着说:“即使你不写东西,我的工资也可养活你和女儿,我希望你开心!”他在工商局工作,企业科的科长,是局里的业务骨干。
见他同意了,她高兴得抱着他连连亲了几下,然后象个小孩子似地叫了起来:“我终于可以不上班了,我终于可以天天睡懒觉了。”
办理了辞职相关手续后,她与出版社签了协议,写这部小说的期限是半年。没有了工作方面的干扰,家务事都由他包了,她静心开始构思起小说来,因以前从未写过长篇,她无从下手,他在一边看着她苦思冥想的样子,很是心疼,安慰道:“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
她皱了皱眉,没好气地说:“你不会好好说话吗?说出这么恶心的话来,真没 文化 !”
他的文化水平真不高,初中 毕业 去当兵,五年前转业到工商局。而她是省师范大学中文系的高材生,一毕业就被教委机关谋过去当秘书。因为她从小就欣赏穿军装的人,有着这份军人情结,然后见他长得高高大大的,很有安全感,头脑一热,在认识他不到一年,就嫁给他了。
见她一脸不高兴,他知趣地忙着做饭去了。
终于,她在网上查了几天资料后,终于拟好了一个提纲,并眉飞色舞地宣布可以开战了,她叫他过去看,他却说道:“我看不懂,我去给你做饭吧!”他乐呵呵地往厨房里跑。
六个月后,初稿终于完成了,近二十万字。她与机关已没有任何关系,写起东西来不用顾忌什么,她以自己在机关近十年的所见所闻过滤出一个个小故事,将它们作为主线,再穿插进一些大环境小环境等方面的内容作为背景,这种独特的结构连她自己都感觉到耳目一新。她将这部小说取名为《走进机关大院》。
其间,她几次想让他先睹为快,但都被他拒绝了,他不是说看不懂,就是说会打断了她的思路。她感觉他离自己越来越远了,有时还会想当初与他结婚或许是个错误。
李社长将小说初稿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后,紧紧地握着她的手,赞赏道:“我的眼光没错!你真是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啊!”说完用热烈地目光盯着她。
她有些不好意思,忙将自己的手抽了出来。
李社长感觉到自己有些失态,岔开了话题:“你的这部小说你先生指导了不少吧?听说他也在机关工作。真辛苦你们夫妻了!”
她想到他对于她写的 文章 只字不看,不觉轻轻地叹了口气。
李社长捕捉到她的变化后,说道:“这部小说立意很新,结构独特,有些技术方面的问题我来帮你,不过,最后版权什么的都是你的,我只算辅导。”
两个月后,她与李社长合作修改的小说一炮打响,她因此成了名人。
从许多院校讲座回家后,镀了一层光环的她更加感觉到他的普通,对他说:“我们分开吧!你没发现我们志不同,道不合吗?”
他象上次她辞职与他商量时那样问她:“你真想好了吗?”
她面对着他坦城的目光,嗫嚅道:“我们以后会有共同语言吗?我写的那些东西你连看都不看。与其以后距离越来越大,不如现在我们好合好散。”
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朗声说:“你知道吗?你就是我一直在读的那部小说,你写作期间,我已将你大致读了一遍,你一皱眉,我就知道你卡壳了,忙递一杯奶给你解乏;你一笑,我就知道你写得很顺手,叫女儿不要打扰你。我不读你的小说,是担心我的意见影响你的思路,毕竟,女人的思维与男人不一样。现在,我要送一份礼物给你。”
他到卧室里拿了一个红色的本子递给她,她纳闷地打开,是全国自学考试汉语言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他笑着说:“我还报了本科,准备利用两年时间拿下全部课程。我够格做你的秘书吧?”
她的眼睛湿润了,她在教委工作过,知道自学考试很难,不仅要有毅力,还要有扎实的文化基础。而他以前只是一个初中毕业生,特别近两年来,家里的事她基本上没管,而他的工作也做得那么好。
她拿起了手机,当着他的面,拨了一个号码,一字一句地说:“李社长,我老公是天底下最优秀的人,我离不开他,只能对你说抱歉了!再见!”
㈡ 青春爱情励志的短篇小说
爱情是很美好的事情,但是不是所有的爱情到最后,都能够有一个完美的结局,有些是伤感的,当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青春爱情励志的短篇小说,供大家参阅!
是谁说最美即是人间四月天? 诗曾云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我想,最美的是在桃之夭夭的季节里你遇见最美的他吧。 时光匆匆,流水潺潺,你美目盼兮漫步在桃林里。零露瀼瀼,见证最美的邂逅。是谁家少年郎,风度翩翩,温润如玉,从花枝重重处款款走出来,像从烟雨里走出来的一个梦。惊鸿一面,谦谦似他,不染尘世烟火,温文尔雅。
最美,不过少年郎。 漫天的桃花宛若舞女,轻盈起舞。此刻,只有你与他一见倾心。 时光如水,匆匆而去,这一刻,便是永恒。 愿为蜉蝣,倾尽一生的等待,朝生而暮尽,只愿成为他记忆里的一个瞬间,最美的瞬间。 他不紧不慢走过来拾起你乱了一地的芳心,不生尴尬,浅笑,那一刹,天地的风景都褪色,只剩下他眉眼如画。
他说,你灼灼其华更胜桃花,原谅在下一时着了迷。 你笑,不语。 他说,你笑意盈盈含苞待放,芳华如斯,原谅在下见之不忘。 你羞,低头。 他说,你清扬宛兮,原谅在下一日不见便会思之如狂。 抬头,惊愕。 四目相接,近距离的他啊美无度,如英,如玉。
他执你纤纤素手,嘴边呢喃与子偕老,知君用心如日月,足矣。 你坚定决绝细细道来,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 春风拂面过,绿水生涟漪,却是祝福。 俟我于著乎儿,充耳以素乎,尚之以琼华乎而。俟我于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琼莹乎而。俟我于堂乎而,充耳以黄乎而。 羞颜尝开,不向暗璧,唤自回。 你一身的喜庆,融了红烛,今夕何夕,万般良辰美景,亏尽今夜月圆美满。 初次遇见,即是一生。 你与他笑声朗朗,却是好景不长,边关告急,一夜长安马蹄声声狂乱。
那日,桓桓如他,温润如玉的少年郎已是铮铮铁骨保家卫国的男子汗,应诏出征,你在城墙上望见了他回眸的最后一眼,倾了你一世繁华,安抚了流年似水的殇,醉了岁月。 你笑,巧笑倩兮,倾国倾城,如是苦涩,任江山如画也不如你,却再笑不出初见时的清咧咧。
花开花谢,桃花不复,唯他,在你心中常开不败。季节更迭,断鸿声惹惆怅,折成了心上秋,桐叶飘过,砸疼你眼眸,你扶着往事慢慢往回走,透过时光捡起那年的邂逅,栏外黄花已开不出温柔,一日不见,如三月兮,漫漫相思已是青丝白发。
门外小径不知你已走了几遍,“天涯海角会有时,只有相思无尽时”不知你又念了几遍,你用岁月望穿了春秋,泪眼婆娑,盼君归,青衫已湿,烛火还盛开着等待。 关外古道上他望着你的方向,几多热泪,漫天飞卷的流年被风吹皱,手中一缕青丝紧握,好似握的是你纤纤素手。东流不作西归水,落花辞条归故林,他知,他亦如落花流水,难归。 敌军来势汹汹,土地之下,埋葬着不灭的期待,白骨森森,血流成河,他浴血奋战,奈何寡不敌众,他缓缓倒在刀光剑影中,望着远方,再看一眼,已是诀别,手紧紧握着。他笑,笑得凄美,“原谅与子偕老的誓言成空。”语罢,长眠于此。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他是笑着去的,因他好像在大漠黄沙中看见了你翩翩倩影,似初遇见时的惊鸿仙子,踏歌而来,云雾缭绕。
后来,你听到了“殁”一字,生生的希望就像被水浇灭的火,一点一点的透心凉............ 他的遗体运回,你看见了一片凝血故人衣,手不肯松开,你看见的是一缕青丝。你忆,出征当日,你赠一缕头发,说君勿常挂妾,发如妾随行。
流年斑驳,依稀前世烟火,历历在目,怎么像昨天呢? 你看一眼门外的枫叶,红得刺眼,那是他的血染的,有他回归的执念,有他守望你的殷切........... 如果可能,回到初遇,彼时岁月静美,莫不安好。 你闭上眼,口中念的是: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
我想,你一定不后悔那年的遇见,即使尘缘纷纷散,一世凋零,遇见他,即为此生最美。
那年,梨花满地,微风清扬。
三月的京城早已是雨丝缠绵,梨花香满各地,正值梅雨季节,梨花却很早就开了。
我踏着落在青石板上的雨滴,欢快地在雨中跳舞,却不知手中的油纸伞落到了地上,也许是我母亲喜欢雨的缘故,大家从小都叫我雨儿,但我也喜欢雨,喜欢听雨,更喜欢在雨中赏落花。
“姑娘,你的伞,拿着。”一个极其温柔的少年声音。
停下舞步,微微转身,略抬脚,慢慢走上前去,才看清站在雨中的他,微微上翘的睫毛还沾着雨丝,乌黑的发丝紧贴在鬓角,他温柔的嘴角上扬,与脸部最美的弧线构成温暖而明媚的笑容,一袭白色的丝衣落地。
我正隔着雨帘看着发呆,身边的丫鬟雪儿轻轻唤我“小姐,小姐,赶紧接雨伞,我们准备回去吧。”这时站在雨中的我才缓过神来,头顶早已被我的伞遮盖,而这次撑伞的却不是我,是那个少年。
接过伞的时候,却不小心碰到他纤细的手指上些许的温暖,也许他也感觉到我手指的温度,冰凉冰凉的,他轻轻的动了一下,随机那伞滑落到我的手心里。而我的娇羞的脸庞早已布满了红云,侧身刚刚要走时,少年忽然轻声说道“姑娘,等等,我家住在城南,我是上官云风,我家后山坡上开满了梨花,若姑娘你喜欢梨花,便可来城南找我。”说完,他背影渐渐消失在雨帘中了。
我还站在原地未动,雪儿早已过来搀着叮嘱我早些回去。踏着青石,雨还继续落着,街边的市摊还在熙熙攘攘,茶楼酒肆生意正隆,转过街角,金黄的琉璃瓦被雨洗的格外干净,狮子雕像静默在朱红色的大门前,那便是我的家——北侯府。
院内,几个仆人见到我匆匆而过,生怕我好像听到什么似的。走过长廊,迈下台阶,本想去爹的书房向他请安的,可是待我走近时却隐隐约约听到娘说:“她爹啊,你看雨儿也已经不小了,该是给她介绍个婆家的时候了,你说呢?”爹站在一旁咕哝着,好像在没说什么。而当我听到这个消息,心头猛的一阵生疼,随机我就回到我的闺房了。
天色有点微暗,但还可以看的清院内的一切,我从梳妆台慢慢起身,打开窗向外望去,心里还在想娘刚刚说过的话,淅淅沥沥的雨停了,院子里的芭蕉树叶上雨滴还在隐约跳动,挂不住了便掉落到地上碎了。梨花的花瓣在晚风中打旋儿,随着地上的流水渐渐远去。正望着这美景发呆,却忽听雪儿唤我“小姐,吃晚饭的时候到了,老夫人这会儿叫你过去呢。”我关上窗户,走到门外,跟着雪儿去用晚膳了。
用晚膳的时候,我不怎么想吃,爹也许感觉到我的异样,问到:“你怎么不吃,是不是不舒服?”我说:“爹,没事,今日看雨赏落花时不小心着凉了吧,我想先回房休息。”并随口唤雪儿扶我回去,刚要起身走时,娘却把我叫住了,我只能先坐着,娘拉过我的手说:“雨儿啊,你也不小了,娘为你找了门亲事,前些天,荣员外派人来向他的儿子提亲,你看,你和他年龄相仿,生辰八字也合,我和你爹把日子都选好了,就在下个月初五,你回去好好做你的嫁衣,再别到处乱跑了。”我微微点头,我转过身回去时娘却不知我早已泪流满面。
自此,我便每日坐在窗前绣着我的嫁衣,可是我却忘不了那一张清秀的脸颊,几乎夜夜在梦中遇见他,醒来时,泪湿了枕头。
这日,我依旧独坐窗前绣着,忽听窗外一阵阵马蹄声,可仔细一听,那马蹄声似乎落到了我的窗前,很快,温婉的笛声又在窗外响起,我打开窗,探头侧望,只见是上官墨轩,他骑着马儿,在斜阳中吹着笛子,他抬头见我笛声戛然而止,我说:“等我一会儿,我这就下来。”便急忙飞奔下楼,让雪儿打开府邸的后门逃了出去。
府邸的后门离我房间并不远,很快就出去了,墨轩早已在那儿等候,他将我拉上马,而后,我的手轻轻环过他的腰,靠在他的背上,贪婪的呼吸着风中残留的属于他的味道。我们来到城南,他家的后山坡上,梨花开的正盛,满山遍野,白色的花瓣儿慢慢张开,似掉非掉,阳光很是温暖,落在梨花树梢上,悄然的透落在地上。
墨轩扶我轻轻下马,他把马儿栓在一旁,牵着我的手,温暖一笑,然后走近梨花林中央的小亭,亭子中放着一把琴,旁边桌子上放着一副茶碗,古朴典雅。我回头问墨轩:“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梨花,怎么知道关于我的一切呢?”墨轩走到我面前说:“梨花,我娘也喜欢,我想你也喜欢吧,至于你的一切,我是那天,无意间在街上碰到雪儿时,雪儿给我说的,我来给你弹琴,好不好。”说着,便席地而坐,修长的手指在琴上舞动,我没想到他还有这般技艺,悠扬的曲子在我耳边回荡,我轻轻舞动身姿,于是他弹琴,我跳舞,阳光温暖的泄在我们身上,把我们静静的染成橙色,时光把此刻在我脑海里定格成最唯美的回忆。
曲终,舞毕,花未央。
我微靠在他肩上,悄悄问他:“我若听从父母之命出嫁了,你是否还待我如此吗?”他转过头看了我一眼,沉默良久。
“会的,你是我这一辈子的牵绊,你若被迫无奈出嫁,我会去抢婚把你抢过来,然后一起浪迹天涯,即便今生不能与你共度,下辈子轮回时我也会在奈何桥之上等你。”他这样说着,眼里微闪着泪花儿,我抬手为他拭去眼角的泪滴。墨轩轻抓住我的手,在我毫无防备之下,他火热的唇突然贴在我冰凉的唇上,那一瞬间感觉自己云里雾里的,搞不清楚发生的什么,仿佛过了一个此生的轮回,那一吻却让我懂得地老天荒。
梦总是这样,曾经斜阳草树,如今却毫无留恋。那天在雨中的偶遇恰是造就了我一辈子最唯美的伤痕。我忘不了,我暗恋了一时,却几乎赔上我的一生。恍然若世,与君一别,却成为此生最后一别。
梨花总是这样静静的开着,落了一地,散了人心。
一个月大限将至,我仍每天做着我的嫁衣,嫁衣就差一个袖子尚未完工,那几日是我这辈子最难熬的时候,可时常能听见他的笛声,我偶尔会打开窗和他寒暄几句,他夜夜在我窗边徘徊,直到烛光微弱时他才慢慢离去。就在我与荣员外儿子成亲的前一夜,忽听墨轩的陪读离岸急匆匆来找雪儿,雪儿打开府邸的后门时,却见离岸血迹斑斑,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头冒出来,手里拿着用血沾染过的一封信,说是少爷临死前给小姐的,让她好好珍惜。说完离岸就闭上了眼,安静的去了另外一个地方,第二天清晨,离岸的家人不知从哪儿得到的消息说要把他儿子带回家厚葬。
外面鞭炮声响彻云霄,喇叭声,人的吵闹声混成一片,雪儿把我扶到花轿上,顺手递给我那份沾满血的信,我打开,墨轩熟悉的字体映入我的眼帘:雨儿,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不想让你伤心那天在梨花林是我对你最后的留恋,雨中的偶遇,我站在桥上看见你动人的舞姿,我便知道此生你是我的牵绊,让我无法忘却。我爹是南国侯,跟你爹爹同在朝廷做事,那天,我爹被皇上召去,就在也没回来,听底下的探子说,我爹遭人陷害,那奸人在皇上面前上书说我爹有谋反之心,皇上听后龙颜大怒,便下圣旨诛灭九族,我自知难逃这一劫,连夜写信给你,所以便有了离岸给你送信的时候,至于送不送的到,我也不知道,只知当你看到这份信的时候,我已经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你若未嫁,我来生再来娶你,即便在奈何桥之上我也会等你的,谁留恋谁一世的倾城,谁动了谁一时的温柔?那人便是我,我留恋你一世的温柔,懂你一时的倾城。请汝勿念。
泪早已湿落了信封,花轿继续前行,城南的若水还在哗哗流淌着,于是我抛下原本不属于我的爱,跑下花轿,大声在若水旁啼哭,不管旁人再怎么呼唤,而我早已跳入若水,就让若水沉淀我最大的伤悲。
墨轩,你等着,我来了,我来与你在奈何桥上相聚,一定要等我,等我来之前,你别走。
岸上的梨花依旧开的绚烂,那残阳如血的花瓣落在若水之上,吟唱着最伤的离歌,墨轩,你留恋我一世的温柔,懂我一时的倾城,我愿为你今生今世不断的轮回,只为你的那一句我等你。
君若不老,我心依旧。君若老矣,我心依旧。
度凡此念,与君共度。若有来生,与君共勉。
北京,地铁上。
有人在一遍又一遍的唱着汪峰的《北京北京》,想起,10年自己刚到北京,每每在下班之后,一小瓶二锅头,站在天桥上,看着灯火辉煌但不属于自己的一切,打电话给傻妞说:“宝贝,我在这边过的很好,你好好上学,等你毕业了,我就接你来北京,两年时间,我就能在北京拥有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车子……”
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自信,自信有傻妞在,没有我做不到的事情,如今,房,算有了,付出这么多年,总算在北京有自己的容身之处了,可是,她在哪呢?
旁边座位有个女孩,从我上车就一直在哭泣,可怜的孩子,对这个城市而言,又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悲伤心情。
默默的递给她一包纸巾,没有一句谢谢,我也不需要谢谢。
“你说,感情可靠吗?”
良久,她哭着问我。
对啊,感情,可靠吗?我也想要个结果,谁能告诉我答案?
简短的交流,知道她来自于安徽,这么多年,她在北京一家饭店上班,努力的挣钱就为了供自己的男朋友读大学。
“他说过毕业之后就和我结婚,我知道自己没有文化,我什么事情都随着他,我舍不得给自己买一件新衣服,就为了省下钱供他读书,可是,可是……”
她已泣不成声。
原来,又是一个为情所困的可怜者。
“四年了,我将所有的积蓄都给了他,可是,他毕业之后却不要我了,原来这么多年他把我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花在了另外一个女生的身上,我还傻乎乎的等待着跟他毕业就结婚,我真傻,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啊?我那么爱他!”
爱一个人,其实并不是让他或者她也死心塌地爱你的理由,爱情的世界没有公平,更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他就是不爱她了,就像,她不再爱我了一样,仅此。
“我找到了他们,我就想问个为什么,他嫌我让他没面子,他让我滚。”
“我回家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我不想在北京呆了,我想回家,可我还是舍不得他,我想他只要来找我,他哪怕给我打个电话也行,我就立刻回去,我向他道歉,我不该在他同学面前跟他吵架,我让他没有面子,都是我的错,他只要找我我就立刻回去,我向他道歉,我向他们同学道歉都可以……”
她说了很多很多,而我,只纠结一件事:道歉?到底是谁对谁错?
爱情的世界,谁先认真谁就输了,看来,是句真话!
地铁到终点站。
站台,看着她哭肿的双眼,不知因何,心,疼的慌。
“回家去吧,这种男人,不值得!”
“你,你可以帮我一个忙吗?”
“说。”
“你,你可以借我一点钱吗?我的所有的卡都在他跟前,我买完火车票没有钱了,我不骗你,我不是骗子,我给你看我的身份证!我回家就还给你!”
她着急的去翻自己的背包。
“不用,我相信你,我身上也没有带多少现金,只有这些,全给你!”
我也不知道给了她多少,只是,真心的想她好,虽然,素不相识。
“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你留个电话,我回家就立刻还你!”
“不用,你不用太感谢我,这个世界上,许多事没有原因,就像我帮助你,并不能证明我就是个好人,可能,我只是这一刻算个好人而已,人,得活的有点尊严,没必要为了一份本来就不可能的爱情去低三下四,记住,你不欠任何人的!”
“恩,我听你的,谢谢你,真的谢谢你,我不找他,我就回家……”
她再次泣不成声。
“不早了,赶紧去车站吧。”
我转身走向出站口,只听见她在后面一个劲的说谢谢。
故事的过程,流水账式的被我记录在这里。
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听话回家,也许,她最终选择了低声下气的去找他,也许,他给她打了个电话她就开心的回去了,有很多也许,但,跟我已经不相关了,留下的,只是因此而勾起的关于自己失败爱情的点点通,有时候想想,在自己安慰别人的时候,有那么多的道理,可为什么,我却不能让自己走出阴影?
我跟她,不知名的女孩,相遇,算不算缘分?
我跟傻妞,七年的爱情,算不算缘分?
如果都是,为何,缘分中的我们,都过的这么痛苦?
掌舵世间的缘?
分合中,难成圆!
㈢ 爱情故事短篇小说
那些年轻的岁月,那些暗恋的时光,甚至那些让她疼的刺青,竟然是一生中最美的时光。有关一些短篇 爱情 故事 小说你了解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爱情故事短篇小说,希望大家喜欢!
爱情故事短篇小说篇一
暗恋了12年的女孩突然患了7种恶疾,生命告急!医生断言:最好的治疗结果是半身不遂,略好的结果是植物人,最差的结果,是死亡!
这个时候,她的暗恋者、昔日的高中同桌男孩怎么办?是从她的生活中悄然离去,还是勇敢地表白,担起本不属于他的责任?西安翻译学院 毕业 的河南男孩李辕骐,用自己的行动给出一个响亮的答案——真正爱一个人,就是在她展翅高飞时,抬头幸福地仰望,在她跌落或摔下时,冲上去护住她,给她一方爱的晴空!
试问,世间几人有此境界?
12年暗恋终于告白
当病魔入侵“同桌的她”
2008年3月初,西安新世纪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姚春娟一直断断续续发高烧。当时,她正在天天熬夜准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以为是劳累导致免疫力下降,于是干脆请假养病,打算专心在家复习几天。几位高中同学听说后,相约上门看望她。其中一个,就是她的高中同桌李辕骐。
见到姚春娟虚弱的样子,李辕骐一阵心疼,冲动地说:“让我照顾你吧!”同学们闻言一愣,继而恍然大悟,纷纷起哄说:“李辕骐,你是不是一直暗恋姚春娟呀?”李辕骐顿时脸红了……
姚春娟生于1981年,河南省南召县云阳镇人。李辕骐与她同岁,是南召县板山坪乡人,父亲是小学教师,母亲在家务农。1996年,两人同时考入云阳镇第二高中,被分到同一个班,并且是同桌。
李辕骐第一次见到姚春娟便怦然心动:这个戴着眼镜的漂亮女孩有两个深深的酒窝,可爱极了!其实,李辕骐条件也不差,他长相帅气,还是校 篮球 队主力,学校里很多女生喜欢他,可只有姚春娟永远正襟危坐,轻易不跟他说一句话。这令李辕骐十分郁闷。
临近高考,姚春娟的爷爷突然病逝,奶奶也骤然瘫痪,贫寒的家入不敷出,无法供她和哥哥一起参加高考。她不得不含泪辍学了。李辕骐得知此事后,既心酸又失落:这么好的女孩,从今往后再也不会与自己同桌了。
为了帮助心爱的女孩,李辕骐倡议班上的同学为她捐款,并带头捐了200元钱。最后,全班募集了2000多元,由班主任送到姚春娟手中。得知李辕骐带头为自己募捐,姚春娟非常感动,并打电话对他表示感谢。第一次接到姚春娟的电话,李辕骐竟激动得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接下来,这对曾经的同桌便再无联系。不久,李辕骐考上了西安翻译学院,而姚春娟一年之后重返课堂,于2001年被西安 财经 学院录取。尽管知道自己暗恋的女孩也在西安,可李辕骐一直没好意思跟她联系。
时间过得飞快。2007年底的一天,已经毕业、当了会计师的姚春娟应邀参加高中同学聚会时,遇见了李辕骐。那时,他刚刚辞去一份销售员工作,自己开办了一家桌球俱乐部。
见到昔日同桌,姚春娟十分开心,笑容灿烂地冲他“嗨”了一声。看着她的笑容,李辕骐的心顿时怦怦直跳,初恋的感觉一下子全部回来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一直没有谈恋爱,就是因为放不下姚春娟。
李辕骐相信,能够再次遇见,是一种缘分,他决定开始追求暗恋了许多年的女孩。2008年 春节 后,他鼓起勇气,悄然展开他的追求,用这样那样的借口约姚春娟吃饭、看电影,可心里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姚春娟就病倒了。
李辕骐和同学相约上门看望她,得知她只是在小诊所输液买药,非常心疼,执意陪她到西安交大附属第一医院看病。谁知,检查结果竟显示:姚春娟并不是普通感冒发烧,而是患了随血播散型重症脊髓炎。这种病的治愈率极低,轻则高位截瘫,重则长期昏迷,变成植物人!
霎时,两人如坠冰窖。
生病的事,姚春娟一直没有告诉父母,自己苦苦熬着,几次高烧的时候甚至虚弱得连水也喝不上。而今竟然确诊为绝症,她的坚强一下轰然坍塌,整个人都绝望了。李辕骐把她送回家后,姚春娟满面泪痕,对他说:“你回去吧,以后都别管我了。”李辕骐急急地说:“让我照顾你……”姚春娟却固执地将他推出去,锁上了门。
此时,李辕骐的心中也是一团乱麻。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刚与心爱的女孩重逢,12年暗恋还没有来得及表白,她就患上了这么可怕的病!
痛苦之下,李辕骐向最好的朋友倾诉。朋友劝他说:“赶紧放弃她吧,这样的负累你哪里背得起!”他还替李辕骐庆幸,“幸好你还没追到她!你们没结婚,连恋人都不是,你对她就没有任何义务。”
可是,李辕骐还是放不下。姚春娟灿烂的笑容和绝望的泪眼交替在他脑海中出现,令他夜不能寐。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女孩已深深铭刻在他心里,他根本无法将她从生命中剔除。
第二天一早,李辕骐就来到姚春娟家。姚春娟又要赶他出去,李辕骐急了,带着哭腔说:“我一直喜欢你,难道你没有看出来吗?你现在需要照顾,请你给我一个机会吧!”
姚春娟一下子愣住了,其实,她早就隐隐约约感觉到,李辕骐对自己有好感,可她万万没有想到,他竟会在这个时候对自己表白!震惊之下,她半天说不出话来。李辕骐红着脸,说:“12年前,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喜欢你了,可是我一直不敢告诉你……现在,我不想再错过你了。”
姚春娟平静下来,“以后我可能会瘫痪,甚至变成植物人……”她语气平淡,却不胜凄凉。“无论如何,我都不会离开你!”李辕骐斩钉截铁地说。
放弃生意照顾瘫女友
流水经年打磨磐石之爱
李辕骐坚持陪姚春娟去医院治疗。接下来的一个月,他们天天往返于医院和出租屋之间。李辕骐为此放下桌球俱乐部的生意不管,收入一落千丈,却一句怨言也没有,每天还要想方设法让姚春娟开心。姚春娟满心感动,她知道,这个情深义重的好男孩,已慢慢走进她心里。
与绝症同时降临的爱情,又苦涩又甜蜜。姚春娟多想和同龄女孩一样,和男友享受花前月下的甜蜜,可是她拖着一副病痛的身体,如何能做得到?2008年6月,为节省费用,李辕骐将桌球俱乐部租给别人,带着姚春娟回老家,住进南召县人民医院。
㈣ 关于爱情故事短篇小说
每个人都有一颗守护的星,传说那是颗爱人的心。亲爱的你,我已在星星上刻了你的名字,那是我为你守候为你爱着的星。关于那些短篇爱情故事小说你读过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关于爱情故事短篇小说,希望大家喜欢!
我真的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小姑娘,我也跟每个人一样有很远大的抱负,我飘忽不定也不曾想过安定,直到遇见了他,称他为A吧。
我们的相遇要感谢很多人,很多事,并且也真的要庆幸。
我们跟平常的情侣是一样的,我们都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互相有好感之后在一起的,没有什么特别大的起伏。真要说当时那个时候有什么事情发生,我也想起了一件事。当时我们在一起是不被任何人看好的,每个人都在打赌断定我们会不到一个月就分手,也有很多人劝我不要和他在一起,因为他花心他在外头的名声不好,每个人口中的他都是不好的。我固执的认为他会因为我而改变,我就跟每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一样固执的认为他是没有遇到对的那个人,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瞒着我的父母却昭告于天下。
走走停停我们之间的感情也发生很多的变化,从最初的新鲜感到后来的腻再到后来的习惯,可能这就是亲情吧。我们在一起了两年多,然后他走了。
想想我们之间经历的事情也其实很多,一起做过的事情也很多。我们一起去海边写了傻话,一起放烟花,一起在各自的家门口等流星,一起骑单车去很远的地方,一起商讨以后家里养什么宠物,宠物叫什么名字,一起去钓鱼,一起看日出,一起看日落....这些事看起来很平常,在我心里却是特别珍贵的东西。
我真的没有什么可说的,感觉真的很可笑。
他消失在一个晴朗明媚的下午,看着街上车来车往却没有一个人停下来为他做点什么。
在十月份的某一日的某个时辰正式宣布逝世。我一直以为这么狗血的事情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赶到医院,我握着他的手不言不语,确实,有什么可以说的呢?他走的很匆忙,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站在他的病床旁边我一直回想着他当时嘴里两颗虎牙露在外面一脸幸福的告诉我将来我们生活在一起的时光。
当晚他就下葬了,我几次哭晕在家里。我不觉得我很爱他,但失去他的时候心都一瞬间停了跳动,当时整个病房里面二十多个人,都是他赶来的朋友,我是最后一个到的。看到苍白脸上的他,我毫无准备的湿了整个脸庞
后来,我慢慢忘了。听到他的名字心还会加速,看到像他的人会下意识止住脚步,说的哪句话像他的时候会失了神,看着他的相片我会整晚失眠。
你走的很匆忙爱人你忘记跟我打个招呼。
“救命啊!救命啊!有没有人呢?”
梁晓青拼命地挣扎着,一群黑黝黝,尾巴处亮着一圈圈黄灿灿光泽的马蜂,密密麻麻地围了过来,它们急促的翅膀嗡嗡声,吓得梁晓青张皇失措,赶忙摘下竹子编织的斗笠驱散马蜂,但马蜂的数量实在太多了,加起来足足有五六百只左右,不一会一只马蜂就突破了梁晓青的防御,直奔梁晓青的脖子就是一针,锥心般的疼痛,使梁晓青更加慌乱地奔跑起来。
前方是一片茂密的玉米地,玉米已有成年男子般高,硕大的玉米已经抽穗,一丝丝微卷的玉米须,活像山羊凌乱的胡子,梁晓青仓皇地往玉米地跑,没留意脚下的路况,一下子被一块凸起的小石块绊倒在地,霎时间,一窝马蜂拼了命地对梁晓青裸露的头部、颈部、手部,进行疯狂地进攻,一阵阵锥心般的疼痛,像雨点般落在梁晓青的皮肤上,蜂蜇处立刻开始发痒,渐渐开始红肿,一颗颗拇指般大小的红色凸起,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梁晓青心想:这下完蛋了,非得被这些毒蜂活活蜇死不可。
梁晓青感到万般绝望,心如死灰,恐惧像潮涌般袭上心头,突然,一件从天而降的藏青色外衣,盖住了梁晓青裸露的头部,接着一双强有力的大手,一下子把梁晓青从灰土土的地面抱起,扛上肩头,然后疯了似的拼命往前跑,梁晓青一只手牢牢拽住裹住头部的衣服,另一只手紧紧抱住陌生人的头部,随着陌生人的奔走,梁晓青也开始上下颠簸,身上被马蜂蜇过的地方奇痒难忍,击起一浪高过一浪撕心裂肺般的疼痛。
差不多跑了半个多小时,陌生人的脚步渐渐缓慢了起来,耳畔嗡嗡嗡的可怕声响,也一点点减轻,接着小贩叫卖声、自行车按铃声、牛的哞哞声、小孩子的笑声从四面八方传入梁晓青的耳朵里,接着两只大手把梁晓青从肩膀上抱下来,放在一张软绵绵的床上,接着那两只温柔的大手轻柔地拨开捂住梁晓青头部的外衣,一片明亮的光,晃着梁晓青微疼的眼,梁晓青试图睁开已经红肿的眼,却觉得力不从心,等到渐渐适应光线后,她眯缝着眼,看到了一张朴实无华的脸,他有着黝黑的皮肤,笔挺的鼻子,一双清澈的毛眼睛像两盏明亮的灯,黝黑的瞳孔,活像两粒熠熠生辉的黑珍珠,薄薄的嘴唇透着一抹朱砂红,英俊而不张扬,秀气而不柔美,梁晓青望着这张脸,心头为之一颤,竟忘记了疼痛。
不一会,一个穿着白大褂,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大夫走了过来,用戴着医用手套的手,轻轻翻了翻梁晓青的眼皮,又轻轻按了一下被马蜂蜇过的伤处,立刻叫护士拿一瓶氨水过来,护士小心翼翼地拔去留在皮肤里的毒针,接着把氨水一点一点地抹到伤口处,再拿出些小巧的火罐,一个接一个地把伤口里的毒液吸出,折腾了大半天,终于处理完毕,再抹上些特质的草药膏,就把梁晓青转移到一间敞亮的病房休息,经过医生的诊治,梁晓青觉得好多了,虽然伤口还隐隐作痛,一个个拇指大小的包还布满整个面部,但被马蜂袭击时的惊慌没有了,转而是一阵平静涌入心间。
那个呆呆的青年还在,傻愣愣地杵在梁晓青的床前,梁晓青微睁着红肿的眼,望了望害羞而腼腆的他,不时露出一抹害羞的浅笑,梁晓青清了清嗓子说道:今天谢谢你救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叫梁晓青,是生产队的一名知青,你怎么称呼?
青年怯生生地把眼睛瞅向地板,小声地说道:我司张国军,村里人都叫噢军娃儿,你也嫩们叫嘛。梁晓青微微一笑,说道:谢谢你,军娃儿,不好意思,我学不会你们四川话,我还是叫你小军吧。张国军挠挠头说道:要得,要得!
正在他们聊得火热时,一个梳着两根麻花辫,穿着一件白衬衫和一条宽大军绿裤的女孩子跑了进来,她有着白净的面庞和一双会笑的丹凤眼,坐到梁晓青的床边,就哭了起来,抽抽搭搭地说道:晓青,你的脸咋了?干完农活后就回头去找你,死活找不到,问路边的一个村民,说你被一个青年给扛着跑去镇上了,我来到镇上一路打听,才打听到你去了医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你可急死我啦。梁晓青拉过唐嘉柔的手说道:没事的,干农活的时候,不小心招惹到了马蜂窝,还好有这位同志帮忙,才没有被蜇成重伤。唐嘉柔回过微胖的脸,抹了抹垂下的眼泪,对着张国军说道:真谢谢你了,梁晓青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好姐妹,我可不愿意看到她受伤,谢谢你啊。唐嘉柔回过头,望着梁晓青满脸的红肿,不禁泪如雨下,连声诉苦道:真是没活路了,这该死的乡下,我是一天也呆不下去了,今天是马蜂,明天不知道出些什么东西,万一来个狗熊或者老虎什么的,我们不是身首异处了,我们的命咋这么苦,非得受这份罪,每天累死累活的干农活,瞧瞧我这双手,都磨出茧子了,吃得又不好,睡得又遭,我们该怎么办啊,我爸爸怎么还不想办法把我弄出去。说完这些,唐嘉柔就伏在梁晓青的肩膀上轻声抽泣,梁晓青抚摸着唐嘉柔的头发,轻轻拍着说:没事的,没事的,苦难的日子终会过去的,就像普希金的诗句“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心儿永远向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回忆”。
伴着这首诗,梁晓青和唐嘉柔抱在一起,泣不成声,她们怀念着古朴的四合院、壮阔的天安门、两鬓斑白的双亲、酸甜的冰糖葫芦,仿佛眼泪能带她们重回故里。
梁晓青在病床上躺了一周才渐渐好转,在卧病期间,唐嘉柔忙完农活就会跑过来陪她聊天,带些从野外采来的山茶花或者几个八分熟的沙梨,张国军也时常趁着唐嘉柔农忙时,送些煮熟的玉米,热腾腾的烤地瓜,剥了壳的煮花生等等来看望梁晓青,梁晓青望着他那张因害羞而躲躲闪闪的小脸,心情顷刻间就变得十分愉悦。
梁晓青被马蜂蛰得面目全非的脸,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渐渐消肿,一张白皙而秀丽的面孔浮出水面,就像一朵经历过淤泥洗礼的睡莲,显得妩媚而不失倔强,张国军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女孩子,他被梁晓青深深地迷住了,觉得为她付出所有都值得。
出院后,梁晓青重新加入农忙的队伍里,锄地、掰玉米、刨土豆、插秧等等,一个接一个的农活等着她们去做,现在明显比原先轻松许多,因为张国军总找机会来帮梁晓青干农活,但渐渐流言蜚语不断,说梁晓青和张国军搞暧昧,不检点,这让梁晓青受尽了白眼,幸运的是梁晓青赶上了好时候,下乡后的第三年,“”就宣告结束,一大批下乡知青托关系的托关系,找人的找人,塞钱的塞钱,一个接一个地被调回了老家,当然其中也包括梁晓青和唐嘉柔,唐嘉柔得知要回北京,快乐得就像一只小鸟,叽叽喳喳、手舞足蹈地闹腾个不停,可梁晓青却一点都不想走,这三年里,她和张国军朝夕相处,已经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她舍不得张国军。
临走那天,唐嘉柔生气地说道:梁晓青,你真是鬼迷心窍了,居然放弃回北京的机会,甘愿留在这个穷乡僻壤里,从今以后我们何时才能相见?唐嘉柔说着说着就开始哭起来:梁晓青,我走后,就剩下你一个人了,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唐嘉柔接着望了望前来送行的张国军,厉声说道:你这小子,不知道从哪里修来的福气,居然让我们晓青对你这般死心塌地,如果以后让我知道你欺负她,我一定不会放过你,晓青,我走了,多多保重。梁晓青说道:嘉柔,我也舍不得你,你在家多去看看我爸爸妈妈,就说我在这边一切都好,别惦记。唐嘉柔泣不成声地说道:我知道,我一定,一定。
望着远去的火车,梁晓青的内心五味杂陈,她用手整理了一下耳鬓被风吹乱的头发,两行清泪夺眶而出,这时一只温暖的大手,搂住了梁晓青单薄的身子,一股暖流瞬间窜进了梁晓青的身体,驱散了离别的寒意。
至此以后,梁晓青成了小镇里的护林员,陪着丈夫张国军在大山里一呆就是整整十八年,这十多年间,他们种下了几十万棵松树苗,现在已经亭亭如盖了,当然他们也孕育了一个属于他们的小公主,长得和梁晓青一样美丽温婉。
偶尔梁晓青巡山后,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山坡上,歇息时,总在想如果当初没有遇到那一群马蜂,是否现在自己正徜徉在北京的繁华里呢,但梁晓青转念一想,任山风吹拂着花白的头发,望着天边越过的马蜂,轻轻说了声:谢谢。
㈤ 短篇伤感小说爱情故事
爱情,只是一瞬间的感觉。爱情不是奇遇,只是,当我们在奇遇中有了爱情,却早已注定了分离。适合走到最后的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彼此而生的。短篇伤感小说爱情故事你看过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短篇伤感小说爱情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他住在医院里,得的是肺癌。
没什么事的时候,她常去陪他说话,因为时日不多,哪怕是比飞屑还细碎的快乐,对他来说,就是别人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浓缩了。
他是学考古的。他是那么地热爱着这个专业,对生命还有那么多的憧憬。他常跟她讲考古里的有趣知识,比如马王堆汉墓里的帛书、先秦时期的石鼓上刻的石鼓文。他说,那些古老的文字真好看,所以他一直在学习那些难认的古文字,比如甲骨文、大篆小篆。
那天,他忽然说:“我们玩个游戏吧。你出一首诗或者词,然后我用大篆写下来。看我是不是完全掌握了写法。”她便嘻嘻哈哈地给他出题,看他捉着小狼毫,异常认真地在洒金的宣纸上写出一个个姿态各异的字,虽然她一个也看不懂,但还是很欢快地说:“写得真好!”
这以后,他就经常叫她出题。每次看到他手中的笔毫在纸上缓缓地行进,她就不忍注目,那左奔右拐的线条仿佛把人的心绞紧。
秋天来了,马路两旁的树上,白色的花瓣随风纷纷飘落,她忧伤地走着,就好像穿过一条在落着泪雨的街。他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她把他留给她的那45张洒金笺放在一个小梨木匣子里,埋藏在记忆的最深处。
后来,她嫁人,生女,一晃就28年过去了。有时她也会忽然发一会儿怔。可是,很多东西都随光阴灰飞烟灭了。
那天,女儿带着男朋友来家里,不知怎么翻到了那个梨木匣子。男孩在读书法研究生,一打开那些有些发黄的纸张,就大叫起来:“真浪漫,用大篆写情书啊!”她一愣,急忙跑过来让男孩读给她听。
“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可爱!我真想告诉你,我那么喜欢你……可是我现在这样,对你说这些,是多不负责任啊!好在这些图画一样的字你看不懂,所以我还是当着你的面对你‘说’了……”
听完最后一张纸上的内容,一场越过28年时空的雨落了下来。她竟然没有感受到就在身边的最深沉的爱!她竟然忽略了他写在纸上最深刻的誓言!是因为爱和无私,他选择无语,不让一些东西刚刚开始就匆匆伤逝,让她平静地享受了几十年的人生。
泪眼中,她看见当年的他正在轻轻地告诉她,什么叫做文物:“因为把自己深深而平静地埋葬,所以珍贵。”
2009年春节后,我从长沙坐火车去昆明,坐在我身边的是位神情忧郁的年轻姑娘,我和她交谈起来,得知她叫农桃,越南人,这次去昆明,是参加一个朋友的葬礼。朋友是位中国男子,是她曾默默爱过的人。车窗外,连绵起伏的山岭一闪而过,农桃的故事徐徐传入我的耳朵,娓娓动听,让人欷歔。
白马王子已出现
我叫农桃,1984年出生于越南湄公河边一个贫困乡村。我有三个姐姐,一个弟弟,父母为减轻负担,在我14岁时,把我送给了“养妈”。
“养妈”是越南特有的一个行当,工作性质和“妈咪”类似,就是把手下的姑娘进行集中统一培训、包装,变得秀外慧中,周身散发出女性妩媚的魅力。不同的是,“妈咪”手下的姑娘要出卖身体,而我们,只用静静地长大,静静地等待“养妈”为我们挑一个好男人,然后嫁给他,成为他的妻子。
越南有许多中介机构,专门从境外介绍一些旅游团来越南旅游,团员是清一色的男子。其实,他们来越南的最终目的是相亲——与“养妈”手下的女孩见面,挑到中意的人后,只要女方没意见,双方就坐下来谈婚论嫁,办一场闪婚。由于多年的战祸,越南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男女比例达到2比5,所以才形成了这个特殊的“新娘市场”。
我出道后,“养妈”曾安排我参加过多次相亲会,规模最大的一次,是在一个酒店的大堂里,竟然有像我这样的女孩达300余人,蔚为壮观。我的一些姐妹都先后在“新娘市场”被挑走了,有的嫁给美国人,有的嫁给台湾人或香港人,最幸运的是嫁给中国内地男子,他们性格儒雅,长相英俊,生活富裕,谁能钓到这样的金龟婿,姐妹们都会为她高兴。
2006年春,在“养妈”的安排下,我和姐妹们盛装出发,前往一个酒店,与一个来自中国内地的相亲团见面。当我们来到指定地点时,大堂里顿时鸦雀无声。我相信,只要是男人,看到这个场景,都会怦然心动:十几个身材苗条修长的姑娘,用头巾遮住脸,露出深深的美目,身穿腰际开衩、裙身长及脚踝的越南衫,尽显婀娜身段,在范宗沛款款的音乐声中,莲步轻挪,宛如越南版的《花样年华》……
相亲会很成功,姐妹们大都与另一半对上了眼,只剩下我形单影只。也有男子来套过近乎,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一一婉拒了。临散场,男人们对一个无动于衷的小伙起哄:“小雷,干脆你把那个美女娶回去吧,你们挺登对的。”小伙脸涨得通红,挠着头发窘迫地解释:“我是来旅游的。”“养妈”也起哄道:“不挑一个新娘,就不许你走……”我瞟了他一眼,他中等身材,短发,干净阳光,充满书卷气,我的脸“腾”地红了。
几天后,那个叫“小雷”的家伙把我带回了他的家乡云南昆明。他说,你以后就称我“哥哥”吧。我忐忑地点头,心中对他莫名有了一种亲切感:未来的日子,陌生的他乡,我的命运将和这位昆明哥哥紧紧捆绑在一起。
让我意外的是,哥哥却并没有娶我的意思,把我安顿下来后,既没带我去民政部门登记,也没有请客办酒席,而是把我送到了一所语言学校,学习高级中文。他说,你以前在“养妈”手下只学过简单的中文会话,要想在中国自食其力,你的中文就得更上一层楼。
我不解地问:“哥哥,你不会把我扔到大街上去吧?我擅长做家务,懂得相夫教子,会做一个好老婆的。”他看着我,瞪着眼睛说:“扔到大街上?我才舍不得呢,你别忘了,我可是花了2万元才把你从‘养妈’那赎出来的,还指望着你以后赚了钱还我呢。”
我差点晕了过去,又惊又吓,说:“你不会是人贩子吧?你到底想怎样?”
哥哥一本正经地说:“实话告诉你吧,我是有女朋友的。”原来,他趁假期报了个旅游团去越南,没想到这个旅游团安排有相亲的项目,他在大伙的起哄下,一冲动就把我‘娶’回来了。他安慰我说:“中国的工资比越南高,你在这一定能生活得很好。”
见我泪水涟涟,他吓坏了,结结巴巴地说:“我不是坏人!你若不放心,可去楼下的派出所查一下我的身份。”他又轻声安慰我:“你年轻又漂亮,一定能在中国找一个好丈夫,我保证!”
闯荡江湖
凭我的直觉,哥哥不是坏人,而且中国经济繁荣,人们安居乐业,我的许多同胞想来还没有机会,我应该感激哥哥才对。还是既来之,则安之吧。重要的是,哥哥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女人的价值并不仅仅是给人当老婆。
也有担心——2万元人民币如果换算成越南盾,那可得用两个麻袋来装,这笔巨款我可能要卖一辈子苦力才挣得到。不过哥哥宽慰我说,这边工资高,只要听他的安排好好工作,一年就可以攒够。
哥哥比我长4岁,出生于昆明市一普通家庭,他本人大学毕业后在昆明某大型百货公司工作,现在是销售部经理,月收入3000元。如果是在越南,这也算金领了,可是在昆明,这点钱连1平方米的房子也买不到。我有时会想,当初他冒充大款,“啪”地甩出2万元来赎我,如果不是酒后的冲动,就是缺了个心眼。
其实,我猜错了,两者都不是。
半年后,我的汉语已经拿到了初级证书,哥哥说我可以出去闯江湖了。他四处托关系,打听到有家做进出口贸易的公司在招翻译,就带我去面试。巧的是,该公司正好与越南有着商务往来,见我是越南人,中文也流利,就留下了我。面试出来,哥哥开心极了:“我说吧,凭我的面子,肯定没问题。”我白他一眼:“我可是靠实力从一百多位应聘者中胜出的。”哥哥狡辩道:“那至少说明我的眼光不错啊,从一大群准新娘中,一眼就看上了你。”我涨红了脸,赏了他一通粉拳。
新的生活,新的环境,一切对我都是那么美好而新鲜。上班一个月后,我领到了2000元薪水,我给父母寄了1000元回去,自豪极了。为了感谢哥哥,我请他吃饭。酒酣耳热之际,我调皮地问他:“哥哥,你说你有女朋友,怎么我从未见过?”哥哥吞吞吐吐地说:“她……回长沙去了。”我追问她叫什么名字,哥哥说,她叫母心,与他是大学同学,半年前就辞去了在昆明的工作,回到她的家乡长沙当了名中学教师。说起她,哥哥一脸神往,说她长得清丽秀雅,有一头如云的黑发……
原来他真的有女朋友。晚上,我失落地回到租住屋,感到自己像一只小小的丑小鸭。窗外的月亮和星星沉默地看着我,嘲笑我这个越南新娘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却只能给人家当妹妹。
2007年春节前夕,哥哥辞去工作,独自去长沙,追寻他的心中的仙女去了。不久,传来了他们结婚的消息。在网上,哥哥抑制不住对妻子的满腔挚爱,他告诉我,虽然他远离故乡,在那边生活不是很习惯,新找的工作收入很低,但他很幸福,他自信会有那么一天,能带给妻子舒适富足的生活。
时间过得真快。2007转眼就快过完了,这时,却传来了哥哥离婚的消息。不久,一脸憔悴的哥哥回到了昆明,我见到了垂头丧气的他。他说,她变心了,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水晶般透明的圣女了。母心认识了一个富裕的美国佬,不仅有钱,而且长相英俊颇有情调,他答应带母心去美国定居,给她一份真正悠闲舒适的生活,不用她再为生活奔波劳碌。
哥哥抱着头,痛苦地向我诉说着:“我好傻,当时心里也不知怎么想的,竟然还跑到机场去送她,眼看着她挽着那个洋鬼子的胳膊上了飞机……”我叹口气,劝道:“三条腿的喻蟆难找,两条腿的女人还不好找吗?要不要我带你去一趟越南,找一满屋子倾国倾城的美女供你挑选?咱要选两个,一个给你做老婆,一个给你当仆人!”哥哥哈哈大笑,猛喝了一口酒,说:“听小妹的,咱就这么办!”
我恨恨地想,你真是个猪头,怎么就没看到眼前的人呢?她的美丽,她的青春,正是一首写满诗情画意的歌,只想唱给你一个人听。可是,他只是拍拍我的头,完全是一副兄长的架势。
“我的妹妹,在天堂。”他红着眼眶接着说,他妹妹8岁的时候,跟着他去河边嬉水,失足滑入深水中,第二天才被打捞上岸……此后,他再也不玩水了,连游泳池也不敢进,只要看到微波荡漾的水面,他就会想起妹妹!那天,当他在别人的哄笑声中看到我时,心中有不小的震撼,因为我的眼睛和他妹妹的眼睛太像了,那一刻他甚至产生了幻觉,仿佛妹妹从来就没离开过他,而是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现在,他在这个遥远的地方寻找到了她……
“所以,你才抱着这种补偿的心理,把我带到了中国?”我问。他轻轻地点头。我又问:“难道你想永远拿我当臆想中的妹妹吗?”他愣了一下,又点点头。
我的心像被一只小手使劲捏了一把,疼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他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2008年春,我因工作出色,被老板升为驻越南分公司的副经理,长驻越南河内。兜兜转转一圈,我又回到了祖国。山河依旧,但我已脱胎换骨,不再是把人生寄托在男人身上的女子,而是一个笃定自信又独立的职业女性。我甚至辗转买到了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门票。
进京看开幕式前,我在云南短暂停留,去看哥哥。他瘦了,脸上多了层厚重的成熟和忧郁。他告诉我,他已经辞职下海,注册了一家小公司,做国外品牌空压机代理,创业之初,他不敢招人手,里里外外都靠他亲自打理,他整天在大街上扫楼找业务,几乎把昆明市的大街小巷跑了个遍。
我劝他别太拼命了,一口气吃不成大胖子。他说,我就是不服气,我一定要成为千万富翁,因为这世界上的女人都喜欢有钱的男人!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中闪现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寒光。我心里不是个滋味,哥哥啊,你太绝对了吧,难道生活的重创就伤得你那么深吗?
看得出,哥哥这次见到我也很开心,他主动提出带我去看风景。在云南石林,我挽着他的胳膊散步,清风拂面,每一块石头都在对着我们微笑。我真想这一刻能够永远停留。可是,哥哥很快对我说出了让我扫兴的话,他说,他认识一个生意场上的钻石王老五,人品不错,他想把我介绍给他:“跟着他,你这辈子就不用奋斗了。”我惊讶地瞪了他一眼,恨恨地说:“我这辈子不嫁人。”就跑开了。
我真不明白,是哥哥改变了生活,还是生活改变了他,我觉得他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
跑出很远,我扭头看他,只见阳光拉长了他细细的身影,他双手插在裤袋里,低着头,脚尖在地上划拉着,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肯定也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临去北京的前夜,哥哥硬拉着我去了酒吧,说是为我饯行,顺便也向我倾诉苦衷。这是一家以烈酒和摇滚乐为主的酒吧,看得出哥哥是这里的常客,他熟稔地与侍者打招呼,点了酒,连杯子都不要,就对着瓶口灌了一大口,然后,他开始向我吐露衷肠:“人人都是自私的,金钱是万能的,这个世界,男人只要有了钱,就能买到一切……”我想劝阻他,但又忍住了,就给他一个发泄的机会吧,也许他心中已经憋闷了好久了。
可是他越来越疯狂,他抓着我的胳膊,背起了古诗:“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璧如朝露,去日苦多。我对她那么好,可是她却离开了我……真有意思!”他趴在我的肩膀上,孩子似的哭了起来……
2008年10月1日,我在越南接到哥哥的电话,他平静地说:“小妹,恭喜哥哥吧,我今天要结婚了!”我只有两个字:惊讶!惊讶于他当新郎官的神速,也惊讶于他语气平静,像在讲别人的婚事。
从他断断续续的话语中,我的脑子终于转过弯来:他要娶的女子是昆明一位身家过亿的老板的独生女,小时候患过小儿麻痹症,落下了双脚残疾的毛病,走路一歪一扭的。老板的眼光雪亮,在一次偶然与哥哥接触后,看中了他的精明能干和踏实,选他做了上门女婿。
“我已经关掉了公司,婚后,我就去岳父的公司,给他当助手。”哥哥的声音还是平淡如水,听不出任何的欣喜和激动。我呆呆地拿着电话,嘴巴变得异常笨拙,不知道是该恭喜他,还是该为他悲伤。
春城一年四季都弥漫着淡淡的花香,哥哥的婚礼在当地最豪华的大酒店举行,现场摆满了鲜花。婚礼上,老岳父心满意足地将乘龙快婿介绍给参加婚礼的各界名流和政府官员,哥哥举着香槟酒杯,与来宾一一碰杯……
我接到婚讯时,已经来不及赶到昆明——也许哥哥压根儿不想我去。我快递了一封精美的贺卡给他。
当晚10点钟,我接到哥哥的短信:“谢谢你,小妹。”我知道哥哥是真心的。暗自猜想,这么晚了,哥哥这个新郎官怎么还不休息?
……
就在前天,我接到消息,哥哥驾着岳父给他买的新款宝马跑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车毁人亡,结束了年仅29岁的生命!
可怜的哥哥,我曾深爱的男子,在今后流淌的光阴中,小妹会经常想起你阳光般的笑容,忆起我们之间那遥远又模糊了的往事。
你亲切地称我小妹,你改变了我的命运,每当想到这,怎不让我泪如雨下?
㈥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
爱是对的,错的只是我们还没学会去爱,就那么急着去爱。 爱是天性,懂得爱的各种形态与变化则是智慧。也许你遇到了对的人,却还没准备好去爱一个人。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短篇 爱情 故事 小说校园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一:
他就在隔壁班,离我很近,又很远,不会时常到走廊上玩耍,只几次我去接水或上厕所,路过他们班,偶然看见他安静地站在走廊靠窗的位置,目光恬淡,不敢过多停留,生怕他看见我,于是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小跑着回班。只要看到他一眼我就开心,唇边会拘起笑意,几乎要发半天呆才回神。
不知道他叫什么,喜欢什么,成绩如何,性格怎样,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个人是我喜欢的类型,就好像初一时,也是见了那人一面,就决定喜欢,在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那时的结果自然是不欢而散。
想象他有一个好听或严肃的名字,两个字或是三个字。既然是班长,那么成绩会很好,又是物理老师班的学生,理科也不会差。看起来很温柔,不像是坏学生,是温文尔雅的书生模样。
一次回班路上,不可避免地要路过他的班级。正要走到他班级的后门时,他却从前门施施然出来了,穿着件和我同款的黑色上衣(我那件是白色,因为太冷所以没穿了)。他往离门口有几步远的窗户那里走,我往没几步远的前门处走,只不到两米多的距离,他却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还往这边看。我不确定他是否在看我,因为我被他的突然出现扰乱了手脚,慌得只想快步跑走,可他偏在我正前方,无法突破,只好硬着头皮,装作很轻松的样子,视线越过他看向更远的前方,匆匆忙忙地与他错开。
其实是想擦肩而过的,只可惜我没那个勇气,他也没给我机会,就这么错开,像是在道口分开的铁轨。
有时会想到,如果他也喜欢我,那么在一起以后会是怎样?他会牵着我的手,轻轻地拥抱我,或是微皱着眉头耐心地为我讲解习题,他会在下课后等我,会帮我提有些沉的水壶,会陪我去很远的隔了三座教学楼的信箱处取信……
但我也只是想想而已,现实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不会知道我是谁,我只是悄悄地看看他,就会心满意足。
不敢主动去追求,只因我已在初一的那场冲动里丧失了信心和勇气,害怕被再次拒绝,害怕在走廊上遇到,害怕被别人当做课余的闲话谈论……
越长大越怯懦,甚至不如小时候那样勇敢。
就这样吧,就现在这个样子也挺好,不必担忧对方什么时候会变心,不必担忧莫名的烦恼,我只要悄悄地看他一眼,就心满意足了。
记得运动会入场前的准备,看见他把他们班文艺委员的鲜花别在耳鬓,竟叫人移不开眼去,他皮肤白,再加上耳边一朵娇俏的粉嫩的花朵,可真是叫我看得呆住,连本班体委的唠叨也听不见。上场时他们班在我们班前方,看他把花叼在口中,踏着整齐的步子走上跑道,然后在 口号 喊完时信手把花向空中抛去——我简直要忘记接下来应该在上场后做什么动作了。
歌咏比赛时,那么巧,我们候场时,他们在上面的台子上比赛,看他认真地唱着,有条不紊地做着手语舞,倒衬得他身旁的物理老师颇有手忙脚乱的意味。等到我们班也比完,坐在看台上后,我便假装不经意地往他那边看——嗬!竟然盘起腿坐着!有点想笑,赶紧轻咳一声,敛住情绪,可他好像是发现了我一般,好几次都往这边看——我不敢再看他了,于是闭起眼睛听着其他班的合唱。
应该是没有发现,毕竟自己也不算显眼。
某天在走廊上,好像听到他的声音,不记得或是根本就没在意他说了什么,只记得那声音很好听,像是云朵缓缓飘过天空的感觉。于是更喜欢,也更怕他发现我。
但他大抵是永远不会发现我了,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想让自己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我只要有这么一个念想,就足够了。暗恋这种事情,只要自己知道,就足够了。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二:
最近一直在循环宋冬野的《董小姐》,他木头质感的嗓音,让我一不小心就想到一场邂逅,想到河岸边摇摇晃晃的水灯笼,和如墨夜色里氤氲而上的烟雾。
这首歌太过动人,当然我并不否认是我的恋声癖为宋冬野加了分,但更多的是那种与爱情撞个满怀的感觉打动了我。
这种感觉像什么呢,大概是像曾有一天,我在十字路口遇见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孩儿,阳光能融化掉有着大白兔奶糖味道的冰淇淋。他戴一副墨镜,下巴的弧度坚硬而柔软,像太阳的神祗一样光明。就像那一刻心脏跳动的声音,像擦肩而过后仍然在记忆里挥之不去的痕迹。
我看过一篇 文章 叫《当我爱上路边女孩时我在想什么》,但我并不认为这就是爱情。爱太深了,我们的心还小,触不到它。相比于“爱”我更喜欢“喜欢”这个词。无论什么样的感情都可以用“喜欢”来诠释。爱需要太多太多的白发,喜欢只是一刹那的心动,一秒钟的花开。
我喜欢夏夏,因为她和我很像,她随时能让我笑到肚子疼;我喜欢小动物,因为它们有温暖的皮毛湿漉漉的大眼睛;我喜欢天蓝色的裙子,因为天蓝色很美而裙子可以让我变得更美;我还喜欢那么多那么多的男孩子,喜欢他们的理由也许只是 篮球 打得很棒,可以把一首歌唱得直抵心扉,抑或是某一天某一节体育课的一次回头,他的笑容点亮了我的眼睛。
我写了这么多的我喜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有一句话这样说:喜欢一首歌是因为它的旋律,喜欢一件衣服是因为它的款式,但只有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曾经把它奉为真理,现在却突然明白,喜欢,像一座灯火璀璨的大楼,总归要一个稳固的地基去支撑它。没有一种喜欢没有理由。只有爱着什么的时候,是说不出来话的。像爸爸爱妈妈,像每一个人爱着他的国家。
家长们总把早恋视为洪水猛兽中的哥斯拉,我猜我妈如果知道我喜欢过而且还喜欢着这么多男生的时候怕是要白眼一翻直接昏倒。他们会一遍又一遍地向你说教那个男孩有多么不值得爱,你现在的年纪有多么不该浪费在爱情上。当你试图和家长们解释“喜欢”与“爱”的区别时,他们有限的脑内存是铁定无法接受的。
可是什么样的喜欢是对的,什么样的喜欢是错的?因为种子被种在了错误的季节,就注定没有机会发芽,没有机会看看这世界的美丽了吗?
我一直都相信月老的存在,这世上所有的他和她都早早地用红线拴住了。我这一生也许会遇见很多男孩,但总会受红线的牵引去找到那个他。也许会有很多男孩的美好瞬间值得喜欢,但只有一个人受得住我那一句“我爱你”的重量。
在他穿越时光的神话抵达我面前之前,我也许还会喜欢很多人。别骂我,只是像林宥嘉唱的那样,“这么年轻,我还有这么多时间,不去喜欢谁,多不对。”
可是只有我的心足够强大了,才会去说爱吧。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三:
校外教学那天,天气冷得几乎睁不开眼。我饿着肚子急急忙忙赶到集合点,被催去跳绳还崴了脚,瞪着眼睛快要哭出来,满心都是抱怨。大家都跑去看接力赛的时候,我独自缩成一团,想着“今天真是太糟糕了”、“衣服穿少了,回去得感冒吧”,绝望地看着灰蒙蒙的天。
这时回到集合点来的他正好看到人群后面那个被风吹得无比狼狈的我,哆哆嗦嗦地跑来,明明自己也冻得脸色发白,却还是毫不犹豫地脱得只剩一件短袖,把外套和衬衫全堆在我背上,还得意地从包里抽出一个小号毛毯,牢牢裹住我的脖子。
我呆愣愣地看他,他就皱着眉头说“嘴唇的颜色好糟糕啊”。这个比我高不了多少的瘦男孩每次一皱眉整张脸就变得非常惹人发笑,不太大的眼睛简直要挤到一块儿去了,让人看了忽然就觉得心情好起来。
我把手递给他,他咕哝一句“好冷啊”,就直接揣进怀里焐着,一边还碎碎念“前辈们真是有干劲,我还差得远”、“早晨就发信息给你怎么还忘记呢”、“其实我还蛮清闲的,刚刚早点儿回来就好了”……
鼻子有点儿痛,我眨了几次眼,大概有模糊地“嗯”过几声当做回答。他瞄我一眼,就扯着我找了个人群的缝隙让我看接力赛,还不停问着“从这里能看到吗”、“要不要再站过来一点儿”。
那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两三点,天气终于放晴了一些,可风还是挺大,吹得我打哆嗦。我紧紧裹着毯子和一层又一层不属于自己的衣裳,和他两个人站在人群的后方。他忽然从背后将手环上我的肩膀,轻微的重力失衡后,背上贴着一个暖暖的胸膛。心跳声那么近,清晰可闻。
“恋爱中的人都是傻瓜”——嘲笑过这句话的我,原来也有后悔的一天。
为了他早起梳妆打扮,在超市里拼命地思考“他会喜欢吃什么”;重感冒抽着鼻涕,第一个想到的不是“又可以请假偷懒了”,而是“要快点儿好起来;不能传染给他”。想要再近一点儿、再待久一点儿……所有这些自己曾经嘲笑过的傻事,原来只是因为“喜欢”两个字,就会付诸实践变成现实。
人真是会变的啊。
就好像面对“烂桃花”的穷追猛打,以前的他只是苦着脸帮我拖住对方,现在却学会了态度强硬地将我扯到一旁,一脸“我们甜蜜我们的,你一边看去吧”的别扭表情。
刚认识的时候,他还是个在地铁上给女孩子让座的好绅士,现在却挤挤也硬要塞进我身边的小空隙里,把我困得直耷拉的脑袋揽到他的肩膀上,告诉我还有很远睡吧没关系。结果家里人发来的信息把我吵醒,他郁闷地看我在手机上啪啪啪地用拼音打字,问我发给谁。我说发给我最喜欢最帅气最有男人味的老爸,他便皱着脸发誓要去学中文。我大惊地问:“难道你要偷窥我的短信?”他说:“不是啦,学了你的语言就可以看懂你写的东西。”
我们一起去水族馆看企鹅和鲨鱼,路上走过一对对的情侣。在这个全民浓妆的国度里,总是素面朝天的我难得一次在脸上认真地涂了几笔,心里居然还会纠结不安,“不戴眼镜会不会显得脸很大”、“眼线有没有花”、“粉底掉光了会露出黑眼圈吧”……而他,却摸摸我的头,说:“不用特地这样的,平常就够可爱啦。”觉得好笑又可气的同时,心里痒痒的那种感觉,应该就是甜蜜吧?
而闺密也开始毫不留情地揭发我:“明明夏天之前一点儿干劲都没有,甚至被指责出勤率过低,最近却干劲满满地每天早早来学校,到底是想看谁呀?”我怒而反驳,“夏天是因为身体状况差和想家”、“现在身体好了专业课也好玩了”,等等,心里却在担心自己的脸一定很红吧……真是好没面子,这么容易被看出来吗?
不过想到那个可怜兮兮跟我抱怨“明天又是周一啊不想去学校”,顿了一会儿又说“不过想见面啊周一还是快点儿来吧”的男孩子,我就忍不住又笑起来。
原来如此,那种想要在一起的心情,我们都是一样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