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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高尔基的《海燕》全文
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
一会儿翅膀碰着波浪,一会儿箭一般地直冲向乌云,它叫喊着,──就在这鸟儿勇敢的叫喊声里,乌云听出了欢乐。
在这叫喊声里──充满着对暴风雨的渴望!在这叫喊声里,乌云听出了愤怒的力量、热情的火焰和胜利的信心。
海鸥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呻吟着,──呻吟着,它们在大海上飞窜,想把自己对暴风雨的恐惧,掩藏到大海深处。
海鸭也在呻吟着,──它们这些海鸭啊,享受不了生活的战斗的欢乐:轰隆隆的雷声就把它们吓坏了。
蠢笨的企鹅,胆怯地把肥胖的身体躲藏到悬崖底下……只有那高傲的海燕,勇敢地,自由自在地,在泛起白沫的大海上飞翔!
乌云越来越暗,越来越低,向海面直压下来,而波浪一边歌唱,一边冲向高空,去迎接那雷声。
(2)短篇小说的阅读全文扩展阅读:
一、创作背景
《海燕》是高尔基1901年3月写的一篇带有象征意义的短篇小说《春天的旋律》的末尾一章。由于19世纪欧洲爆发的工业危机很快就蔓延到了俄国。
在1900年到1903年的危机年代里,俄国倒闭了3000多家大小企业,被开除的工人达10万多人,再加上沙皇统治日趋黑暗,人民群众无法忍受,反抗情绪日益高涨,革命斗争蓬勃兴起。
二、艺术特色
这是一篇散文诗,它融合了散文的描写性和诗歌的表现性的特点。刻画了勇敢的精灵——海燕的战斗英姿,深刻反映了1901年俄国革命前急剧发展的革命形势。
歌颂了俄国无产阶级革命先驱者不朽的形象和坚强无畏的战斗精神,号召广大劳动人民积极行动起来,迎接伟大的革命斗争。以下介绍的是本文如何运用各种艺术手法来表达文章主题。
㈢ 鲁迅小说《故乡》原文
《故乡》原文
作品名称:故乡、创作年代:1921年、作品出处:《呐喊》。
文学体裁:短篇小说、作者:鲁迅。
故乡
我冒着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
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第二日清早晨我到了我家的门口了。
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我到了自家的房外,我的母亲早已迎着出来了,接着便飞出了八岁的侄儿宏儿。我的母亲很高兴,但也藏着许多凄凉的神情,教我坐下,歇息,喝茶,且不谈搬家的事。
宏儿没有见过我,远远的对面站着只是看。但我们终于谈到搬家的事。我说外间的寓所已经租定了,又买了几件家具,此外须将家里所有的木器卖去,再去增添。母亲也说好,而且行李也略已齐集,木器不便搬运的,也小半卖去了,只是收不起钱来。
你休息一两天,去拜望亲戚本家一回,我们便可以走了。”母亲说。“是的。”“还有闰土,他每到我家来时,总问起你,很想见你一回面。我已经将你到家的大约日期通知他,他也许就要来了。”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
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少年便是闰土。我认识他时,也不过十多岁,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
我正是一个少爷。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我家只有一个忙月(我们这里给人做工的分三种:整年给一定人家做工的叫长工。
按日给人做工的叫短工;自己也种地,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时候来给一定人家做工的称忙月),忙不过来,他便对父亲说,可以叫他的儿子闰土来管祭器的。我的父亲允许了;我也很高兴,因为我早听到闰土这名字,而且知道他和我仿佛年纪,闰月生的,五行缺土。
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他是能装弶捉小鸟雀的。我于是日日盼望新年,新年到,闰土也就到了。好容易到了年末,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的去看。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这可见他的父亲十分爱他怕他死去。
所以在神佛面前许下愿心,用圈子将他套住了。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没有旁人的时候,便和我说话,于是不到半日,我们便熟识了。我们那时候不知道谈些什么,只记得闰土很高兴,说是上城之后,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
他说:“这不能。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什么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
闰土又对我说:“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检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管贼吗?”“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
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去……”我那时并不知道这所谓猹的是怎么一件东西便是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无端的觉得状如小狗而很凶猛。他不咬人么?”有胡叉呢。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
我也曾送他一两次东西,但从此没有再见面。现在我的母亲提起了他,我这儿时的记忆,忽而全都闪电似的苏生过来,似乎看到了我的美丽的故乡了。我应声说:“这好极!他,怎样?……“他?……他景况也很不如意……"母亲说着,便向房外看,"这些人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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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赏析
小说写“我”“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通过自己在故乡的所见所闻表达了离乡多年后重新回乡的一番物是人非的感慨。小说一开始所极力渲染的那种悲凉的气氛,是为后面的感慨作渲染和铺垫:“时候既然是深冬……没有一些活气。”
这也正是“我”此次回乡的悲凉心境的反映。作者忍不住怀疑“这可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旋即转入对故乡的回忆:“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又恍然意识到,“故乡本也如此”,只不过是“我”的心境变化而已,“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来就没什么好心绪”。
这“心境的变化”表明了“我”在经过了二十多年的离本乡、“走异路,逃异地”,到现代都市“寻求别样的人们”这一段隐藏在小说背后的曲折经历之后,却仍然在为生活而“辛苦辗转”的失落和悲哀,而这一切正是作为一个现代知识分子的普遍困惑和迷茫。
带着这样的心绪,“我”回到了久别的故乡,心中自然感到了无限的凄凉。在这个意义上,“回乡”也正是“寻梦”,从而带有了一层形而上的人生况昧,表达了一个出走异乡的现代文明人对于故乡的眷恋,一种难以割舍的乡土情怀。
㈣ 迟子建短篇散文及答案
迟子建是当今文坛一颗耀眼的明星,她是唯一一位三次获得鲁迅文学奖、两次获得冰心散文奖、一次庄重文文学奖、一次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一次茅盾文学奖的作家。在所有这些奖项中,包括了散文奖、中短篇小说奖、长篇小说奖等。接下来我为你带来迟子建短篇散文及答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农具似乎与树木有着亲缘关系,农具的把儿几乎都是木柄制成的。你能从光滑的农具把儿上,看到树的花纹和节子。那些大大小小的木节个个圆圆的,有黑色的,也有褐色的,好像农具长了眼睛似的。
农具当中,我最憎恨的就是犁杖了。由于家中没养牲口,用犁杖耕田的,爸爸就把大家姐弟三人当成牛,套在犁杖上,让大家拉犁。我一拉犁就有屈辱的感觉,常常是直着腰,只把绳子轻飘飘地搭在肩头。这时父亲就会在后面叫着我的乳名打趣我,说我真不简单,能把绳子拉弯了。我父亲是山村小学的校长,曾在哈尔滨读中学,会拉小提琴。他那双手在那个年代既得写粉笔字,又得摸农具,因为大家上小学时,学工学农的热潮风起云涌,大家每周都要到生产队的田地里劳作一两次。而且家家户户又都拥有园田,种植着各色菜蔬,自给自足,所以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没有没摸过农具的。
农具当中,我不厌烦的是锄头和镰刀。锄头的形状很像道士帽,所以你若把它倒立着,俨然是一个清瘦的道士站在那里。锄头既可用于铲除庄稼中的杂草,又可给板结的田地松土。我扛着锄头去田间劳作,一般是到土豆地里去了。土豆地一般要铲三次,人们称之为“头趟、二趟、三趟”。铲头趟,苗才出齐不久,上豆秧矮矮的,杂草极好清除。铲二趟呢,是在土豆打垄之后,粉的白的蓝的土豆花也开了,杂草与土豆秧争夺生长的空间,这时就得抡起锄头“驱邪扶正”。铲三趟的时候,稗草疯长,有的和秧苗缠绕在一起,颇有“绑票”的意味,这时候为土豆清除“异己”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所以,铲三趟的时候最累,有时候你得撇下锄头,亲手二下一下地把纠缠在土豆秧身上的杂草摘除。我喜欢铲二趟,我爱那些细碎的土豆花,它们会招来黄的或白的蝴蝶,感觉是在花园中劳作。干活乏了小憩的时候,躺在被阳光照耀得发烫的泥土中,感受着如丝绸一样柔曼滑过的清风,惬意极了。清风拍打着土豆花,土豆花又借着风势拍打着我的脸颊,让我脸颊发痒,那是一种多么醉人的痒啊!渴了的时候,我会到田边草丛中采上几枝酸浆来吃。它长得跟竹子一样,光滑的身子,细长的叶片,它的茎能食用,酸甜可口,十分解渴。我铲地时就不背水壶,因为酸浆早已存了满腹的清凉之汁等着我享用。
我喜欢镰刀,是因为割猪草的活儿在我眼中是非常浪漫的。草甸子上盛开着野花,割草的时候,也等于采花了。那些花有可供观赏的,如火红的百合和紫色的马莲花;还有供食用的,如金灿灿的黄花菜。用新鲜的黄花菜炸上一碗酱,再下上一锅面条,那就是最美妙的'晚饭了。我打猪草归来,肩上背的是草,腰间别的是镰刀,左手可能拿的是一束马莲,右手握的就是黄花菜了。所以我觉得猪的命运也不算坏,它一天到晚除了吃就是睡,窝里絮的草还来自于芳菲的大草甸子,比耕田的牛马要有福气,可惜它的命太短太短了。
我父亲是个知识分子,他伺候庄稼的本事与他的教学本领是无法相提并论的。大家家的地不是因为施肥过少而使庄稼呈现一派萎靡之气,就是垄打得歪歪斜斜,宽的宽,窄的窄。进了我家园田的庄稼,很像是被送入孤儿院的弃婴,命运总是不大好。大家家的农具,也比别人家的要邋遢许多,锄头上锈迹斑斑,镐头和犁杖上携带的尘土足够蓄一只花盆的,镰刀钝得割草时草会发出被剧烈撕扯的痛苦的叫声,如乌鸦一样“呀呀呀”地叫。而那些地道的农家,农具总是被磨得雪亮,拾掇得利利索索的,不似大家家的农具,一律被堆置在墙角,任凭风雨侵蚀,如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即便如此,我还是热爱大家家的农具,热爱它们的愚钝和那满身岁月的尘垢。
大家家使用过的那些农具早已失传了。但我忘不了农具木把儿上的那些圆圆的节子,那一双双眼睛曾见证了一个小女孩如何在锄草的间隙捉土豆花上的蝴蝶,又如何在打猪草的时候将黄花菜捋到一起,在夕阳下憧憬着一顿风味独具的晚饭。我可能会忘记尘世中我所见过的许多人的眼睛,那些或空洞或贪婪或含着嫉妒之光的眼睛,但我永远不会忘记农具身上的眼睛,它们会永远明亮地闪烁在我的回忆中,为我历经岁月沧桑而渐露疲惫、忧郁之色的眼睛,注入一缕缕温和、平静的光芒。
导读
农具何以有了眼睛?如果不是作者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那么,如此乏味、平凡并且土气的农具怎么会有如此的神韵?本文题目就夺人眼球,吸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既然农具都有了眼睛,那么,作者的心灵之中一定也有一双审美的眼睛在闪烁,这双审美的眼睛会将生活中平淡无奇的事情镀上美丽的光泽。要不,请看,被憎恨的犁杖也和父亲风趣幽默的谈吐联系上了,喜欢的锄头和镰刀让作者牵引出好几件有趣的事,还有农村美丽自然风景的描写。所以,虽然作者写的是艰苦的农村生活,大家却从中读到了作者的乐观态度和热爱生活的纯美心灵。这些农具的眼睛实际上见证了作者一段难忘的生活,这段岁月虽然苦涩却闪耀着美丽的光芒,“它们会永远明亮地闪烁在我的回忆中。为我历经岁月沧桑而渐露疲惫、忧郁之色的眼睛,注入一缕缕温和、平静的光芒。”
选择农具作为文章的切入点,进而牵连出作者许多生活申的事件,这是作者构思的高明之处。生活中的事件也许是偶然的、零散的,但是,为了表达感情的需要,当写作素材进入作品申时,作者需要进行集中和整合,所以,大家就看到了许多事件和情感围绕着“农具的眼睛”展开,平庸的生活成为焕发着光彩的写作题材。再浓烈的情感也必须有一个突破口或寄托物才能有所依托,恰当表达,作者找到了合适的依托,因而才有了这样精彩的表达。
思考练习
1 根据原文,概括“农具的眼睛”的两层含义,每点不超过10个字。
实指:_______________
虚指:____________
2 文章对童年生活的艰辛不乏浪漫的描写。请结合相关片段,简要分析作者的情感。
参考答案
1 (1)农具上的圆节;(2)美好时光的见证或童年生活的见证。2 文中充满了对简单朴素的生活片段的回忆,拉犁翻地的趣味和劳累,锄草间隙享受清风拂面的惬意和蝴蝶追逐的浪漫,打猪草时在草甸子上赏花的悠然,夕阳下对一顿风味独具的晚饭的憧憬,却流露出作者对勤劳、朴实、宁静生活的热爱,对农村和大自然的亲近之情。
年是新的,也是旧的。因为不管多么生气勃勃的日子,你过着的时候,它就在不经意间成了老日子了。
在北方,一年的开始和结束都是在寒冷时刻,让人觉得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但在这喷嚏和咳嗽声之间,还是夹杂着春风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音和秋日田野上农人们收获的笑声。沾染了这样气韵的北方人的日子,定然是有阴霾也有阳光,有辛酸也有快乐。
故乡是我每年必须要住一段时目的地方。在那里,生活因寂静、单纯而显得格外有韵致。八月,我回到那里。每天早晨,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打开窗,看青山,呼吸着从山野间吹拂来的清新空气。吃过早饭,我一边喝茶一边写作,或者看书。累了的时候,随便靠在哪里都可以打个盹,养养神。大约是心里松弛的缘故吧,我在故乡很少失眠。每日黄昏,我会准时去妈妈那里吃晚饭。我怕狗,而小城街上游荡着的威猛的狗很多,所以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手中往往要攥块石头。妈妈知道我怕狗,常常在这个时刻来接我回家。家中的菜园到了这时节就是一个蔬菜超市,生有妖娆花纹的油豆角、水晶一样透明的鸡心柿子、紫莹莹的茄子、油绿的芹菜、细嫩的西葫芦、泛着蜡一样光泽的尖椒,全都到了成熟期,不过这些绿色蔬菜只是晚餐桌上的配角,主角呢,是农人们自己宰杀的猪,是刚从河里打捞上来的野生的鱼类。这样的晚餐,又怎能不让人对生活顿生感念之情呢?吃过晚饭,天快黑了,我也许会在花圃上剪上几枝花:粉色的地瓜花、金黄色的步步高或是白色的扫帚梅,带回我的居室,把它们插入瓶中,摆在书桌上。夜深了,我进入了梦乡,可来自家园的鲜花却亮堂地怒放着,仿佛想把黑夜照亮。
如果不是因为十月份要赴港,我一定要在故乡住到飞雪来临时。
我去香港两次,但唯有这次时间最长,整整一个月。浸会大学邀请了来自美国、尼日利亚、爱尔兰、新西兰、肯尼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八位作家,聚集香港,进行文学交流和写作,这一期的主题是“大自然和写作”。为了配合这个主题,浸会大学组织了一些亲近大自然的活动,如去西贡西湾爬山,去大屿山的小岛看渔民的生活,去凤凰山以及湿地公园等。香港的十月仍然炽热,阳光把我的皮肤晒得黝黑。运动是惹人上瘾的,逢到没有活动的日子,我便穿着一身运动装出门了。去海边,去钻石山的禅院等。有一天下午,我外出归来,乘地铁在乐富站下车后,觉得浑身酸软,困倦难挡,于是就到地铁站对面的联合道公园睡觉去了。别看街上车水马龙的,公园游人极少。我躺在回廊的长椅上,枕着旅行包,听着鸟鸣,闻着花香,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向西了,我听见有人在喊“迟——迟——”,原来是爱尔兰女诗人希斯金,她正坐在与我相邻的椅子上看书呢。我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在国外,蜷在公园长椅上睡觉的,基本都是乞丐。
在香港,我每天晚上跟妈妈通个电话。她一跟我说故乡下雪的时候,我就向她炫耀香港的扶桑、杜鹃开得多么鲜艳,树多么绿,等等。但时间久了,尤其进入十一月份之后,我忽然对香港的绿感到疲乏了,那不凋的绿看上去是那么苍凉、陈旧!我想念雪花,想念寒冷了。有一天参加一个座谈,当被问起对香港的印象时,我说我可怜这里的“绿”,我喜欢故乡四季分明的气候,想念寒冷。他们一定在想:寒冷有什么好想念的?而他们又怎能知道,寒冷也是一种温暖啊!
十一月上旬,我从香港赴京参加作代会,会后返回哈尔滨。当我终于迎来了对我而言的第一场雪时,兴奋极了。我下楼,在飞雪中走了一个小时。能够回到冬天,回到寒冷中,真好。
年底,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是艾芜先生的儿子汪继湘先生和儿媳王莎女士为我签名寄来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南行记》和《艾芜选集》,他们知道我喜欢先生的书,特意在书的扉页盖了一枚艾芜先生未出名时的“汤道耕印”的木头印章。这枚小小的印章,像一扇落满晚霞的窗,看上去是那么灿烂。王莎女士说,新近出版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他们都没有要稿费,只是委托新华书店发行,这让我感慨万千。在大家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也让人觉得亲切。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
导读
本文引起大家关注的是“辩证反衬式”的构思方法。温暖和寒冷是一对反义词,可以指自然界的温度,也可以是人类社会的某种现象,比如喜欢和冷淡,推崇和拒绝……作者正是从这点上开掘,形成了不同凡响的构思。文章先从赞美故乡寒冷的新年开始,这是寒冷;接着写故乡优美的自然景色和母亲对我的关爱,这是温暖;又写十月在香港感受灼热和困倦,以及可怜的绿,反村作者对故乡寒冷的热爱;最后可以说是构思中的神来之笔,作者写了一种社会现象:“在大家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也让人觉得亲切。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这仿佛是一条曲径通幽的长廊,回旋曲折,旁边的景物迷人,最后出现了一个宽广的后花园。将读者引入胜境,体味更高层次的“寒冷与温暖”。
写对故乡的情感可以有千万条路,作者只抓住了“寒冷”这个比较生僻的特征为切入点,将写作视野扩展到香港。深入到了文化领域,使之和故乡的“冷”交相辉映,呈现出一派丰厚深沉的景象,让读者的情感在相反的轨道中穿行,并且辩证地融合,怎能不情思灵动,哲理飞扬呢?
思考练习
1 在文章第三段中,作者浓墨重彩地铺叙了她在故乡感受到的哪些情景?请分条概括说明。
2 联系全文,请简要说明作者感到“寒冷也是一种温暖”的缘由。
参考答案
1 (1)山野里弥漫清新的空气;(2)妈妈关切地迎接“我”回家;(3)时令蔬菜,新鲜成熟;(4)享受丰盛的晚餐;(5)用鲜花装点居室。2 (1)故乡给予我情感营养,在寒冷的新年里,感受到了故乡的热闹与温暖。(2)在大雪飘飞的季节,感受到了妈妈的期望与问候。(3)在大师作品备受冷落而让人心凉的时代,朋友寄来心仪的大师的作品而感到亲切满足。(4)在炒作时代,我感受到了大师的奉献精神的激励。
㈤ 有谁知道这篇小说的全文内容,请告诉我吧.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你听了觉得稀奇,是吗?好吧,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20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孩提时候起,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 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球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
他说,“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罗!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赠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 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幄,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凯族猜。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长高了一点儿。”
“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O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盯型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 说,“你被捕了,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的,于是他们通知我们说,他们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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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全部
求欧亨利的《二十年后》全文,必须是译林的,最好是王楫 康明强的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你听了觉得稀奇,是吗?好吧,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20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孩提时候起,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 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球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
他说,“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罗!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赠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 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幄,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长高了一点儿。”
“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O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 说,“你被捕了,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的,于是他们通知我们说,他们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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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后 欧亨利 阅读题目外加答案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 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 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 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 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答案】AC
【解析】A项不是“愉快”而是“紧张心情”,C项“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错,是为了体现他的“重情守信”
12. 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6分)
【答案】①第一次,烘托环境,展开情节;2第二次,渲染气氛,转换情节。
【评分要点】每答对一点给3分。意思答对即可。
1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6分)
【答案】1重视友情,信守诺言;2乐观开朗,心直口快;3企图逃避法律。
【评分要点】每答对一点给2分。意思答对即可。
1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8分)
【答案】11鲍勃值得同情,因为他重情守信;2鲍勃罪有应得,因为他是通缉犯;3吉米忠于职守,因为他不徇私情;4吉米背叛了友谊,因为他抓捕了朋友。
【评分要点】不要求面面俱到,只要能就以上四点中的任何一点或其他观点进行探究,即可根据观点是否明确、论述是否合理酌情给分。观点明确给2分,论述合理给6分。
578 浏览53443 2017-12-16
八年级上册,欧亨利——二十年后100以内情节概括- -急!急!急!急!
两个朋友约定20年后见面,但到了约定的时间,
他们却是以警察和罪犯的身份相见。
警察不忍心亲自逮捕朋友,
只好请其他警察代劳。
45 浏览2169 2017-12-15
欧亨利-二十年后结尾续写怎么写
鲍勃后悔了,他听从了便衣警察的建议,悄悄到芝加哥去,承认罪行。第二天,他被准许能和杰米说话。他和杰米约定十年后,继续在那家五金商店门口
141 浏览4241 2017-12-16
欧亨利 《二十年后》表达的中心 主题是什么
《二十年后》的中心主题是对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美国社会的深刻批判。 从作品的主人公之一——被警方通缉的罪犯鲍勃身上,可以看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开发西部的一个侧面。如果说“警士”代表着资本主义制度文明的悲剧,那么“罪犯”则体现了资本主义竞争的惨烈。 虽然美国“西部”不等于殖民地,但是所谓“西部开发”,就是向资本主义文明尚未渗透的西部进行充满掠夺与冒险的资本积累过程,这是一个孳生繁衍罪恶的温床。 从作品的另一个主人公——成为警士的吉米身上,体现出美国所谓的高度文明对人的心灵的扭曲和摧残。吉米的一系列举动,都表现出一种带有机械性质的麻木和冷漠。 他在去见20年前最好的朋友时(其时他并不知道他的朋友就是被通缉的罪犯),不急不喜,“一边走一边试试人家的门户是不是关好,一只手把警棍耍出许多复杂而美妙的花样”,充分体现出一个公安卫护人的形象。 (5)短篇小说的阅读全文扩展阅读: 欧·亨利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短篇小说家之一,他的小说从各个角度揭露了资本主义的黑暗,描写了社会底层人民的生活和苦痛,颂扬了他们的真诚爱情和友谊、自我牺牲的高尚行为和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他小说的结尾采取喜剧的形式,表达深刻的社会内涵、残酷的社会现实和人性的升华,并进一步指出这种现实的不可逃避性。 欧·亨利式结尾就是在文章情节结尾时突然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陡然逆转,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但又在情理之中,符合生活实际,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
㈥ 鲁迅写的小说,故乡(全文)
鲁迅短篇小说《故乡》原文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第二日清早晨我到了我家的门口了。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我到了自家的房外,我的母亲早已迎着出来了,接着便飞出了八岁的侄儿宏儿。
我的母亲很高兴,但也藏着许多凄凉的神情,教我坐下,歇息,喝茶,且不谈搬家的事。宏儿没有见过我,远远的对面站着只是看。
但我们终于谈到搬家的事。我说外间的寓所已经租定了,又买了几件家具,此外须将家里所有的木器卖去,再去增添。母亲也说好,而且行李也略已齐集,木器不便搬运的,也小半卖去了,只是收不起钱来。
“你休息一两天,去拜望亲戚本家一回,我们便可以走了。”母亲说。
“是的。”
“还有闰土,他每到我家来时,总问起你,很想见你一回面。我已经将你到家的大约日期通知他,他也许就要来了。”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 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认识他时,也不过十多岁,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⑶。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我家只有一个忙月(我们这里给人做工的分三种:整年给一定人家做工的叫长年;按日给人做工的叫短工;自己也种地,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时候来给一定的人家做工的称忙月),忙不过来,他便对父亲说,可以叫他的儿子闰土来管祭器的。
我的父亲允许了;我也很高兴,因为我早听到闰土这名字,而且知道他和我仿佛年纪,闰月生的,五行缺土⑷,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他是能装弶捉小鸟雀的。
我于是日日盼望新年,新年到,闰土也就到了。好容易到了年末,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的去看。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这可见他的父亲十分爱他,怕他死去,所以在神佛面前许下愿心,用圈子将他套住了。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没有旁人的时候,便和我说话,于是不到半日,我们便熟识了。
我们那时候不知道谈些什么,只记得闰土很高兴,说是上城之后,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
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他说:
“这不能。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什么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
闰土又对我说:
“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检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⑸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么?”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月亮地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所谓猹的是怎么一件东西――便是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无端的觉得状如小狗而很凶猛。
“他不咬人么?”
“有胡叉呢。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他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
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这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他在水果店里出卖罢了。
“我们沙地里,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脚……”
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可惜正月过去了,闰土须回家里去,我急得大哭,他也躲到厨房里,哭着不肯出门,但终于被他父亲带走了。他后来还托他的父亲带给我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我也曾送他一两次东西,但从此没有再见面。
现在我的母亲提起了他,我这儿时的记忆,忽而全都闪电似的苏生过来,似乎看到了我的美丽的故乡了。我应声说:
“这好极!他,――怎样?……”
“他?……他景况也很不如意……”母亲说着,便向房外看,“这些人又来了。说是买木器,顺手也就随便拿走的,我得去看看。”
母亲站起身,出去了。门外有几个女人的声音。我便招宏儿走近面前,和他闲话:问他可会写字,可愿意出门。
“我们坐火车去么?”
“我们坐火车去。”
“船呢?”
“先坐船,……”
“哈!这模样了!胡子这么长了!”一种尖利的怪声突然大叫起来。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我愕然了。
“不认识了么?我还抱过你咧!”
我愈加愕然了。幸而我的母亲也就进来,从旁说:
“他多年出门,统忘却了。你该记得罢,”便向着我说,“这是斜对门的杨二嫂,……开豆腐店的。”
哦,我记得了。我孩子时候,在斜对门的豆腐店里确乎终日坐着一个杨二嫂,人都叫伊“豆腐西施”⑹。但是擦着白粉,颧骨没有这么高,嘴唇也没有这么薄,而且终日坐着,我也从没有见过这圆规式的姿势。那时人说:因为伊,这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但这大约因为年龄的关系,我却并未蒙着一毫感化,所以竟完全忘却了。然而圆规很不平,显出鄙夷的神色,仿佛嗤笑法国人不知道拿破仑⑺,美国人不知道华盛顿⑻似的,冷笑说:
“忘了?这真是贵人眼高……”
“那有这事……我……”我惶恐着,站起来说。
“那么,我对你说。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
“我并没有阔哩。我须卖了这些,再去……”
“阿呀呀,你放了道台⑼了,还说不阔?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大轿,还说不阔?吓,什么都瞒不过我。”
我知道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圆规一面愤愤的回转身,一面絮絮的说,慢慢向外走,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
此后又有近处的本家和亲戚来访问我。我一面应酬,偷空便收拾些行李,这样的过了三四天。
一日是天气很冷的午后,我吃过午饭,坐着喝茶,觉得外面有人进来了,便回头去看。我看时,不由的非常出惊,慌忙站起身,迎着走去。
这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
“阿!闰土哥,――你来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
“老爷!……”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他回过头去说,“水生,给老爷磕头。”便拖出躲在背后的孩子来,这正是一个廿年前的闰土,只是黄瘦些,颈子上没有银圈罢了。“这是第五个孩子,没有见过世面,躲躲闪闪……”
母亲和宏儿下楼来了,他们大约也听到了声音。
“老太太。信是早收到了。我实在喜欢的了不得,知道老爷回来……”闰土说。
“阿,你怎的这样客气起来。你们先前不是哥弟称呼么?还是照旧:迅哥儿。”母亲高兴的说。
“阿呀,老太太真是……这成什么规矩。那时是孩子,不懂事……”闰土说着,又叫水生上来打拱,那孩子却害羞,紧紧的只贴在他背后。
“他就是水生?第五个?都是生人,怕生也难怪的;还是宏儿和他去走走。”母亲说。
宏儿听得这话,便来招水生,水生却松松爽爽同他一路出去了。母亲叫闰土坐,他迟疑了一回,终于就了坐,将长烟管靠在桌旁,递过纸包来,说:
“冬天没有什么东西了。这一点干青豆倒是自家晒在那里的,请老爷……”
我问问他的景况。他只是摇头。
“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
他只是摇头;脸上虽然刻着许多皱纹,却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他大约只是觉得苦,却又形容不出,沉默了片时,便拿起烟管来默默的吸烟了。
母亲问他,知道他的家里事务忙,明天便得回去;又没有吃过午饭,便叫他自己到厨下炒饭吃去。
他出去了;母亲和我都叹息他的景况: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母亲对我说,凡是不必搬走的东西,尽可以送他,可以听他自己去拣择。
下午,他拣好了几件东西:两条长桌,四个椅子,一副香炉和烛台,一杆抬秤。他又要所有的草灰(我们这里煮饭是烧稻草的,那灰,可以做沙地的肥料),待我们启程的时候,他用船来载去。
夜间,我们又谈些闲天,都是无关紧要的话;第二天早晨,他就领了水生回去了。
又过了九日,是我们启程的日期。闰土早晨便到了,水生没有同来,却只带着一个五岁的女儿管船只。我们终日很忙碌,再没有谈天的工夫。来客也不少,有送行的,有拿东西的,有送行兼拿东西的。待到傍晚我们上船的时候,这老屋里的所有破旧大小粗细东西,已经一扫而空了。
我们的船向前走,两岸的青山在黄昏中,都装成了深黛颜色,连着退向船后梢去。
宏儿和我靠着船窗,同看外面模糊的风景,他忽然问道:
“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
“回来?你怎么还没有走就想回来了。”
“可是,水生约我到他家玩去咧……”他睁着大的黑眼睛,痴痴的想。
我和母亲也都有些惘然,于是又提起闰土来。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气闷;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母亲和宏儿都睡着了。
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我想:我竟与闰土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一九二一年一月。
注释:
⑴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一年五月《新青年》第九卷第一号。
⑵猹 作者在一九二九年五月四日致舒新城的信中说:“‘猹'字是我据乡下人所说的声音,生造出来的,读如‘查'。……现在想起来,也许是獾罢。”
⑶大祭祀的值年 封建社会中的大家族,每年都有祭祀祖先的活动,费用从族中“祭产”收入支取,由各房按年轮流主持,轮到的称为“值年”。
⑷五行缺土 旧社会所谓算“八字”的迷信说法。即用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相配,来记一个人出生的年、月、日、时,各得两字,合为“八字”;又认为它们在五行(金、木、水、火、土)中各有所属,如甲乙寅卯属木,丙丁巳午属火等等,如八个字能包括五者,就是五行俱全。“五行缺土”,就是这八个字中没有属土的字,需用土或土作偏旁的字取名等办法来弥补。
⑸鬼见怕和观音手,都是小贝壳的名称。旧时浙江沿海的人把这种小贝壳用线串在一起,戴在孩子的手腕或脚踝上,认为可以“避邪”。这类名称多是根据“避邪”的意思取的。
⑹西施 春秋时越国的美女,后来用以泛称一般美女。
⑺拿破仑(1769 ― 1821)即拿破仑·波拿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军事家、政治家。一七九九年担任共和国执政。一八○四年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自称拿破仑一世。
⑻华盛顿(1732 ― 1799)即乔治·华盛顿,美国政治家。他曾领导一七七五年至一七八三年美国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胜利后任美国第一任总统。
⑼道台清朝官职道员的俗称,分总管一个区域行政职务的道员和专掌某一特定职务的道员。前者是省以下、府州以上的行政长官;后者掌管一省特定事务,如督粮道、兵备道等。辛亥革命后,北洋军阀政府也曾沿用此制,改称道尹。
关于小说《故乡》的写作背景短篇小说《故乡》的素材,是鲁迅1919年从北京回故乡的见闻,但它深刻地概括了1921年前三十年内,特别是辛亥革命后十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敝、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历史,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1919年12月,鲁迅从北京回到故乡绍兴,与同族十多户人家共同卖掉新台门故宅,带着母亲、三弟及家属来到北京。这次回到乡间,幼年的伙伴、农民章闰水特地从海边农村进城来探望鲁迅。章闰水年纪刚过三十,已是满脸皱纹,形容憔悴,讲述了“农村做人总是难,一点东西拿出去总是要捐三四回”的悲惨处境,引起了鲁迅深切的同情。后来,鲁迅将这次回乡的经历,艺术地再现于小说《故乡》之中,并以章闰水为原型,塑造了闰土这个深刻隽永的人物形象。
小说是用第一人称写的,里面“我”的思想感情真实地反映了鲁迅的思想感情,但这是文学作品,经过虚构、想象,所以不能说“我”就是鲁迅。课文是小说中的一段插叙,题目《少年闰土》是编者加的,节选出来的章节所表现出来的中心思想与《故乡》整篇小说的主题是有差异的
㈦ 鲁迅的小说《故乡》全文
鲁迅的小说《故乡》:
我冒着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
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第二日清早晨我到了我家的门口了。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我到了自家的房外,我的母亲早已迎着出来了,接着便飞出了八岁的侄儿宏儿。
我的母亲很高兴,但也藏着许多凄凉的神情,教我坐下,歇息,喝茶,且不谈搬家的事。宏儿没有见过我,远远的对面站着只是看。
但我们终于谈到搬家的事。我说外间的寓所已经租定了,又买了几件家具,此外须将家里所有的木器卖去,再去增添。母亲也说好,而且行李也略已齐集,木器不便搬运的,也小半卖去了,只是收不起钱来。
“你休息一两天,去拜望亲戚本家一回,我们便可以走了。”母亲说。
“是的。”
“还有闰土,他每到我家来时,总问起你,很想见你一回面。我已经将你到家的大约日期通知他,他也许就要来了。”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认识他时,也不过十多岁,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
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
我家只有一个忙月(我们这里给人做工的分三种:整年给一定人家做工的叫长工;按日给人做工的叫短工;自己也种地,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时候来给一定人家做工的称忙月),忙不过来,他便对父亲说,可以叫他的儿子闰土来管祭器的。
我的父亲允许了;我也很高兴,因为我早听到闰土这名字,而且知道他和我仿佛年纪,闰月生的,五行缺土,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他是能装弶捉小鸟雀的。
我于是日日盼望新年,新年到,闰土也就到了。好容易到了年末,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的去看。
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这可见他的父亲十分爱他,怕他死去,所以在神佛面前许下愿心,用圈子将他套住了。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没有旁人的时候,便和我说话,于是不到半日,我们便熟识了。
我们那时候不知道谈些什么,只记得闰土很高兴,说是上城之后,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
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他说:
“这不能。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什么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
闰土又对我说:
“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检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吗?”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所谓猹的是怎么一件东西——便是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无端的觉得状如小狗而很凶猛。
“他不咬人么?”
“有胡叉呢。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他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
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这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他在水果店里出卖罢了。
“我们沙地里,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脚……”
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稀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可惜正月过去了,闰土须回家里去,我急得大哭,他也躲到厨房里,哭着不肯出门,但终于被他父亲带走了。他后来还托他的父亲带给我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我也曾送他一两次东西,但从此没有再见面。
现在我的母亲提起了他,我这儿时的记忆,忽而全都闪电似的苏生过来,似乎看到了我的美丽的故乡了。。。。。。
(7)短篇小说的阅读全文扩展阅读:
一、中国网上时间:2006-10-19,文章来源:新华网的文章《藤井省三:“所有日本学生都读过《故乡》”》讲述了鲁迅作品在日本的故事,文章正文如下:
1、鲁迅作品收入中学教科书
谈到鲁迅对普通日本人的影响,藤井省三以日本的教科书为例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说明。他说在日本中学的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了鲁迅的《故乡》,现在有五家出版社出版中学语文教科书,这五家出版社的教科书中都有《故乡》。
《故乡》在日本的普及有一个过程,1952年有一家出版社的教科书收录了《故乡》,后来逐渐增加,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以后,所有的教科书都收录了这一作品。这就等于说,中日邦交正常化34年来,所有的日本学生都读过鲁迅的《故乡》。
日本的高中语文教科书收录最多的是《藤野先生》和《孔乙己》,收录《藤野先生》是从中日交流的角度出发,《孔乙己》中的主人公孔乙己是科举制度的牺牲品,与考试有关,考试对日本高中生来说是最现实的问题,对《孔乙己》容易理解。《阿Q正传》对中学教科书来说太长,中学生和高中生理解起来也有一定困难。所以没有收录到中学教科书。但从大学学习中国文学的学生的论文来看,写《阿Q正传》和《故乡》的最多。
2、日本鲁迅研究重实证
关于现在研究鲁迅的意义,藤井省三认为,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开山鼻祖,这一点不仅在中国,在东亚、在欧洲和美国都有定论。要了解中国现代文学必须研究鲁迅。鲁迅文学对国民具有引导的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说,鲁迅对现代中国的影响是极为重要的。
鲁迅是在日本留学的时候发现文学改造国民性的力量,开始文学活动的,鲁迅受日本明治时期的影响,在当时的时代氛围中考虑自己国家的命运,从这个意义上说,在鲁迅的思想中也反映了当时中日两国的关系,因此,研究鲁迅有助于人们认识当时中日两国的历史。
谈到日本鲁迅研究,藤井省三认为最大的特点之一是日本的实证研究很强,当然中国也有很多实证研究,但总起来看,实证研究和理论研究各占一半。日本的实证研究所占比例为70%到80%左右,理论研究只占20%至30%,这是日本鲁迅研究的特点。
另外,鲁迅对中国的研究者来说,是本国的作家,很多中国人研究鲁迅自身及其作品,不涉及比较。对日本人来说,鲁迅是外国作家,因此容易把鲁迅和日本作家进行比较,在日本,鲁迅比较研究成果多,世界其他地区的研究者研究鲁迅时,也有类似情况。
关于自己的鲁迅研究,藤井省三回顾说,上个世纪80年代,主要研究俄罗斯文学经由日本对鲁迅发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如安特莱夫对鲁迅的影响等,并与日本如何接受俄罗斯文学影响进行比较。
进入90年代,研究鲁迅《故乡》的阅读史,出版了《鲁迅〈故乡〉的阅读史》一书,仅从鲁迅小说《故乡》于1921年发表后被阅读和评论的变迁情况,运用传播美学和接受美学的批评方法展示20世纪现当代文学的空间,其中涉及了许多文学史未曾涉及的领域,与传统的文学史大不相同。
3年前,他把鲁迅在日本、韩国、新加坡、台湾的影响加以比较,出版了《鲁迅事典》一书。
二、读鲁迅先生的《故乡》,很多人都会有不同的感想,感想文章部分正文如下:
《故乡》来自短篇小说集《呐喊》。一个小说家的短篇小说到底怎么样,有时候,单篇看不出来,有一本集子就一览无余了。举一个例子,有些短篇小说非常好,可是,放到集子里去,你很快就会发现这个作家有一个基本的套路,全是一个模式。好的短篇集一定是像《呐喊》这样的,千姿百态,但是,在单篇与单篇之间,又有它内在的、近乎死心眼一般的逻辑。
“没有做稳奴隶”的闰土:
就小说的人物刻画而言,《故乡》写闰土和写杨二嫂的笔法其实是一样的,也是两个半圆:一个属于叙事层面,一个属于辅助层面。但是,这里头的区别非常大,非常非常大。
写女流氓杨二嫂,无论在叙事层面还是辅助层面,鲁迅是一以贯之的,也就是所谓的鲁迅式的“冷眼”。很冷。同样在辅助层面,鲁迅写闰土却是抒情的和诗意的。这一点在鲁迅的小说里极其罕见。
作为象征主义小说,在小说的大局方面,鲁迅是极为精心的,有他的设计。千万不要以为鲁迅写小说是随手的,他的小说写得好只因为他是一个“天才”,属于“妙手偶得”,不是这样。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头,中国文坛有一个不好的东西,一说起作家的“思考”就觉得可笑,这就很悲哀。
思考是人类最为重要的精神活动之一,是精神上的本能,它的作用不能说比感受力、想象力重要,至少也不在感受力、想象力之下。
在《故乡》里头,呈现流氓性的当然是圆规。自然是闰土。问题来了,写杨二嫂,鲁迅是顺着写的,一切都符合逻辑。写闰土呢?鲁迅却是反着写的。我们先来看鲁迅是如何反着写的——
在辅助层面,鲁迅着力描绘了一个东西,那就是少年的“我”和少年的“闰土”之间的关系。我把这种关系叫做自然性,人与人的自然性。它太美好了。
在这里,鲁迅的笔调是抒情的、诗意的,这些文字就像泰坦尼克号,在海洋里任意驰骋。我必须补充一句,在“我”和“闰土”自然性的关系里头,“我”是弱势的,而“闰土”则要强势得多,这一点大家千万不要忽略。
但是,来到叙事层面,鲁迅刚刚完成了对闰土的外貌描写,戏剧性即刻就出现了,几乎没有过渡,鲁迅先生写道:
他(闰土)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到:“老爷!”
人与人的自然性戛然而止。一声“老爷”,是阶级性。它就是海洋里的冰山,它挡在泰坦尼克的面前。泰坦尼克号,也就是鲁迅的抒情与诗意,一头就冲着冰山撞上去了,什么都没能挡住。弱势的“我”成了“老爷”,而强势的“闰土”到底做上了奴才。鲁迅在这些细微的地方做得格外好,大作家的大思想都是从细微处体现出来的,而不是相反。
在这里,所有的抒情和所有的诗意都在为小说的内部积蓄能量,在提速,就是为了撞击“老爷”那座冰山。这个撞击太悲伤了、太寒冷了,是文明的大灾难和大事故。在这里,我有几点需要补充。
第一,奴性不是天然的,它是奴役的一个结果。从闰土的身上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一点。在闰土的天然性和奴性之间没有过渡,存在着一个巨大的黑洞。这个黑洞里全部的内容,就是闰土如何被奴役、被异化的。
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思考。它其实是不需要写的。每个人都知道黑洞里的内容。小说家鲁迅的价值并不在于他说出了人人都不知道的东西,而是说出了大家都知道、但谁也不肯说的东西!
第二,在闰土叫“我”老爷的过程中,什么都没有发生。也就是说,在闰土身上所发生的一切,都是非胁迫性的,它发自闰土的内心。
在小说的进程里,这座冰山本来并不存在,但是,刹那间,闰土就把那座冰山从他的内心搬进了现实,闰土的搬运的速度之快甚至是迅雷不及掩耳的,“我”都来不及左转舵和右转舵。那是闰土的本能,那是一个奴才的本能。
鲁迅到底安排“我母亲”出现了。“我母亲”告诉闰土,“不要这样客气”“还是照旧(自然关系)”,闰土说:“那时是孩子,不懂事。”这才是闰土内心的真实。不能说“闰土们”的内心没有理性,有的。这个理性就是奴性需求。
“懂事”就是喊“老爷”,就是选择做奴才,做“做稳了”的奴才,或者说,做“做不稳”的奴才。在鲁迅的眼里,奴役的文化最为黑暗的地方就在这里:它不只是让你做奴才,而是让你心甘情愿地、自觉地选择做奴才,就像鲁迅描写闰土的表情时所说的那样。鲁迅是怎么描写闰土的表情的?又“欢喜”又“凄凉”。
这两个词用得太绝了,是两颗子弹,个个都是十环。可以说是神来之笔。这两个词就是奴才的两只瞳孔:欢喜,凄凉。
第三,五四那一代知识分子,或者说作家,有两个基本的命题:反帝、反封建。这个所有人都知道,也没有任何疑问。
不过我想指出,在大部分作家的眼里,反帝是第一位的,是政治诉求的出发点,这个也可以理解,民族存亡毕竟是大事。鲁迅则稍有区别,他反帝,但反封建才是第一位的。封建制度在“吃人”——它不让人做人,它逼着人心甘情愿地去做奴才。
第四,在变革中国的大潮中,五四一代的知识分子,或者说作家,在阶级批判的时候,大家都有一个基本的道德选择,那就是站到被侮辱与被损害的那一头,他们在批判“统治者”。这是对的。毫无疑问,鲁迅也批判统治阶级,但是,有一件事情鲁迅一刻也没有放弃,甚至于做得更多,那就是批判“被统治者”、反思“被侮辱”的与“被损害”的。鲁迅的批判极其另类。
他的所谓的“国民性”,所针对的主体恰恰是“被统治者”。在现代文学史上,这是鲁迅和其他作家区别最大的地方。当绝大部分的知识分子、绝大部分作家都在界定“敌人是谁”的时候,鲁迅先生十分冷静地问了一句:“我是谁。”在鲁迅看来,“我是谁”的意义远远超出了“敌人是谁”。其实,一部《呐喊》,它的潜台词就是这样的一个问题:我是谁。
香炉和烛台:
我只能说,鲁迅先生太会写小说了,家都搬了,一家人都上路了,小说其实也就结束了。就在“没有小说”的地方,鲁迅来了一个回头望月。通过回望,他补强了小说的两位主人公,也就是“故乡”的两类人:强势的、聪明的、做稳了奴隶的流氓;迂讷的、蠢笨的、没有做稳奴隶的奴才。
同样是一个象征的还有闰土所索要的器物,那就是香炉和烛台。香炉和烛台是一个中介,是偶像与崇拜者之间的中介。它们充分表明了闰土“没有做稳奴隶”的身份,为了早一点“做稳”,他还要麻木下去,他还要跪拜下去。无论作者给我们这些读者留下了怎样一个光明的、充满希望的尾巴,那个渐渐远离的“故乡”大抵上只能如此。
㈧ 一度君华的公子邱引全文阅读
(这是一篇短篇小说,满意请采纳)
闻暮雪伤得很重,京城的捕快追了她三天三夜,追得她夹起尾巴仓皇逃离了京城,来到金陵混生活。
闻暮雪冤,是真冤。前一阵子皇帝得了健忘症,总是记不住宫中女子的容貌,晚上侍寝的妃子,即使献尽殷勤,他一上完朝准忘得干干净净。宫里发榜寻遍名医,无人治得。
闻暮雪为着高昂的赏金入了皇宫,自称江湖神医,专治疑难杂症。然面圣之时,她望问切问一概不需,只在皇帝面前站了片刻,随后猛然跳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啪啪删了皇帝两大嘴巴!!
扇完之后掉头就跑!
皇帝的健忘症治没治好她不知道,但那天之后皇帝清清楚楚地画下了她的画像,下令京城全城海捕。这货被追得走投无路,只得连夜逃离京师,来到了金陵。
金陵城临仙楼地势较高,坐在楼上窗前,能够俯瞰整个古城。闻暮雪捡了个雅间,要好酒菜,挟菜时故作不慎,油污弄脏了衣服。她顺理成章地命小二为她去买件新衣替换。
小二毫不疑心,得了一甸银子,兴高采烈地去了。闻暮雪却发了愁——只怕很快京城的通缉文书就会传到金陵。她如今人生地不熟,关键是身受重伤,往哪藏才好呢……
正犹豫间,楼下吹吹打打路过一列迎亲的队伍,花轿里哭声隐隐。闻暮雪耳朵好使,听的真切。
故小二送来衣裳,她强忍伤处同他唠嗑:“楼下谁家成亲呢?好大阵仗。”
小二得了个银裸子,十分热情:“小姐有所不知,今儿个邱公子成亲呢。他是千月山庄邱庄主的儿子,千月山庄可是金陵首富邱庄主又是老来得子,对他百般宠爱。今日他娶妻,能不大摆排场嘛。”
闻暮雪喝了口酒镇痛:“我怎么听着新娘好像在哭呢?”
小二拿抹布将桌角都拭了一遍:“这个……说来话长。”
千月山庄邱庄主这一生,喜也儿子忧也儿子。
他三十无子,娶妻妾八房皆是颗粒无收。及至三十有五,一家子求神拜佛,做尽善事,终于第九房小妾十月怀胎,诞下一子。
邱庄主爱若至宝,起名的时候更是慎重非常,集全城算命,测字先生于一堂,要求既要好听,又要好养,最重要的是要有品味!
诸先生讨论十日,终于商定取单字——引。于是邱家少庄主姓邱,叫邱引。
邱公子是叼着金汤匙出生的,邱庄主捧在手上怕飞,含在嘴里怕化,千月山庄上上下下更是冲着哄着,要星星不敢摘月亮。于是邱公子如今年有十六,文不成武不就,成日里吃喝玩乐,宿柳眠花,就是不敢正经事儿。日子一长,坏了名声,连狗都嫌。
邱庄主急啊,眼瞧着成人了,除了一张脸,浑身上下就没一样拿的出手的东西。一急之下,这才想到给他娶个媳妇,也算是定定心性。
邱庄主挑媳妇,自然是人品,家世,性情,相貌,样样都得称心如意。但邱引如此品行,纵然坐拥金山,有哪有好姑娘愿意嫁他。
而金陵贾家有女慧云,才情出众,品貌端方,是金陵城素来口口相传的第一美人。凑巧这贾家生意亏损,去年进的新茶还欠着邱庄主一大笔贷款。
邱庄主虽然没明着说,但他开了这个口,贾老爷子如何拒绝得了?
故而这事儿,也就这么不情不愿的成了。
“啧,这个千月山庄听起来很牛啊!” 闻暮雪支走了店小二,放下帘子一边换衣裳,一边瞎琢磨。
夜间,千月山庄高朋满座,觥筹交错。闻暮雪趁乱溜进了后院,惊见一书生模样的男子搀了那凤冠霞帔的新娘子,急急忙忙往外跑。
乖乖,这是要私奔啊!闻暮雪摇头,拦住二人,也不多解释,自摘了新娘子的凤冠霞帔,又解了自己的外袍扔过去。新娘是个小脚,跑不快。闻暮雪将她托过了墙,腰上的伤口又开始血流不止,她骂了声娘,随机转了转眼珠子,又想了个坏主意。
外间热闹了挺长一段时间,就过三巡,邱公子终于醉醺醺地入了洞房。
“嘿嘿,美人儿,夫君来了……”他穿着大红吉服,年仅十六岁,神色却十分淫邪。美人儿端坐榻上,不言不动。
邱公子端了合欢酒过来,淫晓着撩开了喜帕。喜帕落地的时候,邱公子瞪大眼睛,半天没合上嘴巴。
只见榻上新娘红唇如涂鸡血,眼抹铜绿色眼影,真正的一个眼如铜铃,面上白粉少说也有三斤!对视之时她咧嘴一笑,那粉稀里哗啦一个劲儿往下掉……
邱引后退一步,一手死死攀住盆架,面色惨败,约过了一刻,他方才反应过来,惨声长嚎:“鬼啊——”
其声之凄厉,惊天动地。
整个千月山庄炸开了过,邱夫人当场晕倒,邱庄主也差点没背过气去:“这贾家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如此糊弄我千月山庄!来人,去把姓贾的给我捉来!”
闹腾了大半晚,贾老爷子带到,见到新娘,他微微一愣,但很快反应过来:“邱庄主,小女便是这般陋容啊,一直待字闺中,不敢见人。也不知何人传出第一美人的称号。再者 当初庄主提前的时候,小老儿也已经说明吾儿粗陋,怕配不上邱家少爷,可庄主一口应允没有关系啊……”
贾老爷子一边敷衍邱庄主,一边心里暗想,前几天听女儿和一个男人笛声传情,他女儿干脆倒不如跟了那样风雅的男人 总比嫁给邱公子强。只是不知道她从哪里找来的代嫁姑娘……
邱庄主给噎着了,这倒是确有其事,可是当时只道是贾家不愿意,刻意谦虚,谁曾想这第一美人,竟然……竟然……
邱庄主嘴角抽搐,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
外面闹得天翻地覆,唯新娘子不动如山。邱庄主没办法——好歹也是已过门的媳妇,他邱家门楣光鲜,可不能让人笑话。
想罢,他抹了一把眼睛,悲痛地别过脸去。
邱公子娶亲一事,沦为了整个金陵城的笑柄,邱公子中日借酒浇愁,仍旧是风月场中的常客。至于贾慧云那儿,他是死也不会去的。
这贾慧云倒也识相,成亲一个月,她一直闭门不出,府里的人连她的面也少见。邱庄主和邱夫人连她的问安礼都免了,唉声叹气地过了个把月,竟然也就把她忘得差不多了。
㈨ 鲁迅小说《故乡》的原文!!!
我冒着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第二日清早晨我到了我家的门口了。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我到了自家的房外,我的母亲早已迎着出来了,接着便飞出了八岁的侄儿宏儿。
我的母亲很高兴,但也藏着许多凄凉的神情,教我坐下,歇息,喝茶,且不谈搬家的事。宏儿没有见过我,远远的对面站着只是看。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认识他时,也不过十多岁,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那一年,这祭祀忙不过来,他便对父亲说,可以叫他的儿子闰土来管祭器的。
我的父亲允许了;我也很高兴,因为我早听到闰土这名字,而且知道他和我仿佛年纪,闰月生的,五行缺土,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他是能装弶捉小鸟雀的。
我于是日日盼望新年,新年到,闰土也就到了。好容易到了年末,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的去看。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
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他说: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闰土又对我说:“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检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这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他在水果店里出卖罢了。
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稀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可惜正月过去了,闰土须回家里去,我急得大哭,他也躲到厨房里,哭着不肯出门,但终于被他父亲带走了。他后来还托他的父亲带给我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我也曾送他一两次东西,但从此没有再见面。
现在我的母亲提起了他,我这儿时的记忆,忽而全都闪电似的苏生过来,似乎看到了我的美丽的故乡了。我应声说:“这好极!他,——怎样?……”
一日是天气很冷的午后,我吃过午饭,坐着喝茶,觉得外面有人进来了,便回头去看。我看时,不由得非常出惊,慌忙站起身,迎着走去。
这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
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阿!闰土哥,——你来了?……”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我问问他的景况。他只是摇头。母亲问他,知道他的家里事务忙,明天便得回去;又没有吃过午饭,便叫他自己到厨下炒饭吃去。
下午,他拣好了几件东西:两条长桌,四个椅子,一副香炉和烛台,一杆抬秤。他又要所有的草灰,待我们启程的时候,他用船来载去。
又过了九日,是我们启程的日期。闰土早晨便到了,我们终日很忙碌,再没有谈天的工夫。来客也不少,有送行的,有拿东西的,有送行兼拿东西的。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一九二一年一月。
(9)短篇小说的阅读全文扩展阅读:
作者鲁迅于1898年第一次离开老家绍兴,“想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人们”(《(呐喊)自序》)。
1919年12月,最后一次回故乡绍兴接他的母亲等人来北京居住。从《鲁迅日记》中可以了解这次回乡的经过:1919年9月,鲁迅卖掉了绍兴的老屋,添了些钱,买了北京西城新街口附近八道弯宅第。11月修葺完毕,21日“上午与二弟眷属俱移入八道弯宅”。
26日鲁迅“上书请归省”。12月1日,由北京动身回老家,4日晚“抵绍兴城,即乘轿回家”,在家乡处理搬迁事务,大约住了二十来天。12月24日“下午以舟二艘奉母偕三弟及眷属携行李发绍兴”。29日中午抵达北京,“下午俱到家”。
往返大约29天。《故乡》的故事情节便是根据这段生活经历演绎而来。不过这只是触发故事的一点,而作品真正反映的却是更为广阔深邃的社会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