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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情节之美

发布时间:2024-11-01 00:34:03

❶ 概括莫泊桑短篇小说集的圣骨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特点
文学

专业回答

一.以小见大,由点及面

鲁迅先生在比较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式样时认为短篇小说的优点是“只顷刻间,而仍可借一斑略知全豹,以一目尽传精神…”(《集外集》近代世界小说集小引)因此,短篇小说不该成为长篇小说的压缩,它的长处在于以小见大,由点及面,从部分到整体的概括,反映社会生活。在这点上,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堪称楷模。

首先,莫泊桑以有限的篇幅,少许的人物和比较单纯的背景及事件,在不同程度上反映时代的某一侧面或片段本质。他常常把确定的主题,高度凝练地集中到几个场景和场面中去表现。

赞扬普法战争中法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的一个重要主题。在表现这一主题时,他很少在广阔的背景和复杂的情节中,全面地展开法国各阶层人民反抗普鲁士侵略军的斗争,他多半写其中的一个插曲。例如《蛮子大妈》,这片短篇小说描写一个普通法国劳动妇女,她丈夫因私猎被警察击毙,相依为命的儿子在两国宣战后从军,她一个人孤单在家。普鲁士军队开进村子后,派四名年轻士兵住进她家,起初她跟他们相处得不错。有一天,她突然收到儿子被普军炮弹炸成两段的噩耗,就在当天夜里点燃自己的房子,把四名普鲁士士兵烧死了。小说特别突出“蛮子大妈”临刑前的一幕:她同时拿出两张纸,一张是报告儿子牺牲的信件,另一张是她记下四名普国士兵姓名地址的纸单。他要求通知他们家里,并对普军军官说:“您将来要写出这件事的来由,要告诉他们的父母说是我干的……请您不要忘了。”然后从容地等待处决。

小说截取了普法战争中一个很小的断面,生动反映出法国人民对侵略军的深仇大恨,更可贵的是有深度地揭示了这场战争的危害。当普军侵占法国领土时。法国人民协同法国政府奋起反抗,是正义的爱国行为,值得歌颂,但这次战争归根结底是由于两国统治者争夺欧洲霸权引起的,所以,真正的受害者不止是法国人民,也包括普鲁士人民。两张纸就是这种实际情况的凝练而巧妙的艺术概括。

其次,在短篇小说的艺术构思上,莫泊桑不制造离奇情节刺激读者的好奇心。他善于从现实生活中选取有典型意义的人物、事件和生活片段作为透视点来窥视大千世界,以小见大,由点及面反映普遍的社会真实。他从一把伞的小洞眼看到市民利己主义哲学;用一根绳子绕出一个趋炎附势荒唐混乱的世风;不见了一串项链,引人寻找小资产阶级丢失的淳朴(《雨伞》、《绳子》、《项链》)。

二.冷眼看人生,客观写世界

莫泊桑善于描写人情世态,他的每片短篇小说都是一幅幅生动的法国生活风俗画。他的短篇小说另一个重要特点是作者本人基本上不直接表达自己的倾向,而是通过故事本身表达这种倾向,尽力做到客观、冷静。但是小说并不是完全没有激情,它的激情隐藏在内容之中。“艺术家不该在他的作品中露面,就像上帝不该在自然界露面一样。”恩师福楼拜的这句话对莫泊桑产生过较大影响。

在更多时候,莫泊桑把自己的爱憎、褒贬寄托在情节之中。譬如,他对自己所熟悉的小资产阶级的态度就是这样表现出来的。1881年2月15日在巴黎《新杂志》上发表的《在家里》写出了一桩奇特的家庭变故。工作多年,刚刚得到勋章的老科员伽辣汪90岁高龄的老母,突然在饭桌上病故。随后,许多有关联的人员都卖力地表演:诊断医生不顾人家死活,自己先闹一顿饭吃。邻居剃头师两口子为了要不要去看望而吵架。儿子虽到处诉说自己的悲伤,目的不过是“去引起别人的吊慰,使自己变为若人注意”。媳妇是单打老太太主意,终于在财产竞争者——丈夫的姐姐到来之前,怂恿丈夫把老人的美女玩球挂钟和大理石前的五斗橱抬到自己屋里。哪料,第二天儿子发出讣告,又开始吃饭时,老人竟“死”而复活——原来只是一种昏厥症。众人正吃惊,老人的女儿和女婿来了,老人因为已经知道儿子、媳妇的行为,对女儿特别亲热,结果又引起媳妇和女儿、女婿的一场混战。在上述情节和场面中,作者用辛辣的笔调勾勒出各色人物脸谱:吝啬的老母,贪婪尖刻的儿媳,怕老婆,爱虚荣,假情义的儿子,凶神恶煞般的女婿和贪心的女儿,骗子似的庸医,“看死人来求自己开心”的吊客……把小资产阶级市民自私、狭隘、庸俗的特点揭露得淋漓尽致。从中,读者认识到当时法兰西社会风气的腐败和道德的堕落,正是作者流露的“倾向”。读者还可以产生对这个社会制度的怀疑和否定。而这种“倾向”是通过作者冷静的、纯客观的叙述体现出来的。

莫泊桑如此这般冷眼看人生,客观写世界,并没有妨碍或减弱他的倾向性的表达。相反,倒是造成了更大的艺术感染力,更加打动读者。

三.工于构思,巧做文章

构思和布局的巧妙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的又一大特点。取材于平凡的日常生活,巧妙、引人入胜的情节结构和布局使莫泊桑的小说生动而富有吸引力。他的短篇小说常常像故事一样娓娓动听,给人亲切自然的感觉。在似乎平淡的叙述中,早已埋伏了精心设计的妙笔。有时,正在缓慢进展的情节会因为一个细节的插入而迅速推向高潮,形成意想之外的场面。人物和主题从中得到深刻的表现。有时先制造重重迷雾,故意将读者引入歧途——对故事的发展和结局做出种种猜测,而结果却全然相反。几乎每篇都新颖别致又存在一个共同点:入情入理,真确可信十分自然朴实。为了实现精巧和自然相统一的艺术构思,莫泊桑出色的运用了多样化的艺术表现手法,在这里选以下2点重点分析。

1.设计疑笔,使情节扑朔迷离,真假难辨,当真相揭开时给读者造成一种深刻难忘的印象。

在这方面表现得相当突出的是《珠宝》。小说刻画了一对平庸的“小人物”夫妇,他们爱金钱胜过爱一却。小说布下两个疑阵:开始是夫妻“恩爱”,接着是丈夫“爱名誉”。小说开篇多方面渲染夫妻间感情融洽、笃厚。妻子出嫁前是“一位贤妻良母的典范”、“具有一种安琪儿式式的纯洁风范”。婚后凭“巧妙的经济手腕制家”,使丈夫“过着一种难于相信的幸福生活”“以至于相遇六年后,他之爱他甚于初期”。随后,轻轻点出妻子的缺点:爱看戏和爱假珠宝。但突然之间,她看戏着了凉。“第二天,他咳嗽了。八天后,她害肺炎死了”。于是,一却都由这关键的一笔而发生变化。丈夫失掉妻子,不但情感空虚,而且经济窘迫。过去尚可充裕度日的工资,现在只供他一人花销都不够。他无措了,借债,追求金钱只好在发薪前去卖妻子留下的“假”珠宝。不料,却驱散了夫妻“恩爱”的迷雾。原来妻子爱他是“假”,“假”珠宝货真价实,是妻子用爱情和色相的代价换来的。故事到此也许可以结束了,但作者的解剖刀没有放下,它又深入到丈夫的灵魂。第二个假象又出现了:他知道珠宝是真之后,对妻子的贞洁产生怀疑,竟昏倒在地。真是痛苦已极、羞愧难当。然而,当他走在街上,看到有钱人悠悠然的样子,羡慕之情,悠然而生,他不顾一却的把妻子的项圈和另外的珠宝全买掉,得到近二十金法郎的巨款。这时,先前的震惊、羞愧、伤心、全被他对金钱的贪欲扫光了。他不但心安理得地接受妻子用欺骗手段所获得的珠宝,而且恬不知耻地以此夸耀于人。至此,爱情、家庭、名誉……一却都是假的,惟有珠宝,惟有金钱才是真的,他能够主宰和役使一却。

“珠宝”所揭示的事实和道理,本来是资本主义社会司空见惯的最寻常的生活现象和逻辑,莫泊桑的本事是化平淡为新奇,写出了这篇真真假假,以假衬真的故事,而且剖析了人物的灵魂,所以才会令人读了“啼笑皆非”,慨叹不已,这就是作者运用疑笔进行构思所产生的艺术力量。

2.借力于“巧”,这种“巧”是偶然和必然的结合,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的统一。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的故事本身相当简单,甚至可以说是缺乏故事性的,但读起来并不枯燥乏味。其原因在于作者铺砌摒弃了平铺直叙,采取两种巧合方法,从而更加强烈和深刻地表现小说人物的命运和主题思想。小说开始并不去写于勒,极力渲染的倒是兄嫂家庭的困窘和全家急切盼他回来的心情。紧接着,又概括插叙于勒的历史,他先前如何挥霍金钱成为全家的“恐怖”,而后又在外面混得不错,变成了全家“唯一的希望”。这些描写都为于勒在基本情节中正面出场蓄满了气氛,造足了条件,使读者急于知道他能否回来,回来后会怎样。但揣摩透了作者心理的莫泊桑并不急于回答。他故意剪断了于勒的线索转而写上文交代过的另一条线索。即写二姐的婚事。莫泊桑不露痕迹地一笔写来,终于让于勒在全家去哲赛岛旅行所乘的海轮上突然露面,并且被兄嫂认出。但是十几年来全家千呼万唤,望眼欲穿的于勒,把时来运转的希望全寄托在他的身上的于勒,此时竟败落成一乞丐模样的卖牡蛎的人,太出人意外。然而,这种意外含有合理成分。于勒被兄嫂赶到美洲后的兴败,正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处于风雨飘摇,可上可下地位的小资产阶级的共同命运的真实写照,也完全合乎作为这个阶级的“败家子”的于勒的性格发展规律。莫泊桑忠于生活,忠于人物性格,使巧合的运用具备了现实的可能性、合理性,而他在叙述中所作的渲染、铺垫。则是保证上述情节偶然性与必然性,出人意外与合情合理,精心设计与自然平实相统一的必要的艺术处理方面的因素。

莫泊桑的艺术构思,体现了文艺创作的一般规律,一方面要使作品具有独特性,要调动起伏、真假、巧合等艺术表现方法,造成一种偶然、一种特殊、一种意外……另一方面,还需运刀动斧不露痕迹,使精巧、奇特出于自然。这样的艺术构思必须要求一种与之相适应的灵活多变,不拘一格的结构形似。他的结构,从叙述方式看,既采用由原因推向结果的顺叙式,又采用由结果溯原因的倒叙式,还有插叙之中再杂倒叙。从结构手段看,许多篇章在情节的主干以后,还在开头设有“引子”,结尾也多有照应。这不是莫泊桑的独创,而确实是他结构小说时最喜欢用的一种手段。

四.准确而传神的细节描写

莫泊桑在短篇小说的细节描写方面表现了非凡的才能。他的短篇小说里,细节的描写既准确又传神,他的短篇小说里许多人物之所以能够站起来给人留下经久不灭的印象,在很大程度上跟他细致的细节描写有关。

莫泊桑很善于通过特征性的典型细节来表达自己对人物的态度,自己的社会观点和美学理想。他的成名作《羊脂球》就含有许多精彩的细节描写。在《我的叔叔于勒》中他善于选择和提炼典型化的细节,因此他的作品里,人物性格的刻画往往落笔不多,却能跃然纸上学习栩栩如生。故事的情节展开并不曲折复杂,却能扣人心弦,引人入胜。小道具派大用场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细节描写的“特技”之一。据不完全统计,莫泊桑在他的短篇小说中曾运用过雨伞、绳子、跳蚤、项链、珠宝等道具。而运用最成功的是《项链》中的那一串改变玛蒂尔德命运的项链。《项链》中的这串项链在小说中的地位和作用比《雨伞》中的那把雨伞,《绳子》中的那根绳子,显然更重要。小说前段归结到借项链,转折段起因于丢项链,后段是为了赔项链,结果发现原来是假项链。在故事进程中,这串项链每一次出现,主人公的悲剧都有一次新的发展,在作品结构中,他又将各部分自然、紧密、有机地沟连起来,浑然一体。

最后说一说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语言。他的 短篇小说的语言是准确的、明晰和生动的。曾经使托尔斯泰和法郎士赞叹不已。莫泊桑短篇小说的风格,如果用几个词简单加以概括的话,那就是:简练、精致和优美。

❷ 欧亨利短篇小说的特点

特点:十分贴近社会小人物,幽默诙谐,前后反转很大,具有很强的戏剧性。构思精妙。有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美称。

欧亨利的作品之所以令人百看不厌,是他的作品紧贴当时的社会生活,他的作品中有很多描写“社会小人物”故事的,例如《麦琪的礼物》《最后的常青藤》这些作品读完后没有一个不然人凄然一笑的,反思深刻。一来我同情这些人物,但同时有敬佩他们,因为在百般困难的环境中,他们唯一没有丢失的就是他们心中纯洁善良。

假恶丑也是欧亨利小说中更多揭露的东西。如《虎口拔牙》《丛林中的孩子》这些故事无情地指出了社会中的“骗子”,对他们进行了斥责。或许社会的尔虞我诈不能因为这些斥责而停止,但他在小说中的讽刺也注意让我们读者对这些人报以鄙视。

欧亨利的小说不仅内容吸引人,而且他的小说结尾也常常是笑中带刺的,这大概就是欧亨利式的幽默吧。

在《最后一片常青藤叶》中,结尾透漏出令人意想不到的真相。从而赞扬崇高的艺术家的品格;《爱的奉献》中相濡以沫的夫妻在真相大白时,有着苦涩却更觉情深。

《警察与赞美诗》中,流浪汉在想进监狱而不能后决定重新做人,积极生活,法律却在这时将他送进囚笼……这些结局从各角度引导,深化主旨,使得读者在笑中结束阅读,但回味却有有如百味在心中流淌。

在欧亨利的作品中,能体会到了什么叫艺术之树常青,在他的作品中尽管看到了人世间黑暗的一面,但也看到他表现的底层人民精神光明一面。

(2)短篇小说情节之美扩展阅读:

欧·亨利(O.Henry,1862年9月11日—1910年6月5日),又译奥·亨利,原名威廉·西德尼·波特(William Sydney Porter),美国短篇小说家、美国现代短篇小说创始人,其主要作品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叶子》、《二十年后》等。

1862年9月11日,欧·亨利生于美国北卡罗莱纳州格林斯伯勒,曾当过银行职员、药剂师等。1896年2月,欧·亨利因受到盗用公款的指控入狱,后逃亡洪都拉斯。

1898年再次入狱,期间开始发表作品。1902年,欧·亨利移居纽约,成为职业作家。1910年6月5日,欧·亨利因肝硬化在美国纽约去世。

欧·亨利与契诃夫和莫泊桑并列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他的作品有“美国生活的网络全书”之誉。

❸ 鲁迅文学奖好看的中短篇小说

孔乙己,呐喊,故乡,三味书屋,朝花夕拾,呐喊,阿Q正传,白光,社戏,狂人日记

❹ 十大惊艳的小说言情短篇推荐

十大惊艳的小说言情短篇推荐


一、《倾城之恋》


推荐理由:这部短篇言情小说由著名作家所写,情节曲折,情感真挚。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在爱情与命运之间挣扎的故事,展现了一段跨越时空的深情厚意。


内容简介:小说以一场意外邂逅为开端,男女主角在命运的安排下相遇,彼此倾心。然而,现实却给他们带来了重重考验。经历了一系列的误会和磨难后,两人终于走到了一起,展现了真挚的爱情力量。


二、《花开在眼》


推荐理由:这部小说文笔优美,情感细腻,将一段平凡的爱情故事讲述得感人至深。


内容简介:小说讲述了两个年轻人的爱情故事。他们在生活中偶然相遇,彼此产生了好感。随着相处的深入,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最终走到了一起。小说通过细腻的笔触描绘了爱情的甜蜜与美好,令人动容。


三、《一世倾城》


推荐理由:这部小说以其独特的叙事方式和深刻的情感描写赢得了众多读者的喜爱。故事情节紧凑,人物形象鲜明,展现了爱情的伟大与力量。


内容简介小说主人公在经历了一段失败的感情后,对生活失去了信心。然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他遇到了一个能够改变他命运的人。两人相知相守,共同度过了许多艰难险阻,最终实现了爱情的圆满。


四至十的推荐的小说还有:《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千山茶客》、《黑月光在隔壁》、《圈里圈外》、《致命的诡计》、《宿敌的家常味》、《擦肩而过》。这些小说各具特色,无论是文笔、情节还是人物塑造都有独到之处,都是值得一读的言情短篇小说。


以上推荐的这些小说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言情短篇佳作,它们在情节、情感、文笔等方面都有着出色的表现。相信这些小说会给读者带来愉快的阅读体验,并让人感受到爱情的美好与力量。

❺ 汪曾祺短篇小说《受戒》读后感5篇

《受戒》描写了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女小英子之间天真无邪的朦胧爱情,蕴含着对生活、对人生的热爱,洋溢着人性和人情的欢歌。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受戒》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参考。

受戒读后感(一)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受戒读后感(二)

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己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写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保持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受戒读后感(三)

《受戒》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做庵赵庄的地方。“赵”,是因为庄上大都姓赵。叫做庄,可是人家住得很分散,这里两三家,那里两三家。“庵”,是因为有一个庵,庵叫菩提庵,而这个菩提庵在这个庄里十分重要,因为这个地方出和尚。“就像有的地方出劁猪的,有的地方出织席子的,有的地方出箍桶的,有的地方出弹棉花的,有的地方出画匠,有的地方出婊子”。在这里,和尚算是一种职业。这个庵如此重要,却被大家叫讹了,叫成了荸荠庵。这篇文章就写了发生在荸荠庵的零碎琐事,这些事全似信手拈来,全都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荡气回肠的故事,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

这里的和尚,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也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可以收租、放债”,“可以赌钱、可以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让人看来有些离经叛道之感。但因为和尚在此地不过是种职业,所以这些实实在在的世俗人情与人间烟火让读者们看到了和尚谬的闲适的生活,看到了他们的与世无争,率性随意。

而本文的主角——小和尚明海,是个聪明好学,悟性高而多才,纯朴又老实的一个孩子。他与同样纯朴善良、聪明伶俐的农村小女孩——英子之间的丝丝情愫,似乎形成了这篇文章的线索,但都淡得让人把握不住。

在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一直在回想着一部小时候看的电影,是林志颖主演的《旋风小子》,又叫做《笑林小子》。释小龙演的那个小和尚,和那个古灵精怪的郝邵文,他们和明海一样纯真无邪,无所谓尘世如何,自有自己的欢乐。

第一次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好像是和表哥一起看的,那时候会去租VCD来看,五毛钱一张。后来我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地看这部电影,因为那时候电影频道总会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地放这部电影。这部电影除了有郝邵文和释小龙带来的欢笑,还有包括林志颖他们带来的关于少年时代的幻想——少林寺liuxue86.com,打棒球,滑轮,开车,女朋友……

那时候的我还在上小学,每天放学回家都会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视机——五点半的动画城,六点的大风车,从来都不会错过。蓝皮鼠和大脸猫,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西游记,哪吒……部部经典,时至今日提起仍然如数家珍。那时候的生活平淡但也不失精彩——红领巾,升国旗,合唱赛,眼保健操……还有每个周末去少年宫上奥数班。那时候不会有什么特别大的追求,所谓的理想似乎都在很遥远的以后,也从来不会有面对尘世的辛劳之感。

读着《受戒》就好像回到了那时候,看到了无拘无束的自己。

受戒读后感(四)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设身处地地想,《受戒》原文来说,“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这是爱吗?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还不如说打着和尚的幌子诱拐良家妇女。那家人的父母知道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又会作何感想?

另外,文章中关于和尚杀猪的描写也让我不舒服。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不过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这里还是“桃花源”吗?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适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数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受戒读后感(五)

“我与我周旋,宁做我,我与我比我第一。”这是汪曾祺晚年时说过的一句话。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欢的一个老人,喜欢汪老文字中流露出来的一派天真,喜欢他对世间寻常万物的怜惜珍爱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写的小说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节,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榄,如芦花荡,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绵长。读他的文字,时常会激起我对平凡世俗烟火生活的感激欣赏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读亦不觉厌倦的好文字。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

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做得好,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小说的最后,作者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作者在小说结尾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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