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求篇小小说 800字
巨坑无比!抄了篇还算好的,结果被老师发现被罚写了篇千字检讨书,差点泪蹦!求好心人给篇好的,大概初二水平就好了。
② 求一短篇自创武侠小说
玉筝鸣 寒鸦惊,玉筝鸣;人何去,悲中行。 秋风阵这,携样的夜里也算是“耀眼”了。 “先生,都这么晚了,该不会来了吧。” “ 不急,我了解他,要不你先去睡吧,明天一早还有事呢,一会他来了有我就行了。” 梅愈期支走下人,站在窗口,望着外面,雨还是很大,出了雨线还是雨线,什么也看不见。他回头看了看屋里,一张小几,两个蒲团,几坛酒,一架琴,还没来。 他关窗坐下,拨了拨灯芯,黄光变成了白光,不过还是很淡。他抚了抚琴,着来自北方的冷雨,拍打这这个坐落在江南的小城。已至午夜,万家具寂,偶尔几声狗吠,随即便隐没了。屋檐下的雨点吧嗒的响个不停。 一豆残灯,摇摆在街边的一座小楼上,虽不亮,在这兀自笑了笑。当初的情景再次浮现在眼前。 酒楼里人声鼎沸,各色食客杂坐其间,正吃的性起的时候传来阵这琴声,毫无征兆,更无曲调可言,讴哑刺耳。众人都皱了皱眉。 “这梅疯子又来了,唉。” 这个酒楼是他南下后最后一点钱买下的,生意还算不错,他每天都要摊上一两曲,可是弹的调子古怪难听,无人喜欢,可他却不管,依然如故。所以每当此时人都会少很多,后来好的人都叫他梅疯子,他也不生气,还是老样子。 “妈的,弹的这是什么鸟调子,扫爷爷的兴。”一个汉子终于忍不住发作了,拍着桌子吼道。一身的腱子肉像一张张小鬼脸,令人望而生畏。 一旁的朴老望着这,无奈的摇了摇头。 梅愈期却似没听见,琴声依旧,初如蚊蚋,嗡嗡响作一团,令人心烦至极,待到稍作缓和处,猛一突起,恰若天雷临地,令人为之一震。 “娘的吃错药了。”客人们一边骂着一边往出走。那个汉子再也坐不住了,撸起袖子向梅愈期走去。这时听他对面的一个黑衣汉子道:“樊离,慢着 。” “怎么?” “咱们来这里不是打架的,所以低调些。”他又看了看梅愈期,“何况我觉得这位先生的弹的也并非难以入耳,其中大有真意。” 此语位完,琴声即逝。梅愈期道:“先生也通音律?” “在下不过粗人一个,对此却逝一窍不通,不过方才听先生所奏之章中有北国之风,且哀婉低沉,应是来此不久的中原人士。” 梅愈期点了点头。 “琴声虽杂乱无章,却隐有持怒冲冠之意,更可贵的是弹了 这么久没一句重复的,看来先生的技艺十分高超,而隐逸于此奏琴,则说明先生你遗世独立,卓尔不群。” 梅愈期笑了笑,“先生高抬在下了,不过先生竟能听懂,必非凡人,可否再听一曲、” “请。” 琴声在起,还是哪么不堪入耳,杂乱之中三五高音奇峰突起,却又转瞬即逝,随即回复常态。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梅愈期站起身来,正色道:“在下梅愈期,敢问先生。” “程钟山。” 从此以后,梅愈期曲风大变。人也从以前人们眼中的梅疯子变成了梅先生。每天到他的酒楼的人更多了,多半是慕名而来听他奏琴的。但梅先生却不经常弹了,只是偶尔弹一两曲。而每当此时就可以看见那个叫程中山的坐在不远处向梅先生点头致意。 这几个月梅先生没再弹琴,因为程钟山没来。前几天樊离带来消息:蒙古人打来了 ,程钟山要到北边去,今天要来向他道别,可是天公不作美,连下了几天的雨,现在程钟山还没来。 “笃笃”的脚步声让梅愈期回过神来。 “梅兄,老程来迟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程钟山边走边笑道。 “那可要罚酒呦。” “那是自然的了,哈哈。”二人相向而坐,叙情沽酒,不亦乐乎。 少顷,程钟山道:“蒙古人犯我河山,杀我百姓,我虽为一介武夫,却也是有血性的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愿就着这一腔热血用手上的这把刀去和他们干一场。”言罢一把抽出刀来,青锋白刃,最适合上阵杀敌。 “恩,男儿坠地志四方,马革裹尸固其常。我支持你程兄,你一身好本事,也只有北方的天才能容的下你这只鹰。不过蒙古人生性凶残,北方必是险恶万分,此去可要小心啊。” “你放心,只要兄弟我还不想死,阎王爷也别想叫我闭眼。”他长饮一口,拍桌道:“安能忍顾山河碎,不灭鞑虏誓不归。” “来 ,干。” 雨慢慢小了,先是星星点点,随后完全停了。屋里二人歪坐在几前,程钟山望了望梅愈期道:“这次北去不知及时才能回来,还得麻烦梅兄一件事。” “可是这个?”梅愈期拍了拍手上的琴。
③ 求自创穿越短篇小说【要符合历史!!】
不知道这篇可不可以,希望能帮到你~^ ^~
三国·丹青
人说,丹青之色,百代不渝。
那是个以画为生的人。
谁都不知道他的姓名,也不知道他是何方人也,又要去往何方。
他自名“画痴”,说是从吴地的千山万水而来,往吴地的千山万水而去。
画痴肩上挑着一个小小的蓝布包袱,戴着大大的斗笠,也不束发,胡子拉碴,着一身破旧的赫衣,蹬一双仿佛日晒雨淋、跋山涉水都不会破损的草鞋。
虽然装束与路边的乞儿无差,但当人们看到他斗笠下,那张狂不羁的笑容和星子般明亮的双眸后,却都纷纷收起了适才的不屑,着了魔似地相信了他的话。
画痴说,他这一生只画一幅画,那幅画,只给一个人看。
皖城巷口,讲故事的老人坐在丝绦纷乱的柳树下,摇着一把蒲扇,眉宇间飘过满城飞絮。他们永远不用担心找不着人说话,因为孙郎和周郎的那些传奇,即使讲上一辈子,也永远有人津津乐道,乐此不疲。
今天讲的,就是小霸王孙伯符智取皖城的故事。
“你道刘勋是何许人也?那可是当初黄祖手下的心腹大将!还不照样被我们的故讨逆将军耍得团团转?一封信,一句‘吴娃越姬,明珠大贝’,那刘勋不就摸摸鼻子,乖乖跟着走了?”
老人说罢,围着他的孩子们、少年们也都跟着哈哈笑了起来——不知是笑刘勋的无能,还是笑故讨逆将军的机智。
“后来呀!故讨逆将军就和我们现在的水师都督周瑜一起,带着……”
讲故事的老人还在不停地讲着,讲着,如此口若悬河,绘声绘色,眉飞色舞,仿佛当年拿下这皖城的人,就是他自己一般。
人们听得入了迷,失了魂,所以,谁也没有注意到站在最后的那个戴斗笠的赫衣男子,已经悄然离去。
后来呀,后来的事,他早就知道了。
那或许是这场乱世硝烟中,最动人的胭脂色了吧。
谁都说双璧与二乔是英雄美人,天作之合,是上天赐给江东的礼物。但他倒不以为意,觉得这连襟才是孙策和周瑜的私心所在。
舒城的总角之好,吴郡的君臣之义,直至皖城的兄弟之情——怎么看,怎么觉得这是他们人生中一次暧昧的阴谋。
画痴这么想着,循着斜阳的影走入一间破庙中。
放下包袱,他又摇摇头——罢了,这想法当真荒唐,难道孙策还会把周瑜从马背上带至床榻边,做他的暖床人不成?
好男儿,最要策马驰骋天下,马革裹尸而还,其次是纵笔挥毫,亦有豪气万丈,再次便一人一剑一壶酒,风里浪里去飘流。
自己属于那种呢?也许是最次的那种吧。
画痴自嘲地笑,边笑,边将包袱中的东西一一拿出。
那是再简单不过的毛笔,一支,两支,三支。
丹青亦是市面上的中等货色,稍微讲究些的画师,都不会去用这种丹青。
最后,他小心翼翼地捧出了画卷——上好的素绫,仿佛还浮着幽光。画痴的全部家当,兴许就数这块画卷最值钱了。
他将画卷铺开,研好了色,蘸足了丹青,思索片刻后,终还是在上面添了两株烟柳。虽然根种得远,但树干却都朝着彼此的方向弯去,枝条如水流般从上坠下,缠缠绕绕,相互交错。就像是被什么人系在了一起一样,也许直至枯萎,都难以分离。
画痴笑笑——每个人,都多少有点私心,这便是他自己的私心罢。
是夜,月满窗棂,露湿丹墀。
第二天,画痴挑起包袱,离开了皖城。
路过昨日的巷口时,隔着层层柳绵,他依稀看到那里仍围着一群人,但讲故事的老人却换了。
今天,讲的是孙郎火攻会稽的故事。
画痴知道这个故事很精彩,但他还是得走了。
下次他会出现在哪里,没有人会知道。
但也没有人会去关心。
他可以是走在山涧中,跟着晨鸟一起清唱,也可以是驾一叶扁舟,缓缓渡江,反正无论他走在哪里,都走不出这吴地的山川大河。
去往舒城的山路上,急匆匆地行着一辆马车,女主人怀中抱着一个十岁大的女孩。
落日西沉,晚风萧瑟,山路崎岖,寒鸦凄苦。妇人端庄地坐在车厢中,闭起双目养神,但脸却紧绷着,养神一说,倒像是有意使自己镇定下来一般。
车夫抹掉了额角细细的汗珠,一次又一次地扬鞭,焦心地盼着前方能赶紧出现个村落。若非夫人时间紧,他万不会冒险走这条总是潜伏着杀人越货的山贼的险路。
两旁的树长得茂密,枝桠就快伸到了路的当中。树影如鬼手般拢过马背,又拢过车夫的肩头。树叶细密地划过脸颊,生疼生疼。
不多时,车厢中传来了女孩不满的娇嗔,没一会儿,就变成了骄纵的哭闹。清亮的童音此刻听起来如此刺耳,愈发惹得人心烦不已。
但事实往往是——越担心什么,就越会出现什么。
或许是女孩的哭闹声引起了贼人的注意,一小片树丛微不可查地一抖,一支冷箭直朝奔驰着的马腿射去。
随着马的一声长嘶,车夫一骨碌从车上摔了一下来。等他趴在地上看清周围时,自己连同马车,已然都被持刀的山贼们围住。
“留下钱财,便放你们生路。”山贼将刀往车夫鼻子前一插,白晃晃的刀刃映着如火的斜阳,反射出一片让人绝望的血色……
画痴也不过是在无意中救下的这对母女,还有车夫。
他躲在半人多高的草丛里,猫着腰四处跑动着,又抽出挑包袱的棍一阵乱划,大喊着:“在这里!快跟上!我找到他们了!”
远远见得山贼有所动容,画痴来回跑得更快,捏起鼻子变了个音,喊得更响:“快!快!我也看到了!”
他终是用这办法,滴血不沾地赶走了山贼。
夕阳下,妇人对他千恩万谢,他拽了拽衣肩,呼了口气,二话不说带他们往官道的方向上走去。
子夜时分,终遇山村。一户好心的农家收留了这狼狈不堪的四人,安顿好一切后,妇人拿出钱囊,说这是救命的报酬。
画痴摆摆手瞧也未瞧,抱起包袱钻到屋里去了。
他将画卷轻柔地摸了一遍,确认没有破损后,又拿了油灯来凑近细细看了一番,终于放宽了心。
妇人仍在屋外立着,似有画痴一刻不收下谢礼,她就站在此地一刻的意思。画痴低低叹了口气,走了出去。
“救你的不是我,是故破虏将军。”
闻得画痴之言,妇人微微一震:“你可是说……孙坚将军?”
画痴不置可否,突然想起了什么,又道:“那如果真的要给……”他摸摸头,“一点点就好,我想换点好的丹砂与青雘。”
妇人举起油灯,在看清楚他的面貌后,立时失魂落魄地后退几步,差点连灯也掉了。次日清晨,她又默默地往画痴的包袱中多塞了一小块金子。
到了舒城后,他与妇人三人分道扬镳。
他想尽量将舒城再画得柔和一些,那是一座最温情的江南小城,耳畔始终是侬糯的软语。他踏上那里的石桥,坐着竹筏流过纵横的水道,剥去青石板上覆着的青苔。空气里弥漫着清新的青草味,仿佛永远是雨后初霁的时分。
他最爱舒城的桃花,或许所有的舒城人,都爱这里的桃花。画痴来时,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一片有一片的树冠连成了漫天的柔粉,仿若梦中仙乡。
他寻着桃花走,就找到了周家旧宅,然后,扶着外墙缓缓地走了一周。是凭吊么?也许是,也许不是罢。
守屋的老人见了他,昏花的老眼似乎瞬间明亮了起来,猛然起身,颤颤巍巍地走过来邀他进屋一叙。
画痴也不推辞,进去落了座后,直接掏出画卷笔墨。
这次,画卷上凭空多出了几许灼灼桃树。
丹砂轻点,花开不败。
“孙将军……”老人的声音嘶哑,但脸上却是笑的,所有的皱纹都舒展开了。
“孙将军?”画痴搁下笔,抬头用询问的目光看着他,“我可不是什么将军,我就是一个画画的。”
“画画的……?”老人凑近睁大了眼睛,又伸出双手捧着画痴的脸,一番细细描摹后,才终于叹道,“你和孙将军长得真像……我起初还以为,是将军终于回来看我了呢,呵呵。”
画痴一怔:“老、老人家……”他喃喃道,“孙策将军,已故十年了……”
晚上,他躺在床上想着老人的话。
自己长得,像故讨逆将军?其实画痴并没有见过孙策,也没有见过周瑜,他只是打小就听他们的故事,把他们当做传说。
母亲坐在一旁,拍着他的背,嘴里念叨着孙郎,周郎。画痴趴在地上,拿树枝在泥中画着,有时是一起舞剑的两个人,有时是比肩跪着结拜的两个人,有时是并辔徐行在山路上的两个人。
但无论是怎样的两个人,都是母亲口中的孙郎,周郎。
算命的说,他活不过三十,于是他便下决心要画下这江东——有着孙策,和周瑜的江东。
“囿于笼中的鸟儿不会唱出动听的歌,拘于室内的诗人写不出触人心魂的篇章,困于潭中的死水无法激起万丈波澜。孩子,你该出去走走。”
父亲这一句话,他便挑起包袱离开了家。
一走,就再没回来过。
现在,他又走到了柴桑。
柴桑就在孙权脚下,按理来说是不敢有人犯事的,可偏生就有那好事的青年日日飞鹰走狗,喜欢惹是生非。
“你拿了我的钱!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个偷儿……”画痴被一把抓住手腕,站在他面前的人一脸倨傲。
画痴像个乞丐,被人这般欺负也不是第一次了。斗笠压得很低,他从檐下看着那少年的半张脸——尚是很稚嫩的轮廓。画痴不愿这样闹将开来,就想挣开他的手默默离去,谁知对方抓得甚紧,那手腕是连转也转不了一下。
“拿来吧你!”包袱被人一把抢下,倒拎着抖出了画痴所有的家当。
“别——!我的画!”对方松了手,他立刻慌乱地扑到地上,将画布护在身下,又急忙伸出手去够滚到一边的毛笔。
“啊!金子!”那惹事的少年忽得大叫一声,只见一个金块从那包袱中滚落,骨碌骨碌地滚到了他脚边。
少年凭空得了宝贝,又有了“证据”在手,捡起金子得意洋洋地捏在指尖向周围的人群展示:“怎么样,我说他偷了我的东西吧?这么个乞儿,怎么会有金子!”
围观的百姓们也开始起哄,一下子街中央热闹了许多,画痴抱着他的画卷和笔墨缩在人群中间。
已经到了柴桑,到了那个人的身边,这幅画也终于要完工了。只要画能完好无损地送到那个人手上,他自己纵是再受什么委屈,也值得了。
周瑜才进了柴桑周府,就有家丁来报。
“都督,都督!夫人和小姐回来啦,还带着个、带着个乞儿。”
话音未落,只见一个身穿鹅黄色衣裙的女孩像小鸟一样飞进来,扑进了周瑜的怀抱。
“爹爹,女儿好生想你,你好久都没有回来了!娘就在后面呢。”
周瑜笑着摸摸她的头:“嗯,绛儿乖,绛儿长高了。”
小乔笑盈盈地走入,将女儿周绛拉至一旁:“夫君,舟车劳顿,你辛苦了……”
“爹爹!爹爹!女儿这次可给你带来好东西了!”说完,周绛看向门外——一个带着斗笠,穿着破旧赫衣的人正站在门外,双手捧着一块卷得一丝不苟的素绫。
“画痴,你还不快进来!”周绛一招手,画痴便摘下斗笠,抬脚不卑不吭地走了进来。这次,他将头发束得整整齐齐,就连那件破赫衣看起来也十分规整。
可让所有人震惊的,还是那张脸庞——飞眉入鬓,星子般明亮的双眸,高挺的鼻梁和紧抿的、坚毅的唇角。
令人不敢逼视。
这、这简直是……
像,太像了!
“这画痴在舒城的路上救过我们母女的命,当时妾身想要好好酬谢他,可又没有带什么合适的,偏巧今天绛儿看到他在大街上被几个流氓欺负,妾身就自作主张,把他带回来了。”小乔依偎在周瑜身边。
而周瑜看着他,只是失了一瞬的神。
似是故人来,但也仅仅是相似,如此而已。
“爹爹!这画痴还说,他有一副‘锦绣山河图’要献给你呢!”
周瑜笑笑,轻轻地应了声。
周绛见他没有什么反应,有些急了,但又不敢去嗔怪周瑜,便转向了画痴:“你、你看吧!我早和你说过了,我爹爹不爱看画的!”
画痴却是胸有成竹,一勾唇角,走上前去在周瑜眼下放下画卷,弓着腰,一分一毫地将它缓缓展开——
渺渺长空,郁郁群山,莽莽大江。
野鹤展翅南去,苍鹰排云击空,黄云翻卷万里,雄风吹山欲倾。东旭日而西皓月,下方的山水褪色,映衬出一派人间祥和。城镇村庄如珍珠般点缀在吴地的千山万水间,细看来,竟与江东的实际地形无差!
寿春,舒城,曲阿,吴郡,会稽,皖城,春谷……
十步长,三步宽的画卷上,笔势若狂,浓墨重彩,竟将整个江东毫厘不失地双手呈现在人的眼皮底下!
同时,这画又工笔极细,江上千帆排列如麻,山林间禽兽现踪,渡口酒肆迎风旗扬,甚至连这座山上的草木,都有别于那座山上的。
在场的所有人,皆瞠目结舌,画卷一开,四下无声。就连周绛也闭了嘴,看着它吃吃地一动也不动。
这,便是穷画痴一生所绘的“锦绣山河图”!
画痴静静立在一旁,欣赏着众人的脸色。
这画是他为江东双璧所绘,细想来,似乎没有原因,或许踏遍江东,本就是他自己的一个心愿。
许久,才有人开口。
“此画绝妙,只是……为何不见人的踪迹?”小乔笑问。
画痴颔首,早就有了答案:“只因这锦绣山河,只属于故讨逆将军与周都督二人!在下愚钝,却不知该将二位将军绘于何处。此番得见都督,还望都督指点一二,在下这就将此最后一笔添上,使此画完整!”
他说完了许久,可周瑜但笑不语,亦不再去看那副画,反而拿起了一旁才烹好的热茶,轻轻吹了起来。
“爹爹!”周绛急了,扯着周瑜的袖子,“你快说呀!”
一时间,所有的人都看着周瑜,而画痴紧握着笔的手,也在不可抑制地微微颤抖着。
周瑜缓缓转过脸来,品了口茶后,放下茶碗。
“此画诚然妙极,只是,真正绝妙的画,当以剑为笔,以血为墨,以天地万物为画卷,画师胸中怀着一股纯清正气,运气宇内,落毫沙场。这,才是真正隽永的锦绣山河图。”说罢,周瑜回头看了一眼呆愣在他面前的画痴,淡然一笑——
“就像……小霸王孙策那样。”
后记:
他活了很久。
后来,周瑜也故去了。昔日的江东双璧,仿佛一夜间真的成为了遥不可及的传说。
人说,丹青之色,至死不渝。
三十岁。
四十岁。
五十岁。
他孤独终老,再没画过任何一张画。
也许,他的确是与故讨逆将军有着相似之处吧——
他们一生,都只画一张画。
【完】
④ 800字左右的短篇小说
纯种德国黑格尔
与其做一株绿洲中的小草,不如做一棵秃丘上的橡树
——题记
有一条流浪的纯种纯种德国黑格尔,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因为纯种的德国黑格尔天生就要受到磨练。这可怜的家伙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甚至认为自己是一只被父母杂种狗。他只能靠着拣别人的残羹剩饭来维持生活,尽遭别人的白眼,它痛苦极了,它受够了这样的生活,它诅咒这个世界,它感到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狗。
直到有一天,它攒够5根骨头的学费到狗学院报名。学院的老师教它去找一个富有的人家做他们的宠物,教会它怎样讨好主人,让它无论自己是否高兴都要摇着尾巴,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主人不管说什么,一定要百分百的服从……
他的夫人来到宠物店,这条流浪狗抓住了这个机会,赶忙迎上去,一个劲地摇尾巴,果然,学校里的功课起了作用,这一对夫妻看中了就这样,一年之后这条流浪狗毕业了。毕业后,学校把它送进了宠物店。宠物店里的人上上下下给他打扮了一番,给他穿了一件好看的红毛衣——尽管夏天里穿毛衣让他感到很不舒服;又给它喷上了高档香水——虽然他对这香味过敏。一周后,一位西装革履的人领着这条流狗。把钞票一放,抱着他回了家。他靠着在学校里的本事在家里站住了脚。
这个家里的主人有钱有势,他生活地十分幸福:有好吃的、有好喝的、有主人买来的宠物玩具玩……他过着梦寐以求的生活,他得到了其他狗羡慕的眼神。当然这全靠学院里的“技能”:看见主人就摇尾巴,并表现得十分高兴,无论主人叫你怎样,要百分百服从,即使那有多难或多么伤尊严。主人喜欢的人,再邪恶也要向他表示友好,主人厌恶的人,再善良也得狗眼看人低……
该有的全有了,可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不,是少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他一天比一天苦恼,他觉得他生活得很窝囊,他受不了这种低三下四的生活,他受够了!好象有一种信念再呼唤他,他不能这么活下去了!他醒悟了!他终于明白他失去了尊严和自由!他再也受不了了,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叫做“家”的“家”,那不是他要的生活…。
后来,他选择了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后来他做了一只警犬,再进行警犬训练时,训练员吃惊地告诉他,他是一只种纯种德国黑格尔!他听了不禁吃了一惊,他发誓今后再也不做那寄生在有钱人家的窝囊废!他觉得他对不起他那高贵的血统!
他当了一只警犬,虽然很艰苦,没有好吃、好喝、好玩的,没有闲适的生活。但他觉得日子过得很充实。因为他觉得这么活着有意义;这么活着是真正地“活着”,就这样在艰苦的训练下,他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多次解决大案,因表现神勇被人们尊称为“神犬”他骄傲极了,他觉得虽然失去了优越的生活条件但去得到他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尊严。
但,在一次案子中……有一次,他在追一个罪犯时,奋不顾身地跑在最前面,他勇猛地咬住罪犯的脚,罪犯吃痛,愤怒地大声叫嚷,并抽出腰边的尖刀。这时,这流浪狗,不!这只“神犬”却毫不畏惧地扑向歹徒。他想就是送了命也要尽到警犬的责任;就是送了命也要对得起“神犬”这个称号……可不容他想下去罪犯那罪恶的尖刀便插入了“神犬”的胸膛。顿时。血涌……但神犬却紧紧咬住罪犯的腿,毫不放松,丧心病狂的罪犯又向“神犬”的身体连捅了好几刀。这时,我们的英雄——“神犬”终于支持不住了,他倒下了……
临死的一瞬间,“神犬”心想:这么死,值了……
⑤ 我想要短篇的自创言情小说。谢谢
女孩和朋友打赌追隔壁班男孩,男孩是个很帅的混混,总是和他的一帮兄弟在一起,女孩闲着无聊便答应了朋友一起追男孩。但男孩可不是那么好追,他不爱和女生多说话,更别说会喜欢谁谁拉,可女孩也不是那么容易放弃。一天,
“你有女朋友么?”下午放学女孩拦住男孩,一双大眼睛一直盯着面前的男孩,男孩的兄弟们在一旁起哄,男孩看了一眼女孩,摇了摇头!“那你介意我当你女朋友吗?”女孩骄傲的仰着头看着他。男孩面无表情,“介意!”说着就帅气的走了,不带走一丝感情,女孩楞在原地,哼!这么有个性啊,那我就偏要追到你!就这样,女孩一直跟着男孩,无论男孩到哪她就到哪,男孩的兄弟都说女孩真大胆,还经常跟女孩开玩笑,女孩也不介意,还跟他们玩的非常好!就是惟独男孩,他还是对女孩很冷漠,不知怎么地,女孩看着男孩对自己爱理不理的样子,她的心就会一揪一揪的疼,她明白她喜欢上了男孩。女孩便发誓一定要让男孩喜欢上自己!
一次,女孩去给男孩送中饭,看见男孩和他的朋友们正在吸烟,女孩三步并两步走到男孩面前,一手拿掉了男孩手中的烟!她气鼓鼓的看着男孩,男孩莫名其妙地看着女孩,突然之间他很想笑,他很想动手去捏一捏女孩那粉嫩的脸,可他表面上却还是那么的冷漠,女孩看了很是心疼,看着女孩受伤的表情,男孩的心也开始发酸!他怎么能不知道,眼前的这个疯丫头为了自己做了那么多,他们每次打架,都是女孩为他们善后,还记得那次,男孩受伤住院,女孩日日夜夜守在病床边,为他忙前忙后,寸步不离!
男孩和朋友们飙车,女孩坐在尾坐,把头发扎好,男孩开的很快时,女孩坐在后面一点也不出声,害怕时只是紧紧地抱着男孩!女孩知道男孩常常不按时吃饭,她每天都做好便当准时送到男孩手中,直到男孩把饭吃完............她为了他做了太多的傻事,兄弟们都叫男孩答应女孩,可男孩呢,他一直不敢正视他对她的感情,直到那次..............男孩和朋友们在一起喝酒,,女孩在一旁看着,朋友们都要女孩喝点,女孩尴尬的笑了笑,是的,她不会喝,可朋友们可不管那么多,说什么都要女孩喝点,看着一脸为难的女孩,男孩夺过朋友们的酒“我替她喝!”说着便猛灌了起来,女孩看着男孩,其实她怎么能不知道呢,男孩默默的为她做了那么的事,总是那么关心她,虽然他很冷漠,但她还是能感觉到,男孩看她的眼神,那么温柔!
想到这,女孩突然觉得很伤心,冲了出去,外面正下着雨,男孩扔下酒瓶,也跟着跑了出去!“你要去哪?”男孩抓着女孩的手“你这是关心我么?”女孩的脸以被淋湿,男孩不说话,“拜托你不要对我那么好好不好,我很傻,我会当真,我会以为你喜欢我!”女孩甩开男孩的手,脸上分不请是泪水还是雨水,男孩咬了咬嘴唇,他一把揽过女孩,吻住了她!女孩睁大眼睛看着男孩。雨中,他们毫不畏惧,男孩只知道,女孩不能再为了自己而受伤了,他发誓要一辈子保护她!守护着她!朋友们在一旁感叹到,真是一对“疯子”
女孩和男孩在一起了,他们出双入对,每到中午,他们在一起吃饭,女孩为男孩擦汗水,男孩为女孩夹菜,男孩知道女孩不喜欢吃肉,但他还是会夹一点点在她碗里,依他的话说就是,我家疯丫头要好好的,不能老吃一些没营养的东西!不然老了谁陪我走下去?女孩知道,男孩为了她改变了许多,女孩有点白痴,男孩也开始对女孩开一些白痴似的玩笑!
在学校,他们是模范夫妻,大伙也叫他们大哥大嫂!
是的,他们都很幸福,只是,女孩说什么也不准男孩吸烟,男孩每次吸烟,女孩都会静静的看着他,男孩也会自觉地放下烟,然后摸摸女孩的头,“我家疯丫头长大了啊!”经管这样,男孩还是会吸。
就这样,一次,女孩又撞见男孩又在吸,她这次不看男孩了,她转身就朝门外走去,男孩看见了很着急,马上追了出去,他到处寻找女孩的身影,突然他听到一阵哭泣声从角落里传来,女孩蹲在角落里哭着,男孩走过去,蹲下身子,用手擦掉女孩的泪水“白痴,干嘛要哭啊,我错了,又让疯丫头为我伤心了”“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我不让你吸烟吗,因为我怕!
你知道吗?我爸就是因为吸烟而死掉拉,我怕你也会这样,我那么爱你,我怕失去你!我怕再也见不到你了!!!如果你死掉了我怎么办?我怎么办?”女孩越哭越伤心,男孩心好难受,他知道女孩的苦,他很自责!他紧紧地抱着女孩“你这个白痴,你放心我不会丢下你一个人走掉的!因为我也同样爱着你啊,我怎么舍得让你一个人呢?”男孩眼眶红了。
“你知道吗?看着你吸烟我就很难受,,因为我想 嫁 给 你!我 想 永 远 和 你 在 一 起!要是你先走了我该怎么办啊 ?”女孩放声大哭起来,男孩摸了摸女孩的脸,“你真是白痴,你听好我是不会让我家疯丫头守寡的!我答应你,我以后决不会再吸烟了!也决不会让我家疯丫头再为我伤心了!!!”男孩再一次吻住了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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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出生在一个富足的家庭,他从来不愁吃穿,父母在外地辛苦的挣血汗钱.
他从小就喜欢锻炼,身体也比别人强壮的多.没有了父母的管束,少年学会了抽烟,喝酒,打架.一切坏的习惯都集中在了这个初中生的身上.
老师尽其所能,也没有挽回少年的心.
少年结交了一群街头的混混,于是跟着这些人出入酒吧,歌厅.终于有一天,他的哥们塞给他一包毒品,少年接受了.
他染上了.
阳光在少年脸上怜惜的停留,他的脸上,明显的有吸毒过后的削瘦.他就这么想也没想的痴迷与海洛因.
直到有一天,他的哥们塞给他一把刀,要他去抢劫.少年拿着刀子,那一瞬间畏惧了.但同伴威胁他,如果不去就停止供应毒品.
少年第一次悔悟了,他在家里,还是抵御不住毒品的诱惑,找到了他们.踉跄的推开门,他们正云里雾里的吸着毒品,门口的地上有一小包白粉,他知道,这是为他准备的.
他随着那群混混闯社会,当他手上第一次沾上别人的鲜血后,他便无所顾及了,他帮别人打架,别人付给他的报酬就是毒品,一个很公平的交易.
少年就这样吸了两年的毒.
他的父母知道了,在夜总会里找到了那个原本是可爱的儿子.少年已经变了,他的父母脸庞抽搐,心如死灰.他们没有这个儿子.
如果说着个世界上有浪子回头,少年便是浪子.在那次与父母见到后,他好像在朦胧中看到了那个美满的家庭.好想在回到过去.
他忍着毒品的折磨,到公共电话亭断绝了与混混的来往.到了一个都是吸毒者的地方“借毒所“.
两年以后,阳光再一次照在少年脸上,艳羡于少年脸上的阳光.
美丽的金三角啊,你肥沃的土地上,生长着多少朝着太阳生长的婴粟,灭亡了多少个鲜活的生命啊!
⑦ 自创短篇小说,女主的妹妹骗男主,并成了他的未婚妻,女主身患绝症,跳崖了,失明最后男女主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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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孽(一)
城里的发展一天比一天快,先是城东那块荒地被规划为财政大楼。现在就连城南的那块坟地也被征用了。说是市委为了补助市劳动局。为劳动局建家属楼。市里规定一下来,遭到各界的反对。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了,谁会愿意让别人把房子盖在他们祖坟上面呢?
剪彩动工那天,来了市里好多的领导。与其说是剪彩,其实是给劳动局邓局长来喝彩的。这个年代里,寸土寸金啊!这块坟地要是卖给房产商,少说也有几百万。然而,在背地里,人人都骂他生出来的孩子没屁眼。都在心理诅咒他,说他一定会有报应的。但是这个年头里,只要有钱都敢卖妈,还别说只是被骂几句。连还没开工的工头都送给他几万块钱当彩礼,还说他没发财吗?工头笑呵呵地说邓局长这说邓局长那的,那马屁拍的真是不亦乐乎。
动工不久,那挖掘机一铲下去,浮出来的白骨放成一堆,足以让人想起南京大屠杀时的万人坑。市民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啊。敢怒不敢言。毕竟是市里的政策。哎,官大一级压死人呐!说起这个劳动局,按经济贡献,市里每年的倒数第一,按为市里的人事上的调整,更别提了,一年一年下来,还有好多人因为没工作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怎么说就能得到补助呢?有人说,邓局长的老婆的大舅在省厅,还有人说,人家邓局长的老爹是原公安局局长,在市里大大小小的领导都攀的上,再说他年龄以大,谁能不买他的帐呢?
坟地以前种着些柿子树,每到夏天,各种昆虫爬上去,因无人管理,昆虫的粪便与分泌物将柿子树弄的很油腻,给人一种恐惧之感。见过那场面的一定不会想将来就住在这了。如今,那一棵棵最能象征坟地的树已被砍伐。夏日的夜空满天星斗,工地上昏黄的灯光照在着安静的坟地。在帐篷里看护工地的大爷,抽着旱烟,那嘴巴一动一动,很有节奏感,额上苍老的皱纹紧堆一促。不时的看看外面,表情看起来很不自然,也许在想自己死后该埋在哪里?
邓一,劳动局邓局长的儿子,市二中读书。在学校里一点都不安分,三年下来换了五所中学,记得从一中出来时还是一中的校长求得市长找到邓局长把他的宝贝儿子转走的,在市十三中殴打老师,在市八中拆学校的墙和学校外面的混混向同学收取保护费,更严重的是在七中,居然偷女同学的内衣......现在在二中,没人敢惹他,简直就称为一方恶霸。琳炎,二中文科074班的班长,长的漂亮,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主持人非她莫属,讲的一口流畅的普通话,听她说话就像喝糖水一样甜,真是难得的才女,别说她还是个没毕业的学生。此时,她要去面试市里电视台的主持人,十个评委有九个给她亮免试牌的。邓一,说他是个理科生,但反回来说吧,没人知道他算什么,每天的课程都是按自己的心情去安排的,好多时候连课都不上还经常破坏纪律。校方多次给市里建议,要求开除他,市长不放话,谁有这个胆啊?没人愿意去得罪邓局长的。眼看暑假要来了,学校组织学生去夏令营,而邓一这个不才之子为了能从爸妈那能多剥削点钱花花,居然也报了名,而刚刚好就与琳炎分到同一个组里了。
琳炎,外地转来的。舅舅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她的监护人。舅舅在税务上是个小小的税务征收者。除了她外婆,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甚至连她自己也不知晓。而她,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到大,学习一直是班上的前列,还获得了好多市级奖励证书。夏令营的第1天,邓一就被这个天使般的琳炎吸引了。他都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学习,没有天天在学校里,现在想和人家做个朋友,都怕别人不肯答应,因为他清楚自己在外面的名声已经是一塌糊涂。琳炎是个很健谈的女孩,之前也听过邓一的种种丑事,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拒绝这个家伙的请求。夏令营后,他们成为了朋友,说起来也怪了,邓一这个家伙,平时表现的一点都不怎么样,但在琳炎面前确实可称的上是一绅士,很懂礼貌,不论是从说话还是做事,跟本不敢让人相信他就是邓一。就这样,琳炎成为了邓一在二中的第一个朋友。其他的都是以前跟他一起每天去逃课打架的狐朋狗友。
邓局长的新房马上要接近尾声了。邓一也和琳炎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步,每天按时上学,因为邓一家和琳炎的外婆家只隔一条街道,每天他能很早的起来,和琳炎一起去学校,以前都是他爸用车送的都不肯去,而现在宁愿和琳炎骑单车去的,多少说琳炎让他改变了好多。九月十二日,那天将是邓局长的新房完工之时。邓一则选择了在这天表露出他的心声。其实,谁都看得出来,邓一对琳炎有意思,但邓一这个家伙很聪明,他没有选择卤莽的表白。而是慢慢的透露,也许他将琳炎视为一朵昙花,一不小心就有凋谢的可能。每个人对待自己很珍惜的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表白那天,他知道琳炎是个好的学生,不会去歌舞厅,又怕将自己的表白地设为公园太简单。经过再三斟酌,他把自己表白地放在一间茶吧,其实什么叫茶道,他根本不懂,只知道茶是苦的。那天,他表现的异常平静,早已经在一个星期前安排好了一切,当那首《梁祝》奏响的那刻,邓一将准备好的玫瑰拿了出来半跪在琳炎的身前,说了好多让天下女孩都很感动的话。只见琳炎那脸,刷的一下红了,这样的场面在琳炎平生还是第一次,难免有很不适。突然,周围的灯光灭了,墙壁上显示出了一行很大的英文字母“I love you!”。邓一的这个中西结合的表白,让琳炎剩下的只有答应的份了。从此。邓一,琳炎,成为了一对校园恋人。这让很多人很不理解,而这中间的,只有他们两个清楚......(未完待续)
冤孽(二)
琳炎和邓一的恋爱很快传便了整个学校,有人怀疑他们的爱情与邓一家的钱财和势力有关。也有人说,拖琳炎的福,她舅舅马上就要升职了。但是所有的只有邓一与他所爱的琳炎明了,他们不需要证明给别人看其中是不是参杂什么,也许他们不想让彼此之间的那种爱分享给别人半点吧。事情的发展都是那么顺利,新房竣工的那天,琳炎见了这个“气派十足”的邓局长。对于琳炎来说,这次的见面并不怎么样的。反而让她心理不安了好久。见面的那天,她看着邓局长的脸,久久的视线都没有转移,她在想什么呢?是自己穷感觉自己配不上这个富贵家庭还是别的?新房的装潢很华丽,红色的地毯一尘不染,四周的家具配上这样的装饰简直就是一座宫殿。屋顶的那吊灯,足有自己家那白炽灯的几百倍,浅蓝的窗帘随等飘起,给人一种遨游于天空的遐想。琳炎独自走上2楼,那百叶窗外清晰的可以看见外面的人工湖。站上阳台,市里的高层建筑尽收眼底,甚至能清楚的辨认出哪个是建设银行,哪个是市政府大楼......难以想象,一片坟地成了现在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坪中间白色的秋千,让人有种童话般的生活。
突然,邓一从后面抱住她,打破了这平静。“亲爱的,这里将来就是你的家,喜欢吗?”邓一轻声的问道。“谁说过要嫁给你了,臭美啊你”琳炎撇了下嘴。邓一知道,她这算是在撒娇吧。从开始交往到现在,这算是第一次的。看着琳炎撒娇的表情,他心里乐了。吃饭时。邓一,琳炎,邓局长,局长夫人在一个桌上。新房的建成,来了好多好多市里的人事。不管是邓一的爸爸还是他妈妈,那天忙着给这个给那个敬酒,根本没空去理会邓一最爱的琳炎。但对于琳炎来说,一切都无所谓,只要邓一爱她就可以了。那天邓一和琳炎并没有时间被公开。只是在吃饭时,琳炎反常的盯着局长的脸,有种说不出的熟悉之感。晚上送琳炎回家的路上,邓一问了她为什么一直看着他爸爸时,琳炎说我敬佩你爸爸都不行啊?说着笑的回家了。而琳炎的心理想的并不是这样。
邓一回到家后就迫不及待的向爸妈宣布了自己和琳炎的关系,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答应了,因为他看出来琳炎这个女孩是个不错的女孩,以前市里表彰大会上,见过一面,他都有点不可思意,邓一这样的不才之子,能找到这个好的女孩做女朋友,高兴都来及呢,怎么能去拒绝呢。而局长夫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不知道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觉还是怕自己的宝贝儿子将被这个女人夺走,从表情上看,不是很想接受这个现实。但是自己的儿子一心喜欢,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答应了。而琳炎的那晚并不是很平静,她不停的回忆着局长的那张脸,特别是右边眉头上的那颗黑痔。最终,她在回忆中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从见了邓局长的那天后,琳炎则在平时紧张的学习的时间上抽了一部分,专门去管她淘气的男友邓一。邓一也很配合,琳炎说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有时候,为了一道题目,他熬夜到半晚上,总之,会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的,尽管大多时作的都是错的,而琳炎看来,确实高兴的。因为邓一的确为了她改变了好多好多。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四年过去了,琳炎已经从北京**语言大学毕业了。凭着自己的能力被分配到省电视台记者,经常是代表省电视台去外地的那种。琳炎的优秀成绩在进台里时间不长却已经被台长深深记在了心上了。而在大学的四年里,不知道有多少男孩试图去与这人间的天使成为恋人,琳炎收到的情书足足都可以拉那么几三轮车,还别说亲自的表白的。但她从未动过心。她知道,在她的家里,有一个爱她的并且是她爱的邓一。尽管邓一的文凭没他们的高。但那毕竟是自己看中的第一人。大学中,她经常能够想起在茶吧的那幕。而她的心也就越来越坚定了。说起邓一,高中毕业后,像大家想的那样落榜了。连个起码的专科都没考上。但在琳炎的鼓励下,他没放弃自己。托他老爸的关系,在财政局刘伯的手下干起了税务征收的工作。工作的还不错,每年下来都能够得刘伯的夸奖。真的是没有辜负于琳炎的教导。也让他爸妈省了不少的心。而单单从邓一的改变上看,邓家多少得感激琳炎这个女孩。邓夫人也对她的态度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而说起邓局长的这四年里,似乎就不是很如愿了,就他手底下科长的那次贪污,差点把他拉下水,不是他老爸和邓一的妈妈找关系,他怕已经被双规了。邓夫人呢,前年的那次心肌梗塞差点没了命,让邓家一向的气氛改变了不少。市民背地里都说这个是报应,住在鬼屋里不出事才怪呢,有的干脆在邓夫人生病的那日子里直接贴出小广告“这都是报应啊,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死了算了”。为此,邓家上下费了好多心,邓局长请来了全国最好的医生,他的岳父则专门去了次美国,买回来了一瓶五千美圆的药。琳炎对于邓局长做的事一点都不关心,因为她以后是和邓一过日子呢。她相信自己能够把邓一从邓局长的学来的坏习惯都洗掉。(未完待续)
冤孽(三)
琳炎的外婆一年前去世了。然而,埋葬的那天,她因出差没能赶回来。回来后看到自己最亲的亲人离她而去了。她伤心痛哭,从小到大,都是外婆抚养自己成人的,外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致爱的人。她没见过她的母亲,也没感受到所谓的母爱。确切的说,是外婆的爱填充了她的母爱。她把自己锁在家里整整两个星期都没出门,邓一呢,在这个两个星期里,像热锅上的蚂蚁,生怕琳炎想不开,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来。等到两个星期后,琳炎出门了。见到邓一的那刻,扑向他的怀里,就在那刻,邓一明白了自己以后的责任,琳炎也在那刻算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他。琳炎的双眼已经浮肿的不成样子了,很显然是哭了不知道几次了。邓一不顾一切,直接请了一个月假。在他的照顾下,不久后,琳炎又变回了曾经的完美模样。外婆去世后,舅舅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舅舅两年前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赚了钱,也因此离开了他以前的岗位,成了一名资产小老板,见于琳炎孤身一人,邓一向家里提出和琳炎结婚的事。
琳炎此时在邓家的人气早已经超过了邓一,邓家上下每个人都喜欢这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了。特别是邓一的奶奶,早已经把自家的孙子媳妇内定为了琳炎。他爷爷更是疯狂,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张罗着孙子结婚的东西,准备给定日子,每天晨练时都和一群老人商量为邓一将来的孩子取名呢。结婚那天,琳炎的舅舅因为在外地谈生意没能回来,而代表琳炎家长的只能是年轻的舅妈了。不知是由于琳炎的外婆刚去世,还是琳炎不喜欢大场面,结婚那天不是很隆重。陪着她走上红地毯的只有她当年的老师和朋友,还有些不远千里前来的大学好友。邓一在这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琳炎的男女朋友关系终于画上了句号,成为了一对夫妻。琳炎虽说这天感觉到很孤单,但也最终给自己找到了归宿,而且是自己所爱的邓一。
婚后的日子过的是那么的和谐,每天早上邓一总是先起床来,为琳炎准备早点,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而且是家里人把早点准备好了都还叫不起来他。琳炎的心理也是感到很幸福,有这么好的老公陪着,自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婚后的三个月后,天气慢慢的变冷了。一天,琳炎去给外婆少寒阴纸,顺便找些自己在大学中的证书。外婆去世了,但所有的东西却依然是那么让人感动。走到外婆房间的那刻,琳炎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突然之间,在外婆的柜子里找到了一本日记,从外表看,已经有些泛黄,封面上的莲花叶子已经由绿的变成了黄的,而池水似乎被风沙袭过,已经快变成了黄河水,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三个整齐的楷书“王唤侠”,她知道,这是她目前或者就是外婆的日记,再想了下,外婆那时候连小学都没读过,连个字都不认识,所以肯定了是母亲的日记。虽不曾见过母亲的样子,但拿到母亲的东西后,还是感觉到有种暖流在流向自己的身体,那么的亲近。上面帖着一张黑白照片,是母亲和一男孩的合影,七十年代的摄影技术不怎么好,却将母亲拍的很漂亮,身旁的男子,长的挺英俊,用这二十世纪的话来说,可称为一个帅字。她一下子猜出来,这可能就是自己的父亲。他们站的那么近,两个人的手一起牵着,谁都看得出来是一对情侣,她的视线向下划落,目光落在那男子的脸上,却不在转移了。那男子的眉头上有颗黑痔。此时,她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吓的手中的日记本从手中掉了下去,“怎么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不可能......”;琳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看了次,一切的不可能都是那么的真实。她呆住了。
日记的第二页上,是两种字体“唤侠,我爱你。一生一世”。后一句是“康,我爱你,一生一世”。这两句是他们彼此之间的誓约。日记里写着他们的相识,相知到相爱,最后到相离。而邓局长,恰恰就叫邓启康。让琳炎去选择,她宁愿去选择这是巧合,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吻合的巧合,她真的不敢想下去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难过了,和她结婚的居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是老天给她开了这个天大的玩笑,还是自己命中触犯了什么天条,上帝要这么惩罚她。她恨自己,为什么没早日找到这本让自己明白一切的日记。
她忍住压抑,看着这本母亲的倾诉。“今天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我在今晚,也将我的第一次给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他说过照顾我一辈子,我相信他,我爱他,我亲爱的康”
“今天他想我求婚了,说要对我负责,我还故意撒娇的说不愿意,其实我的心里早在等待这天的到来啊。尽管求婚的时候是山的野花送我的,但那花我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她却反对了,她怕我被骗,我怎么能够听的进去呢。我恨不得把反对我和康在一起的人都当作敌人,和母亲为此事还吵了一架,我走出了家门,我在同学家过了夜。”
“今天我和康去了他家里,他家里和我家确实不能比,屋子好大啊!有我家的十几倍的大啊!他爸妈似乎不怎么欢迎我这个穷孩子,但我相信,我会慢慢地博得他们的喜欢的。我要的是和康过一辈子。其他人怎么样,我不在乎。”
“康来找我了,说他爸爸升职了,成了公安局局长了,马上要搬家了,两个人就不能见面了。我听了好伤心啊,当晚我回到家就睡觉了,连晚饭都没吃,虽然说还可以写信联系,但是不能见面确实让人牵肠挂肚啊”
“康来信了,我好激动啊!但信的内容却让我跌入了另个世界,他对我说对不起,他张伯说要把他的女儿嫁给他,他没办法啊。他让我和他的事忘了,找个好的男人嫁了。我怎么能够出卖我的感情呢?我不愿意这样,永远不愿意这样......康变了,变的我对他是那么的陌生!变的为了某些利益可以出卖自己的爱情了。为什么???”
“我怀孕了,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康,他却连信都没回,家里人哭成了一片,我很伤心,我恨自己的固执,没听母亲的话。恨康的绝情,恨他对我一点都不负责。我现在一点办法也没有。老天,我该怎么办啊?”
“康昨天和他的妻子结婚了,而我却成了这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把我的孩子抛弃掉。我甚至想杀了他,这个可恶的男人......我诅咒他。但一切都有什么用呢?人家听不见啊!”
“孩子出生,是个女孩。今天已经六个月了,母亲给她取了名字叫琳炎。多么可爱的孩子啊,我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她,对不起我母亲和父亲,我让我孩子从开始就没有父亲。我只能向天祈祷,让我孩子长大成人,不厌犯与我同样的错误。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们了,永远的离开了...”(未完待续)
冤孽(四)完结
琳炎流泪了,这次的流泪比哪次都伤心。她知道她似乎和母亲走上了相同的路,但不同的是他的邓一比他父亲要好的多。她的心里充满了仇恨,她很邓启康,恨邓家的所有人,是他们让母亲走上了绝路,是他们让自己和邓一的爱情不是那么的纯真。他们连她现在唯一的依靠邓一都要......她决定了要让邓启康付出代价,让邓家上下为他们的罪恶受到惩罚。
两个星期后就是春节了,邓一的爷爷,奶奶都来到了他家一起吃年夜饭。而只有邓一被朋友叫去喝酒了,没有回家。电话打了好多次,都没人接,好象是喝嘴了还是什么。刚进门的琳炎主动要亲自去下橱。为大家做一次年夜饭。说做饭其实也很简单的,就是去下饺子。听到是孙子媳妇要做,家长门都高兴的不得了。下饺子的中间,琳炎将早前准备好的毒药放入了饺子里。她为了这一刻已经想了很久很久,这是他能报复他们的唯一机会。她做到了,两个小时后,邓局长,局长夫人,邓一爷爷和奶奶,邓一的二爸全部倒下了。也许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困,一下就倒下了。谁也想不到新年的开始便是他们生命的结束。他们没一点时间去反省自己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邓局长也难以去想象自己的儿媳妇竟然是唤侠的女儿。是为唤侠报仇的。邓一的爷爷奶奶更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走上了去往另个世界的道路。至于局长夫人,也就是邓一的妈妈,上次的病没死了,也没躲过这一节,也承担了自己夺夫的代价。而邓一的二爸纯粹就是这一切的陪葬品。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琳炎回到房间,打开那本泛黄的日记,翻开了最后一页。补上了这样的一句话“母亲,我今天报仇了,但我却启康的儿子结了婚。我的命运不是你向老天祈祷的那样啊!母亲,我原本想杀了邓一的,可我下不了手,毕竟是我爱的人。就这样吧,我来找你。”
写完后,她把日记放在桌子上,她想让邓一明白,自己也是他爸爸所犯错误的受害者。做完了一切,她独自走上了屋顶,今夜的月亮是那么的弯,给一种伤感。她闭上眼睛,倒了下去。
邓一晚上3点钟回来,看到了这一切,在楼下的院子里找到了琳炎的尸体,已经没有一点点温度了。他把琳炎抱回来放在床上,打开日记,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他此时明白了一切,他没有一点恨琳炎,只是可惜,只是伤感。只是感觉到自己很悲哀。为什么这一切都要自己来背呢?午夜四点钟,坟场的那座屋子里传出了一句“为什么要这样?老天。”他自杀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家家都放起了鞭炮,惟独邓家是那么的冷清。屋里的人早已经变成了鬼。他们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就变成了一只只鬼。似乎有点冤枉啊!这一切只有琳炎和邓一知道。邓一看完日记已经将它变成了一堆灰。他不想让更多的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是属于他和他亲爱的琳炎之间的隐私吧!
邓家几口,一夜时间全部死了。在市里成了大新闻。有些人说这个是报应。但谁也不会去想象得到是邓局长和他家人所制造的一场冤孽。
新房的周围,又开始埋葬了死人,而这栋刚盖不久的房子,也算是一座独特的坟墓吧!(全文完)
我自己写的 可能有点长。希望可以帮到你!
⑨ 自创短篇小说
我知道外国有一个欧.亨利写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最后的藤叶》写的很好。(都是初中课文)
《麦琪的礼物》http://www.auyou.com/love/diaryinfo.asp?auto_id=54602
《最后的藤叶》原文
在华盛顿广场西面的一个小区里,街道仿佛发了狂似地,分成了许多叫做“巷子”的小胡同。这些“巷子”形成许多奇特的角度和曲线。一条街本身往往交叉一两回。有一次,一个艺术家发现这条街有它可贵之处。如果一个商人去收颜料、纸张和画布的账款,在这条街上转弯抹角、大兜圈子的时候,突然碰上一文钱也没收到,空手而回的他自己,那才有意思呢!
因此,搞艺术的人不久都到这个古色天香的格林威治村来了。他们逛来逛去,寻找朝北的窗户,18世纪的三角墙,荷兰式的阁楼,以及低廉的房租。接着,他们又从六马路买来了一些锡蜡杯子和一两只烘锅,组成了一个“艺术区”。
苏艾和琼珊在一座矮墩墩的三层砖屋的顶楼设立了她们的画室。“琼珊”是琼娜的昵称。两人一个是从缅因州来的;另一个的家乡是加利福尼亚州。她们是在八马路上一家“德尔蒙尼戈饭馆”里吃客饭时碰到的,彼此一谈,发现她们对于艺术、饮食、衣着的口味十分相投,结果便联合租下那间画室。
那是五月间的事。到了十一月,一个冷酷无情,肉眼看不见,医生管他叫“肺炎”的不速之客,在艺术区里潜蹑着,用他的冰冷的手指这儿碰碰那儿摸摸。在广场的东面,这个坏家伙明目张胆地走动着,每闯一次祸,受害的人总有几十个。但是,在这错综复杂,狭窄而苔藓遍地的“巷子”里,他的脚步却放慢了。
“肺炎先生”并不是你们所谓的扶弱济困的老绅士。一个弱小的女人,已经被加利福尼亚的西风吹得没有什么血色了,当然经不起那个有着红拳关,气吁吁的老家伙的常识。但他竟然打击了琼珊;她躺在那张漆过的铁床上,一动也不动,望着荷兰式小窗外对面砖屋的墙壁。
一天早晨,那位忙碌的医生扬扬他那蓬松的灰眉毛,招呼苏艾到过道上去。
“依我看,她的病只有一成希望。”他说,一面把体温表里的水银甩下去。“那一成希望在于她自己要不要活下去。人们不想活,情愿照顾殡仪馆的生意,这种精神状态使医药一筹莫展。你的这位小姐满肚子以为自己不会好了。她有什么心事吗?”
“她——她希望有一天能去画那不勒斯海湾。”苏艾说。
“绘画?——别扯淡了!她心里有没有值得想两次的事情——比如说,男人?”
“男人?”苏艾像吹小口琴似地哼了一声说,“难道男人值得——别说啦,不,大夫;根本没有那种事。”
“那么,一定是身体虚弱的关系。”医生说,“我一定尽我所知,用科学所能达到的一切方法来治疗她。可是每逢我的病人开始盘算有多么辆马车送他出殡的时候,我就得把医药的治疗力量减去百分之五十。要是你能使她对冬季大衣的袖子式样发生兴趣,提出一个总是,我就可以保证,她恢复的机会准能从十分之一提高到五分之一。”
医生离去之后,苏艾到工作室里哭了一声,把一张日本纸餐巾擦得一团糟。然后,她拿起画板,吹着拉格泰姆音乐调子,昂首阔步地走进琼珊的房间。
琼珊躺在被窝里,脸朝着窗口,一点儿动静也没有。苏艾以为她睡着了,赶紧停止吹口哨。
她架起画板,开始替杂志画一幅短篇小说的钢笔画插图。青年画家不得不以杂志小说的插图来铺平通向艺术的道路,而这些小说则是青年作家为了铺平文学道路而创作的。
苏艾正为小说里的主角,一个爱达荷州的牧人,画上一条在马匹展览会里穿的漂亮的马裤和一片单眼镜,忽然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重复了几遍。她赶紧走到床边。
琼珊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她望着窗外,在计数——倒数上来。
“十二,”她说,过了一会儿,又说“十一”;接着是“十”、“九”;再接着是几乎连在一起的“八”和“七”。
苏艾关切地向窗外望去。有什么可数的呢?外面见到的只是一个空荡荡、阴沉沉的院子,和二十英尺外的一幛砖屋的墙壁。一标极老极老的常春藤,纠结的根已经枯萎,樊在半墙上。秋季的寒风把藤上的叶子差不多全吹落了,只剩下几根几乎是光秃秃的藤枝依附在那堵松动残缺的砖墙上。
“怎么回事,亲爱的?”苏艾问道。
“六。”琼珊说,声音低得像是耳语,“它们现在掉得快些了。三天前差不多有一百片。数得我头昏眼花。现在可容易了。喏,又掉了一片。只剩下五片了。”
“五片什么,亲爱的?告诉你的苏艾。”
“叶子,常春藤上的叶子。等最后一片掉落下来,我也得去了。三天前我就知道了。难道大夫没有告诉你吗?”
“哟,我从没听到这样荒唐的话。”苏艾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数落地说,“老藤叶同你的病有什么相干?你一向很喜欢那株常春藤,得啦,你这淘气的姑娘。别发傻啦。我倒忘了,大夫今天早晨告诉你,你很快康复的机会是——让我想想,他是怎么说的——他说你好的希望是十比一!哟,那几乎跟我们在纽约搭街车或者走过一幛新房子的工地一样,碰到意外的时候很少。现在喝一点儿汤吧。让苏艾继续画图,好卖给编辑先生,换了钱给她的病孩子买点儿红葡萄酒,也买些猪排填填她自己的馋嘴。”
“你不用再买什么酒啦。”琼珊说,仍然凝视着窗外,“又掉了一片。不,我不要喝汤。只剩四片了。我希望在天黑之前看到最后的藤叶飘下来。那时候我也该去了。”
“琼珊,亲爱的,”苏艾弯着身子对她说,“你能不能答应我,在我画完之前,别睁开眼睛,别瞧窗外?那些图画我明天得交。我需要光线,不然我早就把窗帘拉下来了。”
“你不能到另一间屋子里去画吗?”琼珊冷冷地问道。
“我要呆在这儿,跟你在一起。”苏艾说,“而且我不喜欢你老盯着那些莫名其妙的藤叶。”
“你一画完就告诉我。”琼珊闭上眼睛说,她脸色惨白,静静地躺着,活像一尊倒塌下来的塑像,“因为我要看那最后的藤叶掉下来。我等得不耐烦了。也想得不耐烦了。我想摆脱一切,像一片可怜的、厌倦的藤叶,悠悠地往下飘,往下飘。”
“你争取睡一会儿。”苏艾说,“我要去叫贝尔曼上来,替我做那个隐居的老矿工的模特儿。我去不了一分种。在我回来之前,千万别动。”
老贝尔曼是住在楼下底层的一个画家。他年纪六十开外,有一把像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上的胡子,从萨蒂尔似的脑袋上顺着小鬼般的身体卷垂下来。贝尔曼在艺术界是个失意的人。他耍了四十年的画笔,还是同艺术女神隔有相当距离,连她的长袍的边缘都没有摸到。他老是说就要画一幅杰作,可是始终没有动手。除了偶尔涂抹了一些商业画或广告画之外,几年没有画过什么。他替“艺术区”里那些雇不起职业模特儿的青年艺术家充当模特儿,挣几个小钱,他喝杜松子酒总是过量,老是唠唠叨叨地谈着他未来的杰作。此外,他还是个暴躁的小老头儿,极端瞧不起别人的温情,却认为自己是保护楼上两个青年艺术家的看家区狗。
苏艾在楼下那间灯光黯淡的小屋子里找到了酒气扑人的贝尔曼。角落里的画架上绷着一幅空白的画布,它在那儿静候杰作的落笔,已经有了二十五年。她把琼珊的想法告诉了他,又说她多么担心,惟恐那个虚弱得像枯叶一般的琼 珊抓不住她同世界的微弱牵连,真会撒手去世。
老贝尔曼的充血的眼睛老是迎风流泪,他对这种白痴般的想法大不以为然,连讽带刺地咆哮了一阵子。
“什么话!”他嚷道,“难道世界上竟有这种傻子,因为可恶的藤叶落掉而想死?我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听到过这种怪事。不,我没有心思替你当那无聊的隐士模特儿。你怎么能让她脑袋里有这种傻念头呢?唉,可怜的小琼珊小姐。”
“她病得很厉害,很虚弱,”苏艾说,“高烧烧得她疑神疑鬼,满脑袋都是希奇古怪的念头。好吗,贝尔曼先生,既然你不愿意替我当模特儿,我也不勉强了。我认得你这个可恶的老——老贫嘴。”
“你真女人气!”贝尔曼嚷道,“谁说我不愿意?走吧。我跟你一起去。我已经说了半天,愿意替你替你效劳。天哪!像琼珊小姐那样好的人实在不应该在这种地方害病。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那么我们都可以离开这里啦。天哪!是啊。”
他们上楼时,琼珊已经睡着了。苏艾把窗帘拉到窗槛上,做手势让贝尔曼到另一间屋子里去。他们在那儿担心地瞥着窗外的常春藤。接着,他们默默无言地对瞅了一会儿。寒雨夹着雪花下个不停。贝尔曼穿着一件蓝色的旧衬衫,坐在一翻转过身的权弃岩石的铁锅上,扮作隐居的矿工。
第二天早晨,苏艾睡了一个小时醒来的时候,看到琼珊睁着无神的眼睛,凝视着放下末的绿窗帘。
“把窗帘拉上去,我要看。”她用微弱的声音命令着。
苏艾困倦地照着做了。
可是,看哪1经过了漫漫长夜的风吹雨打,仍旧有一片常春藤的叶子贴在墙上。它是藤上最后的一片了。靠近叶柄的颜色还是深绿的,但那锯齿形的边缘已染上了枯败的黄色,它傲然挂在离地面二十来英尺的一根藤枝上面。
“那是最后的一片叶子。”琼珊说,“我以为昨夜它一定会掉落的。我听到刮风的声音。它今天会脱落的,同时我也要死了。”
“哎呀,哎呀!”苏艾把她困倦的脸凑到枕边说,“如果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得替我想想呀。我可怎么办呢?”
但是琼珊没有回答。一个准备走上神秘遥远的死亡道路的心灵,是全世界最寂寞、最悲哀的了。当她与尘世和友情之间的联系一片片地脱离时,那个玄想似乎更有力地掌握了她。
那一天总算熬了过去。黄昏时,她们看到墙上那片孤零零的藤叶仍旧依附在茎上。随夜晚同来的北风的怒号,雨点不住地打在窗上,从荷兰式的低屋檐上倾泻下来。
天色刚明的时候,狠心的琼珊又吩咐把窗帘拉上去。
那片常春藤叶仍在墙上。
琼珊躺着对它看了很久。然后她喊喊苏艾,苏艾正在煤卸炉上搅动给琼珊喝的鸡汤。
“我真是一个坏姑娘,苏艾,”琼珊说,“冥冥中有什么使那最后的一片叶子不掉下来,启示了我过去是多么邪恶。不想活下去是个罪恶。现在请你拿些汤来,再弄一点掺葡萄酒的牛奶,再——等一下;先拿一面小镜子给我,用枕头替我垫垫高,我想坐起来看你煮东西。”
一小时后,她说:
“苏艾,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去那不勒斯海湾写生。”
下午,医生来,他离去时,苏艾找了个借口,跑到过道上。
“好的希望有了五成。”医生抓住苏艾瘦小的、颤抖的手说,“只要好好护理,你会胜利。现在我得去楼下看看另一个病人。他姓贝尔曼——据我所知,也是搞艺术的。也是肺炎。他上了年纪,身体虚弱,病势来得很猛。他可没有希望了,不过今天还是要把他送进医院,让他舒服些。”
那天下午,苏艾跑到床边,琼珊靠在那儿,心满意足地在织一条毫无用处的深蓝色户巾,苏艾连枕头把她一把抱住。
“我有些话要告诉你,小东西。”她说,“贝尔曼在医院里去世了。他害肺炎,只病了两天。头天早上,看门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发现他痉得要命。他的鞋子和衣服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他们想不出,在那种凄风苦雨的的夜里,他窨是到什么地方去了。后来,他们找到了一盏还燃着的灯笼,一把从原来地方挪动过的样子,还有几去散落的的画笔,一块调色板,上面和了绿色和黄色的颜料,末了——看看窗外,亲爱的,看看墙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你不是觉得纳闷,它为什么在风中不飘不动吗?啊,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那晚最后 的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