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供一些短篇的故事或者微型小说
1、喜糖
不同的职业及职业的选择自有其许多深奥之理。
赵楠华在这个职业上已经干了八年。从他手上发出去的结婚证少说也上万了。
赵楠华胃不好,起先是不吃糖了。
来办证的人扔下几颗喜糖,好几天了仍散乱地躺在办公桌上。
为了整洁办公环境,他只好用一个抽屉专门收罗这些“睡客”。
久之,抽屉居然收满了。他每天按量分发给同事他去吃。
为了完成任务,他带头吃,胃痛也吃。一时间,吃糖成了办公室里的主要任务。
办结婚证的人越来越多,喜糖之患也就越来越严重。抽屉放不下,同事们吃不了,总不能当垃圾倒了吧。
拿回家,让孩子们吃去吧!
于是老婆孩子也加入了吃糖行列。
随着改革开放,人们有了钱,带到他这儿的喜糖从十几颗到几十颗,从几十颗到几斤,从一般品种到高档品种,甚至连精美的包装盒糖也摆上了办公桌。
忽然有一天,赵楠华终于开了窍。妻子不是办了个小卖部吗?可不……他笑了。
从此,妻子的小卖部永远有品种齐全、花色多样的糖出售,在那条街上小有名气。
同事们再也不用为糖吃坏胃而发愁了。
社会上的人们都知道有个爱吃糖的赵楠华。
人们也知道没有好糖办不来结婚证。
赵楠华走运了。
后来,有人说赵楠华发了,我不信。
再后来,有人说他的“百货店”改名为“喜糖专营店”了。我将信将疑。
再再后来,有人说,小店成为办结婚证买高档喜糖的最好地方了,这次我信了。
2、卫生纸要涨价
“听说卫生纸要涨价。”
吃晚饭时,利群商场的吕秘书对妻子说。
这话可巧被刚踏进门的隔壁胖大妈听去了。
胖大妈本来无事,进屋还未坐稳就急着走了。
“卫生纸要涨价啦!”
胖大妈又告诉给刘二嫂。
刘二嫂正准备回娘家。途中她又把这一消息神秘地告诉给她的朋友小魏。
小魏是夜班。急忙赶到单位,拿起电话让她小姑子快去告诉她妈。
……
不到一小时功夫,这消息已传遍了大街小巷。
“卫生纸要成倍涨价!”
“卫生纸明天下午就涨价,我见了红头文件啦!”
“刚才电视已经播了,你咋没看呢?!”
半夜以前,所有开门的大小国营个体商店的卫生纸都卖光了。
第二天一大早,利群商场的甄经理刚从被窝里爬起来,就进来了批发卫生纸的好几位客房。在去上班的途中摩托车无法骑了,身后跟了一大群人吵吵闹闹的。一个老同志问:“甄经理,撞车啦?”让他哭笑不得。
办公室门刚打开,就挤满了人。还没坐稳,电话铃又响了。
整个一上午,来了走走了来潮水般的人流,响了停停了响的电话铃。批条子的手酸困无力了,上午十一点才算坐下喘了口气。
奇怪,昨天还在发愁卫生纸的销路。今天邪门了。正在这时,秘书小吕进来了。
“一上午忙得头捣了蒜,咋不见你的面?”
“经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卫生纸已处理完啦。”吕秘书喜形于色的说。
“咋回事?”经理温和多了。
吕秘书如此这般地透露了秘密。
3、相亲
护士周丽娅在注射室工作。
她已而立之年仍独身一人。
亲朋好友为她着急,替她提不了少亲,可无一成功。前几天朋友又给她介绍了一位,昨天见了面,她很满意,约好今晚上他家。
抬腕看表,已经五点四十五分了,该下班了。可前来注射的患者仍然排成长队。
她皱了皱眉。
“同志,我推静脉针。”
一位五十多岁的老大爷走上前来将注射卡递给周丽娅。
她瞪了老人一眼:“静脉针要好长时间,明天再来吧,今天下班啦!”
“每天注射一次,今天不推怕……”
“怕什么,死不了!”
“你这姑娘咋这说话。”
“我咋说话啦?!告诉你已经下班了,你还瞎粘糊什么?!”
边说边将好几位等待注射的患者和老年人一块推出门外。
“光啷”,注射室门锁上了。
周丽娅和高跟鞋的嘎嘎声一同气哼哼地走了。
什么服务态度?老大爷也是一肚子气。就因为家里今晚有事、下午出去买菜才晚去了医院。
唉,真是!
老人家边走、边想、边生气,不知不觉到了家门。
“咣”的一声推开家门,他呆住了,又擦了擦眼睛再一看,是她,他更来气了。
“咋?!你找到家吵架了,护士太太?”
儿子赶紧迎上老人。
“爸,这是那个小周,周丽娅护士。小周,这是爸爸。”
周丽娅:“啊?!”
4、郑.傅主任外传
单位里有俩主任。
正主任姓傅,副主任姓郑。
人们的传统习惯是,只称领导头衔,省略正.副字,在头衔前冠以姓。所以大家均称单位的两位领导为傅主任,郑主任。
人们还有一个习惯,到外单位办事时,愿找正职而不愿找副职。说不上为什么。
所以就有了一些麻烦。
对于副主任来说,他姓郑,大家称他郑主任,没有什么异常,对于正主任来说,他姓傅,大家称他傅主任,起初也未发现异常。
有一天,外单位来了个两个办事员:“你们正主任在吗?”
有人领他们到郑主任办公室。
客人走后,郑主任到傅主任办公室汇报,显然,这两位办事员是来找傅主任的。
又有一天……
天长日久,外单位来本单位办事者均找郑主任。郑主任知名度也就渐渐高了。他显得很忙。
傅主任成天紧锁双眉、少言寡语,一人进出,没了以往的谈笑风生。
突然有一天,郑主任调走了。大家都不知道为什么,但又似乎知道点什么。
傅主任召开了一个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他微笑着说:“从今天起,大家只需叫我主任就可以了,不必带姓,听清了吗?”
“听清了!”异口同声。
“散会!”
5、贡献
巴图和哈达是一对好朋友,同住一村,小学、中学、大学又是同学,相处甚好。
大学一年级那年,巴图因偷窃被校方开除,回到村里。
哈达则是发奋读书,把对巴图的怨恨和不理解全部留在了图书馆。大学毕业又考上了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又考上了研究生,成了博士。现在省科学院工作,科研成果频出,常与省领导人同出入,甚是受人尊敬。
巴图被送回村,差点寻短见自尽。
在乡亲们和老支书的帮助下才抬起了头。先是修鞋,后来修车,没几年成了加工厂的厂长。去年又在县城盖起三层经营大楼,成了富裕大户。
年年干旱年年抗旱年年旱的家乡今年又遇大旱,离开家乡的乡亲们伸出手帮助抗旱的乡亲们抗大旱,旱灾唤来亲乡情。
在捐款抗旱的热潮中,博士哈达省吃俭用,使出浑身的力气捐了一千元。
巴图一出手就是二万。
一万买草,一万买料,还雇车送到每个畜群点。
乡亲们流下了眼泪。
在县里举行的抗灾保畜表彰大会上,巴图因捐款数额居全县之首而倍受领导、鲜花、奖状、记者的青睐,一时轰动县城。
表彰会还未完,哈达走下主席台,看了一眼正在发言的巴图,离开了县城。
6、车祸
在一个并不十分拥挤的交叉路口,市长乘坐的豪华轿车被一辆载重大客货撞了。
市长右腿粉碎性骨折,住进了市第一人民医院。
肇事司机的父亲在市里一家大单位工作。
工作能力,业务素质都不错。但眼看着身边不如自己的人都提拔重用了,唯有埋头苦干的自己还是个小科长。
当然,他是认识市长的,而市长也认识他,只是没有交往。
当他听说儿子将市长撞伤住了院,先是一怔,随即收拾了手头的工作,带上厚礼即刻到医院探望。
他什么话也不说,干些又脏又累,如倒水,倒尿,倒痰盂的活。
头几天市长只是目无表情地看着他,也不说话。
市里其他领导和一些处局头头以为他是市长的亲戚,投来赞许的目光,不时说几句“辛苦了,别累着了”的客气话。
终于有一天,看上去气色不错的市长和他说话了,问他的工作单位,年龄,家里情况,他照实一一说了,样子显得很拘谨。
再后来,他和市长及市长一家熟了。
市长出院搬回家后,他仍然去了一段日子,干些自认为应该干的事。时间长了,他实际上成了市长家的一员。
市长对他越来越了解,越来越亲密,市长也就自觉不自觉地把他当成家庭一员。熟人和朋友都说他是因祸得福。
半年多后,他被破格提拔为某大处的处长,儿子也相安无事。
有人就请他,就找他办事。
有那么一天他喝醉了,对一位铁把子说:“我就不信我不能被提拔!儿子虽然受了点惊,可我的苦肉计成功啦!”把朋友吓了一跳,赶快伸手捂上他的嘴。
7、疫苗
生物医学博士白渊对人体语言中枢、记忆中枢有特殊研究。
他发明了一种疫苗注入人体后主要作用于语言、记忆中枢,注疫苗者能够完全回忆起并清晰地讲出自己的所作所为,特别作用于领导干部,使其讲出所有的腐败行为。
在一个被反腐败小组检查考核合格并树为反腐败先进典型的单位试用时,有领导讲出了自己腐败行为的新情况。
于是,上级下了一个红头文件,把此疫苗定名为“反腐疫苗”,把“反腐疫苗”作为检查考核腐败行为的标准。使反腐败工作进程很快,收到了实效。
从此,白渊出了名,他申请了专利,办起了工厂,大批生产“反腐疫苗”,他成了亿万富翁,被破格晋升为研究员,成为享受政府特贴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并被任命为医科院副院长。
他拥有了应该拥有的一切。
一天,闲来无事的他突发奇想,给自己注射了一支“反腐疫苗”。
正在药效发挥作用时,老婆进来了。
老婆就知道了他的一系列腐败行为,最感兴趣最不能让他忍受的是正人君子般的丈夫居然还有情妇,而且还把细节讲的那么清楚。
她就开始闹,开始告,逢人便讲,谁也不相信他的话,谁也不信白渊注射了“反腐疫苗”。她还是闹,还是告。组织不得不问白渊真相,白渊承认自己误注了疫苗,但不承认他有那些腐败的事。
有人便开始怀疑疫苗有了问题,认为再也不能以“反腐疫苗”为标准了。他们就联名向上级反映。
终于有一天,上级下文停止了“反腐疫苗”的生产和使用。
也就在同一天,白渊又发明了“反腐疫苗”的拮抗剂。可惜晚了。
8、作业
五月的西滩,晨起晚归时凉意袭人,中午则骄阳似火。
骄阳下,一望无际的麦地里跳动着两个小红点。原来是扎羊角辫、穿红衣服的毛毛和兰兰。
这时,田野里已没了干活的大人们。
毛毛和兰兰是姐妹俩,毛毛是五年级学生,兰兰上二年级。她俩每个胳膊上挂着个大竹篮,手里拿着一把小铁铲,沿着田埂一路走一路歌,不时的弯下腰来挖苦菜。
随着竹篮渐满,她俩歌声越亮,脚步越快。
妈妈从地里回到家中,不见毛毛和面、兰兰烧火,炕上扔着两个书包。
“这两个孩子,回家后不做饭,到哪疯去了?”
“毛——毛!”
“兰——兰!”
妈妈在院外喊了几声,仍不见毛毛兰兰。她忍着劳困、腰痛,开始做饭。
饭好了,还不见毛毛兰兰。她就自个儿先吃了饭。
饭后等了一会儿仍不见两个孩子,她就来了气,躺在炕上休息。
迷迷糊糊中听到大门响了,抬头从窗户望去,毛毛和兰兰带来了一阵嬉笑和打闹。
“妈,你看,你看,这是啥?”兰兰抢先。
“妈,我挖的都是奶苦菜,她挖的尽是苦菜。”毛毛抢道。
“我的多,我的多!“兰兰不服气。
“谁让你们挑苦苦菜啦,啊!?”
毛毛兰兰傻了眼。
“天这么热,大人也晒得受不了,你们回家不写字,不煮饭,大热的天,谁让你们挑苦苦菜?”边说边给每人两巴掌。
毛毛兰兰扔下盛满苦菜的竹篮,哭了。
“说,还听话不!”
“听——话。”两个哭腔。
“说,还乱跑不!”每人又给了两巴掌。
“不乱跑了!”两个哭腔。
“说,谁让你们去挑苦苦菜啦,啊?!”
“最后一节课时,吕老师说布置作业,下午上课就交,每个同学挖一篮子苦苦菜。”毛毛止住了哭声说。
“你说啥?这是真的?!”
“就是,我们朱老师说,挖不上下午就不让上课。”兰兰还在抽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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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趟生意)
漫天的沙尘渐渐退去,蓝天和烈日又一次出现在沙漠上空。 他开著那辆破旧的黄色计程车在公路上行驶,道路的两边,处处可见车辆的残骸,远处的浓烟告诉他,战争正在他的祖国裏进行著。
天气晴好,很炎热,没有一丝风,对面驶来一支车队,车上也坐了很多人,这情景有点像这个国度裏的乘卡车赶集的人群。不过不同的是,不是卡车,而是坦克,上面都是外国人,手裏拿枪。他看著他们,他们也看著他,就这样交*而过。
「该死的战争!」他暗暗地咒骂。两天前,一颗导弹落在了他家门口的市集裏,几乎毁灭了一切,幸运的是,他活了下来。於是他决定不再开计程车了,他盤算著等今天最後一趟生意做完,就和妻子孩子一起离开这个地方。「莎拉,孩子们,我爱你们,我们很快就能见面了,等最後一趟生意做完。」他转头看了看驾驶座上放的一张照片,相框的玻璃碎了,不过照片上,妻子和三个孩子的笑脸仍然是能让他感到唯一欣慰的东西。
不久,他到了一个检查站,路边停著不少坦克,那长长的炮管和多边形的脑袋简直让人不寒栗。不少荷枪实弹的外国士兵站在路边。一个外国士兵伸手示意让他停车,他定了定神,停下了车。
这几天,几乎没有什麽平民的车辆从首都出来,所以现在,路上除了坦克,就只有他一辆车了。 几个外国士兵走上前,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有一个为首的看了看这破车,弯下腰,又看了看他,问道:「你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他笑了笑,用那士兵能听懂的语言生疏地答:「长官,我从首都来,想离开这个地方,战争太危险了,」说著话,他递给士兵一支香烟,并点上了火,「战争几时才能结束?」「快了,我们的军队马上就能解放你们的首都,」外国士兵深吸了一口烟,像是看到了车裏的相框,「这烟还不错,那是你的妻子和孩子吗?我也有两个孩子,和他们差不多年纪。」「是啊,他们是我最牵挂的人,不久前就离开这裏了,我这就去看他们,也许不再回来了,战争年代开计程车太危险,我不想干了。」他看了看外国士兵,仍然微笑地回答。「等我们推翻了你们的独裁者,你就可以回来放心地开车了。」士兵伏在车窗上,也许那麽多天来,第一次遇上对他微笑的原住民,因而心情也不错吧。「也许吧,不过我得去看我的妻儿了,有兴趣去我的家吗,我妻子会为你们做好吃的。一起去吧,最後一趟生意,不收你们的钱。」「我们有任务在身,去不了了,代我向你的妻儿问好吧,」士兵显然有些兴奋,他也许认为,这裏的人民,还是有不少欢迎他们的,「对了,南方都是战场,你要到哪里去见的妻儿呢?」他依旧微笑著,拿起了那个破碎的相框,在照片上吻了一下,然後转过头来,看著那个依旧得意忘形的士兵,还有他身边其他拿著枪的外国人。一字一句地说道: 「天堂。」
他最後能看到的,是那个士兵惊骇和恐惧而扭曲的表情,还有从指间滑落的烟头。然後,他按下了按钮。
(爱的谎言)
妻要参加礼仪小姐大赛,这消息着实让我吃了一惊。
然而更让我吃惊的是,我竟乎不假思索地好像还是笑容可掬地答应了,一脸的真诚与理解。
妻跟我说这话的时候,脸颊是红红的,声音有点颤抖,就像两年前那个清朗的月夜她说要嫁给我时一样,眼里闪烁着兴奋、惶恐、期待的光,煞是动人。这么美丽的念头出自这么美丽的人的这么美丽的眼睛,我实在不忍行使自己的丈夫否决权。
可是,我很快对我轻率而后悔。随后的几天,我总要紧紧拥着妻才能入梦。妻依偎在我的胸前燕子般呢喃,哦,真好,我们又回到了蜜月时代。
蜜月时代?也许是,可我的心分明在告诉我,与那个蜜月不同的是,现在我紧紧抱着的,除了那份同样的爱意外,还多了一份说不清来由的恐惧。一想到妻的美丽将要在那许多美的丑的高雅的猥亵的毫不相干的注目里接受检阅,我的喉头就有只苍蝇在爬——尽管我还不是个太小家子气的“正人君子”。
我紧紧拥抱着那份原本只属于我,不久将属于这座城市的美丽。
眼下时兴“孩子都是自己的好,老婆都是别人的好”。我没功夫去看别人的老婆,看自己的老婆倒一直挺顺眼。妻有着一副欧化的身段,白晰白晰的皮肤,清丽的面容,小家碧玉的气质,还有一双清澈见底的会说话的黑眼睛。
融化了爱的美丽却要变成角斗士手中的剑,真让人不能容忍。然而妻要去。
要去就去吧。即便我拦得住美丽的妻也拦不住妻的美丽。我真佩服我的豪爽,竟然提出由我支付600元的报名费,只是话里有点酸。
妻很希望我能去看她预赛。她说看到穿军装的我在台下。好会很自信、很从容地展示她的美丽,很轻松地、很完美地应答评委的诘难,我终于答应了,也终于没去。
那天早晨,我说机关里有个很重要的会要开,脱不开身。可天晓得从来不识斤两的我,竟一人逛到集市上,采购了足足够我们俩吃一个星期的鸡鸭鱼肉。大学本科的头脑早已为我造好了回答提问的词,就说是为她洗洗角逐的征尘,就说是庆贺她的胜利,就说是安慰她的名利。
天哪,男人的爱非要用虚伪来填充吗?
妻真的被感动了!
当她晚上提着刚出炉的面包还有炸丸子回到家里,看到满桌做好的饭菜还有斟满的酒杯时,泪水汹涌而出。
她以我心中默默祈祷了一千遍的落选归来。但没有沮丧,只有感谢。
她说我是世上最好的丈夫。
她说我的爱是世界上最纯洁无私的爱。
她说要是以后有伉俪大赛,我们一起参加,我们一定能得冠军。女人真傻,美丽的女人更傻。
我又几乎不假思索地好像还是笑容可掬地答应了,一脸的真诚与理解。可我几乎打心眼里诅咒这些该死的,吃饱了撑的比赛。
(夯桌二十里)
二伯公娶媳了,摇电话到村子的杂货店,说要借家中的祖传大桌子。杂货店头家托人传来这消息时,阿公坐在桌边抽菸,他正起身,走窗边开窗,吼震了一声,把田里挱草的屘叔叫回来,说:「阿屘,夯桌到你二伯屋家去。」
夯桌者,抬桌也,是早期的台湾民间习俗,各家婚丧办桌,向左邻右舍或附近伙房调借桌子。当时多为四方桌,配四条长板凳,夯桌时,桌子打侧放,四条板凳技巧的叠上那翘起的两条桌腿,一人肩上一套桌椅,巧劲夯就得了,两人抬是闹笑话了。
屘叔才退伍,一身铁骨,一张皮快裹不住扎实的肌肉。桌椅叠上,夯走如风,才行一公里,关节骨痠痛不止,原来之前跪田洋、挱稗草,关节是前後松,现在夯桌,关节一釐釐的上下挤回去,难免会痛。他拦了一台巴士借行,运将笑说:「拜托,你能上车,就上来吧!」
屘叔跳上车,一脚踩稳车踏板,一脚勾著铁扶杆,斜身把那套桌椅堵在车门外头乘凉去,还拨出个眼色跟车掌小姐交往,咕噜转的眼珠都快磨出火花了。车行了四里,运将说这功夫不得了,收你半票。屘叔说,我表演给你看,没收你半个银角仔就不错了。他跳下车,迳往山路钻到村外。
夯桌是村内活动,鲜有夯到村外的。但这套桌椅是家传之宝,用高贵的黄肉木(肖楠)造的,当年拆伙时,由阿公保管,但规定谁需借用时,桌椅随传随到。如今二伯公要借去当主桌宴客,理当夯去,相距十二里路也要送上,哪怕是上山下海。夯桌上下山可不是易事,遇到陡坡,得把整套桌椅高举,防刮出了花。屘叔行得汗如雨泼,见了路人,表演狂来了,连忙用破嗓漏出费玉清歌声,简直是烂锣也要敲出古筝的清雅之韵。路人都翘起大拇指说,「不简单,牛有四个胃,我看你有四个破铜烂铁的肺。」不过,屘叔也是有好脑筋,走山路可省了好几里路,况且沿路上都是亲戚,肚子饿了,肩上卸下一套桌椅,好茶好食都上了台面支援。
夯过一座山,只剩三公里,屘叔竟松懈了,经过的原住民部落在准备丰年庆,便夯桌进去观看。不看还好,一看竟有两位农校的原住民同学,招呼下来,一套桌子摆出来助阵,天南地北扯不停。聊不止,屘叔看了天色已晚,拔了桌椅要离去,却被拦下来用晚餐,这下正好,先顾肚子再说吧!
生腌猪肉、白水煮肉、石板烤肉用脸盆装著,吃多少自取,胃袋装满了,用酒水填满胃空隙。喝了两罐小米酒,屘叔大喊:「这山地酒像糖水,养乐多都比这能醉人。」他喝狂了,还卷著舌头像蝴蝶探进酒瓶内,吸尽馀沥。酒足饭饱,他将借放在桌椅上的香蕉叶麻糬搬下,放在一只困绑待杀的大猪旁。顿时间,头晕起来了,小米酒後劲在体内爆开来,走路像踩在棉花堆里,东摇摇,西摆摆,全然不辨西东。
醉得凶,一蹲下去就怕起不来。屘叔弯了腰,大叫:「大家帮帮忙,把东西放上肩。」又醉糊糊夯桌上路了。这一路走得厉害,不顾步法,趁醉身子往哪边倒的惯性,人就往那边醉去。急行军了不知几里,酒胆醒了一半,便提了气力冲去。冲到月亮跳出山岗,世界一片银亮,撞垮一支拦路的竹竿才停下脚步。
「喂,你要去哪里?」山地检查哨的警察喊了。
「扛桌到我二伯家去。」
原住民警察捡起被撞断的竹竿,往屘叔背上劈去。屘叔不疼,背上的桌椅竟然猪叫了起来。原来醉迷糊到错夯了,夯桌竟成了夯猪,还夯过头,来回整整二十里。
夯桌二十里,喻耍帅过头。屘叔靠这则谚语留名乡史。
3. 寻几篇短篇小说.可以改编成剧本的
《装在套子里的人》
《变色龙》
这两篇文章人物都很有特点,变色龙的语言很合适搬上舞台。
4. 小说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小说是与诗歌、散文和剧本并列的文学文类,它是在一定的时空情境中叙述故事和刻划人物的文学文类。小说的特点是:第一、叙述故事。小说总是要“说”故事的,通过故事的叙述、并且在故事叙述中传达一定的意义。故事叙述可以多种多样,可以是完整的、也可以是片段的、还可以是关于故事叙述本身的,如当代以反思小说传统为主的“元小说”(metafiction)。小说也可以抒情,例如,无论在古典白话小说还是在现代小说中都可以发现抒情或诗歌因素,但一般说来,小说还是应以叙述为主导。没有足够的叙述因素是谈不上小说的。第二、刻划人物。小说的一个主要任务,是在叙述中刻划人物。人物可以只有一个,也可以有若干,总之应展现出自身的独特形象或性格风貌。《红楼梦》第62回写宝玉过生日时与黛玉、宝钗、湘云等行酒令时说:“这些人因贾母王夫人不在家,没了管束,便任意取乐,呼三喝四,喊七叫八。满厅中红飞翠舞,玉动珠摇,真是十分热闹。”这里的“呼三喝四”、“喊七叫八”等描述语,既准确又生动地传达出当时的场景,刻划出这些人物的独特状态及其具体场景特色。在第40回这样写凤姐和鸳鸯设计取笑刘姥姥:
…… 凤姐儿偏拣了一碗鸽子蛋放在刘姥姥桌上。贾母这边说声“请”,刘姥姥便站起身来,高声说道:“老刘,老刘,食量大似牛,吃一个老母猪不抬头。”自己却鼓着腮不语。众人先是发怔,后来一听,上上下下都哈哈的大笑起来。史湘云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林黛玉笑岔了气,伏着桌子嗳哟,宝玉早滚到贾母怀里。贾母笑着搂着宝玉叫“心肝”;王夫人笑的用手指着凤姐儿,只说不出话来;薛姨妈也撑不住,口里喷了探春一裙子;探春手里的饭碗都合在迎春身上;惜春离了坐位,拉着他奶母叫揉一揉肠子。地下的无一个不弯腰屈背,也有躲出去蹲着笑去的,也有忍着笑上来替他姊妹换衣裳的,独有凤姐鸳鸯二人撑着,还只管让刘姥姥。……
这里,刘姥姥的“表演”引来众人大笑,但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笑法,而这种不同的笑法正披露出人物的身份和性格的差异:史湘云的憨直、黛玉的柔弱、宝玉的撒娇、贾母的宠爱、王夫人的明白以及凤姐的左右全局的冷峻等,鲜明地体现出来。而这其中,湘云“喷饭”、黛玉“笑岔气”、宝玉“早滚到贾母怀里”、贾母叫“心肝”等,尤其显示出人物的独特性格。第三、创造一定的时空情境。小说的故事叙述和人物刻划,都必须发生在虚构出来的时间与空间情境中。这种虚构性时空情境显示出与现实的物理时空相对照的审美的宇宙模式,由此形成小说的丰富多样的叙述方式,如顺叙、倒叙,第一、第二、第三人称叙述等。小说的种类有短篇小说、中篇小说、长篇小说和长篇系列小说等。
5. 经典的短篇小说(不一定要名家,好看就好)
世界经典短篇小说选——麦琪的礼物 一元八角七。全都在这儿了,其中六角是一分一分的铜板。这些分分钱是杂货店老板、菜贩子和肉店老板那儿软硬兼施地一分两分地扣下来,直弄得自己羞愧难当,深感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实在丢人现眼。德拉反复数了三次,还是一元八角七,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
除了扑倒在那破旧的小睡椅上哭嚎之外,显然别无他途。
德拉这样作了,可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生活就是哭泣、抽噎和微笑,尤以抽噎占统治地位。
当这位家庭主妇逐渐平静下来之际,让我们看看这个家吧。一套带家具的公寓房子,每周房租八美元。尽管难以用笔墨形容,可它真真够得上乞丐帮这个词儿。
楼下的门道里有个信箱,可从来没有装过信,还有一个电钮,也从没有人的手指按响过电铃。而且,那儿还有一张名片,上写着“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先生”。
“迪林厄姆”这个名号是主人先前春风得意之际,一时兴起加上去的,那时候他每星期挣三十美元。现在,他的收入缩减到二十美元,“迪林厄姆”的字母也显得模糊不清,似乎它们正严肃地思忖着是否缩写成谦逊而又讲求实际的字母D。不过,每当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回家,走进楼上的房间时,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太太,就是刚介绍给诸位的德拉,总是把他称作“吉姆”,而且热烈地拥抱他。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
德拉哭完之后,往面颊上抹了抹粉,她站在窗前,痴痴地瞅着灰濛濛的后院里一只灰白色的猫正行走在灰白色的篱笆上。明天就是圣诞节,她只有一元八角七给吉姆买一份礼物。她花去好几个月的时间,用了最大的努力一分一分地攒积下来,才得了这样一个结果。一周二十美元实在经不起花,支出大于预算,总是如此。只有一元八角七给吉姆买礼物,她的吉姆啊。她花费了多少幸福的时日筹划着要送他一件可心的礼物,一件精致、珍奇、贵重的礼物——至少应有点儿配得上吉姆所有的东西才成啊。
房间的两扇窗子之间有一面壁镜。也许你见过每周房租八美元的公寓壁镜吧。一个非常瘦小而灵巧的人,从观察自己在一连串的纵条影象中,可能会对自己的容貌得到一个大致精确的概念。德拉身材苗条,已精通了这门子艺术。
突然,她从窗口旋风般地转过身来,站在壁镜前面。她两眼晶莹透亮,但二十秒钟之内她的面色失去了光彩。她急速地折散头发,使之完全泼散开来。
现在,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夫妇俩各有一件特别引以自豪的东西。一件是吉姆的金表,是他祖父传给父亲,父亲又传给他的传家宝;另一件则是德拉的秀发。如果示巴女王①也住在天井对面的公寓里,总有一天德拉会把头发披散下来,露出窗外晾干,使那女王的珍珠宝贝黔然失色;如果地下室堆满金银财宝、所罗门王又是守门人的话,每当吉姆路过那儿,准会摸出金表,好让那所罗门王忌妒得吹胡子瞪眼睛。
此时此刻,德拉的秀发泼撒在她的周围,微波起伏,闪耀光芒,有如那褐色的瀑布。她的美发长及膝下,仿佛是她的一件长袍。接着,她又神经质地赶紧把头发梳好。踌躇了一分钟,一动不动地立在那儿,破旧的红地毯上溅落了一、两滴眼泪。
她穿上那件褐色的旧外衣,戴上褐色的旧帽子,眼睛里残留着晶莹的泪花,裙子一摆,便飘出房门,下楼来到街上。
她走到一块招牌前停下来,上写着:“索弗罗妮夫人——专营各式头发”。德拉奔上楼梯,气喘吁吁地定了定神。那位夫人身躯肥大,过于苍白,冷若冰霜,同“索弗罗妮”的雅号简直牛头不对马嘴。
“你要买我的头发吗?”德拉问。
“我买头发,”夫人说。“揭掉帽子,让我看看发样。”
那褐色的瀑布泼撒了下来。
“二十美元,”夫人一边说,一边内行似地抓起头发。
“快给我钱,”德拉说。
呵,接着而至的两个小时犹如长了翅膀,愉快地飞掠而过。请不用理会这胡诌的比喻。她正在彻底搜寻各家店铺,为吉姆买礼物。
她终于找到了,那准是专为吉姆特制的,决非为别人。她找遍了各家商店,哪儿也没有这样的东西,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镂刻着花纹。正如一切优质东西那样,它只以货色论长短,不以装璜来炫耀。而且它正配得上那只金表。她一见这条表链,就知道一定属于吉姆所有。它就像吉姆本人,文静而有价值——这一形容对两者都恰如其份。她花去二十一美元买下了,匆匆赶回家,只剩下八角七分钱。金表匹配这条链子,无论在任何场合,吉姆都可以毫无愧色地看时间了。
尽管这只表华丽珍贵,因为用的是旧皮带取代表链,他有时只偷偷地瞥上一眼。
德拉回家之后,她的狂喜有点儿变得审慎和理智了。她找出烫发铁钳,点燃煤气,着手修补因爱情加慷慨所造成的破坏,这永远是件极其艰巨的任务,亲爱的朋友们——简直是件了不起的任务呵。
不出四十分钟,她的头上布满了紧贴头皮的一绺绺小卷发,使她活像个逃学的小男孩。她在镜子里老盯着自己瞧,小心地、苛刻地照来照去。
“假如吉姆看我一眼不把我宰掉的话,”她自言自语,“他定会说我像个科尼岛上合唱队的卖唱姑娘。但是我能怎么办呢——唉,只有一元八角七,我能干什么呢?”
七点钟,她煮好了咖啡,把煎锅置于热炉上,随时都可作肉排。
吉姆一贯准时回家。德拉将表链对叠握在手心,坐在离他一贯进门最近的桌子角上。接着,她听见下面楼梯上响起了他的脚步声,她紧张得脸色失去了一会儿血色。她习惯于为了最简单的日常事物而默默祈祷,此刻,她悄声道:“求求上帝,让他觉得我还是漂亮的吧。”
门开了,吉姆步入,随手关上了门。他显得瘦削而又非常严肃。可怜的人儿,他才二十二岁,就挑起了家庭重担!他需要买件新大衣,连手套也没有呀。
吉姆站在屋里的门口边,纹丝不动地好像猎犬嗅到了鹌鹑的气味似的。他的两眼固定在德拉身上,其神情使她无法理解,令她毛骨悚然。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根本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仅仅是面带这种神情死死地盯着德拉。
德拉一扭腰,从桌上跳了下来,向他走过去。
“吉姆,亲爱的,”她喊道,“别那样盯着我。我把头发剪掉卖了,因为不送你一件礼物,我无法过圣诞节。头发会再长起来——你不会介意,是吗?我非这么做不可。我的头发长得快极了。说‘恭贺圣诞’吧!吉姆,让我们快快乐乐的。你肯定猜不着我给你买了一件多么好的——多么美丽精致的礼物啊!”
“你已经把头发剪掉了?”吉姆吃力地问道,似乎他绞尽脑汁也没弄明白这明摆着的事实。
“剪掉卖了,”德拉说。“不管怎么说,你不也同样喜欢我吗?没了长发,我还是我嘛,对吗?”
吉姆古怪地四下望望这房间。
“你说你的头发没有了吗?”他差不多是白痴似地问道。
“别找啦,”德拉说。“告诉你,我已经卖了——卖掉了,没有啦。这是圣诞前夜,好人儿。好好待我,这是为了你呀。也许我的头发数得清,”突然她特别温柔地接下去,“可谁也数不清我对你的恩爱啊。我做肉排了吗,吉姆?”
吉姆好像从恍惚之中醒来,把德拉紧紧地搂在怀里。现在,别着急,先让我们花个十秒钟从另一角度审慎地思索一下某些无关紧要的事。房租每周八美元,或者一百万美元——那有什么差别呢?数学家或才子会给你错误的答案。麦琪②带来了宝贵的礼物,但就是缺少了那件东西。这句晦涩的话,下文将有所交待。
吉姆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包,扔在桌上。
“别对我产生误会,德尔,”他说道,“无论剪发、修面,还是洗头,我以为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减低一点点对我妻子的爱情。不过,你只消打开那包东西,就会明白刚才为什么使我楞头楞脑了。”
白皙的手指灵巧地解开绳子,打开纸包。紧接着是欣喜若狂的尖叫,哎呀!突然变成了女性神经质的泪水和哭泣,急需男主人千方百计的慰藉。
还是因为摆在桌上的梳子——全套梳子,包括两鬓用的,后面的,样样俱全。那是很久以前德拉在百老汇的一个橱窗里见过并羡慕得要死的东西。这些美妙的发梳,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其色彩正好同她失去的美发相匹配。她明白,这套梳子实在太昂贵,对此,她仅仅是羡慕渴望,但从未想到过据为己有。现在,这一切居然属于她了,可惜那有资格佩戴这垂涎已久的装饰品的美丽长发已无影无踪了。
不过,她依然把发梳搂在胸前,过了好一阵子才抬起泪水迷濛的双眼,微笑着说:“我的头发长得飞快,吉姆!”
随后,德拉活像一只被烫伤的小猫跳了起来,叫道,“喔!喔!”
吉姆还没有瞧见他的美丽的礼物哩。她急不可耐地把手掌摊开,伸到他面前,那没有知觉的贵重金属似乎闪现着她的欢快和热忱。
“漂亮吗,吉姆?我搜遍了全城才找到了它。现在,你每天可以看一百次时间了。把表给我,我要看看它配在表上的样子。”
吉姆非旦不按她的吩咐行事,反而倒在睡椅上,两手枕在头下,微微发笑。
“德尔,”他说,“让我们把圣诞礼物放在一边,保存一会儿吧。它们实在太好了,目前尚不宜用。我卖掉金表,换钱为你买了发梳。现在,你作肉排吧。”
正如诸位所知,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他们把礼物带来送给出生在马槽里的耶稣。他们发明送圣诞礼物这玩艺儿。由于他们是聪明人,毫无疑问,他们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如果碰上两样东西完全一样,可能还具有交换的权利。在这儿,我已经笨拙地给你们介绍了住公寓套间的两个傻孩子不足为奇的平淡故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最最宝贵的东西。不过,让我们对现今的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
他们就是麦琪。
①示巴女王(QueeenofSheba):基督教《圣经》中朝觐所罗门王,以测其智慧的示巴女王,她以美貌著称。
②麦琪(Magi,单数为Magus):指圣婴基督出生时来自东方送礼的三贤人,载于圣经马太福音第二章第一节和第七至第十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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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小河弯弯
如果你沿着一条叫墨巷的小河逆流而上,就会在绿树掩映中看到一个住着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子。村子很小,所以有时你稍一疏忽就有可能忽视了它的存在,那些低矮的茅草房子和安安静静生活在那里的人们,他们从不引人注目。
如果你走累了,并有幸坐在清清的墨巷河边上,你也许会听到这条小小的墨巷河和生活在这的人们的一些对话。
“妹妹,叫我一声哥哥。”
“妹妹,我要是走了,你会不会记得我。”
这些声音会在空旷的田野上飘开,形成涟渏,荡进耳鼓,继而荡进你那棵温柔的心里。
当夕阳西下,霞辉把墨巷河上下染得通红通红的时候,那个叫竹子的男孩儿就会带着他的妹妹千子来到河边上,那时竹子六岁,千子也有二岁了。他们在软软的河床上挖小小的圆圆的河蚌,有时也能在有水草的浅水处捉到一条二条小鲫鱼,有时还能找到几棵好看的石子,这样回家时他们就可以象那些庄稼人一样获得大丰收了。有时,他们玩的忘了时间,忘了吃饭,连星星都在高高的天空注视着他们尽情欢乐的小小的身影了,而河滩上,柳梢上,流水里也会有了孩子的连绵的笑声。也是在这时候,随着炊烟的袅袅升起,村里传来了母亲的呼喊:“竹——子,千——子,吃——饭——啰。”母亲的喊声悠长悠长的,它会随着清清墨巷河的水流一直漂到河的下游去。听到母亲的呼喊,竹子就会收拾好东西带着千子踏着一路的霞辉向家走去。他们早就熟悉了母亲的这种呼唤,他们觉得那种呼唤有着极强的吸引力和亲和能力。或者他们就愿意听母亲在晚风中那种夹着炊烟和饭香的呼喊,他们也一直在夕阳的余辉里等待着这声呼喊,听到母亲的呼喊,他们就会挥着两只脏脏的小手,迫不及待地向着母亲跑回来。
当他们跑到家门口时就会看到父亲正蹲在茅屋前拾辍农具呢,父亲的脸黑红黑红的,胳臂结实有力。他拾辍完农具就会走到水盆那里,开始稀哩哗啦地洗手洗脸,盆里的水有一部分就纷纷落到了盆外,脸盆象洗了澡,端走脸盆,地上就有了个大大的花脸模样。母亲搬了小木桌放在门前,竹子和千子就会抢着又搬凳子,又拿筷子,拿碗,母亲则麻利地把饭菜盛好。
坐下来吃饭时,父亲就会把从地里听来的新鲜事一件件讲给家人,竹子在饭桌上有很多话,他总是一次又一次打断父亲,问些挨不着边的事,比如,在地里看不看的到小兔子呀,有没有坐窝的鸟呀。母亲就会笑着打断他:“听爸爸说完,听爸爸说完。”父亲说:“你别说,今天还真看到了一窝小鸟。有一只鸟总在天上飞,也不飞走,也不落下来。我猜附近准有鸟窝。东找西找的,嘿,还真找着了,刚孵出来没几天,毛还不全呢。”千子说:“爸爸,我要小鸟。”竹子也紧张地看着父亲。父亲说:“那鸟啊,太小了。咱们可喂不活它们。再说,咱们把小鸟拿走了,老鸟会急死的。”千子又一字一顿地说:“小鸟没有妈妈,它们会哭的。”母亲笑了,鼓励千子说:“哎,对了,小鸟没了妈妈喂它们,它们会饿哭的。”
寒冷的冬天不知不觉到来了,河水封冻了,人们听不到河水流淌的声音了,人们听到的是风从冰冷的河床上穿过树林呼呼吹下来的声音。雪也在一个黑黑的夜里悄悄地漂漂荡荡地下来了,墨巷河上下被白皑皑的雪严严实实地覆盖着。父亲满怀着一种希望地对母亲说:“今年的雪这么大,看来明年一定有个好收成了。”母亲末置可否,当时母亲正拿着一件小衣服一针一针地缝着。她的手有些不听使唤,因为屋子里有些冷,那枚小小的银针就不知在她的手上扎出了多少个血点子。每扎到手上一下,母亲就会倒吸一下凉气,一滴血就出来了,母亲就会把手拿到嘴里吸允一下,然后再接着一针一针地做下去。
雪后,河床上,树林里,田野间,以及屋前屋后都是白皑皑的了。竹子和千子不能出去玩了,外面很冷,他们又怕把鞋弄湿,只好在自家院子里玩。如果雪后是一个大晴天,太阳就会把雪融化了,雪水就从茅屋的顶上一滴滴地向下流淌,不久茅屋的屋檐上就有了一根根的冰柱。千子拍着小手叫:“爸爸,我要,我要吃。”她一边说,一边指着屋檐上的冰柱。父亲起身拿了一只碗,走到外面,伸手去折那些挂在屋檐上长长的冰棍,一个没折好,从半截断了,有些碎的冰就掉在了父亲的头上,脖子里,父亲一激灵,又去折下一根。站在一边看着的竹子和千子看到父亲滑稽的样子,哈哈笑着。
有一个夜晚,睡意朦胧的竹子和千子,听到了一个老婆婆说话的声音,还听到了一阵小孩儿的哭声。可是那个夜晚太冷,又有很大的风从河床上吹过来。他们就把被子紧紧地裹在身上,又睡过去了。
风停了,天亮了,竹子和千子醒了。他们忙着把衣服往自己身上穿,却发现母亲怎么还在炕上躺着呢。平时母亲都是早早地就起来了,她洗漱完之后就开始抱柴、添锅做饭,当饭做熟了,饭香弥漫了屋里屋外时竹子和千子才会起床。可是,今天母亲怎么了,怎么在外面做饭的是父亲呢,母亲生病了么?他们睁着小小的好奇的眼睛看着母亲。母亲早就醒了,她看着一双小儿女这样惊奇地看自己,于是伸出手来招呼他们:“来,过来。”竹子和千子不知母亲要干什么,就跌爬到母亲身边.
这时,只见母亲伸手撩来被子的一角对他们说:“来,看看,你们有了个小妹妹呢。”竹子和千子一眼看到了躺在母亲身边的这个小人儿,他们吃惊地睁大了眼睛:“妈妈,她哪来的。”母亲笑笑不语。竹子睁着一双黑黑的大眼睛拍着妈妈追问:“妈妈,她是哪来的?”母亲笑着:“拾来的呗。”“在哪?在哪拾的?”竹子刨根究底。“早上啊,你爸爸出去挑水,走到井台上就看到了她,那时她正在那哭呢,你爸爸心疼就把她抱回来了,看,好看不?”母亲一边笑一边象讲一个传说故事。竹子说:“那她是不是冻的要死了。”“可不是,你爸爸到那儿的时候,她的小脸都冻紫了,也哭不出声儿了。”竹子不再问,可他的眼睛里分明现出了一种和他的年龄不相称的表情,那是心疼到心底的一种表情。母亲抚了一下竹子的头,宽慰着他:“你看,她现在不是好好的吗?”。小竹子高兴了,他伸手去摸那小婴儿的脸蛋,摸她小小的手,又用手指去碰她的红红的水嫩小嫩的小嘴唇,他满脸的喜爱,喜爱的样子让躺在炕上的母亲有些微微的惊讶。
千子依旧是哥哥的跟屁虫,可千子发现,自从有了小妹妹,哥哥就不再把全部的注意力放在她的身上了,哥哥有了新的任务,他没事时就会守在那个小妹妹身边,一动不动地看着她,即使她睡着了,哥哥也会这样目不转睛地守着。千子就不高兴:“哥哥,你跟我玩会么,我们去跳房子好不?”跳房子是他们做的一种游戏,在一块很大很大的空地上,划上一间一间相连的方格子,他们把这些相接的方格子叫房子,然后把一块瓦片从一块子踢到另一间房子里,直到全部踢过去就算赢了。没有小妹妹时,他们小哥俩常常玩这个游戏。听到千子的请求,竹子无动于衷:“现在不去跳,等小妹妹睡了,我在和你去,行吗?”千子不干:“哼,我不。我想现在就去。”竹子被逼无奈,只好屈服了千子的请求。在茅屋的门前就有了两个跳来跳去的男孩儿和女孩儿的影子,像一幅随意裁出的剪影,清晰,活泼,古朴。
小妹妹过满月了,父亲在一家人面前就宣布:“以后小丫头就叫艾子吧,一是她在女孩儿里行二,取个谐音,二是艾子一来咱家就过苦日子,艾草也是一种苦命的草。”一家人没有异议。艾子艾子地就这样叫开了。
艾了确实是个苦命的,还没出生就遇上个灾年,因为粮食匮乏,吃饭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家里又没有下奶的东西,母亲的那点奶水就不够艾子吃,有时饿的艾子就会哇哇地哭个没完没了。一天,艾子又开始了她饥饿的控诉,母亲的奶头放到她的小嘴里,她就会一下子给顶出来。母亲知道,那奶子里跟本也没有什么奶水,它是空空的一付皮馕。看着饥饿的艾子,母亲不知如何是好,她想了想,走到灶间,翻了翻那个盛干粮的篮子,拿出一块干硬的黑红色的高梁饼子。咬一口慢慢嚼成糊糊,然后放到艾子的嘴里,嘴里一有了可吃的东西,小艾子就不再哭闹。她吧饥着小嘴巴,甜甜地吃着,一副满意的样子。
幸了一直在母亲身边,他看着眼前的一切,小小的心不知被什么塞的满满地,他鼻子酸酸地,一扭头出去了,再回来时他的手里拿着一个鸡蛋。母亲问:“怎么还没吃?”竹子说:“给妹妹吃吧。”那是前天竹子过生日母亲为他煮的,其中一个给了千子,母亲以为竹子早就把另一个吃了。“竹子,怎么没吃呢?这可是为你生日煮的。”竹子说:“妈妈,我长大了,不用吃这个了,给艾子吃吧。”
艾子过了满月,皱皱的小脸忽然舒展开了,紫红的皮肤也变的粉嘟嘟的了。父亲爱,母亲爱,竹子爱,千子都会睁着大大的眼睛去哄这个可爱的小妹妹。看到艾子躺在炕上的样子,母亲就会不叠声地说:“看,我们的小艾子象个小媳妇呢。”竹子就会嚷着:“让我抱抱艾子,让我抱抱。”母亲就会用小被儿紧紧地裹好了艾子,放到竹子的怀里。竹子会象小大人一样抱着艾子,哼哼呀呀地和她说着话。
艾子过百岁的那天,父亲一早就出了门。娘几个在家左等不见人影,右等也不见人影。直到快中午了父亲才高高兴兴地回来了,他手里拿着几棵树苗,一进门就喊:“竹子,千子,来,看爸爸种树。”说着父亲就有窗前并排挖了三个树坑,又把树苗分别放了进去,就一锨一锨地埋土。父亲说:“看了吗,这棵高点儿的是竹子,矮点的是艾子,不高不矮的是千子。你们哥仨要像这些小树一样长大。”种好了树,父亲又嘱咐竹子:“竹子,这几棵树浇水的任务就交给你了,你可不能让小树没水喝,不过也不能让小树总喝水。总喝水就会淹死了。
得到父亲指令的竹子,隔三差五要给那几棵小树浇水。他要让小树长的高高的,要让它们都成材。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墨巷河的水涨了又落了,但它依旧缓缓地流淌着,河床上的风也不时地吹到那些矮小的茅屋里来。
过了旧历年,三个孩子都长了一岁,尤其竹子,这一年,他像长大了许多,懂了很多事,她也能帮母亲做许多家务了。他更是一如即往地爱艾子,宠着艾子,照看着艾子。他每天把照看艾子当成自己的任务,即使艾子能颠颠地走几步了,他依旧要背着她、抱着她。母亲说:“你总这样不是背着就是抱着的,累不累,放下艾子来,歇歇吧。”竹子很执拗地转下身子:“妈妈,我不累。”妈妈就由了他去了,妈妈说:“竹子真真地爱小艾子呢。竹子有多么爱艾子呢,谁也说不清。”天一天天的暖和了,墨巷河的河滩上长出了青青的小草。竹子可以带着千子和艾子到处去玩了,小哥仨一天到晚形影不离,他们有时到田野里捉蚂蚱,也会拔一些带花的野菜回来。父亲仍旧去生产队上干活。由于孩子们都还小,母亲也一如即往地在家里照管孩子,做家务,做针线。
或许是刚刚开春吧,天气乍暖还寒的。这天竹子忽然觉得身上发冷,浑身没劲,人也懒洋洋地。母亲说:“竹子是不是感冒了,发点汗就好了。”并到村子里拿了些药来给竹子吃了。吃了几天药,竹子也不见好起来,更让人不安的是,他的头总是很热。母亲跟父亲小声地嘀咕:“这孩子怎么也不退烧呢?”父亲安慰道:“小孩子有病,过几天就好了。没事。”这样又过了几天,竹子的病还是没有明显的好转,他有时抱着艾子就不得不放在地下。那次,竹子正在哄艾子玩呢,忽然就觉得天旋地转起来,接着人一下子就倒在了地上,千子急忙叫来了母亲。
“竹子,哪里不好受?”母亲急切地问着醒过来的竹子。
“妈妈,我浑身没劲。抱不动艾子了”竹子无力地说。
“这两天就不要带艾子出来了。”母亲说着就去摸竹子的脸,无意中母亲就发现在竹子的脖子上有一块浅浅的淤斑,她暗暗地想,竹子的这块斑是怎么回事呢?
竹子的病非但不见好转,反而越来越糟,他开始恶心,吃不下饭,人也像被去了骨头。更为严重的是,有天夜里睡着睡着觉竹子的鼻子无缘无故地流起血来,止也止不住,似要把竹子的血流净为止。母亲慌了,父亲慌了,他们带着竹子去河的上游去看大夫,也去河的下游去看大夫,去了河西,也去了河东,他们看了多少大夫都记不清了。最后有个老中医跟他们说:“不要再满处跑了,这孩子的病……。哎,带他回家吧,孩子想吃什么,就给他吃点吧。”母亲和父亲都不死心啊,竹子,父母怎么舍得。
母亲让父亲在队上请了假,决定带竹子到城里的大医院再去看看。
父亲母亲变卖了家里的一些东西,凑了些钱。那天,天气不是很冷,队上派了一条船送竹子爷俩。一家人在小河边上,河水,还是那么清冷。
“给竹子好好看病,别不舍得花钱。”母亲说着,又把身上仅剩的一点钱拿出来塞到了父亲的手里。
父亲沉默着,无声地解缆绳,推船只。这时已经上了船就要坐下的竹子突然跳下来,他跌跌拌拌地走到母亲身边呆呆地看着艾了,良久。他转而又看着母亲和千子,依旧什么也没说。母亲把艾子抱到竹子近前:“妈妈,要疼艾子,让艾子好好长大。”艾子伸出小手来往哥哥的怀里挣扎。她要哥哥抱好她。她不想让哥哥走。竹子也伸出了手,但他抱不住艾子了,他睁着一双黑黑的大大的眼睛紧紧盯着艾子:“艾子,哥哥走了。”然后,他慢慢地向后退去,退到小船上,船上就有了他的影子;他又退到了小河里,水花里有了他大大的眼睛;他仍然向后退着、退着,直到哪里都看不到他了,最后连他的影子都没了。只有墨巷河的水在无声地流淌着,没有一丝的涟渏.母亲紧紧地抱着艾子,向前追赶着,她头发蓬乱,眼里是流不尽的泪水,那是弯弯的墨巷河的水呀,她向着河水大声里喊着:“竹子,回——家——来——吧……。”
7. 求短篇小说名字
周海亮小小说 入侵者
这是我们的土地,我们的母亲,我们愿意用生命将她捍卫。
话是王说的。对他的勇士,对他的百姓。
王的土地,安静并且富庶。田野,炊烟,流水,教堂,古老的王国,一成不变。王的百姓世代生活在这里,劳作,歌唱,抚琴,舞蹈,信仰独属于他们的神灵。王和百姓都认为这里永远不会遭到侵犯,然入侵者还是杀来。十万武装到牙齿的异族骑兵轻而易举地拿下王的北方小镇,然后一路往南,逼近都城。王匆忙集结的队伍不堪一击,从前线逃回来的士兵告诉王,这不是战争,这是屠杀。王点头,表示同意,然后,摆摆手,兵就被处死了。王不会放过任何逃兵,王的土地上,绝不允许贪生怕死之辈。
王派出他的第二支队伍,然后,第三支庞大的队伍开始集结。第二支队伍是去送死,士兵们唯一的任务,是将敌人尽可能拖住。第三支队伍才是真正的队伍,王不仅亲自挂帅指挥,还押上王国的所有:最精良的武器,最坚固的铠甲,最强壮的战马,最充足的粮草,最勇敢的士兵,最严明的军规……
如王所料,第二支队伍全军覆没。可是他们将敌军拖住整整十天,十天时间里,敌人没有前进一步,王的第三支队伍却已经开赴前线。战斗极其惨烈,所有人都知道,假如战败,他们会失去生命,他们的父亲和孩子会沦为奴隶,妻子会受尽凌辱……更为可怕的是,他们将会失去祖先留给他们的土地……
战局在第五天开始扭转。王的队伍终于不再撤退,他们将敌人死死扛在河的对岸。这不但是王的功劳,士兵的功劳,更是百姓的功劳——孩子们为锻造兵器的铁匠拉起风箱,姑娘们为受伤的士兵包扎伤口,妇女们赶制着冬衣,老人则跪倒在神灵的塑像前,默默为每一名士兵和每一寸土地祈祷……
半个月以后,敌军开始撤退;一个月以后,敌军开始溃败;两个月以后,仅余的三万异族骑兵被困山谷。此时战局明朗,王只需一场大胜便可将敌军彻底消灭。夜里,王召来他最博学并且最信赖的谋士,王想采取一种最稳妥并且代价最小的方式。
可是我们不必将他们杀干净。谋士说,我们只需要将他们赶走……
他们是入侵者。王握紧拳头,我绝不会让任何入侵者活着离开我们的土地!
可是代价太大。谋士说,如果将他们全都消灭,我们至少还会牺牲三万名年轻人……
为了最终的胜利,战至一兵一卒又有何妨?
可是王,您知道异族为何会突然侵犯我们吗?
因为他们看上了我们的土地。
也许是这样。不过他们似乎认为,这土地也应该属于他们……
无稽之谈!王说,我们世代生活在这里,并让这片荒蛮之地变得美丽并且富饶。他们为这片土地做了什么?他们不但什么也没有做,并且发动战争,屠杀百姓……
可是王,您真的要不惜一切代价吗?
我说过,我已经决定了!王抡起拳头,将木几捶得“咚咚”有声。
王与谋士,最终决定挖一条暗道。暗道从小镇开始,一直延伸到山谷。然后,王的五千死士会突然出现在敌军的阵营,烧毁他们的营房,捕杀他们的首领,让他们措手不及。王和谋士将这次行动称之为“天衣”,将这条地道称之为“卫国暗道”。
清晨,“卫国暗道”开始动工。几百名志愿者轮流挖掘,进度惊人。可是挖到接近山谷的地方,他们遇到了麻烦。数不清的深埋在地下的石碑阻挡了暗道的推进,他们必须在这里,绕一个很大的弯。
他们请示王。王和谋士进入暗道,王被眼前的景象吓呆。
石碑如此之大,如此之多,令王匪夷所思。王推断,多年以前,这里也许是一个古老的广场。王趴上石碑,却看不懂那些碑文。王向谋士请教,谋士只一眼,便说,这些石碑,至少存在了五千年。
怎么可能?王说,我们的王国,不过两千年历史。
这不是我们的石碑。谋士说,这些石碑,属于进攻我们的异族人。
你确定?
我确定。谋士说,我不但确定这是异族人的石碑,并且知道碑文的意思。事实上,尊敬的王,我不得不告诉你,真正的入侵者,其实是我们。
你先告诉我,石碑上写的是什么?
谋士便趴上石碑,一字一顿地念起来:
这是我们的土地,我们的母亲,我们愿意用生命将她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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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趟生意
漫天的沙尘渐渐退去,蓝天和烈日又一次出现在沙漠上空。
他开着那辆破旧的黄色出租车在公路上行驶,道路的两边,处处可见车辆的残骸,远处的浓烟告诉他,战争正在他的祖国里进行着。 天气晴好,很炎热,没有一丝风,对面驶来一支车队,车上也坐了很多人,这情景有点像这个国度里的乘卡车赶集的人群。不过不同的是,不是卡车,而是坦克,上面都是外国人,手里拿枪。他看着他们,他们也看着他,就这样交叉而过。
"该死的战争!"他暗暗地咒骂。两天前,一颗导弹落在了他家门口的市集里,几乎毁灭了一切,幸运的是,他活了下来。于是他决定不再开出租车了,他盘算着等今天最后一趟生意做完,就和妻子孩子一起离开这个地方。 "莎拉,孩子们,我爱你们,我们很快就能见面了,等最后一趟生意做完"。他转头看了看驾驶座上放的一张照片,相框的玻璃碎了,不过照片上,妻子和三个孩子的笑脸仍然是能让他感到唯一欣慰的东西。
不久,他到了一个检查站,路边停着不少坦克,那长长的炮管和多边形的脑袋简直让人不寒而栗。不少荷枪实弹的外国士兵站在路边。一个外国士兵伸手示意让他停车,他定了定神,停下了车。这几天,几乎没有什么平民的车辆从首都出来,所以现在,路上除了坦克,就只有他一辆车了。
几个外国士兵走上前,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有一个为首的看了看这破车,弯下腰,又看了看他,问道:“你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他笑了笑,用那士兵能听懂的语言生疏地答:“长官,我从首都来,想离开这个地方,战争太危险了”,说着话,他递给士兵一支香烟,并点上了火,“战争几时才能结束?” “快了,我们的军队马上就能解放你们的首都,”外国士兵深吸了一口烟,像是看到了车里的相框,“这烟还不错,那是你的妻子和孩子吗?我也有两个孩子,和他们差不多年纪。”
“是啊,他们是我最牵挂的人,不久前就离开这里了,我这就去看他们,也许不再回来了,战争年代开出租车太危险,我不想干了。”他看了看外国士兵,仍然微笑地回答。 “等我们推翻了你们的独裁者,你就可以回来放心地开车了。”士兵靠在车窗上,也许那么多天来,第一次遇上对他微笑的原住民,因而心情也不错吧。
“也许吧,不过我得去看我的妻儿了,有兴趣去我的家吗,我妻子会为你们做好吃的。一起去吧,最后一趟生意,不收你们的钱”。 “我们有任务在身,去不了了,代我向你的妻儿问好吧”,士兵显然有些兴奋,他也许认为, 这里的人民,还是有不少欢迎他们的,“对了,南方都是战场,你要到哪里去见的妻儿呢?”他依旧微笑着,拿起了那个破碎的相框,在照片上吻了一下,然后转过头来,看着那个依旧得意忘形的士兵,还有他身边其他拿着枪的外国人,一字一句地说道:"天堂。" 他最后能看到的,是那个士兵惊骇和恐惧而扭曲的表情,还有从指间滑落的烟头。然后,他按下了按钮。
100个对不起(我哭得淅沥哗啦的)
今天期中考,学校早一点放学,我打了通电话给他。
:喂,我今天比较早放学,你来载我回家好不好?
:好,等我五分钟。
:五分钟?我学校就在你家旁边耶。
:我总要打扮一下啊。
:好啦,快一点喔。
下午2:00,太阳大的让我有种冲动想喷鼻血,我站在树荫下挥动着手,虽然没凉到哪里去,但是煽总比不煽好。
五分钟过了,他还没来,我看看手表,有点不高兴,十分钟过了,他还没到..,该不会出了什么事吧?呸呸呸...乌鸦嘴,十五分钟过了,他总算到了。
:怎么这么慢?
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没啊,看个电视。
什么?看个电视?你要不要顺便睡个觉洗个澡吃个饭再来?我没有说话,没有拿安全帽,没有上车的瞪着他。
:对不起。
这是他第一次对我说对不起,他是一个很大男人主义,爱面子的男生,所以他从不像女生低头说对不起,我看着他,好吧,似乎面有惭色,我带上安全帽,让他载我回家。
他总是这样,从来不解释,不争论,不跟我吵架,只跟我说对不起,有些事,不是一句对不起就能解决的,但是他都跟我道歉了,我也就没再追究下去,他说,我是第一个让他说对不起的女生。
认错需要很大的勇气,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改进他的错误,对不起反而变成一种打发我的话。在他说第59次对不起时,我流着泪,低下头说:你不要再跟我说对不起了,如果你无法改变,就不要让我给你一次又一次的机会,相信你会改变。他轻轻的拥着我,说了第60句对不起。
虽然如此,他还是没有改变,不做任何的解释,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你最近怎么了?
:没有啊。
:那你为什么心情不好?
:没有啊。
:又是没有啊,你除了这句话以外没有别的吗?你知不知道我很担心,很没有安全感,你到底有没有当我是你女朋友?
:...对不起。
:我不要听你说对不起。
我挂了电话,他也没有打来,他根本就不在乎我,也许,我们该结束ㄌ..........这是他说的第99句对不起....。
从那天开始,我再也没有找过他,他也没有打电话给我,有时候,我会接到一通无声的电话,但是我喂了几声,就挂了,有一种直觉是他,但是他为什么都不说话?一个月之后,我按奈不住思念的心情决定到他学校找他,我在教室外东张西望的,就是没有看到他的人影,我随便抓了一个男生来问。
:同学,请问一下,俊熙今天有来吗?
:他休学了。
:啊?为什么?什么时候的事?
:他已经一个月没来了。
:...喔..谢谢。一个月..一个月没来,怎么会呢?
我跌跌撞撞的回到家..拨他的手机:您的电话已经为您转到语音信箱,请在嘟一声...。我挂了电话,打到他家,响了好久都没有人接,怎么会?全家移民吗?他仿佛是从这世界上消失了一样,没有一点痕迹。
他该不会另结新欢了吧?我开始胡思乱想,我找不到他..,正当我烦恼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是阿诺打来的,他是俊熙的死党也是我的好友。
:喂,你还在干嘛啊?
:什么?
:俊在医院啦。
:真的?他怎么了?
:没有啦,他在00医院,就是你上次住的那一家。
:我马上去。
我立刻用我出生以来最大的速度飙到那家医院,在医院看到了他****和妈妈,我向他们问了他在哪一间病房之后,就急忙的飞奔而去。
他躺在床上,眼睛看着我,没有说话,没有起床,一动也不动的。
:喂,你怎么了?为什么不通知我呢?
他没有回答我,只是一直用同样的眼神看着我。
:回答我啊,你为什么不说话?
他眼角留下了一滴泪,身体仿佛用了最大的力气,牵动着嘴角
:...对不起...。说完,他闭上了眼睛。
:喂,你别装了好不好,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我不要你说对不起啊,你起来啊,回答我啊。
我哭倒在他床边,拉着他的衣服哭喊着:你为什么要说对不起,连说服我的理由都没有?我不会原谅你,你起来啊,你说对不起没有用啊,你不起来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我求求你....睁开眼睛啊...。
这是他说的一百句对不起...一群医生和护士拉开我,开始抢救他,我全身没有力气再站起来,我的头脑一片空白,眼前一片漆黑..。
他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只是我永远都无法触摸到他,但他有时也会在我的梦中出现,告诉我他过的好不好。
他还是陪着我,还是活着,在我心里,他依然如昔,还是会笑着叫我思雨,叫我老婆,只是..他不再对我说对不起了...。
过了几个月,他妈妈来找我,给了我一个盒子,里面装的,是一百张照片,每一张照片的背面,都写着它让我生气的事情。
第一次对不起,老婆,我今天不是故意迟到的,我也知道理由很烂,但是我真的不忍心说实话,我在出门前突然心脏绞痛,但是我已经尽量赶了,原谅我好吗?第二次对不起?老婆,我..........
第三次对不起,老婆,我...
................................
............................
...................
................
...........
.........
.....
第一百次对不起,老婆,我不是狠心要丢下你,只是上帝似乎不给我这个机会让我爱你一辈子,为你带上戒指,你是我第一个让我说对不起的女孩,也是我第一个想共度一生的女孩,原谅我不能给你幸福,我会化作天使,守护着你,看着你得到幸福,答应我,别哭,我不要看到你为了我憔悴流泪的样子,我爱你。bye 俊熙
我怎么可能不哭,你的要求太严苛了,最后一张照片,是他在医院里拍的,照片上他笑的很灿烂,他变的好瘦,脸色好苍白,但是他还是露出了笑容,拍这第
一百张照片。
在他最虚弱罪痛苦的时候,我没有陪着他。
对不起。
我抱着他的照片,泪流不止!!
伟: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这100个对不起,我还给你,只要你醒来,好不好?是我任性,是我,都怪我,全是我的错,俊,如果是老天爷让你爱上我只对我说100个对不起就离开,我宁愿你永远都不要对我说啊,你好坏,好坏,但是……
9. 急求大量好看的短篇小说。
我的九岁酷男友+我的花季酷老公
有人说这是贴近生活的,所以最能打动你我。
有人说这是个童话故事,现实里不会有这样的爱情。
是啊,一个九岁孩子的爱情,谁会相信。
但你我可曾想过,孩子的感情才是最真最纯的,孩子的执著往往能撼天动地。
我们聪明计深的小帅哥,看上的这条鱼儿,能网住吗?
男主真的好小 比女主小9岁 呵呵 不过很爱女主
续着来写的 2本书 女主都开窍拉 哈哈
黑市情妇
人家她真的只是第一次出国,和家人一起去开洋荤,看外国的月亮有没有特别圆,
没想到竟莫名其妙的必须去和那个什么“黑社会”的鬼东东“勾勾提”,
好嘛!人家她虽然只是年纪小小、个子矮矮,胆子一咪咪的小小女娃儿,
但她却粉有正义感,而且最爱打抱不平喔!
于是,她单枪匹马、不怕死的去执行“不可能的任务”,
她先在他家门口偷偷摸摸、探头探脑、东张西望,
希望他拿出“人溺己溺、人饥己饥”的伟大西西里黑手党情操
嗨,我的男人
一个是一次恋爱都没有的菜鸟,一个是恋爱史成迷的阴险小白脸。两人最终情归何路?
我对秦科说,你要对我好点,不然小心我一枝红杏出墙来。
秦科平静地说,你长得不漂亮,头脑不灵光,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关键时刻就掉链子。你确定,你出墙后,墙的那边有人?
我恍然大悟,是哦。
他微笑着说,我喜欢你,可是不会还有人跟我一样品味怪异,所以你要乖乖听我的话,知道吗?
我注意力集中在他的第一个分句,于是开心的点点头。
片刻后才意识到,我来找他谈判的初衷和结果已经背道而驰了。
我靠,被潜了!
作者:金刚芭比 白痴女潜倒男上司
没有谁的爱情像秦卿与宋子言这样让人爆笑不已,能深刻体会到“爱情潜规则”的甜蜜、温
馨。与美丽无缘、与性感无分的大四女生秦卿因为选修课不及格,想出了“向老师表白”的馊招,可作为
校园偶像的宋子言居然答应交往。猥琐、狗腿的秦卿与儒雅、腹黑的宋子言的相处惹出了一连串的笑话……
杉杉来吃
杉杉无比乖顺的蹲在产房前当临时血库,期间又被大老板支使着去做了个血液检查,以证明身体健康,血液合格。
生产中孕妇果然一度危急,杉杉乖乖的被抽了三百CC血,孕妇转危为安,杉杉在言清的千恩万谢下走出了医院,走了一会,停下,看着月亮仰天长叹。
“资本家果然是吸血的啊,没人性啊没人性。”
犹自摇头晃脑的杉杉没注意到,一辆黑色跑车在她身后停了一下,听到她的感叹后,跑车后座的男子嘴角动了一下,然后关上了刚打开的车窗。
“回家。”
“老板,你刚刚不是说要送薛小姐回去的吗?”
“不用了。”男人不帯表情的说,“资本家都是没人性的。”
微微一笑很倾城
如果,我知道有一天我会这么爱你。我一定对你一见钟情。
男人对女人一见钟情的是什么?容貌?气质?身家?NO,校园王子+游戏高高手肖奈同学一见微微,钟情的并非她逼人的艳色,而是她那飞舞在键盘上的纤纤玉手和她镇定自若的气势!!!囧掉了吧?同是网游高手的贝微微,彼时彼刻正在电脑前有条不紊地指挥着帮战,打了一场完美的以弱胜强的辉煌战役,完全没意识到爱神小天使近在己侧……随后,篮球游泳全能优等生与游戏公司总策划人等身的肖奈大神开始了网上网下全方位地捕猎美人心……于是,一场爱情,就在一朵花开的时间里,悄然萌生了。
何以笙箫默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
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一人花开, 一人花落
我觉得以上的都很好看 比较短的喇
10. 怎么自己创作短篇小说
短篇小说创作漫笔
短篇小说是最流行的小说品种。它篇幅短小,情节精练,人物集中,往往截取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的片段或侧面,围绕一组矛盾,一两个主要人物展开故事,集中地突出人物性格和鲜明地表达主题,具有“借一斑略知全豹,以一目尽传精神”的艺术力量。我国历史上的短篇小说十分发达和丰富。宋代李氏的《太平广记》、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冯梦龙的《三言两拍》,现代鲁迅的《呐喊》和《仿徨》,都是优秀的短篇小说。俄国的契柯夫,法国的莫泊桑等,都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
短篇小说的基本特征
对于这个问题,是不是可以这样回答:短篇小说篇幅短,人物少,情节单,要以有限的形象画面表达深刻的思想内容,揭示生活的本质意义。也就是说,作者在结构短篇小说时,首先要把握住“短”字。无论对人物的设置,还是对故事情节的处理,都要从“短”字出发,做到以小见大,以少胜多,以轻举重。
这是因为。短篇小说不能象长篇小说那样,把许多事情正面铺展开来,去写一幅雄伟、复杂的历史画卷;短篇小说也不能象中篇小说那样,去记录生活长河中的一个段落。而短篇小说必须从生活中截取一些富有特征性的横断面,或是生活长河中的一朵小浪花,“小镜头”,经过作者精心的剪裁,把不必要的人物和情节删去,把能放在暗场处理的人物决不能放在正面去描写。努力做到结构清晰、合理、完整、严谨。
以上说的是以篇幅长短外部表象所确立的短篇小说的特征。那么,短篇小说的本质特征是什么呢?
一、在立意上,要以小见大。
短篇小说的立意,往往是以小见大,耐人寻味,发人深省的,这是短篇小说的本质特征之一。我们知道,尽管短篇小说选取了生活中的一朵浪花、一个侧面、一个闪光点,使读者看到了生活中的五光十色,感受到了时代变幻的折光,这就是以小见大的立意所在。
鲁迅的《一件小事》,只切取了一个场景,便通过淋漓尽致地描写人力车夫全力救护跌倒的老女人,表现了正在成长壮大的中国工人的优秀品质。都德的《最后一课》,则通过一堂法文课,就把法国沦陷区人民强烈、深沉的亡国之痛、爱国之情表现得非常生动饱满。
可见,立意关键在于揭示出了生活的本质,只有这样,才能收到以小见大的作用。
二、在结构上,要以轻举重
短篇小说的结构安排,要求情节比较简单,人物设置要少,不能过分的铺垫、渲染和交待背景,不然就会形成短篇小说长篇化了。因此,短篇小说一般都采取单线发展的结构,以达到线单意不薄,以轻举重的目的。
如鲁迅的《故乡》《祝福》等短篇小说,线索单一,故事情节跟随主人公的性格发展向前推进。从一开始,就把读者引入艺术境界。接着,又将读者紧紧引向矛盾的焦点(高潮),使小说更具有撼人心魄的艺术魅力。
当然,短篇小说也可以写成两条线索。但在写作时,一定要使两条线索一明一暗,虚实结合,最后使两条线索交融在一起。这样的结构,既节省笔墨,又能一箭双雕地刻画人物。如果两条线索平行发展,都从正面描绘,就必然要拖长篇幅,使得结构松散。那种想到哪里写到哪里的做法,不仅线索繁杂,而且矛盾纷繁,使人看不出他们之间的必然联系,因而以松散拖沓而导致失败。
三、在手法上,要以少胜多
短篇小说又一特征是:要提高节省的笔墨去开拓深而广的思想内涵,以起到以一当十,以少胜多的作用。
短篇小说的结构手法大致有如下几种:
1、横切的手法
横切就是切取一个生活横断面,在很短的一段时间里,集中情节,集中场景,集中刻画人物,精雕细刻,突出主题。在运用横切的手法时,作者不仅要善于从社会矛盾焦点上切取生活断面,而且要努力经营,精雕细镂,把生活断面所包含的矛盾冲突充分利用起来,把艺术必须力最大限度发挥出来,构成足以揭示作品主题和人物性格的情节、画面,这是横切的重要功夫。
2、直缀的手法
运用直缀的手法,可以较完整地展示生活的一个阶段,其容量较横切大一些,但篇幅较横切手法要长一些。这就要求作者严格控制展开面,不要大铺大展而要用浓缩的手法,去描绘、勾勒,粗线条的表现人物的生活和思想。
3、含蓄的手法
含蓄的手法是任何文学作品运用的一种文学手法。而运用短篇小说中,就可以省去大段的描写,抒情和议论,这种手法可以选取一些妙不可言的情节和思想,让人去思考,去想象,以引起读者的再创作,并用读者的想象和联想来补充和丰富原作。因此,含蓄的手法既能节省篇幅,又能表现深刻地生活内容,这是短篇小说中经常运用的行之有效的手法。运用得好,就会使读者象喝了一杯清香的饮料似的,回味无穷。
以上只是简述了短篇小说的一些基本特征,当然,短篇小说又可分为超短篇、微型小说、小小说。这些都是短篇小说的分支,其特点也从属短篇小说的特点。但表现更精粹,更单纯,更洗练一些。
也就是说,不管超短篇也好,微型小说和小小说也好,起基本特征应具备如下几点,即:必须是高度的浓缩,富有戏剧性,完整地包括一篇普通短篇小说应有的特征,要做到立意清晰,结构严密,结尾新奇。正如有的作家所说的那样,写出好的短篇和小小说,还不只是文字上费心思,更重要的是还要在提炼上下功夫。
对于此点,文学大师阿。托尔斯泰说:“小小说,这是训练作家最好的学校。”高尔基也说过,学习写作应从短篇入手。西欧和国所有最“杰出的作家几乎都是这样做的。”
学会观察生活
小说创作中常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当自己写了一篇短篇小说投寄给编辑部时,往往在退稿信中有这么一句话:希望你认真的观察生活,从中筛选和提炼主题。
初学写作者,接到信甚感茫然。心想,我就处在生活之中,尽是些熟人、熟事,还用得着认真观察吗?找篇小说看看吧,一看便进入到事件和场景中去了,觉得小说中的任务,事件真是太熟悉了,不就是自己身边常见的人和事吗?可是,遇到自己写起来为什么不行了呢?很多人便认为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不仅要问:这里面难道有什么奥秘吗?
是的,这个奥秘不是别的,而正是编辑的退稿信所说的“观察生活”。
观察生活这句话,是大家非常熟悉的。观察,顾名思义就是看看。这是指平常而言,而在文学上的“观察生活”,则具有特殊含义了。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文学的观察生活,要有一双特殊的眼睛。”这是因为文学性的观察生活,就要从生活中寻找和观察能够写入文学作品的人和事。换句话说,也就是对于那些最能体现社会生活本质,人生要谛的人和事给予特殊的感知、品味和体察。不然,你尽管自己的视力很好,但在文学的视力上很可能是个色盲、近视眼或者老花眼,这样的例子很多。不妨举一例:
这老头大约五十多岁,不带帽子,头发剪得短短的,穿一身褪了色的蓝布服装,脚上穿一双淡黄色的解放鞋,小趾外侧有一小圆补丁,大小相差不多。一双紫色的长统袜子,两个袜统拥在脚踝骨上。他的脸色,黄中渗黑,乌黑的前额嘴角上都布满皱纹,似展开的扇子,向鬓边伸展。说话的时候,这些皱纹显得更深,靠得更近了。他的眼睛微黄,有神气,敏锐。浓浓的眉毛,眉心上有棵小黑痣。稀疏的几根硬胡须,象插在嘴唇和下巴上似的。一双又黑又粗的手,倒剪在背后......
这段描写,可以说观察得细,写得也细,问题在于没有文学的“眼睛”去观察那些最能体现社会生活本质、人生要谛的人和事。结果,什么都写,就等于什么都没有写,显得繁琐累赘,不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这样的描写再细、再具体,也等于“画了全副的头发,使人看不清眉目,这是毫无意义的”一句话,这就是不会观察生活。
那么,怎样才能去用文学的“眼睛”观察生活呢?这就需要具有文学性的观察习惯,也就是感受能力。
我们知道,作者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的,并受到社会的影响。但也受到自然界的影响。要想写出反映这种影响所产生的作用力的小说来,就必须养成观察生活和感受生活的习惯。比如,在观察生活时,只观察到一些人的表面特征和吃什么穿什么,或者只看到一些风物景致等,这些作为培养和锻炼自己的文学技能是可以的,但它还不算文学,因为这些表象的本身不能够代表社会生活的本质。反之,只要观察到人于人之间的各种联系,并由这种联系所构成的矛盾,或者人与大自然斗争的矛盾,便进入了文学之门。
比如,韦君宜同志的小说《龙》,就是通过作者观察到晋西北地区长期旱荒,人民渴望下雨的情景,而写下了这篇小说的开端:
整两个月,天一直是亮青亮青的。连一丝云彩都没有,连纺车上掉下来的棉花毛那么大一点的云彩都没有。青的比村东的溪水更清,比老老山顶龙王庙前那年袅袅的青烟还更青得多呢?红太阳天天是山得特别早。而每天晚上,到最后一个顽皮孩子都困得想睡觉的时候,它还迟疑着不肯下山。老老村所有的山地、旱地、川地和水地,都分不出来了,最初所有的地都成了山地,后来,所有的地上的苗子都变成和山上的一样矮小,最后,莜麦和谷子就都长得和隔岸的狗尾巴草一样了。土地被长长的坼裂的缝划分成无数块,那些坼裂的缝是一天比一天更长,更深,以至有一个两岁的孩子失脚掉在坼裂里竟跌死了......
作者把观察到的旱情,作为背景,形象地描画出来,来衬托出人们怎样求雨、怎样出寻找真龙。如无此段,那么情节的发生、发展便失去了依据。这,就是文学的观察。而观察,又是感受和思考的总和,没有思考能力的人,尽管对什么事都好奇,都敏感,也只能是:“死观察”和“滥观察”。
那么,在观察中应注意什么呢?从一些作家的创作经验来看,需要注意做到如下几点:
1、文学的观察,必须耳眼并用。
这里关键的一点,是要作个有心人。要能透过人们的表象及言行,去看他们的潜意识,这就是文学的感受力。
2、不要为写小说而观察,
一个作者,应以正常人的身份去生活,去感受生活中最本质的东西,不要先带着什么框子,去框生活中的各种现象。这样,就会失去正常人的身份,不仅观察不出真正需要的东西,而且还会出现两个不同的极端,将活的看成死的。
3、观察时,要摆脱传统观念。
在对人和事的观察中,不要被世俗和传统观念所左右。比如好与坏,美与丑,要站在时代的高度去观察,去发现顺应时代的闪光点,从而挖掘出代表时代主潮的深刻的内涵来。
总之,观察生活是搞好文学创作的基本功之一,每一个初学写作者,都要在这方面下一些功夫,以求尽快提高短篇小说创作的水平(东方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