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阴倌里种紫是谁,那一章出现的
钟紫,名字拆开来就是金此曦
⑵ 谁有宠幸小说全文
这是地址
⑶ 有没有一篇文章是说大概这样一个故事
吴苏媚的小说
《幸福微痛》不知道是不是那种类型,但也希望楼主能喜欢。
叶启不喜欢上海,他说上海太拥挤了,所有的人都行色匆匆。
那为什么赖在上海不走了?
喜欢上海的夜色,一种沉沦的美。
难怪你昼夜颠倒。叶启是我所认识中最洒脱的一个,他没有理由不洒脱,银行户头里那几十万可以风雅好几年。
你是个幸福的人,我声音不无酸意,可以夜夜笙歌,还不用看别人眼色。
这是我母亲的用一生换取的,叶启淡淡的笑着。
我见过他母亲的照片,美目盼兮,巧笑倩兮。这样的女子注定是个传奇,叶启的父亲另有家室,所以千言万语只能以叹息收场。其间的起承转合叶启亦不甚清楚,他只知道十二岁那年,在一张庞大的遗嘱里分得了一笔为数可观的款项。
我对于美丽的女子向来有孜孜不倦的好奇,你母亲的死因是什么?
心脏病,我从来不知道她心脏不好,叶启抽着烟,当时我十八岁,办完葬礼后接到复旦的录取通知书,结果在上海一过就是八年。
亏你还是知识分子,不出来为社会尽尽绵薄之力,只知道享乐主义,该杀。
我出来做国家栋梁,你这等庸才摆哪里去?到时又要嚷嚷道,你叶启不做会饿死啊,干嘛出来抢饿碗?
我为之气结。
周末秀水约我逛街,小白快过生日了。
你家小白最喜欢什么?
女人,秀水苦笑着,不同款式,不同风格的。
我拍拍秀水的肩,年轻男人就是这点不好,左顾右盼,唯恐自己不博爱。
给他买个打火机,随身之物,不想起我也难。秀水浏览着精品柜里的打火机,五分钟后买下了最贵的一个。
我不禁叹气,她在小白身上的投资无疑是肉包子打狗,小白是男人中顶没良心的那种。
每天都忙忙碌碌,好像有做不完的事情,他到底在忙什么。
秀水平静的说,忙着花钱。
我紧张起来,你的钱?
秀水摇头,我积蓄有限,又不是特别大方,你知道上海有钱的女人太多了。
的确,小白很招人喜欢,介乎于男孩和男人之间的边缘气质,眼神邪气,五官漂亮。
我买了条灰色的领带,秀水说意扬好像喜欢有条纹的啊。
我笑笑。
意扬最近怎么样,听说又升职了?
升职了啊,很好。
秀水奇怪的看了我一眼,你不知道?
我又没有成天跟在他身后,督促他奋发向上。
意扬是做丈夫的上佳人选,好好把握。
嗯,我等着做锆命夫人。
我和意扬是大学同学,他没怎么用心追求,使了几个意味深长的眼色,我心领意神会。于是大家坐下来谈柏拉图,谈萨特,渐渐的天黑了,月色迷人,不含情脉脉也难。
意扬风头甚劲,到哪里都是振臂一呼从者如云的人物。幸好他忙得不可开交,不然我和那帮环肥燕瘦可有几番捕杀了。
毕业前夕,意扬父母到上海来和我父母会晤,洽谈甚欢。由此我和意扬的关系万事俱备只欠佳期。
意扬说,不管以后如何,我们都会在一起。
在遇见叶启之前我对此深信不疑。不嫁他,嫁谁去,相识多年知根知底,耗上的青春总算得了一个正果。他不娶我,娶谁去,这几年他身边站得最稳的舍我其谁?
叶启是那种令人舒适的男人,谈笑风生,斯文得体。在这个熙熙攘攘皆为利来的都市,唯有他置身局外,坐看云起,一派悠然。
叶启只看碟片,他说电视是个垃圾箱,各种东西不由分说的闯进视线。
我反驳他网络也是如此,可你还一天到晚乐此不疲?
他笑着,我就是喜欢在网上受罪。
我啧啧有声,好个不讲道理的男人。
他无耻起来,道理是什么东西,我自己便是真理。
我也笑起来,那你便是赤裸裸的。
打住,我已经看到你眼睛里的绿光了。
他正好穿着西装,于是系上我送的领带。
我喝彩道,好,很好。
叶启面有得色,他一向标榜自己玉树临风,是天生的衣架子。
好一个衣冠禽兽,我眨眨眼睛。
他扬起手,以为我会避开,我却知道这不过是个姿势。结果手轻轻的落在我的肩头,四目凝视足有一个世纪,他揽我入怀。
这一刻,等了太久,太久。
三个月前我们相识于网络,聊了五个小时,决定见面。
他站在我面前时,外滩的夜景朝后退,隐去了,失色了。
我想拥抱他,他有着不同寻常的亲和力。他的眼睛,他抽的烟,他的黑风衣。
一定见过你,在哪里,在哪里,我记不起。整夜我恍恍惚惚,惴惴不安的欢喜着。
预感到会有故事发生,可我不知道会不会颠覆已经定局的幸福,也不知道这幸福可不可以被取代。
叶启是我的夜色无边,我撞进去,丢失了自己。
叶启叫她Daisy,这是个美丽的名字,有翩翩起舞的姿态。
她穿着叶启的蓝衬衫,脚搁在桌上,弯曲的长发肆意零乱着。
叶启在和我讲话,Daisy花枝乱颤起来。叶启唇角含笑,看着我。
然而我挤不出敷衍,伪饰是件自欺欺人的事。
一个人在准海路上慢慢的走,一直走,直到天色昏沉。
随便进了家西餐厅,我要五成熟的牛排,他们却给了我全熟的。
这不是我要的,不是。
泪水慢慢滴落,音乐贴在耳际,世界一片空荡荡。
午夜时分,叶启打电话给我。
他简短的说,上网来。
我要睡了。
不,你睡不着,我在网上等你。
他挂了,我迟疑了片刻,冲了杯黑咖啡,开始拔号。
他的头像闪烁着,你是否需要我的解释?
这取决于你。
霎时,你要的我没有。
我要什么?
你要幸福。这太难了,我顾不了你。我们相互欣赏,或者说喜欢,可是仅止于此。
我的心一寸寸萎谢,一寸寸碎裂。
Daisy更加适合我,互不拖欠,结束时一笑了之。你可以吗,霎时?我不要你伤心。
我一口饮尽杯中的咖啡,手指在键盘上翻飞。
叶启,你像一个在森林嬉戏又害怕动物凶猛的孩子,你渴望燃烧又恐惧失火。
是,我更担心自己受伤,叶启承认,母亲死后我不再对任何人敞开。
别人一旦了解你,你就没有安全感?
霎时,我希望和你的关系能够自由点,不受束缚,随心所欲。
我不能,我宁可窒息。
打完这句话,我关闭了电脑。
眼前暗了下来,叶启没有打电话来。我知道他不会,飞蛾扑火只是我一个人的事。
爱又如何,爱又如何,这华丽的奢侈品,现实的手轻轻一推,便粉碎。
我之于叶启并非必须,他的俏皮话自有别的女子去做解语花。
正如他所说的,所有的人都行色匆匆,这是个充满过客的都市,没有谁一定要留在谁身边。
以为秀水能给我安慰,哪知她的生活更是一片狼籍。小白一夜豪赌,欠下一笔巨款,逃得无影无踪。
我去的时候,秀水正对着两个男人大声说,我不认识什么白瑟,从来不认识这个人。
其中一个男人说,可他确实住在这里。
秀水一脸怒容,见鬼,他住在这里我怎么不知道?你们哪只眼睛看到了,还是哪只耳朵听到了,要不要现在进来搜查?
她把门狠狠的拉直,你们留张名片下来,或者一起去公安局走一趟,莫名其妙的上门来要钱,不是敲诈是什么?
两个男人对视了一眼,转身离开。
我从来没见过秀水如此泼辣,她一向仪态万方。
你看上去很憔悴。
秀水苦笑着,我得搬家,换手机号码,那帮人要是追到公司来了,我还得考虑换工作。
小白现在人呢?
蒸发了,不奇怪,我现在都忘了怎么认识他的了。他把我的生活搞得一塌糊涂,真要命。
我沉默着,都是过客,小白与秀水互为过客。
九月份我嫁给了意扬,婚礼很简单,简单得仓促,仓促得可疑。
母亲说你们到底怎么了,以前是一拖再拖,现在却火烧眉毛。
公公婆婆说,只怕委屈了霎时。
怎么会,父亲笑着,简约主义,很好,我赞成不要过于铺张。
其实,我不过是为了一个名份。
告诉自己行色匆匆的都市哪里是自己的位置,累了,倦了,可以躲一躲,安稳是恰如其分的温暖。
秀水凑在耳边笑语盈盈,霎时,嫁得如意郎君幸福吗?
眼睛湿了,我听见自己说,是的,我幸福,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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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穿越之武林怪传(情节比较轻松,结局1V1。)
何为江湖?在这里,大名鼎鼎的江湖乃“浆糊”是也。王晓晓非典型性地穿越到这奇特的、怪诞的、诡异的、从未听说过的江湖,开始了拜师学艺,梦想成为行走江湖、行侠仗义的一代女侠。可哪知被作者派来的这江湖是伺其的怪哉,让她瞠目结舌,好在知晓自己乃作者笔下女主角是也,硬是凭借其活宝精神、强劲心志和偶尔不经意突显出的缜密心思,在各种险境中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善良、率性、可爱、冲劲儿十足的王晓晓也开始憧憬着作者必会为其招募的男主角人选,同时也正不知不觉地被身边人的一举一动牵动心神……
二、与艳少同眠(又名:大名江湖宅女记 男主角冷,而且腹黑,结局1V1)
风流有王孙,猎艳少年场。
他相貌清俊,风流倜傥,随行总带有两名绝色少女。故而江湖朋友称他为艳少,为人高傲狷狂。
就是这样一个艳少,他名满江湖,名动天下,他武功高强,足智多谋,传闻中他是一个大魔头,喜怒无常,杀人如麻。
可是在女主的眼里他笑容温暖而亲切,眼里满溢包容与宠溺,淡定从容,静默如山,看不出有丝毫暴戾与冷酷,
这一切的改变只因为他遇见了他生命中所属的那一个她,容疏狂。
三、代生王妃
世俗的眼光,她是个好人,却不长命,年纪小小就成了地府的鬼差,得,人缘是她的错吗?连撒旦也看上她?好不容易等到一个不愿意活的人可以代她而生。可是,老天眼未免太不长眼。这副破身子她真的能活八十?运气不好也就算了,还碰上一个霸道到无以复加的男人 ,成了他的妻却连个婚礼都没有 ,他冷漠,他残佞,他阴寒,为何在遇到她时全变了样?
四、穿越之碰到冰块男
一个在现代社会穷疯了女人,想要靠着相亲来改变后半生自己和男友的幸福时,却在相亲的路上出了车祸。于是乎灵魂附体到了天下第一宫曲阳宫的一个名曰悠悠的小丫头片子身上,怎知却被冰男宫主音尘绝看上,成了其贴身侍女。
某日冰男突地砸上一物。冷道:“拿了令牌就是我的人了。”
大呼上当。冰男曰:“天下人都知道。”
自此后,我就贴上了隶属冰男的标签。
虽有不甘,想那冰男也算是有权有势有钱有貌,实在得尘埃落定那就凑合着过吧。
孰料,这冰男倒是块香饽饽,想吃的人还不少。
又一某日被一美女冲发怒冠地搧了一巴掌曰:“你这丑女,凭的甚纠缠于我家宫主?”
甚是无辜,想番此冰男是万万得避而远之。冰男怒“得令牌,至死方渝!”
突一日,遇一美男笑得花枝乱颤道“做我的女人吧。”
无谓之曰“怕是汝没这等本事吧。赢过他再说。”此后两男的爱情保卫战拉开序幕。
然一日。又一美女推门进之曰“汝命已成交易筹码。”
终一日。对美男曰“我们成亲吧。”
舍了小我,成其大我。
顿悟,碰上冰男似乎就没过上好日子!
五、吟咏风歌(这部小说特别好看,文笔也不错,女主角的性格很淡定,给人的感觉也很有气势,男主角超级霸气,强大,HE)
有生之年,
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穿越时间与空间,
她来到他身边,
在这崇拜风神的国度上演一幕女帝与摄政王的传奇。
六、牵情(男主很冷,很霸气,女主很淡定)
他,清冷淡漠,魔教之首,更有着另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 她,带着异于常人的能力,以新的身份,落在新的时空中重生...... 两人相遇,将谱写出怎样的情曲? 她是否能融化他心中的冰冷? 他是否能让她丢开能力的桎梏,摆脱碰触的梦魇?
七、凤栖宸宫(文笔很好,很好看)
大婚那一夜,他丰神俊朗,笑意温和,仿若一个儒雅淡泊的翩翩君子。 但当他拥她入怀的时候,她感受不到一丝暖意。果然,他并没有占有她。 他当着她的面,亲手割破他的指尖,把血渍染在床褥的白缎上。 象征她贞洁的艳红,是他的血,而非她的。 这个男人,习惯了掌控所有事,睿智深沉,不容任何人挑战他的权威。 要在这样的男子眼皮底下玩花样,那一定是自寻死路。 可是,她已无路可退。 他说:“皇后的心,不知遗落在何处。”那般漫不经心,却意味深长,隐含凌厉。 她说:“皇上从不曾喜欢过映夕,既然如此,又何必在乎?”那般嫣然浅笑,却暗藏锋芒,无惧反击。 泱泱乱世,边疆烽火四起,皇城风云涌动。她与他,皆成了彼此的肉中刺,不能不拔。 江山如画,他又岂会拱手相送只为博卿一笑?社稷重任,她又岂会随心抛却只为相爱一瞬? 她和他之间,冥冥中早已注定。一场帝王和帝后的争锋较量,亦是天下大统的明争暗斗。
八、欢天喜地(文笔很好,男主和女主分别是两个国家的皇帝,都很霸气,很睿智)
泱泱乱世下,一场王与王之间的征战与爱。 他是东喜帝,她是西欢王。 他是她的眼中钉,她是他的肉中刺。 他心狠手辣霸气横溢,她算无遗策艳光四射。 相斗十年,相见一面,相知一场,相爱一瞬。 是他拱手山河博卿欢,还是她弃国舍地讨君喜? 世间本有情,但求欢来但寻喜。 两国交锋,二王相争,从来都是血流成河;不过这一次,另一个看不见的战场上,欢喜博奕—— 用这天下之策,搏你我一生幸福。
九、凤囚凰(超级好看,文笔好得没话说,男主容止,亲们都说一见容止误终身,容止的睿智和霸气令人羡慕)
上:腐败公主的腐败生活,从穿越开始。免费得赠一个附马,同时附送面首两打。没事在内整顿后宫,得闲外出勾搭美人。一面是秀致少年眸中不可度测的深渊,一面是风流公子唇边放浪不羁的自在。绿竹疏影里棋子错落,高山曲水上诗句流觞。 谁人低回吟唱:有匪君子,如圭如璧。谁人冰心凛冽?欲求知音,而不可得!幽回的清雅与洒落的狂放间,楚玉踯躅而行…… ——穿越之后,发现自得一个后宫,弱水三千,是只取一瓢饮,还是悉数收子。
中:将离,离不开千回谋算,欲散,散不去百转情愁。风声鹤唳,杀意逼戾,新人旧故,谁笑谁哭?生死交关,不妨相随,脉脉暧昧,水落石出。死亡流离,分别相聚,楚玉从无有边际的迷茫困顿中缓步走出…… 四面梦歌声中,终焉消散,天下棋局,谁来操盘?始终不变的,只有这个时代——离丧与自由并存、放纵与傲气共生,靡乱而浪漫、华丽且张扬的时代。
下:此情应是长相守,你若无心我便休——这是爱的尊严。雪地青丝,一半铭记,一半遗忘。决然舍弃的那一刻,反而成就另一个开端。可以断去青丝,却断不去相思;可以握住双手,却握不住真心。红豆南国,愿君采撷,此物最相思。心本如镜,因爱生忧,因爱而生怖。刀锋、赌局,江山、楚玉谁轻谁重?七情沙场,爱恨情仇,孰是孰非,胜固欣然,败也从容。 生离死别,是束缚,还是解脱?时光缓缓流过,至少,我们依然活在这个时代——这个离丧与自由并存、放纵与傲气共生、靡乱而浪漫、华丽且张扬的时代。
十、乱世红颜梦(很好看,文笔也很好)
一个女学生,借尸还魂,到了一个类似古战国的地方。她拥有雌雄莫测的出色外表,同时,还有一个有着杀父之仇的末婚夫!风波稍定,她就被当世最有权势之人掳走! 战国,一个血腥,绮丽,灿烂如罂粟的年代。这里烽烟四起,女人如玩物,这里头颅当礼物,英雄如草芥!这里,有最强的男人,有锋利的宝剑,有灿烂的文化,也尽是美丽而薄命的女人! 拥有现代意识的女主,来到这样一个时代,不知不觉中,就成了各方势力游戏的对象。 当生命都不能保有的时候,她要如何保持自我本心?强者如云的年代,不甘被随意摆弄的女主,踏上了独抗天下的不归路。
十一、失身为妾(很好看)
出嫁前三天,她遭人强暴,婚约取消。
原本她是云国才女,他是凤舞九天的少庄主,才女配佳男,是为佳谈,可是如今一变,谈起她的人,无不摇头之间,是为引憾,当然,当中也有兴灾乐祸的。
她,不知命运为何如此作弄自己。
一处云端,一处泥泞,跌下来的滋味,便有个中人方知。
原本感谢凤家老太奶的过分喜爱,让她成不了她的正媳,却还是成了凤孤的小妾,不必在家中,连累了母亲。
可是看到凤孤的那一眼,她才知道,她是错得多离谱。
那双眼睛,她如何忘记得了,那是毁她一生的眼睛啊!!
谁能想到,强暴她的,竟然就是凤孤,凤舞九天的少庄主,说不恨是不可能的!可是她如何斗得过他,而且她身后还有母亲,她唯一的亲人,她不能不顾啊!
于是只能自己麻痹自己,让自己从容生活,忘却那些不堪。
可是,能吗?
⑸ 2012年最新的虐心的言情小说
1
脸颊那一颗残留的泪被我拭去,我以为我以风干。
没有镜子我看不见自己的脸,有否憔悴有否枯萎。而似蹙非蹙的眉,似喜非喜的目,是否还原始如昔?但至少,姣花照水弱柳扶风,已经不再有无端的愁喜。我已被淘尽,空有躯壳。
“绛珠仙草,还泪之期已尽,你这懵懂一世,是否明白人情人爱,是馥郁还是荒凉?”
警幻仙,这掌握我一生命运的神,笑语里有异样的寒气。她本就是这样,超然物外的心境里满是冷凝决绝。她崇拜的,不外乎一种破灭的人性。那笑容,也如毒药,腐蚀人心。
我沉默,禁不住回头。宝玉在我的灵前痴痴呆呆。然,伤心之后又念念不忘起他的宝姐姐,终还是与她生活了。
我忽然间捧腹,笑得花枝乱颤,妩媚异常。这一笑,数载大观园的生活一笔勾销,所谓爱情,灰飞烟灭。
“宝玉,你好狠的心!”
末了,我将临终前压在心底的话自肺腑中吐出,怦然心碎。那声音清裂刺耳响彻云霄,犹撞开一扇堵住呼吸的门,我周身轻盈。
黛玉无心。
警幻仙显然很满意我如今的状态,她指了指旁边氤氲缭绕的槐树林,我便毫无犹豫走了进去。渴了,却不喝水;累了,也不休息。就这样扮演着一具行尸走肉,在林子里游荡。那种无依无靠而又不急待归宿的感觉,让我昏昏欲睡。我不知道仙子要我进来的用意,只感觉时光与自己擦肩而过,阴阳的分界在天与地之间开了又合,我更加迷失,神色呆滞。
再出来的时候警幻仙打量着我的素颜白衣,赞道:“面如白雪,冷若冰霜。”我便有一种被赏识的快意,微微扬起头,只是不露笑容。
她拿出一本册子递给我:“这里有天下百种名花的记录,你去将它们带回仙境,便可得正果,归位成仙。”
“若采不回,又当如何?”
“按律例,送你去南海不死岛,孤独终老。”
我点头,接过名册,不屑一顾。
我知道我已无心,没有什么能阻滞无心之人。我会顺利归位。
2
万物有灵。常常在我采花的时候发现她们兴奋或恐惧的表情。
百合,幽昙,玉兰,紫荆,都是愿意离开的。生在尘世,她们总是要目睹许多意外的悲剧,敏感纤细的神经令她们感同身受,无可自拔。她们笃定,逃离也是好的,眼不见悲伤,算是一种幸福。
而蔷薇,芍药,玫瑰,茉莉,这些却对我哀求再三,有的甚至死命顽抗。生老病死对她们来说是一种诱惑,宁可从盛开到衰败,平凡得不能再平凡,她们也不愿意去冷清的仙界,美艳得无人惦记。只是她们所做的一切,都无济于事。因为我已无心,只有使命,或者,叫私欲。
后来我来到了蜀地的青城山,按照百花名册上所写,我可以在这里找到第八十六种名花,芙蓉。
山林很湿,不一样的幽静,走过很多地方,这算特别。我一路蜿蜒,终于在山顶发现了宛如遗世独立的芙蓉花。她就那样静静地开放着,略显疲惫地半搭着花朵在旁边的小石块上面,青草全做了她的陪衬。
我缓缓蹲下,手指触碰着她柔软而细腻的花瓣,湿气在上面留下了挥之不去的潮。不知道是不是心生怜悯,第一次这么长时间地观望一朵花,心里有阵阵异样的情绪波澜起伏。这无伤大雅。
所以我凝神之后又毅然决然地拿出了警幻仙子给我的紫砂瓶,只要我的手指一动,芙蓉花就会被生生地掐断,然后锁进紫砂瓶,从此在仙界脱胎换骨地生长繁衍。
可是就在我准备动手的一刹那,冷不防有什么东西从侧面冲出,出于本能,我忽地起身跃开。那东西就这样挡在我与芙蓉花之间,眼光凌厉像是恨不得在我身上咬出几条血痕来。
鹿,一只麋鹿。而且不是一只普通的麋鹿,它的修行,起码已逾千年。
“畜生,你为何阻止我?”早已不是那泪光点点娇喘微微的黛玉,我,绝情直至狠毒,
谁挡我的路,就是我的敌人。
那麋鹿高高地昂起头,虎视耽耽。瞬息间就化作一个年轻人的模样出现在我眼前。紫带青衫,俊秀非常,腰间一块美玉,用一根五色丝绦系着。
“姑娘不可伤她,她是我的救命恩人。”若要先礼后兵,我也不会轻易退让。
“我不是伤她,我只是要带她上天庭。”我冷冷地,一字一句。
他转身望着芙蓉,悄悄地叹一口气:“五百年前,我身负重伤危在旦夕,若不是得她一滴露水,只怕也不能修炼到今时今日。”说罢,他又慢慢蹲下身子,似是与芙蓉聊天一般:“你说,你不愿意去天庭,不愿意离开我,对不对?”
我觉得可笑,那芙蓉的功力尚浅,连表情达意的本事也没有,跟她说话,无异于对牛弹琴。
“我答应过自己要全心全意保护她,我们谁也不会离开谁!”他重又直起身子,斩钉截铁。
我扬起习惯了冷漠的头,轻蔑地说:“这由不得你,我非得带它走不可!”
麋鹿愤怒的时候,也许就不仅仅是一头麋鹿那么简单。这个男子,有文弱的书生气,却能在刹时收敛得一干二净,于是在我面前就出现了一个周身透出野性的汉子,握紧了拳头,随时准备决一死战的样子。
风起,树叶摩挲着空气里那弥漫的血腥味,不寒而栗。
他死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杀了他。他的血溅开,芙蓉花像在顷刻之间饮了杨枝甘露一般,红艳异常。转瞬,却迅速枯萎下去,仿佛堕入地狱一般,散出痛苦的气息,将时空扭曲。
这是她表达哀伤唯一的方式。
也许这只麋鹿说得对,他们已经有生死的约定,要相偎相依。可我却硬生生地把他们拆散,就如同所有的人硬生生将我和宝玉拆散一样。这想法让我忽然间有了平衡的满足感,想象我的命运有更多的人或者生物来承受,我满腹的怨气多少有了消散的空间。原来我的思想已经变得如此可怕,那以后的路上,我究竟还想怎样,还会怎样?
我定定神,重又恢复目空一切的样子,俯下身,毫不忧郁地摘下那朵已经枯萎的芙蓉花,轻笑着对她说:“你终究是不属于他的。”笑容里有胜人一筹的嘲弄。
可我不知道,枯萎的芙蓉还能不能叫芙蓉,或者说,她还是不是我要找的百种名花之一。
同样,无心的黛玉,又是不是黛玉?如果不是,那我应该是谁?
3
我要采的第九十一朵花,是苏州拙政园里的一枝杏花,粉若朝霞。
“你怎么能一错再错!”当我伸手要去摘那枝杏花的时候,她竟然冷冷地对着我吼了一句。接着便是一个粉色衣衫的少女出现在我面前,眉目间有愤怒且鄙夷的神色。
我望一眼那杏花,知道遇上了对手。要知道,花虽有灵性,但修炼成人形的,并不多。
当初那朵芙蓉,就因为道行不够,才未能现身与麋鹿一见,但若是见了,我想他们也必缠绵至极,惊天动地。
“你也不愿意随我去天庭?”
“你为什么要强迫百花都随你而去,有违逆的,你竟然要施毒手?”这女子言语犀利,且魄力十足,她的振振有辞,竟让我一时间找不到措辞去论辩。
“这是我的使命。”我只能这样说。
“这根本就是你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伤害他人!”她仍然不依不饶,咄咄逼人。
我忽然觉得好笑,为什么要对自己的猎物诸多解释,我要做什么,没人可以左右。于是我拿出紫砂瓶,戏谑地问:“敬酒?还是罚酒?”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她不理会我,背转身。这句子自她口中念出,忽然令我整个人窒息一般疼痛。我抱着头,一步步后退,拼命地叫她闭嘴。我已无心,甚至觉得记忆也在逐渐淡漠,往事于我,已经不再清晰。但这诗句却是那么熟悉,熟悉如昨,只是我已经想不起它的来龙去脉,只认定它曾经属于我,甚至是珍藏,是至爱。就恍若被一件自己奉若神灵的东西背叛,而我却找不到任何理由去挽留。遗憾,痛不欲生。
“才气,清高,娇柔,楚楚可怜,原来都不过是你虚伪的面具,剖开你的灵魂,没想到是如此肮脏,没有人性!”她继续说着让我痛心疾首的话,我无从躲避。突然间觉得胸口的位置有什么东西在膨胀,撕裂,同时又有另一种桎梏在钳制着它的发酵,也是这种桎梏,让我勉强调回了自己的镇定。
“你是谁?为什么你的每一个字,对我,都是如芒刺在背?”我其实已经很努力去回忆她是否曾在我以前的生命里存在过,但是这么久以来我的思维已经近乎麻木,哪里还能有什么进展。
“我姓贾。”是的,尽管对他的容颜已经有些模糊,但这个姓我是记得的。这是一个我深深爱过又深深伤过我的男人的姓,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记得的,也就这个贾字了。
“叫探春。”她继续说道:“一个轮回之前,大观园,我们同结海棠社,共吟菊花诗,嬉笑怒骂,这些,难道你都忘了?袭人,香菱,紫鹃,晴雯,难道你都忘了不成?”
“袭人?紫鹃?晴雯?”我一遍遍重复这些陌生而又似乎熟悉的名字,身体里有难以承受的重量。终于,我猛然醒悟般将自己抽离,大笑不止:“你休想扰乱我的心志,还是乖乖进这紫砂瓶的好。”
她因为失望显得落寞起来,幽幽地说道:“你肯听我把话说完,我就跟你离去。”
我不语,准备看她还有什么把戏。
“还记得那朵芙蓉吧?前世,她为了宝玉而死,真没想到今生反而是宝玉为了她而死。”她叹息。
我顿时僵住。她的话像在打哑谜,我有些迷糊。可我分明听到宝玉的名字,与那朵芙蓉有关。不得不心下颤抖。
“宝玉是被你杀死的,是你杀死他的!”重又愤怒。
一股寒意在体内肆虐,我已无心我已麻木,可怎么还是会胆战心惊?宝玉怎么会是我杀死的?我爱他,爱得发疯,爱得丢了性命,即使如今那爱已然转换成了满腔怨恨,但我又怎么舍得去杀他!
“那只麋鹿,就是宝玉的托世。他太多情,执迷不悔,注定只能在人间轮回,接受命定的情劫。我以为这一世晴雯是他的劫,却没想到原来你才是他命中注定不可逾越的劫数。”
竟是那只痴情的麋鹿!我震惊,终于明白。但可惜,我明白的,还有我爱的男人如此奋不顾身,誓死要保护另外一个女人。
“他该死!”我恨恨地说。态度转变如此之快,我自己也始料未及:“他总算是得到了负心的报应。”
“你真这么想?”
“若早知道是他,我真应该割下他的肉来。”
“好,若你真有如此想法,我无话可说。只愿你不是在欺骗自己的心才好。”她留下这样一句话,悄然地回到了紫砂瓶里,空气里剩一股杏花的幽香兀自飘散。
可我不得不疑惑,我已无心,又怎么去欺骗自己的心?若真无心,又哪里凭空冒出一些莫名的担忧,方才那一番折腾,又怎么能将我弄得如此狼狈?
4
紫砂瓶中已经有九十九种花的灵魂了,我捧着她们,就像捧着自己渺小可怜的将来。那是一个梦,真正的与世隔绝。
而最后的一朵花,就停留在洛阳贾府。
又是一户姓贾的人家。我不清楚这究竟会不会与某件事或者某些人有关,担心难免。但我别无选择,告诉自己,摘了花,立刻离开。
可是我走不掉了,连花也没碰到,就沦陷了。我开始怀疑,警幻仙给我安排的,究竟是一个成仙的机会,还是一个万劫不复的陷阱。
那一晚我悄悄进入贾府,牡丹开得很艳,有慑人心魄的诱惑力。
然后我准备靠近她,却在忽然间从走廊上出现一个人。紫带青衫,俊秀非常,腰间一块美玉,用一根五色丝绦系着。竟然和当初那只麋鹿幻化的人形一模一样!
未进贾府之前,就听说贾家的公子爱花成痴,却没想到,这痴人竟然就是我朝思暮想的宝玉。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他竟轮回到此了。
我躲在暗处,静静凝视他,发现原来他的轮廓竟是如此的好看,鼻息间还有我似曾熟识的味道。我感觉我的记忆在一点一点复苏,胸口又有了膨胀的感觉,只是已经不似上次那般疼痛难当了。
我知道,我的劫数到了。
宝玉的手里拿着一个细口的瓶子,他走到牡丹花前,不无怜惜地说:“今天忘了让你饮水,幸好我现在想起来了。”说着,那细口瓶里的水便涓涓地从牡丹丰腴的花瓣间流向泥土。
夜色更加娇艳了。
我胸中燃起一股强烈的嫉妒,像海水,一触即发。我总是这样善妒,难以容忍,这一点从未改变,尤其是对自己痴迷的男人,眼里更是容不得半粒尘砂。
我自黑暗中走出,唤他,宝玉,脸上的阴霾还未散去。
他愣了,呆呆地看我,良久,才问:“你是何人,为什么会在我家,又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
两个轮回,他竟然还叫宝玉。这让我很难不霸道地以为,他的名字,和他的人一样,只为我存在。只要我还是黛玉,他就永远不会变。
可我还是黛玉吗?狠毒,卑鄙,麻木不仁,我的心呢?
“你不记得我了?我是黛玉,是你的林妹妹。”我的一腔冷漠,在他面前化为乌有。我糊涂了,不再管那恼人的使命。我只想,他还能记得我,还能告诉我他其实最爱是我,弥补我溃不成军的伤痕。
“黛玉?林妹妹?”他回我一个抱歉的微笑:“姑娘,你也许认错人了。我不认得你。”
“不!你怎么可以忘记,我们曾那么执迷地爱过。”我的表现并不暴戾,但我本来想冲他怒吼,可是话到嘴边却没有了力气,声音也细微得那么不理直气壮。
他把手轻轻地搁在牡丹的花瓣上:“我爱的,只有这朵牡丹。”温柔却残酷!
牡丹!牡丹!刹那间我的记忆排山倒海般涌回来,也许是宝玉的决绝,让我迷失的心再度苏醒。原来我的心从来都在,只是警幻仙给了我一个错觉,将我催眠。而我一味的固执和偏激,也让我的心被尘封得更稳更深,更冷漠。
然后我看见宝姐姐轻柔的笑脸,似乎就藏匿在这百媚千娇的牡丹里。我总算明白了,和宝玉之间,注定的障碍,到最后就是这女子。可是她曾经对我那么疼爱啊,我又怎么忍心伤她?更何况,现在,她才是宝玉唯一爱着的,这朵揪心的牡丹。
我忽然间流下泪来,那久违的泪水竟然在这样的时候,将我暴露,暴露在一个对我极至陌生的男人面前。我背转身,不管他有没有看见,我都是要走的。
转身的一刻我想到自己未来的命运,在不死岛孤独终老,豁然有荒凉的感觉。但我不能扭转,因为我不能伤害他深爱的牡丹。原来我的铁石心肠无论多么坚固,在爱情面前,还是微弱。和宝玉之间,无论从前世直至轮回到今生有什么纠缠恩怨,我只认定,他是我爱的人,是我委屈自己也不能伤害的人。
不得不离开。
可是就在我转身之后他竟然叫了我的名字,黛玉,林妹妹。突然间就从背后死死地抱住了我。
“对不起,对不起。我看到你的泪水,才想起。原谅我。”竟是这累了我一世的眼泪将他的记忆唤回,世事难料。
“我已经失去过你一次,我不能再失去你。”他抱着我,仍是不放,那怀抱原来如此温暖。可我们却要在劫难重重之后,才能抛开礼教,无间相拥。
“有你这番话,我已足够。”瞬间就有了死而无憾的欣慰,又指着暗夜中香艳的牡丹:“我走了,还有她陪着你,不是吗?”
宝玉哀伤的眼神转落到牡丹的身上,无可奈何地说道:“上天究竟要让我负多少人才甘心!”
“宝玉我问你,如果我得到牡丹,就能返回天庭做那绛珠仙草,不受终老之苦,你是否愿意把牡丹交给我?”话出,我同情自己的狭窄。最后了,竟还是不忘与她一争高下,还是想要逼出一份完美的爱。
宝玉默不做声,我却心急如焚。终于,他吐出:“难道没有其他办法?”
我恍然大悟。他终究还是太多情。
我抬头,看见月亮缺了一条缝,传来滴水的声音。我说:“宝玉,你保重。”
绚烂终归于平静。
5
不死岛成了我最终的归宿。
海边,警幻仙备好了载我去不死岛的船,我正一步步走上去。长久以来我所经历的,如海市蜃楼,一一浮现,真实,却毫无意义。我想我如果成仙,也一样难逃孤寂,那与在不死岛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一个冠冕堂皇的仪式,相对一种平实无华的家常罢了。结果都是我在落定之后空闺寂寥。是否衰老,是否死亡,实质上已经意义不大。
海水很蓝,我平生还是第一次见,但以后就得长伴它左右了。
警幻仙幽然拂袖一挥,便消失不见,船也起航。我听见她对我说好自为知。
我不理睬,怔怔站在船头,口中喃喃自语:
“宝玉,我要走了,永远离开。”
“宝玉,你要保重自己,要永远记得我。”
“宝玉。宝玉。”
就算与他相对,我想我亦是无言了。
可我竟然听见岸上传来歌声,那么突然,一个幽幽的男子的声音,有欲说还休的憾恨。
遥遥的,就见那人影衣袂飘飘,做张望的姿势,在海风中像华丽的盛宴,枉自繁华。
我哭了,泪水如帘。还泪,竟是怎么也还不清的。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
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他一直在唱,那声音萦回在海的上空,萦回在我的体内,缠缠绵绵,永生永世。
⑹ 求上官午夜的小说第三张脸,谢谢!
桃花怨 1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9-3-12 14:22:18 本章字数:1353
接到杜小倩的电话时,陆美仁正在做面膜,杜小倩让她过去打麻将,现在三缺一呢。
挂了电话,陆美仁急匆匆地把脸上的面膜洗掉,刚换上那套浅紫色的套裙,就盯着镜子里有些臃肿的身材暗自郁闷。33岁的她其实并不胖,只是生完孩子以后身材有些走样,加上她向来喜欢穿浅色的衣服,所以看起来就显得有些臃肿。
她原本未曾注意这些,就像所有的阔太太、师奶一样,成天就是打麻将、逛街、买衣服。直到昨天,她买了这套浅紫色的套裙,满心欢喜地穿给林萧看,谁知林萧仅仅瞥了一眼,就泼来一头冷水:“你呀,应该穿深色的衣服才不显胖,比如黑色的。”结婚八年多,这是林萧第一次对她衣服的颜色挑毛病,林萧比她小一岁,高大英俊,浑身散发出一种成熟男人的魅力。他们读书的时候就开始恋爱,然后结婚,没有过山盟海誓的约定,没有过轰轰烈烈的爱情,似乎一切都那么顺利,那么顺理成章。“我才不要,黑色的衣服穿起来显老。”紧接着她又神经质般地追问林萧,“我是不是老了?是不是老了?”
林萧把报纸一扔,拿起手机跑进洗手间,嘴里咕哝着:“女人真是不可理喻!”陆美仁愣了愣,他这是啥意思?是在认为她老了吗?她有些恍惚地盯着洗手间的门,里面传来冲水声,以及林萧压低嗓音的讲话声。她突然想起来,林萧已经很久没有带她一起出门,甚至很久没跟她一起好好吃过一顿饭了。
这时候,陆美仁凑近镜子,微眯着眼,仔细地检查眼角的鱼尾纹,那些褶皱在阴暗潮湿中滋生,从缝隙处往外爬,发出刺眼的光。33岁!她突然对这个年龄萌发一种莫名的恐惧。
陆美仁在打麻将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点了一晚上的炮,把包里的钱输得精光,后面输的还是杜小倩帮她垫上的。“谢谢你啊,明天我就把钱还给你。”散场后,陆美仁有些不好意思地说着。
杜小倩挥挥手,笑着说:“谢啥,咱俩谁跟谁,我又不缺那点钱,还什么呀!”刚说到这里,杜小倩的手机响了,她拿起来看,脸上的局促一闪即灭,然后是那种温柔得令人窒息的声音:“喂,还没休息吗?”边说边往洗手间走去。
杜小倩跟陆美仁是大学同学,杜小倩那时候是学校里的校花,浑身上下尽是脱俗的美,人人都说她像极了《倩女幽魂》里面的聂小倩。她跟林萧曾经有过一段恋情,整个校园为之沸腾,男生嫉妒,女生嫉妒,他们常旁若无人地牵着手走在校园里每个角落。那时,他们的恋情是最靓丽的风景线。然而,他们却不知为何分手了,后来林萧就跟陆美仁走到一起,没多久杜小倩因病退学,之后便杳无消息。直到前两个月,杜小倩与陆美仁偶然间在电梯里遇到,才晓得原来她们都住在同一幢大厦。
重逢时,陆美仁差点认不出杜小倩,她现在变得更加漂亮,还未结婚,做了一个香港富商的情妇,对方给她买了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开了间咖啡厅,还给她足够的钱挥霍,然后一两个月回来宠幸她一次。刚才的电话大概就是那个香港富商打来的吧,陆美仁心想。
杜小倩的电话一接就是半个小时,返回卧室时她面带幸福的微笑,很快地便拿起睡衣洗澡去了。不知是出于对杜小倩的好奇还是其他原因,陆美仁抓过桌上的手机,翻出来电记录,只见蓝色的屏幕上清清楚楚地烙着两个字——
林萧!
桃花怨 2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9-3-12 14:22:19 本章字数:1625
杜小倩穿着一件近乎透明的丝绸睡衣,没有戴X罩,坚挺饱满的ru房傲然地展露无疑。陆美仁在这具诱人的胴体上感到了一种危险,这种危险一旦被嗅到,马上就像燎原的大火在陆美仁的X膛里滚滚烧开了。她不动声色地看着杜小倩,尽管她已经开始憎恨眼前这个女人,但言语中仍装着关心:“小倩,你干吗没想过结婚?老了以后的那种孤独你难道不怕吗?”
“为什么要结婚呢?”杜小倩点了一根烟,举手投足风情万种,“我不相信男人,男人都是沾腥的猫,老婆再好,他也觉得不如情人,除非你青春永驻,那可能吗?女人一旦结婚、生完孩子,还有什么青春可言呢?”
杜小倩的话刺痛了陆美仁,她有些紧张地摸摸自己的脸:“你看……我是不是老了?”
杜小倩凑近她的脸,认真地看着,慢条斯理说着:“唔,肤色有点偏暗,有些色斑,眼角也开始有鱼尾纹了,你平时不做美容吗?那可不行,不保养会老得特别快,瞧瞧你们家林萧,年轻得跟小伙子似的,你就不怕他……来,站起来让我看看!呀!你该去健健身,瞧这身材都变成这样了,还有肚子上这些赘肉,老天,婚姻真可怕!你呀,应该穿深色的衣服才不显胖,比如黑色的,因为……”
陆美仁的心陡然一沉,杜小倩后面的话她不曾听进去,她发现杜小倩就她衣服颜色的说法跟林萧一模一样。莫非……他们在一起讨论过她?还是取笑过她?
“咦,你怎么了?逗你玩呢!你当然没老啦,才33岁,又不是63岁!”杜小倩把烟头掐灭,翻身躺到床上。可陆美仁却不认为她是在开玩笑,而是话中有话。
“对了,你跟林萧当初那么好,为什么突然分手?”这是陆美仁长期以来琢磨不透的问题,而且她也想从话里套出杜小倩现在是不是跟林萧还有藕断丝连的关系。
“都过去那么久,提它干嘛!怎么,林萧对你不好吗?”
“不,他对我很好。”陆美仁想着刚才的电话,心里就阵阵刺痛。
“那就好啊,不过我真的挺怀念以前的那种生活,无忧无虑。对了,我还存有以前的照片呢。快过来,我拿给你看。”杜小倩说着就从床上跳了起来,从抽屉里拿出一本影集。
陆美仁看到了一张黑白照片,她记得,那是他们全班同学旅游时的合影。她心里一阵暖暖,仿佛回到了校园生活,没想到杜小倩居然把这张照片保存到现在。她刚想说改天拿去加洗一张,突然看见照片左下角那个面带微笑、其貌不扬的女孩子,她的心霎时像被利刀刺到了,一股寒意倏地爬上她的脊背,她浑身猛地抽动了一下。
杜小倩似乎没注意到她的神情,笑着说:“其实林萧那时候看起来挺傻的,搞不懂怎么会有那么多女生喜欢他。当时除了你、我,好像我们班还有另一个女生也喜欢他,哦,对了,就是这个……她叫……吴艳红!对,吴艳红,我对她印象可深呢!”她手指向照片左下角那个女孩子。
对,就是吴艳红!陆美仁的身体抖得更厉害了,她以为自己早把这个名字忘记了,但是没有。可怕的记忆像一只永不停歇的小虫子潜伏在她的体内,一点一点地吞食她,直到她无处可逃,无处躲藏,把那幕惨剧以最清晰的姿态搬到眼前,日复一日地循环放映。
她不是有心的,真的不是!她只是爱林萧,爱到不允许任何人有插足的机会,当她看到吴艳红写给林萧的情书时,便开始发疯、抓狂,像吴艳红这种要脸蛋没脸蛋、要背景没背景,年年被评为“最差学生”的女孩子怎么有资格跟她抢林萧?吴艳红不该跟她争吵,更不该鄙视她不如杜小倩,否则她也不会恼羞成怒把吴艳红推下学校的后山。等她清醒时,一切都晚了,吴艳红整张脸已经血肉模糊。从此,再也没人见过她了。陆美仁庆幸自己犯下的罪行无人发现,忐忑不安地保住了她的爱情,渐渐地,她不再忐忑不安了,从容地做着林萧的太太,一直到现在,她以为一辈子都可以这样从容……
没想到,现在见到了这张照片,这张该死的照片!
桃花怨 3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9-3-12 14:22:19 本章字数:1297
记忆的闸门一旦打开,便再也无法合拢。陆美仁开始变得敏感而多疑,她总觉得有一双眼睛时刻盯着她的一举一动,肯定是吴艳红回来了,回来向她索命。好几次她躺在床上时,都能强烈地感觉到吴艳红就站在床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就这样,她被吓得有点儿精神错乱了,给林萧打电话,希望他能早点儿回来陪她。林萧嘴上说好,有时还说就在路上,可不到半夜他不曾回家的,电话催多了,他索性关机。
陆美仁看着自己日渐憔悴的容颜,心里发慌了。杜小倩带给她的危机感不可抑止地增强,有一次,她用座机给杜小倩拨打电话,一边跟杜小倩闲聊,一边用手机拨通林萧的电话,结果就在与杜小倩的电话里听到了那个熟悉的手机铃声。她想,他们肯定是旧情复燃了,尽管杜小倩已经31岁,可她仍然那么漂亮、迷人,全身无一处不充满着诱惑,这种诱惑对陆美仁来说,绝对是致命的,她极有可能会失去林萧,以一种极其可怕的方式失去,变得一无所有。
让她真正意识到这一点是在那个下着暴雨的夜晚,屋外风雨交加,一个紧接一个的闪电似乎要把这个世界无情地劈开。林萧像往常一样被她打了N次电话后索性关机。她害怕极了,孤独地蜷缩在床上,冷得发抖,好像吴艳红就在这个屋子里,就站在她的床边……她给杜小倩打电话,试图缓解这种不可救药的恐惧感,可是打完以后,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最最愚蠢的错误,因为,她比之前更恐惧了。
“怎么?下这么大的雨,林萧没在家陪你吗?”杜小倩在那头吃吃地笑着,这让陆美仁很不舒服,认为她的话里尽带嘲讽,但又不知如何回她,林萧此时此刻很有可能就在她那里。
“怎么不说话了?对了,美仁,我明天带你去健身吧,我认识个教练,可帅呢!”
陆美仁含糊不清地应着,看来林萧并不在她那里,她应该不会当着林萧的面说别的男人帅吧,便说:“你在干嘛?”
“看电视呗,你不知道,我刚刚看到一则新闻好可怕呀!说有一个医生在外面有了外遇,想跟他老婆离婚,他老婆不肯,然后他就在枕头下藏了一把刀,接连几个晚上装梦游吓他老婆,以为他老婆会因害怕而跟他离婚,谁知他老婆还是不离婚,结果他就他老婆杀了,肢解了,还把头放在高压锅里炖……”
一记雷声在空中炸响,陆美仁惊呼一声,说话变得吞吞吐吐地:“不……不说了,我睡了。”
“好啊,那你明天要不要去健身?那个教练真的……”
“再说吧。”陆美仁打断她,赶紧挂掉电话。真该死!干吗要给杜小倩打电话?她现在满脑子都是高压锅里的人头,慢慢地,慢慢地,高压锅里的人头就变成了她的头,眼睛睁得出奇地大,充满绝望,充满恐惧——她在跟自己的头对视着。突然间,她觉得杜小倩说的不是所谓的新闻,而是在暗示她跟林萧,也许林萧就是想要跟她离婚,如果她不肯,林萧就会杀了她!
这时候,陆美仁的目光投落在枕头上,杜小倩说,那个医生在枕头下藏放一把刀……陆美仁害怕极了,她手指僵硬地伸手探进枕头下,没想到,她真的摸到了一样东西——
林萧在枕头下藏放了一把刀。
桃花怨 4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9-3-12 14:22:19 本章字数:1635
林萧回来了。
陆美仁听见他拿钥匙开门的声音,赶忙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紧张得心跳错乱。林萧走路的声音很轻,轻得跟空气混合一起。他就站在床边,安静地端详着陆美仁,似乎在揣测她是不是已经睡着了,然后从枕头下摸出那把刀,在陆美仁还没来得及尖叫的那一瞬间,便毫不犹豫地砍向她的脖子。
“啊——”陆美仁失声尖叫,但叫得很难听,像被捏住了脖子的鸭子,这个梦把她吓出了一身冷汗。
林萧打开床头灯,皱着眉头,说道:“你干什么,三更半夜别吓人好不好?”陆美仁惊魂未定地看着他,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平时他多晚回来陆美仁都知道的,今天怎么睡得这么死?
“怎么了?睡吧,困着呢!”林萧拍拍她的手,翻过身,闭上眼睛。
陆美仁心里愈发难受,她突然觉得身边这个男人已经不属于她了,尽管他就睡在她的身边。陆美仁吞了吞口水,低低说着:“我刚才做了个梦,梦见你把我杀了。”
“哦,是吗?”林萧不冷不热地回应着。他的态度让陆美仁的心骤然冷到了极点:“你爱我吗?”
林萧白了她一眼,咂咂嘴巴道:“都老夫老妻了,还我爱你、你爱我的,腻不腻人啊?”
“你嫌我了是不是?嫌我老了、胖了、不如杜小倩是不是?”
“我说你这几天是怎么了?怎么神经兮兮的?我什么时候嫌你了?”
“难道不是吗?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跟杜小倩那点事情,就她那骚样,把你的魂儿都勾得不见了。你以为她是什么好鸟吗?还不是被人包起来做二奶……”
林萧猛一翻身,打断她的话:“你说话怎么这么难听?她可从来没说过你的不是。”
“哈!不打自招了!嫌我说话难听?刚才还口口声声说不嫌我,现在狐狸尾巴露出来了,你跟她平时都在哪儿偷情的?是她家还是宾馆?她在床上很厉害是不是?”陆美仁真似一个泼妇,蓬头散发,唾沫横飞,声音高亢得刺耳,怕是隔壁的邻居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你……真是不可理喻,算了,我不想跟你吵!”林萧铁青着脸,翻身下了床,拿起枕头往外走。
“不想跟我吵?你心虚了吧,让我说中了,你是不是想和我离婚然后跟那个贱人在一起?”
林萧懒得搭理她,“砰”地关上房门,把陆美仁的无理取闹彻底隔离了。
“姓林的,我告诉你,想离婚没门,除非你把我杀了!”陆美仁肺都气炸了,抓起枕头狠狠地砸到门上,然后哗啦哭开了。陆美仁深深爱着林萧,爱到从不怀疑他会对她不忠,所以,她从来没想过,如果失去林萧,她要怎样继续生活。她一直认为林萧也是深深爱着她,至少以前是这样。她还记得,生女儿荧荧的时候,林萧抱着大汗淋漓的她哽咽得说不出话;坐月子的时候,从未干过家务的林萧为了给她熬汤烫得手上全是泡……想到这里,陆美仁被感动了,她不能输给杜小倩,林萧是她的丈夫,她不能让杜小倩把林萧抢走。
陆美仁紧紧地盯着房门,她对自己说:“数一百下,一百下之内如果他进来道歉,我就原谅他,甚至愿意为了他去做美容、健身、减肥……”她开始默数着,1、2、3、4、5……数得很慢很慢,以至于不知道数到了哪儿只好重新数,用这种自欺欺人的方法麻痹自己。
一直到东方破晓,房门始终纹丝不动。
陆美仁投降了,她抱起一床毛毯,咬咬牙,拉开了房门。林萧早已斜靠在沙发上睡着了,那个姿势蜷缩如母体里的婴儿,茶几上的烟灰缸里堆满了烟头。陆美仁上前轻轻地将毛毯盖在林萧身上。林萧翻过身,睁开眼睛,然后对着陆美仁笑了,笑得那么温柔,笑得那么甜蜜,把陆美仁心里所有的气都笑消了。陆美仁一头扎进他的怀里,呜咽着:“老公,我真的很怕失去你!”
“傻瓜,你怎么会失去我呢?”林萧柔声安慰她,说,“我也不好,一心忙生意,没好好陪过你。好了,别哭,乖。”
桃花怨 5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9-3-12 14:22:19 本章字数:1393
三天后,陆美仁给杜小倩打电话说想过去她家里拿照片加洗一张,杜小倩立马就答应了。其实陆美仁并非要加洗照片,而是想将照片毁掉。她记得小时候听老一辈的人讲过,鬼魂常会附在它熟悉的东西上面,比如照片,比如画像,所以陆美仁坚信,吴艳红的鬼魂就附在那张照片上,只要把照片烧毁,吴艳红的鬼魂就会跟着烟消云散了。
陆美仁来到杜小倩家里时,杜小倩正在打电话,她还是穿着那件近乎透明的丝绸睡衣,光着脚,脚指甲涂着鲜红的指甲油,脚脖子上挂着一条精致的链子,长长的卷发自然地披散开来。陆美仁不想看她,可余光却无法从她身上移开——她真是漂亮得让人生厌。
杜小倩给她倒上一杯可乐,然后继续打着电话,语气中尽是温柔与关怀,不时地发出笑声,笑得肆无忌惮,笑得花枝乱颤。陆美仁的脑海里很快闪出了两个字——YD。是的,尽管她表面上跟杜小倩情如姐妹,可事实上她对杜小倩是恨之入骨。当然,这种恨里面更多的是嫉妒。
杜小倩终于接完电话,她转过身,笑盈盈地说:“听说你们前两天吵架了?”
陆美仁的心往下一沉,怎么回事,他们吵架的事,林萧也对她说吗?
陆美仁撒了个谎:“没有啊,我们从不吵架,他跟你说我们吵架啦?”
杜小倩没有答话,而是说:“你呀,其实应该多理解他一些,他也不容易,每天那么多应酬,你的性格我了解,硬脾气,不服输,有时候还喜欢钻牛角尖。你可别不高兴,我是为你好才这么说的,你跟我不同,我还是单身一人。所以你也要将你的脾气好好改一改,这样才能夫妻和睦相处啊!林萧是个好男人,你可别让他飞了。”
“当然不会,我们一直都挺好的。”陆美仁恨得咬牙切齿,杜小倩这是啥意思?教她怎么做一个妻子?她和林萧结婚八年多了,还用杜小倩来教?更何况前几天若不是为了她,自己会跟林萧吵吗?
“那就好,我是真心希望你们好好的。对了,你等我下,我先去趟厕所,一会儿拿照片给你。”
杜小倩刚进厕所,她的手机就响了起来,这次的铃声是信乐团的《死了都要爱》,跟林萧的手机铃声一模一样。林萧的铃声还是陆美仁让他换上去的。
厕所里传来杜小倩的声音:“美仁,你帮我接一下,就说我在洗澡。”
陆美仁有些恍惚地拿起手机,只见屏幕上显示着林萧的名字。她木讷地按下接听键,把手机贴到耳边。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傀儡,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却又无法挣脱。
“喂?倩倩吗?”
倩倩?叫得多么亲热!陆美仁心里一酸。林萧接着说:“明天下午你过来我们公司拿玫瑰花,我听你的,一共是九百九十九朵,然后晚上八点老地方见,记住了,千万别让陆美仁知道,咱们要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陆美仁像是突然掉进了冰窟,全身冷得发怵。这就是她的丈夫?跟她同床共枕八年多的丈夫?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他怎么可以这样对她?还交代杜小倩千万别让她知道,他怎么可以?
陆美仁瘫软在沙发上,她失神地盯着手机屏幕,满脑子都是林萧刚才那番话。稍过半晌,她全身一紧,扔掉手机逃命似地跑出杜小倩家里。“千万别让陆美仁知道,咱们要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她在林萧的电话中嗅到了一种奇怪的语气,或者应该说,那是杀气。
桃花怨 6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9-3-12 14:22:19 本章字数:1075
林萧今天有些反常,九点钟就下班回家,手里边提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不知道装着什么,就是有点儿腥味。他一进门就给陆美仁一个拥抱,林萧很久没有过这种亲昵动作了,每次都是陆美仁主动上前拥抱他,有时候,他还嫌烦,怕被人看见笑话了。而今天,他不仅主动拥抱她,还深情地吻了她。
陆美仁不见高兴,反而是恐惧得快要窒息,她感觉那股杀气就隐藏在林萧的吻后面,他的吻是有毒的,试图将他们八年多的婚姻毒死。
“你先看看电视,我到厨房忙点事情。”说完,林萧提着那个黑色袋子进了厨房,他素来不进厨房的。
不一会儿,陆美仁听见林萧在摆弄高压锅的声音。杜小倩说,那个医生把他老婆杀了,分尸,把他老婆的头放在高压锅里炖……想到这里,陆美仁神经质般地走到电视机旁,从柜子里拿出一把扳手,这是她下午从杜小倩那儿出来后,到楼下的五金店买的,她原本想买那把最大的,可是拿起来有些吃力,所以就挑了这把。五金店的老板好心地向她推荐:“买老虎钳可能会更好。”陆美仁骗他家里的水管坏了。
陆美仁慢慢地向厨房靠近,紧紧抓着扳手,抓得那么紧,手背上的青筋一一暴露出来。
厨房里,林萧正蹲在地上,背对着她,埋头在弄什么,未曾注意到身后的陆美仁。
陆美仁屏住呼吸,死死地盯着林萧的脑袋,汗水沿着她的额头悄悄往下滑,滑过了眉毛,就快要跑进眼眶里了。她猛地举起扳手,用力砸下去,一下、两下……林萧闷哼一声,转眼间就倒在了血泊当中。
陆美仁仍然死命砸着,她必须要他死,在他跟杜小倩合谋想杀死她之前。然后,她终于累了,似乎已精疲力竭,瘫软在地上,愣愣地看着血肉模糊的林萧。很奇怪,她竟没有丝毫负罪感。
林萧的手机响起了,陆美仁爬过去从他的裤兜里摸出手机,只见屏幕上显示着杜小倩的名字,她陡然冒出一个念头,干脆把杜小倩骗过来。事到如今,她不在乎再多杀一个人,况且还是杜小倩让她变得一无所有。
“喂,林萧,你不是说明天让我过去你们公司拿玫瑰花吗?这样吧,你喊个下属直接送到我的咖啡厅来吧,九百九十九朵,我可拿不动呀……喂,林萧,你在听吗?说话呀!”
“是我。”陆美仁语气出奇的平淡。
“噢,美仁啊,都被你听到了啊?林萧本来还打算给你一个惊喜呢,明天不是你们结婚九周年纪念日吗?所以他定了玫瑰花……对了,我还让林萧带了一只农家鸡回去,用高压锅炖一下就可以了,他说你最近身体不好,精神恍恍惚惚……”
桃花怨 7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9-3-12 14:22:23 本章字数:644
“艳红……”
杜小倩不耐烦地打断了坐在她对面那个男人的话:“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不要叫我艳红,我叫杜小倩,杜小倩!”
“好,我下次一定记住。”男人点点头,他是这座城市最有名的整容医生连麦,“不过有件事情我一直想问你,杜小倩……是你杀的吗?”
“在这个世界上只能有一个杜小倩,那就是我。话说回来,我真得好好感谢你,手术做得这么完美,陆美仁还以为我死了,她万万没想到我会以杜小倩的身份回到她身边。”
连麦眯着眼从包里拿出两张机票:“艳……哦,小倩,林萧已经死了,陆美仁已经疯了,现在你的仇也报了,我们明天就去美国好不好?那边催了我很多次,让我过去发展。”
“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杜小倩冷哼一声。
“为什么?”连麦像是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
“你以为我愿意跟一个可以做我父亲的老男人私奔吗?可笑!”
连麦挺直身子,不可思议地望着她:“老男人?咱们不是说好的,等你报了仇我们就一起去美国。我为你付出那么多,为你抛妻弃儿,还不惜装成换煤气的把刀放在林萧的枕头下……”
“那又怎样?”
“你就不怕我把所有事情抖出去?”连麦失望地极了,话中带着威胁。
杜小倩点了一根烟,静静地跟他对视着,然后露出一个倾国倾城的微笑,靠近他身边,一字一顿地说着:“不怕,因为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⑺ 救急啊!!!!!!
小美站在试衣镜前的一刹那,让辛晨有些晕眩。一袭白色婚纱凸显出她身段完美的线条,纤细的腰身处后面,有一个大大的蝴蝶结,长长的裙摆铺在大理石地板上。小美像一个超凡脱俗的天使甜蜜地依偎在林力身边,众人啧啧称赞。
今天辛晨答应了陪小美来试婚纱,小美是她的死党,他们大学同学四年,林力自然也就追了小美四年,如今终于抱得美人归。
辛晨,你可得加把劲了。林力嘻皮笑脸地对她说道。
小美瞪他一眼。
她和小美说好,无论谁先结婚都要对方做伴娘。造化弄人,没有想到这个有婚前恐惧症的女人最终快她一步,小美征求了她的意思,她没有做他的伴娘。
站在明晃晃的大厅,四周挂满了雪白的婚纱。我站在这里,而你却已不在……
2
她叫许辛晨,是一家书店的营业员。每个月拿着微薄的工资,但很安于现状。
小美说要去茶楼饮茶,让辛晨穿漂亮点,她以为就只有她和林力,嘟囔着嘴,就我们三个人用得着么。没想到,此刻坐在对面还有一个陌生的男人。短短的平头,深沉的眼神。林力介绍说那是他的朋友,本市一家酒店的少当家。他自我介绍说叫杨俊毅,辛晨不敢看他那双犀利的眼睛,仿佛多看一眼,就像是一把刀刃刻进心里。辛晨看小美一眼,她正谈笑风生,她在桌底碰她一下,说,小美,陪我去趟洗手间。小美立刻收住笑脸,看出了她的意思。
你才落坐,就把人家撂一边儿,什么意思嘛。小美反而先数落辛晨的不是。
怪不得你今天要我穿漂亮点,给我相亲吗?这多可笑啊。
谁说要给你相亲了,多认识认识几个朋友总是好的,人家年轻有为,也没什么不好的。小美笑嘻嘻地看着她。
辛晨撇撇嘴。
在辛晨的潜意识理解里,这种依靠子承父业的纨绔子弟除了吃喝玩乐还会什么,对待感情更是儿戏。但在小美的软硬兼施下,她不得不陪他们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辛晨想那天的形象肯定是糟透了,但管他呢,他看不上我才好呢。但我这么普通,人家哪里会瞧得上我,我脑子昏头了。
3
与杨俊毅在茶楼第一次见面之后,他偶尔通过小美把电话打到家里来。辛晨与小美是合租一套公寓,所以每次小美只要接到是他的电话,就会对辛晨挤眉弄眼。辛晨对杨俊毅的第一印象也不是太差,但对于他的几次邀请,总是婉言谢绝。
小美总是教训辛晨,我都说了,人家俊毅肯定对你有意思。她笑得花枝乱颤。你个傻丫头,你知道他是多少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吗?
辛晨瘪瘪嘴,我才不愿意人家说我是看上他的钱呢。
我不是灰姑娘,他也不是白马王子。
书店要精简人员,所幸她被留了下来。这份工作辛晨是很喜欢的,每天与散发着油墨香的书籍在一起,很满足。
从没想过与杨俊毅再见面是在这里。当辛晨惦起脚尖颤抖的双手要将一摞书籍放入最高层的书架时,一双大手将它接过去,轻而易举把书放得整整齐齐。她回头,看见杨俊毅露出一排洁白发亮的牙齿。她微微一征。
他穿得极普通,白T恤配一条牛仔裤,灰色球鞋。看起来阳光十足。
是小美告诉我你在这里工作的。说完转过身徜徉在书架间。像他这样的阔少爷也有兴致逛书店?辛晨知道他是专程来看她的。
他把村上春树的《夜之蜘蛛》递到她面前时,她有些惊讶。你也喜欢村上的小说?他说他的创作天马行空,但感情细腻。辛晨微笑,点点头。他付完账,走出书店。这时候她发现他忘了放在桌上的手机,辛晨跑出去,朝他挥手。
谢谢。
她仰起头,看他眼眸深如潭水。
天气预报说今天傍晚会下雨,你下班后早点回家。他说。
太阳依旧灼人,辛晨眯着眼睛。看着他走远。
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书店快打烊的时候,一场大雨如期而至。路上行人四处逃窜躲雨。天色越来越浓,辛晨没有带雨伞,被困在书店。就在她郁闷至极时,店门被推开了。杨俊毅高大的身材印入辛晨的眼帘,白T恤上有斑斑雨渍,他的嘴角牵出一缕微笑。
在雨夜,杨俊毅从天而降,将她解救。书店打烊,冰凉的雨点打在辛晨的胳膊上,他的车停在马路对面。过马路的时候,辛晨有些惘然,他转过头,拉着她的手过完马路,又轻轻地放开。城市的霓虹在他头发上闪啊闪。他的手那么大那么温暖,辛晨像一个迷路的小孩,充满好奇和感激。
辛晨,这两天会有小幅度降温,别感冒了。
我知道了,今天谢谢你。说完她转过身跑上楼。她能感受到杨俊毅的目光会一直目送她直到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回到家,小美正盘着脚坐在沙发上玩塔罗牌。帮我也算算吧。辛晨一头陷进沙发里。
近来你命犯桃花,对象会是魔羯座,注意把握时机,切记防水。小美忧心仲仲地说道。
辛晨是个相信宿命的女子,相信缘份是不可思议的事。上网察看魔羯座的特点,魔羯座的男性很少表露自己真正的感情,基本上是一个孤独的人。是一个有强烈的忘我精神的人,表情平静而淡漠,不太容易接近,喜欢离群独处。但忧郁背后隐藏着深沉的爱。辛晨认真地对着显示器一页一页地看,小美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身边,好象俊毅就是魔羯座。辛晨侧头看着她。想起杨俊毅那张冷漠的脸和锐利的眼神,事实上掩藏着一种明亮的伤口和阴影。
4
小美和林力在一起的时候,常常拉辛晨做电灯泡,辛晨知道小美的良苦用心。林力,你什么时候把我们这位大小姐娶进门呀?辛晨打趣道。他什么时候嫁我就什么时候娶。林力一脸无辜样地看着小美。小美扑哧一笑,想得美,我还不想这么快做你的黄脸婆。说完一脸幸福地倒在林力身上。
她知道小美是想刺激她恋爱中的人是多么幸福,可以随时撒娇,随时靠在他的肩膀。其实女人与男人的寂寞都是漏洞百出的,在夜里睡不着觉的时候,辛晨也会冲杯咖啡一个人静静感受着孤独,这种冷的侵蚀到你骨头里的孤独是无法抵挡的。这时候,她的脑海里会突然晃动一个人影,他就是杨俊毅。他在书店里透过阳光他的洁白牙齿,在书店外他深如潭水的眼眸,过马路的时候他那双温暖的手。
林力告诉辛晨,杨俊毅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母亲另嫁,父亲下海做生意,他是被他们家保姆带大的。尽管后来他父亲生意越做越大,财富越积越多,但俊毅失去的却很多,在他幼小的心灵上早已埋下缺憾。他不喜欢做生意,但他一直被他父亲牵着线走。所以俊毅并不是外人所想的纨绔子弟,他是个很真诚很细腻的大男孩。
听到这些,辛晨的鼻子微微有些发酸。一直以为这些披着华丽外衣的阔少爷只会享受物质的奢华,没想到杨俊毅全然不同,他不幸福的童年,束缚的生活,其实早该想到他的过往已刻进眼里。
杨俊毅给辛晨打来电话,他要去南京出差一个月。她说好。无其他可说。放下电话,心里一阵莫名的失落。
辛晨每天开关手机之前,总会收到一条他发来的短信。有时候边看边笑,有时候又双眼潮湿。小美好奇地看着辛晨,摸摸她的额头,没发烧吧?辛晨翻她白眼,嫣然一笑。
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辛晨闲来无事去看了场令人浑浑欲睡的电影。站在昏暗的电影院门口,正踌躇上哪儿去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如织人流中。
辛晨上前拍拍他的肩膀,你出差回来了吗?
杨俊毅转过身,一脸惊讶地看着她。是啊,昨天晚上回来的。好巧啊!
真的很巧。辛晨昂起头微笑。
他们相视一笑,人群从身边哗哗流过。
你渴么?走了一会,他问辛晨。
嗯。辛晨点点头。
你等我一下。
他跑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瓶橙汁饮料。辛晨轻轻旋转瓶盖,可是盖子已经拧开过。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橙汁味的?
上次在茶楼你叫的就是橙汁,很特别,所以给我印象深刻。
她默默不语。
过马路的时候,辛晨主动牵起他的手,他征征地看着她。汽笛声,人潮声像彩色电影一样在眼前闪动。辛晨托着他的手站在马路上,可是这一次,即使他轻轻地放开她的手,她也不准备放开他的手。因为辛晨已经习惯了每当过马路时他细心地扶住她的手。
5
爱上俊毅是很自然的事情,辛晨从不知道自己内心也是如此渴望被体贴和爱护。
俊毅俊毅,我不要别人说我是看上你的钱。
他低下头,亲吻辛晨的双唇,发梢在她脸上轻轻扶摸。
那么长的夏天过去,在初秋的暖阳下,辛晨收获了美丽的爱情,拥有了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冷酷实则心思细腻的大男孩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辛晨,为了你我可以放弃一切,将来我们去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城市生活。从小我父母就离婚了,那些金钱买不来一个完整的家庭,所以我渴望有一个完整美满的家庭,只有你可以给予我温暖,只有你。他的声音开始颤抖。俊毅俊毅,我来照顾你,我一辈子都照顾你,你别怕。他不幸福的童年,眼前的俊毅像一个充满酸楚的孩子,顿时激起了辛晨全身的母性,辛晨决定,他是我一辈子要守护的人。
在绿意盎然的山林草地,俊毅牵着辛晨的手,像无数次过马路那样牵着她的手。为什么过马路时你要牵着我的手?辛晨仰起笑脸。因为我怕把你丢在人群中了。他一脸认真地看着她。多么可爱的俊毅啊,辛晨摸摸他的鼻子,我不会走丢的,因为我还要照顾你呀。俊毅的头发长了,但还是那么阳光帅气,特别是那双犀利的眼睛让人不敢靠近。他从背后抱住辛晨,辛晨,我要一辈子都守着你,嫁给我。辛晨咯咯地笑,笑到心窝里,轻快的心情像不远处水面上的小船一样徐徐漂洋。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湖面波光粼粼,辛晨被包围在他宽厚的怀抱里,她想这是世界上最美丽最宁静的一幅画。
6
小美听说辛晨要结婚了,忙着为她张罗一切。
辛晨答应去见俊毅的父母是一个星期后,地点在本市一家极豪华的餐厅里。出门的时候,天色突变,要下大雨的样子。辛晨着一件米色风衣,搭配牛仔裤球鞋,施淡淡胭脂。在潮湿的空气中,辛晨仿佛嗅到了某种不安定的因子。
从走进包房的一刻起,他母亲一直从头到脚地打量辛晨,眼里充满了世俗的标准。她问她职业,辛晨说书店营业员,这个中年女人眼神立刻松懈。她说,我和他爸爸就俊毅这么一个儿子,他突然说要结婚还要在外边住,我们怎么放心得下。我不知道你们认识多久了,我们俊毅是一个非常单纯的孩子……妈!俊毅打断他母亲的话。辛晨迎着她不屑的眼神一直微笑。他父亲眼神淡定,不说什么。
这顿饭吃得并不愉快,这样的结局辛晨是早知道的。她心里为俊毅黯然,这个离异家庭除了钱其余什么都没有,冰冷的空壳里充满了自以为是的世俗观念。
吃完饭,俊毅送辛晨回家。大朵大朵的雨滴在车窗玻璃上,发出破裂的声音,雨刮器钝重地左右摇摆。城市安静下来。
这就是我的家庭。你看到了。对不起。他说。
与你无关,为什么要说对不起。辛晨抱住他的脖子,有香草的气息。俊毅,我们去爬山好不好,还可以去吃素斋。他紧紧地抱着辛晨,好。他的内心空洞至极,辛晨抚摩他的头发。闭上眼,世界黑暗下来。
7
你渴么?辛晨。
不渴。她微笑地看着俊毅。阳光从浓密的树叶缝隙间泻下来,汗水顺着他们的额头往下流。
101。102。103。辛晨和俊毅牵手数踏过的石阶,手心已经生出细汗。
白云在头顶飘过,一阵清风吹过,每片树叶尽情摇曳着枝叶。俊毅采下一棵翠绿得明净的小草,编好一只草环戒指戴在辛晨的右手无名指上,辛晨感动得双眼潮湿,快乐得像个孩子,小心翼翼地护着它。
山路蜿蜒而上,在山顶有一座寺庙,每天前去烧香拜佛的人络绎不绝。她说我们也去。他总说好。辛晨累得筋疲力尽,恨不得马上躺倒下来。俊毅背起她,一阵飞跑冲过一坡石阶,风大片大片灌进她的眼睛里,耳朵里,她快乐得大声惊叫。激烈的风速中,她的心脏紧紧贴着他。
辛晨进去求签,俊毅坐在台阶上等她。她虔诚地跪下来,闭上眼,双手抱着签筒摇啊摇。一支竹签清脆地落到地上,她突然打了个寒颤。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踟蹰,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作了土。
140号签。下下签。解签文的人说。
她站在阴暗的角落,不语。外面的阳光依旧灼热。她仿佛看见她和他走在沙漠里,又渴又热,巨大的热浪向她袭来,一切都很广漠虚芜。
辛晨微笑看着俊毅,摸摸他的鼻子。签文说很好,说我们会白头偕老。快走,回家喽。辛晨,你不是要吃斋菜的吗?我都快被烤焦了,不吃了。她想快速离开这里。
下山的时候,辛晨突然发现草环戒指不见了。她急得快哭出来。他说,我将来给你编很多很多,圈住我们的一生。她目无表情地看着甜美笑容如幼童的俊毅,黑色的鸟群从头顶的枝干上振翅飞过。
8
俊毅的父母反对他和辛晨结婚,理由是这个女子太过普通。俊毅与他们对话,决裂,辞去在他父亲公司的职位。
他和辛晨租了一套两居室的公寓,作为新房。房子不大,只有50多平米。但阳台,厨房,卫生间具全。辛晨买了床,沙发,台灯,木头餐桌,在阳台种了几盆仙人球,一个小家有模有样地呈现在眼前,小却温馨,辛晨心满意足。
俊毅每天顶着烈日在外面找工作,辛晨心里很难过。曾经是大学文学社成员的她开始用业余时间写小说,偶尔有发表,赚得些许稿费,但更多的是石沉大海。俊毅不愿意看见她这么辛苦,辛晨说两个人在一起不必计较这么多。
晚上看电视的时候,辛晨突然说要看俊毅的掌纹。俊毅很好奇,他伸出左手。辛晨低头看得极其仔细,边看边用手指在俊毅的掌心划来划去。
俊毅,你的掌纹怎么那么细碎呀,那么多线。辛晨皱着眉头,忧心重重地说。
是么。这些线代表什么?
每个人的掌心有三条线,分别代表了健康,事业,爱情。
那我这么多线就代表了我欠你一辈子的承诺。俊毅笑嘻嘻地说。
那晚辛晨做了一个梦。她和俊毅站在十字路口,人潮攒动。一个诡异的老人手里拿着红色的仙人球。俊毅俊毅,你看,那是我们家的仙人球。老人开始一根一根地拔仙人掌的刺。俊毅,刺是仙人球生命的源泉,如果没有了它,仙人球要怎么生存下去。辛晨大声地呼喊俊毅。俊毅就在她的身边,面无表情,像隔着两个空间的人。辛晨冰凉的脸上又热又痒,可是她觉得并没有流泪。
辛晨和俊毅决定将婚礼一切从简,婚礼定在下个星期天。那晚俊毅去给父母送请柬。晚上约了小美和林力来家里吃饭,辛晨在厨房里手忙脚乱。冬瓜炖排骨汤咕噜咕噜地冒着热气,窗外开始刮大风,有几瓣桂花被吹到案台边。
熟悉的钥匙声轻轻转动锁孔,俊毅回来了。他脸色阴沉,勉强挤出几丝笑容。辛晨知道他又和父母吵架了。和林力几番寒暄之后,俊毅说,家里没饮料,我去买。说完,起身开门出去,俊毅的身影被门 “当”一声重重地关上了,钝重而决绝。窗外突然倾盆大雨。
时间过了半个小时,辛晨开始焦急不安,她跑出门。走到小区外的十字路口,看见一大群人围成一圈,像发生了什么。辛晨没有打伞,雨水开始渐渐浸透她的衣服。一定发生了什么,辛晨决绝地判断。她拨开人群,眼前的一切让她几乎晕厥。俊毅满脸鲜血地躺倒在地上,已经没有了气息。肇事司机双腿发软地跪在一旁。橙色的橙汁洒了一地,与粘稠的鲜血混在一起。辛晨的世界天旋地转。冰凉的雨水和温暖的泪水止不住往下掉。辛晨又看见一群黑色鸟群在漆黑朦胧的雨夜振翅飞过,那样寂寞悲凉。
那是他们结婚前一个星期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一切幸福嘎然而止。
⑻ 好看的官场小说
官场小说和影视向来是比较主旋律的,这两年随着一些热播剧的推动,官场小说也开始被读者所关注和接受,变成一个热门的类型。
近现代的官场小说推荐:
1、《人民的名义》
作者是周梅森,出版于2017年1月。
这本小说改编的同名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于2017年3月播出,收视率相当高,也成为了当时的热点。
小说讲述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侦查处处长侯亮平,出任地方检察院审查贪污腐败案件,与贪腐分子进行殊死较量的故事。
当然,从易读性来说,近现代的官场小说更容易读,其折射出的社会现状更令我们深有同感。但古代的同样不能错过,因为它隐藏着人类社会逐步前进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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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Gl小说 长篇的
凤凰花,凤凰花续 (绝歌大大的文,质量保证,HE,很经典的两篇小说,不虐。)专
蜗牛式的狼心狗肺 梦诺遥属霜 一黑二白 (三篇不同主角的系列文,雪城大大的H描写非常有保障。。不缺肉)
斑马线 (不需要解释,够经典的了。)
带着孩子嫁给我 (带孩子文中的经典。也是不会缺肉的文)
但为卿顾 (最近才看完,也是很不错的。)
等你说爱我之冰山总裁 (昨天看完,不长的文,也是还不错的)
拉模拉样 (不需要解释了,看GL文的基本都看过这文吧。忒经典的了)
轮廓GL (不算长的文。但是很喜欢。)
恰似你的温柔 (彼岸萧声莫的文,其实有一段时间真的狠喜欢她的文,描写人物刻画内心真的写得不能再赞了。)
熟女时代gl (也是彼岸萧声莫的文。)
鸵鸟的小白脸路线 (甜腻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我记得好像是第一人称得,但是一点也不奇怪。。)
永远最爱你 (也是很甜的文,一切从暗恋开始。)
以上纯手打。
⑽ 谁都别惹我 266 粘人的小妖精
这是小说呀,
266章
随着杨戬和九灵元圣将两口大水缸举过头顶,李靖吕洞宾和如意真仙、百眼魔君、四只蜘蛛精对峙而站,院子里顿时剑拔弩张。
年兽看看我们又看看黑熊怪等人,自觉地退后了一步道:“我先声明啊,我是两不相帮,你们之间的事情和我无关。”
李靖道:“咱们难道不是一个战壕的吗?”
年兽嘿然道:“我在你们的战壕里就吃了两碗狗粮,咱们的交情还没到为你们拼命的份儿上。”
黑熊怪哈哈一笑道:“这东西脑子倒灵光,也不知道吃了它会不会变聪明一点?”
白衣秀士道:“我反正不爱吃狗肉。”
吕洞宾撺掇年兽:“他们又在说你是狗了!”
年兽只是不声不响地退到了墙角,我叹气道:“宾哥你别指望它了,它要不是胆子小也没有过年一说了。”
杨戬这时有些耐不住性子了,举着水缸大喊:“小强,快跑!”
刘小六从我们身后钻出来道:“废话,我们跑得了吗?”她刚一冒头就听屋里有个女声惊异道:“你是谁,你为什么长成这样?”
刘小六下意识地摸摸脸道:“我长成哪样了?我又变回去了吗?”
我们回头一看,刘小六仍然是那个天地无双的美女。
说话那女人从屋里飞奔而出,直勾勾地盯着刘小六道:“你是谁?”
九灵元圣插口道:“天上地下,能美成这个样子的恐怕只有传闻中的六公主了吧?老夫虽未谋面,不过久仰大名。”
我瞪了他一眼道:“顶你的瓮,这时候还有心情看美女呐?”
屋里出来那女人年纪也不大,身段苗条至极,却长了一张圆圆胖胖的脸,不过倒也不难看,她满脸惊诧,也不知是感慨还是嫉妒道:“你长得真好看!我要能有你一半也就满足了。”
我见一群妖怪的屋里走出来个姑娘,不禁道:“哎呀,这群王八蛋真是无恶不作,本来没一个是人类却抢了一个人类女孩儿做玩物——姑娘你别怕,我们这就救……呃,和你死在一起。”
圆脸姑娘瞪了我一眼却不搭茬,忽然转向李靖厉声道:“把我的面膜还给我!”
李靖愕然道:“面膜?”
圆脸姑娘气急败坏道:“你难道不认识我了?”
我和吕洞宾对了个眼,一起暗暗揣度:李靖和人家一个姑娘不清不楚,又不知怎么拿了人家的面膜,这背后还不定有什么事儿呢,没看出来啊,老李平时道貌岸然的,私下里居然爱勾搭小圆脸……
圆脸姑娘怒喝:“我是梁佩云!”
我们恍然道:“原来是你!”小年夜那天晚上的晚会我们和她在宾馆门口见了匆匆的最后一面,从此之后就失去了梁佩云的音信,当然,我们也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梁佩云就是嫦娥身边那只玉兔,也不知怎么下了界成了明星,不过她以前可不是长成这样冇,据杨戬说她原来的样子和嫦娥有七八分相似,只是如今一个绝色美人变成了一个圆脸姑娘,看来古怪都在那张面膜上。
刘小六道:“你说那张面膜呀,让我给用了。”
梁佩云焦急道:“那你现在还给我!”
刘小六摊手道:“没了,变成粉了。”
我小声补充:“粉也没了,让我敷脸了。”
梁佩云欲哭无泪,咬牙切齿道:“那是我费尽千辛万苦才偷来的宝贝,居然被你们给毁了!”
刘小六来气道:“还说呢,你的那张破面膜也毁了我的幸福,我要不是恢复了容貌说不定现在都订婚了!”
我赶紧拦着:“你这也太玛丽苏了,人家只是恢复了你的容貌,没毁你的幸福,你这属于得了便宜卖乖。”
梁佩云要说的话都让我说完了,兔子精又气又急,跺脚道:“你毁了我的面膜,我要你的命!”
吕洞宾道:“说了半天,你那个面膜到底是什么东西?”
梁佩云懊恼道:“那是嫦娥用桂树上的琼脂配以各种仙草奇葩配置的宝贝,就算女仙使用也有驻颜养容的功效,嫦娥也视之为珍宝,我好不容易趁她疏忽盗下界来,却被你们糟蹋了。”
娃娃道:“没糟蹋,小六用了不是比你主子还漂亮吗?”
吕洞宾道:“我明白了,那东西日久年深地敷在嫦娥脸上所以有了记忆,你拿来贴在自己脸上也就和她的长相变得**不离十,你没事就得敷面膜,是因为时间一长你的脸就会变回原样,现在面膜没了,你就彻底变回去了。”
李靖道:“那为什么小六敷过之后没变成嫦娥的样子呢?”
吕洞宾道:“我想是因为那面膜有自己的灵性,小六原本貌美,所以它只是对小六的脸进行了修复,最后灵气用光,也就化作一团齑粉。”
我们一起点头:“有道理!”
九灵元圣高举水缸喝道:“别再废话了,你们快将甄廷强和天界娃娃拿下!”
百眼魔君嘿嘿冷笑道:“是该干活了——如意真仙兄,你去对付李靖老儿,我和白衣秀士去抓吕洞宾,此人狡猾,所以有劳兄台一个人先顶住李靖,我们得手后就来帮你。”
如意真仙从背后掏出一副护手钩道:“也好,在天界时他是鼎鼎大名的天兵元帅,我倒要看看他在地上还能使出什么名堂。”
李靖和吕洞宾也知道多说无益,瞬间就和对方三人战成一团,黑熊怪抱着皮皮在窗前观战,梁佩云满眼仇恨地盯着刘小六,似乎随时准备扑上来,刘小六无所谓地找了块干净地方一屁股坐下,翻个白眼道:“你对我不满意,我还看你不顺眼呢,老娘本来是有男人要的,就是你一张破面膜搞得,现在可好,过年都没给我发个短信。”
梁佩云愤愤道:“你少矫情,我去抓你个大花脸看你还这么说不?”
刘小六招招手道:“有种你就来,我要不是用了你的破面膜,就我刚下界那会的样子吓也吓死你,还用跟你废话——你过来我就捏出你屎来!”院里众人在百忙之中也都寒了一个,这六公主现在完全没一点公主样儿啊,黑客的媳妇起码会重装系统,这**大队大队长的对象言谈举止跟流氓头子也如出一辙啊……
兔子精受刘小六王霸之气震慑,讷讷道:“只要你还我面膜我也不想把你怎么着。”
刘小六很光棍地一摊手:“没有!”
红蜘蛛扭着水蛇腰走到我面前,笑嘻嘻道:“小强,咱们又怎么说?”
我也乐呵呵道:“都是老朋友了,我看就不要动粗的了吧?”我一边把娃娃护在身后,一边从旁边的废物堆上抽出一根断了的墩布把子。
红蜘蛛腻声道:“哎哟,你这是要和人家动手呀。”她身后那黄蓝绿三只蜘蛛跟着笑得花枝乱颤——这几个娘们倒是对生活的态度很乐观,总是笑。
我一棍在手,忽然声色俱厉道:“跟你动手?想得美!”我飞速转身,拉着娃娃就跑,同时把棍子抡圆了对着封在门口的蜘蛛网玩命砸去,不料棍子刚碰触到蛛网就被牢牢粘住,我使劲一扥没扥回来,第二下是扥回来了险些砸在自己脑袋上,那几个蜘蛛精见了笑得更厉害了。
红蜘蛛娇声道:“你跑什么嘛,跟了我们有什么不好,我们姐妹个冇个如花似玉,到时候一起来伺候岂不是坐享齐人之福?”
娃娃偷空吐槽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粘人的小妖精吧?”
绿蜘蛛撒娇道:“好不好嘛?”
我阴着脸道:“好个屁,你们姐儿几个除了头发颜色,长得都一模一样好吧?老子找个比你们漂亮的给她买十几顶假发效果是一样的,还省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