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一短篇小说(也许是节选),外国作家写的,以一个狗的口吻,第一人称写的,写狗的日常生活
我只看过以猫的口吻写的故事=-=
是夏目漱石写的《我是猫》
Ⅱ 巴金短篇文章 狗 阅读分析
个多月前,我还在北京,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事情,我记得其中一个故事专是讲艺术家和狗属的。据说艺术家住在一个不太大的城市里,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文革”期间,城里发生了从未见过的武斗,艺术家害怕起来,就逃到别处躲了一段时期。后来他回来了,大概是给人揪回来的,说他“里通外国”,是个反革命,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打脚踢,棍棒齐下,不但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批斗结束,他走不动,让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唤。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舐舐,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地上添了血迹,艺术家的破衣上留下几处狗爪印。艺术家给关了几年才放出来,他的第一件事就是买几斤肉去看望那只小狗。邻居告诉他,那天狗给打坏以后,回到家里什么也不吃,哀叫了三天就死了
Ⅲ 我写的短篇小说狗的恋情悲剧二至七章修改稿准备在逐浪网上发的为们没有了
看看是不是电脑或者网站抽风了,有没有备份过。
Ⅳ 求几篇有关狗狗的短篇小说,有的话请复制过来
傍晚,太阳隐匿山后的时候,在乡间的土路上,慢慢行驶着一辆很旧的卡车。车上拉着稻乡特产——无公害绿色大米。在这秋收的日子,城市青年小迪,偷开单位的破车,来乡下偷运。当然,大米不是偷的,是买的,比城市里卖的大米纯正、新鲜且便宜。
00晚上路卡少,截米卡子(这阶段,国家不允许乡下私自交易大米)的人都离岗而去。这个时候,大概都在“两气”齐全的楼房里看电视、睡觉,或者进舞厅,干点别的什么,谁知道呢?
00现在的事情真怪,在农村工作的干部,家大都安在城市,早晚上下班都坐通勤车。怪的事情太多。比如,面前的大树下,这个时候,看不太真切了,好像有一条狗,坐在树下的路边,静静地等着,等待什么的降临。像条又聋又瞎的老狗,汽车近了,声音以及不咋亮的灯光过来,它没啥反应,仍等待着,不动。
00城市青年小迪的车过来了,小迪在微弱的光亮中看到那条老狗了,一个念头立刻在他脑海里闪现,狗肉的香气像黑暗的天空下那一层薄薄的雾,弥漫开来。小迪是多么高兴啊,这一条没人经管的老狗,它是跑不掉了。真是老天开眼,半路上给小迪送条老狗,老狗是活的,它在动,但是,小迪下了决心要带它回城。这个时候,乡村人大都坐在六十度的灯泡下吃饭,或看电视。小迪看见这个村子万家灯火,电视画面在某家窗子上闪闪烁烁,他感觉到了家的亲切与温暖。但他不能把车开快,车灯坏了一个,另一个也不够健康,红丝丝的,不很明亮。好在乡间土路的夜晚,没几辆车驶过。
00小迪把车开过大树下静静地坐着的那条狗了。看来真是条老狗,行动迟缓。车一来,它是应该为避免丧命而逃跑的。它没跑,但有些动作,大概正想站起,想走了。这条老狗,它不可能跑了,小迪暗自高兴。他知道,这肯定是条不能看门护院的老狗了。主人不在意的一条老狗,它在夜晚,独自静坐于马路边,回忆曾经有过的辉煌的青年时代。也许它没有辉煌过,一生都是平平淡淡的,从自由自在到处乱跑的年代走来。那时候主人不用故意喂它们,刷锅水是最好的饮料,人们啃剩的骨头,是一年之中不可多得的美味佳肴。它们自由自在地跳进邻居家以及自家的猪圈、鸡舍觅食。它们把猪食槽鸡食盆舔食得比主人刷洗的饭碗还要干净、光滑。
00后来就是禁止养狗了,它的同伴们都惨遭杀害。打狗队的人真狠,一棒子就把活蹦乱跳的狗打晕了,他们拔出刀割下狗的四蹄,狗血四处流散,血腥气弥漫整个村子,而他们早已扬长而去。没有四蹄的四腿,流了两滩血之后,狗又苏醒了。瞪着两眼哀鸣,流着血的四腿,试了几试,却再也站不起来了。于是,只有痛苦的哀鸣和无奈的眼泪。这些场景它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那时,它的主人很精明,它也善解人意。主人把它领到茂盛的菜地沟,一拍它的脑袋,说,趴下,别出声,打狗队的来了。它就知道大祸临头了。此前,它跟主人看过好几场这样明目张胆的凶杀了。它明白了,不能再像从前那样管闲事了。它老老实实地趴着一动不动,它听到拖拖拉拉的脚步声和吵吵闹闹的说话声近了。它本能地想扑上去,杀杀他们的威风。可是,它看见那个虎口一样的狗夹子和沾满了同类鲜血的打狗棒,浑身一哆嗦,就跳不起来了,也叫不出声了。
00它捡了一条狗命,后来就被主人拴上铁链子,也有了一日三餐的饱食。然而它还是很怀恋从前窜东家跑西门,在田野上撒欢、与伙伴们玩耍、自由自在恋爱的时光。那时某天没打着食也饿,但精神头足,看谁不顺眼便下口一咬,以解心头之恨。它还和同村的大黄为争小白大干了两天两夜,它的耳朵被大黄咬出血了。但是最终大黄败了,小白乖乖地跟了它,它们旁若无人地在山岭上恩爱。后来,小白给它生了三男二女,都是壮实、可爱很抢手的小家伙。据说,它的三男二女,在那次打狗运动中,丧生二男一女。另一男被早一步卖到了外地,一女偷跑了,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是当了野狗,还是被哪个好心人收养了。
00它守望着这个村庄,多少年了。这村庄只多些瓦房,一些不认识的后生,一些操外地口音来做买卖的人。道路加宽了,加高了,一些高大的盘根错节的老树被伐了,又栽上矮桩的中看不中用的花草树木。那些它熟识的人有了白发,行动迟缓,如它。昨天,它的年轻一代的主人又吵架了。女主人说,都老了,光能吃饭啥用没有,整天病歪歪的让人闹心。它知道了,它不会再被买去看门护院的,归宿在哪儿呢?
00它想着,双爪触地,它是要站起来,往哪去呢?正犹豫时,刚刚过去的那辆车又倒回来了。没有声音,悄悄地,悄悄地倒回来……它伸手拽树,其实它还是想站起来。小迪的车倒得很慢,小迪想如果它跑掉了就算它命大。但它没有跑,而是慢慢地慢慢地被小迪的车碾在轮下的。它好像叹了一口气?慌乱中的小迪实在没听真切。它终于没能站起来,无声无息地倒下了。好像是没有多少痛苦的,一刹那就过去了。去追曾经被割去四蹄的伙伴儿。
00小迪没想到弄死一条乡村的老狗会这么省劲,悄没声的,这条老狗就属于他的了。城市青年小迪一阵欢呼,当然是在心里的。小迪几乎闻到狗肉的香味了。他瞅瞅四周,静极了,没有车来,不见人影,听不见狗吠,一切都在静静的等待中。等待小迪下车,把那条迟暮的老狗弄上车,拉到城里,剥皮、烀狗、吃肉,壮阳补肾。小迪欢快地想着。他是那么爱吃狗肉,城里那家挂了一个幌的狗肉馆掏去他多少工资呀,他无法计算了。今日,小迪终于有了一条属于自己的狗,可以不必付钱,亲朋好友一聚,那么大的个儿,足有七、八十斤吧。
00城市青年小迪,把车往前开了开停住,没有熄火,车还在轰鸣,小迪满怀信心又忐忑不安地向狗走来。他蹲下身子,在黑暗中伸手触摸,却没有毛茸茸的感觉。小迪又伸手触了触,一种不祥的感觉像冬天里的冷,透彻骨髓。小迪摸到了衣服一样的东西,还有扣钮、手、鼻子,还有……一种极度恐惧在他心中升腾。小迪脊背发凉,双腿发软,浑身哆嗦不止。但他还是不相信自己的感觉,他极快地跳上车,动作比心跳还快,摘下车里的电筒照看。城市青年小迪,看到一位穿着很破的老人,睡了一样躺在那儿,神情很安祥,一点也没有受苦的样子。小迪的头“嗡”地一下涨大了,满眼都是雾一样的水。小迪看看前后,还是没有一个人来。真的没有时间犹豫了,小迪哆哆嗦嗦上了车,挂上档,加大油门,车子忽地一下窜出老远,车剧烈颠簸,醉汉一样跌跌撞撞。车上载着便宜的优质大米,一颗忐忑不安的心,一袭要吃不花钱的狗肉的念头,在乡间土路上颠簸……
00城市青年小迪把车开回家,全身衣服已湿透,像从水里捞出来的。小迪没有参加卸大米的行列,一头栽在床上呼吸。家人知道他累了,开了大半夜一个灯的破车,在乡路上颠簸,实在太累了,让他安安静静地睡吧。邻居们欢快地抬着便宜的大米,说着感激的话,床上的小迪全听见了,此刻他对“安安静静”这个词很敏感,安静的下面隐藏着死亡的气息,小迪的心一揪揪地痛。小迪躺着,不知自己是在做恶梦,还是现实就是如此。卸完大米,家人摇醒小迪,让他先把车送到单位回来再睡。小迪实在无力起身了,也不顾第二天单位的惩罚了,就穿着汗湿的衣服呼呼大睡。
00从此后,城市青年小迪再也没有摸过方向盘,再也没上狗肉馆。甚至,小迪上街,一看见“狗肉馆”的牌子,心就剧烈抽痛,身体僵在那儿,挪不了步。狗肉馆的老板见他痴痴地看着门牌子,并不进门,猜他是馋狗肉了,可能兜里一时没钱,便热情地招呼小迪,唉,咋不见你来吃狗肉了?我新近又弄了条大狼狗。老板比划着,这么大,足有七、八十斤重,那个头儿,肥呀。老板看见小迪的脸由白变红,继而变紫。小迪双眼直盯盯地仇视着他,怒气冲冲地说,那是人!那不是狗,你没看出来吗?你!老板以为小迪在说笑话,但看小迪的神情很严肃,老板笑着,不知怎么回答才好,小迪见老板还在笑着,上去一把揪住老板的衣领子,瞪着两只血红的眼睛说,你他妈的还笑!那是人!
00小迪总是在傍晚时,面对那个乡村的方向,自言自语,我怀念那条狗。大家以为他是狗肉吃多了,变得对狗有些痴迷,或者相反,被狗搞魔症了。也不去追问,但都知道,自从拉回那些便宜的大米之后,小迪就再也不是从前的城市青年小迪了,渐渐的,小迪在家人不知不觉中变得老态龙钟。
00小迪成了老迪,老迪得了老年痴呆症、健忘症,什么都记不起来了,有时甚至连家人都不认识。但是,老迪总会不间断地重复一系列动作。每天傍晚,他都晃晃悠悠来到街上的老柳树下,坐在地上,双手抱着双膝,呆呆的,像陷入某种回忆。然而,大家都知道他是什么也记不起来了。便没有人再关注他以下的动作:老迪呆坐一会儿,双手触地,抬了抬屁股,伸手去抓垂在眼前的柳树枝,刚刚要站起来,却又坐下去。老迪经常在傍晚时,到老柳树下重复这一系列动作,经常得儿女们来喊他回家。然而,每每叫他回家时,老迪都恐惧地缩着身子喊,我不去,别把我送到狗肉馆呀!我不去。那充满恐惧的老年之声让人听了心里颤颤的。熟知老迪一生由对狗肉痴迷到惧怕的演变过程的人,都引以为戒:吃狗肉别太痴迷太多啊,看他。
Ⅳ 关于狗的故事
狗年走了狗屎运,养了西高地白埂和中国土狗的杂种儿子牛牛,听了几个狗的故事,把其中两个写出来,希望看我文字的朋友也把你们经历的、听到的狗的故事写出来,没有狗,我们人类的生活会缺少很多精彩。
一、笨狗
一个偏远地区的人有一次带着他的狗去城里办事情,路上他装的几百块钱掉在了地上;急着赶路,那人根本不知道他的钱丢了。
狗看到了主人掉的东西,于是就跑过去守住了那堆钱,但是他的主人不知道这些,只顾赶路。
后来他到了城里,他发现丢了钱,也发现狗没有跟上来,恼火的他很多次咒骂那狗,甚至气急败坏地发誓回去一定要打死那狗。
几天后,那人沿着原路回家,路上竟然看到了他的狗—那狗蜷缩在地上,身体已经冰凉,那人提起狗的尸体的时候,竟然发现了尸体下面压着的几百块钱。
于是,那人号啕大哭、泪流满面。
二、聪明狗
这是四川一个小山村发生的故事。
一个妇人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在一个独门独院,妇人的男人是一个包工头,常年在外。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两个蒙面大盗闯入妇人家里,搜索不到他们预想的大笔钱财时,两个盗贼准备杀了妇人和她的两个孩子。妇人哭泣着说:“死鬼男人不顾家,哪里有钱。我一个妇人又要做活又要照顾孩子,过的那么苦,还要落这样下场。我养了几头猪,白天刚杀,我还没有吃一口猪肉,死得冤啊!你们就叫我去做一顿肉,死了也不怨恨你们。”两个盗贼想着妇人也没什么危险,就同意了。
妇人在厨房切肉,越想越委屈,越想越悲愤,切着、说着、流着泪,这时候,她家里养的狗闻声跑来,很严肃地望着女主人,围着她转。看着朝夕相处的狗,妇人更加难过,随手切了一大块肉扔了过去。这狗叼起肉来一言不发,转身望外面跑去。
狗跑到了妇人的娘家,使劲用爪子拍打、用头和身子砸门,妇人的娘家人终于被吵醒,看到狗奇怪地呜咽着、悲泣着、叼着那么一大肉,感觉到出了事情。娘家的几个男人终于在两盗贼要动手行凶的前一刻赶到,解救了妇人和孩子,抓住了盗贼。
后来,那个村子家家都开始养狗。
http://www.mhuanghe.com/ac/dispbbs.asp?boardid=41&ID=5146&replyID=14966&skin=1
http://www.czis.com.cn/channel/study/biologypaper/50.htm
http://www.gytoday.cn/htm/whgy/sw/2006-01-25-39319.htm
上面的网址就有,最好的是第三个,看看吧!
Ⅵ 赏析巴金的小说《狗〉
巴金之所以大量采用这种形式,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它便于抒情,自然地具有了对事件抒发感情的职能。而在巴金的小说中,作者则更加注重,更加发挥“我”的抒情作用:纵笔抒写“我”因事件而引起的感情波动,以及“我”对事件的发展和人物的命运作出的美学评价。
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第一人称“我”的抒情职能,是巴金小说抒情艺术的一个突出特色。巴金讲,他喜欢用第一人称的写法,“我知道的就提,不知道的就避开,这档写起来,的确更方便。”在小说创作中,巴金广泛采用了第一人称形式,包括书信体、日记体在内,在第一人称的作品里,“我”作为事件的参与者或目击者的特殊身份,占巴金短篇的三分之二。
巴金喜欢的短篇小说《狗》就是用第一人称写成,它“写的是感情,不是生活”。这种感情就是作者的感情,是来自生活的感情。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穷人衣不裹体,食不饱腹,四处流浪,暴尸荒野,不如富人家的狗。帝国主义者在中国的土地上为非作歹、横行霸道,把“华人与狗不能人内”的牌子挂在公园门口,视中国人与狗同类。在这样一种环境下,作者义愤填膺地写下了《狗》。作者着重写出的不是主人公的悲惨生活,而是主人公的愤怒情绪。流浪儿“我”生在人间,没有做人的权力,得不到保护,得不到温饱,连狗都不如。“我”在街上看到女主人“粉红色的腿”旁边的白毛小狗,那样受到爱宠和保护,便幻想自己也变成一只小狗,以得到同样的爱宠和保护。“我在破庙里的神像前祈祷,爬在地上学狗叫,满以为自己可以算是一只合格的狗了。”可是,当他爬到“粉红色的腿”旁边时却被踢开,还因和洋人的白毛小狗扭打,遭到谩骂毒打,被关进“黑暗的洞里”。“小说主人公是在诅咒那些殖民主义者,他并不是真正在地上爬,汪汪叫,想变成一条狗。他在讲气话,讲得多么沉痛!”全篇带着血泪的控诉,燃着烈火的质问。文章写出了中国人的共同感情,表达出了“我要叫,我要咬”的反抗的呼声。从这种感情,很容易联想到身处三座大山重压之下的中国人民的苦难。显然,“我”的抒情对小说的主题起了丰富和深化的作用,赋予了作品以深沉的思想和艺术力量。
Ⅶ 巴金的短篇小说<<狗>>
巴金--《狗》
作者:巴金 点击数:52 更新日期:2006-10-26
作者:巴金
小时候我害怕狗。记得有一回在新年里,我到二伯父家去玩。在他那个花园内,一条大黑狗追赶我,跑过几块花圃。后来我上了洋楼,才躲过这一场灾难,没有让狗嘴咬坏我的腿。
以后见着狗,我总是逃,它也总是追,而且屡屡望着我的影子狺狺狂吠。我愈怕,狗愈凶。
怕狗成了我的一种病。
我渐渐地长大起来。有一天不知道因为什么,我忽然觉得怕狗是很可耻的事情。看见狗我便站住,不再逃避。
我站住,狗也就站住。它望着我狂吠,它张大嘴,它做出要扑过来的样子。但是它并不朝着我前进一步。
它用怒目看我,我便也用怒目看它。它始终保持着我和它中间的距离。
这样地过了一阵子,我便转身走了。狗立刻追上来。
我回过头。狗马上站住了。它望着我恶叫,却不敢朝我扑过来。
“你的本事不过这一点点,”我这样想着,觉得胆子更大了。我用轻蔑的眼光看它,我顿脚,我对它吐出骂语。
它后退两步,这次倒是它露出了害怕的表情。它仍然汪汪地叫,可是叫声却不像先前那样地“恶”了。
我讨厌这种纠缠不清的叫声。我在地上拾起一块石子,就对准狗打过去。
石子打在狗的身上,狗哀叫一声,似乎什么地方痛了。它马上掉转身子夹着尾巴就跑,并不等我的第二块石子落到它的头上。
我望着逃去了的狗影,轻蔑地冷笑两声。
从此狗碰到我的石子就逃。
7月24日
选自《龙·虎·狗
Ⅷ 巴金的短篇小说《狗》哪有
小时候我害怕狗。记得有一回在新年里,我到二伯父家去玩。在他那个花园内,一条大黑狗追赶我,跑过几块花圃。后来我上了洋楼,才躲过这一场灾难,没有让狗嘴咬坏我的腿。
以后见着狗,我总是逃,它也总是追,而且屡屡望着我的影子狺狺狂吠。我愈怕,狗愈凶。
怕狗成了我的一种病。
我渐渐地长大起来。有一天不知道因为什么,我忽然觉得怕狗是很可耻的事情。看见狗我便站住,不再逃避。
我站住,狗也就站住。它望着我狂吠,它张大嘴,它做出要扑过来的样子。但是它并不朝着我前进一步。
它用怒目看我,我便也用怒目看它。它始终保持着我和它中间的距离。
这样地过了一阵子,我便转身走了。狗立刻追上来。
我回过头。狗马上站住了。它望着我恶叫,却不敢朝我扑过来。
“你的本事不过这一点点,”我这样想着,觉得胆子更大了。我用轻蔑的眼光看它,我顿脚,我对它吐出骂语。
它后退两步,这次倒是它露出了害怕的表情。它仍然汪汪地叫,可是叫声却不像先前那样地“恶”了。
我讨厌这种纠缠不清的叫声。我在地上拾起一块石子,就对准狗打过去。
石子打在狗的身上,狗哀叫一声,似乎什么地方痛了。它马上掉转身子夹着尾巴就跑,并不等我的第二块石子落到它的头上。
我望着逃去了的狗影,轻蔑地冷笑两声。
从此狗碰到我的石子就逃。
7月24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 www.caowu.cn[草屋网] 原文链接地址: http://www.caowu.cn/sanwen/mingjia/bj/2012/0423/140298.html
Ⅸ 有一个短篇小说讲的是一条狗投胎好几次救了主人,最后投胎成了老鹰,是什么小说
有一个短篇小说,讲述的是一条狗投胎了好几次就就了主人最后投胎成了老鹰是个什么小说呢?第一次是主人在外面玩地震了,他为了救主人,自己被房子压死了,后面几句忘记了,最后结尾好像是主人站在3g狗狗的目前流泪一起老鹰在主人的头顶边飞边教这个小说应该叫做毒龙,不要谢我,请叫我红领巾。
Ⅹ 《短篇 病狗》最新txt全集下载
短篇 病狗 txt全集小说附件已上传到网络网盘,点击免费下载:
内容预览:
1、我与狗
我喜欢狗,从小我就养狗,也不知道养了多少只?但在我的记忆里,每当我养的狗死了,我都会把自己关在自己的房间里难过一两个星期,父母拿我没有办法。如今我已成年,成为了一个美人,但我依旧改不掉喜欢狗的个性。虽然前段时间去找房子,以便和我的男朋友搬进去住。
在我们搬进这个新家的第一天,我终于向他提出了要求,我说:“方杰,我们养只狗吧,这样才不会寂寞,好不好嘛……”
“嗯,一切都由你说了算。”
我们收拾完东西,在家门口匆匆吃了点早餐就来到了狗市场,今天因为是周末,狗市场很热闹,来到许多的人,商贩们在那里大喊着,宣传着自己狗的品种是如何的优质,是绝对的纯种,我四处张望着,突然,一只全身黑色的狗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看着它,发现它也在用一种忧伤的眼神看着我,我一惊,回忆如潮水般起伏,我突然想起了十年前那伤痛的回忆。
“喂,你没有事吧?”方杰问道。
“哦,没事。”我连忙答了他。
最后我买下了那只黑狗,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