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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1000字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2021-01-08 16:45:57

短篇小说怎么写(500—1000字的)

适者生存,弱者亡!——写在前面
我是一只狗,一只很年轻的狗,但是,我现在必须给我的后代立下遗嘱,切勿步我后尘!
我来自森林,那时的我仅仅是一只身体薄弱的小狗。
一次偶然的机会,一个戴着蝴蝶结的小女孩发现了我,于是她把我带回了她的家。
这是一橦别墅,坐落在青翠的树木中,透过树木,能隐隐约约看见围绕在房子四周的那条宽阔阴凉的走廊。几条砾石铺成的车道,弯弯曲曲,穿越宽阔平展的草坪,通过这橦房子,车道上方,高大的白杨树,枝叶交织成荫。房后比房前空旷得多,宽敞的马厩,十多个马夫和男仆……
我简直为这儿而陶醉,于是,我待在这儿。
鲜美的牛奶,香气宜人的香肠,一切舒适的生活让我快乐不已。渐渐,迷醉……
可终于有一天,我看见鹰展翅在天空中翱翔,梦见小溪边的鲜美的花草,碧蓝的天空……于是,我自主地做了个决定——离开!
森林,我已经很久没来,一切久违,但一切依旧熟悉。
我遇到了我的曾经的好朋友哈克,惊喜之余,我把我这几年的经历全告诉了他。谁知他一听完,脸煞白,急急忙忙问我:“你……你现在会找食吗?”我突然间惊了一下,努力寻找扑食的记忆,可一切空白,我茫然得摇摇头。只听他叹了一口气,说道:你会找食吗?”
我努力地翻出回忆,可记忆除出了衣食舒适的生活以外,再也找不到其他,我茫然地摇了摇头。他叹了一口气说道:“一旦失去了自己的本能,你就再也回不到自己原来生存的环境,而对于你……没有任何希望。”他摇了摇头,转身离去。我傻傻地听着他一句句莫名其妙的话,呆呆地看着他离去,我不懂他是在干什么,只是对于他的离去有一点酸意,可优异的环境已让不屑一切,渐渐地,我又恢复了享受自然时的开心。
天渐渐暗了下来,太阳轻轻地落在山顶上,开始缓慢地沉落到远方的蓝色的天底下。它沉得越深,山峦的轮廓就显得越清晰,好像移得更近了。在河流和群山之间的峡谷里,淡红色的烟云不知不觉地暗下来,山中升起轻柔的梦幻般的暮霭。
好美的景色,可我却无心欣赏。
我的肚子已开始“咕咕”地叫。忽然发现地上有只死虫子,好恶心!我不吃!
我开始后悔,后悔离开那美美的牛奶、香肠;后悔离开主人对我的关爱之中,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
我真的错了,可……这一切已无力挽回。
太阳已完全落入山下,天空仅留下一片黑幕,连月光也不肯施舍给我。我想:黎明前,我将要死了。
我本应该在幼小时就独自出去寻食,应该在树林中奔跑来强壮自己,应该……适者生存,弱者亡。我非弱者,可由于我的懦弱,我的消极,我的胆怯,注定在飞翔时要重重地摔下!
其他的狗,不要再像我,自己去努力,自己去奔跑,保住自己的本能,活在世上,施展自己!
——立嘱者:一只失去本能的小狗。

㈡ 求1000字以内英语短篇小说!

《蒙娜丽莎》风波

On Tuesday August 11th, 1911, a young artist, Louis Beraud, arrived at the Louvre(卢浮宫) in Paris to complete a painting of the Salon Carre(卡雷沙龙,卢浮宫的画廊名). This was the room where the world 's most famous painting, the Mona Lisa by Leonardo da Vinci(列奥那多·达·芬奇), was on display. To his surprise there was an empty space where the painting should have been. At 11 o'clock the museum authorities realized that the painting had been stolen. The next day headlines all over the world announced the theft.

这一天是1911年8月11日,星期二,一位年轻的艺术家路易斯·贝劳德来到了巴黎卢浮宫的卡雷沙龙画廊完成一幅油画,在这条画廊里陈列着世界上最著名的油画——列奥纳多·达·芬奇创作的《蒙娜丽莎》。令路易斯感到吃惊的是,本该挂着油画的地方却是空空荡荡的。中午11时博物馆馆方意识到这幅名画已经被盗了。第二天全球各大报刊的头条新闻都报道了《蒙娜丽莎》被盗的消息。

Actually the Leonardo had been gone for more than twenty-four hours before anyone noticed it was missing. The museum was always closed on Mondays for maintenance(维修). Just before closing time on Sunday three men had entered the museum, where they had hidden themselves in a storeroom. The actual theft was quick and simple. Early the next morning Perrugia removed the painting from the wall while the others kept watch. Then they went out a back exit.

实际上,直到达·芬奇的这幅画被盗24小时后才有人发现此事。每逢星期一卢浮宫都要闭馆例行保养文物。就在星期天,有三个人进入了博物馆并藏在贮藏室里。他们的盗窃行动迅速而简单,第二天一大早,三个盗贼之一佩鲁吉亚从墙上取下《蒙娜丽莎》,其余两个为他望风,然后他们从后门溜走逃得无影无踪了。

Nothing was seen or heard of the painting for two years when Perrugia tried to sell it to a dealer for half a million lire(里拉). Perrugia was arrested on December 13th. Perrugia claimed he had stolen it as an act of patriotism(爱国主义), because, he said, the painting had been looted from the Italian nation by Napoleon(拿破仑). Perrugia was imprisoned for seven months. It seemed that the crime of the century had been solved.

《蒙娜丽莎》在被盗后的两年间一直杳无音迅,直到有一天佩鲁吉亚想以50万里拉卖给一个文物贩子时,人们才重新见到它。佩鲁吉亚于1913年12月13日被捕,他宣称偷《蒙娜丽莎》之举完全是出于爱国心。他说,卢浮宫的这幅画是被拿破仑从意大利抢劫来的。佩鲁吉亚为此被判了7个月的监禁,看来这个世纪奇案好像是解决了。

But had it? Perrugia was keen to claim all responsibility for the theft, and it was twenty years before the whole story came out. In fact Perrugia had been working for two master criminals, Valfierno and Chaudron, who went unpunished for their crime. They would offer to steal a famous painting from a gallery for a crooked(不诚实的) dealer or an unscrupulous(肆无忌惮的) private collector. They would then make a of the picture and, with the help of bribed gallery attendants(服务员), would then tape the to the back of the original(原始的) painting. The dealer would then be taken to the gallery and would be invited to make a secret mark on the back of the painting. Of course the dealer would actually be marking the . Valfierno would later proce forged(伪造) newspaper cuttings announcing the theft of the original, and then proce the , complete with secret marking. If the dealer were to see the painting still in the gallery, he would be persuaded that it was a , and that he possessed the genuine(真正的) one.

果真如此吗?佩鲁吉亚试图把这次盗窃案的全部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直到二十年后,整个事件的真相才大白于天下。事实上,佩鲁吉亚一直在为两个犯罪头目瓦尔菲尔诺和肖德龙工作。在这个案件中,另两个家伙一直逍遥法外。瓦尔菲尔诺和肖德龙经常从陈列馆偷窃名画提供给奸诈的商人或肆无忌惮的私人收藏家。他们先制作名画的赝品,然后向博物馆的工作人员行贿,以便在博物馆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将伪造品粘在原作的背后,尔后他们再将文物贩子带到陈列室,并要他在要买的那幅画的背面做上秘密的记号。当然,事实上文物贩子只是在赝品的背面作记号。在此之后,瓦尔菲尔诺就伪造一些剪报宣称原作被盗,然后拿出带有秘密记号的赝品。如果买画的贩子看见画仍然在展出,偷盗者将说服他相信展出的画是赝品,而卖给他的才是真正的原作。

Chaudron then painted not one, but six copies of the Mona Lisa, using 400-year-old wood panels from antique Italian furniture. The forgeries(赝品) were carefully aged, so that the varnish(光泽) was cracked and dirty. Valfierno commissioned Perrugia to steal the original, and told him to hide it until Valfierno contacted him. Perrugia waited in vain in a tiny room in Paris with the painting, but heard nothing from his partners in crime. They had gone to New York, where the six copies were already in store. They had sent them there before the original was stolen. At that time it was quite common for artists to old masters, which would be sold quite honestly(合法的) as imitations(仿造品), so there had been no problems with US Customs. Valfierno went on to sell all six copies for '300,OOO each. Valfierno told the story to a journalist in 1914, on condition that it would not be published until his death.

肖德龙不仅伪造了一幅,而是六幅《蒙娜丽莎》。他用400年前古意大利老家具做油画板,所有赝品均经过了细心的老化处理,以使油画表面产生裂缝显得不干净。瓦尔菲尔诺指派佩鲁吉亚盗走《蒙娜丽莎》的真品并叫他躲藏起来直到与他取得联系。佩鲁吉亚一直带者那幅画首在巴黎的一间小屋里,可是他却一直未见同伙们的踪迹。原来瓦尔菲尔诺和肖德龙早已跑到了纽约,那里储存着六幅《蒙娜丽莎》的赝品。他们在原作被盗前就已将赝品运到了美国。在那个时代,艺术家们复制已故大师的作品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而且复制品还能够合法地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因此复制品可以毫不费力地通过美国海关。在美国瓦尔菲尔诺以每幅300,000美元的价格陆续将这六幅《蒙娜丽莎》赝品出售。1914年瓦尔菲尔诺将事件真相透露给了一位记者,条件是只有等到他死后才能将此事公之于众。

Does the story end there? Collectors have claimed that Perrugia returned a . It is also possible that Leonardo may have painted several versions of the Mona Lisa, or they might be copies made by Leonardo's pupils. There has been a lot of controversy and argument about a 450-year-old painting, but after all, maybe that's what she's smiling about.

事情就此了解了吗?收藏专家们宣称佩鲁吉亚还回的《蒙娜丽莎》或许是赝品。或许当初达·芬奇创作了几个不同版本的《蒙娜丽莎》;或许这些《蒙娜丽莎》皆为达·芬奇的学生们制作的复制品。因此迄今为止人们对于这幅有着450年左右历史的名画,仍有着诸多的争议。也许,这就是蒙娜丽莎微笑的原因吧!

㈢ 推荐几篇情节跌宕的短篇小说,大概1000字以内,快哦

夜慢慢地降临了。草丛里虫鸣唧唧,此起彼伏。
有两只蚊子,歇在草叶上。
公蚊子吸了一口草汁,轻轻地推了推赌气僵立的母蚊子,柔声地哄道: “亲爱的,你就喝一口吧,你一整天不吃不喝的,我真担心……”
母蚊子鄙夷地看了一眼沾满露水的草叶,不高兴地说:“这么淡而无味的东西,叫我怎么吃得下去?你天天说天天说的,不嫌烦吗?”
“你是存心要和人类作对么?”公蚊子焦虑地看着她,“你不知道人类准备了多少种东西来对付我们,那种气味,我闻着就头晕脑胀,你万一……”
“你是个懦夫,知道吗?”母蚊子冷冷地看着他。然后振翅,从他身边飞走了。
公蚊子忧心忡忡地看着人们的窗户里透出的灯光。他知道她在里面。不知道为什么,今晚他有一种特别不好的预感,这使得他停在叶片上的身躯不断地发着抖。
他好想看到她,知道她安全,虽然他无法遏抑住她吸食人血的野心。他突然悲凉地意识到,仅仅这一点,也许就会把他们两个都毁了。
露水更重了,他觉得冷,可是她仍然没有出来。他想到他们的前生,不是两只蚊子,而是两只企鹅。生活在冰天雪地里,整天愉快地迈着优雅从容的绅士步。那时,他是一只最优秀的企鹅。深深地爱着她。像所有准备求婚的企鹅一样,他千辛万苦地奔波着,去寻找石子。他长途地跋涉,丢下一块又一块不太满意的石子,摔得头破血流时,他终于找到了一枚最精美最光洁的,他觉得只有这一枚,才配得上 她。可是,她和另一只企鹅结婚了。那个他,跟在后面捡,把他扔的都捡起来,送了她。粗糙的,不完美的石子,但是很多,堆得满满的。他伤心地退出了,但是追随她,到了这一世,甘心陪她,做一只蚊子。
他被一种揪心的等待煎熬着,拼了失去生命的危险,往人类的窗里飞去。果然看到了她,正伏在人的胳膊上,埋头吸着,青色的翅膀在轻轻地颤着。而他恐惧地发现,左臂动也不动的“人”正悄悄地抬起了右手…… “快—躲开啊!~~~~”他撕心裂肺地大喊,可是来不及了,她痛楚地蜷成一团,掉到地上去了。 他飞近她,跪在一团血污的她身边,泪如雨下。她吃力地睁着眼睛望着他,静静地,也流下泪来,“可惜啊,真可惜……”“你把我们两个都葬送了……”他试图扶起浑身冒血的她,“为什么,你总是不肯听我的劝?”
“我知道……可是我没有办法……因为,因为我怀了你的孩子……它需要营养……草汁不够,我必须吸血……我知道我会死,但是你会继续活下去,人类不会伤你的,因为你没有冒犯他们……”她霎了霎濒死的眼睛,微笑着说:“其实生了孩子,我也就会殚精竭虑而死,但这是我们做母亲的责任……就算是拼了千千万万人的唾骂,也要为后代提供最好的东西……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为什么?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知道你疼我,如果我告诉你,你会替我去做的,那么这会儿死的就是你了……我舍不得。呵……如果可以为你生一个孩子,我也就没有遗憾了……我上辈子欠了你的,这辈子想还,结果欠了你更多……上辈子,我们是企鹅。其实我一直爱你,可是我却嫁了他……因为他送了我好多石子,你知道吗?我们生活在冰天雪地里,如果没有足够的石子做窝孵卵,我们的后代在出壳之前就会被冰层冻死……你送我的那一枚石子,好美,晶莹剔透的,可是那是爱情,单纯的爱情支撑不了长久的婚姻和对儿女的责任……我没有嫁你,你恨不恨我?”
他拼命摇头,泣不成声。“是我不好,我没有保护你,给不了你需要的一切,让你受这样的罪……下辈子,我们做螳螂好吗?在新婚之夜,你吃了我,为我生孩子……死在你的腹中,我一定会很幸福的……” “不,不,我们还是做两只蝉吧,好吗?天天喝着露水,快乐地唱着歌……小心,小心,……”笑容迅速地从她脸上抽走,她大大地喘着气,泪水成股成股地流下,“快走,人来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露出苍凉而无悔的笑,“傻孩子……我们不是,要一起做蝉么?”
“啪!”一声脆响,伴着一声满意的说话,“哼,又打死了一只臭蚊子!” 他在死前的一瞬紧紧地拥抱了她。他们的血流在了一起,凝成一滴鲜红色的眼泪。

被逼戒酒
老爸每天晚上喜欢喝点儿酒,虽然酒量不大,但他很少贪杯。上个星期,我买了两瓶好酒带回家孝敬老爸。
进了客厅,见老爸正躺在沙发上看报纸,我忙把酒往桌上一放,说:“爸,你看我给你买了什么?”老爸一听,抬起头来,见是我,兴奋地丢下报纸跑到桌前,啧啧称赞:“不错,好酒,可惜啊!”我忙问:“可惜什么?”老爸苦笑着说:“我已经戒酒了。”我惊讶地问:“什么?戒酒了?你是什么时候戒的酒呀?”老爸不紧不慢地说:“我已经戒了好几个月了。”
我警惕起来:“你怎么会想到戒酒呢?是不是身体不好,医生不允许你喝了?”老爸说:“哪儿啊,还不是你老妈给逼的,她把我灌醉好几回了。”
我一听,嬉笑道:“老夫老妻了,灌你酒干吗?”老爸一听,气哼哼地说:“你妈把我灌醉了,还不是想套我的私房钱藏在哪儿,害得我的钱全部充公了。为了不上你老妈的当,没办法,我只好忍痛戒酒了。”

失 算
家里热水器坏了,朋友来喝茶,俺随口说了一下,顺便问问各家都用什么牌子热水器,性价比怎样。
大家七嘴八舌,有主修派,有主购派。
俺属主购派。机器已过保修期,请人来修,上门费、开机费、零件费,开支可观,且不敢保证修后能用多久。不如新买踏实。
李君却不插话,此时他与俺儿子俩人只顾低头喝茶。俺也懒得理他们。
趁我们说得热闹,李君使个眼色,俺儿子起身,两人去了儿子的房间。
片刻,俩人回来,儿子说,他们愿意承接修理。
笑话,他们愿意,俺还信不过哩!
俺呵斥儿子,让他去做功课。
见俺儿子败下阵,李君出马。此人经商有道,最擅洽商谈判。
他提出以50元购买旧淋浴器,修好后,俺若愿意,以300元购回,不愿意,他们自行处理。
大家认为可行,俺也觉得不吃亏,便同意了。他要签约,俺笑他小题大做,煞有介事,没搭理。
次日晚,李君换了随意衣衫,自带工具来到我家,与儿子卸下热水器,在屋里鼓捣。
俺在儿子门口观望,一个拆卸,一个递工具,煞有介事,竟当俺是空气,看都不看一眼,嘁!
约半小时,李君拎着拆下的配件准备离开。临走,俩人磨叽,让俺先付费,说总不能让他们垫钱买零件。俺听听有些道理,又被他们纠缠不过,竟掏钱付费了。
李君离开后,俺想想不对,明明该他们先付俺50元嘛。
电话追过去,李君说正开车,不便多说,让俺看看合同。
合同?见鬼,哪有合同!然而,是俺自己拒签合同的。
第二天,李君来得早,儿子还没放学。他便钻到屋里干起来。
俺才知道,动辄千余元、几千元的热水器,构造、原理竟如此简单。桶内不过一根电热棒,一根镁棒,一个控温电阻,一根导水管,再无其他。李君所做的,只是拆下电热棒、镁棒、控温电阻,照原样买回新的再装上。不拆不知道,一拆方知此物十分暴利。
儿子不在,李君这家伙再不能当俺是空气,打电筒、递工具倒在其次,若俺不施援手,他一人断无法将热水器挂回墙上。
侍弄停当,通电,上水,几分钟后水已温热了。
俺问配件花了多少钱,李君说,多少钱与你无关,这是我们施工方的事。
俺忙说,俺没别的意思,只想知道这东西到底有多少利润。
李君说派别人买的配件,还没算账。俺便没多想。
留他吃晚饭,李君说晚上有约会,可却耗着不走。
终于,儿子回来了,俩人眉飞色舞,好不兴奋。
李君掏出200元,给儿子100,说,工钱,你100,我100。俩人击掌相庆。
简直没有天理!
俺干得一点不比儿子少,只比他多,分工钱岂能没俺的份,反了他们了!
李君很轻慢地将一张20元的扔给俺,说,这是你的。配件一共花了83,还多给你3块。
士可杀不可辱!俺把钱摔还他,要他们偿付应付的50元。
李君竟不认账,说:合同呢?按合同来。这是你一贯藐视合同的代价。”

偷手机的年轻人
傍晚,在一个规模不大的快餐店里,总共有三个食客:一个老人,一个年轻人,还有我。或许是因为食客不多的缘故,店里的照明灯没有完全打开,所以显得有些昏暗。我坐在一个靠窗的角落里独自小酌,年轻人则手捧一碗炸酱面,坐在靠近门口的位置,与老人相邻。
我发现,年轻人的注意力似乎不在面上,因为他眼睛的余光,一刻都未曾离开过老人放在桌边的手机。
事实证明了我的判断。我看到,当那个老人再次侧身点烟的时候,年轻人的手快速而敏捷地伸向手机,并最终将手机装进他上衣的口袋里,然后试图离开。
老人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然后立即平定下来,环顾四周。
这时候年轻人已经在伸手开门,老人也似乎明白了什么,他马上站立起来,走向门口的年轻人。
我很替老人担心。我认为,以他的年老体衰,很难对付一个身强体壮的年轻人。
没想到,老人却说:“小伙子,请你等一下。”
年轻人一愣:“怎么了?”
“是这样,昨天是我七十岁的生日,我女儿送给我一部手机,虽然我并不喜欢它,可那毕竟是女儿的一番孝心。我刚才就把它放在了桌子上,可是现在它却不见了,我想它肯定是被我不小心碰到了地上。我的眼花得厉害,再说弯腰对我来说也不是件太容易的事,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找一下?”
年轻人刚才紧张的表情消失了,他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对老人说:“哦,您别着急,我来帮您找找看。”
年轻人弯下腰去,沿着老人的桌子转了一圈,再转了一圈,然后把手机递过来:“老人家,您看,是不是这个?”
老人紧紧握住年轻人的手,激动地说:“谢谢!谢谢你!真是不错的小伙子,你可以走了。”
我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待年轻人走远之后,我过去对老人说:“您本来已经确定手机就是他偷的,为什么不报警?”
老人说:“虽然报警同样能够找回手机,但是我在找回手机的同时,也将失去一种比手机要宝贵千倍万倍的东西,那就是──宽容。”

㈣ 1000字短篇小说,急需,不要太多

“儿子,我觉得你应该尊重我和你母亲的意见,你们才认识没多久,不能这么草率就下决定。你才23岁。”一个中年男子望着自己年轻的儿子,眼中满是慈爱。
“爸,我不能听你的,我已经答应她了。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改变的。”
“可是,你就不想想……”
“爸!”儿子倔强的眼神让父亲只能重重的叹了口气。

天气很特别,明媚的阳光却下着蒙蒙细雨,一滴滴的雨点,好像演奏着一支舞曲,雨点在阳光的点缀下,像一颗颗五彩的珍珠,光彩耀目。
“你愿意吗?”牧师的声音清晰的回荡着,“新郎,你愿意娶S小姐为妻并爱她一生一世吗?”
新郎温柔的望向身旁,微笑的回答道,“我愿意!”
整个婚礼在鲜花的簇拥下围着参加新婚的人们,有的拿着摄像机,正仔细的记录着这次新婚的每一个细节。有的则拿着鲜花,见证着这场新婚仪式。也有的偷偷流着泪水,那是新娘的母亲,对面则是那位与新郎争执过的父亲,此刻的他正凝望着台上那位年轻而又英俊的新郎。“好,我宣布你们成为合法夫妻。”啪!啪!也不知是谁带的头,但是所有人都默契的给予了自己的掌声。新郎对着所有人微微点头,“谢谢大家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雨渐渐的大了起来,豆大的雨点砸在地上,溅起一层白蒙蒙的雨雾,宛如缥缈的白纱。一阵风猛刮过来,那白纱便袅袅地飘去了。
大家都走向了新娘,走向被幸福之花包围的新娘,今天的新娘无疑是最漂亮的女人,白色的婚纱,精美的戒指,还有,精致的水晶棺。是的,此刻的新娘正躺在棺材里。新郎穿着笔挺的西装,带着新郎的标志,在他身后是一个巨大的“奠”字,和一个扎眼的花圈,新娘的遗像周围充斥着白色和黄色。新郎没有哭泣,他怕新娘的样子会因泪水而变的模糊。其他人也只是暗暗的抽泣着,一场婚礼就这样结束了。
雨渐渐的安静下来,千万条细丝,荡漾在半空中。阳光慢慢温暖着湿润的大地,温暖着潮湿的街道,等待着再一次的明媚。

“爸!我……”
父亲轻轻的拍了拍新郎的肩膀,转眼望着水晶棺里的新娘。
他终于给了她一个仪式,一个做梦都从未想过在此举行的仪式。

题目:新婚

㈤ 1000字以内的优秀短篇小说

写得一般,不过不长
当然,如果你还现场,附上聊斋中一片,这个短

爱情没落 文 / 昨天不再来

不知什么时候,男孩与女孩多了争吵,只是为了一点小事。他们感到彼此不再宽容,不再像从前那样爱着对方。
他们很伤感,禁不住地怀想从前的点点滴滴。
男孩第一次去女孩家,女孩烧得鱼都糊了,男孩却告诉女孩很好吃,吃了好多。那味道有点苦,男孩却感到甜甜的。
后来,男孩对不合口味的菜总是指点一番,并数落一下女孩,说怎么做的菜?让人难以下咽。其实,他们都明白:菜的味道没有变,变的只是男孩的口感。
每每想到这些,他们都告诉自己:对彼此好些。可暂时的谦让总是被下一回争吵掩没。
终于,有一天,他们打了起来,也不知是谁先动的手?那一次他们感到很受伤,心都隐隐的痛。感到爱情已走到尽头。
女孩收拾了自己东西,要走。男孩想阻拦却什么也没做,望着女孩走出去,对女孩说,走了就别回来了。
男孩回家一个人不想做什么吃,买点馒头啃啃。
女孩望着窗外,想男孩今晚吃的什么?是不是啃点馒头凑合了?他的胃不是太好,老不注意。
馒头有点凉,男孩吃了几口,真的不想吃了。“女孩要是在,准有热饭热菜等着自己,其实女孩做的东西不难吃,只是自己太挑剔。上回争吵还不是因为自己太挑剔而引起的吗?”男孩胡乱的想着。
男孩拿起手机。
女孩的手机响了,望着那个熟悉的名字,女孩犹豫了一下,接通了,什么都没说。
男孩说,别生气了,上回是我不好。女孩无语。
男孩说,你回家吧。女孩还是无语。
男孩说,我去接你。女孩哭了。
女孩回家了。他们都想对对方好一点,可是相处时,多了一丝不安,话语间多了一丝闪烁。
好了没有多久,他们又吵了起来,打得比上回厉害。
就这样,他们好了,不好;不好,又好。反反覆覆。他们觉得自己好笑,可是,谁都不愿让步。
他们身心疲惫,都不愿这样。他们慢慢学会忽视对方的“种种不是”;就像两个路人,只是定时在某个地点相遇。
终于,有一天,他们平静地分手了。

鹰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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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城东岳庙在南郭。大门左右,神高丈余,俗名“鹰虎神”,狰狞可畏。庙中道士任
姓,每鸡鸣辄起焚诵。有偷儿预匿廊间,伺道士起,潜入寝室,搜括财物。奈室无长物,惟
于荐底得钱三百纳腰中,拔关而出,将登千佛山。南窜许时,方至山下。见一巨丈夫自山上
来,左臂苍鹰,适与相遇。近视之,面铜青色,依稀似庙门中所习见者。大恐,蹲伏而战。
神诧曰:“盗钱安往?”偷儿益惧,叩不已。神揪令还入庙,使倾所盗钱跪守之。道士课
毕,回顾骇愕。盗历历自述。道士收其钱而遣之。

㈥ 求一篇1000字左右的短篇小说

纯种德国黑格尔
与其做一株绿洲中的小草,不如做一棵秃丘上的橡树
——题记
有一条流浪的纯种纯种德国黑格尔,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因为纯种的德国黑格尔天生就要受到磨练。这可怜的家伙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甚至认为自己是一只被父母杂种狗。他只能靠着拣别人的残羹剩饭来维持生活,尽遭别人的白眼,它痛苦极了,它受够了这样的生活,它诅咒这个世界,它感到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狗。
直到有一天,它攒够5根骨头的学费到狗学院报名。学院的老师教它去找一个富有的人家做他们的宠物,教会它怎样讨好主人,让它无论自己是否高兴都要摇着尾巴,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主人不管说什么,一定要百分百的服从……
他的夫人来到宠物店,这条流浪狗抓住了这个机会,赶忙迎上去,一个劲地摇尾巴,果然,学校里的功课起了作用,这一对夫妻看中了就这样,一年之后这条流浪狗毕业了。毕业后,学校把它送进了宠物店。宠物店里的人上上下下给他打扮了一番,给他穿了一件好看的红毛衣——尽管夏天里穿毛衣让他感到很不舒服;又给它喷上了高档香水——虽然他对这香味过敏。一周后,一位西装革履的人领着这条流狗。把钞票一放,抱着他回了家。他靠着在学校里的本事在家里站住了脚。
这个家里的主人有钱有势,他生活地十分幸福:有好吃的、有好喝的、有主人买来的宠物玩具玩……他过着梦寐以求的生活,他得到了其他狗羡慕的眼神。当然这全靠学院里的“技能”:看见主人就摇尾巴,并表现得十分高兴,无论主人叫你怎样,要百分百服从,即使那有多难或多么伤尊严。主人喜欢的人,再邪恶也要向他表示友好,主人厌恶的人,再善良也得狗眼看人低……
该有的全有了,可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不,是少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他一天比一天苦恼,他觉得他生活得很窝囊,他受不了这种低三下四的生活,他受够了!好象有一种信念再呼唤他,他不能这么活下去了!他醒悟了!他终于明白他失去了尊严和自由!他再也受不了了,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叫做“家”的“家”,那不是他要的生活…。
后来,他选择了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后来他做了一只警犬,再进行警犬训练时,训练员吃惊地告诉他,他是一只种纯种德国黑格尔!他听了不禁吃了一惊,他发誓今后再也不做那寄生在有钱人家的窝囊废!他觉得他对不起他那高贵的血统!
他当了一只警犬,虽然很艰苦,没有好吃、好喝、好玩的,没有闲适的生活。但他觉得日子过得很充实。因为他觉得这么活着有意义;这么活着是真正地“活着”,就这样在艰苦的训练下,他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多次解决大案,因表现神勇被人们尊称为“神犬”他骄傲极了,他觉得虽然失去了优越的生活条件但去得到他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尊严。
但,在一次案子中……有一次,他在追一个罪犯时,奋不顾身地跑在最前面,他勇猛地咬住罪犯的脚,罪犯吃痛,愤怒地大声叫嚷,并抽出腰边的尖刀。这时,这流浪狗,不!这只“神犬”却毫不畏惧地扑向歹徒。他想就是送了命也要尽到警犬的责任;就是送了命也要对得起“神犬”这个称号……可不容他想下去罪犯那罪恶的尖刀便插入了“神犬”的胸膛。顿时。血涌……但神犬却紧紧咬住罪犯的腿,毫不放松,丧心病狂的罪犯又向“神犬”的身体连捅了好几刀。这时,我们的英雄——“神犬”终于支持不住了,他倒下了……
临死的一瞬间,“神犬”心想:这么死,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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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孽(一)
城里的发展一天比一天快,先是城东那块荒地被规划为财政大楼。现在就连城南的那块坟地也被征用了。说是市委为了补助市劳动局。为劳动局建家属楼。市里规定一下来,遭到各界的反对。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了,谁会愿意让别人把房子盖在他们祖坟上面呢?
剪彩动工那天,来了市里好多的领导。与其说是剪彩,其实是给劳动局邓局长来喝彩的。这个年代里,寸土寸金啊!这块坟地要是卖给房产商,少说也有几百万。然而,在背地里,人人都骂他生出来的孩子没屁眼。都在心理诅咒他,说他一定会有报应的。但是这个年头里,只要有钱都敢卖妈,还别说只是被骂几句。连还没开工的工头都送给他几万块钱当彩礼,还说他没发财吗?工头笑呵呵地说邓局长这说邓局长那的,那马屁拍的真是不亦乐乎。
动工不久,那挖掘机一铲下去,浮出来的白骨放成一堆,足以让人想起南京大屠杀时的万人坑。市民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啊。敢怒不敢言。毕竟是市里的政策。哎,官大一级压死人呐!说起这个劳动局,按经济贡献,市里每年的倒数第一,按为市里的人事上的调整,更别提了,一年一年下来,还有好多人因为没工作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怎么说就能得到补助呢?有人说,邓局长的老婆的大舅在省厅,还有人说,人家邓局长的老爹是原公安局局长,在市里大大小小的领导都攀的上,再说他年龄以大,谁能不买他的帐呢?
坟地以前种着些柿子树,每到夏天,各种昆虫爬上去,因无人管理,昆虫的粪便与分泌物将柿子树弄的很油腻,给人一种恐惧之感。见过那场面的一定不会想将来就住在这了。如今,那一棵棵最能象征坟地的树已被砍伐。夏日的夜空满天星斗,工地上昏黄的灯光照在着安静的坟地。在帐篷里看护工地的大爷,抽着旱烟,那嘴巴一动一动,很有节奏感,额上苍老的皱纹紧堆一促。不时的看看外面,表情看起来很不自然,也许在想自己死后该埋在哪里?
邓一,劳动局邓局长的儿子,市二中读书。在学校里一点都不安分,三年下来换了五所中学,记得从一中出来时还是一中的校长求得市长找到邓局长把他的宝贝儿子转走的,在市十三中殴打老师,在市八中拆学校的墙和学校外面的混混向同学收取保护费,更严重的是在七中,居然偷女同学的内衣......现在在二中,没人敢惹他,简直就称为一方恶霸。琳炎,二中文科074班的班长,长的漂亮,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主持人非她莫属,讲的一口流畅的普通话,听她说话就像喝糖水一样甜,真是难得的才女,别说她还是个没毕业的学生。此时,她要去面试市里电视台的主持人,十个评委有九个给她亮免试牌的。邓一,说他是个理科生,但反回来说吧,没人知道他算什么,每天的课程都是按自己的心情去安排的,好多时候连课都不上还经常破坏纪律。校方多次给市里建议,要求开除他,市长不放话,谁有这个胆啊?没人愿意去得罪邓局长的。眼看暑假要来了,学校组织学生去夏令营,而邓一这个不才之子为了能从爸妈那能多剥削点钱花花,居然也报了名,而刚刚好就与琳炎分到同一个组里了。
琳炎,外地转来的。舅舅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她的监护人。舅舅在税务上是个小小的税务征收者。除了她外婆,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甚至连她自己也不知晓。而她,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到大,学习一直是班上的前列,还获得了好多市级奖励证书。夏令营的第1天,邓一就被这个天使般的琳炎吸引了。他都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学习,没有天天在学校里,现在想和人家做个朋友,都怕别人不肯答应,因为他清楚自己在外面的名声已经是一塌糊涂。琳炎是个很健谈的女孩,之前也听过邓一的种种丑事,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拒绝这个家伙的请求。夏令营后,他们成为了朋友,说起来也怪了,邓一这个家伙,平时表现的一点都不怎么样,但在琳炎面前确实可称的上是一绅士,很懂礼貌,不论是从说话还是做事,跟本不敢让人相信他就是邓一。就这样,琳炎成为了邓一在二中的第一个朋友。其他的都是以前跟他一起每天去逃课打架的狐朋狗友。
邓局长的新房马上要接近尾声了。邓一也和琳炎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步,每天按时上学,因为邓一家和琳炎的外婆家只隔一条街道,每天他能很早的起来,和琳炎一起去学校,以前都是他爸用车送的都不肯去,而现在宁愿和琳炎骑单车去的,多少说琳炎让他改变了好多。九月十二日,那天将是邓局长的新房完工之时。邓一则选择了在这天表露出他的心声。其实,谁都看得出来,邓一对琳炎有意思,但邓一这个家伙很聪明,他没有选择卤莽的表白。而是慢慢的透露,也许他将琳炎视为一朵昙花,一不小心就有凋谢的可能。每个人对待自己很珍惜的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表白那天,他知道琳炎是个好的学生,不会去歌舞厅,又怕将自己的表白地设为公园太简单。经过再三斟酌,他把自己表白地放在一间茶吧,其实什么叫茶道,他根本不懂,只知道茶是苦的。那天,他表现的异常平静,早已经在一个星期前安排好了一切,当那首《梁祝》奏响的那刻,邓一将准备好的玫瑰拿了出来半跪在琳炎的身前,说了好多让天下女孩都很感动的话。只见琳炎那脸,刷的一下红了,这样的场面在琳炎平生还是第一次,难免有很不适。突然,周围的灯光灭了,墙壁上显示出了一行很大的英文字母“I love you!”。邓一的这个中西结合的表白,让琳炎剩下的只有答应的份了。从此。邓一,琳炎,成为了一对校园恋人。这让很多人很不理解,而这中间的,只有他们两个清楚......(未完待续)
冤孽(二)
琳炎和邓一的恋爱很快传便了整个学校,有人怀疑他们的爱情与邓一家的钱财和势力有关。也有人说,拖琳炎的福,她舅舅马上就要升职了。但是所有的只有邓一与他所爱的琳炎明了,他们不需要证明给别人看其中是不是参杂什么,也许他们不想让彼此之间的那种爱分享给别人半点吧。事情的发展都是那么顺利,新房竣工的那天,琳炎见了这个“气派十足”的邓局长。对于琳炎来说,这次的见面并不怎么样的。反而让她心理不安了好久。见面的那天,她看着邓局长的脸,久久的视线都没有转移,她在想什么呢?是自己穷感觉自己配不上这个富贵家庭还是别的?新房的装潢很华丽,红色的地毯一尘不染,四周的家具配上这样的装饰简直就是一座宫殿。屋顶的那吊灯,足有自己家那白炽灯的几百倍,浅蓝的窗帘随等飘起,给人一种遨游于天空的遐想。琳炎独自走上2楼,那百叶窗外清晰的可以看见外面的人工湖。站上阳台,市里的高层建筑尽收眼底,甚至能清楚的辨认出哪个是建设银行,哪个是市政府大楼......难以想象,一片坟地成了现在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坪中间白色的秋千,让人有种童话般的生活。
突然,邓一从后面抱住她,打破了这平静。“亲爱的,这里将来就是你的家,喜欢吗?”邓一轻声的问道。“谁说过要嫁给你了,臭美啊你”琳炎撇了下嘴。邓一知道,她这算是在撒娇吧。从开始交往到现在,这算是第一次的。看着琳炎撒娇的表情,他心里乐了。吃饭时。邓一,琳炎,邓局长,局长夫人在一个桌上。新房的建成,来了好多好多市里的人事。不管是邓一的爸爸还是他妈妈,那天忙着给这个给那个敬酒,根本没空去理会邓一最爱的琳炎。但对于琳炎来说,一切都无所谓,只要邓一爱她就可以了。那天邓一和琳炎并没有时间被公开。只是在吃饭时,琳炎反常的盯着局长的脸,有种说不出的熟悉之感。晚上送琳炎回家的路上,邓一问了她为什么一直看着他爸爸时,琳炎说我敬佩你爸爸都不行啊?说着笑的回家了。而琳炎的心理想的并不是这样。
邓一回到家后就迫不及待的向爸妈宣布了自己和琳炎的关系,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答应了,因为他看出来琳炎这个女孩是个不错的女孩,以前市里表彰大会上,见过一面,他都有点不可思意,邓一这样的不才之子,能找到这个好的女孩做女朋友,高兴都来及呢,怎么能去拒绝呢。而局长夫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不知道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觉还是怕自己的宝贝儿子将被这个女人夺走,从表情上看,不是很想接受这个现实。但是自己的儿子一心喜欢,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答应了。而琳炎的那晚并不是很平静,她不停的回忆着局长的那张脸,特别是右边眉头上的那颗黑痔。最终,她在回忆中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从见了邓局长的那天后,琳炎则在平时紧张的学习的时间上抽了一部分,专门去管她淘气的男友邓一。邓一也很配合,琳炎说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有时候,为了一道题目,他熬夜到半晚上,总之,会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的,尽管大多时作的都是错的,而琳炎看来,确实高兴的。因为邓一的确为了她改变了好多好多。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四年过去了,琳炎已经从北京**语言大学毕业了。凭着自己的能力被分配到省电视台记者,经常是代表省电视台去外地的那种。琳炎的优秀成绩在进台里时间不长却已经被台长深深记在了心上了。而在大学的四年里,不知道有多少男孩试图去与这人间的天使成为恋人,琳炎收到的情书足足都可以拉那么几三轮车,还别说亲自的表白的。但她从未动过心。她知道,在她的家里,有一个爱她的并且是她爱的邓一。尽管邓一的文凭没他们的高。但那毕竟是自己看中的第一人。大学中,她经常能够想起在茶吧的那幕。而她的心也就越来越坚定了。说起邓一,高中毕业后,像大家想的那样落榜了。连个起码的专科都没考上。但在琳炎的鼓励下,他没放弃自己。托他老爸的关系,在财政局刘伯的手下干起了税务征收的工作。工作的还不错,每年下来都能够得刘伯的夸奖。真的是没有辜负于琳炎的教导。也让他爸妈省了不少的心。而单单从邓一的改变上看,邓家多少得感激琳炎这个女孩。邓夫人也对她的态度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而说起邓局长的这四年里,似乎就不是很如愿了,就他手底下科长的那次贪污,差点把他拉下水,不是他老爸和邓一的妈妈找关系,他怕已经被双规了。邓夫人呢,前年的那次心肌梗塞差点没了命,让邓家一向的气氛改变了不少。市民背地里都说这个是报应,住在鬼屋里不出事才怪呢,有的干脆在邓夫人生病的那日子里直接贴出小广告“这都是报应啊,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死了算了”。为此,邓家上下费了好多心,邓局长请来了全国最好的医生,他的岳父则专门去了次美国,买回来了一瓶五千美圆的药。琳炎对于邓局长做的事一点都不关心,因为她以后是和邓一过日子呢。她相信自己能够把邓一从邓局长的学来的坏习惯都洗掉。(未完待续)

冤孽(三)
琳炎的外婆一年前去世了。然而,埋葬的那天,她因出差没能赶回来。回来后看到自己最亲的亲人离她而去了。她伤心痛哭,从小到大,都是外婆抚养自己成人的,外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致爱的人。她没见过她的母亲,也没感受到所谓的母爱。确切的说,是外婆的爱填充了她的母爱。她把自己锁在家里整整两个星期都没出门,邓一呢,在这个两个星期里,像热锅上的蚂蚁,生怕琳炎想不开,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来。等到两个星期后,琳炎出门了。见到邓一的那刻,扑向他的怀里,就在那刻,邓一明白了自己以后的责任,琳炎也在那刻算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他。琳炎的双眼已经浮肿的不成样子了,很显然是哭了不知道几次了。邓一不顾一切,直接请了一个月假。在他的照顾下,不久后,琳炎又变回了曾经的完美模样。外婆去世后,舅舅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舅舅两年前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赚了钱,也因此离开了他以前的岗位,成了一名资产小老板,见于琳炎孤身一人,邓一向家里提出和琳炎结婚的事。
琳炎此时在邓家的人气早已经超过了邓一,邓家上下每个人都喜欢这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了。特别是邓一的奶奶,早已经把自家的孙子媳妇内定为了琳炎。他爷爷更是疯狂,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张罗着孙子结婚的东西,准备给定日子,每天晨练时都和一群老人商量为邓一将来的孩子取名呢。结婚那天,琳炎的舅舅因为在外地谈生意没能回来,而代表琳炎家长的只能是年轻的舅妈了。不知是由于琳炎的外婆刚去世,还是琳炎不喜欢大场面,结婚那天不是很隆重。陪着她走上红地毯的只有她当年的老师和朋友,还有些不远千里前来的大学好友。邓一在这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琳炎的男女朋友关系终于画上了句号,成为了一对夫妻。琳炎虽说这天感觉到很孤单,但也最终给自己找到了归宿,而且是自己所爱的邓一。
婚后的日子过的是那么的和谐,每天早上邓一总是先起床来,为琳炎准备早点,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而且是家里人把早点准备好了都还叫不起来他。琳炎的心理也是感到很幸福,有这么好的老公陪着,自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婚后的三个月后,天气慢慢的变冷了。一天,琳炎去给外婆少寒阴纸,顺便找些自己在大学中的证书。外婆去世了,但所有的东西却依然是那么让人感动。走到外婆房间的那刻,琳炎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突然之间,在外婆的柜子里找到了一本日记,从外表看,已经有些泛黄,封面上的莲花叶子已经由绿的变成了黄的,而池水似乎被风沙袭过,已经快变成了黄河水,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三个整齐的楷书“王唤侠”,她知道,这是她目前或者就是外婆的日记,再想了下,外婆那时候连小学都没读过,连个字都不认识,所以肯定了是母亲的日记。虽不曾见过母亲的样子,但拿到母亲的东西后,还是感觉到有种暖流在流向自己的身体,那么的亲近。上面帖着一张黑白照片,是母亲和一男孩的合影,七十年代的摄影技术不怎么好,却将母亲拍的很漂亮,身旁的男子,长的挺英俊,用这二十世纪的话来说,可称为一个帅字。她一下子猜出来,这可能就是自己的父亲。他们站的那么近,两个人的手一起牵着,谁都看得出来是一对情侣,她的视线向下划落,目光落在那男子的脸上,却不在转移了。那男子的眉头上有颗黑痔。此时,她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吓的手中的日记本从手中掉了下去,“怎么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不可能......”;琳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看了次,一切的不可能都是那么的真实。她呆住了。
日记的第二页上,是两种字体“唤侠,我爱你。一生一世”。后一句是“康,我爱你,一生一世”。这两句是他们彼此之间的誓约。日记里写着他们的相识,相知到相爱,最后到相离。而邓局长,恰恰就叫邓启康。让琳炎去选择,她宁愿去选择这是巧合,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吻合的巧合,她真的不敢想下去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难过了,和她结婚的居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是老天给她开了这个天大的玩笑,还是自己命中触犯了什么天条,上帝要这么惩罚她。她恨自己,为什么没早日找到这本让自己明白一切的日记。
她忍住压抑,看着这本母亲的倾诉。“今天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我在今晚,也将我的第一次给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他说过照顾我一辈子,我相信他,我爱他,我亲爱的康”
“今天他想我求婚了,说要对我负责,我还故意撒娇的说不愿意,其实我的心里早在等待这天的到来啊。尽管求婚的时候是山的野花送我的,但那花我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她却反对了,她怕我被骗,我怎么能够听的进去呢。我恨不得把反对我和康在一起的人都当作敌人,和母亲为此事还吵了一架,我走出了家门,我在同学家过了夜。”
“今天我和康去了他家里,他家里和我家确实不能比,屋子好大啊!有我家的十几倍的大啊!他爸妈似乎不怎么欢迎我这个穷孩子,但我相信,我会慢慢地博得他们的喜欢的。我要的是和康过一辈子。其他人怎么样,我不在乎。”
“康来找我了,说他爸爸升职了,成了公安局局长了,马上要搬家了,两个人就不能见面了。我听了好伤心啊,当晚我回到家就睡觉了,连晚饭都没吃,虽然说还可以写信联系,但是不能见面确实让人牵肠挂肚啊”
“康来信了,我好激动啊!但信的内容却让我跌入了另个世界,他对我说对不起,他张伯说要把他的女儿嫁给他,他没办法啊。他让我和他的事忘了,找个好的男人嫁了。我怎么能够出卖我的感情呢?我不愿意这样,永远不愿意这样......康变了,变的我对他是那么的陌生!变的为了某些利益可以出卖自己的爱情了。为什么???”
“我怀孕了,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康,他却连信都没回,家里人哭成了一片,我很伤心,我恨自己的固执,没听母亲的话。恨康的绝情,恨他对我一点都不负责。我现在一点办法也没有。老天,我该怎么办啊?”
“康昨天和他的妻子结婚了,而我却成了这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把我的孩子抛弃掉。我甚至想杀了他,这个可恶的男人......我诅咒他。但一切都有什么用呢?人家听不见啊!”
“孩子出生,是个女孩。今天已经六个月了,母亲给她取了名字叫琳炎。多么可爱的孩子啊,我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她,对不起我母亲和父亲,我让我孩子从开始就没有父亲。我只能向天祈祷,让我孩子长大成人,不厌犯与我同样的错误。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们了,永远的离开了...”(未完待续)
冤孽(四)完结
琳炎流泪了,这次的流泪比哪次都伤心。她知道她似乎和母亲走上了相同的路,但不同的是他的邓一比他父亲要好的多。她的心里充满了仇恨,她很邓启康,恨邓家的所有人,是他们让母亲走上了绝路,是他们让自己和邓一的爱情不是那么的纯真。他们连她现在唯一的依靠邓一都要......她决定了要让邓启康付出代价,让邓家上下为他们的罪恶受到惩罚。
两个星期后就是春节了,邓一的爷爷,奶奶都来到了他家一起吃年夜饭。而只有邓一被朋友叫去喝酒了,没有回家。电话打了好多次,都没人接,好象是喝嘴了还是什么。刚进门的琳炎主动要亲自去下橱。为大家做一次年夜饭。说做饭其实也很简单的,就是去下饺子。听到是孙子媳妇要做,家长门都高兴的不得了。下饺子的中间,琳炎将早前准备好的毒药放入了饺子里。她为了这一刻已经想了很久很久,这是他能报复他们的唯一机会。她做到了,两个小时后,邓局长,局长夫人,邓一爷爷和奶奶,邓一的二爸全部倒下了。也许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困,一下就倒下了。谁也想不到新年的开始便是他们生命的结束。他们没一点时间去反省自己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邓局长也难以去想象自己的儿媳妇竟然是唤侠的女儿。是为唤侠报仇的。邓一的爷爷奶奶更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走上了去往另个世界的道路。至于局长夫人,也就是邓一的妈妈,上次的病没死了,也没躲过这一节,也承担了自己夺夫的代价。而邓一的二爸纯粹就是这一切的陪葬品。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琳炎回到房间,打开那本泛黄的日记,翻开了最后一页。补上了这样的一句话“母亲,我今天报仇了,但我却启康的儿子结了婚。我的命运不是你向老天祈祷的那样啊!母亲,我原本想杀了邓一的,可我下不了手,毕竟是我爱的人。就这样吧,我来找你。”
写完后,她把日记放在桌子上,她想让邓一明白,自己也是他爸爸所犯错误的受害者。做完了一切,她独自走上了屋顶,今夜的月亮是那么的弯,给一种伤感。她闭上眼睛,倒了下去。
邓一晚上3点钟回来,看到了这一切,在楼下的院子里找到了琳炎的尸体,已经没有一点点温度了。他把琳炎抱回来放在床上,打开日记,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他此时明白了一切,他没有一点恨琳炎,只是可惜,只是伤感。只是感觉到自己很悲哀。为什么这一切都要自己来背呢?午夜四点钟,坟场的那座屋子里传出了一句“为什么要这样?老天。”他自杀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家家都放起了鞭炮,惟独邓家是那么的冷清。屋里的人早已经变成了鬼。他们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就变成了一只只鬼。似乎有点冤枉啊!这一切只有琳炎和邓一知道。邓一看完日记已经将它变成了一堆灰。他不想让更多的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是属于他和他亲爱的琳炎之间的隐私吧!
邓家几口,一夜时间全部死了。在市里成了大新闻。有些人说这个是报应。但谁也不会去想象得到是邓局长和他家人所制造的一场冤孽。
新房的周围,又开始埋葬了死人,而这栋刚盖不久的房子,也算是一座独特的坟墓吧!(全文完)
我自己写的 可能有点长。希望可以帮到你!

㈧ 1000字短篇励志小说

滴水穿石的故事
童第周小时候的好奇心十分强,看到不懂的问题往往要向父亲问个为什么。父亲每次都不厌其烦地耐心给他讲解。
一天,童第周看到屋檐下的石阶上整整齐齐地排列着一行小坑坑,他觉得十分奇怪,琢磨半天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便去问父亲:“父亲,那屋檐下石板上的小坑是谁敲出来的?是做什么用的呀?”父亲看到儿子这么好奇,高兴地说:“这不是人凿的,这是檐头水滴下来敲的。”小童第周更奇怪了,水还能把坚硬的石头敲出坑?父亲耐心地解释说:“一滴水当然敲不出坑,但是天长日久,点点滴滴不断地敲,不但能敲出坑,还能敲出一个洞呢!古人不是常说‘滴水穿石’嘛!就是这个道理。”父亲的一席话,在小童第周的心里激起了一阵阵涟漪,他坐在屋檐下的石阶上,望着父亲,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由于农活比较多,童第周对学习有些失去兴趣,不想读书了。父亲耐心地开导童第周说:“你还记得“滴水穿石“的故事吗?小小的檐水只要常年坚持不懈,能把坚硬的石头敲穿。难道一个人的恒心不如檐水吗?学知识也要靠一点一滴积累,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为了更好地鼓励童第周,父亲书写了“滴水穿石”四个大字赠给他,并充满期望地说:“你要把它作为座右铭,永志不忘。”

效实中学的两个“第一”

童第周慢慢长大了,他的几个哥哥深明大义,将小童第周送入了可供食宿的浙江省立第四师范学校读书。
童第周的大哥希望童第周努力学习,将来有出息,回家乡帮助哥哥办学。已经开阔眼界的小童第周此时心中已有另一番高远的志向,要进当时省内名望极高的宁波效实中学读书。大哥为小弟有志向感到高兴,又为小弟感到担心。小童第周坚决地告诉哥哥们:“我一定能考上效实中学!”小童第周一丝不苟地进行备考,一家人也全都动员起来,支持他。善良的老母亲经常在半夜时分悄悄起床,隔着窗户静静地注视着儿子房间的烛光……
小童第周终于考取效实中学,成为三年级的插班生,可是他的成绩全班倒数第一。面对成绩单,小童第周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很快,童第周所在的寝室传出了"小童第周不顾学习,经常谈恋爱到深夜"的新闻,引起了关心他的同学和老师的担忧。一天深夜,教数学的级任陈老师办完事情回到学校,发现在昏黄的路灯下有个瘦小的身影在晃动,陈老师想:“深更半夜的,谁还不回寝室就寝呢?”陈老师带着疑问走过去一看,原来是童第周正在借着路灯光演算习题。“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回寝室休息呢?”“陈老师,我要抓紧时间把功课赶上去,我不要倒数第一名。”陈老师望着童第周瘦小的身躯,关心地劝童第周回去休息,可是走出不远,童第周又站在路灯下捧着书本读了起来。陈老师被深深地感动了,他深深地理解童第周的志气,为自己有这样的学生感到自豪。
第二天,陈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郑重地辟谣:“我明确地告诉大家,童第周是一个勤奋好学的人!凡事不要靠推测下结论,更不要用流言去中伤别人,特别是对于一个勤奋好学的人,更不能这样!”陈老师严肃地说,“我亲眼目睹了童第周熄灯后还在昏暗的路灯下,专心致志地演算习题。他太辛苦,太勤奋了!他值得全体同学学习!”陈老师最后提高了嗓门,“不错,童第周曾经是全班成绩最差的,但一个人的成绩不能仅仅用一次考试分数来判定。衡量一个人的知识和能力,最终要看他如何走自己的奋斗之路!”
期末考试到了,童第周又成了全校关注的对象。他终于靠自己刻苦的努力,使各科平均成绩都达到了70分,其中几何得了满分,引起了全校的轰动。
在自己的努力和老师的关心下,到高三期末考试,他的总成绩名列全班第一。校长陈夏常无限感慨地说:“我当了多年校长,从来没有看到过进步这么快的学生!”
后来童第周回忆自己童年的时候感慨地说:“在效实的两个‘第一’,对我一生有很大影响。那件事使我知道自己并不比别人笨,别人能做到的,我经过努力也一定能做到。世上没有天才,天才是用劳动换来的。”
1924年7月,童第周在哥哥的支持下,考入复旦大学,从此,他开始了追求科学,献身事业的漫漫求索之路……

㈨ 1000字左右的小说

橘子

老马把那个橘子捧在手上,橘子不是特别好看,有些斑斑点点,但熟透了,黄澄澄的。不一会,老马的心里又发起怵来,他又把橘子放到面前的桌子上,点燃了第八根烟。
老马是个四十一岁的老实男人,有一个上初中的女儿。家里条件不是很富裕,但也过得去,三口之家住着一个七十几平米的老式住房。
今天下午老马他们单位要装修,所以中午提前下班,几个同事中午一起去下馆子,其实只是在一家很小的大排档点了几个小菜。老马平时不爱喝酒,可在哥们儿面前,谁愿意做那个“不喝酒的男人”?于是他们闹闹哄哄的,干了好几杯,啤的。
回家的路上,几个人半醒半醉,走到了离老马家很近的一条小路上,路上吵吵闹闹的,老马他们凑到人群中看,原来有一个老奶奶摔在了地上,旁边是她的自行车,自行车上有一根挑了两个布袋的扁担,一个个橘子不停的从袋子里滚出来,她应该是个买橘子的。这条路中间有一个小桥,弧度不大,但桥和路相连,所以自行车上了桥如果不踩稳,很容易滑下桥,再摔在路上。这个老人肯定也是从桥上摔下来的,她躺在地上痛苦不堪,可能是哪里摔骨折了。
周围围观的人很多,但没有人上去扶的。老马想,如多有其他人先去帮忙,那我也去吧,现在社会太危险了,还是不要做那个倒霉鬼吧,再说刚才不是听旁边的人说有人已经打120了吗。这时,老马的一个同事凑到他耳旁说:“看,那边有人在捡橘子唉,反正等会会有人来救这个老太太,要不咱也捡两个橘子醒醒酒?”“这……不好吧”老马皱皱眉,“有点对不起老太太吧。”同事笑了一声,说:“几个小橘子算什么啊?再说别人都捡了,就差咱们这几个?我可跟哥几个儿都说了,只要你也答应,咱就一人捡俩回家了。”老马扭头看看,果真,几个人围在袋子旁边捡橘子,里面有青年人,中年人,甚至还有几个“埋头苦干”的老年人。老马动摇了,那一个个橘子真的挺诱惑他的,橘子的酸甜可口和他心里的信念、原则做着斗争。一两个橘子确实算不上什么,老太太马上要被送去医院了,橘子也一定会被路人捡光,要不,自己也捡一个?
老马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手上就莫名的出现了一个橘子,也许是同事递过来的,也许是自己夹在人群中捡的,总之,可能那段时间他想的太多,犹豫太多,以致究竟是怎么拿的橘子,就全记不清了。
握着橘子回到家,老马赶紧把它放在桌上,女儿还没放学,妻子还没下班,家里特别安静,老马坐在桌子旁,点燃了一支又一支烟,酒似乎完全醒了。老马皱紧了眉头,想着,这事我做的真不道德,不去帮助人就算了,居然还乘人之危,趁火打劫的拿人家的橘子,这,这算不算是偷啊,不,都算是抢了吧。这样来的橘子,我怎么敢吃呢?那个老人看来已经年纪不小了,碰上这样的事已经很倒霉了,还损失了这么多的橘子,就不说来之不易的财产的损失,老人的心里得有多难过啊,而我,也是那些无耻的,没有道德的害人者之一!
老马闭上了眼睛,想要摆脱那罪恶的橘子,可眼前还是一遍遍的浮现起老人摔倒时的场景,他居然看到,捡橘子的人群中,有一个熟悉的面孔——是他的女儿,老马冲上去,想要阻止她,可她无所谓的笑了笑,指了指老马的手,老马的手中,是那个黄澄澄的橘子,一旁的老奶奶,正在痛苦的求助。
“不!不!”老马捂着脑袋,他再也受不了了,他抓起橘子,跑到窗边,用尽全身力气将橘子扔下楼。扔罢,老马的心里好受多了,霎地,他听见了一声尖叫,不好,老马将头探出窗户,他看到,他看到有一个人倒在了血泊里。
旁边,是那个已沾上鲜血的,黄澄澄的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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