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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想要你随我飞翔

发布时间:2021-08-22 22:10:38

1. 求经典的短篇小说,最好直接给出原文,不要地址

这叫经典?我建议你去看看欧·亨利的小说,例如警察和赞美诗,麦奇的礼物,最后一片常春藤叶,非常经典
一元八角七。全都在这儿了,其中六角是一分一分的铜板。这些分分钱是杂货店老板、菜贩子和肉店老板那儿软硬兼施地一分两分地扣下来,直弄得自己羞愧难当,深感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实在丢人现眼。德拉反复数了三次,还是一元八角七,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
除了扑倒在那破旧的小睡椅上哭嚎之外,显然别无他途。
德拉这样作了,可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生活就是哭泣、抽噎和微笑,尤以抽噎占统治地位。
当这位家庭主妇逐渐平静下来之际,让我们看看这个家吧。一套带家具的公寓房子,每周房租八美元。尽管难以用笔墨形容,可它真真够得上乞丐帮这个词儿。
楼下的门道里有个信箱,可从来没有装过信,还有一个电钮,也从没有人的手指按响过电铃。而且,那儿还有一张名片,上写着“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先生”。
“迪林厄姆”这个名号是主人先前春风得意之际,一时兴起加上去的,那时候他每星期挣三十美元。现在,他的收入缩减到二十美元,“迪林厄姆”的字母也显得模糊不清,似乎它们正严肃地思忖着是否缩写成谦逊而又讲求实际的字母D。不过,每当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回家,走进楼上的房间时,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太太,就是刚介绍给诸位的德拉,总是把他称作“吉姆”,而且热烈地拥抱他。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
德拉哭完之后,往面颊上抹了抹粉,她站在窗前,痴痴地瞅着灰蒙蒙的后院里一只灰白色的猫正行走在灰白色的篱笆上。明天就是圣诞节,她只有一元八角七给吉姆买一份礼物。她花去好几个月的时间,用了最大的努力一分一分地攒积下来,才得了这样一个结果。一周二十美元实在经不起花,支出大于预算,总是如此。只有一元八角七给吉姆买礼物,她的吉姆啊。她花费了多少幸福的时日筹划着要送他一件可心的礼物,一件精致、珍奇、贵重的礼物——至少应有点儿配得上吉姆所有的东西才成啊。
房间的两扇窗子之间有一面壁镜。也许你见过每周房租八美元的公寓壁镜吧。一个非常瘦小而灵巧的人,从观察自己在一连串的纵条影象中,可能会对自己的容貌得到一个大致精确的概念。德拉身材苗条,已精通了这门子艺术。
突然,她从窗口旋风般地转过身来,站在壁镜前面。她两眼晶莹透亮,但二十秒钟之内她的面色失去了光彩。她急速地折散头发,使之完全泼散开来。
现在,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夫妇俩各有一件特别引以自豪的东西。一件是吉姆的金表,是他祖父传给父亲,父亲又传给他的传家宝;另一件则是德拉的秀发。如果示巴女王①也住在天井对面的公寓里,总有一天德拉会把头发披散下来,露出窗外晾干,使那女王的珍珠宝贝黔然失色;如果地下室堆满金银财宝、所罗门王又是守门人的话,每当吉姆路过那儿,准会摸出金表,好让那所罗门王忌妒得吹胡子瞪眼睛。
此时此刻,德拉的秀发泼撒在她的周围,微波起伏,闪耀光芒,有如那褐色的瀑布。她的美发长及膝下,仿佛是她的一件长袍。接着,她又神经质地赶紧把头发梳好。踌躇了一分钟,一动不动地立在那儿,破旧的红地毯上溅落了一、两滴眼泪。
她穿上那件褐色的旧外衣,戴上褐色的旧帽子,眼睛里残留着晶莹的泪花,裙子一摆,便飘出房门,下楼来到街上。
她走到一块招牌前停下来,上写着:“索弗罗妮夫人——专营各式头发”。德拉奔上楼梯,气喘吁吁地定了定神。那位夫人身躯肥大,过于苍白,冷若冰霜,同“索弗罗妮”的雅号简直牛头不对马嘴。
“你要买我的头发吗?”德拉问。
“我买头发,”夫人说。“揭掉帽子,让我看看发样。”
那褐色的瀑布泼撒了下来。
“二十美元,”夫人一边说,一边内行似地抓起头发。
“快给我钱,”德拉说。
呵,接着而至的两个小时犹如长了翅膀,愉快地飞掠而过。请不用理会这胡诌的比喻。她正在彻底搜寻各家店铺,为吉姆买礼物。
她终于找到了,那准是专为吉姆特制的,决非为别人。她找遍了各家商店,哪儿也没有这样的东西,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镂刻着花纹。正如一切优质东西那样,它只以货色论长短,不以装璜来炫耀。而且它正配得上那只金表。她一见这条表链,就知道一定属于吉姆所有。它就像吉姆本人,文静而有价值——这一形容对两者都恰如其份。她花去二十一美元买下了,匆匆赶回家,只剩下八角七分钱。金表匹配这条链子,无论在任何场合,吉姆都可以毫无愧色地看时间了。
尽管这只表华丽珍贵,因为用的是旧皮带取代表链,他有时只偷偷地瞥上一眼。
德拉回家之后,她的狂喜有点儿变得审慎和理智了。她找出烫发铁钳,点燃煤气,着手修补因爱情加慷慨所造成的破坏,这永远是件极其艰巨的任务,亲爱的朋友们——简直是件了不起的任务呵。
不出四十分钟,她的头上布满了紧贴头皮的一绺绺小卷发,使她活像个逃学的小男孩。她在镜子里老盯着自己瞧,小心地、苛刻地照来照去。
“假如吉姆看我一眼不把我宰掉的话,”她自言自语,“他定会说我像个科尼岛上合唱队的卖唱姑娘。但是我能怎么办呢——唉,只有一元八角七,我能干什么呢?”
七点钟,她煮好了咖啡,把煎锅置于热炉上,随时都可作肉排。
吉姆一贯准时回家。德拉将表链对叠握在手心,坐在离他一贯进门最近的桌子角上。接着,她听见下面楼梯上响起了他的脚步声,她紧张得脸色失去了一会儿血色。她习惯于为了最简单的日常事物而默默祈祷,此刻,她悄声道:“求求上帝,让他觉得我还是漂亮的吧。”
门开了,吉姆步入,随手关上了门。他显得瘦削而又非常严肃。可怜的人儿,他才二十二岁,就挑起了家庭重担!他需要买件新大衣,连手套也没有呀。
吉姆站在屋里的门口边,纹丝不动地好像猎犬嗅到了鹌鹑的气味似的。他的两眼固定在德拉身上,其神情使她无法理解,令她毛骨悚然。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根本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仅仅是面带这种神情死死地盯着德拉。
德拉一扭腰,从桌上跳了下来,向他走过去。
“吉姆,亲爱的,”她喊道,“别那样盯着我。我把头发剪掉卖了,因为不送你一件礼物,我无法过圣诞节。头发会再长起来——你不会介意,是吗?我非这么做不可。我的头发长得快极了。说‘恭贺圣诞’吧!吉姆,让我们快快乐乐的。你肯定猜不着我给你买了一件多么好的——多么美丽精致的礼物啊!”
“你已经把头发剪掉了?”吉姆吃力地问道,似乎他绞尽脑汁也没弄明白这明摆着的事实。
“剪掉卖了,”德拉说。“不管怎么说,你不也同样喜欢我吗?没了长发,我还是我嘛,对吗?”
吉姆古怪地四下望望这房间。
“你说你的头发没有了吗?”他差不多是白痴似地问道。
“别找啦,”德拉说。“告诉你,我已经卖了——卖掉了,没有啦。这是圣诞前夜,好人儿。好好待我,这是为了你呀。也许我的头发数得清,”突然她特别温柔地接下去,“可谁也数不清我对你的恩爱啊。我做肉排了吗,吉姆?”
吉姆好像从恍惚之中醒来,把德拉紧紧地搂在怀里。现在,别着急,先让我们花个十秒钟从另一角度审慎地思索一下某些无关紧要的事。房租每周八美元,或者一百万美元——那有什么差别呢?数学家或才子会给你错误的答案。麦琪②带来了宝贵的礼物,但就是缺少了那件东西。这句晦涩的话,下文将有所交待。
吉姆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包,扔在桌上。
“别对我产生误会,德尔,”他说道,“无论剪发、修面,还是洗头,我以为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减低一点点对我妻子的爱情。不过,你只消打开那包东西,就会明白刚才为什么使我楞头楞脑了。”
白皙的手指灵巧地解开绳子,打开纸包。紧接着是欣喜若狂的尖叫,哎呀!突然变成了女性神经质的泪水和哭泣,急需男主人千方百计的慰藉。
还是因为摆在桌上的梳子——全套梳子,包括两鬓用的,后面的,样样俱全。那是很久以前德拉在百老汇的一个橱窗里见过并羡慕得要死的东西。这些美妙的发梳,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其色彩正好同她失去的美发相匹配。她明白,这套梳子实在太昂贵,对此,她仅仅是羡慕渴望,但从未想到过据为己有。现在,这一切居然属于她了,可惜那有资格佩戴这垂涎已久的装饰品的美丽长发已无影无踪了。
不过,她依然把发梳搂在胸前,过了好一阵子才抬起泪水迷蒙的双眼,微笑着说:“我的头发长得飞快,吉姆!”
随后,德拉活像一只被烫伤的小猫跳了起来,叫道,“喔!喔!”
吉姆还没有瞧见他的美丽的礼物哩。她急不可耐地把手掌摊开,伸到他面前,那没有知觉的贵重金属似乎闪现着她的欢快和热忱。
“漂亮吗,吉姆?我搜遍了全城才找到了它。现在,你每天可以看一百次时间了。把表给我,我要看看它配在表上的样子。”
吉姆非旦不按她的吩咐行事,反而倒在睡椅上,两手枕在头下,微微发笑。
“德尔,”他说,“让我们把圣诞礼物放在一边,保存一会儿吧。它们实在太好了,目前尚不宜用。我卖掉金表,换钱为你买了发梳。现在,你作肉排吧。”
正如诸位所知,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他们把礼物带来送给出生在马槽里的耶稣。他们发明送圣诞礼物这玩艺儿。由于他们是聪明人,毫无疑问,他们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如果碰上两样东西完全一样,可能还具有交换的权利。在这儿,我已经笨拙地给你们介绍了住公寓套间的两个傻孩子不足为奇的平淡故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最最宝贵的东西。不过,让我们对现今的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
他们就是麦琪。

2. 求一短篇小说。。。。。

淡淡蓝色的天,淡淡蓝色的双眼,眸里眼波流转,如果有来生,我愿意陪你看淡淡蓝色的一切……
——题记
1.降生

从她降生到这个世界就是一个错误。
这是碧氏蛇族里最伟大的预言师,同时也是年龄最长的长者碧青说的。
一句话,断定了碧玉在整个族群里的命运。
蛇族坐落在一片不为人知的森林,他们拥有碧色的眼眸,碧色的发丝,以及……几百年的寿命。
碧玉不同,她降生到睁开双眸的短短时间内,引来了族群里的非议。碧氏每一个族人都讶于碧玉那双淡蓝色的眼眸。这惊动了族群的首领,碧渊。他找了碧氏最有威望的长者碧青。
碧青简短的话,使得碧玉的父母被双双逐出蛇族,当族人们簇拥着碧青、架着碧玉的父母往森林深处走去后,蛇族首领看着出生不久的碧玉,那双淡蓝色的眸子里,竟荡出了一朵幽蓝的花,碧渊怔惊地盯着碧玉,此时,这小婴孩,居然向碧渊展开一抹淡定的笑!
这双不同于族人的眼,使得碧渊莫名其妙地收留了碧玉。

2.成长

碧玉从来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在这种条件长大的。
阴暗,潮湿,寒冷。
这个山洞仿佛没有出口,却一直有个人照顾着她。
碧玉甚至不知道照顾自己的那个人的名字,只是唤他哥哥。
对于他,碧玉除了感激,还怀着一种恨。过去的不知多少日子,他逼着自己练习奇怪的法术。
那是深深的绿光,包围着他整个身躯,在幽暗的山洞里有说不出的诡异。碧玉看到他修长的身形,却怎么也看不清他的脸,然而,碧玉每次都努力地去辨认那张轮廓。
但是当碧玉照着他说的去修炼时,体内总会燃起一种奇异的力量,似是在抗拒着什么。
她也试图着去克服,都徒劳无功。
他狠狠地责备她,甚至是,动手。
日子渐久,他倒也不会为法术的事对碧玉出手。
碧玉回想这些时很高兴,因为哥哥答应过她,在她一百岁的时候就带她离开这个山洞。在无意识间,碧玉已经对他有了深深的依恋。

3.外界

那是一抹温和的阳光,对于长期居住在暗处的碧玉来说还是过于强烈,她微微眯起了眼,从眸子中折射出好看的蓝,和煦的风吹来,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森林气息,碧玉贪婪地嗅着这好闻的味道,碧渊看着她孩子气的举动,无奈的摇头,这个渴望一种充满生机的生活的女子,究竟有什么地方独特呢?
碧玉的脸泛起一阵红,完全适应了阳光的她,睁开眼就看到一个好看的男子楞楞地盯住自己。那是一种近乎完美的妖媚,碧玉在那一瞬间就确定了他一定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虽然,她并不曾接触过外界的人。
这条林中小道很隐秘,碧玉不时地低头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只得声响却不留痕迹,极大地满足了碧玉的好奇心,她猜测着这条路究竟通向何方。
远远就看到了一个躬着身子的老者,眼神交汇的刹那,碧玉的心猛地跳动了一下,她心虚地躲到了碧渊的身后。
这个人似乎能将她看穿一般,让她不得不怕。
“碧玉”
她的声音苍老而遥远。
“啊?”
碧玉失神地回答,但是这次老者并没有理会她,而是转向了碧渊“族长现在才告诉我收留了她,我已经告诉了你她的一生是个错误。”
他的眼中只一瞬有种捉摸不定,然后坚决地开口“我既然已经选择了收留她,就一定要负责到底。”
碧玉完全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还有什么族长,蛇族,只是末了,那老者长叹“你是族长,我只能给你一些建议,至于怎么做,也看族长你的选择”

4.种族

老者和他的对话让碧玉很不安,离开的路上,碧玉忽闪着蓝色的大眼睛追问着他,碧渊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碧玉就突然没了声响,当他回头时,才发现碧玉定定地望着天空飘过的一屡轻烟,然后蓦地听到她说“我知道我不普通”,那双清澈眸子变成了看不透的墨蓝。
碧渊突然有了种心疼。
那条小路走了好长时间,碧玉一出来就奇怪这片森林为何会有她熟悉的味道。再向前,碧玉就看到了很多人,而且围着她的人也越来越多。
碧玉正在奇怪这些碧眼碧发的人的举动,人群中就有人失声叫了出来“她是碧玉!”
顿时,人群像炸开了锅,甚至有人出手来扯碧玉白色的发。
“住手!”一个很熟悉的声音,碧玉知道,那是哥哥。
人群渐渐安静下来,都纷纷看着碧玉和他。
“族长,你怎么会和碧玉在一起,她不是早在一百年前……”
“族长!?”碧玉默默地念了几便,然后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望向他,然后空气都像凝固了一样,碧玉突然觉得很好笑,原来一直照顾自己的,居然是这个种族的族长——碧渊!
“不错,这是碧氏蛇族,你也是这个种族的成员。”
碧玉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碧玉,碧渊,都是碧……但是……她左右打量着周围的人,都是碧发碧眼,为何惟独自己是蓝眼白发呢?时间就在她发呆时一点点流逝。
难道就因为这个,所以种族的人容不下她?
碧玉躺在床上,反复思考着今天发生的一切。
5.信物

夜,深夜,没有星星。
碧玉却难以入睡,她悄悄地爬起来,准备去找碧渊。
不远处,碧渊的房内还亮着灯,碧玉叹了口气,轻轻地走过去。
“那能有什么办法?”
她刚走到门外,就听到屋内碧渊的声音,焦急、无奈。碧玉心中一惊,闪到一边,伏在门边小心地听。
“要族人突然接受碧玉其实还活着的消息是不可能的,必定会引起骚乱,所以,要救得碧玉,族长就必须用那信物。”那声音,似乎就是今天的老者,碧玉断定。
屋内没了声响,紧接着,有人推门而出,果然,碧玉料得不错。
待她走远,碧玉也溜回了居所。
她更加烦恼,信物,是什么信物,要救她,为什么需要那信物,有那么神奇吗?
思索中,碧玉终于不敌困意。
原来早晨的空气这么好,碧玉心情舒畅,看着渐渐升起的太阳,碧渊一来就看到那双淡蓝的眸子里闪烁着快乐的光芒。
真是一个天真的女孩,如此容易满足。
“碧玉,跟我出去。”
回过头,碧玉就看到碧渊一脸的心事,犹豫着。
“哥哥为什么不高兴?”碧玉将碧渊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奇怪着。
碧渊并没有多做何解释,只是自顾地向前走,碧玉看着他修长的身影走出好远,才追了上去。
“杀了她!杀了碧玉!”
到了昨日众人围观她的地方,碧玉才明白了老者和碧渊的对话,也知道了他为什么会烦恼。
碧玉伸出手触碰表情犹豫的碧渊,指间微凉,碧渊像下了什么决定,从怀中掏出一枚扳指,戴在一脸错愕的碧玉的手指上,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从现在起,碧玉就是我的未婚妻。”

3. 求一篇以前看过的短篇小说,望告知名字,或者让我找到小说内容,感觉是篇不错的文章,想再看几遍。

这个情节和《今夜猎杀孤岛》后面一个情节一模一样,你看一下是不是这本。这本故事非常精彩,很好看!

《今夜猎杀孤岛》

简介:“论如何反杀杀了我七次的反派男主”
流落孤岛,生存游戏,胜者为王,败者凄凉。
而她死在这个魔鬼手中整整七次。
每一次她都竭尽全力避开这个男人,可每一次都逃不开仿佛被写入DNA的惨死命运。
死累了,真的死累了。
既然无论如何都躲不过,那,这一次——
她要主动接近他。
*
失去记忆。
在荒岛上醒来。
三十一名青年男女,戴着随时有可能爆炸的金属项圈,每个人都被赋予了不同的数字,以及,某种超越常理的“能力”。
在海浪、月光,以及人类本能的冲击下,混乱的战斗,伴随着逐渐复苏的记忆……
时空的巨大舞台上,无休止的惨剧,重复上演。
她能否逆转这一切?

4. 求推荐类似下面这种小说.短篇的.不要悲剧. 从他救了她那刻起,她便誓死追随。 为了他,她什么都愿

既然有王爷这两个字,那应该是网文xx王爷或者是陛下之类的

5. 求《最小说》里的短篇。

【Top Novel】 哆啦A梦失灵。
>>>1.我把抽屉开了又关,依然没看见时光机。

最近的一个梦里,我梦见了你的从前。

那时流行一种可以写隐形字的笔,我们都把它叫做“偷卷笔”。用隐形墨水写出来的字用笔尾端附赠的小灯照亮就可以看见,微弱的紫色灯光下那些自己会散发着荧荧的浅光。

而我,掏光了口袋里的所有钱买了好多这种笔,偷偷地用它在本子上、衣服上和墙上全写上你的名字,一直写到手累。然后我按亮笔尾的小灯,照过去。在黑暗中我看见了你的名字散着微光,密密麻麻地包围着我,漂亮到要窒息。

最后,我慢慢地蹲了下去,在这作弊一样的幸福里哭了。

所有关于你的记忆像一盘坏掉的影碟,模糊了剧情,可缺失的部分还是会发出刺耳的声音来提醒我它存在过。

它一直都在。

有关“青春”的印象,总会想起以前那所中学:白色瓷砖的教学楼,操场边的榕树和校园上空的灰鸽子。每天早上7点多,大群的学生涌向操场去做不整齐的广播操,操场一下子挤满了人,那个时候,太阳刚刚升起,外边的马路喧闹拥挤。

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遇见你。

我听着广播里那个尖利的女声喊着节拍“一二三四”,象征性的比划着手脚,忽然看见教学楼顶有一只灰色的鸽子飞起,俯冲着在半空划了一道弧线。我顺着那道灰色的轨迹转过头,然后看见人群中的你。你站在人群中不动,与周围的一切是那么的格格不入,阳光吧你的发梢染上了淡淡的金黄,嘴角有好看的弧线上扬。

我眯了眯眼,记住了那个安静的男生。

那时连空气,都沾上了清淡的玉兰花香。

作者:祭司_祭祀2009-8-7 17:5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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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Top Novel】 哆啦A梦失灵。
>>>2.竹蜻蜓没电了,于是我也无法飞翔——在你的世界里。

忘了是从哪本书上看来的,它说:“如果一个人的愿望足够强大,可以改变风的方向,物体的大小,甚至是天空的颜色。不相信的人之所以永远无法改变,是因为他们的愿望不够强大。”

是这样的吧。

所以,后来才会和你分到同一班。身为班长的我,在帮老师编排新座位的时候做了一点小手脚,就成了你的后桌。

原来你并不是过于安静内向的男孩子,你也会和同桌讨论最新的球赛赛况,会和同桌约好一起去打游戏。偶尔你会从家里带些爸爸出差时带回来的小零食,分给周围的人。并不用功读书,有时在课堂上睡着,我看向黑板的时候会看见你清晰的肩线。不会疏离人群,但是貌似更愿意在自己的世界里远远观望的男生。

开始逐渐熟络,

所谓的熟络,不过是笔掉了的时候会用手点点你的后背,你疑惑的转过头来的时候指指地上的笔示意你帮忙捡起来。你捡起来递给我以后,转过身去继续看书或继续刚才正在通关的游戏。

呐。

谢谢。

不用谢。

标准的像小学思想品德课本上的对白,想不出有第二种可能的对白。其实可以,我更愿意说,这个周末有空吗?我们可以一起去玩吗?熟捻得像很要好很要好的朋友一样。手指触到你背后的一抹温暖和你把笔递过来的时候你指尖的浅凉,根本不是“熟捻”。

对于每个女孩子,“长大”成为少女的一个重要过程,就是偷偷地在心里住了一个人。他的名字会出现在你带有香味的日记本里,他的模样会沾染了你的眼泪,他的微笑接近温暖。就连在梦中,你的拥抱也变得柔软。

在我的生命中,你就稳稳地占据了那个位置。我的少年。

作者:祭司_祭祀2009-8-7 17:5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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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Top Novel】 哆啦A梦失灵。
>>>3.有了如意门,就能到达你的身边吗?

其实有一个场景。在记忆中占据着重要的部分。

对于我来说,是重要的记忆。

那节体育课我因为生理痛请假没有上,而你因为前几天打篮球扭到了脚,也没去上体育课。我们一前一后地坐在教室的座位上,没有说话,尴尬地沉默着。我趴在桌上假寐。老式的窗户没有钩好,风吹过的时候碰到了墙上发出很大的一声响,一面墙上的各种表格纸张被风吹得哗啦哗啦,午后的阳光化成黏稠金黄的一滩,倾斜下来。

“不舒服吗?”你突然问了一句。

“唔。”我含糊地应了声。

“要听歌吗?”你转过头,递过来一只耳塞,问。

我伸手接过去,却因为耳线太短,我的手尴尬地在半空中停顿了一下。你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我同桌的位子上坐下。耳线刚好够长。我把耳塞塞进耳朵,心扑通扑通跳得很快,我慌忙趴在臂弯里掩饰我通红的脸。

能那么轻易地听见你的呼吸。

耳朵里流淌过一首清浅温暖的旋律,是周杰伦的新专辑主打歌《七里香》。

你不再说话,偶尔跟着哼两句。你倚在后桌的桌沿用很舒适的姿势坐着,眼睛看着窗外喧闹的操场。一群男生在打篮球,有个班在联系50米跑。头顶的风扇转起来会有嗡嗡的杂音,校园里的蝉开始喧嚣,凤凰花盛放在这个浓绿的夏。

我就这样沉沉睡去。

作者:祭司_祭祀2009-8-7 17:5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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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Top Novel】 哆啦A梦失灵。
>>>4.我对着“如果电话亭”说,如果可以永远不长大就好了。它沉默着没有回应。

其实事情并不是自己所想的那样。

我以为自己可以抱着与你有关的一切回忆就可以一直幸福下去。可是对你来说,我只不过是后桌的那个容易紧张的,不善言辞的短发女生,是普通同学,是你的世界里无数的路人甲土匪乙种的一个。我的离开对你无关痛痒。

再过几年的某天,你在路上遇见我的时候,或许会微笑着打个招呼,但总想不起我的名字。但更多的可能是,你像所有的陌生人一样匆匆地经过,目光经过我的脸又快速地游移开。

你不会知道,你曾经在我的生命中扮演了怎样的一个角色。我们的记忆交错,却全然不同。

我只是无数个俗套的暗恋少女中的一个,以后的故事,只会更加俗套。

你有了个可爱的女朋友。是邻班的女生,眼睛很大皮肤很白,长得很可爱。我看见她,小心翼翼地跳上你的后座,伸出手,轻轻地环住你的腰,把头靠在你的背后。

这好比偶像剧的狗血剧情,却让我的眼泪模糊了视线。

你开始每天早上带两瓶牛奶来上学,下早读的时候就往邻班跑。

你开始每天放学都载她回家,路过种满香樟的朝南路。

你换了手机壁纸,原本哆啦A梦换成了你们两人的大头照。

多狗血。

你曾经在一次闲聊中提到你最喜欢的动漫人物是哆啦A梦。因为它有数不完的法宝,能够陪你度过一次又一次的困难,能实现你所有的愿望。

当时我们都笑你幼稚。

可更幼稚的事我,我忘了即使你是野比康夫,我也不会是你的哆啦A梦。

作者:祭司_祭祀2009-8-7 18:00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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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回复:【Top Novel】 哆啦A梦失灵。
>>>5.我想用缩小电筒把思念变小,小到我再也看不见。用放大电筒把心脏放大,大到足以抵抗一切忧伤。

是不甘心。

不甘心你对她的喜欢。

不甘心自己就这样被忽略。

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忧伤心情。

不甘心地,一次又一次地去确定。

借你的手机用,翻到通信录时发现,通讯录第一个位置显示着,“老婆,137XXXXXXXX”。而墙纸也是两人亲密的大头照,偷偷地发现,你们的挂饰也是一样的情侣款。

我把手机递回给你的时候笑着说,是女朋友吗?很漂亮呢。

你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大家都知道了呢,哈。

我偷偷地咬了咬下唇,不再说话。胸腔的某个地方传来钝痛。

不尝试一下的话怎么知道不行呢?

一次又一次地鼓励着自己去靠近,是想用更加残酷的事实去让自己死心么?

也许已经和喜欢无关,只是不习惯,你的影子已经在我的心底里生根发芽,你叫我怎么能把它连根拔走?

就连那些梦中耳朵贴近男生背后棉衣的温暖触觉,要全部都,消失不见吗?

你在我心脏上划过细痕的位置,终将被时光化为暗黑潮汐涌过来,吞噬掉。

我听见胸腔最深的地方,传来一声很轻很轻的叹息。

作者:祭司_祭祀2009-8-7 18:01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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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复:【Top Novel】 哆啦A梦失灵。
>>>6.时间包袱布也变不回从前。

曾经有一场三个人的烟火。

情人节的那天,你扔了张字条问我哪里有漂亮的烟花卖。于是我义无反顾地翘掉午休陪你去城郊买烟花。

乘的是2号线的公交,满车的碎阳光摇摇晃晃。我假装睡着,头慢慢地靠向你的肩,你没有动,就这样让我静静地靠着。南方的2月不冷,有早春的阳光。窗外是不断向后倒去的麦田,空中有道很长的白色絮云,像是飞机飞过的痕迹。

真希望时光就此定格。

我挑了许多烟花,和你一起准备给她的惊喜。那些阴郁的情绪从地表下开始滋长蔓延,纠结成植物丑陋的根部,然后破土而出、生枝发芽、肆意蔓延,牢牢撰紧握的身体。

那天晚上你和她在小操场放掉我下午用心帮你挑的那些烟花,五颜六色的花火映亮了你们的脸,我看见她笑面如花,你的眼睛比星空还要亮。然后,我看见你俯下身,在她的唇上印下轻轻的一吻。我躲在操场的榕树后面,离你们不太近但也绝对不远的距离。

我跑到教学楼顶点燃了那些我给自己买的烟花,轻声对自己说,情人节快乐。眼睛肿得像桃子。

好吧,如果你感到幸福的话,那也不错。

申请了调座位,坐到更前一点的位置,能更清晰地听见老师讲课,能在抬头时看不见那个熟悉的背影。习惯把自己埋进课本和资料参考书,假装很忙碌,忙碌得没有时间去想你。所有关于你的日记被撕掉。

闲暇的时候看向窗外,下完雨的操场地面很湿,篮球场边四周高大的铁丝网交错着伸向灰色的天空,剩下的断云被风卷着匆忙逃跑,夏季制服的白衬衣衣角翻飞。空气中有着潮湿好闻的气味。

然后是期末考试,分班,转眼到了高三。分在不同的班后,从此形同陌路。波澜不惊。

日子真的变得忙碌而充实,铺天盖地的试卷和满教室咖啡的香气,学会抱大堆的试卷习题在台灯下熬到一两点钟。

有时会在教学楼的楼道里遇见你,然后礼貌地点头微笑,再背道而驰。

更多的时候我们低着头,什么都不说就擦肩而过。

不是没有留心过关于你的事情。上高三不久你们就分手了,她有了新男朋友,你发了无数信息央求她回心转意,还和她的新男朋友打过一架。你的名字在毫不相干的人的嘴里,变成一出更加荒唐更加狗血的肥皂剧。

喜欢一个人,就赋予了他伤害你的权利。我喜欢你,而你喜欢她,在这条食物链,她永远是最高端。

或许每场青春不一定有一个清晰的结局,每场暗恋都只能是无疾而终。那些大团圆结局抑或撕心裂肺的痛哭只能无数次地出现在虚幻的桥段,那是小说,而生活真是到只能让我们擦肩,无数交错纠缠的昨天终将随时光老去。

永远只能是个没有结局的别离。

曾经无数次地想要接近你的星球,在漫长的,接近虚无的宇宙黑洞或者尘埃星云里,朝着你跋涉。

没有结果的。

不会有结果的。

高考完的那天,我犹豫了好久给你打了电话,却是一遍一遍的“用户已关机”。

后来再打,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停了机。

再后来,变成了空号。

在那个蝉鸣喧嚣的夏天。

作者:祭司_祭祀2009-8-7 18:01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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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回复:【Top Novel】 哆啦A梦失灵。
>>>7.哆啦A梦,所有法宝,失灵。

一晃几年。

忽然梦回那个年少的时候,想起了我的少年。虚幻哆啦A梦的少年。

曾经我以为我的喜欢可以像八宝袋里的法宝一样多,可以源源不断的送给你。

但是让我惊恐的是我已经想不起你的脸了。

前几天在某本杂志看到一段话。“看过哆啦A梦传说中的最后一话吗?哆啦A梦坏掉了,不动了。修好以后就会失去所有的记忆。原来之前的感情可以那么容易一笔勾销。”

于是我哭了,像多年前不懂事的我一样,哭湿了枕巾。我为你而流的眼泪,全都收集起来,有多少公升?

你看,连哆啦A梦都坏掉了,我无法再抱着一堆破旧记忆假装很快乐。

最新的一个梦里,少年逆光而立,被光模糊了轮廓线和脸。可我分明感受到了她怀抱里的温暖和熟悉的沐浴露香味。他嘴角上扬。

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我知道我不再会有第二个十七岁。如果“再见”这个词,代表的是永远不回来的时光的话。

那么再见,我的少年。

6. 求短篇BL小说、请附带下简介、麻烦各位了、

《采花不成反为累》【妖狐】
一只小狐狸到处做采花贼最后却被伏妖人自己的死对头给H了的可爱小短篇~~
《美人的美与黑客的黑》【网游】
顾漫大神《微微一笑很倾城》同人文,KO与莫扎他。
《老婆,出来看奸情》【网游】
不要脸与二皮脸的对抗,调戏与反调戏滋生的感情。老婆,是叫出来的!以天下三为背景的网游清水文,HE。平凡人的网游故事,正太脸的博士与死皮赖脸的小本科学生的爱情,由嘴上争斗到相伴游戏,最后双双坠入情海 【是年下哦】
《温柔的寂遇》【同人】
(家教同人文)主1859,配6980。
《不疯魔不成活》【现代】
师生,陶可刚进大学时,叶臻是带大学生的老师 。陶可读研究生时,叶臻是研究生导师 。陶可读博士时,叶臻是博士生导师 。七年了,一直都在叶臻手下 。七年了,叶臻喜欢了陶可那么久,陶可知道,却从不敢面对。叶臻毫无办法,只能等待,他可以等很久很久....
《一响贪欢》【古代架空】
为了好友的幸福冒名顶替进入皇宫,本以为凭自己的容貌绝不会引起关注,打算偷溜时却偶遇一“侍卫”,二人把酒言欢。谁料,那侍卫竟是....
《白黑白之白黑》《白黑白之黑白》【现代】
当黑客遭遇电白,当帮忙已成为习惯。他的结局会是扑倒,还是被扑?
《真心话,大冒险》【现代】
是不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难以回答。一个人的好,只有最终和他相守相亲的人才会明了。但能确定的是,每个人心目中,深藏在心底最柔软地方的,大抵都是曾经情到深处却终究没得到的那个。
那么,如果晚一步遇见,是不是就只能沦为次品?
那么,要冒多大的风险,才能说出那句真心话?
《俗辣日记》【现代】
不能说他容少铭没出息,毕竟这年头男追女还隔座山,男追男岂不更是隔着N光年?何况岳凌萧还是个直男--不幸的是,认识岳凌萧之前,他容少铭也是个直男,泡男人的经验等于零,揍男人经验倒是不少。
何况容大少爷一向心高气傲,视凡夫俗子篾如也,只有别人围着他转的份儿,能放下身段和草根平民岳凌萧厮混到现在已属奇迹了,要他老老实实地告白,还不如给他一刀痛快。
而且,万一偷鸡不成蚀把米,被岳凌萧当成瘟疫而退避三舍,那就亏大了,还不如就这么不远不近地维持着--憋着一肚子心猿意马,装一脸道貌岸然,对他一个年轻气盛的男子来说,还真是有苦说不出。
.....................................................................................
就这么多了,看得好再联系我吧。
原谅本人手打很累。

7. 找一篇短篇小说

是不是这篇

原创〕市长和鞋匠
一个市长,一个鞋匠,怎么就连到一起了呢?你听我说……

看!那边街口上,一个瘸腿老头,接连好多天了,天天都站在那个老地方,啥事也不干,啥话也不说,就在那儿盯着看街上跑的汽车。

怪不怪?这老头干什么呀?

街上很是热闹。“嘟嘟!……”过来过去的汽车,不停地打着喇叭,有大卡车,小丰田,也有出租面的、大驼铃……这些车,老头一概不看。他在那儿瞪着两眼,单单瞅的是轻快如飞的小轿车。

那老头极有耐劲儿,一天接一天,就象个忠于职守的老哨兵,风雨无阻,天天守在那个老地方。

就这样接连过了七八个日子,终于到了那么一天,忽见一辆黑色小轿车,黑中透蓝,闪闪发亮,从街那头飞驰而来。

哦,黑轿车!一点不错,就是它!今天你到底出来啦!

老头的心口怦怦怦一阵猛跳,霎时周身热血奔腾,只见他瘸着腿三跳两跳,转眼扑到了街心。刹那间,那辆小轿车也恰巧飞到,就听:“吱——”一个急刹车,好险!车头离老头只差半步,再错一点儿就碰上了。

“你不想活啦!”司机冲着老头就是一声吼。

老头却啥也不顾,赶忙趴在车窗上往里边瞅。车里再没坐别的人,就一个年轻司机。

“老头,干啥呀你?”

“我就找你!你这是哪儿的车?”

“啥?你管得着吗?老疯子!”

“嗖”地一声,小汽车象一支箭似地从老头身边飞走了。

“你跑?我看你能跑到天上去……”

原来,这瘸老头一连多日守在大街上,就为的是找这一辆黑色小轿车。“哼哼,你跑?这回只怕你跑不脱了!”在小车跑开的眨眼间,老头已看清了小车后边车牌号码,最后的两个洋码字是“02”。

有了这两个字码,在一座小城里查找一辆小轿车,就不算太难了。那老头瘸着腿跑遍全城,又花了三天工夫,到底查出了,原来是市政府的小车。

老头一下提起了劲儿,抖擞精神进了市政府的大门。

巧,那辆小车正在大院里停着。今天看你还往哪儿跑?老头走过去,一瘸一拐绕着那小轿车转了三圈。

“喂,老头,你在那儿干啥?”

忽听一声喝问,从办公大楼那边迈着小碎步走过来一个戴塌塌帽的胖子。

“你在这个车跟前转游的啥?”

“我就来找这辆小车。”

“什么?你找这辆小车有什么事?”

“有大事。我问问坐这辆小车的人是谁?”

“你问这干什么?”

“就是这辆车,撞坏了我的腿!”

“哦?你说什么?”

“我的腿!看看这条腿吧。这条腿,好端端的就瘸啦!我是个钉鞋的,孤零零一个老头子。没依没靠,我今年六十三啦!”

那胖子霎时目瞪口呆:“哎呀,这事……”他惊疑地把老头子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又把脸一沉,用居高临下的口气说:“喂,老头,你可不能胡说呀!你知道这是谁坐的车?”

“谁呀?”

“市长!唐市长!知道吗?市长的车怎么能撞了你?咹?不可能嘛。”

“市长?”老头也吃了一惊。哎呀,闹来闹去,咋闹到市长头上了?

这老头是个钉鞋的鞋匠,市长的车撞了鞋匠的腿。看看,这不是市长和鞋匠连在一起了吗?

老鞋匠就问:“市长他在哪儿呀?”

“怎么?你问这干什么?市长管的是全市的事,很多大事都处理不完,你这点小事还想去找市长呀?走吧走吧,回去吧,啊!”

连说带推,把老头稀里糊涂送到大门外头去了。

老鞋匠回到家里,心里像是十五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一夜没睡着觉。嘿,倒霉!费了那么大劲儿好不容易把车找着了,谁知道又是市长坐的车!一个平头百姓,岂能是市长的对手?别说市长了,人家那大楼里边随便出来个胖子,不是就把他给轰出来啦?……可是,翻过来再一想:市长又咋啦?市长坐的车就能在大街上撞人?把人撞倒了还一溜烟儿跑掉?那广播里天天喊的啥?不是要转变作风吗?那能是假的?不行,明天还找他去!

第二天上午,老鞋匠又来到了市政府大院。这回他对准目标,就是要找到市长。他一瘸一拐直接上了办公大楼,挨着门儿找,见门就敲,见人就问,口口声声要找唐市长。

政府的干部们看着这个瘸老头,猜想准又是个为着啥事上访的,谁也不睬他。幸好碰上个年岁大点的老同志对他说:“市长很忙呵,你有啥事,还是先找办公室周主任说说吧。”

老鞋匠照着那位同志的指点,来到政府办公室门口,推门一看,里边有个人坐在办公桌前,正端着茶杯闭目养神儿,哦,怎么是他?戴塌塌帽的胖子!他是办公室主任?那位主任的眼睛也睁开了,嗯?瘸老头!

“你怎么又来了?”

“我来找唐市长。”

“胡闹!你找的什么市长?没有一点根据的事情,你瞎闹腾的什么?

“我认下了车,就是这个颜色。”

“一样颜色的车多啦。”

“那不一样。我在街上认了八天啦,这是这一辆。”

“不可能,不可能……”

“啥不可能?我这能是假的呀?”

“好啦好啦,你先回去吧,等我们调查调查,啊?”

“我要去见唐市长。”

“市长不在,就是在也不能找!这儿是政府,不是自由市场,知道不知道?市长是随便找的呀?走吧走吧!”

一个钉子又碰回来了。

老鞋匠真窝火呀!明明找到了坐车的人,可就是照不上面。那市长就好像高踞在云端里,中间隔着一架大山,你怎么也跨不过去!可这老鞋匠也就有股犟劲儿,碰不倒南墙不回头,他非要翻过这架大山不可!

老鞋匠就一趟一趟往市政府跑。找不着市长,就找那个戴塌塌帽的周主任。这样一次又一次,可把那办公室主任给惹急了。

“哎,我说你这老头犯的什么毛病啊?你这一点小事有啥跑头?跑啥呀?不就是瘸了一点吗?你又没死!……”

“啥?你!……”这是啥话呀?老鞋匠两眼一黑,浑身发抖,赶紧扭身就走,差点儿栽倒在楼梯上。

冤枉啊!老头跌跌撞撞回到家里,把门一关,霎时老泪纵横,大放悲声……

这一天,钉鞋老人心如刀绞,如痴如呆,一口水都没沾。到了晚上,老人还是呆呆地坐在屋里,摸着自己的腿,只觉得一阵阵天旋地转。

“咚、咚、咚!”忽然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

“谁呀?”

“是我……”屋门轻轻推开了,一个从没见过的陌生人迈步走进门来,亲切地叫了一声:“老人家!”

哎?这是谁呀?不认识啊!看样儿,这人有四十岁上下,一身衣着普普通通,端正的脸盘一看挺和善。他手里还提着一兜果品礼物。

“老人家,我来晚了,对不起你呵!”

“你是……?”

“我姓唐,就是你要找的唐市长。”

“啊?”老鞋匠心头猛地一震,睁大了双眼,“你……你就是唐市长?”

“是的,老人家,你的事,我知道得太晚了……”

哎呀,这就是市长呵!跑了多少腿,找了多少趟,上天入地找不见,哪能想到,现在他竟自己找上门来了!

“市长,你……你咋找着了这个地方?”

“我也会打听啊。你不是找过我多少趟吗?我听见下边反映了。”

啊,轻轻两句话入耳,好似有一缕春风迎面吹来,老鞋匠顿感心里一热,鼻子一酸,一时有多少滋味涌上心头!老人的眼眶里不禁湿润了。

“老人家,你别难过,这件事情一定会得到公正处理的。请你回忆一下出事那天的详细情况,好不好?”

“好,这事我啥时候也忘不了,那一天是三月六号,我在街上钉鞋,到下午五点多钟,我收摊儿回家。我天天都是那个时候收摊儿。谁知道那一天,还没走几步就碰上了那辆小车,我躲都躲不及……”

市长听老人说了一遍,不禁大为惊讶,因为他清楚记得,在“三八节”前几天,他和政府的几个同志到郊区农村检查春耕情况去了,一去三天,直到七号晚上才回到城里。那三天里边人和车都在乡下,怎么能撞上城里的人呢?

“老人家,你再了好想想,是不是把日子记错了?”

“没有,不会错,我这儿有医院证明。”

“那就怪了……”市长把那几天的情况对老鞋匠说了一遍。

“啊?”老鞋匠一下愣住了。怎么?不是这一辆车?难道是认错了吗?不,错不了,他敢保就是那一辆黑中透蓝的小轿车。可是,市长的车明明不在城里呀,这是怎么回事呢?怪啦,真怪!

“老人家,不用急。请你相信政府,这件事一定能查清楚。”

“好,好,我相信。”老鞋匠还有什么说的呢?他想到:一个市长能提上礼物找上门来看望我,这就足够我的份儿了!别说不是这辆车,就是真是他的车撞了我,我也能原谅。

再说市长从老鞋匠家里出来,一路走着,真是感慨万端,想想看,一个钉鞋的孤老头在大街上被汽车撞坏了腿,那肇事汽车竟当场溜之大吉逍遥法外!而在我们这个有着十万人口的文明城里,钉鞋老人只能靠着他自己的残疾之身,拖着瘸腿连续十几天苦守在大街上寻撞他的汽车.这样的事多么让人难于容忍哪!

第二天早晨一上班,市长马上找来办公室主任,开门见山,叫他说说老鞋匠的事。

那位胖胖的周主任当场就怔住了:“市长,这事……你知道了?”

“你不告诉我,我就不会知道?你去听听下边有多少议论!”

“这个,这个……我是考虑,市长太忙……”

“忙!同志啊,你坐在政府办公室主任的椅子上,却忘了最根本的一点: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办事的!”

市长当即作了布置,一是请交通管理部门迅速查找肇事汽车,二是同民政部门商量,请他们妥善安排一下受伤老人的生活。

过了几天,市长放心不下,抽个空子又去看望老鞋匠。

老人一见市长又来了,顿时慌了手脚,很是不安定地说:“市长!我一个钉鞋的老头子,咋能叫你一趟一趟来看我?”

“可不能这样说,你不是往政府跑过好多趟吗?我这才跑了两趟啊。”

“市长,你放心吧。上回你来过以后,民政局又来了人,都给我安排好了。再说,我腿瘸了也不要紧,我还能上街去钉鞋……”

正说话间,忽听门外来了一辆小汽车,跟着,门口就出现了周主任的塌塌帽。

“哎呀市长!你咋又到这儿来了?”

“这儿正是我们该来的地方啊,你不是也来了吗?”

“我,我是来找你……”

“怎么?还怕我丢了呀?”

“市长!”这时老鞋匠在旁边说话了,“市长啊,我的事你再别管了。我算看出来了,你是真心为人民办事的好领导!还是周主任说的对,市长你太忙了,我这点小事再不能给你添麻烦了。那汽车的事我再不提了,不查了。”

“不,肇事汽车一定要查。你相信政府。”

就在这时候,只见小车司机脸上一红又一白,忽然插上来说:“市长,三月六号下午,我们的小车,进过一趟城。”

“什么?”这太意外了。

司机张了张嘴没说出声来,眼睛望着周主任。

“啊?……”这一下周主任可慌了,顿时脸红脖子粗,结结巴巴地说:“嘿呀,这个这个……那回车是我用了。我的小舅子不是在那个乡上嘛,他给我弄了些红枣大米,想插空子送回城里,正好他会开车,我就叫他开上车送到城里来了。可、可……我不知道小车撞了人啊!”

原来如此!面对着这个突然变化,唐市长心中似有大浪涌起,一时间却又无话可说。

老鞋匠也愣住了,左看看右看看,过了好一阵儿才长长地叹了口气:“啊!是这样……唐市长,事儿闹明白了,我看也就不提了。就是有一句话:我就盼着咱的领导干部都能像唐市长这样,心里多想着平头百姓。”

唐市长望着钉鞋老人,差点儿流出眼泪。看,多么通情达理的平头百姓!

8. 求一部短篇小说!

青青子衿 洛袈小麦

子衿自昏迷中醒来时,发现之前喧嚣的闺房已是安静如常,舅舅家的两个女儿想必已离去。丫鬟随喜把雕花的窗户全打开了,一抹阳光沿着打开的窗户摸索进来,窗台上的君子兰开得正旺。 他坐在阳光里,皱着眉头为她写方子。他剑眉朗目,挺直的鼻子,挺拔的腰身,她以前所见的郎中多半年老体衰,像他这般干净清爽的男子倒真是没见过。 子衿忽然就红了脸。
【 一 】 子衿自幼体弱,又有心悸病,出生不久母亲便离世。父亲倒是极爱她的,一直都不曾婚娶,怕那后母会背着自己虐待子衿。季家的典当行越做越大,在子衿10岁那年,季家成了开封的首富。都知道季子川膝下无子,季府的万贯家产将来都是季子衿的,所以提亲的人几乎要踏破季府门前的青石板。季子川微笑着推托,只说子衿年纪小。 如此一等就是七年。子衿生活在父亲为她营造的世界里,温暖安稳,只是时常要延医吃药。 那天的天气极好,舅父家的两个女儿来访,姐妹们唧唧喳喳,说起街上贴着的通缉令来。据说是一位何姓御医狠心毒死了皇上最爱的鸾妃,然后潜逃出宫……两个表姐说得兴起,嘴唇开开合合,子衿觉得头晕,摸索着端起细瓷茶杯来,然后就听得哗啦的清脆声,子衿晕了过去。府中的家丁乱成一团,慌乱中,随喜拖了一个面生的青年大夫过来。季子川来不及细问。那后生神态自若地坐定,然后伸出两根干净修长的手指搭在子衿冰凉的手腕上。净手之后,他坐下来写药方,字是极飘逸的瘦金体,署名是陈忠恕。 方子呈到季子川的手中,和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多了双宝这味药。那青年莞尔,说这是我家祖传的药方。 陈忠恕始终坚持自己煎药,一个人关在小厨房里,不许任何人进入。那味药引子双宝,始终都无人睹得它的真面目。 吃了陈忠恕的几服药之后,子衿的身体倒是好了起来。白皙的脸上开始出现红晕,胃口似乎也开了,心悸病许久都没有复发。 季子川大喜,吩咐厨娘煮了许多稀奇的菜式来,说是要答谢陈忠恕。陈忠恕一袭青衫,举止大方,季子川显然对他颇有好感。两人谈兴渐浓,不知不觉已是月上柳梢。子衿坐在父亲的下首,低头举眉之间,眼神难免和陈忠恕碰个正着,两人便慌忙避开去。季子川看在眼里,却是喜上心头。 二月的深夜,月色清凉。子衿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毫无睡意。身边的随喜睡得倒沉,子衿摇了许久,她才迷迷糊糊地揉揉眼睛,说,陈忠恕我一点都不了解,我知道的那点消息,早就告诉你了。说完,翻身又睡了。 随喜长子衿两岁,8岁被卖入季府,做子衿的侍女。所以两人姐妹之间的情谊多于主仆。子衿依恋她,她疼爱子衿。
【 二 】 已是初夏,香樟木的雕花窗子全推开了,四面八方的风逡巡着吹进来。随喜做的珠串,挂在窗棂上,彼此拥挤着,碰撞着,发出悦耳的低鸣声。陈忠恕显然被这样的声音吸引住了。他空闲着的那只手情不自禁地和着珠串,轻轻地叩击着桌面。 子衿的心怦怦地擂鼓似的跳个不停。随喜站在子衿身后,看看陈忠恕又看看子衿,她的脸色渐渐阴郁起来。良久,陈忠恕终于睁开眼睛,看着子衿说道,再调养一阵子,就好了。他写好方子交给随喜,随喜退了出去。房间里只剩下她和他,子衿忽然呼吸艰难。陈忠恕看着她,那么,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出去走走? 三三两两的人群,出得城来。扫墓的人多,踏青的人更多。 陈忠恕走得极慢,子衿知道,其实他是在等她。足不出户的女子,自小身子又弱,远足之于她,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多亏了他的体贴。 他们第一次说了那样多的话。他说他来自南方,幼时也曾家境富裕,后来因父亲得罪了官场中人,被削职回乡。父亲一病不起,母亲亦撒手西去,那年陈忠恕16岁。好在他自幼喜读医书,又被名师指点过,再加上生性豁达,所以一路行医,权当自己是在远游罢了。 都说是医者父母心,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虚弱得连呼吸都困难,他的心忽然疼了一下。最初的情感总是源于心疼吧。
【 三 】 岁末之前,他们初婚。随喜大概受了风寒,忽然病倒,好了之后始终面色戚戚然。她说子衿,你嫁了人,就不会再把我当成最好的朋友了。子衿笑她,原来在吃陈忠恕的醋,又轻轻刮了一下随喜的鼻子说,无论何时,你都是我最好的姐妹。 无论陈忠恕喜欢与否,季子川渐渐地将手头的生意移交给了他。一年后,子衿产下一子,取名季嘉平,随了子衿的姓,是陈忠恕的坚持。季子川异常高兴。 立秋之后,季子川病倒了,持久地咳嗽,人渐渐佝偻下去,直至停了呼吸。子衿永远都记得,陈忠恕在她最无助的时候,对她说,子衿,你还有我。短短六个字,如一柄温热的剑,直直地击中她的心。 办完父亲的丧事,或许是过度伤心,子衿旧病复发。陈忠恕开了方子,随喜抓来药,在后院里支个小火炉,蒲扇一摇一摇地扇着火。子衿笑道,你现在会偷懒了,不肯亲自熬药了。陈忠恕微微一笑,随喜很聪明嘛,早学会了如何熬药。 子衿缠绵病榻数日,身体竟是一天不如一天。陈忠恕偶尔会大声责骂下人,怪他们偷懒,其实都是无名火,发得没来由。 天气渐渐凉了起来。典当行的生意也开始忙碌。陈忠恕每日要去店里,总是很晚才回来。无论多晚,他都要亲自熬汤药、煮燕窝粥给子衿吃,不许子衿吃下人煮的食物或是汤药。 冬至那天,陈忠恕被同行请去吃酒。二更之后还未回来,子衿喊饿,摇着随喜的手向她撒娇,说要吃燕窝粥。随喜踌躇良久,终于亲自下厨煮了燕窝粥端上来。 子衿接过燕窝粥,门吱呀一声响了,陈忠恕走了进来。看到子衿手中的燕窝粥,他的脸色变了变,随喜的脸色也变了变。他说吃了太多酒,现在肚子很饿,他让随喜再煮一碗燕窝粥给子衿,然后坐下来,一口一口地吃完了那碗燕窝粥。 第二日,季府传出丧乐,下人向亲戚朋友报丧,说昨晚陈忠恕吃醉了酒,失足跌落在水塘里。丧事办得很隆重,前前后后,都是随喜在操持。季子衿早已没了主意,铺子里的生意还是要继续。账房先生拿了账簿过来,还是随喜替她拿的主意,简单的三两句,账房先生便点头退下了,眼睛里竟是钦佩的神色。 子衿轻轻握住随喜的手,将额头抵上去,倘使没有你,随喜,我该如何面对这一切。随喜掉下泪来,那泪,像大大小小的珍珠,直直地砸在子衿的头发上。 随喜一夕之间坚强起来。在随喜的细心照顾下,子衿的精神渐渐好了,有时会和她一起去铺子。随喜将所有的账目和生意往来的单子都拿给子衿。季家的产业,你必须自己管理,外人终究是靠不住的,为了嘉平,她顿了顿,为了陈忠恕,子衿,你必须坚强地走好以后的路。 子衿摇着她的手,我知道你会陪着我,随喜,你不能离开我。 随喜死于两年后。那天下了第一场秋雨,天气微凉,随喜着一身白色的衣裙,坐在藤椅上,人如一杯沏好的茶,渐渐就凉了下去。 他喜欢着白衣的女子,随喜看着子衿,虚弱地说。子衿握住她的手,眼中渐渐有泪,你放心,我会把你和他葬在一处。随喜的嘴角已溢出鲜血来,他一定不愿意看到我,把我葬在他五百米之外,让我能远远地看着他就可以了。 她自己服的毒,鹤顶红,一杯致命。
【 四 】 随喜说恨她,是的,她比子衿健康,甚至比子衿聪明。但子衿是云端的花朵,她则是脚底下烂污的稀泥。她不甘心。 遇见陈忠恕,原本是无心插柳的事,偏偏是他改了姓名改了相貌就是不改用药的习惯。通缉令里写得明白,陈忠恕为人开方子,喜欢用干玫瑰花儿做药引子,普天之下无人雷同。虽然他将药引子取名为双宝,虽然他很细心地将用过的药引子都碾碎了,可是,细心的随喜还是拣出了那些细碎的玫瑰末儿。她许他以五万两黄金,步步为营地要拿走季家的所有财产。他为了保全性命,不得已答应了随喜。 只是,她千算万算,却没想到,陈忠恕会真的爱上子衿,自己竟也会昏了头爱上陈忠恕。燕窝里有毒,是特意拣陈忠恕不在家的时分炖的。可是陈忠恕还是回来了,不早一步,也没晚一步。 陈忠恕看着那碗燕窝粥,觉得人生始终都是一张网,他是网中的待宰杀的鱼儿,无论到哪里,都无法挣脱束缚。他站在黄金堆砌的宫殿里,眼见着那些繁华与富贵在身边来来去去,只觉得寒冷与荒凉。以前他是宫廷里最有名气最有前途的御医,上司赏识,同僚巴结。只因不肯答应醋意大发的皇后毒死皇上最爱的鸾妃,他只好潜逃出宫,隐姓埋名地活了下来。可鸾妃还是死了,通缉令贴得到处都是,说他毒死了鸾妃,畏罪潜逃。 那碗燕窝粥毒死了陈忠恕,子衿却选择了宽恕。原来她一直都知道。随喜还以为自己布局缜密,无人看得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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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的dream》~~~~~~有一天,小明做了个梦,于是他就去对小红说:“小红,我做了个梦。”小红欢喜的说:“真的啊。”“嗯”于是他们一起过起了幸福的生活。~~~~绝对原创,如有转载,法律责任自负。

10. 找一本短篇小说,大概十章的样子

小说的名字叫《发如雪》
我也在网上找过这书,没找到, 网上搜索出来的那个不是的(我看这个小说的时候,是在一本小册子上看了,这小说感觉太偏了,找了好像没找到)
lz你说的“女主一不小心打翻茶杯见到了一本书上,上面的字迹散开了,所以女主知道男主没死了
”这个情节,好像是女主看到那个茶是新泡的,才起了疑心的,
女主远嫁的那个家族,女子都是白发(是因为有人报复,用了药)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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