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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明媚,山林一片翠绿。
山间小路上,带着漂亮护脖圈的白眉儿迈着轻快的步子,小跑着,主人阿蛮星用麻绳牵着老黑狗,跟在它的后面。
两条猎狗跟着同一个主人到日曲卡山麓狩猎。
天气很好,一缕缕阳光透过树梢的新叶洒向大地,乳乳白色的晨岚在树间袅绕。白眉儿的心情比天气更好。容光焕发,精神抖擞。自从去年初冬它投靠人类后,历尽艰辛,历尽磨难,终终于苦尽甘来。成成功猎杀猞猁后,阿蛮星对它的宠爱更是一天浓似一天,不不仅顿顿有肉,闲下来时还常常把它搂进怀里,深情的抚摸。白眉儿是条知甘苦的狗,很珍惜主人对自己的这份情谊,打猎时格外卖力,次次都冲在头里,回回都不落空。主人脸面有了光彩,对它就愈加疼爱。有时它兴趣来了,还会独自进山,叼只野兔或狗灌什么的,喜喜得主人眉开眼笑,逢人便夸它是一条千金难买的好狗。
不仅主人对白眉儿越来越好,猎户寨的村民们也彻底改变了对它的看法,再没有人朝它吐口水瞪白眼,在没有人替他打他骂他是贼,再在没有人怀疑它是豺狼投的胎。它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友好的欢迎,或者扔给他一根骨头,或者慈善的赐给它一个微笑。尤其是巫娘,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理,见着他就要拿点好吃的东西喂它,一只田鸡,半块馅饼,硬往他嘴里塞,还用那穿走兽骨头做成的在她头上绕着圈圈,口中念念有词,说是给它开光,求山神猎户寨神保佑它永远平安。就连过去欺负它的酒槽鼻,也转变了态度,见着它就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和问候。11|评论(3)
2012-09-08 19:19热心网友春光明媚,山林一片翠绿。山间小路上,带着漂亮的护脖的白眉儿迈着轻快的步子,小跑着。主人阿蛮星用细麻绳牵着老黑狗,跟在他的后面。两条猎狗跟着一个主人到日曲卡山麓狩猎。天气很好,一楼楼阳光透过树梢的新叶洒向大地,乳白色的晨岚在树间袅绕。白眉儿的心情比天气更好,容光焕发,精神抖擞。自从去年初冬它投靠人类后,历尽千辛,历尽磨难,终于苦尽甘来了。成功猎杀猞猁后,阿蛮星对它的宠爱更是一天浓似一天,不仅顿顿有荤腥,闲下来是还常常把它搂在怀里,深情地抚摸。
白眉儿是知甘苦的狗,很珍惜主人对自己的这份情谊,打猎时十分卖力,次次都冲在头里,回回都不落空。主人的脸面有了光彩,对他就愈加疼爱。有时它兴趣来了,还会独自进山,叼回只野兔或者狗罐什么的,喜得主人眉开眼笑,逢人便夸他是一条千金难买的好猎狗。不仅主人对白眉儿越来越好,猎户寨的村民们也彻底改变了对它的看法,再没有人朝它吐口水瞪白眼,再也没有人踢它打它骂它是贼,再也没有人指指戳戳怀疑它是豺狼投的胎。它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友好的欢迎,或者慷慨的扔给一它个骨头,或者慈善的给它一个微笑。尤其是巫娘,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理,见到它就要拿点好吃的喂它,一只田鸡,半块馅饼,硬往它嘴里塞,还用那串走兽髌骨做成念珠在它头上绕圈圈,口中念念有词,说是给它开光,求山神猎神寨寨神保佑他永远平安。就连过去一贯欺负他的酒糟鼻,也转变了态度,见到他就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和问候。
在猎户寨的狗群里,它的境遇更是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一个落魄潦到的可怜虫一跃成为灿烂的明星;地位扶摇而上,变成群狗的领袖,除了老黑狗外,所有的狗都对它服服帖帖,俯首称臣;那些过去欺凌它的狗,现在见着它都会诌媚的摇着尾巴,它本身就身躯高大,相貌堂堂,一表狗才,如今配上一副闪闪发亮的护脖,更显仪表俊美,神气十足,站在狗群里,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最让它得意的是赢得了巫娘家那条名叫冰冰的白母狗的爱心。冰冰唇吻上翘,双眉细长,脖颈光滑风骚,身段丰满,尤其是臀部,滚圆如磐,包含刚刚成熟的雌性的韵味,用狗的标准来衡量算的上一条绝世美狗。冰冰青春年华,含苞欲放,寨子里很多公狗都对她垂诞三尺,黏黏乎乎的想贴上去占便宜。但冰冰就像她的名字一样,见到热情如火的公狗,便将那跟漂亮的白尾巴紧紧的盖在两跨之间,嘴脸冷如冰霜,摆出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凛然姿势。冰冰过去对白眉儿的态度也十分恶劣,监视囚犯似的那样监视它,如今却和它修好,有事没事陪伴在它身旁,态度乖巧的像只猫。俗话说,雌性是雄性的一面镜子,白眉儿从冰冰身上看到了自己的魅力与风采。白眉儿在山路上小跑着,不时回头用充满感激的眼光望阿蛮星一眼。他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栽培。村长的爱犬,本身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势,再加上它忠贞骁勇的品性,才会越来越受到村民们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假如没有主人的信赖和理解,他早就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他试试怀有一种感恩图报心情。他一面跑,一面竖起耳朵耸动鼻翼,用灵敏的嗅觉和听觉在静谧的山林间搜寻,希冀能发现有价值的猎物,让主人满载而归,让主人高高兴兴。登上一道山梁,突然,白眉儿看见前面林子里闪过一个红影子,好像是匹豺。主人视力也很好,也同时看见了,立即喝道:“白眉儿,是恶豺,快追!”主人的语调充满了对豺的厌恶和憎恨。白眉儿不敢怠慢,立即像股疾风朝前面那匹豺窜过去。
山林里飘着薄薄的雾岚,白眉儿只望得见前面那匹豺朦胧的身影,无法看清究竟是谁。但他很清楚,自己在追撵埃蒂斯红豺群中的某一个成员。它闻到的就是它十分熟悉的埃蒂斯红豺群的气味;这一带是埃蒂斯红豺群的活动领地,不会有其它豺群的踪迹。
他并没有因为正在逃亡的猎物是埃蒂斯红豺群中的一员而放慢自己的速度,恰恰相反,他比平常的狩猎更加卖力,穷追猛撵,恨不得立刻就把前面的那匹豺扑倒咬翻。
它已决心做条好猎狗了,当然要和豺彻底决裂。对它来说,埃蒂斯红豺群里没有温馨的回忆,没有丝毫值得留念的地方。会想起过去在埃蒂斯红豺群里的生活,那简直就是一场黄连浸泡的噩梦。大冬天他被拆群驱赶出境,还差点被豺王夏索尔咬死。他和埃蒂斯红豺群之间有的只有仇恨。因此,猎杀埃蒂斯红豺群的成员,对它来说,没有任何感情上的障碍。人类温暖的火塘,主人亲切地抚摸,已经彻底改造了它豺的灵魂,塑造了全新狗的灵魂。它现在过得是没有饥饿没有寒冷的日子,要地位有地位,要荣誉有荣誉,要伙伴有伙伴,还有一位称心如意的好主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狗了。他十分满意现在的猎狗生活,这辈子不可能再回埃蒂斯红豺群去做一匹豺了。他不在是豺,而是与豺没有任何瓜葛的猎狗。猎狗捉豺,天经地义,他没什么好犹豫的。
捕捉一匹豺,对白眉儿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当他把过去的同类当做猎物去追捕去噬咬,其实就是一个灵魂的净化过程,用行动证明自己从心灵到外表地地道道的狗;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就是可以彻底打消老黑狗对他的怀疑。不知怎么搞得,整个猎户宅的人和狗都对他转变了看法,唯独老黑狗仍有对待暗藏的异己分子
捕捉一匹豺,对白眉儿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当他把过去的同类当做猎物去追捕去噬咬,其实就是一个灵魂的净化过程,用行动证明自己从心灵到外表地地道道的狗;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就是可以彻底打消老黑狗对他的怀疑。不知怎么搞得,整个猎户宅的人和狗都对他转变了看法,唯独老黑狗仍有对待暗...的态度对待他,总是对它毛尖上那层豺的红艳,吹毛求疵,总是对它身上残留的豺的气味,揪住不放,总把它视为豺的奸细,看做混血的怪胎。假如它当着老黑狗的面咬断一匹豺的颈椎,就可向老黑狗表明自己已同豺划清了界限,经历了血的洗礼,狗的灵魂也就定型了,再也不可逆转了。很快,白眉儿与豺的距离越缩越短,只差几步远了。 前面是一片早已凝固的泥石流,怪石嶙峋,是浴室之间的泥沙里长着一束束狗尾草,中 央部委有一条长长的雨裂沟。 那匹豺丧魂落魄,慌不择路,一头钻进雨裂沟去。 雨裂沟很窄,但有点深。 看来,这批被他追赶的豺生性愚钝,缺乏在紧要关头应变的能力。钻进雨裂沟,无疑是一条死路。雨裂沟没有第二个出口,再深也没有尽头。假如是虎或豹在追撵,躲进雨裂沟算是一种良策,因雨裂沟很窄,大型猛兽钻不进来。但用同样的办法对付狗就不灵了,狗的体形于豺大同小异,豺能钻的地方,狗也能钻。他白眉儿虽说身胚高大些,,但也不妨碍钻雨裂沟。豺惊慌地盯着它,准备应付最后的搏杀。 太阳冉冉升起,一束阳光把黑黝黝的雨裂沟照得通亮,把那张豺脸照得一清二楚。
母豺头上的毛有点灰暗,就像一只在黑泥里滚过的红浆果,下巴额豁了一个口子,成了兔嘴,不时有唾液从豁口流淌出来,像吊着一根白线。这是一张十分丑陋的豺脸,却也是白眉儿无法忘怀的豺脸。它可以毫无顾忌地咬死埃蒂斯红豺群中任何一匹豺,唯独眼前这匹母豺是例外。
这匹母豺因其生理上的明显缺陷,而取名叫兔嘴。兔嘴不仅嘴上有个V形豁口,那身豺毛也像患过疥疮似的癞秃斑驳,十分难看;嗓门暗哑,即使表示友好的嚣叫,也因声音变调,听起来像在同谁谩骂吵嘴。豺的社会崇尚力量,也讲究美,兔嘴长相丑陋,很不讨公豺喜欢,在豺群里地位低卑,长到五岁了,仍孑然一身;其他母豺在这个年龄,至少也是生育过一至两胎的母亲;不是兔嘴有什么独身的怪癖,而是没那匹公豺愿意同兔嘴踩背交尾。
这是被爱情遗忘的角落。
或许正因为如此,兔嘴与白眉儿有一段相依为命不同寻常的交往。可以这么说,要是没有兔嘴,它白眉儿极有可能活不到今天。
那是白眉儿还刚满半岁的时候,日曲卡山麓刮起了一场百年不遇的暴风雪。北风怒号,鹅毛大雪铺天盖地,奇冷无比。其他幼豺都蜷缩在母豺温暖的怀里,度过漫长的冬夜。白眉儿没有母豺,也没有窝,只能钻在树叶下过夜。
半夜,它被冻醒了,四肢僵木,瑟瑟发抖。它还是只幼豺,身上没有多少热气,在这样煎熬下去,不等雪霁天晴,它就会冻成冰棍儿的。为了活命,它涎着脸,麻着胆,去钻别的豺窝。它只有钻进成年豺的怀里,才能免于被冻死。它先去钻黑蝴蝶的窝,黑蝴蝶像驱赶一条讨厌的蛇一样把它踢了出来。它又去钻罕梅占据的那个树洞,结果更糟糕,差点被咬伤鼻子。天寒地冻,各窝成年豺照顾自己的孩子都来不及,谁还有心肠管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呀。
白眉儿吃了几次闭门羹,没有力气也没有勇气再去钻别的豺窝。它卧在没遮没拦的雪地里,凄凉地哀嚎着,带着死神的降临。雪花很快把它盖了起来,像个隆起的小雪丘,更像个小小的坟冢。
它迷迷沌沌时,觉得有谁把它从积雪下叼了出来,不一会儿,一股暖意弥漫全身,仿佛钻进了太阳的怀抱。它睁开眼一看,哦,原来自己是在兔嘴的怀里。好心肠的兔嘴听到它的哀嚎,顶着风雪从栖身的石缝里出来,把它捡了回去。
它依偎在兔嘴的怀里,彻骨的寒冷消失了,它享受到了一种温馨的母爱。从此,没到夜晚,它都要摸到兔嘴的窝里来。
两匹孤苦伶仃的豺,成了相依为命的伴。 一直到它被豺王夏索尔粗暴地赶出豺群前,它和兔嘴都保持着这种亲密的关系。这是它在埃蒂斯红豺群里唯一难以忘怀的情谊。
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地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去邀功请赏.
可偏偏就是兔嘴。
不知怎么搞的,白眉儿身上猎狗的胆魄消失得无影无踪。它觉得浑身虚弱,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兔嘴,不只该怎么办才好。
唉,命运为啥总是和它作对呢!
兔嘴也认出它来,豺脸上惊恐的表情化作惊讶,不再朝后退缩,而是朝前跨了一步,耸动鼻翼来嗅闻它的脸颊。这是豺与豺久别重逢后互相识别的一种仪式。
白眉儿也耸动鼻翼闻一闻,兔嘴身上有股它十分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暖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汪——”山坡下传来一声狗吠。是老黑狗在叫,老黑狗是被主人牵在手里的,老黑狗到了,说明主人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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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狗洛戛在追猎中和母豺达维娅结合,生下混血豺白眉儿。白眉儿不幸失去双亲,在豺群中过着下等的苦豺生活。豺王夏索尔为铲除异己,借故逼它出走。白眉儿几经磨难,又回到豺群。在豺群中它忍辱负重,在危难中挽救了豺群,从而当上了豺王。
作品以生动的情节、曲折的故事,表现了混血豺王白眉儿屈辱、苦难、奋斗的一生。它为种群的发展和恶劣的自然环境斗;为照顾孤老病残和种群的传统观念决裂;为挽救种群不被消灭和围追堵截的猎人浴血奋战。白眉儿是豺,是动物性的豺,然而它又是一只有思想、有灵魂的豺。它的屈辱,它的豁达,它的奋争,它为救旧时的主人,它为豺群的生存所表现的感情波澜,它那大无畏英勇献身的精神,无不震撼着读者的心弦。
书籍目录
1、认敌为友
2、苦难童年
3、蒙难受辱
4、被迫做贼
5、崭露头角
6、含泪出走
7、豺狼大战
8、登上王位
9、冤家路窄
10、慷慨赴难
编辑本段
片段欣赏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捷如风,即使以善跑著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嘴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得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绒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
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经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里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巴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断了一条前腿,歪歪斜斜跑得很慢,几乎一个扑跃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追击的路线。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
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之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
………………………………
豺虽然会游水,却只能在风平浪静的水塘里游游,不可能从浊浪翻滚的怒江上泅渡过去。母豺达维娅实在被逼急了,望见江边有一棵枝繁叶茂的珍珠栗树泡在浅水湾里,便不顾一切地跳了上去。
达维娅没想到,自己这一跳,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了整个埃蒂斯红豺群未来的命运。
图书信息
书 名:
混血豺王
作 者:沈石溪
出版社: 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年8月1日
ISBN: 9787534260094
开本: 16开
内容简介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品藏书系:混血豺王》内容简介: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因此,动物小说更有理由赢得读者,也更有理由追求不朽。
图书目录
精彩提示
第一章 雨裂沟里的秘密
第二章 血管里一半是豺血
第三章 老黑狗的报复
第四章 丧家犬回到豺群
第五章 豺狼大战
第六章 荣登王位
第七章 兔嘴殉身
第八章 迟来的爱情
第九章 艰难的抉择
第十章 大屠杀
第十一章 自我毁灭
(这本书是接着双面猎犬说的 全书起码两本有几百万个字了 如果想看 最好自己到书店去买这两本书!!!!!!!!!!!!!)
㈢ 求 沈石溪 动物小说 题目《混血豺王》。。。。。。。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童话故事《混血豺狼》
做为一本少儿出版社出版的某童话系列中的一个故事,我想他或许掺杂着少年这个年纪不能领悟的深层伦理,或许现在我更容易把它想象为作者自己经历的矛盾。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条豺,叫做白眉儿,与“白眉大侠”如出一辙,长着一副白眉,本事了得,身世就相对曲折一些。
由于一次突如其来的围猎,白眉儿的母亲与团队失散后却与追捕自己的猎犬怀上了白眉儿。她一心一意地要跟着他,没想到落得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下场……
如此不清不白的大着肚子回来,马上受到了大家的排斥与白眼。由于白眉儿是个混血种,个儿大,产下它以后母豺自知时日无多,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生存下去计划了一个的阴谋……终于她等到了一个绝好的机会杀死了一只和自己孩子一样刚出生不久的小豺,让白眉儿顺理成章地成为别人的孩子。母豺临死还不忘把那小豺的尸体埋在自己已经糜烂的下身底里,以求毁尸灭迹。最后还是东窗事发了,怒不可遏的冲向白眉儿,同样是母亲,她不能忍受这样的阴谋!那个爱如已出的仇人的孩子!可是她还是饶恕了,但白眉儿等于被驱逐了,没有人理睬它更不会被分到任何食物,它整天无所事是地到处闲逛……
真的很巧,白眉儿结识了一名猎人那正是当年“父亲”的主人,但它又哪里会知道呢?
猎人跟它很有亲切感,他并没有认出白眉儿是豺,好像还是当年自己的猎狗,因为饥不择食的白眉儿被猎人认定了它是“狗改不了吃屎”啊!
白眉儿阴差阳错地成了一条猎犬,是父子三分像,虽然它并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那段时期它本能的学会了狗吠,深得猎人的三千庞爱。但“同类”却完全明白那是敌人,为了让主人明白它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来证明,白眉儿是一只豺!那种用爪子从肛门中伸进去再把肠子一寸一寸拽出来的卑劣手段那绝不是高尚的猎犬干得出来的,而却是典型的豺的残忍的克敌法宝!不幸的白眉儿又一次被无情拒绝了,这也只能是他的命!
回归生林后的白眉儿,已然长成了高大强壮的成年公豺。它再次混进了集体之中,没有引来一个同伴的注意,唯一标志性的就是它那双醒目的白眉,它干的是最低贱差事,吃得是最末等的“残羹冷炙”。命运似平还没有开始眷顾着它……但是终于——还是让它等到了初露锋芒的时刻,它也许不是那么清楚那是自己体内流着的,12分之1狼的血统的“能量”帮助它击退外侵强敌。它成为了大家心目中的英雄!从此踏上了平步青云之路,它“征服”了所有的“贵族”,又很快登上首领的宝座!它庆幸着自己并不是一条普通的豺!名利、地位、美女一时之间蜂蛹而至……它第一次享受着权力带给它的快感!娇妻在陪,儿女成欢膝下。(如果故事就这样结束,那么似乎也许真的会让我觉得不知所谓。)
为了带领它的豺群突围猎人们的追剿,眼看着自己的伙伴残遭杀手……它嘶心裂肺地狂吠起来!豺群整个惊呆了,它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首领原来是一条“贱狗”?!白眉儿依旧没有回头,它一个猛冲地扑向猎人……没有人再会相信它,猎人高高地取起猎枪,射向了它的胸膛,它的前腿被打折了,它依然在跑,直到子弹穿过了它的胸膛……没有一个人、一条豺同情它,包括它的美娇妻……
这样悲剧的转折作为了它生命的终点,这让我意犹未尽!
㈣ 沈石溪小说混血豺王
春光明媚,山林一片翠绿。
山间小路上,带着漂亮护脖圈的白眉儿迈着轻快的步子,小跑着,主人阿蛮星用麻绳牵着老黑狗,跟在它的后面。
两条猎狗跟着同一个主人到日曲卡山麓狩猎。
天气很好,一缕缕阳光透过树梢的新叶洒向大地,乳乳白色的晨岚在树间袅绕。白眉儿的心情比天气更好。容光焕发,精神抖擞。自从去年初冬它投靠人类后,历尽艰辛,历尽磨难,终终于苦尽甘来。成成功猎杀猞猁后,阿蛮星对它的宠爱更是一天浓似一天,不不仅顿顿有肉,闲下来时还常常把它搂进怀里,深情的抚摸。白眉儿是条知甘苦的狗,很珍惜主人对自己的这份情谊,打猎时格外卖力,次次都冲在头里,回回都不落空。主人脸面有了光彩,对它就愈加疼爱。有时它兴趣来了,还会独自进山,叼只野兔或狗灌什么的,喜喜得主人眉开眼笑,逢人便夸它是一条千金难买的好狗。
不仅主人对白眉儿越来越好,猎户寨的村民们也彻底改变了对它的看法,再没有人朝它吐口水瞪白眼,在没有人替他打他骂他是贼,再在没有人怀疑它是豺狼投的胎。它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友好的欢迎,或者扔给他一根骨头,或者慈善的赐给它一个微笑。尤其是巫娘,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理,见着他就要拿点好吃的东西喂它,一只田鸡,半块馅饼,硬往他嘴里塞,还用那穿走兽骨头做成的在她头上绕着圈圈,口中念念有词,说是给它开光,求山神猎户寨神保佑它永远平安。就连过去欺负它的酒槽鼻,也转变了态度,见着它就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和问候。
㈤ 混血豺王在线阅读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沈石溪写得系列动物小说之一《混血豺王》,读完后颇有感受。
本书主人公白眉儿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心想事成,由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最末端的“苦豺”,一跃成为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但命运并未就此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因为白眉儿的血管里流淌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就决定了白眉儿的生活道路不可能是平平坦坦的。
在和主人阿蛮星的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名叫兔嘴的老母豺。兔嘴曾经在它饥寒交迫的童年时代帮助过白眉儿,白眉儿忍心咬杀曾经给过它温暖的兔嘴,于是把它偷偷放跑了。它的行为虽然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与它并肩作战的老黑狗的眼睛,老黑狗识破了它豺的本性。由于老黑狗的蓄意报复,白眉儿原形毕露,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血统,它无法再在猎户寨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最低的苦豺。
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狼首,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的新一代豺王,可最后还是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之下。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白眉儿经历了灵魂撕裂般的痛苦,经历了更加离奇曲折的情感纠葛,更加血腥残忍的生存竞争,更加云谲波诡的命运沉浮,也让它迸发出更加催人泪下的人性光辉。
虽然白眉儿结束了它的猎狗生涯,但它经过自己的努力当上了埃蒂斯红豺群的新一代豺王;虽然白眉儿最后被自己最心爱的主人杀死,但它那种坚持不懈、宁死不屈、全力以赴的精神还依然保留着。以后在新的学期中要学习白眉儿这种百折不挠、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
㈥ 很想看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希望有人能分享,谢谢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
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捷如风,即使以善跑著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嘴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得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绒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
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经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里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巴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断了一条前腿,歪歪斜斜跑得很慢,几乎一个扑跃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追击的路线。
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之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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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捷如风,即使以善跑著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嘴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得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绒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
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经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里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巴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断了一条前腿,歪歪斜斜跑得很慢,几乎一个扑跃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追击的路线。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徉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之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
果然,两只公豺见洛戛蹿到面前,呦——地怪嚣一声,分左右两头逃进草丛。
洛戛看都不朝两只色厉内荏的公豺看一眼,狗尾巴平平地和脊梁形成一条直线,脚下生风,继续朝疲于奔命的母豺追去。
豺群的车轮战术破产了,又没有勇气跳出来同体魄和狼不相上下的洛戛较量;都晓得这讨厌的狗有猎人和猎枪撑腰,谁惹得起呀!豺们一只只溜之大吉,整个豺群都逃远了,只抛下孤零零的一只母豺。
母豺继续顽强地奔逃着。
洛戛离母豺只有20多步远了。突然,母豺一个左拐弯,朝一片红松树林跑去。洛戛很纳闷,红松树林稀稀落落,既没有灌木可以隐蔽,又没有洞穴可以躲藏,对正在逃避强敌追踪的母豺来说,相当不利,无疑是条死路。难道这只母豺已逃得昏头昏脑糊里糊涂了?不,不可能。豺生性狡黠,不可能在危急关头犯傻的。母豺一定想搞什么鬼名堂了,洛戛想,心里便警觉起来。瞧这母豺,一面奔逃还一面偏斜脑袋偷偷朝左侧窥探。洛戛顺着母豺的视线瞥了一眼,立刻识破了母豺的诡计,母豺假装往红松树林跑,其实真正的逃跑路线是左侧怒江江畔那块红土坡!母豺是想利用身上那层保护色来逃过劫难。
动物身上皮毛的色彩在进化过程中往往变得和周围的环境非常协调,这有利于隐蔽自己,逃避天敌,求得生存。日曲卡山麓的豺多为红色,因为这一带土质为红色,尤其是怒江两岸,由于水土流失严重,大块大块山坡没有植被覆盖,裸露着褐红色的酸性土壤。豺背脊上的毛也为褐红色,进入怒江畔的山坡,几乎与大地融为一色,即使以千里目著称的金雕,也很难在一片炫目的红土中识别出豺的身影来。
一旦让母豺逃进那块红山坡,母豺就会像鱼游进水中似的轻松自在。母豺随便跳到哪块土圪塔旁,突然弓起脊背静止不动,就要让它洛戛好一阵找,才能辨明哪几块是山土,哪一块是豺背,而母豺已小憩了一阵,喘过气缓过劲来,又飞也似的奔逃了。狗的嗅觉和听觉都极其灵敏,视觉却相对来说要弱一些。和带有自然保护色的母豺在红山坡上周旋,就像只睁开一只狗眼在扑敌,当然对洛戛不利。
决不能让母豺的诡计得逞。
母豺果然是在玩声东击西的把戏,眼看就要逃进红松树林了,突然一个90度的急拐弯,嗖的一声朝左侧那块红山坡蹿去。幸亏洛戛早有准备,不然的话,准会被惯性带着朝前滑去,等返过身来,已贻误了时机,彼此拉大了距离,母豺就赢得充裕的时间逃进红山坡了。
母豺刚刚转身,洛戛一甩狗尾,四爪腾空,紧跟着在空中完成了拐弯动作,不但没浪费时间,还节省了时间,把自己和母豺的距离又缩短了一半。
现在,一条黄毛大公狗和一只红毛小母豺已差不多首尾相衔,近在咫尺了。
洛戛暗中使劲,准备进行两级前扑。这是它捕猎的拿手好戏。狗的前扑和蹿跃是两码子事,虽然姿势有点雷同,都是两条后腿用力朝后蹬,两条前腿齐崭崭朝前挺举,但内在的差别却是很大的。前扑时脊梁先弓耸后挺拔,狗尾竖直,腹部收缩,腰肌大幅度绷弹,狗头尽量朝前探伸,落地时四只狗爪作搂抱撕扯状,而蹿跃时狗身体的各个部位动作都很节制。一个蹿跃最多能跨出一米,一个前扑却能达到两米开外。蹿跃可以不间断地连续进行,前扑却不行,前扑时,所有的意念、勇气和力量都集中在狗爪狗牙上,准备落到猎物身上后立即和猎物扭成一团。假如前扑落空,一般的草狗锐气顿减,要好一阵才能缓过劲来;就算是训练有素的猎狗,前扑落空,奔跑的姿势已经散了形走了神,要重新进行第二次前扑,需要好几秒钟才能把散了形走了神的姿势重新收拢回来。能不停顿不间断地连续进行两次前扑的狗是十分罕见的。洛戛是狗中的佼佼者,在这方面可说是独领风骚。它凭着极其灵敏的反应和极其协调的动作,一次前扑落空后,在四爪落地的一瞬间,散了形走了神的奔跑姿势会奇迹般地恢复原状,眨眼间身体又能像支利箭朝前飞出去,简直比澳大利亚袋鼠还利落。它就凭这套两级前扑的技巧,捕捉了无数只极善奔跑的麂子和岩羊。
洛戛又跟在母豺后面追了几步,冷不防扑了起来。它没有吠叫,不叫的狗才善咬。
母豺骤然间加快了速度,吱溜一下蹿到前面去了。这在洛戛的意料之中,豺不可能像蠢笨的豪猪那样一次前扑就扑倒的。它刹那间又进行第二次前扑。母豺己经是竭尽全力在飞奔了,但速度还是比不上狗的前抒来得快。洛戛计算得十分准确,第二次前扑的落点正好是在母豺的脖颈上,它的两只前爪可以稳稳地搂住豺的脑壳,两只后爪踩住豺背,把豺蹬翻,在豺惊慌挣扎之际咬住豺的颈窝。
洛戛犯了一个强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轻敌。它低估了母豺应付危机的能力。
被洛戛紧追不放的母豺名叫达维亚是埃蒂斯红豺群中最年轻漂亮的单身雌性,今年刚满3岁。3岁是豺的黄金年龄,体力、精力、和智力都处在鼎盛时期。达维亚曾跟猎狗打过2次交道,凭着豺聪明的头脑,都是很容易就把猎狗甩脱掉的。它没想到这次大黄狗那么难对付,简直是油盐不进软硬不吃,智商似乎也特别高。豺的拿手好戏诸如接力奔逃、车轮战术等等都骗不了它,简直像个无法摆脱的幽灵。当洛戛第一次前扑时,它使出吃奶的力气一阵狂奔,总算幸免于难。它以为大黄狗前扑落空后会减慢速度,它可以趁机拉大彼此间的距离,没想到大黄狗能连接2次前扑。幸好它两只尖尖的耳朵贴在脑壳上,一面飞奔,一面谛听身后的动静。它听见尾后的空气再次被撕裂,一股刺鼻的狗气味再次从空中散播下来。眼看4只狗爪就要像一张网罩住自己的身体了,它急中生智,猛然刹住脚步,“嗖——”大黄狗的身影跃过它的头顶飞到前面去了。好险啊,狗屁股竟然坐在它的豺头上。这不大雅观,却是个反咬一口的好机会,也让大黄狗尝尝它的厉害!他闪电般的朝大黄狗的后腿咬去。
大黄狗的动作比它快捷,它的豺嘴还没来得及噬咬,大黄狗两条后腿猛的往后蹬踢,动作很像是马在撅蹄子。它没有防备,被踢中下颚,身不由己向后仰倒。它是沿着怒江旁的山脊线在奔跑,一个仰倒,咕咚咕咚顺着山坡朝怒江滚落下去。幸好坡势不太陡,又长着一层松软的狗尾巴草,没伤着筋骨。一直滚到江边,才好不容易翻爬起来。这一跤跌得它晕头转向,还没回过神来呢,大黄狗已顺着斜坡居高临下气势汹汹地朝它压下来。它没有其他选择,只好朝怒江逃去。 怒江正值汛期,凶猛的洪水夹带着大量红山土在落差很大的峡谷间暴跳如雷。水位涨得极高,把地势较低的树林和草地都浸没了。一层一层的浪互相扑击着噬咬着吐出一团团浑浊的红泡沫。
豺虽然会游水,却只能在风平浪静的水塘里游泳,不可能从浊浪翻滚的怒江里度过去。母豺达维娅实在被逼急了,望见江边有一棵枝杈繁茂的珍珠栗树泡在浅水湾里,便不顾一切的跳了上去。
达维亚没有想到,自己这一跳,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了整个埃迪斯红豺群未来的命运。
洛嘎后悔自己不该冒冒失失跟着母豺跳到珍珠栗树上来。它求胜心切,以为母豺已被自己逼到绝境,只要跟着母豺跳上这棵躺在江边的珍珠栗树,就能在树梢的尽头把母豺咬翻逮住。
洛嘎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跟着母豺跳上去后,刚才还稳稳当当停搁在江岸的珍珠栗树忽然间活动起来,还没等它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珍珠栗树已载着它还有那只该死的母豺,驶离了江岸,迅速漂向江心。
这事其实并不奇怪。洪汛期怒江两岸经常发生滑坡现象,整棵整棵的树被滑坡的山坡带进怒江,顺着浩浩荡荡的江水漂流而去。整棵珍珠栗树就是从上游漂来,又被冲到岸边,刚巧一根弯曲的树枝挂住江边的一块礁石,就像船被拴上桩一样,停搁下来。母豺跳上去后,那股冲力使本来就挂得不劳实的树枝从礁石上脱钩;洛嘎紧跟着往上跳,就像一根无形的竹竿猛撑了一下,珍珠栗树便又顺流而下了。
未完
㈧ 求沈石溪写の《双面猎犬》《混血豺王》读后感
读《混血豺王》有感
《混血豺王》这本书很特别,给我留下的印象也很深,这是一本动物小说,是故事大王沈石溪的著作之一,也是《双面猎犬》这本书的续集。这本书里的主角虽然是只半豺半狗搞不清是什么的动物,但它身上所具备的精神,感情上的重情重义、知恩图报,坚持不懈,是有些人类根本无法做到的。
这只半豺半狗的动物叫白眉儿,它经历了非常大的生死考验和更大的情感磨难。它机智勇敢,乐观向上,虽然曾被埃蒂斯红豺群抛弃,但它从未放弃,勇敢的活了下去。经历重重险关,成为阿蛮星的猎狗,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它是豺的真像在老黑狗的阴谋下暴露了。随后,它又是一只无依无靠,分不清是豺是狗的动物。再次的失败,它仍没有放弃,它凭借着一身的本领当上了豺王。偶然的一次相遇,严重地破坏了埃蒂斯红豺群的生存。在阿蛮星带领的一支狩猎队周旋时,它为了救大家,放弃了所有,放弃了一切,,舍己救豺,使豺群获救,当然又一次暴露了身份。然而,它面对猎人没有投靠,没有依服,死在了猎人的枪下,结束了精彩的的一声。
它的死是光荣的,它的死是无畏的。它完全可以活下来的。它愿意放弃所有,去保护自己的妻儿,保护自己的豺群。白眉儿的坚持不懈更是令人赞佩,在它面临重重危机时,它坚持了下来,它抗了过来,它没有丝毫退缩,它也有生命,它为了自己的生存去努力了,去拼搏了,去赌注了。而不像有些人,遇到点小小挫折就放弃了,从来没有努力过,没有去尝试过,更没有去拼搏过。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白眉儿是挺过了多少灾难,经历了多少不幸,遭受了多少欺辱,才凭借自己的力量当上了豺王!而它,又是怎样的努力,去搏得了主人的信任。对于一个动物而言,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啊!它可以舍弃生命,舍弃所有,去就会亲人,去保护大家,。而又有多少人,贪生怕死,在危难时刻自己逃命,永远把自己看作第一位,这是多么的自私,甚至多么可耻啊!一个动物,一只半豺半狗的豺狗,它做到了!虽然,它犹豫过,,的确,这样做,它将没有活路,只有死路一条,它没有想过自己逃跑,它想到的,是大家的存亡!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打翻了五味瓶,感慨,佩服,惋惜,直到惭愧。我没有白眉儿的那种坚持永不放弃的精神。遇到一个难题,我没有先去试一试,而是犹豫自己行不行。我错了,彻彻底底的错了!相比之下,我生活中的绊脚石少之又少,这么一个小难题,竟让我学会了放弃!我开始检讨,深深的检讨,以后,我要改变,变成一个永不服输的人!
这本书令我感慨万分,使我深深的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真应该好好学学白眉儿身上那种令人佩服的精神!
四年级开始,我被动物作家沈石溪的作品吸引了。先后阅读了《双面猎犬》、《混血豺王》、《雪豹悲歌》、《第七条猎狗》······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混血豺王》。
《混血豺王》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在滇北高原的日曲卡雪山,一只名叫洛嘎的公猎狗,和一只名叫达维亚的母豺生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儿。白眉儿出生不久,就成了没有爸爸妈妈的孤儿。白眉儿在豺群中受尽白眼、鄙夷、欺辱,在苦难的煎熬中一天天长大,成为艾迪斯红豺群排序最末端的“苦豺”。
本书主人公白眉儿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心想事成,由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排最末端的“苦豺”,一跃成为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但命运并未就此画上句号。它的血管里流淌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就决定了它的生活道路不可能平平坦坦。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兔嘴的老母豺。兔嘴曾经在它饥寒交迫的童年时代帮助过它,它不忍心咬杀曾给过它温暖的兔嘴。它偷偷放跑了兔嘴。它的行为虽然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的眼睛。http://www.31myhome.com/老黑狗识破了它豺的本性。由于老黑狗的蓄意报复,白眉儿原形毕露,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血统,它无法再在猎户寨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最低的“苦豺”。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新一代豺王。然而,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要做一条忠诚的猎狗?这让它灵魂撕裂般痛苦,经历了更加离奇曲折的情感纠葛,更加血腥残忍的生存竞争,更加云谲波诡的命运沉浮,也让它迸发出更加催人泪下的人性光辉。
当看红豺群陷入集体灭亡的困境时,白眉儿在这关键时刻不得已暴露出了自己狗的血统,解救了整个豺群。然而它却死在了昔日主人“阿满星”的枪口下时,我伤心地哭了。我觉得动物也有情感,甚至比人类还要浓烈。我看到豺的世界里有成年豺对幼豺无私的奉献,成年豺之间有猜疑和嫉妒,也有争夺王位时惨烈的互相残杀。
我以前看的书大多是童话和漫画,看着这几本被我看完的厚厚的书,我很有成就感。妈妈说这就是小说,小说有完整的故事,内容更丰富生动。我喜欢看书,我以后要读更多的书。
沈石溪,这个人想必大家都熟悉吧。他的动物小说有《狼王梦》、《第七条猎狗》、《混血豺王》....最近,我就阅读了他的作品《双面猎犬》。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半豺半狗的混血动物,它勇敢无谓、坚持不懈!它就是在这本书内大名鼎鼎的白眉儿。
为什么说它勇敢无畏呢?因为它在豺群的步步紧逼下还依然挺胸抬头、勇猛出击,甚至还在怎么危险的处境下练就了“空中嘶吼”的好本领。
为什么说它坚持不懈呢?因为它不管是做苦豺还是做流浪豺还是做人类的猎犬它都不泄气不灰心,心里永远充满希望,乐观积极。
它的母亲是正宗埃蒂斯红豺达维娅,它的父亲是人类的猎犬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的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和一条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的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军犬所生的洛戛。
读完这本书后我欣赏母豺达维娅在野猴岭上和野猴们对抗的做法,不惜把自己弄得遍体凌伤,竟还牺牲了半条尾巴。我欣赏村长阿蛮星那种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高尚品质。当然我最欣赏的还是我们的主人公白眉儿啦~!
读完这本书后还有一些是我不欣赏的,豺王那种充满嫉妒的心理处处陷害幼小的白眉儿,老猎犬黑虎也是这样。我不欣赏小老头自己不去让白眉儿去偷鸡的做法,巫婆那种封建迷信的做法。
好人有好报,最后白眉儿成为了村长阿蛮星的优秀猎犬。
《双面猎犬》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坚持不懈和勇于前进,才是最好的让人敬仰你、器重你的最佳办法。
《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篇,记录的是白眉儿的后半生,塑造了一个有情有义,有勇有谋的豺王形象,让你在感动的同时,不能不思考生存之道。
毫无疑问,白眉儿是个特别重情义的混血,在寨子里,他跟着主人阿蛮星一起出生入死,个人价值得到了极大地体现,他也特别满足这种生活。主人甚至于把象征身份和地位的漂亮护脖儿从已经衰老的大黑狗身上带到他的脖子上,在寨子里更是得到了除去大黑狗之外的所有人和狗的尊重,只有大黑狗一直认为白眉儿是一只豺。在一次主人单独狩猎中,大黑狗证实了自己的猜测,白眉儿碰上了从小对他照顾有加的兔嘴——一只落单的豺,在主人无法下去的雨裂沟里,白眉儿放过了兔嘴,并警告了大黑狗,大黑狗在雨裂沟里斗不过白眉儿,只能寻求主人的帮助,可惜的是,主人面对已经失宠的他,根本就不相信,硬拉着大黑狗根白眉儿越追越远。这一次,为白眉儿身份的曝光埋下了伏笔。
一次主人新买的牦牛疯了,在手无寸铁的紧急情况下,只能依靠白眉儿。白眉儿拼尽了全力也无法阻挡牦牛,为了救出主人,他使出了豺的独家本领;掏肛门。最后主人得救了,也不象以前那样信任白眉儿了,最后,大黑狗使主人对白眉儿的最后的信任也丧失殆尽。
在大黑狗感到生命已经远去的时候,他想的更多的是主人这么多年来对他的照顾,他明明知道白眉儿是豺,但主人还埋在鼓里,他想用自己最后的生命提醒主人,赶走白眉儿。于是,他趁白眉儿不在的时候来到白眉儿的狗窝,咬牙把自己咬伤,连肠子都出来了,只留下一口气儿,在白眉儿回来后和他假意撕扯一番,引来主人。阿蛮星面对这种惨状,认为是白眉儿下死亡死手,加上之前的怀疑,最终赶走了白眉儿。
白眉儿又想办法回到了豺群,在豺群面对野狼的驱逐不得不离开家园的关键时刻,他为了救兔嘴,扑向了狼王,得到大家的的认可,当上了豺王。由于狗的血脉,他没有依照惯例赶走原豺王夏索尔,尽心尽力地带领着豺群在草原纵横,并得到爱情的青睐,有了自己的儿女。这美好的一切,因为阿蛮星的出现被彻底破坏了。正常情况下,豺群是不会惊动带着人类的,但是,白眉儿望着人类时眼里的柔情让夏索尔捕捉到了,夏索尔惊动了阿蛮星,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人和豺对上了。为了救出旧主人,白眉儿杀死了豺群中年轻力壮的生力军——察迪。没想到的是,主人阿蛮星不遵守诺言,脱险后带着大队的人和猎犬围攻豺群,为了救出幼豺,白眉儿不惜暴露狗的身份,幼豺得救了,受伤的白眉儿却又一次被豺群驱逐,最后被人类打死。
白眉儿所代表的是人间美好的情感,但是,就是这种情感毁灭了他。在当猎犬的时候,他不忘恩情放了兔嘴,在当豺王的时候,他为了报恩放了旧主人阿蛮星,他想两头兼顾,但是,他所处的这两方面却是死敌,到头来,猎犬里没有他的位置,豺群中也容不得他,只能是以悲剧告别人世,真的是鱼翅与熊掌不能兼得。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篇,记录的是白眉儿的后半生,塑造了一个有情有义,有勇有谋的豺王形象,猎狗形象,让你在感动的同时,不能不思考生存之道。
白眉儿是个特别重情义的混血,在寨子里,他跟着主人阿蛮星一起出生入死,个人价值得到了极大地体现,他也特别满足这种生活。主人甚至于把象征身份和地位的漂亮护脖儿从已经衰老的大黑狗身上带到他的脖子上,在寨子里更是得到了除去大黑狗之外的所有人和狗的尊重,只有大黑狗一直认为白眉儿是一只豺。在一次主人单独狩猎中,大黑狗证实了自己的猜测,白眉儿碰上了从小对他照顾有加的兔嘴——一只落单的豺,在主人无法下去的雨裂沟里,白眉儿放过了兔嘴。
白眉儿又想办法回到了豺群,在豺群面对野狼的驱逐不得不离开家园的关键时刻,他为了救兔嘴,扑向了狼王,并战胜了它。白眉儿得到大家的的认可,当上了豺王。由于狗的血脉,他没有依照惯例赶走原豺王夏索尔,尽心尽力地带领着豺群在草原逍遥自在的生活,得到爱情的白眉儿,有了自己的儿女。这美好的一切,因为阿蛮星的出现被彻底破坏了。
白眉儿望着人类时眼里的柔情让夏索尔捕捉到了,夏索尔惊动了阿蛮星,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人和豺对上了头。为了救出主人,白眉儿杀死了豺群中年轻力壮的优秀大公豺——察迪。没想到的是,主人阿蛮星不遵守诺言,脱险后带着大队的人和猎犬围攻豺群,为了救出幼豺,白眉儿不惜暴露狗的身份,幼豺得救了,受伤的白眉儿却又一次被豺群驱逐,走向死亡。
白眉儿所代表的是人间美好的情感,但是,就是这种情感毁灭了他。在当猎犬的时候,他不忘恩情放了兔嘴,在当豺王的时候,他为了报恩放了旧主人阿蛮星,他想两头兼顾,但是,他所处的这两方面却是死敌,到头来,猎犬里没有他的位置,豺群中也容不得他,只能是以悲剧告别人世,真是可怜哪。
施振野
读《双面猎犬》《混血豺王》有感
在人迹罕至的野生丛林中,生活着埃蒂斯红豺群。在埃蒂斯红豺群里,生活着一只混血儿——白眉儿。
它长得长腿细腰,眉眼间有块醒目的白斑,矫健而又英俊。它的母亲是红豺群中最年轻漂亮的母豺,它的父亲是狩猎技艺高超的猎狗。由于种种原因,它失去双亲, 在埃蒂斯红豺群里成为地位微卑的苦豺。它在一次狩猎中捅了篓子,被迫离开豺群,投靠人类做了猎犬。它依靠自己灵敏的嗅觉和丰富的丛林生活经验,机灵的抓住 了真正的偷鸡贼,在狩猎中抓住了珍贵的猞猁。从此,它凭着自己的努力成了猎户寨的狗群领袖,由一个卑鄙无耻的偷鸡贼,摇身变成了灿烂的明星。可是,它的血 管里流着的是半豺半狗的血,决定了它的生活道路不可能平平坦坦……
在一次狩猎中,它遇到了曾经给过自己温暖的母豺兔嘴,它不忍心杀害曾给过自己温暖的兔嘴,偷偷地把它放了。它瞒过了主人,却瞒不过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 由于老黑狗蓄意报复,它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本性,被迫逃出山林。它回到了它出生的地方——埃蒂斯红豺群里。从此,它跟着豺群并肩狩猎,依然做着最不起眼 的苦豺。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它奇迹般的打败凶悍的恶狼,由苦豺耀升为埃蒂斯红豺群新一代的豺王,可是,它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要做一只自由的野豺,还是 做一只忠诚的猎犬。这让它灵魂撕裂般的痛苦,经历了更加离奇的情感瓜葛。最后,它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埃蒂斯红豺群的幸福生活。
读完这两本厚厚的书,我彻底明白了什么是机智勇敢,什么是毅力。这两本书的主角白眉儿,为抓住真正的偷鸡贼在冰天雪地中呆了7天。它那惊人的毅力让我惊 讶,我们也应该像它一样,无论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懈、勇于前进!
自评:动物小说也是来源于生活实际。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精彩的书,而最令我感动也是最让我难忘的还是《双面猎犬》和《混血豺王》了。
《双面猎犬》和《混血豺王》的作者是号称“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这两本书的内容是连在一起的,它们的主人公是一只是豺而非豺、是狗而非狗的动物——白眉儿,在它身上发生了一串这样的故事:
在滇北高原的日曲卡雪山上,一只名叫洛嘎的公猎狗在怒江边追逐一只名叫达维亚的母豺时不幸与达维亚在珍珠粟树上被困于江心。
两天两夜后,珍珠粟树终于在一个名叫野猴岭的地方再度泊案。为了生存,猎狗洛嘎与母豺达维亚只能互相依靠、互相协作,共同狩猎。它们战胜了诡计多端的猴群,建立起了温馨的小家庭。不就,达维亚就怀孕了。
可是在临产前,洛嘎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突然出现在野猴岭,对主人无限忠诚的洛嘎立刻抛妻弃子,达维亚恼羞成怒,将洛嘎杀死,回到阔别两个多月的豺群,半个月后产下一只雄性幼崽,取名白眉儿。
达维亚产下白眉儿后便一病不起。为了让白眉儿活下来,它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巧设毒计,杀死母豺黑蝴蝶的儿女,让蒙到鼓里的黑蝴蝶心甘情愿的当起了养母。然而达维亚死后不久,事情败露了。黑蝴蝶立刻终止抚养白眉儿,而白眉儿受尽白眼、鄙夷、欺凌和屈辱,在苦难中一天天的长大,成为豺群中最末端的“苦豺”。
白眉儿虽然是“苦豺”,但它是优秀猎狗和母豺的结合物,身材高大健硕,在豺群中如同鹤立鸡群。这引起了豺王夏索尔的猜疑和嫉恨,几次三番的陷害它,而白眉儿凭着优秀的身体素质和高超的狩猎技艺,一次次化险为夷。然而最后白眉儿功亏一篑终于掉进了夏索尔的圈套被无情的赶出了豺群。
白眉儿吃了上顿没下顿,日子过的比黄连还苦。为了活命,它只得接受了一位苦安子的村民给它的食物,做了猎户寨的猎狗。它巧妙地掩饰身上豺的行动和特征,希望能做一条好猎狗。不幸的是,苦安子是个酒鬼逼迫它去偷鸡,终于有一天,它被村民发现了,苦安子把它牵到市场上去当做菜狗出售。
就在白眉儿即将被狗贩子杀死的时候,阿蛮星救了它,它换了主人,机智地抓住了真正的偷鸡贼,并在一次狩猎中技压群犬,独占鳌头,猎获了一只珍贵的猞猁,成为狗群的首领。
但命运并没有就此画上句号,白眉儿的血液里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就决定了它的生活道路上步可能平平坦坦。
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豺群中一只名叫兔嘴的老母豺。兔嘴曾经帮助过它,它不忍心咬杀它,就偷偷的放跑了兔嘴,可它 的行为被老黑狗发现了。老黑狗识破了它豺的本性,便蓄意报复,让白眉儿原形毕露。白眉儿被迫逃离主人,再度成为“苦豺”。
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由一名“苦豺”一跃而成为豺王。它有儿有女,有妻有伴,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然而,白眉儿遇到了阿蛮星。阿蛮星被豺群困住,白眉儿不忍将昔日主人置于死地,便偷偷的放走了主人,却不想阿蛮星很快就找来猎人与猎狗与豺群拼杀。后来,白眉儿不得不装成狗的样子来救被猎人抓住的幼豺,最后倒在了猎人的枪口下……
看完这两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人类那么的忘恩负义?,阿蛮星被白眉儿所救却还施行了一场大屠杀。人类为什么不能与动物和平共处?为什么那么痛恨豺?没错,豺很下流,名声也很不好,但它们到底也是活物,有血有肉,有感有情,为什么人类总是要杀害它们?
每一种动物能活到今天,都是生命进化过程中的佼佼者。我们要感谢上苍赐予我们人类丰富多彩的自然世界,千万别因为无知和偏见让豺这样一种高智商的野生动物在我们的手中灭绝。
让我们一起保护动物吧!
㈨ 《混血豺王》全文阅读
春光明媚,山林一片翠绿。山间小路上,带着漂亮的护脖的白眉儿迈着轻快的步子,小跑着。主人阿蛮星用细麻绳牵着老黑狗,跟在他的后面。两条猎狗跟着一个主人到日曲卡山麓狩猎。天气很好,一楼楼阳光透过树梢的新叶洒向大地,乳白色的晨岚在树间袅绕。白眉儿的心情比天气更好,容光焕发,精神抖擞。自从去年初冬它投靠人类后,历尽千辛,历尽磨难,终于苦尽甘来了。成功猎杀猞猁后,阿蛮星对它的宠爱更是一天浓似一天,不仅顿顿有荤腥,闲下来是还常常把它搂在怀里,深情地抚摸。
白眉儿是知甘苦的狗,很珍惜主人对自己的这份情谊,打猎时十分卖力,次次都冲在头里,回回都不落空。主人的脸面有了光彩,对他就愈加疼爱。有时它兴趣来了,还会独自进山,叼回只野兔或者狗罐什么的,喜得主人眉开眼笑,逢人便夸他是一条千金难买的好猎狗。不仅主人对白眉儿越来越好,猎户寨的村民们也彻底改变了对它的看法,再没有人朝它吐口水瞪白眼,再也没有人踢它打它骂它是贼,再也没有人指指戳戳怀疑它是豺狼投的胎。它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友好的欢迎,或者慷慨的扔给一它个骨头,或者慈善的给它一个微笑。尤其是巫娘,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理,见到它就要拿点好吃的喂它,一只田鸡,半块馅饼,硬往它嘴里塞,还用那串走兽髌骨做成念珠在它头上绕圈圈,口中念念有词,说是给它开光,求山神猎神寨寨神保佑他永远平安。就连过去一贯欺负他的酒糟鼻,也转变了态度,见到他就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和问候。
在猎户寨的狗群里,它的境遇更是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一个落魄潦到的可怜虫一跃成为灿烂的明星;地位扶摇而上,变成群狗的领袖,除了老黑狗外,所有的狗都对它服服帖帖,俯首称臣;那些过去欺凌它的狗,现在见着它都会诌媚的摇着尾巴,它本身就身躯高大,相貌堂堂,一表狗才,如今配上一副闪闪发亮的护脖,更显仪表俊美,神气十足,站在狗群里,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最让它得意的是赢得了巫娘家那条名叫冰冰的白母狗的爱心。冰冰唇吻上翘,双眉细长,脖颈光滑风骚,身段丰满,尤其是臀部,滚圆如磐,包含刚刚成熟的雌性的韵味,用狗的标准来衡量算的上一条绝世美狗。冰冰青春年华,含苞欲放,寨子里很多公狗都对她垂诞三尺,黏黏乎乎的想贴上去占便宜。但冰冰就像她的名字一样,见到热情如火的公狗,便将那跟漂亮的白尾巴紧紧的盖在两跨之间,嘴脸冷如冰霜,摆出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凛然姿势。冰冰过去对白眉儿的态度也十分恶劣,监视囚犯似的那样监视它,如今却和它修好,有事没事陪伴在它身旁,态度乖巧的像只猫。俗话说,雌性是雄性的一面镜子,白眉儿从冰冰身上看到了自己的魅力与风采。白眉儿在山路上小跑着,不时回头用充满感激的眼光望阿蛮星一眼。他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栽培。村长的爱犬,本身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势,再加上它忠贞骁勇的品性,才会越来越受到村民们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假如没有主人的信赖和理解,他早就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他试试怀有一种感恩图报心情。他一面跑,一面竖起耳朵耸动鼻翼,用灵敏的嗅觉和听觉在静谧的山林间搜寻,希冀能发现有价值的猎物,让主人满载而归,让主人高高兴兴。登上一道山梁,突然,白眉儿看见前面林子里闪过一个红影子,好像是匹豺。主人视力也很好,也同时看见了,立即喝道:“白眉儿,是恶豺,快追!”主人的语调充满了对豺的厌恶和憎恨。白眉儿不敢怠慢,立即像股疾风朝前面那匹豺窜过去。
山林里飘着薄薄的雾岚,白眉儿只望得见前面那匹豺朦胧的身影,无法看清究竟是谁。但他很清楚,自己在追撵埃蒂斯红豺群中的某一个成员。它闻到的就是它十分熟悉的埃蒂斯红豺群的气味;这一带是埃蒂斯红豺群的活动领地,不会有其它豺群的踪迹。
他并没有因为正在逃亡的猎物是埃蒂斯红豺群中的一员而放慢自己的速度,恰恰相反,他比平常的狩猎更加卖力,穷追猛撵,恨不得立刻就把前面的那匹豺扑倒咬翻。
它已决心做条好猎狗了,当然要和豺彻底决裂。对它来说,埃蒂斯红豺群里没有温馨的回忆,没有丝毫值得留念的地方。会想起过去在埃蒂斯红豺群里的生活,那简直就是一场黄连浸泡的噩梦。大冬天他被拆群驱赶出境,还差点被豺王夏索尔咬死。他和埃蒂斯红豺群之间有的只有仇恨。因此,猎杀埃蒂斯红豺群的成员,对它来说,没有任何感情上的障碍。人类温暖的火塘,主人亲切地抚摸,已经彻底改造了它豺的灵魂,塑造了全新狗的灵魂。它现在过得是没有饥饿没有寒冷的日子,要地位有地位,要荣誉有荣誉,要伙伴有伙伴,还有一位称心如意的好主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狗了。他十分满意现在的猎狗生活,这辈子不可能再回埃蒂斯红豺群去做一匹豺了。他不在是豺,而是与豺没有任何瓜葛的猎狗。猎狗捉豺,天经地义,他没什么好犹豫的。
捕捉一匹豺,对白眉儿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当他把过去的同类当做猎物去追捕去噬咬,其实就是一个灵魂的净化过程,用行动证明自己从心灵到外表地地道道的狗;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就是可以彻底打消老黑狗对他的怀疑。不知怎么搞得,整个猎户宅的人和狗都对他转变了看法,唯独老黑狗仍有对待暗藏的异己分子
捕捉一匹豺,对白眉儿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当他把过去的同类当做猎物去追捕去噬咬,其实就是一个灵魂的净化过程,用行动证明自己从心灵到外表地地道道的狗;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就是可以彻底打消老黑狗对他的怀疑。不知怎么搞得,整个猎户宅的人和狗都对他转变了看法,唯独老黑狗仍有对待暗...的态度对待他,总是对它毛尖上那层豺的红艳,吹毛求疵,总是对它身上残留的豺的气味,揪住不放,总把它视为豺的奸细,看做混血的怪胎。假如它当着老黑狗的面咬断一匹豺的颈椎,就可向老黑狗表明自己已同豺划清了界限,经历了血的洗礼,狗的灵魂也就定型了,再也不可逆转了。很快,白眉儿与豺的距离越缩越短,只差几步远了。 前面是一片早已凝固的泥石流,怪石嶙峋,是浴室之间的泥沙里长着一束束狗尾草,中 央部委有一条长长的雨裂沟。 那匹豺丧魂落魄,慌不择路,一头钻进雨裂沟去。 雨裂沟很窄,但有点深。 看来,这批被他追赶的豺生性愚钝,缺乏在紧要关头应变的能力。钻进雨裂沟,无疑是一条死路。雨裂沟没有第二个出口,再深也没有尽头。假如是虎或豹在追撵,躲进雨裂沟算是一种良策,因雨裂沟很窄,大型猛兽钻不进来。但用同样的办法对付狗就不灵了,狗的体形于豺大同小异,豺能钻的地方,狗也能钻。他白眉儿虽说身胚高大些,,但也不妨碍钻雨裂沟。豺惊慌地盯着它,准备应付最后的搏杀。 太阳冉冉升起,一束阳光把黑黝黝的雨裂沟照得通亮,把那张豺脸照得一清二楚。
母豺头上的毛有点灰暗,就像一只在黑泥里滚过的红浆果,下巴额豁了一个口子,成了兔嘴,不时有唾液从豁口流淌出来,像吊着一根白线。这是一张十分丑陋的豺脸,却也是白眉儿无法忘怀的豺脸。它可以毫无顾忌地咬死埃蒂斯红豺群中任何一匹豺,唯独眼前这匹母豺是例外。
这匹母豺因其生理上的明显缺陷,而取名叫兔嘴。兔嘴不仅嘴上有个V形豁口,那身豺毛也像患过疥疮似的癞秃斑驳,十分难看;嗓门暗哑,即使表示友好的嚣叫,也因声音变调,听起来像在同谁谩骂吵嘴。豺的社会崇尚力量,也讲究美,兔嘴长相丑陋,很不讨公豺喜欢,在豺群里地位低卑,长到五岁了,仍孑然一身;其他母豺在这个年龄,至少也是生育过一至两胎的母亲;不是兔嘴有什么独身的怪癖,而是没那匹公豺愿意同兔嘴踩背交尾。
这是被爱情遗忘的角落。
或许正因为如此,兔嘴与白眉儿有一段相依为命不同寻常的交往。可以这么说,要是没有兔嘴,它白眉儿极有可能活不到今天。
那是白眉儿还刚满半岁的时候,日曲卡山麓刮起了一场百年不遇的暴风雪。北风怒号,鹅毛大雪铺天盖地,奇冷无比。其他幼豺都蜷缩在母豺温暖的怀里,度过漫长的冬夜。白眉儿没有母豺,也没有窝,只能钻在树叶下过夜。
半夜,它被冻醒了,四肢僵木,瑟瑟发抖。它还是只幼豺,身上没有多少热气,在这样煎熬下去,不等雪霁天晴,它就会冻成冰棍儿的。为了活命,它涎着脸,麻着胆,去钻别的豺窝。它只有钻进成年豺的怀里,才能免于被冻死。它先去钻黑蝴蝶的窝,黑蝴蝶像驱赶一条讨厌的蛇一样把它踢了出来。它又去钻罕梅占据的那个树洞,结果更糟糕,差点被咬伤鼻子。天寒地冻,各窝成年豺照顾自己的孩子都来不及,谁还有心肠管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呀。
白眉儿吃了几次闭门羹,没有力气也没有勇气再去钻别的豺窝。它卧在没遮没拦的雪地里,凄凉地哀嚎着,带着死神的降临。雪花很快把它盖了起来,像个隆起的小雪丘,更像个小小的坟冢。
它迷迷沌沌时,觉得有谁把它从积雪下叼了出来,不一会儿,一股暖意弥漫全身,仿佛钻进了太阳的怀抱。它睁开眼一看,哦,原来自己是在兔嘴的怀里。好心肠的兔嘴听到它的哀嚎,顶着风雪从栖身的石缝里出来,把它捡了回去。
它依偎在兔嘴的怀里,彻骨的寒冷消失了,它享受到了一种温馨的母爱。从此,没到夜晚,它都要摸到兔嘴的窝里来。
两匹孤苦伶仃的豺,成了相依为命的伴。 一直到它被豺王夏索尔粗暴地赶出豺群前,它和兔嘴都保持着这种亲密的关系。这是它在埃蒂斯红豺群里唯一难以忘怀的情谊。
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地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去邀功请赏.
可偏偏就是兔嘴。
不知怎么搞的,白眉儿身上猎狗的胆魄消失得无影无踪。它觉得浑身虚弱,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兔嘴,不只该怎么办才好。
唉,命运为啥总是和它作对呢!
兔嘴也认出它来,豺脸上惊恐的表情化作惊讶,不再朝后退缩,而是朝前跨了一步,耸动鼻翼来嗅闻它的脸颊。这是豺与豺久别重逢后互相识别的一种仪式。
白眉儿也耸动鼻翼闻一闻,兔嘴身上有股它十分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暖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汪——”山坡下传来一声狗吠。是老黑狗在叫,老黑狗是被主人牵在手里的,老黑狗到了,说明主人也到了。
天寒地冻,各窝成年豺照顾自己的孩子都来不及,谁还有心肠管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呀。
白眉儿吃了几次闭门羹,没有力气也没有勇气再去钻别的豺窝。它卧在没遮没拦的雪地里,凄凉地哀嚎着,带着死神的降临。雪花很快把它盖了起来,像个隆起的小雪丘,更像个小小的坟冢。
它迷迷沌沌时,觉得有谁把它从积雪下叼了出来,不一会儿,一股暖意弥漫全身,仿佛钻进了太阳的怀抱。它睁开眼一看,哦,原来自己是在兔嘴的怀里。好心肠的兔嘴听到它的哀嚎,顶着风雪从栖身的石缝里出来,把它捡了回去。
它依偎在兔嘴的怀里,彻骨的寒冷消失了,它享受到了一种温馨的母爱。从此,没到夜晚,它都要摸到兔嘴的窝里来。
两匹孤苦伶仃的豺,成了相依为命的伴。 一直到它被豺王夏索尔粗暴地赶出豺群前,它和兔嘴都保持着这种亲密的关系。
这是它在埃蒂斯红豺群里唯一难以忘怀的情谊。
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地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去邀功请赏.
可偏偏就是兔嘴。
不知怎么搞的,白眉儿身上猎狗的胆魄消失得无影无踪。它觉得浑身虚弱,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兔嘴,不只该怎么办才好。
唉,命运为啥总是和它作对呢!
兔嘴也认出它来,豺脸上惊恐的表情化作惊讶,不再朝后退缩,而是朝前跨了一步,耸动鼻翼来嗅闻它的脸颊。这是豺与豺久别重逢后互相识别的一种仪式。
白眉儿也耸动鼻翼闻一闻,兔嘴身上有股它十分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暖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汪——”山坡下传来一声狗吠。是老黑狗在叫,老黑狗是被主人牵在手里的,老黑狗到了,说明主人也到了。白眉儿猛然被惊醒了,从梦幻状态回到现实。它往后一跳,将自己的身体与兔嘴的身体脱离开。他是狗怎么能出卖原则丧失立场与豺勾勾搭搭呢。它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应格外珍惜。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重要的是现在;千万不能头脑发热,为了虚无飘渺的情感而损害了现实利益,毁掉锦绣前程。现实一点,别玩虚的,它告诫自己。它要不徇私情为主人咬死兔嘴,它想,它这样做绝不是忘恩负义,而是狗立场的坚定,狗觉悟的提高,狗意识的飞跃。就算兔嘴曾经给过它养娘的关怀与温暖,它也要大义灭亲。狗和豺的矛盾无法调和,狗和豺之间无法抹稀泥,它是代表人类对豺进行正义的审判!刹那间,它恢复了龇牙咧嘴的扑咬状。对不起了,兔嘴,你祷告吧。
白眉儿凌空跃起,像张天网罩在兔嘴身上。它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把兔嘴压倒在地,它的唇吻刺探进兔嘴的颈窝,尖利的犬牙叼住了兔嘴的喉管。这将是致命的噬咬。兔嘴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定定地看着它,眼睛里有一丝哀怨。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地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去邀功请赏.
可偏偏就是兔嘴。
不知怎么搞的,白眉儿身上猎狗的胆魄消失得无影无踪。它觉得浑身虚弱,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兔嘴,不只该怎么办才好。
唉,命运为啥总是和它作对呢!
兔嘴也认出它来,豺脸上惊恐的表情化作惊讶,不再朝后退缩,而是朝前跨了一步,耸动鼻翼来嗅闻它的脸颊。这是豺与豺久别重逢后互相识别的一种仪式。
白眉儿也耸动鼻翼闻一闻,兔嘴身上有股它十分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暖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汪——”山坡下传来一声狗吠。是老黑狗在叫,老黑狗是被主人牵在手里的,老黑狗到了,说明主人也到了。白眉儿凌空跃起,像张天网罩在兔嘴身上。它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把兔嘴压倒在地,它的唇吻刺探进兔嘴的颈窝,尖利的犬牙叼住了兔嘴的喉管。这将是致命的噬咬。兔嘴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定定地看着它,眼睛里有一丝哀怨。
挣扎也是白搭,反抗也是白搭,你算是死定了! 奇怪的是,感觉变味了。以往,它一旦叼住了猎物的喉管,便血液沸腾,产生一种如痴如醉的兴奋,但此刻,没有兴奋,倒觉得枯燥乏味,神经近乎麻痹了,仿佛不是叼着喉管而是叼着无生命的芦苇管。 不能跟着感觉走,它想,理性的选择高于感觉。它的行为是正义而崇高的,它不能动摇自己的信仰。它想合拢自己的嘴将利齿嵌进兔嘴脆嫩的喉管去,完成最后的噬咬动作,可是······可是······它怎么也咬不下去,嘴无法合拢,丧失了噬咬的力量。
它真能这般狠心咬死兔嘴吗?要是没有兔嘴,它能熬得过漫长的冬夜吗?兔嘴给过它温暖的生,它真要还它冰凉的死吗?恩将仇报,比豺更豺了,是魔鬼,是蟊贼,是毛毛虫,天理难容。它还没有丧尽天良,它还没有寡廉鲜耻到无视一切道德准则的地步,它没不管做豺还是做狗,总要摸摸自己的良心。
它无可奈何地松开了嘴。
兔嘴从它爪下钻出来,抖抖身上凌乱的豺毛,脸色相当平静,紧挨着白眉儿,那豺脖颈还黏黏糊糊地伸过来,企望与白眉儿交颈厮磨呢。 这大概是在对变节者进行安慰吧。雨裂沟外传来跫然足音,传来老黑狗嘶哑的犬吠声。
兔嘴意识到处境危险,又朝前跨了半步,几乎依偎到它白眉儿身上来了。白眉儿明白,兔嘴是想寻求保护,是想谋取生路。
诶,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帮忙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奶奶的,即使前面是个臭水坑,也只好闭着眼睛跳一回了。
白眉儿用脑袋顶着兔嘴的腰,把兔嘴顶进雨裂沟底端一条土坎后面,并示意兔嘴蹲下来。兔嘴很快领会了白眉儿的意思,闷声不响地藏了起来。
白眉儿立即回转身,蹿出雨裂沟。刚好,主人牵着老黑狗,顺着泥石流堆积成的缓坡爬了上来。白眉儿朝缓坡左侧一条幽深的小河沟犬吠个不停。那是在向主人传递信息,唔,那匹豺顺着小河沟逃跑了,主人,我们快追过去吧。那当然是假信息,白眉儿自从做了猎狗以后,还是第一次欺骗主人,心理惴惴不安。
阿蛮星什么也没察觉,转了个身,牵着老黑狗就准备顺着白眉儿指引的方向继续追撵。
白眉儿暗暗舒了口气,想不到诓骗人类那么容易。
突然间,节外生枝的事发生了。
老黑狗黑虎咆哮起来。
从动物的眼光看,人类的嗅觉真是糟糕透了,近在咫尺的气味也闻不出破绽,空长了一条鼻梁两只鼻孔。但这事瞒得过阿蛮星的鼻子,却瞒不过老黑狗的鼻子。老黑狗虽然老态龙钟,但毕竟是狗,嗅觉比阿蛮星要灵敏得多,走过那条雨裂沟时,它闻到里头有股豺的气味,心里一惊,停了下来,站在雨裂沟前,使劲耸动鼻翼——嘿,里头果真有股新鲜的豺的气味,那气味还凝结成一团呢。不难判断,那匹逃亡的恶豺此刻正蜷缩在这条雨裂沟的某个角落。“汪汪”,它朝白眉儿提醒式地叫了两声,小子,你别搞错了,这豺明明就在眼前这条雨裂沟里嘛!
白眉儿仿佛聋了似的,根本不理会老黑狗的提醒,还在阿蛮星面前蹿跳着,朝小河沟方向呜呜低声叫着,竭力怂恿主人快离开这里钻进小河沟去。
恶豺就在眼前这条雨裂沟里,白眉小子却执意要把主人引进小河沟,这是在搞什么名堂?老黑狗困惑地眨巴着眼睛,思忖道,是这白眉小子一时疏忽,没觉察到恶豺已逃进雨裂沟?不不,这不可能,再蠢笨的狗也不可能反应这般迟钝,连猎物逃跑的大方向也掌握不住;是这白眉小子嗅觉出了毛病?不不,也不可能,这家伙既没伤风感冒,也没鼻子堵塞,平时嗅觉比哪条狗都好,这条雨裂沟里冒出来的恶豺的气味那么浓烈那么新鲜,它黑虎这么大把年纪都一闻就闻出来了,白眉小子绝不可能闻不到的。那白眉小子为啥急不可耐地要把主人引向根本没有任何豺气味的小河沟去?这只有一种解释:白眉小子想包庇躲藏在雨裂沟的恶豺,有意要把主人引入歧途!突然间,老黑狗呼吸加快热血一个劲往脑门上涌,激动得浑身哆嗦。狗和豺自古以来就是敌对的两大阵营,正直的猎狗是绝不会去同情怜悯一匹豺的,只有豺才会帮豺。换句话说,白眉小子是豺,所以才会包庇豺的。看来,自己的怀疑是对的。它半年前第一眼看到白眉小子,就觉得这家伙气味不正,眼睛深处有一股豺的邪恶,就疑心它是豺娘养的种。它黑虎千方百计排斥它打击它,目的就是想要把异己分子清除出去,纯洁猎户寨的狗群。殊料这白眉小子狡诈无比,偷鸡被抓了现行,不仅没受到惩处,反而摇身一变,从酒鬼苦安子手里转到阿蛮星门下来了,七弄八弄,竟然成了猎户寨狗群的明星。
过去,阿蛮星闲坐在火塘边抽水烟筒时,总要把它黑虎揽进怀里,用布满茧花的粗糙的手掌抚摸它的脊背,还会逗它玩,将一把钥匙或一颗玻璃球之类的小玩意扔进墙角或床底,让它嗅着气味去寻找;当它叼着小玩意儿摇着尾巴回到主人身边时,主人就会笑着夸奖它两句,或者赏给它一根骨头。这种令狗陶醉的情趣自从白眉儿来后,就永远打了句号。现在,主人手掌抚摸的不再是它黑虎而是白眉儿,主人结实的胸怀和有力的臂弯里也只有白眉儿才有资格钻进去享受。
有一次,白眉儿不在家,主人坐在火塘边的马扎上咕噜咕噜抽烟,它突然一阵冲动,想重温旧梦,想钻到主人怀里去,再一次享受被抚摸的幸福。可它刚挨近主人,主人就极不耐烦地瞪了它一眼,挥挥手作驱赶状:“去去,呆一边儿去。”它不相信主人真会撵它,它想主人也许是在跟它闹着玩呢。它涎着脸硬往主人的两膝间钻,主人抬起脚来,在它胸肋上踢了一脚,沉着脸提高声音喝道:“去,别来烦我。”它无法形容当时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只觉得天旋地转,有一种坠入深渊的失重感。凭良心说,这一脚踢得并不重,轻飘飘软绵绵跟蹭痒差不多,胸肋并没任何疼痛的感觉,可它却觉得是在受酷刑。心灵的创伤和疼痛是无法估算的。对一条家犬来说,失去了主人的爱,活着还有多大意义呢。
更让它难受的是,过了一会儿,白眉儿从外面回来了,跨进木屋挨到主人身边,主人却让这豺娘养的蹲在他的两膝之间,亲密无间,共同享受火塘的温馨。它在一旁看得心痒眼馋,真恨不得当场把白眉儿踩进地底下去,自己好去顶替白眉儿的位置。
想起这段往事,老黑狗气得要吐血。可以这么说,这白眉小子的发迹史,就是它黑虎的落难史;这白眉小子的每一次得意,就是它黑虎的每一次失落;这白眉小子是踩着它黑虎的身体爬山去的。
最让它不能忍受的是,主人把它戴了十几年的那副镶嵌着铜钉的牦牛皮护脖儿摘下来戴到白眉小子脖子上去了,这等于废黜了它狗群领袖的资格。这以后,日子像顺吃甘蔗,一节不如一节甜。原先对它恭恭敬敬的公狗,见着它不再朝它摇尾巴,也不再按它的眼色行事。有一次它好不容易从垃圾堆里找到一根还没啃干净的肉骨头,刚想吃,一条名叫驴蛋的大公狗冷不防从背后窜上来,把它撞出三尺远,一口抢走了肉骨头。原先抢着向它献媚的母狗,见着它不理不睬,连尾巴也懒得朝它摇一下。走在路上,再没有人会丢食物给它吃。唉,落毛的凤凰不如鸡啊。
虽说是阿蛮星摘去了它脖子上那副漂亮的护脖儿,但它是狗,阿蛮星是主人,狗是无权责备主人的;它理所当然把这笔仇恨记到白眉小子身上。它觉得自己和白眉儿前世有仇,天生的冤家对头。它是狗,无法把嫉妒升华到你好我比你更好这种现代境界,它的嫉妒只能处于我好不了也不能让你好这种原始水平。它把白眉儿恨到骨髓里去了。
它渴望着能报仇雪恨,当然,最绅士的做法,就是豁出老命和白眉儿决斗一场,把丢失的荣誉夺回来;可它虽然恨白眉儿恨得咬牙切齿,恨得头晕目眩,却并没有丧失自知之明:这白眉小子年轻力壮,犬牙又尖又亮,爪子又细又长,能一口咬掉猞猁尾巴,实打实地硬拼,自己无论如何也不是对手。它老了,也不可能重新长一身锦缎般闪亮的狗毛,重新长一口洁白如玉石般的犬牙,重新长一双清亮如井水般的狗眼,重新长四条奔跑如疾风的狗腿,驰骋山林,猎取很多珍贵的野兽,重塑自己的光辉形象,夺回主人的宠爱。没办法,它只好把委屈藏在心里,韬光养晦,潜伏爪牙忍受,寄希望于白眉小子自我暴露自我毁灭。它希望这家伙会得意忘形,尾巴翘到天上去,或者积习难改重犯偷鸡的毛病,或者仗势欺人去抢小孩手里的食物,或者恃强凌弱欺压其他猎狗,闹得天怨地怨人怨狗怨。遗憾的是,这家伙鬼的很,春风得意红得发紫了,也不翘尾巴,不但不偷鸡不抢小孩手里的东西不欺压别的猎狗,相反,愈发规矩愈发谦虚了,在寨子里无论见到谁都摇尾致意问候,对其他猎狗也客客气气彬彬有礼,给村民的印象越来越好,在狗群中的威信也越来越高。它黑虎差不多对今生今世还能否报仇雪恨已经绝望了。可突然间,这白眉小子就要露出豺的真面目了。
这就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黑虎想,自己只要让主人看见雨裂沟里藏着一匹恶豺,聪明的主人就立刻会明白事情的真相,识破白眉儿豺的本性。它晓得,主人曾经养过一条名叫洛戛的猎狗,就是让豺给害死的,因此主人对豺恨之入骨,决不会轻饶了混进狗群混到身边来的豺,说不定一怒之下会一枪崩掉白眉儿的脑袋呢。
窝藏罪犯的自己就是罪犯;包庇猎物的自己也应该变成猎物。啊哈,除恶务尽,大快狗心。白眉儿还在引诱主人朝小河沟方向追。豺娘养的,想瞒天过海,没那么容易呢,老黑狗狠狠剜了白眉儿一眼,有我黑虎在,谁也甭想把主人当傻瓜蛋耍!阿蛮星将手里的细麻绳朝小河沟方向牵拉着,示意老黑狗快走。老黑狗梗着脖子,不动弹。
“怎么啦,黑虎,走不动啦?唉,你老喽,体力不行喽,真不该带你进山来的。好吧,走不动就慢慢走,好歹算是给我带个路吧。”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老黑狗一个劲地犬叫。主人,您误会了,我不走不是我没力气撵山狩猎,而是恶豺就躲在面前这条雨裂沟里。您老明鉴,不信的话,就将您的枪管捅进雨裂沟去崩它一枪,保证会有一匹满脸血污的豺大口大口喘咳着从硝烟中跌滚出来。 可惜,阿蛮星虽然养了一辈子狗,仍听不懂狗的语言。 “你叫啥呀,豺都让你给吓跑了。”阿蛮星埋怨老黑狗道,“瞧白眉儿,从不大声嚷嚷,咬起来凶得像只猎豹。”
白眉儿意识到老黑狗已发现了蹊跷,心急如焚。得赶快让主人牵着老黑狗离开此地,再待下去,怕要露馅呢。它跑过来叼住主人的一只裤腿,朝小河沟方向拖拽。主人,别在这里无谓地逗留了,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了,快走吧,不然豺就逃远了。 阿蛮星拽紧细麻绳,强迫老黑狗朝小河沟方向走。 细麻绳勒住老黑狗的脖子,憋着它十分难受,但老黑狗顽强地伫立着,一动不动,嘴朝着雨裂沟,“汪——汪——”发出一声声喊冤似的长吠。 “老杂种,你叫魂啊!”阿蛮星訾骂道。
老黑狗发疯般地又蹦又跳,竭力想挣脱细麻绳的束缚,一个劲儿地做出雨裂沟扑击的姿势。无论如何,它也要让主人明了自己的用意。
“老家伙,你是在搞什么名堂。”阿蛮星稍稍松弛了一下细麻绳,老黑狗猛地往前一蹿,阿蛮星拽不住,踉跄了两步,被带到雨裂沟前。老黑狗更来劲了,狂跳乱颠,频频噬咬,明显地表现出一种急不可耐想钻进雨裂沟去搏杀的心情。..............最后白眉儿为了救被抓住的小犲被猎人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