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有声完结 > 短篇小说2013年36期

短篇小说2013年36期

发布时间:2021-09-24 18:46:36

㈠ 爱格系列短篇小说2013

你好,亲~



这是一个集合,你找找可有喜欢的吧!~



请及时查阅,有问题可以在网络【追问】或者【HI】我~



若还有问题也可以私信我哦~



如果满意请【采纳】【赞同】~



最后希望你能够及时采纳,谢谢~



即使不采纳也请赞同下哈~



鼓励下咱,让咱有继续回答问题的动力哈~



来自 1804438115~分享~


㈡ 短篇小说

“那个人”

那个人是我父亲但我只叫“那个人”。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那个人”因为偷生产队的东西,还导致一个追赶他的人掉到河里淹死,成了罪犯,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母亲和“那个人”离了婚,带着我独自生活。
小伙伴们常常拍着手齐喊:小树小树,有贼作父!我高声反驳:“那个人”不是我父亲。
“那个人”成了我心底永远的伤疤。
“那个人”出狱时,我正上小学五年级。母亲问我:小树,你还要不要“那个人”做你父亲?我摇头,很坚决:不要!“那个人”只好住到废弃多年的老房子里。
后来,我考上了县重点高中,第一学期就得交四百多块钱的学杂费。母亲去找村支书,求他暂时给我在村灶具厂安排个活儿,好挣点儿钱凑学费。村支书同意了,把我安置在仓库里打杂。我看到“那个人”也在灶具厂做工。我耷拉着眼皮,不正眼瞧他。
九十年代的那场洪灾,让我家陷入极度贫困。念高中那年,母亲又问我:你还要“那个人”做你父亲吗?我警惕起来:不要。母亲啜泣了:实话告诉你,这学期你用的钱,大多是他出的,我一个人就是拼死拼活也供不起你啊。我感到了一阵羞耻:早知道你用那个贼的钱,我就不念高中了。
母亲瞪着眼,吼道:不许叫他贼,要不是他隔三岔五偷点粮食,我们娘俩早就饿死了。那个时候,大伙儿都饿,都偷……我不由得颤抖了一下,打断母亲的话:这事以后再说,好吗?母亲只得闭了嘴,低下头。
高考后一个多月,我收到了一所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母亲很高兴,之后就问我:开学得带多少钱?我看看缴费清单,上面显示的数目是一千三,就随口说:得千把块钱呢。母亲开始掐指算账,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我狠狠心:大学我不上了,我想进灶具厂上班挣钱。
母亲很气愤:你如果不想让你的后代也读不起书,你就得去读大学。母亲的话令我震撼,我动摇了,可是,我不想再用“那个人”的钱。
在我看来,不管怎么样,那个人是做过贼的,而且还葬送过一条性命。
九月初,母亲卖了猪和羊,凑了一千两百多块钱。她心情很轻松:一千块钱你用来交学杂费,两百多块钱作为第一个月的生活费。我张张嘴,但我没有吱声,因为母亲已经很不容易了。
晚上,我动起了脑筋:空缺的钱到哪里去弄呢?我想到了村灶具厂的仓库,我不如先去“借”点灶具救急,等将来赚到钱再想办法将功赎过。说干就干,我溜出了家门。
没想到,收购站的老板对我的“废品”很感兴趣,答应每个给我十块钱。我昏了头,红了眼,一发不可收拾,连续几个晚上出入仓库。
当我的所得达三百块钱时,我提醒自己该收手了。可是,夜幕降临,我的心又开始发痒。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初衷的荒谬——我已经嗜偷成瘾,是一个贼了。我像瘾君子一样无力地对自己保证:今晚是最后一次,下不为例。
我轻车熟路,爬进仓库,正要动手,忽然从窗户的缝隙里看到外面陡然冒出许多光柱,这些光柱显然在向我围拢。不好,肯定是村里发现丢了东西,在这里设下埋伏。完了,我的大学梦完了!
正万念俱灰时,黑暗中蹿出一个人,借着朦胧的光,我认出他就是“那个人”。他什么时候跟踪我,是怎么进来的,我丝毫没有察觉。“那个人”举起一件灶具照我脑袋就是一下。我一懵,瘫倒在地。仓库的门被踢开了,电筒把屋子照得雪白。“那个人”凶巴巴地指着我:兔崽子,竟敢跟踪你亲老子,坏老子的好事!说着,抬脚还想踢我。人们一拥而上,将他摁倒,嚷嚷着:抓到了,抓到了,他还打伤了自己的儿子。
阴差阳错,“那个人”又成了贼,而我,俨然是大义灭亲的少年英雄。
我完全清醒时,已躺在自家床上。母亲眼睛又红又肿,手中捏着一叠零碎的钞票,那是我藏在被单下的销赃款。她神情恍惚,反复念叨: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委屈自己呢?我恍然大悟,是“那个人”拯救了我,拯救了我这个准大学生,拯救了我这个一直不愿叫他父亲的儿子。
只是,我不能理解母亲所说的“总是”的含义。母亲似乎看懂了我的眼神:十几年前,他和另一个人到生产队偷粮食,被夜巡的乡干部发现,就一前一后逃跑,凫水时,另一个人小腿突然抽筋,淹死了。他被抓后交待,死掉的人是为了逮他这个贼才被淹死的。哎,被淹死的人家里比我们穷,为了那一家人能够得到救济活下去,他就撒了谎。现在,我希望你记住,他是个好人,你不是贼的儿子,你不应该干出贼的勾当。
这些年来,我总顽固地认定“那个人”是个坏人!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有一个曾经坐过牢的父亲,他就一个人孤苦伶仃地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为了儿子,他不惜一切,再次背负起贼的罪名。我嚎啕大哭,为“那个人”的痛苦和伟大。
“那个人”被判了四年有期徒刑。我想去看他,他托母亲传话给我:你别来,我永远不要你踏进这种地方。
转眼我已经毕业并参加了工作,我取出攒了近半年的工资,敦促母亲:等“那个人”出狱,你们就复婚。母亲笑了,很欣慰。“那个人”出狱那天,我和母亲去接他。我上前帮那个人提行李时叫了一声爸,“那个人”顿时老泪纵横……

㈢ 经典短篇小说

麦琪的礼物
[美国] 欧·亨利

一块八毛七分钱。全在这儿了。其中六毛钱还是铜子儿凑起来的。这些铜子儿是每次一个、两个向杂货铺、菜贩和肉店老板那儿死乞白赖地硬扣下来的;人家虽然没有明说,自己总觉得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未免太吝啬,当时脸都躁红了。德拉数了三遍。数来数去还是一块八毛七分钱,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

除了倒在那张破旧的小榻上号哭之外,显然没有别的办法。德拉就那样做了。这使一种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认为人生是由啜泣,抽噎和微笑组成的,而抽噎占了其中绝大部分。

这个家庭的主妇渐渐从第一阶段退到第二阶段,我们不妨抽空儿来看看这个家吧。一套连家具的公寓,房租每星期八块钱。虽不能说是绝对难以形容,其实跟贫民窟也相去不远。

下面门廊里有一个信箱,但是永远不会有信件投进去;还有一个电钮,除非神仙下凡才能把铃按响。那里还贴着一张名片,上面印有“詹姆斯·迪林汉·扬先生”几个字。

“迪林汉”这个名号是主人先前每星期挣三十块钱得法的时候,一时高兴,回姓名之间的。现在收入缩减到二十块钱,“迪林汉”几个字看来就有些模糊,仿佛它们正在考虑,是不是缩成一个质朴而谦逊的“迪”字为好。但是每逢詹姆斯·迪林汉·扬先生回家上楼,走进房间的时候,詹姆斯·迪林汉·扬太太——就是刚才已经介绍给各位的德拉——总是管他叫做“吉姆”,总是热烈地拥抱他。那当然是好的。

德拉哭了之后,在脸平面上扑了些粉。她站在窗子跟前,呆呆地瞅着外面灰蒙蒙的后院里,一只灰猫正在灰色的篱笆上行走。明天就是圣诞节了,她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来给吉姆买一件礼物。好几个月业,她省吃俭用,能攒起来的都攒了,可结果只有这一点儿。一星期二十块钱的收入是不经用的。支出总比她预算的要多。总是这样的。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来给吉姆买礼物。她的吉姆。为了买三件好东西送给他,德拉自得其乐地筹划了好些日子。要买一件精致、珍奇而真有价值的东西——够得上为吉姆所有的东西固然很少,可总得有些相称才成呀。

房里两扇窗子中间有一面壁镜。诸位也许见过房租八块钱的公寓里的壁镜。一个非常瘦小灵活的人,从一连串纵的片段的映像里,也许可以对自己的容貌得到一个大致不差的概念。德拉全凭身材苗条,才精通了那种技艺。

她突然从窗口转过身,站到壁镜面前。她的眼睛晶莹明亮,可是她的脸在二十秒钟之内却失色了。她迅速地把头发解开,让它披落下来。

且说,詹姆斯·迪林汉·扬夫妇有两样东西特别引为自豪,一样是吉姆三代祖传的金表,别一样是德拉的头发。如果示巴女王住在天井对面的公寓里,德拉总有一天会把她的头发悬在窗外去晾干,使那位女王的珠宝和礼物相形见绌。如果所罗门王当了看门人,把他所有的财富都堆在地下室里,吉姆每次经过那儿时准会掏出他的金表看看,好让所罗门妒忌得吹胡子瞪眼睛。

这当儿,德拉美丽的头发披散在身上,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头发一直垂到膝盖底下,仿佛给她铺成了一件衣裳。她又神经质地赶快把头发梳好。她踌躇了一会儿,静静地站着,有一两滴泪水溅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

她穿上褐色的旧外套,戴上褐色的旧帽子。她眼睛里还留着晶莹的泪光,裙子一摆,就飘然走出房门,下楼跑到街上。

她走到一块招牌前停住了,招牌上面写着:“莎弗朗妮夫人——经营各种头发用品。”德拉跑上一段楼梯,气喘吁吁地让自己定下神来。那位夫人身躯肥大,肤色白得过分,一副冷冰冰的模样,同“莎弗朗妮”这个名字不大相称。

[莎弗朗妮:意大利诗人塔索(1544--1595)以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为题材的史诗《被解放的耶路撒冷》中的人物,她为了拯救耶路撒冷全城的基督徒,承认了并未犯过的罪行,成为舍己救人的典型。]

“你要买我的头发吗?”德拉问道。

“我买头发,”夫人说,“脱掉帽子,让我看看头发的模样。”

那股褐色的小瀑布泻了下来。

“二十块钱,”夫人用行家的手法抓起头发说。

“赶快把钱给我。”德拉说。

噢,此后的两个钟头仿佛长了玫瑰色翅膀似地飞掠过去。诸位不必与日俱增这种杂凑的比喻。总之,德拉正为了送吉姆的礼物在店铺里搜索。

德拉终于把它找到了。它准是为吉姆,而不是为别人制造的。她把所有店铺都兜底翻过,各家都没有像这样的东西。那是一条白金表链,式样简单朴素,只是以货色来显示它的价值,不凭什么装璜来炫耀——一切好东西都应该是这样的。它甚至配得上那只金表。她一看到就认为非给吉姆买下不可。它简直像他的为人。文静而有价值——这句话拿来形容表链和吉姆本人都恰到好处。店里以二十一块钱的价格卖给了她,她剩下八毛七分钱,匆匆赶回家去。吉姆有了那条链子,在任何场合都可以毫无顾虑地看看钟点了。那只表虽然华贵,可是因为只用一条旧皮带来代替表链,他有时候只是偷偷地瞥一眼。

德拉回家以后,她的陶醉有一小部分被审慎和理智所替代。她拿出卷发铁钳,点着煤气,着手补救由于爱情加上慷慨而造成的灾害。那始终是一件艰巨的工作,亲爱的朋友们——简直是了不起的工作。

不出四十分钟,她头上布满了紧贴着的小发鬈,变得活像一个逃课的小学生。她对着镜子小心而苛刻地照了又照。

“如果吉姆看了一眼不把我宰掉才怪呢,”她自言自语地说,“他会说我像是康奈岛游乐场里的卖唱姑娘。我有什么办法呢?——唉!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叫我有什么办法呢?”

到了七点钟,咖啡已经煮好,煎锅也放在炉子后面热着,随时可以煎肉排。

吉姆从没有晚回来过。德拉把表链对折着握在手里,在他进来时必经的门口的桌子角上坐下来。接着,她听到楼下梯级上响起了他的脚步声。她脸色白了一忽儿。她有一个习惯,往往为了日常最简单的事情默祷几句,现在她悄声说:“求求上帝,让他认为我还是美丽的。”

门打开了,吉姆走进来,随手把门关上。他很瘦削,非常严肃。可怜的人儿,他只有二十二岁——就负起了家庭的担子!他需要一件新大衣,手套也没有。

吉姆在门内站住,像一条猎狗嗅到鹌鹑气味似的纹丝不动。他的眼睛盯着德拉,所含的神情是她所不能理解的,这使她大为惊慌。那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只带着那种奇特的神情凝视着德拉。

德拉一扭腰,从桌上跳下来,走近他身边。

“吉姆,亲爱的,”她喊道,“别那样盯着我。我把头发剪掉卖了,因为不送你一件礼物,我过不了圣诞节。头发会再长出来的——你不会在意吧,是不是?我非这么做不可。我的头发长得快极啦。说句‘恭贺圣诞’吧!如姆,让我们快快乐乐的。我给你买了一件多么好——多么美丽的好东西,你怎么也猜不到的。”

“你把头发剪掉了吗?”吉姆吃力地问道,仿佛他绞尽脑汁之后,还没有把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弄明白似的。

“非但剪了,而且卖了。”德拉说。“不管怎样,你还是同样地喜欢我吗?虽然没有了头发,我还是我,可不是吗?”

吉姆好奇地向房里四下张望。

“你说你的头发没有了吗?”他带着近乎白痴般的神情问道。

“你不用找啦,”德拉说。“我告诉你,已经卖了——卖了,没有了。今天是圣诞前夜,亲爱的。好好地对待我,我剪掉头发为的是你呀。我的头发也许数得清,”她突然非常温柔地接下去说,“但我对你的情爱谁也数不清。我把肉排煎上好吗,吉姆?”

吉姆好象从恍惚中突然醒过来。他把德拉搂在怀里。我们不要冒昧,先花十秒钟工夫瞧瞧另一方面无关紧要的东西吧。每星期八块钱的房租,或是每年一百万元房租——那有什么区别呢?一位数学家或是一位俏皮的人可能会给你不正确的答复。麦琪带来了宝贵的礼物,但其中没有那件东西。对这句晦涩的话,下文将有所说明。

[麦琪:指基督出生时来送礼物的三贤人。一说是东方的三王:梅尔基奥尔(光明之王)赠送黄金表示尊贵;加斯帕(洁白者)赠送乳香象征神圣;巴尔撒泽赠送没药预示基督后来遭受迫害而死。]

吉姆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包东西,把它扔在桌上。

“别对我有什么误会,德尔。”他说,“不管是剪发、修脸,还是洗头,我对我姑娘的爱情是决不会减低的。但是只消打开那包东西,你就会明白,你刚才为什么使我愣住了。“

白皙的手指敏捷地撕开了绳索和包皮纸。接着是一声狂喜的呼喊;紧接着,哎呀!突然转变成女性神经质的眼泪和号哭,立刻需要公寓的主人用尽办法来安慰她。

因为摆在眼前的是那套插在头发上的梳子——全套的发梳,两鬓用的,后面用的,应有尽有;那原是在百老汇路上的一个橱窗里,为德拉渴望了好久的东西。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美丽的发梳——来配那已经失去的美发,颜色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她知道这套发梳是很贵重的,心向神往了好久,但从来没有存过占有它的希望。现在这居然为她所有了,可是那佩带这些渴望已久的装饰品的头发却没有了。

但她还是把这套发梳搂在怀里不放,过了好久,她才能抬起迷蒙的泪眼,含笑对吉姆说:“我的头发长得很快,吉姆!”

接着,德拉象一只给火烫着的小猫似地跳了起来,叫道:“喔!喔!”

吉姆还没有见到他的美丽的礼物呢。她热切地伸出摊开的手掌递给他。那无知觉的贵金属仿佛闪闪反映着她那快活和热诚的心情。

“漂亮吗,吉姆?我走遍全市才找到的。现在你每天要把表看上百来遍了。把你的表给我,我要看看它配在表上的样子。”

吉姆并没有照着她的话去做,却倒在榻上,双手枕着头,笑了起来。

“德尔,”他说,“我们把圣诞节礼物搁在一边,暂且保存起来。它们实在太好啦,现在用了未免可惜。我是卖掉了金表,换了钱去买你的发梳的。现在请你煎肉排吧。”

那三位麦琪,诸位知道,全是有智慧的人——非常有智慧的人——他们带来礼物,送给生在马槽里的圣子耶稣。他们首创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他们既然有智慧,他们的礼物无疑也是聪明的,可能还附带一种碰上收到同样的东西时可以交换的权利。我的拙笔在这里告诉了诸位一个没有曲折、不足为奇的故事;那两个住在一间公寓里的笨孩子,极不聪明地为了对方牺牲了他们一家最宝贵的东西。但是,让我们对目前一般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授受衣物的人当中,象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他们就是麦琪。

㈣ 精品短篇小说

契魔者

本文女扮男装,女主强大,非正常人。原名:轻言莫夜。
“挡在我眼前的人,只有一个下场。”黑眸抬起,冰冷,阴森。手中的黑剑泛着血色的光芒,清冷的声音荡漾在众人的耳边:“死。”
断魂剑起,人头落。
一座华丽的学院内,天台的屋顶上站着一个一袭黑袍的黑发黑眸俊美少年,左边站着一个绿发碧眼的男人,右边站着一个红发可爱的小奶娃。软软的黑发上顶着一个可爱的小黑兔懒懒的趴着,微风吹过,袭起了黑袍少年的秀发。
——他,就是传说中的学院第一天才。
——他,就是传说中的‘夜幕’。
传闻,夜幕、孤寂的行者,强者的代表。
与魔王契约,与魔兽同行,与魔娃相伴。
这个少年,就是契魔者。
传说:“被‘夜幕’盯上的人,只有两个下场,1:死;2:生不如死。
好看 没玩结 魔法的

左岸纯情,右岸媚色

从潇洒的少年到帅气的男人,我陪他成长了十年,对他来说,难道真的太久了?
生命如沙漏,夜以继日地一点点流逝,而对某些事物的执著,也在不知不觉中悄悄消失。
记得从前,我最喜欢白色,喜欢白色的云朵,白色的雪,白色的珍珠,白色的玫瑰,还有白色的婚纱。
维东曾问我为什么,我答:“白色代表纯净、神圣、青春和坦诚,我喜欢它明亮得一尘不染的感觉,你呢?”
维东就揉着我的头发笑,“小丫头,白色太单调了。”后来,他的目光落在我白色的连衣裙上,又玩笑般地问了一句:“你有洁癖?”
我为他用了“单调”两个字形容白色而郁闷了一个晚上。
当时,他戴着耳机,懒洋洋地躺在绿茵茵的大草坪上,随口哼唱着什么。
我安静地歪在他身旁,抱了本《台湾当代小说二十年》翻看,为了那篇《游园惊梦》感慨不已。
那时可真年轻啊,有那么奢侈的时间和心情。
某一年,我们经常在相辉堂前这样度过。。。。还可以 这是开头 呵呵

凉生

如果是她的错,她可以改正;如果是命运的捉摸,她无力纠正。 ————小记家,她回家了么?身子还是那样凉,又或许更凉了。可她不再感觉冷,也感觉不到疼,感觉不到血液流出,只是感到了阳光暖暖的照射,很舒服。就像曾经他柔和的目光,就像曾经她甜甜的微笑,就像曾经他温暖的手掌,还有她一直不能拥有的亲情。那种始终无法抓住的温暖,而今毫不吝惜的洋洋洒洒的布满全身。包裹着自己。一滴晶莹的眼泪自眼角不自觉的滑落,蒸发在无尽的温暖中。嘴角挂上了满足的微笑。
她看到他们了。看到了琛午后阳光下温柔的微笑。看到了晨光中杨阳摊开的双手。看到了父亲阳光下挂泪的笑靥。看到了母亲手术台上坚定的表情。看到了奶奶白雪中充斥着骄傲的训斥的嘴唇。看到了鸿,昏暗的灯光下温柔的目光。她笑了。温柔的笑了。原来一切都是那样美好。那样美好。应该是女尊文


虐殇——绝恋散荼靡

第一章:领养

划破天空的一道晃眼的白光,伴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雷响,惊得坐在后排的小女孩更加依偎进了一位少妇的怀里。她伸出纤细白嫩的手揉了揉睡眼惺忪的双眸,晶亮的双眸还没有找到焦距,她瑟缩了一下,轻声问道:“妈妈我们还没到吗?”
今天是她的生日,她生于10年前的4月4日,人们都说那不是个好日子,但是幼小的她却觉得每年的这天就是她的天堂。因为在这一天,她会收到很漂亮的礼物,更重要的是她可以和爸爸妈妈一家人一起去游乐园玩,一起度过生日。平日里,那个小家里,就只有她和妈妈二个人,爸爸一年难得回来几次。但是只要是她的生日,爸爸就一定会回家,所以她很喜欢这个4月4日。虽然爸爸难得回家,但是妈妈将家里打理的非常温馨,她还是觉得很幸福。更何况去年爸爸送了她一只迷你的棕色小贵宾,那宝宝好可爱,今日要不是游乐园内不能携带宠物,她说什么也不会把宝宝独自留在家里。
“明桀,要不今晚随便找个旅馆休息一下,明早再赶回去吧。”美丽的少妇看着窗外那倾盆大雨,脸上满是担忧。
“不要,我不要!”还未等坐在前排操控着方向盘的男子回话,小女孩就任性地叫道:“我不管!爸爸我们一定要回家去。不然宝宝会怕的!”
“琪琪乖,你看这雨下这么大,天又黑,听妈妈的话,明天我们再赶回去。”少妇搂着怀中的小娃,柔声劝道。
“我不管,我不管,我就是回去!”琪琪丝毫不肯妥协,甚至在她妈妈怀里挣扎起来。

青之翼


普通,平凡,这些字眼对一般的青春少女来说应该是很讨厌的词汇吧,虽然大多数人都跟周围的人没有什么区别,总是憧憬着自己的不同,或者是特别的美丽,或者是爱情的想望。
我呢,从小时候开始就没有这种想法,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和普通人一样。
我与普通人有什么不一样?有是有的,其实,也真的只是很小很小的一点点,小到只有铅笔的笔尖那么大。听起来,没什么大不了的是吗?只不过,这铅笔尖大小的不同在我的心脏上面,那块跳动的血泵的里面有铅笔尖大小的一个洞。具体在哪里我也不知道,因为第一次有人解释给我听的时候,我忍不住捂住耳朵尖叫,我不想知道那个才铅笔尖那么大的洞让我只能活20年,从那以后,“心脏”和“心脏病”成了我的禁语。
这就是我与众不同的地方。。。这个女主倒霉 因心脏病穿的

穿越之冷清公子

前世孤儿,今生弃儿,这样的他会有什么样的性格,又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清淡冷漠如他,又有谁能得到他的心呢?是深沉睿智的他?是温柔细致的他?是魅惑邪气的他?还是那个神秘人…… 这个是女扮男装仙侠奇缘之花千骨瑶池初见,他是高高在上的长留上仙,而她偷偷混入,变作小虫趴在树上,却被风吹落于他的酒盏之中。“不小心掉下来了吗?”他的笑淡然而又慈悲,那是她此生唯一一次见到,却是对着一条小虫。一年之约,拼尽全力,只为了有一天,能叫他一声"师父"。“师父,你为什么收我为徒?”他不语,只是将宫铃赠予她,轻抚她的头。那漫天绯色中白得尘埃不染的身影,每日站在绝情殿的露风石上,俯瞰天下苍生。她发誓说,再也不会让他寂寞了。可是绝情殿上的朝夕相伴,默然相守,终于还是走到了尽头。为了救他,她犯下弥天大错。然而……“错了就是错了。”他淡漠依旧。八十一根消魂钉,还有高高举起的断念剑。剑断念,人断情......师父,你知道被最爱的人剖心噬骨有多痛吗?你知道悲伤至极,却依然抱住幸福的回忆不愿遗忘,日日夜夜思念一个人的感觉有多苦吗?我不相信正,不相信邪,不相信幸福,可是我相信你。所以,微笑着不放弃,哪怕,爱比死更冷。师徒恋 不是穿越 修仙 这个特火 都拍成电影了 我看的都心疼那个花千古 望采纳

㈤ 《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都有哪些小说内容(三)

忧伤的故事里没有愤怒

莫泊桑的小说写得有情有致,尤其短篇——即便几千字的东西也自有丘壑。上手总是不紧不慢的铺叙,或着意渲染场面与氛围,从容之中显出张弛有度的格局。接下去自然跌宕起伏,命运蹇滞的主人公一不小心找上麻烦,只是万般危难亦如此娓娓表过,读来却有别样的意味。就像透过雕花窗棂的皎皎月色,伴着鸟啼和裙裾曳地的窸窣声,这情形多半叫人捉摸不透。

不错,人生总有麻烦。《项链》的女主人公卢瓦瑟尔太太因一夜风光付出十载艰辛,这令人欷歔不已的故事好像是说女人的虚荣毁了自己,然而这里仍有可以思忖的问题——以十载艰辛换来在福雷斯杰太太面前的一席豪迈,是不是也颇值得?见到有钱的女友,她至少不会像当初那么心态不平衡了。

以普法战争为背景的《羊脂球》是莫泊桑短篇小说中最有名的作品,也最容易被作为爱国主义文本来解读,要不就搭上对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讽刺和批判。不过,从一个妓女的皮肉生涯讨论到法兰西的民族尊严,这意思本身有些不伦。莫泊桑的故事往往把两山不遇的事理兜在一起,让人作出某种似是而非的判识。当然,这个话题是从被普鲁士军队扣留在托特镇的那辆马车上开始的,除了名叫羊脂球的妓女外,那车上麇集了贵族、商人、政客和修女,几乎是代表国家意志的各个阶层,其中包括君主立宪派、议会反对党和共和派人士。妓女和国家既然被安排成如此同舟共济的关系,无助的羊脂球必定陷入一种众意难违的局面。正是一车人的集体意志决定了羊脂球是否应当委身于普鲁士军官的问题,而先拒后纳的理由都被荒谬地提升到国家利益的高度。莫泊桑对风云骤变时期的社会公意似乎怀有深切的恐惧,因为那种翻覆不定的特性中隐含着被操纵的可能,自1789年大革命以来的历史足以证明这一点。实际上《羊脂球》不但揭示了这种公意的荒谬,甚至还追诘到类如鲁迅所说的国民性问题,这里包含着被许多评论者所忽略的话语关系。

尽管如此,莫泊桑的东西仍然可以说是一种相当写实的文本。没有隐喻和寓言性质,初看清澈如水,只是水月镜花更具玄意。也许奥秘在于那种不紧不慢不愠不火的叙述策略,在莫泊桑的许多作品里,叙述的体态和语式有其特殊功能,由于故事本身与叙述层面传达的感受存在着某种反差,这就决定了解读的歧叉。很难说叙述的背后是一种拈花微笑的心态,还是不无忧虑的苟且。

按通常文学史的定位,师从福楼拜的莫泊桑当属19世纪中叶以后崛起的自然主义流派。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莫泊桑这儿并没有一般自然主义小说的冷酷和刚戾,表现悲惨人生也好,揭露世间恶行也好,那副温婉优雅的笔墨似乎有意拉开了对象的距离,至于玩世般的嘲讽则像是饱阅沧桑的大彻大悟。他的文字里让人觉不出叙述者的愤怒。先前福楼拜不是这样,跟他同辈分的左拉也不这样。也许,经历过普法战争和巴黎公社的动荡岁月,他更向往心灵的安谧。带着怀疑与感伤的眼光审视人生,要说不跟犬儒主义发生精神共鸣也难。(李庆西)

㈥ 爱格2013下半年还是2014上半年的短篇小说

今年出了《我在灰烬中等你2》《莫失莫忘典藏版》《深爱你这城》《一千零一个秘密》《我终究是爱你的》《一纸忘情歌》《如果回忆不记得》《八点半的星光》《摘星2》,
正在连载的有《沧海有时尽》《深海夜未眠》《何必珍珠慰寂寥》《偷心》。

㈦ 求一篇爱格杂志的短篇小说。大约是2013年下半年到2014年的,结局是悲伤的。

今生已到不了乌斯怀亚 七微
他离开后,我总是做同一个梦。他在苍茫的雪地上疾走,我追在他的身后,不停地喊他的名字,让他等等我,等等我。可他却置若罔闻,将我远远地抛在身后。
我追得气踹嘘嘘,最后跌倒在雪地里,望着他的身影愈来愈远,渐渐消失。我坐在冰天雪地里,绝望的哭。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我母亲的婚礼上。
那是一场非常寂静的婚礼,空荡荡的教堂里,除了证婚的神父与新郎新娘,只有两位观礼嘉宾。
那天我穿了一件鲜红的外套,戴着一顶圣诞红的毛线帽,脚上是一双红色漆皮鞋,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团会移动的红色火焰,但母亲很满意,因为喜庆。
“红色火焰”面无表情地坐在长椅上,看着穿着白纱的母亲挽着傅叔的手走向神父,在心里想,这一段婚姻,又会持续多久呢?
他是在仪式正要开始的时候才姗姗来迟,一路小跑着进教堂,微微喘着气对傅叔说:“哥,对不起啊,从机场到这里塞车实在太厉害了。”
我看着母亲望向他的眼神里有感激,松了一口气般。她到底还是在意是否能得到傅家人的祝福的。
傅叔也是,欣慰笑道:“还好,赶上了。”
母亲比傅叔大了四岁,有过两段短暂的婚史,还带着我这么大一个拖油瓶。而傅家,在本城是有头有脸的生意人。这桩婚事,自然遭到了强烈反对,听说傅父甚至扬言要跟儿子断绝关系,可最后,母亲还是如愿嫁了。
姗姗来迟的人在我身边坐下。
我侧目看了他一眼,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脖子上缠绕着黑色的毛线围巾,将半张脸孔都遮住,只露出短短的黑发。
我突然“扑哧”笑了。
他正在解围巾的手指顿了顿,侧目看着我:“嘿,你笑什么?”
我立即噤声,正襟危坐,摇摇头。
他微微俯身,将面孔凑到我面前,低声问:“嘿,你叫什么名字啊?”
他靠得太近,我能闻到他身上从外面挟带进来的寒气,以及他呼吸间清冽的气息。
我将身子往后靠了靠,低声回答:“寻”
“寻?”他退开一点,“姓呢?”
我沉默。我不知道该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这些年,我分别叫过季寻、周寻,母亲每结婚一次,我就会换一次姓。
好在他没有再追究,朝我伸出手:“嘿,小寻,你好。我叫傅家宁。”他顿了顿,说:“你应该听你妈妈提起过我吧?”
我握了握他的手,点头。
我当然知道他是谁,母亲对我说过,寻,明天还有一个人要来,傅家宁,你傅叔的弟弟,以后是你小叔叔。
仪式结束后,我们驱车去预定好的酒店午餐,傅叔开车,母亲兴致勃勃的跟他讨论着蜜月行程。我跟傅家宁安静地坐在后座,我望着窗外发呆。忽然,他伸手碰了碰我,我转头望他,他凑近我耳边,压低声音问:“你之前到底在笑什么呢?”

(发不了全文,只有这些了)

㈧ 求2013年花火短篇小说合集

附件已上传,满意望采纳。(PS:楼主下载不需要财富值)

㈨ 求一短篇小说

十年近

文/苏小城 图/李书铁

那些疼痛随风而逝,消失在青春的尾巴上。

VOL.01

所有的暗恋放到很久之后来看,都是显得稚嫩和可笑的。即使时间过了这麼久,想起你来,我还是觉得往事历历在目。你会不会轻声地哼起那首歌,想起那日的微风和夏阳。

>>>>>>>>>>>>>>>>>>>>>>>>>>>>>>>>>>>>>>>>>>>>>>>>>>>>>>>>>>>>>>>>>>>>>>>>>>

1999年,我13岁,上初一。去新学校报到的那天,有人在学校后面的巷子里打架。我远远地看到那些比我高一个头的男生们拳打脚踢地像是在拍功夫片。那个时候的我,并不害怕,反而是一种热血当头的感觉,很想要凑过去看看谁占了上风。
於是,我快步朝那边移动,还没等我看清楚那个在地上被打得头破血流的男生的脸,我就被你扯了过去。
“你是谁?”你俯看我。
“我……”我仰起头,你眼里盛满星光,笔直的鼻子和浓黑的眉。於是我的心咯噔了一下,在心里想著,帅哥也会打架?但是,你突然而来的问题却让我不知道如何回答,难道要我告诉你,我只是路过想来看谁打赢了吗。所以,“我”了半天也没有说完一句话。
“你到底谁啊?”你一脸痞子样,恶狠狠地盯著我。
“我是林天恩。”我颤巍巍地说。
“贺南山,我们走吧。”身边有男生叫了你的名字,你看看我,几乎是用一种成年人的口吻对我说:“如果你敢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有你好看的!”说完之后,你还不忘把手放在脖子上做了个咔嚓的动作,然后你跟著他们朝巷子深处跑走了。
我站在原地,看著你们的背影消失在阳光下,突然内心溢满了满足之感。真是太带劲了。我这样想著。然后,躺倒在地的男生突然爬了起来,他像一头被猎人捕杀的困兽,一瘸一拐地朝他们相反的方向走去。
那样子太滑稽了。

是这个吧,对了求采纳!!

㈩ 中国短篇小说

张洁 《爱是不能忘记的 》
汪曾祺 《受戒》
史铁生 《我的遥远的清平湾》
余华版 《十八岁出门远行》
严歌苓 《少权女小渔》
迟子建 《清水洗尘》
张爱玲 《倾城之恋》

短篇小说

平均篇幅在万言左右的小说会被划归短篇小说。短篇小说在现代甚为流行。所有小说基础,其发展初期并无长短之分,随时代而区分。今短篇小说多要求文笔洗练,且受西洋三一定律一时一地一物观念影响,使其更生动详实但也限制其发展。

短篇小说,小说的一种。其特点是篇幅短小、情节简洁、人物集中、结构精巧。它往往选取和描绘富有典型意义的生活片断,着力刻画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征,反映生活的某一侧面,使读者“借一斑略知全豹”。正如茅盾所说:“短篇小说主要是抓住一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生活片断,来说明一个问题或表现比它本身广阔得多、也复杂得多的社会现象的。”这“也就决定了它的篇幅不可能长,它的故事不可能发生于长年累月(有些短篇小说的故事只发生于几天或几小时之内),它的人物不可能太多,而人物也不可能一定要有性格的发展”.

阅读全文

与短篇小说2013年36期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传统武侠小说玉扇神剑 浏览:979
刘心武有声小说 浏览:35
主角修真归来的小说 浏览:153
虚拟战士小说好看吗 浏览:810
bl文笔好小说推荐 浏览:209
对完美世界小说的评价 浏览:13
给老师推荐小说 浏览:817
女主脸盲雪崩的小说 浏览:811
好看的小说合集百度云资源 浏览:625
重生后她肆无忌惮白挚原小说 浏览:46
女主姓丁的都市小说 浏览:721
异世界狂想曲小说6插画 浏览:328
主角是胖子的男神系统小说 浏览:953
古代女扮男装才女小说 浏览:492
叶芳菲都市小说 浏览:423
朋友母亲怀上我儿子小说全集 浏览:265
阿宾正传小说全文免费阅读 浏览:210
主角是草木化形的小说 浏览:575
我的姐姐苹果短篇小说 浏览:449
在线爵迹有声小说下载 浏览: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