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好看的短篇小说(校园、穿越的都行)
短篇有很搞笑的《红鸾记》【PS:我看一次笑一次】
还有《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很现代啦,有点悲情但是很写实
《兰亭序-齐眉说》很有古典特色
榛生的文我都大爱《替你喂猫》《豌豆象的花园》
消失宾妮的《如果你还记得这条街》《骗子》都很和我胃口
不二小姐的《我不做仙女很久了》《喜剧》很棒
在这里我给你一篇我看了无数次都不厌的《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PS:你来解渴的说~】
陆景灏 2007.5
从画展出来,天空又下起了小雨。细密的雨丝斜斜的垂着,伞外的世界蒙了一层雾。办画展的是几个朝气蓬勃的小朋友。
我在一幅画前驻足良久。 画上的女孩白衣胜雪,黑藻般的头发软软地披下来,她的身后是一望无际的绿色田野。画手是个高瘦的男孩,笑起来露出一颗虎牙。他说这是将来他会喜欢上的女孩的模样。
人烟稀少的郊区站台,偶有车辆经过。我点了一支烟,怔怔地看雨。她撑了一把黑色的雨伞站到我旁边。她以为把伞盖压得很低,我就认不出她来。我叹口气说,我们有多久没见面了?她没有回答,踮起右脚尖在湿漉漉的地面上画圈。
七年?八年?我喃喃自语。
是——很久了。她说。
那么你好吗?我找不出其他的话来打破沉寂。
我…她犹豫着,把伞撑高了一点,抬眼看我。她一点都没变,脸颊消瘦,眼睛很大很黑,有些悲伤。
你呢?你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吗?她忽然问,声音冰凉如水。
我麽?我快忘记自己喜欢什么了。然后我们都不说话了。仿佛时间凝重得走不动。
雨越下越大,我甚至分不清哪是雨声哪是十里蛙声。我将烟头扔进水洼里,星点一闪就熄灭了。一缕孱弱的青烟冉冉升起。
顾长安 1998、7
生活是一条河流,尽头是汪洋大海。不知道是在哪本书上看过,还是自己随口胡诌的这句话,此刻如魔咒般盘踞在36°高温的天空下。头痛欲裂,暑假的生活唯“补习”二字而已,果真是无尽的苦海。
陌生的房间,视线从褪色的窗帘扫到很高的天花板,硬是找不到可以正视的地方。穿着短裤和背心的男生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电脑屏幕,不知道是不是保持这个姿势太长时间,看上去傻兮兮的。伯母进来嘱咐几句,便带上门出去了。
他关掉游戏界面,站起来摇晃几下,不知所措地挠了几下头发。他努力半睁着眼睛,像只瞌睡的大袋鼠。好像蛮高的,应该只到他的肩膀。我暗自比画着。
“哎,我刚熬了通宵,先睡会儿,你自己做作业吧。”他居然把我晾在一边自顾自睡着了。陆景灏,Z大建筑系大二学生,据说当年以全市第三名的成绩考进去的。他一点都不是我想象了很多遍的尖子生书呆子模样。
男生的房间出人意料的干净。书架上都是些光看名字就觉得很深奥的书。夏天的阳光亮闪闪地撒了一屋子。呼吸和着滴答作响的闹钟声,深沉而温和。是食草动物那般安详平和的呼吸。窗口的大树吧嗒、吧嗒掉下很大的紫色花朵。我脑袋出了故障,直直盯着一道数学题却不知道在讲什么。夏天,本来就是一个适合睡觉发呆的季节。
睁开眼睛时,陆景灏拿着我的作业本,带着一副“你居然睡着了”的难以置信的表情看我。他好像完全换了个人,跟刚才那张水肿的脸相差好大。我讪讪地坐起来。“你醒啦——顾长安。”“恩,啊。”他想笑又忍着不笑的模样,让我尴尬到想用脑袋在墙上撞个洞,然后结结实实扎进去。
我相信了,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所谓天才,比如陆景灏。不管多难的物理题,他最多挠三下头发思路肯定出来了,然后嘴角露出一丝自信满满的笑。所以补习完后,他的发线总是如刚睡醒那样随意翘着。他会送我到门口,脚踩在那些紫色的花朵上居然脆生生地响。“呐,顾长安,再见咯。”他每天都重复这样一句话,叫我名字时会把顾字拖得长一点,像小朋友玩的一个恶作剧。
顾长安 1998、7
早上我在去补习的公车上看《小王子》,心里止不住的忧伤起来。我也正在一点点变成奇怪的大人。我生活在一个巨大的矛盾中。一面激愤地抗拒做一只被分数驱赶的小羊羔,一面又强迫自己去做那些毫无意义的复习题。但慢慢的我不再那么容易愤怒了,好像顺其自然地接受了一切。这些,都让我忧伤,有时候忧伤是种病。
我很怕听见妈妈一声比一声沉重的叹息,怕闻一年一年缠绕在她枯黄的头发上的油烟味。当我想狠狠丢掉书本的时候,就会看见她那双泡在水里的如核桃般皱缩的手。我用细细的银针扎自己的手指,伤口很小,一点不痛,能够让我清醒。
我问过陆景灏关于理想什么的,我很少向人敞开心扉。他一本正经地说自己不想当建筑师,想当摄影家。我腾地从椅子上起来,膝盖磕到桌子,有那么几秒种我以为自己痛得快要死去。我真的,满是感激地看着他,原来还有和我一样“不务正业”的家伙。
陆景灏说,我们现在还不够强大,所以需要耐心等待。等待有一天我们强大到能守护自己的理想。他目光灼灼,仿佛洞察一切。
补习的最后一天,因高三住校的问题和妈妈大吵一架,甩门而出。脚上趿一双拖鞋,皱起的棉布裙子和衬衣单薄地裹着身体,汗出如浆。空气里飘荡着什么东西馊掉的酸味。我在下午两点钟的大太阳下,狠狠地挤出一滴眼泪。
我用35分钟走完三条街。陆景灏的家在第三条街的尽头,门口有一棵长得很匀称的树,用碎红砖围起来,像童话里的一幅插画。我小心翼翼地按门铃。他开门,看我一身狼狈的模样,眉毛一挑,说,你刚从难民营遣回来?随即丢过来一条毛巾。我不依不饶地瞪着他说,你以为我想走这么多路来补习呀,唉,我是不想伤了你做老师的自尊。
补习啊…他嘿嘿笑着说,那么我们开始学习吧。见他一脸奸诈的笑着,我才意识到双手空空如也,连支写字的笔都没带。
我把身无分文的情况跟他详细地描述了一番。“该怎么办呢?”他若有所思地说,“算了,送你回家吧。”
“诶?”
“我可不想借你钱坐公车。”
我使足了劲才在陆景灏的单车上保持正襟危坐的姿势,他的车技真不怎么样。陆景灏是个纤细消瘦的家伙,像所有没长成的少年般有着瘦削的肩膀。风鼓起他白色的衬衣,柔软的布料不时触碰着鼻尖。温润的鼻息和周围温热的空气混合在一起,暖暖的感觉。
呐,天真热啊。
恩,很久没下雨了。
一条、两条,我抬头,千万条雨丝盖住了整个世界。
哈哈,顾长安,你是龙王吗?他笑得喘不过气。我惊异地看着雨越下越大。
你快骑,废话那么多!我喝道。
你就不会往我背上靠一点啊?还嫌自己淋得不够湿啊?唉,我要拿你这个家伙怎么办呢?做事老是慢半拍。让你靠你就靠好了,看你淋得这么湿怪可怜。要是在我们学校里,你早就被那些仰慕我的女生的眼光杀死了。
我的手紧紧扯着他的衣服的下摆,不出声地流下很多眼泪。那天的老街记得,一辆破旧的单车冲过下雨时四下逃散的人群。
陆景灏把单车停在我家楼下。他甩了甩湿漉漉的头发,雨停了。我们看着对方狼狈的模样相视而笑。
我局促地看着他,他笑着说,那我走了。我可以请他去我家坐一会,请他擦干身上的雨水,或者还有更多的选择,可是我说,好。他背对着我,右脚钩地,伸出左手挥了挥。一下就骑出很远。再普通不过的告别,好像我们明天还会见面那样,他真的一次都没有回头。“你不要走好不好?你来当骑士,我当马。”年幼的我拉着想要回家的小伙伴的衣服说。我苦笑一下,还想这些干什么。
走过厨房时,妈妈正在洗东西。我说,妈,我决定不住校了。她顿了顿,说,好。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涌起莫名的惆怅,堵得难受。我说,妈,我来帮你。她过来关厨房的门,边关边说,不用,你去学习吧。门关上的一刹那,我看见面前横起一堵白色的厚实的墙。重重地压在心上。
陆景灏 2007、6
1999年,有人预言了世界末日。现在是公元2007年,地球还是以它即定的轨道运转,坚持45亿年的执着。这真是个神经质的玩笑。
整个世界是一台启动后就轰轰作响,永远无法停下来的机器。我们脆弱的心脏,承受着机器巨大的轰鸣,每次跳动都有窒息的危险。有时胸口闷得透不过气,我就开始想念距离现在已经十分久远的某一天。关于1999年的夏天。那个异常燥热烦闷的夏天,贯穿没有MP3、CDplayer,只有walkman的1999年。每一次的想念都让我感觉到1999年的时间过得和那时的网速一样缓慢。一台转不动的电扇、冰棒、花露水、短裤、脚踏车,全部在另一个夏天到来之前消失不见。
“周遭人群的密集程度与个人孤独成正比”,我开始验证这句话的真实度。假设自己游走在电影情节里面,现在应该把镜头拉远。然后可以看见我四周密集的人群,一条灯火闪耀的街,一个孤单的银河系,一整个黑暗的宇宙。
就像,掉进了深不见底的海里,要不停地游才有机会靠岸。
顾长安 1999、4
南方的雨季冗长而粘稠。
从教室靠窗的位置望出去刚好可以看见一直滴水的雨伞和打皱的合欢树叶。我从抽屉里抽出考坏的数学试卷,叹口气。一只大鸟飞过浅灰色的天空,那么大,我叫不出名字。
一模的成绩还没出来,可是感觉很糟糕。我清楚的记得那张理综试卷在桌椅碰撞的混乱声中被收走时,脑门上的青筋突突地跳,连思考的力气也没有了。真是糟透了。
去食堂的路上惊异地发现平日安静的校园突然人声鼎沸。想了想才记起今天是5年一遇的校庆。高三被单独安排在另一个校区,像沉浮在大海上的一座孤岛,听不到外面的喧嚣。曾经在这里生活的人,再次回来追忆些什么,然后看着我们露出意味深长的笑。除去考试,学校还真是个令人怀念的地方。
“ 同学,请问新建的图书馆怎么走?”
“往——”我条件反射地伸出右手…等等,诶?
头发剪短了一点,黑色制服的领口露出挺直的白衬衫的领子。然后视线在回上去看那一张带着一点点优渥的微笑的脸。陆景灏说,好久不见。他松了松制服的袖口,自言自语地说,高中的制服居然还合身。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作出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说,你都一把年纪了还穿制服扮纯情,打算拐带未成年少女吗?
哈哈,难道你也觉得我穿制服的样子很帅?我无不鄙视地瞟了他一眼,本质上他就是一个无赖。我拿吃饭这件事打发他,没想到撞到了枪口上。正好,我也饿了。他说着,不容分说地把我拖到了食堂。我往一号食堂走,他一把把我拖进二号食堂。“我想吃花椰菜,二号食堂的花椰菜最好吃!”
他端着堆得满满的餐盘在我对面坐下,露出得意的笑。我可以想象他在食堂大妈面前装可爱的恶心样。吃完饭他又以老校友的身份强迫我这个在校学生带他逛校区。但不知怎么,到后来反成他带着我逛了。
你不知道吧?男生宿舍前面的荷花池里能钓到很多龙虾呢!
这条路以前被称作情人小路哦!
……
走到通往校门口的林荫道上,他突然看看手表,说,给你看个奇迹。“奇迹?”我半信半疑地看着他。“是啊,奇迹。从现在开始你闭上眼睛,倒数十个数,然后睁开眼睛。”闭眼睛。然后在心里默数几个数。不要睁开眼睛哦,他说,321,陆景灏难道真是魔术师?随着眼睑的开启,道路两旁的路灯一起点亮,夜幕倏然而至。橘色的灯光晕成一团一团,温暖而厚实地堆积在心脏里。
陆景灏笑着说,这个路灯还是那么准时啊!那我走了。你呀,好好体会一下这个地方吧,不要老是闷在教室里。天文台去过吗?没去过吧?唉,你还真失败呢,以后毕业了会遗憾的哦。
他向前走了几步,又折回,过来拉我的手。在我摊开的掌心写下几个细瘦的数字。“给我打电话吧。”他说。
他扁扁的身体颀长好看,在我的视线中渐行渐远。有那么几秒钟我真的感受到这个世界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坏。雨,没有生息地潜入夜色中。旁边有个同学喊,快跑啊,下雨了!
顾长安 1999、5
我很怕面对那些看到我考试成绩的人。怕他们脸上露出“你以前不是成绩很好”那样惊异的表情。总是安慰自己我又不是为了他们而活,可是我是很累了。
我也很怕班主任找我谈话,怕她那些义正言辞的说教。她总是能让我怀着焦虑尴尬的心情不知所措地看她。现在,我把头深深地埋下来,想像一只鸵鸟那样。可是这里是办公室,我低头看着自己从裤脚下露出来的肮脏的鞋尖。
你应该知道的,她说。我不知道自己应该知道些什么,我心里想。
她从一叠试卷的最下面抽出我的试卷,发黄的试卷像一块旧手帕,被人随意仍在桌子上。
“我不想再说你成绩退步了多少,有句话叫‘木已成舟’你明白吗?可是我希望你能整理好自己的心情,一心一意对付高考。你怎么可以在这个时候和别班的男生交往呢?”
她脸上是痛心的表情。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说陆景灏不是她所谓的“别班的男生”?
“你最近的表现真是糟糕透了!”我不知所措又惊异又害怕地望着她。
上小学时,记不清楚具体哪一天。上学路上摔了一跤,被一个男生碰翻了午饭,上厕所时钥匙掉进了槽里。倒霉事像多米诺骨牌那样一块接一块倒。放学后一直欺负我的女生继续欺负我,推了她一把,刚好被老师看到。她把我叫到办公室,我刚想解释什么,她直截了当地说:“你今天的表现真是糟糕透了。”
我觉得自己的心像遗落在了千年冰原里,找回来了,却没了丝毫的温度。我怕孤单,怕一个人被渐渐遗忘,怕没有人仅仅因为我可爱而爱我。
回家的路上,我在十字路口停了下来。一只黑猫弓身掠过我的面前,像道黑色的沉默的闪电。我很怕猫,怕看到那种灼人的眼睛。一道慌乱的刹车声拉回我的思绪。我抬头,看见一个女孩像只单薄孱弱的蝴蝶那般飞了起来。她直直地盯着天空最后一抹蓝色,没有惊恐亦没有怨恨。她在空中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像一幕无声电影的结束,我惊恐地捂住了嘴巴。
吃饭时觉得胃里一直有什么东西在翻腾,吃不下东西。爸爸生气地把饭碗一搁,说:“你摆脸色给谁看啊!”我很想像别人那样,和爸妈说说笑笑地吃顿饭,真的很想。我犟着脖子把饭碗一推走进了房间。关门时,听见妈妈说,可能高三压力太大了。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硬是没让它流下来。他们不知道,我所目睹的死亡。
我看不了书,眼前只有那女孩苍白的脸。我把好好藏起来的素描本又抽了出来,我想画些东西,画女孩如蝴蝶般蹁跹的模样。妈妈推门进来,见我手里拿着素描本,又急又气。她夺过本子,用劲把它对半撕开,再撕再撕。纸张裂开的声音,一次次让我的心脏缩紧,她说,怎么生了你这样一个小孩!你怎么这么不听话,你不是答应我不画了吗?!你是想看我死吗!
我觉得自己没有错,大声地向她,向这个世界质问:为什么要让我背负这么重的理想,为什么给我这么沉重的负担!
她疲软下去,抹着眼角的泪走了出去。我像做错事的孩子蹲在地上流眼泪,惊恐地等待着惩罚。
我拨了那几个号码,一边拨一边拣着地上的纸片。
喂——喉咙被什么东西卡住了发不出声音。
喂——只有我的眼泪还在不停地流。
怎么没有声音呢——我仿佛看见陆景灏搔首疑惑的模样。可是,当我需要你的时候,我却牵不到你的手。
忙音——曾经那么热切地期盼去看一个更大的世界,期盼让你看到一个更好的我。可是不是每棵芽都能坚强地坚持到开放的。一时的勇敢,可以为我恒久的微末的胆怯找一个解脱。我害怕担负不了未来的重量,害怕一个人在未来的世界里踽踽独行。
冰冷的刀片伸过来,可是感觉不到疼痛。我闭上眼睛,很多人变成模糊不清的影子掠过我的面前。爸妈,小时候欺负我的女生,班主任,以及很多分辨不出的脸。我的心没有一点苦,没有一点怨恨,一个人不该因为自己的不幸而一直悲伤下去。最后的最后我看见陆景灏。他站在夏天泛滥的阳光里,被晒黄的额发闪着细碎柔和的光。他的右手把玩着一片受光的树叶,对着它吹气、微笑。他说,不要睁开眼睛哦。我说,好。
陆景灏 2007、7
我们时常会忘记一件以为会永远记得的事情,时常会想起一件早该忘记的事情。
“我喜欢夏天午后的暴雨,喜欢巧克力味道的食物,喜欢边骑自行车边想事情。最大的理想是当个画家。”“陆景灏以后当了摄影师的话,会去很多漂亮的地方把。”“以前因为成绩好被同班女生排挤,现在已经怎么和别人交往了。”“周遭人群的密集程度与个人孤单成正比,所以我不害怕一个人。”“人生啊,果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不知道以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的人。”
时钟指向凌晨1点,我关掉笔记本,身子往后仰。木质的椅背把我的背搁得生疼。从高层公寓的落地窗向下俯视,这个城市仍然不眠不休。习惯把自己扔进无休止的工作中,赚得最体面的酬劳来面对如潮水般涌来的麻木的面孔及四周嘈杂却无意义的声音。
走出公寓去便利店买了饮料。从营业员手里接过一枚硬币。硬币上1999的字样闪着暗淡的光泽。距离现在已经十分久远的1999年,这座城市的一张晚报上印了一则新闻:某重点中学高三女生因不堪高考压力割腕自杀。距离现在更加遥远的1998年,我用相机拍下了一个孩子靠在书桌上安睡的模样。她微皱着眉头,似乎梦里也有困扰的事,那一刻我希望自己能够一直陪伴她。我把硬币抛向空中,漆黑的夜里分辨不出它滚向何处。
喜欢的歌手沉寂了几年之后又在这个夏天出了新专辑。她抱着吉他浅吟低唱: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
我最喜欢你。我喜欢你。
一起工作过的女孩蕙发来简讯:三年过去了,可是我想我还是喜欢你。屏幕上荧荧蓝光映着那几个细瘦的字,看上去惨白无力。我想起我们深夜在工作间画图纸的情景。她异常认真仿佛笃信什么的神情,让我想起长安。很久以前她也是这样一丝不苟地伏在桌子上作物理题,偶尔皱起眉头思考些什么。我和蕙原来都是一样执着的人。对于爱,抓不住,也放不下。
我回过一趟高中母校。想象长安曾经和我一样孤单地走过长长的林荫道。沿阴暗晦涩的楼梯蹬上天文台。那里更加破败,细屑的灰尘在光线中舞蹈。
斑驳剥落的墙壁上涂满字迹:喜欢你、物理组的胖子去死、傻子才悲伤。写下这些字的人,如今不知流散在何方。剩下它们来传唱一个不老的传奇。
我在那些字里轻而易举地辨出一行娟秀的小字——顾长安到此一游。因为字迹上方有一幅画,画上的少年笑容摇曳,我看得清自己曾经那张无忧的脸。一缕光线打亮那些字,那幅画,仿若隔世。我的心脏缩成小而坚硬的一块,突突地跳着,痛得我流出眼泪。
光阴变成清冷的流水,变成细微的尘埃,变成温存的呼吸,带我回到那些看着天空作白日梦的岁月。
那里,我们都是需要陪伴的孩子。
很棒的、我一直这么觉得~
还有很多很棒的短篇、要的话我可以给你发。【完】
② 求《最棒的短篇小说》或书的作者
白水青菜
作者:潘向黎
他进门的时候,客厅里没有她的身影。他微微一笑,向厨房走去。她果然在,正在用饭勺搅电饭锅里的饭。她总是这样做,盛饭之前要把电饭锅里的饭彻底搅翻一下。他曾经问为什么,她说:“好把多余的水分去掉,口感才好啊。”显然她是听见了开门的声音。
饭冒着蒸汽,她的脸有一瞬隐在水气里。他闻到了饭香。
饭很香。奇怪的是,他在别的地方几乎闻不到这种香。这是好米才有的香味。他知道她只用一个牌子的米,东北产的,很贵,因为是有机栽培。
好米只是密闭着的香味,要加适量的水,浸适度的时间,然后用好的电饭煲煮,跳到保温之后,焖合适的时间,香味才会爆发出来,毫无保留,就像一个个储满香膏的小瓶子打破了一样。
她是他遇到的最会煮饭的女人。他这样说过,她回答:我尊重米。
在他笑起来之前,她又加了一句:不过只尊重好的米。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边时,两碗饭已经在桌上了,他的这边多一个空碗,筷子照例搁在搁筷上,是一条鱼的形状。她端上来两个青花小碟,一个碟里是十几粒黄泥螺,并不大,但很干净,一粒粒像半透明的岫玉,里面有淡淡的墨色。一个碟里是香菜心,嫩嫩的酱色,也是半透明。家里的菜一向这么简单,因为他都是在外面吃过了,回来再吃一遍。
最后她端来一个小瓦罐。这才是他盼望的重点。马上打开盖子看了一眼,里面有绿有白有红,悦目得很。她说:“你先喝汤。”自己坐下来,开始吃饭,拨几口饭,就一点菜心,看她吃饭的样子,好像不吃一口菜也可以似的。
他就自己从瓦罐里舀了小半碗汤。清清的汤色,不见油花,绿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还有三五粒红的枸杞,除了这些再也不见其他东西。但是味道真好。说素净,又很醇厚;说厚,又完全清淡;说淡,又透着清甜;而且完全没有一点味精、鸡精的修饰,清水芙蓉般的天然。
就那么一口,整个胃都舒服了,麻木了一整天的感官复苏,脸上的表情都变了,好像一个薄薄的壳被敲碎了,所有的肌肉、每一条纹理都活了起来。真是好汤!
他一连喝了两碗,然后吃饭,就着黄泥螺和菜心,一个滑,一个脆,都是压饭榔头。不知不觉就把一碗饭都吃完了。他也不添,而是又酽酽地喝了一碗汤。然后把碗放下,对她笑。
她也笑,“好像在外面没饭吃似的。”
“是没饭吃。现在谁吃饭?”
他说的是真话。他的工作宴会应酬多,那种宴会不会有饭。总是太多的油腻、浓烈的味道轰炸口腔,味蕾都半昏迷了,直到喝了她的汤,才缓缓醒过来。
“你的汤怎么做的?”
她莞尔一笑,笑容里有阳光的味道:“好吗?”
“好。”
“那就多喝一点。”
“喝了。到底怎么做的?人家都说老王家汤馆好,我看就是那里都喝不到这么好的。说给我听听。”
"说起来——其实也简单,就是要有耐心。”她说。
后来,他不只一次怀念那时的生活。那种安宁,那种坐在餐座前等着妻子把瓦罐端上来的感觉,掀开瓦罐的盖子时看到的好看的颜色,第一口汤进口,微烫之后,清、香、甘、滑……依次在舌上绽放,青菜残存的筋脉对牙齿一点温柔的、让人愉快的抵抗,豆腐的细嫩滑爽对口腔的爱抚,以及汤顺着食道下去,一路潺潺,一直熨贴到胃里的舒坦。
他们的家是让人羡慕的白金家庭。白金的意思是,既有钱又白领,这个白领的意思是泛指,指的是读过书,有修养讲规则,凭知识和智力挣钱,不是手上戴好几个宝石戒指的暴发户。
他先是吃皇粮的机关干部,后来不愿意看人脸色慢慢从孙子熬成爷爷,早早下了海,折腾了许多行当,最后在房地产上发了,然后是网站、然后是贵族学校,他的事业像匹受惊的野马一样势不可挡。
他成了本市的风云人物,电视台人物访谈的明星,各种捐款、善事的大户。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他的风度、谈吐,赢得了瞩目和好评。有一次电视台让女白领评选全国范围的十佳丈夫人选,他就上了榜,而且击败了几个电影明星、歌星。现在的女白领真是不傻。那些又蹦又跳的男人,只能远处看看,怎么能近距离相处?要是她们知道他还每星期两次开着宝马到那所著名的大学读哲学硕士,她们可能会发出尖叫——要多少实力才能有时间和闲心做这样的事情啊。但是他从来没有对外面透露过,这种事,要等人家自己无意中发现才好。越不经意越有风度,像他这样的年纪和身份,这种选择已经不需要经过考虑了。
他当然结了婚。都十七、八年了。妻子是她的大学同学,是初恋,而且是那种把情窦初开和爱和性和婚姻一锅煮的关系。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两个人还会有其他选择,那时候也不知道要给自己多留一点时间,毕业后第二年就结了婚,然后很快就有了孩子。就是现在进了寄宿制双语教育的培鹰学园的儿子。儿子是他们的骄傲,他不但聪明、学业优异,而且长得非常漂亮。这不能完全归功于他,因为儿子明显地集中了他们两人的优点,而妻子当年也是学校里的美女,不化妆也青翠嫩叶一样清新可人。
因为有这样的妻子,他对女人是不容易惊艳的。而且他知道现在的女人的漂亮已经充满了化学的味道。
嘟嘟的出现完全是一个意外。起初他觉得这是个稚气未脱的女孩子,像个水晶花瓶一样好看又透明,而且不实用。等到看出她的企图还觉得有些好笑——这不是胡闹吗?要不是她是他的下属,本来可以叫他叔叔的。当然心里还是有点高兴的,很隐蔽但是很真切,这可是一个比自己小20岁的女孩子啊,又漂亮,而且出身很好,父亲是大律师,母亲是名医,家里本来要送她去剑桥留学的。这样的女孩,没有任何为了钱而接近男人的嫌疑。
起初他真的没有什么。因为觉得嘟嘟是一时冲动,再说他不可能破坏自己的家庭,这么些年,妻子辞掉干得好好的中学教师工作,专心在家相夫教子,他没想过要辜负她。他若是辜负她,她真是什么都没有了,一个40出头的女人,没有工作没有事业没有朋友,她怎么活?况且,许多男人成功了就另觅新欢抛弃发妻,他不想也掉进这种俗套,犯这种通俗的常见病——他不是一般的男人,这是他对自己的要求。
起初真的没有动心,他只是考虑怎么让嘟嘟少受一点伤害就退出去。但是现在的女孩子真是任性,她们想要什么就敢大喊大叫、又哭又闹、要死要活,他又下不了狠心把她开除掉。嘟嘟真是一个水晶花瓶,而且因为对他无望的爱,这个水晶花瓶就站到了悬崖边上,随时可能掉下来粉身碎骨。最后,他只好伸手把她接住。
他不回家吃晚饭了。后来,他连晚上都不回来了。他说,实在太忙,不赶回来了。后来又说,想一个人静静。
她沉默,就像他每次说不回家吃饭时一样,绵长而细密的沉默,那重量使他感到压迫,但是不敢挂电话。最后,她说:“这样吧,你要回来吃饭就打电话。”
他想,这等于说,如果不打电话,她就不会做好他的饭,还有那罐汤,等他回去了。那是他的家,但是从现在起,没有他的饭了,没有人等他了。他有点失落,但是马上感到了巨大的轻松。这太好了。她当然会有看法,也会生气,会伤心,但是以她的性格,不可能会主动挑破、发作出来。这些年来,他一直觉得自己选对了人结婚,现在又一次这样觉得。在爱上别人之后这样想,也许有点荒谬,但是他就是这样觉得。
他不喜欢租房子,他说哪怕只住三个月,我也要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我不住别人的地方。嘟嘟欣赏地看他,说:我也是,我也是。他就说要买一套房子,全装修的,带全套家具和电器的,“只要带上牙刷就可以住进去。”他愉快地说。嘟嘟却不要,她说那种房子没有风格,她不喜欢。最后她让他住到她那里去。
嘟嘟一个人住着两房一厅,是父母给她买的,装修是她自己来的,是很现代的简约风格,但是却比华丽更费钱的那种。全套北欧风情家具加全进口洁具,一色的白,卧室里连地毯都是白的,这不是这个年龄应该有的气派。看来她父母确实把她宠坏了。
嘟嘟为了欢迎他,给他买了名牌的浴袍和拖鞋,他没有听说过,只记得她说那是某个国家皇室用的牌子,她喜欢这个牌子,她说皮肤感觉到的奢华比眼睛看到的更真实。
新鲜的爱情,新鲜的疯狂,新鲜的住处,新鲜的气氛,好像连他自己都成了新的。几个月的时间过得像飞一样。
也有问题。问题是出乎意料的小问题:他们还是会肚子饿。
他是半个公众人物,不能到外面吃饭。嘟嘟一个人出去买肯德基,他倒是可以接受,只是觉得好笑,说:“我儿子最喜欢吃。”嘟嘟就变了脸,拒绝再买了。
只好叫外卖,从茶餐厅的简餐到永和豆浆,从日式套餐到避风塘,从披萨到意大利通心面,他们都叫了个遍,外卖没有汤,他们有时喝罐装的乌龙茶,更多的时候喝可乐。
慢慢的,吃饭成了个苦差事。因为难吃,而且他必须掩饰他对这些食物的难以下咽。真潦草啊,有的硬梆梆的,有的干巴巴的,有的木渣渣的。他思念一碗香香柔柔有弹性的米饭,更思念一碗热热润润让味觉苏醒的汤,冰凉的饮料怎么能代替汤?和他以前吃的晚餐相比,这些简直是垃圾。
但是他不敢说。只要他一流露出不满,嘟嘟就会生气:那我们出去吃啊,什么好吃的都有!我也不喜欢吃这些!还不是因为你!或者说……我知道,你又在怀念你过去的生活了!你是不是后悔了?后悔了就明说嘛!
每次他都要冒险出去请她吃一顿饭才能平息。
吃饭成了他们的一个心病。甚至下了班在往那个甜蜜的小巢走的时候,他就在犯愁,要不要自己先到哪里吃一点东西?不然等一下进了门吃点吃不饱的东西,半夜又要饿醒。
按照现在流行的划分,嘟嘟在这个城市里应该算个真正的“小资”了。说她真正,是因为她小资得天经地义,而且不是为了在人前装样,她不欺暗室,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更下功夫。他从来不知道一个女人可以为了享受,这样认真把钱不当钱,这样一丝不苟。她的内衣比外衣更贵,她基本上不化妆,但是她的保养品一套都是她一个月的工资,而且用了觉得不好就被丢在一边。
她说:“用名牌有什么?把过期的名牌化妆品丢掉,那种感觉才算奢侈,我喜欢!”
她也解释为什么这样:“我要让自己眼睛看的、耳朵听的、皮肤接触的都是好东西,这样气质才会好。”
嘟嘟有两个爱好,一是健身,一是读村上春树。她不但有村上春树的所有作品,而且每种都不止一本,有各种版本,他怀疑只要国内有的她都买齐了。甚至还有日文原版的,虽然她不懂日语,“我可以学啊!”她唱歌般地说。只要有空,她就会随手拿起一本村上春树,随便翻到哪一页,开始看。看着看着,她的眉头就会微微蹙起来,光洁的脸似乎突然长了几岁。书架上、沙发上、床头、甚至洗手间的梳妆台上,都放着村上春树,有的合着,有的打开封面封底朝上趴着。
他看过几次,但是都看不下去,好像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生活片段、稀奇古怪的梦和幻境,不知道在说什么,也不知道想说什么。这么乱哄哄的,真奇怪,嘟嘟在里面看到了什么呢?是什么吸引了她?他没有问,怕她根本不解释,反而笑他落伍。嘟嘟太年轻了,她的年轻使她的一切都有一种理直气壮,这一点让他感到可爱,也有点怯意。
没想到有一天,他一走进门,就看到嘟嘟因为兴奋而泛着粉红的脸。“今天有好东西吃!我给你做!”他望着她,好像她突然在说英语,虽然他能听懂,但是一时反应不过来。她又说了一遍,他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真是好消息,他能听到的最好的消息。
他跟着嘟嘟走进厨房。眼前的厨房一扫往日的清寂,热闹得像个小型超市,工作台上放着两块硕大的案板,崭新的,上面搁着两把刀,一把黑黝黝的切菜刀和一把雪亮而窄长的、带着锯齿的刀,旁边还有红的火腿、绿的黄瓜、嫩黄的奶酪,一大袋蔬菜,还有一个长面包,还有五颜六色的罐头,瓶里袋里的各种调料。这是个地震后的小型超市,一切都显得有点凌乱,嘟嘟的头发上也粘了一抹可疑的黄色膏体物质,但是也显出了热诚,心无城府、掏心掏肺的那一种。
他感动地表示要帮忙,嘟嘟坚决拒绝了,要他到厅里休息、看看报纸。她把他推到沙发上,把报纸递到他手里,甚至给他泡了一杯茶。他看了一下,居然是龙井,她笑着说:“刚买的。茶庄的人说是新茶。”然后她就像一个贤惠的妻子那样进了厨房。
嘟嘟终于忙完了,让他坐到餐桌边。他急切地过去,看到了餐桌上的东西。每人一碟三明治,切成小块的,一摞一摞的几摞,旁边点缀了嫩玉米芯和炸薯条。中间是一大盘红红的、一片混沌的东西,仔细看可以辨认出里面有腊肠一样的东西。惟一熟悉的东西是啤酒,麒麟一番榨。
嘟嘟说:“怎么样?”他说:“看上去很漂亮。”他决定先从容易接受的开始,就自己倒上啤酒,开始喝。嘟嘟一边解着身上的围裙,一边兴致勃勃地说:“这不是一般的东西,这可是村上春树餐啊。”
“什么?”他赶快把一口啤酒咽下去。
“村上春树的小说里写到的美食很多,日本就成立了一个村上春树美食书友会,根据他书里的描写,编了一本村上春树食谱,让大家分享。我今天就是按照这本食谱做的。好玩吧?没想到吧?”
原来是这样。他拿起一摞三明治,“这是什么三明治?”
“黄瓜火腿奶酪三明治。《世界末日与冷酷仙境》里生物学家的孙女做的。这个做起来很麻烦,生菜叶子要用凉水泡,吃起来才脆。面包片上要先涂上厚厚的黄油,不然蔬菜里的水分容易把面包泡软。最后也是我自己切的,特地买了一把刀,切得很整齐吧?”
他吃了一口,为了躲避作出评价,就指着那盘红红糊糊的东西说:“这是什么?”
“番茄泥炖史特拉斯堡香肠。我买不到史特拉斯堡香肠,还好书里注明原味维也纳香肠也可以,就用了维也纳香肠。主料是西红柿丁和维也纳香肠,调料是大蒜、洋葱、胡萝卜、芹菜、橄榄油、月桂油、百里香、花薄荷、罗勒、番茄酱、盐、胡椒、糖,我数过了,一共13种。本来想做蘑菇煎蛋卷,但是那是《挪威的森林》里的,早期作品,风格不一样,所以做了这个,这也是《世界末日与冷酷仙境》里的,就是世界末日当天,他和图书馆女孩过了一夜,在她家做的早餐。”
他心里涌起了爱怜,但是仍然没有动,倒是嘟嘟,把一条香肠用餐刀切成几段,用叉叉起一段,送进嘴里,“哎呀,太棒了!另类!浓烈!丰富!绝对村上春树!”她吃着,又喝啤酒,渐渐的眼里泛起了迷蒙,又说了一些“真是忧郁世界的美味情怀”、“对于挥别人生而言似乎是个不错的一天”之类的话,他知道,她已经进入了村上春树的世界,正在里面扮演一个角色,这些都是台词了。
他也作出毫不迟疑的样子吃了起来。这么难看的东西,居然不是非常难吃。但是想到居然要花上那么长的时间,动用那么夸张的阵势,那么多的调料,他还是觉得有点可笑。这就叫用最村上的方式享受生活?那么这个人的品位真成问题。不过这么出名的作家,应该不会这么粗糙。慢着,这个叫村上春树的人,会不会故意戏弄这些崇拜他的人呢?这样想,又马上觉得有点对不起嘟嘟,于是努力往嘴里塞进一叠三明治,马马虎虎地嚼几下,急忙用啤酒把它冲下去,感觉好像自己正坐在某架国内航班的经济舱里。
什么玩意儿呀,就是夹馅面包片,怎么看都是简单对付肚子的东西,好吃?见鬼吧。搬出川端康成来也没用。看看中国的小说家,看看《红楼梦》,里面写的好吃好喝的,那才叫美食,那才叫见识!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说,因为嘟嘟忙了半天,他不能让她伤心。何况说了她多半也不懂。
吃完这顿难忘的村上春树餐,他最后说了一句:“以后不要这么麻烦了。在家里吃越简单越舒服。”
“今天这样不是很舒服吗?”嘟嘟奇怪地反问。
他把嘟嘟的手抓起来,轻轻爱抚着说:“不是这样的。真的会做的人,就是一碗白水青菜汤,吃起来就够好了。”他说完这句话,看到嘟嘟脸上的月亮被云遮住了,他立即知道,自己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
他们都不愿意想起一个人,一个女人。但她总是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出现。就像一个狡猾的债主,从来不会拦在大路中间,让你可以放心地开车回家,回到家门口,也不会看到有人气势汹汹地站在那里。于是你松了一口气,走进房间,打开灯,却猛然一惊,角落里赫然站着一个人,正是躲也躲不掉的那一个。
她听见门铃响的时候,有一秒钟以为是他回来了。但是她马上知道不是。先从猫眼上往外看了看,果然不是。是一个女人。
她打开了门,一个年轻女孩出现在她面前,有着紧绷的脸颊和鲜嫩的皮肤的女孩。她用微笑的眼神发问,这个女孩子说:“叫我嘟嘟吧,我是你丈夫的朋友。”
她立即明白了。明白了这个女孩是谁。她打开门,请她进来。像一个有礼貌的女人对待丈夫的朋友那样。嘟嘟从她脸上寻找一点情绪的流露,没有找到。
她让嘟嘟参观了他们的家,但是没有让她看卧室。然后她们坐了下来,喝着茶,一时都找不到话题。嘟嘟说:“谢谢你接待我。其实我今天来,一是想看看你是什么样子的,另外就是想吃你做的饭。”看到她脸上的惊讶,嘟嘟急忙解释:“我总听他夸你是个高手,最简单的菜都能做得最好吃,真的很好奇。”
她似乎有点为难,想了一下,说:“那,你就在这里吃一点便饭好了。”
嘟嘟像一个真正的客人那样,坐在餐桌边等。看着女主人端上来一碗饭,两个小碟,然后是一个瓦罐。她惊讶地睁大眼睛:就这些?女主人给她盛了一碗汤,一边说:“平时我们吃饭,也就是这样。他总是自己盛汤,脾气急。”
嘟嘟一边听,一边看她的手势表情,又注意汤的内容,简直忙不过来。但是她还是发现女主人没有碗筷,就问:“你不吃吗?”她的语气,好像她是主人。
女主人摇了摇头。嘟嘟不知道是她不想吃,还是不愿意和她一起吃,就不敢再说什么了。
她喝了一口汤。她不假思索地“哇——!”了一声。然后她难以置信地看看女主人,“这就是白水青菜汤?”
女主人说:“他这么叫。”
“你能告诉我怎么做的吗?”嘟嘟一脸恳切,好像她正在上烹调课,面对着给她上课的老师那样。
女主人停了一下,好像微微地叹了一口气。然后说:“要准备很多东西。上好的排骨,金华火腿,苏北草鸡,太湖活虾,莫干山的笋,蛤蜊,蘑菇,有螃蟹的时候加上一只阳澄湖的螃蟹,一切二,这些东西统统放进瓦罐,用慢火照三、四个钟头,水一次加足,不要放盐,不要放任何调料。”
嘟嘟难以置信地看看面前的瓦罐,排骨?火腿?虾?还有那么多东西,哪里有它们的影子啊。
女主人自顾自慢慢地说:“好了以后,把那些东西都捞出去,一点碎屑都不要留。等到要吃了,再把豆腐和青菜放下去。这些东西顺便能把油吸掉。”
嘟嘟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就是所谓的白水青菜汤?白水?这个女人的心有多深啊。那个男人说的是什么胡话?他每天享用着这样的东西,却认为是非常容易非常简单就可以做出来的,他真是完全不懂自己的妻子。就在这一瞬间,嘟嘟深深地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女人,也明白了世界上,爱情和爱情之间有多大的不同。
“你每天都要弄这样一罐汤吗?”
“是啊。早上起来就去买菜,然后上午慢慢准备,下午慢慢炖,反正他总是回来得晚,来得及的。”
“那今天你怎么也准备了呢?他不是……”
“你是说他没有回来吃晚饭吧?是啊,都半年了,不过我还是每天这样准备,说不定哪天他突然回来吃呢?再说我都习惯了,守着一罐汤,也有点事情做。”
嘟嘟整个人呆在那里。半天,才说:“你真了不起。”
女主人愣了一下,然后失神地、轻轻地说:“他整天那么辛苦,能让他多喝一口汤也好啊。”她好像在自言自语,完全忘记了眼前还有一个人。
嘟嘟突然说:“你今天都告诉了我,你不怕我学会了,他永远不回来吗?”
女主人回过神来,看了嘟嘟一眼,笑了。那笑容,好像在说,他不是已经不回来了吗?又好像在说,他怎么会不回来呢?好像在责备:你这样说是不是有点过分啊?又好像在宽容,因为这问题本身很可笑。
这样笑完了以后,女主人轻轻地问:“你能这样为他做吗?”
嘟嘟偏着头,认真地想了想,说:“我也可以的,但是不必了。”她说完,就站起来走了,走到门口,她站住,回头一笑,说:“我不是你。”
她走得就像她来时那样突然,毫无征兆。
又过去了一个月。傍晚,女人照例在厨房里,汤罐在煤气灶上,微微冒着热气。女人的目光穿过后阳台,往外看,好像看着楼下的草坪,又好像看着一个不确定的地方。
门铃响。她应着“来了”,过去开门。她刚刚发现家里的米快没有了,就到那家固定的米行买了一袋米,还是那个牌子的东北大米,完全绿色无公害的,价钱比普通的新米贵了5、6倍。这是米行的伙计给她送米来了。
她打开门,却发现是他。她愣了一下,一句话脱口而出:“怎么?忘了带钥匙?”
他回答:“是啊。”
她马上回到了厨房,丢下他一个人。他不知道她这样算是什么意思,有点想跟进去,又觉得不妥,一时有些浑身长刺的感觉。过了一会儿,她在厨房里说:“等一下米行的人会送米来,你接一下。”
他说:“哦。”
“还是那种米。”
“我知道。”他说。
米行的人来了,他接下来人手里的米袋,随口问道:“钱付了吗?”伙计说:“付了付了,太太每次都先付的!”
他用双手握住米袋的两角,把它提进橱房。她说:“放这里。”他就放下了,同时感到如释重负。
这时他确定自己可以坐到餐桌边等了。他就坐到了餐桌边。
她好像看见他坐下来了,就说:“洗手去。”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边时,她端着一个大托盘过来了。他想,家里还是有改进,她不再分几次跑了。托盘放到桌上,里面有两碗饭,两碟菜:一个是虾仁豆腐,一个是番茄炒蛋。一个小瓦罐。这是他思念的,忍不住马上打开盖子看了一眼,说:“我先喝汤。”
他从瓦罐里把汤舀了小半碗。还是有绿有白有红,还是清清的汤色,不见油花。他急忙喝了一口,就那么一口,他脸色就变了。像被人从温暖的被窝里一下子楸出来,又惊又气,又希望一下子挣醒,发现是梦,好瘫回到温暖的被子里。
“这是什么汤?”他不敢吐出来,挣扎着把嘴里的一口汤咽下去,急急地问。
“白水青菜汤啊。”
“怎么这么难喝?以前的汤不是这样的!”他委屈地抗议。
她尝了一口,然后说:“白水青菜,就是这样的。你要它什么味道?”
他放下调羹,审视她。她不看他,脸上没有任何波动。她还是那么喜欢吃饭,但是现在不像过去,好像没有菜也吃得下去的样子,她把虾仁豆腐和番茄炒蛋都舀了一下,和饭拌在一起,自顾自吃起来,吃得很香。他干脆不吃了,点起了一支烟。过去在她面前他是不抽烟的。但是现在,这些好像无所谓了。她连看都没有看一眼。
吃完最后一口,她把所有的碗碟都收回托盘里,然后正视着他,说:“我们家以后可能要雇一个钟点工,我找到工作了,家里这么多事。”
他吃了一惊,“工作?什么工作?”
“到烹饪学校上课。”
“你?当烹饪老师?”
“你忘了,我本来就是老师。烹饪考级我也通过了。”她说。
刚才那口难喝的汤好像又翻腾起来,他脱口而出:“这么大的事,也不跟我商量。你现在怎么这样了?”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他不该这样说。理亏的人是他自己,是他对不起她,不管她做什么他都失去了质问的权利。而且这些日子,他几乎不回家,让她到哪里找他商量呢?他现在这样说,只会给她一个狠狠反击的机会,反击得他体无完肤。
但是,她没有反击,她甚至没有说什么。她只是看了他一眼。这一眼,让他真正开始感到自己的愚蠢。那目光很清澈,但又幽深迷离,好像漆黑的夜里,四下无人的废园子中井口窜出来的白气,让人感到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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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人的故事,有点似张爱玲笔下的《白玫瑰与红玫瑰》,可悲而不可喜。尊重好米的妻子和喜欢春上春树的嘟嘟,生活都是精致,讲究。即使一个古典一个现代,我仍不觉得这两个人有什么不同,小资的两种形式吧。那样费时的炖一锅汤,奢侈的让我觉得有些罪恶了。那个做妻子的,读起来温文尔雅,可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呢。那种深沉的忍耐让我觉得害怕。
我,我喜欢豆腐青菜,喜欢真正的白水青菜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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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雪小禅写的短篇言情小说
作者/雪小禅
[ 刻骨铭心篇 ]
我记得,段苏红抽烟的姿势很美。
我记得,那些点着红蜡烛的夜晚。
一
段苏红身上有迷蝶香。
不只一个人这么说过,她一出现,整个教室就是香的。
晚自习,所有人安静地在日光灯下学习着,蚊子在日光灯下飞舞着,有钢笔过纸的声音,寂静中,暗香来。
是她,段苏红,她带着迷蝶香来了。
很尖细的高跟鞋,踩在水泥地上,发出尖厉的声音。
我那时和段苏红一个班,来补习,都是高四生,落了榜,从各个学校跑到这里来补习,曾经有过的激情都散尽了,只有闷着头学习,男生女生少有往来,可段苏红是个例外。
她很招摇,几乎和所有男生都热络,而她的香和高跟鞋,成为高四七班的一大特色,因为是高四补习班,所以,基本上没有体育课,完全是补习和做卷子,没完没了,从睁开眼做到晚上十一二点。
第一次月考,她排倒数第一,我排正数第一。
下了课,她递我小纸条,然后臀部一扭一扭离开。
这是第一次有女孩子递纸条给我,何况是这么妩媚的女子,我握着纸条的手发着抖,出了许多汗。以致于打开纸条的刹那才发现,汗把字迹模糊了,那潮湿的蓝,朦胧着,有一种欲望要冲出来。
十九岁的男子,忽然想找个出口,哪里是出口?心都烧起来了,一片片,全是野火花,我跑到凉水笼头下,冲着头,才是初夏,小城就这样热了,大朵大朵的合欢花开得艳,院子里合欢树多,充满了鬼魅之气。我们的教室在第一排,因为是高四,离教学楼最远,平房,三间,如果不是段苏红的高跟鞋声,真疑心是在郊外了。
她约我在学校后面的荷花园里见。
一中的侧面,是有一个水池的,荷花满池,每年都要淹死人,可是,每年都要有人去洗澡,也有落了榜的人跳到里面,年年有,有人叫它鬼池,加上鬼树,一中充满了鬼魅之气。
当初来补习时,母亲便说,君生,妈不喜欢这个县城,还有这个院子。
我不过是差几分落榜的书生,不在乎这些,这里的升学率是极高的,来补习的大多能次年考入大学。
是我执意要来这个小城的。
在我给朋友的信中,我写到了荷花池和合欢树,他们去了北大或南开,他们回信说,你哪里是去补习,简直是去艳遇了。
艳遇这个词是生动的,于一个十九岁少年来说,未尝不是种刺激。
我果然艳遇。
是夜,段苏红在荷花池边等我,穿的是红裙子,事隔多年,我仍然记得这样清。老远,就闻到迷蝶香,我闻香识美人,走过去,看她正吸一支烟。
我怔住。平生,我第一次看女孩子吸烟,有一种极致的落败的美。
看了她好久,我开口,段苏红。你吸烟的样子真美。
她呵呵笑起来,在水边,仿佛有回声,一波波荡开来,她说,书生,你喜欢么?
这句话更吓住我,我说,是的,是的,我喜欢,有些张口结舌了,这样说出来,局促都没有了。她叫我书生,好象她是小倩,我读过聊斋,觉得此情此景,倒比聊斋更胜。
书生,我是叫你帮我的。不然,我哪里会考上大学。
我能行么?我倒是愿意帮你的。
不行么?我们都是第一,你正数,我倒数,帮我吧,好么?
好的,我应了她,心里扑扑地跳着,手又湿了,初夏的荷还没有开,有淡淡的香出来,她忽然拉了我的手问,她们都说我香,我香么?
二
我与段苏红,忽然暧昧起来。
为了见她,我第一个到教室,最晚一个离开。
早晨四点半,天还不亮,我就穿过合欢树到教室,十分钟后,她来,我闻到胭脂香便是她了。
坐在我身边,还没有供电,点了蜡烛,我看着伊人面,好看,似桃花。到处是粉红。我讲着数学或物理,她开始总是笑,被我骂了,然后小声说,我听话好不好?
这个乖样子,倒真让人动心。
晚上,我们最后一个离开,灯全熄了,还是点着红蜡烛,灯下看佳人,粉红的初夏,她有淡淡的胭脂,不知哪里来的香,空气中到处都是。
我疑心她用香水,但是她说,没有。
为了回宿舍方便,她不再穿高跟鞋,怕影响别人休息,我说她穿白裙子最好看,她就白裙子白秋鞋,素面坐在我对面。
又一次月考,她考倒数第五。
再次约我荷花池,她吃吃笑着,书生,我要请你客,我进步了。我知道她用心了些,或者抄袭了也未可知。她考大学根本没有希望,只是家里钱多,所以,要她来补习。那时,还未有自费生,不是谁花钱就可能上大学,少半分也不能,即使你有再多钱,所以,唯有苦读书。
我说我要上北大。月光下,她笑着,多好的理想,我也想,可是不能,所以,再混这一年,我去广州,那里有表哥做服务生意,我可以当他的模特。
我想,容貌好的女子到哪里都可以混江湖,我便不行,家世微寒,只能考上学,否则没有出路,母亲不过是代课教师,父亲早就去世,我考上学是唯一出路,无得选择与比较。
段苏红到底请客,是离学校极远的小酒馆,怕别人遇到。
她喝酒抽烟,样子都美。
我是第一次喝酒,红星二锅头,才一口,眼泪就呛了出来,她说,到底是书生。
醉里看她,更觉得美,如果不是上高四,或者我也是南开学子,恐怕也和同学一样,缠绵着写情书,可现在,我哪里有资格?
但不妨碍我这样地喜欢她,她眼里,俱是胭脂色,手似小蛇,蜿蜒着过来:书生,你喝多了吧?
菜很简单,一个凉拌黄瓜,一个鱼香肉丝,我说,心意到了就行了。
她要了热汤面给我醒酒,我吃不下去,跑到外面吐。
稀里糊涂,坐上出租车被她拉着走。
她拉我到一个房子里,我不知是哪里,充满了花香,后来才知,是文化馆。她姑妈住在这里,一个单身老女人,那夜,姑妈去下乡了,不在,她有钥匙,放我在床上,学校是回不去了,已经后半夜了。
雨开始下,我的胃烧得疼,翻来去,屋里暗,有雨声进来,一声声,催得人心慌。有热毛巾给我擦了脸,她转身的刹那,我把她拉进怀中。
停顿。再停顿。空气呆住了。
我们好象有些尴尬,再接着,是吻,很缠绵的吻,是她先吻的我。
她问,你敢吻我吗?
很挑战,也很诱惑。
我没有答她,以吻答了她。
雨声一片了,哗哗哗,我咬了她的嘴,她嚷着疼,声音是喜悦的,我们纠缠在一起,不知哪里是尽头,天快亮了吧。
天亮了,我怀里有一个迷蝶香的女孩子。
三
一个月后,我们参加高考。
段苏红削了二 B 铅笔给我,又买了许多水果,家里有人送绿豆粥来,她必然留一份。
所有人都知道,段苏红是喜欢我的。
合欢开得更欢,荷花也全开了,我们就要分开了,高考完了,她回她的家,我回我的北京。
最后一次,她低着头,缠着我,让我亲她。
我说,有人。
哪里有人。
在黑的小树林里,只有月亮。
你不会不要我吧?她小声地问。
不会,我说,我不会。
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那么空,我不知道明天,也许明天很快就要降临了,以我想象不到的形式?
那我不去广州了,我在家里等你好吗?
你……你要不先去广州,我们再联系好吗?我知道她考不上大学的,而我估分的成绩很好,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我应该去北大的。
好,我听你的,我乖乖的,好么?
她声音很轻,我亲了亲她的头发,她头发真香,这个女子,到处都是香。
一个月后,我果然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虽然不是北大,可足以让母亲欣慰。
段苏红与我书信往来,她人美字丑,小学生一样,最后一句总是我想你。
你想我吗?她无数次地问我。
我亦是想。但大学里生活太丰富,跳舞唱歌学生会,我又会吹长笛,便有上海女孩许玉拉我去楼顶吹。
许玉这样清这样纯,长发白衬衣牛仔裤,完全是王祖贤的样子。
许玉喜欢我。
她第一次见我就这样说。
何况,她家世良好,父母是上海大学教授,只因喜欢北京才来的北京。
我没有和段苏红提起许玉来,但段苏红说,君生,你给我的信越来越少了。
⑤ 感人的短篇故事!字数不能太多!
如果有一天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的怀里。即使喝下奈何桥边那碗遗忘前世的孟婆汤,
来生,我依然能够带着对你怀抱的记忆去找到你。
——题记
一
在新婚之夜,我突然问了丁宇这样一个问题:“阿宇,我们总有一天会老去,直至死亡。如果可以让你选择,你希望自己最终的归宿在哪里?
话甫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大喜的日子问这样的问题,太煞风景了。
果然,丁宇沉默了。
我正想出言挽回时,丁宇却开口了。
“如果有一天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的怀里。这样,即使要喝下奈何桥边的孟婆汤,来生,我依然能够带着对你怀抱的记忆找到你。”
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神色。然而,丁宇的话中所透出的认真与坚决,却让我感觉到一股巨大的震撼冲击着灵魂。
是的,那时,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丁宇是个性格很温柔的男人。我不知是否因为这样的性格阻碍了他,至今仍然在一家公司里当着一名普通的职员。当初结婚时,很多朋友都不理解我为何会选择他,毕竟,他一个月的薪水仅及我的四分之一。然而我始终执着的认为那颗温柔的心能抚平我每日的辛劳。
结婚大半年了,我们始终住在公司的一栋三层楼的小公寓里。虽然只是一套两室一厅的小房子,可我们都没有怨言,用丁宇的话说:“房子和面包总有一天会有的。”尽管我也想住进一栋漂亮的房子中,但这个物价颇高的城市让我只想先安排好每日的生活。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感觉到了一种悲哀。我曾经相信平淡才是爱的真实内涵,可日复一日的相同生活模式,让我开始心生厌倦。柴米油盐取代了浪漫激情,婚姻开始呈现的乏味让我对它未来的走向逐渐迷茫起来。
我多么希望丁宇也能感觉到,或者这样,他会做一些改变。但丁宇却似浑然不觉,每日如常。丁宇的文笔不错,还发表过一些小文章,所以,下班后总喜欢伏在桌上写写画画的。我想让他能更多地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却总未见成效。长久下来积累的对婚姻的迷惘和悲哀让我的心逐渐麻木和封闭起来,再也感觉不到一丝丁
宇的爱。
许勇就是这个时候闯进了我的生活中。
公司搞了一次晚会,我独坐在舞池边品着红酒,百无聊奈之际,一个中年男人邀请我跳支舞。
晚上已经有很多人来向我发出过邀请,但都被我以各种理由婉拒了。然而面前这个男人,似乎举手投足间都散发出中年男性,特别是那种事业成功者特有的魅力,让我无法拒绝。
乐曲声中我和他轻轻拥舞在人群中。迷幻的灯光让我一时间有些晕眩。他在我耳边轻声说到:“陈冉!对吗?企划部的。”
我小吃了一惊,抬眼望着他。这个男人个子不是很高,大概只有1米76左右,然而那股气势却让我不得不去仰视他。
“很奇怪是吗?如果连手下员工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还怎么混啊!”他轻佻的语气却使我心中一紧,疑惑下,我张口就问:“你是……”
恰在这时,一支舞曲结束了。他拥着我,附耳轻言:“我叫许勇。你是今天唯一一个和我共舞的女性。”说完,翩然离去,只留下我愣在那里。
这个男人,就是我们公司的副总?而我,竞是今晚舞会中唯一和他共舞的人?
一丝虚荣的满足悄悄爬上了我的心头。
回到家里已是凌晨,推开家门,丁宇仍然在伏案疾书。见我回来,丁宇把书稿都收了,然后从厨房端了一碗面出来。
“老婆,累了吧?这碗是你最吃的……”
“鸡蛋肉丝面,对吗?”我打断了他的话。丁宇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结婚这么久,他还是像刚恋爱那会一样,经常用这个动作来表示他的不知所措。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打断了他的话,但今天总觉得自己像做了贼似的,脱口又说:“你除了会写写字,下个鸡蛋面,你还能做什么呀?”
丁宇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我有些愧疚地望着他手中那碗兀自热气腾腾的面,轻声道:“对不起,宇,我可能是太累了。”
丁宇也把表情放松了,柔声问我:“那,要不就早点休息?”
“嗯。”我点了点头。
晚上睡觉时我头一回背对着丁宇,当他自后抱住我时,我轻轻地挣了一下。
丁宇的手臂一僵,缩了回去。
我没有说话,黑暗中,脑海里一直出现着许勇那浑厚而潇洒的身形。
二
平淡的日子有持续了一个星期。
这天正好是周末。刚下班,许勇给我打来电话。我一点都不惊讶他是如何知道我的手机号码的,毕竟,他是我的上司。
到家时丁宇兴致盎扬地说两人一起去湖滨公园,因为从今天起免费对游人开放。我歉然说道晚上同事约着一起聚会。看得出丁宇很失望,但转而他有笑说玩开心点。
皇伦饭店是本市一座很有名的四星饭店。能在这里经常出入的人非富即贵。刚到门口,就看见一身藏青色西服的许勇立在那里。
我随着许勇步入大堂时,被眼前的华贵震住了。迎面正中央是一个彩色喷泉,喷泉背后的一个小圆台上,一位优雅的女琴师正弹奏着舒缓的乐曲,两边的餐桌上,尽是一些衣着高档时尚的男女。
下意识望了一眼自己那已是退出流行的着装,我不禁暗生惭羞。
我们在大堂一株棕榈树后的空位上坐下。这个地方视线很隐蔽,坐着可以窥见整个大堂而从外面却不容易看到里面。
几杯红酒下肚,我逐渐放松了自己。许勇端着杯子,含笑问道:“知道我那天为什么只请你跳舞吗?”
我不解。
因为你独自坐那的样子打动了我。“我更是不解了。公司里美女如云,我想自己并算不上最出色的。
“我挺羡慕你的丈夫。如果我有一位这样美丽的妻子,是不会让她在这样的青春里把双手变粗糙的”。
许勇话中的意思让我有些慌乱。这样一个充满魅力的男人对你说着这种暗示性的话语,让我突然有了一丝害怕。至于到底在怕什么,在那一刻我自己也不明白。
我几乎是有些挣扎地说道:“不,许总。我丈夫是个很称职的男人。”
许勇竟然笑了出来:“你在自欺欺人!一个在幸福中的女人,是不该有你那样无助而茫然的眼神!它让你美丽的双眼失去了应有的神采!”
在当时,这番话重重击中了我的心事,我像一个孩子般伏在桌上哭了出来。半年多来的迷惘,被这个男人轻易的揭开了。
钢琴乐的旋绕中,许勇的手抚上了我的头发,耳畔,是许勇温柔的诉说:“小冉,让我来给你的生活重新注入光彩,好吗?”
仿佛有一道旋涡将我吸了进去,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那晚,我没有回家。
一个男人,点燃了我的激情,将我带入了那所——失乐园。
三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我过的如同贵族一般富奢。我总是挽着许勇,如同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出入各种高级社交沙龙中。这一切都是那样的真实,我却依旧恍惚如梦。
那晚我没有回家,丁宇并没有过多的追问。后来去了公司同事才告诉我说丁宇电话都打到她们那里了。我知道丁宇已经明白我向他撒了谎,可是他为什么没有揭穿呢?不过我和许勇的关系是很隐秘的,而那些高级社交活动又是丁宇难以涉足的。
可丁宇却比以前有了变化,回到家中只是写东西,如果我不问他什么他也免开金口。他的飘忽不定让我更生厌烦,莫名的,两人进入了冷战。
丁宇每日开始独自做饭,而我则和许勇在外面把日本料理法国大菜吃了个转。只是在一次回家时,看见凌乱的厨房和桌上几根火腿肠时,我的心中忽然有了一丝愧疚。
这天,我和许勇在一家商场里闲逛。这里面都是一些高档时装,可以说是专为许勇这类人设的。我想自己应该不在这类人中,但是原始的虚荣却被满足了。
我漫不经心浏览着两边衣架上价格高昂的服装时,许勇的脚步突然停了。我奇怪地望了他一眼,他却没有看我,只是说道:“那个男人一直在看着你。”
我顺势看去,身子一下子僵了,钉在了原地。
丁宇。
我一阵慌乱。这种以他的能力买不了的东西的地方是他从不涉足的,我做梦都没有了到他竟然会出现在眼前。
丁宇的眼神和复杂,仿佛很多东西铰在一起,那眼神,没来由让我心一痛。我抛开许勇,奔向丁宇:“丁宇,你听我说……”
丁宇转身跑了。
我顿在那里,紧咬着下唇,望着他消失的方向,一动也不动。
许勇走过来,搂着我轻笑:“好了,别看了,我送你回家!”我斜了他一眼,心里恨他还能笑的出来。就在那一瞬,我生出了一丝疲倦和后悔。我没有回答,任由他将我送到家门口。
家中,丁宇正在狠命吸着一支又一支香烟。灯光中,屋里弥漫着黄昏的呛人的烟雾。只这一会时间,丁宇竟憔悴的似乎有些苍老了。
我凝视着那张从相恋至今已五年的熟悉面容,眼眶有些湿润了。
丁宇又狠一口烟,掐灭了烟火:“小冉,既然回来了就早点睡吧。”
他的语气冷静的大出乎我的意料。我涌起一股不安,问道:“你……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他摇了摇头,露出一丝无奈而凄然的笑容出来:“不用了。有些事,不知道比知道要好。”我咬了咬嘴唇,轻声道:“阿宇,我……”
丁宇摆了摆手打断了我的话,“小冉,别说了。我是真的不想听了,你和他的事,我其实早知道了。”我顿时望着他,却看见嘴角那丝苦涩:“别忘了,我的好多同学都混得比我好。我一直不相信他们说的,今天却亲眼看见。你和他在一起那种快乐的样子,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了。”
丁宇又点燃一支烟,深吸了一口,声音已有些哽咽:“小冉,我很愧疚。”
我哭了了;原来,他并非心中没有想法。我说:“阿宇,我们重新开始吧,好吗?”
丁宇只吸着烟,冷冷地望着我。那苍白的面容令我不敢逼视。
他的沉默,给了我清晰的答复。
四
一周后,我和丁宇把结婚证书换成了离婚证书。
走出法院的大门,我一时有些晕眩,仿佛一切都不是真的。
天气晴朗,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异样的味道。压的厚重的乌云似乎沉甸甸地压在了心上。
我们都没有说话。还是丁宇先开口:“走吧,回去把东西收拾一下,等他来接你。”
我听了无话,全身却空荡荡的,有种很强烈的失落。我想哭,是一种突然间的情绪。直到现在,这一切恍然如梦,而我竟不知身在何方。
回到那共同生活过的屋里,我便收拾着自己的衣物。我想把存折给丁宇留下,却被他拒绝了。
外面,响起了急促的喇叭声。
许勇来了。
我步到门口,深吸了一口气,闭上了双眼。这屋里曾那样熟悉的味道将从此陌生,而我的心情却纷乱如麻,不知从何整理。
忽然,丁宇叫住我,递给我一个盒子。我询问的看者他,没有接。他的表情又现出了往日那种急促:“这……这是送给你的。就算是个纪念吧!”
“谢谢!”我想打开,被他止住了。
“别看了,走了再看吧。或者,永远别打开了。”
我又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望了一眼窗外,天气阴沉的可怕。虽然才下午五点多,却已然如黑夜降临。
悬挂的电灯莫名的摇晃起来,接着便熄灭了数秒钟。我无缘无故打了个寒噤。
屋外喇叭声又响起了。
灯又灭了。
忽明忽暗几次后,灯泡挣扎着送来一次光明之后,彻底灭了。就在那一霎,我竟看见了丁宇脸颊上垂落的眼泪。
房屋剧烈的抖动起来。
一切是那么突如其来。
仅仅是沉默了几秒,屋外便如炸锅般,人声鼎沸,各种杂乱无章将我的惊恐推上了极致。
天花板上的墙皮簌簌地掉了下来。房屋的抖动更剧烈了。
我感到世界末日的来临。
一双有力的臂膀紧紧抱住我,低沉而镇定的声音响在耳边:“小冉,别怕,我保护你出去,然后赶紧坐他的车走!”
就在说话的同时,屋外依稀传来汽车发动声。丁宇护着我,摸索着打开门,我大声叫道:“许勇!许勇!”
没有人回答。
房屋的抖动让我已经站立不住了,许勇竟然不顾我而先行逃生更让我全身冰冷,满心都是被欺骗的绝望。
“喀喇”一生巨响,几乎同一时间,我被丁宇用力推到一边。黑暗中,一个重物压在了我的腿上,剧痛下的我大叫了起来。接着便听到丁宇闷哼的一声。
我的恐惧支配了所有的思维,开始语无伦次:“那个混蛋!竟然先跑掉了!混蛋!”骂了半晌又一阵剧痛袭来,反而让我从歇斯底里中清醒了过来。我试探着开始呼唤丁宇。
黑暗中,丁宇的声音清晰地传来:“我没事。小冉,你有没有怎么样?”
“我的腿被砸着了,动都动不了。”我的声音里已有了哭腔,“那个xxx蛋,居然先逃掉了,混帐东西!”
丁宇没有回答,半天,叹了一口气:“现在别说这些没有用的话了。好歹我总陪着你啊。”顿了顿,他有些无奈: “看来得等到明天才有人救我们出去,我的腿也被压住了。”
这种地狱般的恐怖经历我从未有过,疼痛和恐惧让我已经无法正常思考了。
我觉得自己已经快崩溃了。
“小冉,丁宇叫我的时候声音中仿佛有一点笑意:”还记得咱们结婚时,你问我的问题吗?“
“……”
“你忘了?再好好想想啊。就是新婚之夜的时候。”丁宇的语气还是那么沉稳,我的心竟也安定了不少。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在这种危急时候提到这件事,但我还是老实回答了。
“你说,明天的报纸上会不会登一则新闻,题目……题目就是……地震中夫妻徇情双亡?”丁宇的声线颤抖着。我一慌,焦急地问道:“丁宇,你没事吧?”在这无边无尽的黑暗中,只有他才能让我觉得安心。
“我……我真的没事,你……还担心我吗?……咳咳……”一阵剧烈的咳嗽之后,是长久的悄无声息。情急之下,我拼命挣扎着身子,腿上的剧痛瞬间冲击着大脑,我一下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悠然醒了过来。睁开眼,仍然是一片黑暗。恐惧如同一只巨大的魔掌抓住我的身躯,我极度无助地大声呼唤着丁宇。
良久,才听到丁宇微弱的声音:“小冉,我在……在这里,你……你还好吧?”
我终于痛哭出来:“阿宇,我……我怕……”
“别哭,别哭啊!”丁宇有些慌张,“我……我会陪着你,你别……别哭……”听着他强做镇定的安慰我,我的心仿佛被撕了一个大口。
“真的,别哭了。我……我以前不是说过,不管多……多危险,我都会在……在你身边……”丁宇的气息越来越急促。
“阿宇,你别吓我,别吓我!呜……”我泣不成声。
丁宇没有回答。
我慌了,心头狂跳。
“咳……咳……小冉,我……好想……睡……”
我的泪水如泉涌般不止:“不要,阿宇,你要坚持住,千万别睡着!”
“呵……呵,我……我不睡…我要陪……陪着你……到天亮……”丁宇的气息微弱地似在空起中飘荡。
一团火在我胸中燃烧起来,脑海中不断出现以前我们相恋时和结婚后的场景。虽然总是那么平淡,但现在我才发觉这种平淡竟是那么真实和宝贵。我一直在自我悲哀,却不明白自己所追求的幸福就孕育在这些平凡中。而我,直到这生死交关之时才发觉。
“小冉……我……好冷……,看来……我没办法……陪你了……”丁宇竟然还在自责!
“不!”我用尽力气大叫:“我不许!阿宇,你说你要一直陪我的,我再也不会离开你,我想和你过完这辈子!你答应我啊!”
黑暗中,是无尽的沉默。冰冷的空气里溢满了死亡的气息。
“对……对不起,小冉,我……我失信了……”
巨大的悔恨疯狂地噬咬着我的心,那种钻入骨髓的痛楚让我无出发泄,泪水却无法停止。我这才知道,这个用生命来拯救我的男人,是那样深沉地爱着我。然而,他的爱竟是用生命才让我真正明白!
无尽的悲伤中丁宇似乎在自言自语,只是声气却是极其微弱。
“如果……有一天……将……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你的怀中,即使……即使……喝下……孟婆汤,我……我来生……还是……还是会……找到……”
任凭我如何大声呼唤,却再也听不到丁宇的任何声音。撕心裂肺的悔恨让我彻底崩溃了。
冰凉透骨的寂暗里,只有我无止无尽的悲伤。
不知过了多少个小时,我终于被人从残垣断壁中救了出来。
眼前,是我这一生永远也不可能忘记的画面。
一面坍塌的墙死死压住了丁宇的大半个身子,只有左手臂和头还在外面。在丁宇的身下,一大滩血渍早已变成褐色。丁宇的脸庞仍对着我躺倒的方向,挂着笑容,似乎正准备继续安抚我的恐惧。苍白如雕刻的脸上,是一双永远也睁不开了的双眼。
我的胸口犹如被万斤重锤击中,一下子扑到他的旁边,抱着他的头,用尽了全身的气力嘶喊道:“丁宇——”
声音划开了废墟,却换不回永远沉睡的丁宇。
周围的救护人员无不潸然泪下。
五
一个月后,当许勇手持鲜花出现在医院时,被我当面把花仍到了他的脸上。病床边,是一叠散落的文稿,是丁宇在工作之余写的一本《我爱我妻》,里面,记述着我们自相恋以来所有的生活点滴。
我没有骂许勇,我不想让他卑劣的灵魂侮辱到我怀中的丁宇。
是的,我怀中的丁宇的——骨灰盒。
他说过,我的怀里是他最后的归宿。
我要他下辈子还能找到我。
泪水一滴一滴掉落在黑色的盒子上。那里面,是我一生唯一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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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聚缘散,来去匆匆!曾经对爱情一往情深,谁知却是一阵风,一场梦!梦醒时分,一切都已成空!
我曾为你流泪,为你喝醉,为你一次次在街头踽踽独行,为你一次次在深夜伤心歌唱!难道我付出的一切,都无法感动你?!你给我的笑容,你对我的承诺,都只是同情我的多情,安慰我的眼泪!
如果不是天意,怎么会相识;如果不是缘分,怎么会相知;如果不是情有独衷,你的离去我何苦要如此伤心?!
真的很想有个知我心的人,可以陪着我!在我寂寞的时候关心我,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我,在我失败的时候鼓励我,在我快乐的时候和我一同分享!可这样一个人,我要等到什么时候,走到什么地方,才能遇到?!
茫然中走过春夏秋冬,独自寻觅爱的行踪,我的双眼昏昏沉沉,对未来却仍是一往情深!
真的很想忘记那段多情的绝情的无情的伤情的爱,忘记那个我爱的可爱的痴爱的深爱的你!可回忆却象是雨水,一点一滴敲打我曾被伤透的心,任时光飞速流逝,那份对你的执着真情也无法从记忆里挥去!
你不曾心碎,怎会知道我的伤悲;你不曾喝醉,怎会看到我的眼泪;你不曾象我一样的付出,哪里懂得爱一个人的痛苦,想一个人的悲哀和等一个人的凄凉?!
快乐的时候我欢笑歌唱,找不到自我;悲伤的时候我独望星空,许久沉默;疲惫的时候,我的心中泛起丝丝乡愁;寂寞的时候,她的倩影浮现在我眼前!
一双忧伤的眼,一张憔悴的脸,凌乱的头发,苦不堪言的唇角!望着镜中的自己,付之淡淡一笑!一支烟,一杯酒,一个玩笑,一个好梦!我的生活简单从容!我想要告诉你
好男人不会因轻蔑的目光而困惑,好男人不会因美丽的诱惑而堕落,好男人不会因生活的坎坷而退缩!
如果再过一分钟,我将会离开这个世界!那么在这之前我只想做一件事,就是靠近你,面对你,告诉你我,真的爱你!
⑨ 2014文学奖短篇小说奖——爱你一万年
鲁四能把自行车骑成风样儿。
天很冷,老北风还在烈烈地刮着。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硫磺味,耳边的鞭炮声一阵猛似一阵,好像把空气都炸开了。
今天是大年初八,街上的店铺都赶在今天开张,家家都放了鞭炮讨彩头。一路上,鲁四能专打放鞭炮的店铺门前过,听着那悦耳的声音在自己耳边炸开,偶尔有零星的红碎屑溅到自己身上,鲁四能心里乐颠颠的。借别人的鞭炮给自己开张,也是好兆头。鲁四能在心里说。
除了这些,鲁四能还觉得今天有些不同。街边很多花店的门口都摆着鲜红的玫瑰花,玫瑰花很漂亮,一朵朵,不怕冷地站在那里,有的花枝缠着好看的玻璃纸,有的花束上还插着心形的饰品。
今天是啥日子呀?直到鲁四能看到一家花店门口贴着的大红海报,鲁四能才明白过来,今天是情人节呀!
情人节,鲁四能听小巧念叨过。鲁四能记得去年的情人节他和小巧正要去上工。在路上,小巧看着一路上摆着的玫瑰花,眼睛就立即泛了花样。再看到街上的小姑娘手里拿着花,脸上写满的幸福表情,小巧就用手捅了鲁四能的肋下。鲁四能住了脚,看着小巧拿眼睛盯着玫瑰花,心里明白了八九分。他气得一跺脚,拉走小巧站定的身子说了一句,那不是该咱买的,别跟着起哄。弄得小巧一路上都没跟鲁四能说一句话。
今天鲁四能看着这些花,心里怪过意不去的,小巧跟着自己没摊上好日子,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的。他心说,今天如果开了工,咋地也给小巧买一枝,不,买一大把!想到那一大把玫瑰花,鲁四能咬了咬牙。
鲁四能和小巧都没有工作,俩人靠打短工维持生活。鲁四能手巧会做活,木工瓦工水暖工电工,只要是房子里的事,没有他摆弄不明白的。小巧没啥特长,可是能挨累,苦活累活不在乎,鲁四能人手不够,她就帮把手,要是没事,她就找些打扫卫生的活干干,一年到头也闲不着。鲁四能和小巧结婚三年,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些,不过俩人感情好,过得倒也快活。
鲁四能一路上踩着鞭炮声到了零工市场。
零工市场只有零散的几个人。天气冷,几个人都缩着脖子立在寒风里东张西望,盼着有个主顾。鲁四能把自行车立住,从工具箱子里拿出找活的牌子挂在脖子上,跟那几个人一样把自己的脖子缩在大衣领子里,等着人来。
街上的行人不多,世界还懒懒的样子。人不多,找活的人更是没有。鲁四能等到中午也没见一个人来,肚子倒饿得咕咕叫。他有点后悔出来,刚过完年,谁家的活都在年前干得差不多了,哪还有活可干。零工市场里已经有人收拾家什走了,搞得鲁四能心里也活泛,要不回家吧?可是想到自己已经下了决心,如果开了工就买玫瑰花给小巧,鲁四能就放弃了回家的念头。
正当鲁四能脑子里转悠着玫瑰花的时候,真的有一束玫瑰花刺到了鲁四能的眼睛。这是一大捧玫瑰花,足足拥了捧花的人满怀,让人看不清他的衣裳。在花的映衬下是一张男孩儿稚气的脸,看样子不会超过二十岁。
男孩儿捧着花向鲁四能走来,鲁四能一看就是找活儿的主,心里一阵高兴,刚要迎上去,早有几个腿快的一窝蜂迎在了他的前面。他们劫住了男孩儿,开始七嘴八舌地打听男孩儿要找干什么活的,给多少钱。男孩儿瞪着好看的大眼睛看着这些人,却一句话也不说,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牌子举在了自己的胸前。鲁四能凑上前去一看,只见牌上写着:雇人说出我爱你。
围着男孩儿的这几个人都愣住了,半天没回过神来。大家都琢磨不透男孩儿是啥意思,问那男孩儿,男孩儿着急地开始比划起来,嘴里发出了咿咿呀呀的声音,大家这才明白过来,原来男孩儿是个哑巴。
男孩儿看大家不明白,就放下花,从怀里掏出笔来,写字给大家看。由于天冷,男孩儿的手冻得直哆嗦,字就写得歪歪扭扭的,不过倒也看得清楚。鲁四能看到字条上写着:我爱上了一个女孩儿,可他因为我是个哑巴不能说我爱你,不接受我,我要在今天雇个人替我对她说我爱你,直到她接受我为止。
大家一看这张字条来了精神,几张嘴一起叫了起来,给多少钱哪?忽然都意识到男孩儿听不见,他们开始跟男孩儿比划着数钱的动作。
男孩儿看懂了大家的意思,就在字条上写下了二十元。
二十元一句?有个穿军大衣的瞪大了眼睛说,这也太合适了,这要说上一百句还不发了呀?走,我干!说着,拉起男孩儿就要走。旁边的几个人眼看着到手的肥肉要被抢跑了,赶紧拽住男孩儿,生怕被那小子独吞了。在这几个人的争抢下,男孩儿就像一只要被活活拨毛的鸡,可怜地躲闪着。
鲁四能看着,在旁边闷闷地说了一句,这家伙也不像有钱人,能给你们那么多钱?众人听了鲁四能的话,立刻松了手。穿军大衣的小子接话说,也是,说一百句就是两千块,一千句就是两万块呀,这一天指不定说多少句呢。说着,他开始不断快速地说我爱你三个字,声音像一百只麻雀在吵。他一边说一边扳着手指头记数,等到他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他收了嘴,喳着舌头说,不可能给这么多钱,得问清楚喽。他拿过男孩儿的笔在纸上写:说多少遍二十块钱?男孩儿拿过笔写道:一天,直到她接受我。等众人看到“一天”两个字的时候,大家全丧气地散开了,有人嘴里嘟囔着,一天把嘴皮子磨破了才给二十块,这不逗人吗?
零工市场变得安静起来,人们都回到原来的地方,又有两个没有耐性的收拾家什走了。男孩儿站在原地没动,他举着的那个牌子召来路人好奇的眼光,他垂着长长睫毛的眼睛盯着手里的玫瑰花,一副受审的样子。
鲁四能缩在墙角点了一支烟,一边抽烟一边看着那一大把玫瑰花,心里盘算着,雇人说我爱你,这事新鲜。如果说一句我爱你那个女孩儿就接受了呢?那二十块钱就是白得了。要是一直不接受呢?那没准就白忙活。唉,就赌这一回,反正刚过完年也没活,就当玩了,挣着钱就给小巧也买上这一大把花。
鲁四能想着就走到了男孩儿的面前,用手在男孩儿垂着的眼睛前晃了一把。男孩儿抬起了头,惊奇地看着鲁四能。鲁四能先伸出两个手指头,又伸出两根,在男孩儿眼前晃了晃。鲁四能一边伸一边嘴里叨唠着,再加两个数我就干,好像那男孩儿能听到似的。男孩儿看着顿了顿,他好像明白了什么,眼睛立刻放了光,手忙脚乱地把自己的衣服兜掏了个遍,掏出的钱全都塞到了鲁四能手里,鲁四能一数,三十五块七。
一路上,鲁四能把我爱你这仨字在心里转了无数遍。一直在盘算着咋把这仨字放出口,一想到说出这仨字他自己都觉得脸红。
鲁四能从来就没有说过我爱你。他就谈过一次恋爱,那就是和小巧。跟小巧也不算是正式谈过,小巧是家里人给介绍的,总共见过三回面就订了婚。他们俩从认识到结婚就半年,从来没有吐出过这三个字,小巧总是埋怨鲁四能嘴笨。刚结婚那会儿,小巧曾经逼过鲁四能像电视里那样说声我爱你,可是鲁四能的嘴就像上了大锁的牢房,把这几个字死死地关在里面,而且还判了个无期。刚开始小巧因为这事还哭过,后来日子久了,小巧也拿鲁四能没办法。用鲁四能的话说,挣钱过日子是真的,别的都是假的。
男孩儿领着鲁四能走了很久的路,转来转去到了一个住宅区。这是沈阳城里随处可见的一处住宅,盒子一样的楼房,青灰色的水泥楼面,让鲁四能推断出这个女孩也是普通人家的姑娘。
男孩在一栋楼前停下了脚步,抬头向楼上望了望,脸上露出了迟疑的表情。他回过头来看看鲁四能,眼中满是求助的目光。鲁四能看到这样的目光,忽然觉得自己的肩膀上一下子有了份量。
楼道里有些黑,男孩儿捧着花走在前头,鲁四能跟在他的身后,心里像打着个小鼓。女孩家住得很高,鲁四能觉得自己从来没上过这么高的楼,这么难上的楼。等男孩儿停下来,鲁四能喘着粗气抬起眼,看到楼道的墙上写着一个红色的“8”。
男孩儿在一家门口站了片刻,整整衣领,抹了抹头发,然后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右手准备敲门。鲁四能看到男孩儿的样子,仿佛自己已经站在女孩儿的面前,他的脸憋得通红,猛地拽下了男孩儿的手。
男孩儿转过身来惊奇地看着鲁四能。鲁四能像是对男孩儿说又像是在对自己说,等等,等等,我练练,我练练。鲁四能张开嘴巴,我我了半天,就像一个十足的结巴,怎么也说不完整我爱你这仨字。男孩儿似乎看明白了鲁四能在干些什么,他在那里静静地看着鲁四能,在这个安静的楼道里,鲁四能听到了男孩儿静静的喘息声,他的样子更加窘迫了。
大约过了三分钟,鲁四能终于勉强能把这仨字连缀在一起了,他让男孩儿敲了门。开门的是一个女人,穿着黑色的紧身衣,额上是齐齐的刘海儿,样子很年轻。鲁四能一看门里出来个女人,脚下就像安了一支弹簧,一下子弹到男孩儿的前面,冲到那个女人面前来了一个九十度的鞠躬说,我爱你。吓得女人妈呀一声关了门。把男孩儿惊得一把花差点没掉在地上。
鲁四能知道自己失了态,有点不好意思。他抬手开始敲门,一声声的,楼道里发出空洞的回声,屋里却没有一点动静。鲁四能想,这下演砸了,把人家姑娘吓回去了。
半天,门支开了一条缝。那张女人的脸从缝里露出了半张,她看着眼前的男孩儿和鲁四能。女人说,你回去吧,萌萌不在家,再说你一个哑巴,我也不能同意她跟你交朋友。鲁四能仔细看着边说话边做着挥手动作的女人,这才看清,女人虽然年轻,可是眼角已经有了些许皱纹。又一听她那话茬儿,忽然明白这女人是女孩儿的妈。
男孩儿显然没听懂女人的话,还借着门缝向里张望着,女人推了男孩儿一把,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男孩儿好像听明白了似的,在门关上的一瞬间兀地蹲在了地上。鲁四能也默着头,他想告诉男孩儿女人刚才说了什么,可是又不知道咋对男孩儿说。他拍拍男孩儿的肩膀想要拉起他,可是他忽然发现地上汪了几滴水。
⑩ 谁写的bl短篇小说最好看
篇最能够考验作者的水平。
朱雀恨的《一支烟》还有其他几个短篇也很好看,但是写版的真是好。都市小品文权,虽然是BG。写的比好多长篇都好,希望你会喜欢,这个作者挺会说故事的。
另外道行清浅的《藏娇》也不错。
这些你网上搜搜就有了。
另外我推荐双目囧囧的《黄雀记事》。
我觉得桃符写的短篇都很有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