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国初期有什么优秀的中短篇小说
阿城:《棋王》、《遍地风流》
莫言:《透明的红萝卜》《红高梁内》
史铁生:《我容的遥远的清平湾》
刘恒:《伏羲伏羲》
王小波《革命时期的爱情》
汪曾祺:《受戒》
余华:《现实一种》
贾平凹:《天狗》
王安忆:《小鲍庄》《叔叔的故事》、《我爱彼尔》
铁凝:《哦,香雪》、《对面》
张洁:《爱,是不能忘记的》
何立伟:《白色鸟》
方方:《风景》
马原:《错误》
格非:《迷舟》
苏童:《妻妾成群》
王朔:《动物凶猛》
池莉:《烦恼人生》
残雪:《山上的小屋》
张承志:《黑骏马》
刘震云:《一地鸡毛》
迟子建:《逝川》
叶兆言:《艳歌》
韩少功:《爸爸爸》
陈染:《私人生活》
张贤亮:《绿化树》
毕淑敏:《女人之约》
北村:《玛卓的爱情》
朱文:《我爱美元》
⑵ 大家帮忙推荐下生活气息浓的小说啊
池莉笔下的武汉
汪曾祺笔下的高邮
老舍的北京
⑶ 我想找一些 比较有时代气息的悲情小说,最好是民国时期的。 帮帮忙、
真是志同道合,感觉民国是特有故事可写,不知道是想看哪种呢?
言情的:
匪大的《来不及说我爱你》《如果这一秒,我没有遇见你》
念一《锦绣缘》
金子《夜上海》
侧影芳华《那一瞬的地老天荒》
寐语者《衣香鬓影》
尘香,江南恨……(还没看过)
大手笔的:
张爱玲《倾城之恋》
巴金《家》《春》《秋》(如果有耐心的话,我看了好几次就是没法继续)
林语堂《京华烟云》
张恨水《金粉世家》…………
太多了,你可以自己好好的查查
⑷ 赵树理先生的小说都以北方的农村生活为题材,生活气息浓厚,文笔朴实,没有半点()
喜欢!
特别喜欢《长恨歌》,三恋也不错,源于母爱的更加深刻吧!你有什么想法?这些文章我认为分析的很好,也用来共同欣赏吧:
读王安忆的"长恨歌"
"长恨歌"前几十页我不喜欢。感觉中,王安忆是在和张爱玲较劲。她的写作独白是:你张爱玲能写,我也能写;你写得好,我写得绝不比你差。然而,张爱玲笔下的上海、上海人,是活的,传神的,是她用敏锐的五官切实感觉来而后轻松挥洒出的,而王安忆笔下的上海、上海人,是她坐在黑漆漆的斗室中,凭借电影、图片、听来的故事和一些文字记载开展想象,然后将想象蘸上干乎乎的墨水,使劲挤呀挤地"挤"出来的。她依赖的是她的勤奋、毅力和刻苦,依赖的是她丰富的想象力和感觉。她是在用想象与感觉堆砌,靠堆砌来"硬写"、"死写"、"愣头愣脑"地写......她写"弄堂",写"流言",写"鸽子",一写就是好几页,"咬 住"不放,写得实在很笨。
要不是"长恨歌"得了"茅盾文学奖",我想我是不会继续看下去的。
然而,幸亏我继续看下去了。继续看下去后,我的看法完全变了。
"长恨歌"是写前国民党要员的情妇王琦瑶几十年来的生活。通过王琦瑶写了几十年历史,或说通过几十年历史写了王琦瑶的命运。王安忆笔下的历史不是我们通常习惯于关注的与重大政治事件紧密联系的历史,而是作为时间的历史。她极力渲染的是各历史时期迷漫于空气中的不同气味、不同氛围、不同的来自感官的特征,她努力准确捕捉的,是各个历史时期中特定个人的生存面目、精神依赖、趣味取向。由于投向历史的视点不是政治,不是历史变迁中存有的政治成份,而是作为时间、年代的历史,历史中的个人,故而,她笔下的历史与个人显得特别平实,真切,贴近,两者的交融也因之更和谐,从而给人一种浑然一体的饱满、浑厚感。"长恨歌" 确实写出了作为年代的历史,写出了存在于历史中的个人。
我觉得,王琦瑶这个人我认识,严家师母、毛毛娘舅我也认识,他们似乎就住在我童年、少年、青年时上海住的那条弄堂隔壁。这些遗老遗少身上散发出一股樟脑丸气味。他们是躺在旧时的记忆上活过来的。"旧时",是他们家中不太打开的箱底压着的几件曾经漂亮过的西装与旗袍。他们彼此靠着对这种樟脑丸气味、"西装、旗袍"气味的记忆、嗅觉、感情走到一起的......
王安忆之所以看中王琦瑶这个人物,写她,是因在她身上看见了一份怆凉。一份逼人的、摆脱不了的怆凉。这份怆凉与其说来自命运来自历史变迁,不如说来自生命本身;与其说来自王琦瑶,不如说来自王安忆自己。这份怆凉是王安忆人到中年对生命的感悟,是对美好生命流水般逝去的一首挽歌、一声叹息。"长恨歌"最大的成功正在于以冷静的旁观角度叙述了这份实在的、透自骨髓、挥之不去的怆凉。
王安忆的感觉很好,想象力很好。而且,她的感觉和想象很特别。她的感觉、想象常常不是感性的,而是理性的;不是感性的抒发与接收,而是理性的断语。理性归纳过的感觉与想象所能拥有的空间应该很有限,但在王安忆那则泉涌不息,无穷无尽,被用得层层叠叠。在读者一而再,再而三地感觉她的刻意、堆砌、笨拙感觉得不耐烦,感觉得有点累时,又不得不叹口长气,无可奈何、心服口服地承认她的感觉、想象独特且准确,承认她的感觉、想象是她脑中流出的,信手拈来的,承认这是她的风格,至少是"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风格--就像"长恨歌"的一个"记号"。
补充一句,"长恨歌"那些堆砌而成的"硬写"、"死写" 看惯了倒也看出了味道,看出了合理性,尤其结合故事、人物一起看(故事叙说,人物心理捕捉,向来是王安忆的强项) ,甚至觉得它们必不可少,觉得正是它们使这本书厚重起来的。
还得略谈"长恨歌"的不足。比如说,关于王琦瑶的女儿薇薇;比如说,王琦瑶被长脚杀死...... 薇薇这个人物可有可无,没有也许更好。作者想通过青少年薇薇写出那个年代,可薇薇没写好那年代也没写好。明确让人感到的,只剩作者写微微的用心(又一个刻意)。王琦瑶为什么会死?作者想以她的死来加强悲剧效果,加强她身上存有的那种怆凉感。然而,王琦瑶身上的怆凉感不是靠死来突出的,而是靠活,靠她怎么活下去怎样活出怆凉来。长脚杀王琦瑶杀得莫名其妙,杀得太戏剧化,这一杀,将一本沉甸甸的书、将一个严肃的作家,"杀"出了一些轻浮、杀出了一些稚嫩。
然而,"长恨歌"纵有再多的不足,一切不足在她获得的巨大成功面前都显得不重要。
"长恨歌"不可取代,王安忆不可取代。
作家简介:
中国当代著名中年女作家,八十年代即已成名,其短篇小说《小鲍庄》被视为寻根派代表作。其母茹志娟亦是作家,可谓家学渊源,但我更喜欢后者的作品。王安忆的许多作品以上海为背景,如近期比较有影响的长篇小说《长恨歌》。她是一个讲故事的能手,一段旧事娓娓道来,很有女性的细致感。但也嫌有些絮叨。对细节很执着,总是不厌其烦地从头讲起。她的作品中,我比较喜欢的是一个较短的长篇,叫《米尼》,大概是写一个有偷窃癖的女孩子,很有意思。(宇慧 2000,1,21)
自然资料:当代女作家,祖籍福建同安,1954年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茹志鹃迁居上海。1969年初中毕业。1970年赴安徽插队。1972年考入江苏徐州地区文工团。1978年回上海任《儿童时代》编辑,后任中国作协理事、作协上海分会专业作家。1975年冬开始发表作品,1980年发表成名作《雨,沙沙沙》。著有小说集《雨,沙沙沙》、《王安忆中短篇小说集》、《尾声》、《流逝》、《小鲍庄》,长篇小说《69届初中生》、《黄河故道人》、《流水三十章》、《父系和母系的神话》、《长恨歌》,散文集《蒲公英》、《母女漫游美利坚》(与茹志鹃合集),儿童文学作品集《黑黑白白》,论著《心灵世界——王安忆小说讲稿》以及《乘火车去旅行》、《王安忆自选集》等。其中《本次列车终点》获1982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流逝》和《小鲍庄》分获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长恨歌》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王安忆是近二十年来,中国大陆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事实上,早在八十年代初期,王安忆便以《雨,沙沙沙》、《阿跷传略》等系列作品,取得公众的注意。这些作品主要是以平实细腻和充满伤感的文笔,描写大陆自文革后生活的转变。然而,当时的王安忆,与大陆许多已而或正要走红的作家,如阿城、韩少功、莫言、苏童等相较,总好像缺了点甚麽。
举例来说,《小鲍庄》那样的道德寓言,感人有馀,却不如韩少功的《爸爸爸》、《女女女》来得令人惊心动魄;写情欲荒原里男女间挣扎的「三恋」故事,则又缺少了苏童《妻妾成群》、〈罂粟之家》一类作品旖旎多姿的魅力。而她的其他长篇,如《黄河故道人》《流水三十章》,千言万语,却被批评为「流水账」。及至九十年代,王安忆终能以《叔叔的故事》大放异彩,随后的《长恨歌》和《纪实与虚构》等,亦证明她驾驭长篇说部、想像家国历史的能力。
既是文学评论家,亦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系及比较文学研究所教授的王德威曾经描述王安忆创作的三个特徵,分别是对历史与个人关系的检讨;对女性身体及意识的自觉;对「海派」市民风格的重新塑造。而《纪实与虚构》可说是集三者的大成。
在小说中,作者意图为自己的家族寻根探源,但却与苏童、余华、叶兆言、李锐等不同,舍父系族裔命脉於不顾,反之转而探勘早已佚失的母系家谱;至於其创作和探源的据点则在上海,一个由外来者汇聚而成的都会,一个不断迁徒、变易和遗忘历史的城市。
书中内容共分十章。单数章讲述作者,即叙述者在上海成长的经过,从幼年迁入、求学、文革、流放、归来到成婚;至於双数章节,则追溯其母家族在中华民族史上的来龙去脉。最后在第十章,家史在民族史中的线索与个人在国家史中的历史记录,合而为一,并归结到作者对创作历程的反思。
事实上,小说中最令人注目的是双数章节的母系历史,且更为有趣的是,作者的「考证」显示母亲的血源乃来自北魏时的蠕蠕族,并由此开始,王安忆刻划出一篇家族兴衰史。
到此,《纪实与虚构》已是一部能令人注目的「总结、概括、反省与检讨」家史小说。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当提到王安忆的长篇小说《长恨歌》,有时难免令读者以为是唐代诗人白居易《长恨歌》的小说版。其实两者并没有一点儿关系的!
小说中最令人触目的是主角王琦瑶的出场。作者花费篇幅来描写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目的只有一个:衬托王琦瑶像是吸尽黄浦精华的结晶。
「……上海弄堂是性感的,有一股肌肤之亲似的。它有着触手的凉和暖,是可感可知,有一些私心的。积着油垢的厨房后窗,是专供老妈子一里一外扯闲篇;窗边的后门,是供大小姐提着书包上学堂读书,和男先生幽会的……」细致和属於女性的笔触,具体描写弄堂的一切。
事实上,在王安忆发表了《长恨歌》后,便有学者或文学评论将之归类为张爱玲的「延续」,试想像着如葛薇龙、白流苏、赛姆生太太等角色的舞台由中华民国的上海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上海,一群曾经过着声色的男女,如何在夸张禁欲的政权里,度过馀生。
当然,王安忆的《长恨歌》并非全没有缺点,其缺点亦正如其优点,就是《长恨歌》只是将张爱玲没有全面写出的上海风情给予全面集中的描写,意即是成功地借鉴了别人的创意,非常流畅的将别人零碎描写的东西集中起来全面描写;可是,这些描写却非作者的原创,换言之,她只是依循前人成功的道路。当然,客观来说,王安忆的描写上海的原貌是成功的,亦显出其驾驭长篇巨著的能耐!
浅谈王安忆在九十年代后半期的写作
不像小说的小说
一九九六年,王安忆发表了头年完成的《姊妹们》,接下来,一九九七年发表《蚌埠》、《文工团》,一九九八年发表《隐居的时代》,到一九九九年,在与《喜宴》、《开会》两个短篇一块儿发表的短文里,她明确地说:“我写农村,并不是出于怀旧,也不是为祭奠插队的日子,而是因为,农村生活的方式,在我眼里日渐呈现出审美的性质,上升为形式。这取决于它是一种缓慢的,曲折的,委婉的生活,边缘比较模糊,伸着一些触角,有着漫流的自由的形态。”(《生活的形式》,《上海文学》一九九九年第五期)
这期间王安忆还在写着另外不同类型的作品,像短篇《天仙配》、中篇《忧伤的年代》和断断续续进行着的长篇《屋顶上的童话》,等等。这些作品不仅与上述一组作品不大一样,而且各自之间也差异明显。这里我们暂不讨论。且让我们只看看那一组不少人觉得不像小说的小说。
为什么会觉得不像小说呢?早在九十年代初,王安忆就清楚地表达了她小说写作的理想:一、不要特殊环境特殊人物,二、不要材料太多,三、不要语言的风格化,四、不要独特性。这“四不要”其实是有点惊世骇俗的,因为她不要的东西正是许多作家竭力追求的东西,是文学持续发展、花样翻新的趋动力。我们设想着却设想不出抱着这一理想的王安忆会走多远。现在读王安忆这些年的作品,发觉我们这一设想的方向错了。小说这一形式,在漫长的岁月里,特别是在二十世纪,本身已经走得够远了,甚至远得过度了,它脚下的路恐怕不单单是小路、奇径,而且说不定已经是迷途和险境。所以王安忆不是要在已经走得够远的路上再走多远,而是从狭窄的独特性和个人化的、创新强迫症(“创新这条狗”在多少创作者心中吠叫)愈演愈烈的歧路上后退,返回小说艺术的大道。
于是在王安忆的这一系列小说中,我们读到了内在的舒缓和从容。叙述者不是强迫叙述行为去经历一次虚拟的冒险,或者硬要叙述行为无中生有地创造出某种新的可能性。不,不是这样,叙述回归到平常的状态,它不需要刻意表现自己,突出自己的存在。当“写什么”和“怎么写”孰轻孰重成为问题的时候,“偏至”就难免要发生了。而在王安忆这里,叙述与叙述对象是合一的,因为在根本上,王安忆秉承一种朴素的小说观念:“小说这东西,难就难在它是现实生活的艺术,所以必须在现实中找寻它的审美性质,也就是寻找生活的形式。现在,我就找到了我们的村庄。”(《生活的形式》)
好了,接下来我们要问,“我”从“我们的村庄”,还有“我们团”、“我们”暂时安顿身心的城市、“我们”经历的那个时代,找到了什么?
理性化的“乡土文明志”
作为新文化运动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新文学,从它初生之时起就表明了它是追求现代文明的文学,它的发起者和承继者是转型过来的或新生的现代知识分子,文学促进国家和民族向现代社会形态转化并表达个人的现代性意识和意愿的方式。今天回过头去看,在这样一种主导特征下,新文学作品的叙述者于诸多方面就显示出了相当的一致性,就是这种一致性,构成了今天被称之为“宏大叙事”的传统。举乡土文学的例子来说,我们发现,诸多作家在描述乡土中国的时候,自觉采取的都是现代知识分子的标准和态度,他们的眼光都有些像医生打量病人要找出病根的眼光,他们看到了蒙昧、愚陋、劣根性,他们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他们站在现代文明的立场上,看到这一片乡土在文明之外。其实他们之中大多出身于这一片乡土,可是由此走出,经受了文明的洗礼之后,再回头看本乡本土,他们的眼光就变得厉害了。不过,在这一叙事传统之内的乡土文学,与其说描述了本乡本土的形态和情境,倒不如说揭示了现代文明这一镜头的取景和聚焦。这些作家本身可能非常熟悉乡土生活,对本乡本土怀抱着深厚的感情和眷念,可是,当他们以一个现代知识分子的眼光并且只是以一个现代知识分子的眼光审视这一片乡土的时候,他就变得不能理解自己的乡土了——如果不能从乡土的立场上来理解乡土,就不能理解乡土。
所以并不奇怪,我们的乡土文学常常给人以单调、沉闷、压抑的印象。民间的丰富活力和乡土文明的复杂形态被叙述者先入为主的观念遮蔽了,被单纯追求现代性的取景框舍弃了。不过仍然值得庆幸,所谓“宏大叙事”从来就不可能涵盖全部的叙述,我们毕竟还可以看到沈从文的湘西,萧红的呼兰河,乃至赵树理的北方农村,这些作品毕竟呈现出主导特征和传统控制之外的多种有意味的情形。
说了这么多,本意只是为了以一种叙事传统与王安忆的小说相对照,这一对照就显出王安忆平平常常叙述的作品不那么平常的意义来:从中我们能够看到,她发现了或试图去发现乡土中国的文明;而若以上述叙事传统的眼光看来,这样的乡土是在文明之外的。在二十世纪的中国,我们显然更容易理解后一种文明:西方式的,现代的,追求进步和发展的外来文明,而对于乡土文明,却真的说不上知悉和理解了。
正是在这种一般性的认知情形中,王安忆的小说成为一种不被视为文明的文明的知音和载体,成为一种探究和理解,一种述说和揭示,一种乡土文明志。你知道《姊妹们》是怎样开篇的吗?“我们庄以富裕著称。不少遥远的村庄向往着来看上一眼,这‘青砖到顶’的村庄。从文明史的角度来说,我们庄处处体现出一个成熟的农业社会的特征。”——这就是了。
和九十年代初《九月寓言》这样的作品相比较,张炜的胶东乡村生活回忆录把一种自然的、野性的民间生命力张扬得淋漓尽致,它的背后是一种抒情的态度,那野歌野调的唱者不仅投入而且要和歌咏的对象融合为一;王安忆的淮北乡土文明志则是守分寸的、理性化的,它的背后是分析和理解的态度,因而也是隔开一点感情距离的。这样一种经过漫长岁月淘洗和教化的乡土文明,远离都市,又远非自然,有着一幅世故的表情,不那么让人喜欢的,可是必须细心去了解,才可了解世故、古板、守规矩等等之下的深刻的人性:“这人性为了合理的生存,不断地进行着修正,付出了自由的代价,却是真心向善的。它不是富有诗情的,可在它的沉闷之中包含着理性。”立基于这样宽厚、通达、有情的认识,《姊妹们》才把那一群出嫁之前的乡村少女写得那么美丽活现,又令人黯然神伤。
“两种文明”的奇遇
王安忆甚至发现,在被普遍视为保守的、自足性极强的乡土文明中,其实潜藏着许多可能性和强大的洇染力,譬如对并非出自这种文明的人与事的理解和融汇。《隐居的时代》写到一群“六·二六”下放到农村的医生。王安忆在文中说,“当我从青春荒凉的命运里走出来,放下了个人的恩怨,能够冷静地回想我所插队的那个乡村,以及那里的农民们,我发现农民们其实天生有着艺术的气质。他们有才能欣赏那种和他们不一样的人,他们对他们所生活在其中的环境和人群,是有批判力的,他们也有才能从纷纭的现象中分辨出什么是真正的独特。”你看接下来描述的“两种文明”的奇遇:“现在,又有了黄医师,他给我们庄,增添了一种新颖的格调,这是由知识,学问,文雅的性情,孩童的纯净心底,还有人生的忧愁合成的。它其实暗合着我们庄的心意 。像我们庄这样一个古老的乡村,它是带有些返朴归真的意思,许多见识是压在很低的底处,深藏不露。它和黄医师,彼此都是不自知的,但却达成了协调。这种协调很深刻,不是表面上的融洽,亲热,往来和交道,它表面上甚至是有些不合适的,有些滑稽,就像黄医师,走着那种城里人的步子,手里却拿着那块香喷喷的麦面饼。这情景真是天真极了,就是在这天真里,产生了协调。有些像音乐里的调性关系,最远的往往是最近的,最近的同时又是最远的。”
《隐居的时代》还写了插队知青的文学生活,写了一个县城中学来历特殊的老师们,这些都清楚不过地表明,在大一统的意志下和荒漠时期,精神需求,对美的敏感,知识和文化,潜藏和隐居到了地理的夹缝和历史的角落里,这样的夹缝和角落不仅使得它们避免流失散尽,保留下相传承继的文明火种,而且,它们也多多少少改变了他们栖身的所在——一种新的、外来的因素,“很不起眼地嵌在这些偏僻的历史的墙缝里,慢慢地长了进去,成为它的一部分。”——就像下乡的医疗队和黄医师,“它微妙地影响了一个村庄的质质。”
《文工团》也写到了不同文明的相遇,只是其中所包含的挣扎求存的能量左冲右突,却总是不得其所。“文工团”是革命新文艺的产物,可是“我们这个地区级文工团的前身,是一个柳子戏剧团。”新文明的团体脱胎于旧文明的戏班子,譬如说其中的老艺人,他们与生俱来的土根性,他们代代承传的老做派,将怎样委屈求全地适应新文艺的要求,而在历经改造之后却又脱胎不换骨?这个由老艺人、大学生、学员、自费跟团学习的等带着各自特征的人员杂糅组成的文工团,在时代的变幻莫测中风雨飘摇,颠沛流离,终于撑持到尽头。
“我”隐退到“我们”
现在,让我们回到与王安忆这些小说初逢时的印象。这些作品,起意就好像置小说的传统规范和通常的构成要素、构成方式于不顾,作者就好像日常谈话似的,把过往生活存留在记忆里的琐屑、平淡、零散的人事细节,絮絮叨叨地讲出来,起初你好像是有些不在意的,可是慢地,你越来越惊异,那么多不起眼的东西逐渐“累积”(而不是传统小说的“发展”过程)起来,最终就成了“我们庄”和自由、美丽地表达着“我们庄”人性的姊妹们,就成了一个萍水相逢的城市蚌埠和“我们”初涉艰难世事的少年岁月,就成了文工团和文工团执着而可怜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发展”使小说的形态时间化,而“累积”使小说的形态空间化了,开始我们还只是认为叙述只是在不断填充着这些空间:“我们庄”、文工团、隐居者的藏身之处,后来才惊异地看到这些空间本身在为叙述所建造的主体,那些人事细节就好像这个主体的鼻子、眼睛、心灵和一举一动的历史。能够走到这一步,不能不说是大大得力于一个亲切的名之曰“我们”的复数叙述者。“我们”是扬弃了“我”——它往往会演变成恶性膨胀的叙述主体,严锋在《文工团》的简评中说,在新时期的文学中到处可见一个矮揉造作的叙事者,或洋洋得意,或顾影自怜,或故作冷漠,怎一个“我”字了得——而得到的。
“我”并非消失了,而是隐退到“我们”之中。
······································
说行天下 是非常不错的小说网站大全,值得拥有。
⑸ 求经典超短篇小说 要有意境 正文不多于20字
(最後一趟生意)
漫天的沙尘渐渐退去,蓝天和烈日又一次出现在沙漠上空。 他开著那辆破旧的黄色计程车在公路上行驶,道路的两边,处处可见车辆的残骸,远处的浓烟告诉他,战争正在他的祖国裏进行著。
天气晴好,很炎热,没有一丝风,对面驶来一支车队,车上也坐了很多人,这情景有点像这个国度裏的乘卡车赶集的人群。不过不同的是,不是卡车,而是坦克,上面都是外国人,手裏拿枪。他看著他们,他们也看著他,就这样交*而过。
「该死的战争!」他暗暗地咒骂。两天前,一颗导弹落在了他家门口的市集裏,几乎毁灭了一切,幸运的是,他活了下来。於是他决定不再开计程车了,他盤算著等今天最後一趟生意做完,就和妻子孩子一起离开这个地方。「莎拉,孩子们,我爱你们,我们很快就能见面了,等最後一趟生意做完。」他转头看了看驾驶座上放的一张照片,相框的玻璃碎了,不过照片上,妻子和三个孩子的笑脸仍然是能让他感到唯一欣慰的东西。
不久,他到了一个检查站,路边停著不少坦克,那长长的炮管和多边形的脑袋简直让人不寒栗。不少荷枪实弹的外国士兵站在路边。一个外国士兵伸手示意让他停车,他定了定神,停下了车。
这几天,几乎没有什麽平民的车辆从首都出来,所以现在,路上除了坦克,就只有他一辆车了。 几个外国士兵走上前,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有一个为首的看了看这破车,弯下腰,又看了看他,问道:「你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他笑了笑,用那士兵能听懂的语言生疏地答:「长官,我从首都来,想离开这个地方,战争太危险了,」说著话,他递给士兵一支香烟,并点上了火,「战争几时才能结束?」「快了,我们的军队马上就能解放你们的首都,」外国士兵深吸了一口烟,像是看到了车裏的相框,「这烟还不错,那是你的妻子和孩子吗?我也有两个孩子,和他们差不多年纪。」「是啊,他们是我最牵挂的人,不久前就离开这裏了,我这就去看他们,也许不再回来了,战争年代开计程车太危险,我不想干了。」他看了看外国士兵,仍然微笑地回答。「等我们推翻了你们的独裁者,你就可以回来放心地开车了。」士兵伏在车窗上,也许那麽多天来,第一次遇上对他微笑的原住民,因而心情也不错吧。「也许吧,不过我得去看我的妻儿了,有兴趣去我的家吗,我妻子会为你们做好吃的。一起去吧,最後一趟生意,不收你们的钱。」「我们有任务在身,去不了了,代我向你的妻儿问好吧,」士兵显然有些兴奋,他也许认为,这裏的人民,还是有不少欢迎他们的,「对了,南方都是战场,你要到哪里去见的妻儿呢?」他依旧微笑著,拿起了那个破碎的相框,在照片上吻了一下,然後转过头来,看著那个依旧得意忘形的士兵,还有他身边其他拿著枪的外国人。一字一句地说道: 「天堂。」
他最後能看到的,是那个士兵惊骇和恐惧而扭曲的表情,还有从指间滑落的烟头。然後,他按下了按钮。
(爱的谎言)
妻要参加礼仪小姐大赛,这消息着实让我吃了一惊。
然而更让我吃惊的是,我竟乎不假思索地好像还是笑容可掬地答应了,一脸的真诚与理解。
妻跟我说这话的时候,脸颊是红红的,声音有点颤抖,就像两年前那个清朗的月夜她说要嫁给我时一样,眼里闪烁着兴奋、惶恐、期待的光,煞是动人。这么美丽的念头出自这么美丽的人的这么美丽的眼睛,我实在不忍行使自己的丈夫否决权。
可是,我很快对我轻率而后悔。随后的几天,我总要紧紧拥着妻才能入梦。妻依偎在我的胸前燕子般呢喃,哦,真好,我们又回到了蜜月时代。
蜜月时代?也许是,可我的心分明在告诉我,与那个蜜月不同的是,现在我紧紧抱着的,除了那份同样的爱意外,还多了一份说不清来由的恐惧。一想到妻的美丽将要在那许多美的丑的高雅的猥亵的毫不相干的注目里接受检阅,我的喉头就有只苍蝇在爬——尽管我还不是个太小家子气的“正人君子”。
我紧紧拥抱着那份原本只属于我,不久将属于这座城市的美丽。
眼下时兴“孩子都是自己的好,老婆都是别人的好”。我没功夫去看别人的老婆,看自己的老婆倒一直挺顺眼。妻有着一副欧化的身段,白晰白晰的皮肤,清丽的面容,小家碧玉的气质,还有一双清澈见底的会说话的黑眼睛。
融化了爱的美丽却要变成角斗士手中的剑,真让人不能容忍。然而妻要去。
要去就去吧。即便我拦得住美丽的妻也拦不住妻的美丽。我真佩服我的豪爽,竟然提出由我支付600元的报名费,只是话里有点酸。
妻很希望我能去看她预赛。她说看到穿军装的我在台下。好会很自信、很从容地展示她的美丽,很轻松地、很完美地应答评委的诘难,我终于答应了,也终于没去。
那天早晨,我说机关里有个很重要的会要开,脱不开身。可天晓得从来不识斤两的我,竟一人逛到集市上,采购了足足够我们俩吃一个星期的鸡鸭鱼肉。大学本科的头脑早已为我造好了回答提问的词,就说是为她洗洗角逐的征尘,就说是庆贺她的胜利,就说是安慰她的名利。
天哪,男人的爱非要用虚伪来填充吗?
妻真的被感动了!
当她晚上提着刚出炉的面包还有炸丸子回到家里,看到满桌做好的饭菜还有斟满的酒杯时,泪水汹涌而出。
她以我心中默默祈祷了一千遍的落选归来。但没有沮丧,只有感谢。
她说我是世上最好的丈夫。
她说我的爱是世界上最纯洁无私的爱。
她说要是以后有伉俪大赛,我们一起参加,我们一定能得冠军。女人真傻,美丽的女人更傻。
我又几乎不假思索地好像还是笑容可掬地答应了,一脸的真诚与理解。可我几乎打心眼里诅咒这些该死的,吃饱了撑的比赛。
(夯桌二十里)
二伯公娶媳了,摇电话到村子的杂货店,说要借家中的祖传大桌子。杂货店头家托人传来这消息时,阿公坐在桌边抽菸,他正起身,走窗边开窗,吼震了一声,把田里挱草的屘叔叫回来,说:「阿屘,夯桌到你二伯屋家去。」
夯桌者,抬桌也,是早期的台湾民间习俗,各家婚丧办桌,向左邻右舍或附近伙房调借桌子。当时多为四方桌,配四条长板凳,夯桌时,桌子打侧放,四条板凳技巧的叠上那翘起的两条桌腿,一人肩上一套桌椅,巧劲夯就得了,两人抬是闹笑话了。
屘叔才退伍,一身铁骨,一张皮快裹不住扎实的肌肉。桌椅叠上,夯走如风,才行一公里,关节骨痠痛不止,原来之前跪田洋、挱稗草,关节是前後松,现在夯桌,关节一釐釐的上下挤回去,难免会痛。他拦了一台巴士借行,运将笑说:「拜托,你能上车,就上来吧!」
屘叔跳上车,一脚踩稳车踏板,一脚勾著铁扶杆,斜身把那套桌椅堵在车门外头乘凉去,还拨出个眼色跟车掌小姐交往,咕噜转的眼珠都快磨出火花了。车行了四里,运将说这功夫不得了,收你半票。屘叔说,我表演给你看,没收你半个银角仔就不错了。他跳下车,迳往山路钻到村外。
夯桌是村内活动,鲜有夯到村外的。但这套桌椅是家传之宝,用高贵的黄肉木(肖楠)造的,当年拆伙时,由阿公保管,但规定谁需借用时,桌椅随传随到。如今二伯公要借去当主桌宴客,理当夯去,相距十二里路也要送上,哪怕是上山下海。夯桌上下山可不是易事,遇到陡坡,得把整套桌椅高举,防刮出了花。屘叔行得汗如雨泼,见了路人,表演狂来了,连忙用破嗓漏出费玉清歌声,简直是烂锣也要敲出古筝的清雅之韵。路人都翘起大拇指说,「不简单,牛有四个胃,我看你有四个破铜烂铁的肺。」不过,屘叔也是有好脑筋,走山路可省了好几里路,况且沿路上都是亲戚,肚子饿了,肩上卸下一套桌椅,好茶好食都上了台面支援。
夯过一座山,只剩三公里,屘叔竟松懈了,经过的原住民部落在准备丰年庆,便夯桌进去观看。不看还好,一看竟有两位农校的原住民同学,招呼下来,一套桌子摆出来助阵,天南地北扯不停。聊不止,屘叔看了天色已晚,拔了桌椅要离去,却被拦下来用晚餐,这下正好,先顾肚子再说吧!
生腌猪肉、白水煮肉、石板烤肉用脸盆装著,吃多少自取,胃袋装满了,用酒水填满胃空隙。喝了两罐小米酒,屘叔大喊:「这山地酒像糖水,养乐多都比这能醉人。」他喝狂了,还卷著舌头像蝴蝶探进酒瓶内,吸尽馀沥。酒足饭饱,他将借放在桌椅上的香蕉叶麻糬搬下,放在一只困绑待杀的大猪旁。顿时间,头晕起来了,小米酒後劲在体内爆开来,走路像踩在棉花堆里,东摇摇,西摆摆,全然不辨西东。
醉得凶,一蹲下去就怕起不来。屘叔弯了腰,大叫:「大家帮帮忙,把东西放上肩。」又醉糊糊夯桌上路了。这一路走得厉害,不顾步法,趁醉身子往哪边倒的惯性,人就往那边醉去。急行军了不知几里,酒胆醒了一半,便提了气力冲去。冲到月亮跳出山岗,世界一片银亮,撞垮一支拦路的竹竿才停下脚步。
「喂,你要去哪里?」山地检查哨的警察喊了。
「扛桌到我二伯家去。」
原住民警察捡起被撞断的竹竿,往屘叔背上劈去。屘叔不疼,背上的桌椅竟然猪叫了起来。原来醉迷糊到错夯了,夯桌竟成了夯猪,还夯过头,来回整整二十里。
夯桌二十里,喻耍帅过头。屘叔靠这则谚语留名乡史。
⑹ 民国气息浓的小说,有文采的
来不及说我爱你 拍成电视那个
⑺ 现代 短篇 浪漫言情小说
饶雪漫的短篇
湖边有棵许愿树
⑻ 急求大量好看的短篇小说。
我的九岁酷男友+我的花季酷老公
有人说这是贴近生活的,所以最能打动你我。
有人说这是个童话故事,现实里不会有这样的爱情。
是啊,一个九岁孩子的爱情,谁会相信。
但你我可曾想过,孩子的感情才是最真最纯的,孩子的执著往往能撼天动地。
我们聪明计深的小帅哥,看上的这条鱼儿,能网住吗?
男主真的好小 比女主小9岁 呵呵 不过很爱女主
续着来写的 2本书 女主都开窍拉 哈哈
黑市情妇
人家她真的只是第一次出国,和家人一起去开洋荤,看外国的月亮有没有特别圆,
没想到竟莫名其妙的必须去和那个什么“黑社会”的鬼东东“勾勾提”,
好嘛!人家她虽然只是年纪小小、个子矮矮,胆子一咪咪的小小女娃儿,
但她却粉有正义感,而且最爱打抱不平喔!
于是,她单枪匹马、不怕死的去执行“不可能的任务”,
她先在他家门口偷偷摸摸、探头探脑、东张西望,
希望他拿出“人溺己溺、人饥己饥”的伟大西西里黑手党情操
嗨,我的男人
一个是一次恋爱都没有的菜鸟,一个是恋爱史成迷的阴险小白脸。两人最终情归何路?
我对秦科说,你要对我好点,不然小心我一枝红杏出墙来。
秦科平静地说,你长得不漂亮,头脑不灵光,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关键时刻就掉链子。你确定,你出墙后,墙的那边有人?
我恍然大悟,是哦。
他微笑着说,我喜欢你,可是不会还有人跟我一样品味怪异,所以你要乖乖听我的话,知道吗?
我注意力集中在他的第一个分句,于是开心的点点头。
片刻后才意识到,我来找他谈判的初衷和结果已经背道而驰了。
我靠,被潜了!
作者:金刚芭比 白痴女潜倒男上司
没有谁的爱情像秦卿与宋子言这样让人爆笑不已,能深刻体会到“爱情潜规则”的甜蜜、温
馨。与美丽无缘、与性感无分的大四女生秦卿因为选修课不及格,想出了“向老师表白”的馊招,可作为
校园偶像的宋子言居然答应交往。猥琐、狗腿的秦卿与儒雅、腹黑的宋子言的相处惹出了一连串的笑话……
杉杉来吃
杉杉无比乖顺的蹲在产房前当临时血库,期间又被大老板支使着去做了个血液检查,以证明身体健康,血液合格。
生产中孕妇果然一度危急,杉杉乖乖的被抽了三百CC血,孕妇转危为安,杉杉在言清的千恩万谢下走出了医院,走了一会,停下,看着月亮仰天长叹。
“资本家果然是吸血的啊,没人性啊没人性。”
犹自摇头晃脑的杉杉没注意到,一辆黑色跑车在她身后停了一下,听到她的感叹后,跑车后座的男子嘴角动了一下,然后关上了刚打开的车窗。
“回家。”
“老板,你刚刚不是说要送薛小姐回去的吗?”
“不用了。”男人不帯表情的说,“资本家都是没人性的。”
微微一笑很倾城
如果,我知道有一天我会这么爱你。我一定对你一见钟情。
男人对女人一见钟情的是什么?容貌?气质?身家?NO,校园王子+游戏高高手肖奈同学一见微微,钟情的并非她逼人的艳色,而是她那飞舞在键盘上的纤纤玉手和她镇定自若的气势!!!囧掉了吧?同是网游高手的贝微微,彼时彼刻正在电脑前有条不紊地指挥着帮战,打了一场完美的以弱胜强的辉煌战役,完全没意识到爱神小天使近在己侧……随后,篮球游泳全能优等生与游戏公司总策划人等身的肖奈大神开始了网上网下全方位地捕猎美人心……于是,一场爱情,就在一朵花开的时间里,悄然萌生了。
何以笙箫默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
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一人花开, 一人花落
我觉得以上的都很好看 比较短的喇
⑼ 如何在短篇小说写出大场面感,时代感
你问这个干什么?!不要告诉我说你要写小说啊,我们大家都知道,你真没这个水平,写小说也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