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录制有声小说
去专门的广播剧贴吧或者YY,会有叫你怎么做
要录制好得声音 声卡是少不了的
⑵ 如何录制有声小说
录音设备:一台电脑(最好是笔记本,因为噪音小),一块好点的声卡(比如USB接口的800元左右的MAYA),一个100元左右的麦克风。最后使用录音软件,常用的cooledit ,就可以录音了
⑶ 怎样可以录制有声小说并上传
个人录制上传的话,要先和小说作者商量版权问题;如果想赚钱的话,建议去专业录制公司面试,就不需要考虑版权问题,浙江竹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还不错,在有声读物录制方面还是很专业的。
⑷ 录制有声小说上传需要什么版权问题还是可以随便录制呢
首先要联复系小说的作制者,只要他同意了无论做成有声小说还是广播剧都可以,作者有权申请删除。
⑸ 我想在家录制有声小说可以上传到那些网站呀
你好!你的问题不够具体。看看这样答复你能不能够满足你。
你所问的问题涉版及到的是著作邻接权,权即作品的传播者对其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付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性权利。但是我国著作权法没有使用这一术语。我国著作权法使用的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其内容主要包括: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
版权的保护对象是作品。无论采用的是什么载体,都不影响作者对作品享有的权利。
数字版权(电子版权)并不是法律概念,应该是指对数字化以后的作品拥有的版权。
电子作品的版权保护期限与纸质(印刷版本)作品是完全一致的。
⑹ 本人想!录制有声小说(自己写的)!请问怎么上传上传到那
喜马拉雅电台,你值得拥有
⑺ 普通人如何才能录制出较高质量的有声读物
有声小说,多为一个人“演播”整本文学作品。演播,顾名思义既有“表演成分,又有播讲成回分”。这与答声优的纯“表演”是有区别的,表现方法也就会有不同。另外,一个人“演播”就需要一个表现出整部作品的所有角色,也就是说男、女、老、少所有角色都要表现出来,并且要“清晰表现角色特征”才行。当然,现在很多声优也兼职做有声小说。很多有声小说,也在“一人演播”基础上改版,加入了一些“男、女角色演绎”的创新。
⑻ 有声小说录制的版权问题
任何人公开发表的的作品,你以学习,研究为目的等非商业用途,都可以引用或COPY。还有什么疑问?
⑼ 录制有声小说赚钱吗
录制有声小说赚钱,在有声平台录小说赚钱,而且门槛不高人人可做,以下是详细的介绍、接单的地方、录小说前景等这些问题也要了解,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留意看看。
1、录音赚钱介绍
可能需要起点,普通话要标准,要有录音设备(入门设备大概1k-2k,录音的时候要保持环境安静,然后慢慢试书练习,现在有声书市场价大概是成品70-150/小时,名气更大水平更高的可能价钱更高。
一天大概工作录音时间4个小时左右,出来成品是2个多小时,一集成品二十分钟,录一集三十到四十分钟,大概一个月也是4k到5k左右……高峰的时候也可以月入2万。
再勤奋点可能更高,如果是因为环境限制又比较懒,在四五线城市这个工资水平挺够的,就每个月给自己规定录这些时间,然后可以用别的时间出去玩或者干别的也可以。反正这个自由工作还是蛮不错的,有条件的朋友们可以尝试一下。
(9)关于录制有声小说扩展阅读:
流程
1、有设备,声卡,麦克风,耳机,具体买什么可以自己去咨询,详细的区了解再去购买。
2、加试音群,具体加群的关键词和方法详见评论。
3、看群里的公告和文件,会有试音的格式,价钱,注意事项,截止日期还有要录制的小说选段。
4、用录音软件把选段录下来,软件可以用au,网上有破解版。
5、把录好的按要求格式保存下来,发到指定的邮箱。
6、如果选中用户了一般会直接私聊通知,对方会需要用户的个人信息,告诉用户一些注意事项,然后把合同签下来。
7、接到正文文档,开始录制,一般每天或每周或每月都有固定的要完成的时长量。
⑽ 个人录制有声小说并上传是否涉及侵权问题
涉及侵权问题。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扩资资料:
具体案例:
2010年,乒坛名将庄则栋就曾经起诉过国内一家新媒体公司侵犯其著作权。庄则栋与妻子佐佐木敦子根据他们的经历写成《邓小平批准我们结婚》一书出版后,某网络公司未经授权,将该书改编成有声读物传播到互联网,并在多家网站播放。
最终,该公司因侵犯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赔偿经济损失53万元。除了“主播”侵权外,提供此项功能的平台运营者,也有极大的侵权风险,此前就曾发生过贾平凹、韩寒等起诉网络文库侵权案、作家和出版公司起诉苹果公司侵权案等案例。
江苏省博望律师事务所万音律师对记者说,以诉苹果公司案为例,法院认为苹果公司的内容平台在向用户提供上载服务时,“未尽到适当的注意义务”,所以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给手机电台提了个醒,即作为自媒体平台,在开放平台的同时,应该承担相应的版权审查义务,更应该主动避免采购无版权或盗版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