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羊的或者牛的乳房烤着吃好吃吗
应该不怎么样!口感就像嚼泡泡糖一样,毕竟不是肉啊!都是软组织
② 烤乳猪吃起来太油腻了那个味道超恶心 脆皮不是酥脆的 感觉是死板的硬脆 这玩意能吃吗
肯定能吃。
烤乳猪脆皮是一道广东省的地方传统名菜,属于粤菜系。此菜色泽大红,油光明亮,皮脆酥香,肉嫩鲜美,风味独特。
简介:
脆皮烤乳猪的做法非常简单,只要按照菜谱步骤一步一步您来一定会享受到一道美味菜肴,脆皮烤乳猪是中国菜系粤菜菜系中很有特色的菜式之一,脆皮烤乳猪以花生为主要材料,烹饪以烤菜为主。
烤乳猪早已成为古今外争相赞誉的名吃,提及名吃烤乳 猪,人们都认为是广东名菜,甚至内行人还会进一步称以广州大同酒家的烤乳猪为佳。实际上烤乳猪创始发展于山东,而今发达出名于广州,远在北魏时其成书的《齐工要术》中 就有关于烤乳猪的详细记载;孔府菜中的名吃“叉烧”,其中之一便是享誉古今的烤乳猪。
烤乳猪又称脆皮烤乳猪。被广为称颂的广东烤乳猪便是脆皮烤乳猪之一。
③ 热爱生命 故事
作者:杰克·伦敦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
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站稳之后,他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于是,他就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好象心里在说服自己一样。接着,他就叫了起来:“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他没有回头。
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着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
前面那个人一瘸一拐,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河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
“比尔!”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一瘸一拐地走着,跌跌冲冲地前进,摇摇晃晃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不十分明亮的天际走去。他一直瞧着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靠近地平线的太阳,象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浓雾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象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这个人单腿立着休息,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的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土地带之内。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则向北流去,通向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
他把周围那一圈世界重新扫了一遍。这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迅速地使他两眼露出了恐惧神色。
“比尔!”他悄悄地、一次又一次地喊道:“比尔!”
他在白茫茫的水里畏缩着,好象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象发疟子似地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喇一声落到水里。这一声总算把他惊醒了。他和恐惧斗争着,尽力鼓起精神,在水里摸索,找到了枪。他把包袱向左肩挪动了一下,以便减轻扭伤的脚腕子的负担。接着,他就慢慢地,小心谨慎地,疼得闪闪缩缩地向河岸走去。
他一步也没有停。他象发疯似地拼着命,不顾疼痛,匆匆登上斜坡,走向他的伙伴失去踪影的那个山头——比起那个瘸着腿,一瘸一拐的伙伴来,他的样子更显得古怪可笑。可是到了山头,只看见一片死沉沉的,寸草不生的浅谷。他又和恐惧斗争着,克服了它,把包袱再往左肩挪了挪,蹒跚地走下山坡。
谷底一片潮湿,浓厚的苔藓,象海绵一样,紧贴在水面上。他走一步,水就从他脚底下溅射出来,他每次一提起脚,就会引起一种吧咂吧咂的声音,因为潮湿的苔藓总是吸住他的脚,不肯放松。他挑着好路,从一块沼地走到另一块沼地,并且顺着比尔的脚印,走过一堆一堆的、象突出在这片苔藓海里的小岛一样的岩石。
他虽然孤零零的一个人,却没有迷路。他知道,再往前去,就会走到一个小湖旁边,那儿有许多极小极细的枯死的枞树,当地的人把那儿叫作“提青尼其利”——意思是“小棍子地”。而且,还有一条小溪通到湖里,溪水不是白茫茫的。
溪上有灯心草——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但是没有树木,他可以沿着这条小溪一直走到水源尽头的分水岭。他会翻过这道分水岭,走到另一条小溪的源头,这条溪是向西流的,他可以顺着水流走到它注入狄斯河的地方,那里,在一条翻了的独木船下面可以找到一个小坑,坑上面堆着许多石头。这个坑里有他那支空枪所需要的子弹,还有钓钩、钓丝和一张小鱼网——打猎钓鱼求食的一切工具。同时,他还会找到面粉——并不多——此外还有一块腌猪肉同一些豆子。
比尔会在那里等他的,他们会顺着狄斯河向南划到大熊湖。接着,他们就会在湖里朝南方划,一直朝南,直到麦肯齐河。到了那里,他们还要朝着南方,继续朝南方走去,那么冬天就怎么也赶不上他们了。让湍流结冰吧,让天气变得更凛冽吧,他们会向南走到一个暖和的赫德森湾公司的站头,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吃的东西也多得不得了。
这个人一路向前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不仅苦苦地拼着体力,也同样苦苦地绞着脑汁,他尽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
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当那团模糊的象圆球一样的太阳慢慢向西北方沉下去的时候,他一再盘算着在冬天追上他和比尔之前,他们向南逃去的每一寸路。他反复地想着地窖里和赫德森湾公司站头上的吃的东西。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至于没有吃到他想吃的东西的日子,那就更不止两天了。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这种沼地浆果只有一小粒种籽,外面包着一点浆水。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份,但是他仍然抱着一种不顾道理,不顾经验教训的希望,耐心地嚼着它们。
走到九点钟,他在一块岩石上绊了一下,因为极端疲倦和衰弱,他摇晃了一下就栽倒了。他侧着身子、一动也不动地躺了一会。接着,他从捆包袱的皮带当中脱出身子,笨拙地挣扎起来勉强坐着。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他借着留连不散的暮色,在乱石中间摸索着,想找到一些干枯的苔藓。后来,他收集了一堆,就升起一蓬火——一蓬不旺的,冒着黑烟的火——并且放了一白铁罐子水在上面煮着。
他打开包袱,第一件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一共六十六根。为了弄清楚,他数了三遍。他把它们分成几份,用油纸包起来,一份放在他的空烟草袋里,一份放在他的破帽子的帽圈里,最后一份放在贴胸的衬衫里面。做完以后,他忽然感到一阵恐慌,于是把它们完全拿出来打开,重新数过。
仍然是六十六根。
他在火边烘着潮湿的鞋袜。鹿皮鞋已经成了湿透的碎片。毡袜子有好多地方都磨穿了,两只脚皮开肉绽,都在流血。一只脚腕子胀得血管直跳,他检查了一下。它已经肿得和膝盖一样粗了。他一共有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撕下一长条,把脚腕子捆紧。此外,他又撕下几条,裹在脚上,代替鹿皮鞋和袜子。接着,他喝完那罐滚烫的水,上好表的发条,就爬进两条毯子当中。
他睡得跟死人一样。午夜前后的短暂的黑暗来而复去。
太阳从东北方升了起来——至少也得说那个方向出现了曙光,因为太阳给乌云遮住了。
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静静地仰面躺着。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当他撑住胳膊肘翻身的时候,一种很大的呼噜声把他吓了一跳,他看见了一只公鹿,它正在用机警好奇的眼光瞧着他。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公鹿哼了一下,一跳就跑开了,只听见它奔过山岩时蹄子得得乱响的声音。
这个人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一面拖着身体站起来,一面大声地哼哼。这是一件很 慢、很吃力的事。他的关节都象生了锈的铰链。它们在骨臼里的动作很迟钝,阻力很大,一屈一伸都得咬着牙才能办到。最后,两条腿总算站住了,但又花了一分钟左右的工夫才挺起腰,让他能够象一个人那样站得笔直。
他慢腾腾地登上一个小丘,看了看周围的地形。既没有树木,也没有小树丛,什么都没有,只看到一望无际的灰色苔藓,偶尔有点灰色的岩石,几片灰色的小湖,几条灰色的小溪,算是一点变化点缀。天空是灰色的。没有太阳,也没有太阳的影子。他不知道哪儿是北方,他已经忘掉了昨天晚上他是怎样取道走到这里的。不过他并没有迷失方向。
这他是知道的。不久他就会走到那块“小棍子地”。他觉得它就在左面的什么地方,而且不远——可能翻过下一座小山头就到了。
于是他就回到原地,打好包袱,准备动身。他摸清楚了那三包分别放开的火柴还在,虽然没有停下来再数数。不过,他仍然踌躇了一下,在那儿一个劲地盘算,这次是为了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袋子并不大。他可以用两只手把它完全遮没。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最后,他把它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他匆忙地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
他转向左面走着,不时停下来吃沼地上的浆果。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象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到“小棍子地”必须走的路线上。沼地上的浆果并不能减轻这种剧痛,那种刺激性的味道反而使他的舌头和口腔热辣辣的。
他走到了一个山谷,那儿有许多松鸡从岩石和沼地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它们发出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他拿石子打它们,但是打不中。他把包袱放在地上,象猫捉麻雀一样地偷偷走过去。锋利的岩石穿过他的裤子, 划破了他的腿,直到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血迹;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他在潮湿的苔藓上爬着,弄得衣服湿透,身上发冷;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觉得,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那么强烈。而那一群松鸡却总是在他面前飞起来,呼呼地转,到后来,它们那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简直变成了对他的嘲笑,于是他就咒骂它们,随着它们的叫声对它们大叫起来。
有一次,他爬到了一定是睡着了的一只松鸡旁边。他一直没有瞧见,直到它从岩石的角落里冲着他的脸窜起来,他才发现。他象那只松鸡起飞一样惊慌,抓了一把,只捞到了三根尾巴上的羽毛。当他瞅着它飞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随后他回到原地,背起包袱。
时光渐渐消逝,他走进了连绵的山谷,或者说是沼地,这些地方的野物比较多。一群驯鹿走了过去,大约有二十多头,都呆在可望而不可即的来复枪的射程以内。他心里有一种发狂似的、想追赶它们的念头,而且相信自己一定能追上去捉住它们。一只黑狐狸朝他走了过来,嘴里叼着一只松鸡。这个人喊了一声。这是一种可怕的喊声,那只狐狸吓跑了,可是没有丢下松鸡。
傍晚时,他顺着一条小河走去,由于含着石灰而变成乳白色的河水从稀疏的灯心草丛里流过去。他紧紧抓注这些灯心草的根部,拔起一种好象嫩葱芽,只有木瓦上的钉子那么大的东西。这东西很嫩,他的牙齿咬进去,会发出一种咯吱咯吱的声音,仿佛味道很好。但是它的纤维却不容易嚼。
它是由一丝丝的充满了水份的纤维组成的:跟浆果一样,完全没有养份。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象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他非常疲倦,总希望能歇一会——躺下来睡个觉;可是他又不得不继续挣扎前进——不过,这并不一定是因为他急于要赶到“小棍子地”,多半还是饥饿在逼着他。他在小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在这么远的北方,是既没有青蛙也没有小虫的。
他瞧遍了每上个水坑,都没有用,最后,到了漫漫的暮色袭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个水坑里有一条独一无二的、象鲦鱼般的小鱼。他把胳膊伸下水去,一直没到肩头,但是它又溜开了。于是他用双手去捉,把池底的乳白色泥浆全搅浑了。正在紧张的关头,他掉到了坑里,半身都浸湿了。现在,水太浑了,看不清鱼在哪儿,他只好等着,等泥浆沉淀下去。
他又捉起来,直到水又搅浑了。可是他等不及了,便解下身上的白铁罐子,把坑里的水舀出去;起初,他发狂一样地舀着,把水溅到自己身上,同时,固为泼出去的水距离太近,水又流到坑里。后来,他就更小心地舀着,尽量让自己冷静一点,虽然他的心跳得很厉害,手在发抖。这样过了半小时,坑里的水差不多舀光了。剩下来的连一杯也不到。
可是,并没有什么鱼;他这才发现石头里面有一条暗缝,那条鱼已经从那里钻到了旁边一个相连的大坑——坑里的水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如果他早知道有这个暗缝,他一开始就会把它堵死,那条鱼也就归他所有了。他这样想着,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
1.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一个叫黄美廉的女子,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痹症。这种病的症状十分惊人,因为肢体失去平衡感,手足会时常乱动,口里也会经常念叨着模糊不清的词语,模样十分怪异。医生根据她的情况,判定她活不过6岁。在常人看来,她已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与正常的生活条件,更别谈什么前途与幸福。但她却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靠顽强的意志和毅力,考上了美国著名的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她靠手中的画笔,还有很好的听力,抒发着自己的情感。在一次讲演会上,一位学生贸然地这样提问:“黄博士,你从小就长成这个样子,请问你怎么看你自己?你有过怨恨吗?”在场的人都暗暗责怪这个学生的不敬,但黄美廉却没有半点不高兴,她十分坦然地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么几行字:
一、我好可爱;
二、我的腿很长很美;
三、爸爸妈妈那么爱我;
四、我会画画,我会写稿;
五、我有一只可爱的猫;……
最后,她以一句话作结论: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读了上面的这个故事,我们都会深深地被黄美廉那种不向命运屈服、热爱生命的精神所感动。是啊,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有价值,就必须要经受住磨难的考验;要想使自己活得快乐,就必须要接受和肯定自己。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缺陷或不如意的事情,并非只有你是不幸的,关键是如何看待和对待不幸。无须抱怨命运的不济,不要只看自己没有的,而要多看看自己所拥有的,我们就会感到:其实我们很富有。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都读过很多让我们感动和令我们深省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中蕴含的哲理和智慧,曾经给我们的人生以启迪,曾经给我们的心灵以慰藉或震撼,曾经让我们感动。在每个人的一生中,都需要领悟一些道理,以便使自己变得更加睿智;都需要接受一些感动,以便使生命充满激情。
2.曾读过一本契科夫的短篇小说集,第一篇小说叫作《打赌》。是写—位法律学家与一位企业家在一次沙龙聚会中在谈到一个新近被判十五年徒刑的囚徒时争执起来。企业家认为在监狱里蹲十五年还不如判死刑的好;法律学家则认为活着总比死了好,活着就是希望。二人争执不休,最后打起赌来,赌注是法律学家让企业家把他关起来,十五年后如果法律学家不违约,企业家的全部财产归法律学家所有。第二天早晨,法律学家便被企业家关进自己后花园的—间小屋,这间小屋只有一个送食物的小小窗口。法律学家蹲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屋里开始过起监狱生活,企业家每天给他提供所要读的书。时间一天天流逝,法律学家读完了政治、经济、哲学、科学、神学、文学大全,十五年的时间终于到了。这时的企业家因在生意场中失利,他知道时间一到自己便会变成一个穷光蛋,于是他决定在到期的头天夜里杀死法律学家。银行家好容易打开那把十五年来从来没有打开过的生锈的铁锁,发现法律学家正在残烛前伏案熟睡,银行家正欲趁机杀死这形同枯槁的法律学家时,却发现桌上放着一封给他的信。信中说,他感谢企业家,十五年来他读了许多书,这些知识将是他终身用不尽的财富,他还明白了许多道理。他决定不再要企业家的财产,他将于明天拂晓前破窗而出,自动毁约。银行家看完信决定放弃杀死法律学家的念头。第二天拂晓前法律学家果然毁约破窗而出,既保留了银行家的财产,也保住了自己的生命。
这篇小说似乎包含了许多道理,热爱生命,活着便是希望,应该是它的主题,世间一切事物中最可宝贵的就是生命。热爱生命并不等于贪生怕死,“人生自古谁无死”?记得秋瑾有一首诗:“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一腔热血勤尊重,洒去犹能化碧涛。”古今中外一切取得伟大成就的人都是懂得生命价值和运用生命价值的。一切正常人都是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的。“人固有一死,或轻如鸿毛,或重于泰山。”当然在生活中不可能每一个人的死都重于泰山,然而却不可以轻如鸿毛。人是不可以轻生的。我常常想起大仲马的一句话,人类的全部幸福就在于希望和等待之中。活着是幸福,希望是幸福,等待是幸福。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在为了人类的活着和追求幸福而运作,活着和幸福是人类的主题和目的:如果离开了活着和幸福,人类的—切便将失去意义。
在宇宙空间飞行过的宇航员,到南极去进行过科考的科学家,当他们远离人类群,远离家乡,远离亲人,面对广袤无情的大自然和宇宙空间挑战生命极限归来的时候,他们悟透了一切,他们感受到了人类在面对大自然的时候是非常渺小和脆弱的。同时觉得生命又是非常可贵和伟大的,人类在面对生命的极限时要求生存是多么地不容易,多么地艰难。挑战生命极限归来的人们,他们认为人类生活是最美好最幸福的。他们甚至认为人类的相互争斗都是不应该的。只有失去过才知道拥有的可贵,然而生命不能作这样的游戏,因为生命只有一次。那些挑战过生命极限的人他们从生与死的边缘走了过来,更加懂得珍惜生命和生活。由此便又想到杰克·伦敦那篇叫作“热爱生命”的小说:两个淘金人历尽苦难和艰辛,从死亡线上挣扎过来的感人故事;使你觉得人的生命力是多么强大,人的生存欲望是多么强烈,人在死亡的边沿才会深切感受到生的可贵。那么生活在太平盛世的人还有什么理由轻生?还有什么理由要无缘无故的离开这个人世呢?生命在其发展过程中是会遇到许多艰难困苦的,这恰好证明着生的可贵。生命是一切上层建筑和物质世界的基础,因为有了人类生命,才有了思想,才有了希望和追求,才有了这个五彩缤纷,像万花筒一样美好的世界。
生命面对时间和空间,正如古人所说“若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若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人生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人世间的生活才是实实在在的,有天伦之趣、朋友之谊、恋人之情,有理想、有美好、有追求、有梦幻,只有在人世间才能创造真正的美好天堂。珍惜生命吧,给人生唱一首赞歌。
3. 热爱生命的故事
从小,我就知道,人的生命不是很长。
还在襁褓中时,我便体弱多病,医生告诉父母做好夭折的准备。但我还是活过来了,尽管挺艰难。
由于心脏不好,不能随别的孩子跑跑跳跳,我童年的天空一直阴霾密布,常常一个人躲进角落里偷偷地哭。孱弱和孤独化作绵绵忧丝在我幼小的心灵里辗转复回,使我在那个年龄过早地懂得了生和死,懂得了生命对我竟是那么吝啬和残酷。
再后来,我就长大了。长到一个落花时节,灿烂的秋阳里我苍白的面上有了点点红晕,我考上了大学,圆了儿时没有敢奢望的梦。
再后来我就恋爱了。那是个很善良的男孩,宽厚、豁达而执着。我非常幸福地享受着做一个女孩子的快乐,也享受着拥有一个男孩子无边的满足。在他温暖的臂弯里,我脸上的红晕一直没有退。很长一段时间,我几乎忘了自己曾有过一个不堪的童年,也曾有着一个弱不禁风的病体。
直到大学最后一年的那个春天,我和男友去野外踏青。我们背靠着背坐在草地上,看蓝天和白云,看松林和远远的牧羊童。我们亢奋地唱着歌:“------希望你能爱我到地老到天荒,希望你能陪我到海角到天涯-------”唱到动情处,男友激动地揽我入怀,轻轻的在我耳边细语:“今生今世相守,不离不弃------好吗?”
生命的那一刻,是那么的绚烂和温馨,又是那么的谴绻而温柔。蓝天与绿草之间,我知道我的心如花般勃然怒放了,展示了我从未有过的美丽。
但就在那个春天的夜晚,我凭窗而立,听窗外远远的虫鸣,遥对一轮满满的月,无限神往眷恋地回忆那蓝天白云,那草地,羊群------而后,我流泪了。
我知道我是怀着怎样的投入爱着那个男孩,也知道他又是带着怎样的怜爱惜我如瓷。我们的爱情纯净、透明,象刚刚初绽的花。但也许美丽的东西都有残缺:他精力充沛、体魄强健,而我柔心弱骨、身单体薄怎陪他一生风风雨雨?情到深处就有着那么沉的不忍和忧虑,与其不能终生相守而留给他半生的苦涩,不如我早早地从他的生命里走开,让他有机会再拥有一次完整的爱情、拥有一个没有缺憾完美的人生。
命里注定我不该属于他,不该属于任何一个男孩。我本来就应意识到的。
于是,在那个春夜之后,我便慢慢地疏远他、冷落他,大学毕业不顾他的阻拦我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在给他的信中我平静地写道:“我已不再爱你-------”他不知道刻意逃离爱情有多么不堪,那种爱而不能的伤心又是一种多么深多么深的痛!
后来,我就在那个城市里一个人独立地面对人和事,独自承受人世上深深浅浅、大大小小的悲欢,很苦。每次在人流中穿过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心里就会彻底的孤独,于是便刻骨铭心地想起那个恨我薄情的男孩。他怎么知道,我离开他是为了更好地爱他;他又怎么知道,他曾拥有过一个多么善良多么美好的女孩,宁愿伤害自己也不愿伤害他。只恨苍天不给我们这份尘缘。
割舍了爱情之后,我只是为了母亲而活着。生命是母亲给的,我自己没有权力收回,我只能维系年迈的母亲一点点的希望。其实,母亲不该制造我这条弱小的生命的,经历一番人世的沧桑之后,要带着许多的遗憾离去。生命有时对每一个人实在不是那么公平。
整整半年多,我拖着病体几番沉浮、几番挣扎,终于在紫丁香开的那个季节我病倒了。听母亲说我落草正是紫丁香残谢之时,也许一切都是命里注定,紫丁香很快就会枯萎的,我想我会随落红一道走的。
于是,平静的心愈加平静。临走时我要完成两个心愿:告诉那个男孩,我一直爱他,愿他别辜负我好好活着;再告诉母亲,不要为我悲伤,就当二十几年前没有过这个生命!我坦然地拍了两封电报,坦然地一个人住进医院,没有急于去确疹,我等待着。
母亲是和那个男孩一道来的。许是母亲暗示了我离开他的缘由,他一进病房就凶凶的瞪我,而后泪眼婆娑地握住我的手,握得我的心都在颤颤地痛。
母亲只是不语,她已做好了二十几年的心理准备,心中的泪已流尽。
后来,医生进来了,劈头就责问母亲为什么把我一个人抛在这个城市、质问他为什么不给女朋友一份关护和鼓舞,竟使我这样不爱惜自己,这样忧郁沉沦。
“别责怪他们,我知道我的生命很短。”我为母亲开脱,也为他辩驳。
“其实,你幼年的心脏瓣膜狭窄已奇迹般地在两三年前痊愈,只是你身单力薄,又不热爱生命,抑郁成疾------”
“奇迹般----”母亲重复了一下,几乎不敢相信地看看我,又看看老医生,她黯淡的眼光一下子明亮了。
“是的。也许------”老医生拍了一下我的肩头:“要归功于你的男朋友,你们一定非常相爱非常幸福。这世上的确有许多东西是生命中注定,我们无法更改的;但也有许多东西,你是必须自己去争取的。你只要肯配合治疗,很快就能和正常人一样,也能拥有一个完整的人生!”
老医生走出去了。我、男友和母亲都被震憾了,那时,午后的阳光正暖融融地照在我的脸上和母亲、男友的身上。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还是男友第一个反应过来,他飞速跑了出去,我听见病房外他男孩子少有的响亮的哭声,那么痛快酣畅、那么淋漓尽致。
床边的母亲把我搂进怀里,满脸的笑容和泪水,一瞬间,母亲脸上的皱纹好似少了许多。
后来,那个老医生医好了我的病。
我出院那天,拉住他深深地向他鞠了一躬,我感激他。他不但使我的身体康复,更重要的是,他给了我精神上和灵魂深处的震憾,让我懂得生命那么可贵,懂得了任何东西都要自己去奋斗、去争取。
是的,这世上的确有许多东西是命中注定,我们无法更改的;但也有许多东西,是要自己去争取的。如果生命都能争取到,那么人世上又有什么不能争取来的呢?
4.热爱生命 作者:杰克·伦敦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
④ 求名家短篇叙事散文
贾平凹散文《天上的星星》
“大人们快活了,对我们就亲近,虽然那是为了使他们更快活,我们也乐意呢;但是,他们烦恼了,却要随意骂我们讨厌,似乎一切烦恼都要我们负担,这便是我们做孩子的,千思儿万想儿,也不曾明白的。”
读书总觉得浮躁,不能静下心来,读散文尤其要心境的。我想,读散文可以使一颗本就平静雅致的心愈发地安宁、舒畅,读罢也会有所得、有所悟;然,若是一颗急急噪噪的心去读散文,心情弄不好是要越来越糟的。
贾平凹先生,用三毛的话讲,是她一位“心极喜爱的大师”。
已不复记当时是怎样的心情去读《天上的星星》的,反正这一路来,读书都很泛泛,不管是散文,小说,传记,更甭提哲思类的文章。可是,我分明记得开篇的这一席话,打动了我。它一下子就攫住了我的眼球,通读文章,真是一种享受。
我读文章有一个恶习:不求甚解。读过之后,遗忘的遗忘,如过眼云烟,又没有读书札记之类的记录,对文章当中一些格言警句美文也从不摘抄。因此,一直好象没什么长进,浑浑噩噩的读书、写作。可是,《天上的星星》萦绕在心头,总也不能释怀,走路有时想起,躺在床上有时也莫名想起,甚至上厕所畅快的时候,也会想起。可,我也只是一开始一口气看了两遍而已呀!再说,我的记忆力实在是不敢自夸,我甚至说过我是健忘的。看来好文章也不定是细嚼慢咽地品出来的。
关于《天上的星星》,是该写点什么的,算是为了忘却吧!
文章以一个孩子的视角写的,细腻,优美,真切。
散文本就直白,可《天上的星星》别有一番风味,有好几个转折点,读来欲罢不能,有读情节小说的味道。只叹息文章太短!
本文用了“兴”的手法,很是贴切,真真佩服先生怎么就能把孩童的心描绘得如此生动,仿佛那星星就是那孩童,也是有生命的,也是有苦楚的;那月亮呢,似乎就是大人们,是威严的,不通人情的。
文章一开篇便垫下了一丝丝清谈的忧愁的格调,就表出了文章的大旨。果然,“天擦黑”“我们做孩子的”接下来就承担了“大人们”的“烦恼”。父母呵斥这群玩得兴起,正在捉迷藏的孩子。孩子们便蹑手蹑脚地走出房子,到门前树下纳凉去了,四周的又无甚可看,“本来就不新奇”,正“闲得实在无聊极了”呢。我分明看到了天真烂漫的孩童是多么的无辜、委屈、寂寞,呆呆地坐在黝黑的天空下,“不知道这夜该如何过去”。
可是,文锋一转。“我”的妹妹突然叫了一声:“星星!”
于是,“我”和妹妹便好奇起来,头顶上出现了一颗颗闪亮闪亮的星星。“我们”便欢快地数着星星:“呵,两颗,三颗不对,十颗,十五颗。”“我们”是多么兴奋啊,一时间看到漫天满空的星星迅速地出现,再数亦不可数了。“我们”尽情地欣赏着天空下闪烁的星星。星星是多么美丽,可爱,调皮,它们是多么地鬼灵精怪啊,灿灿的,灼灼的。
“它们真是一群孩子呢,一出现就要玩一个调皮的谜儿啊!”这么一句话,既表明了星星的可爱,调皮;也看出了孩子们此刻的心情是多么轻快。星星像是一群孩子,更为文章的深入埋下了伏笔。妙不可言!
于是,“夜空再也不是荒凉的了,星星们都在那里热闹,有装熊的,有学狗的,有操勺的,有挑担的,也有的高兴极了,提了灯笼一阵风似的跑”,“我们都快活起来了”。‘我’和妹妹一起站在树下,向星星扬起小手,星星呢,似乎也很得意,向“我们”挤眉弄眼的,还鬼鬼地笑。这是怎样一幅欢乐的画面,“我们”和星星是多么的惬意,这是无比美妙的时刻。
可是,好景不长。月亮出来了。月亮的出现“使我们大吃一惊”。
夜空里笼罩着白极白极的月色,星星一下子无端地就少了许多。“我们都不知道这月亮是怎么啦,却发现那些星星怎么就少了许多,留下的也淡了许多,原是灿灿的亮,变成了弱弱的光。”
妹妹很是无措,慌慌地问:“这是怎么啦?”接着又说:“月亮出来为什么星星就少了呢?”就这样两个孩童面面相觑,不得其解,又开始了闷闷不乐,很是茫然,迷惑。我们很容易知道,月明,所以星稀。而对于两个天真的孩子来说,他们又怎么会知道呢?坐下来想了“一会儿”,“我”终于是有所悟:着漠漠的夜空,恐怕是属于月亮的。一定是生气星星们的不安分,在吓唬它们哩。
妹妹一语破的:“哦,月亮是天上的大人了。”
于是,“我们”“深深可怜起这些星星了:月亮不在的时候,它们是多么有精光灵气,月亮出现了,就变得这般猥琐了。”而文章当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可怜的呢?因为大人的烦恼,我们却又跟着受罪,无辜受些气来,这就是大人的威严。大人们却不懂得疼惜孩子,反而把烦恼无故传染给孩子。“这便是我们做孩子的,千思儿万想儿,也不曾明白的。”
父母大人们就是那霸道的月亮,而“我们”便是那“猥琐”的星星。这影射是如此贴切,毫无牵强附会之感。
文章到这里,真叫人拍案叫绝。
可是,作者还闲不够。
接下来,“我们再也不忍心看那些星星了”,“我们”到小溪边洗手脸,小小的“我”不竟感叹着做孩子的不幸:是我们太小了,太多了吗?纯洁无暇脆弱的心灵遭到了莫名其妙地伤害。“我”和妹妹都不言语,都想着那可怜的星星。星星的消逝带给了他们阴霾,那短暂的快乐也了无踪影,反却平添了许多忧愁。美好的东西,我们情愿不要有,怕就怕我们拥有之后却有丢失了。那怅然若失的情结岂是两颗幼小的心所能承受和化解开的。“我们”甚至都不会用语言来表达内心的苦楚,“我们”只有“不言语”“默默”地承受,纵使承受不了也如此。
“啊,它们藏在这儿了。”妹妹好象发现了宝藏一样惊喜,大叫起来。原来她是看见了躺在清澈小溪里的星星。“我们”又高兴起来,“赶忙”地下溪去捞星星,可是捞不上来呀。但,只要看着他们“我们”也无比开心,那哗啦啦的流水幸好也不能冲走它们。“我们”兴奋得手足舞蹈,嘻嘻哈哈地欢笑。突然,“我们就再不声张”了,因为怕月亮发现躲藏在这里的星星,“让它们静静地躲在那里好了”。
“我们”回屋睡觉,可是兴奋得睡不着,也害怕那些躲藏起来的星星会被月亮发现!也遗憾“在水底的星星太少”。这个时候,大人们却又骂“我们”不安生睡觉。“我们”就等大人们睡着了,“赶忙爬起来,悄悄溜到门外,将脸盆儿、碗盆儿、碟缸儿都拿了出去;盛了水,让更多更多的星星都藏在里边吧。”
因为,“它们虽然很小,但天上如果没有它们,那会是多么寂寞啊!”
文章到此,浑然天成,堪称完美了。
川端康成 《花未眠》
我常常不可思议地思考一些微不足道的问题。昨日一来到热海的旅馆,旅馆的人拿来了与壁龛里的花不同的海棠花。我太劳顿,早早就人睡了。凌晨四点醒来,发现海棠花未眠。
发现花未眠,我大吃一惊。有葫芦花和夜来香,也有牵牛花和合欢花,这些花差不多都是昼夜绽放的。花在夜间是不眠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可我仿佛才明白过来。凌晨四点凝视海棠花,更觉得它美极了。它盛放,含有一种哀伤的美。
花未眠这众所周知的事,忽然成了新发现花的机缘。自然的美是无限的。人感受到的美却是有限的,正因为人感受美的能力是有限的,所以说人感受到的美是有限的,自然的美是无限的。至少人的一生中感受到的美是有限的,是很有限的,这是我的实际感受,也是我的感叹。人感受美的能力,既不是与时代同步前进,也不是伴随年龄而增长。凌晨四点的海棠花,应该说也是难能可贵的。如果说,一朵花很美,那么我有时就会不由地自语道:要活下去!
画家雷诺阿说:只要有点进步,那就是进一步接近死亡,这是多么凄惨啊。他又说:我相信我还在进步。这是他临终的话。米开朗基罗临终的话也是:事物好不容易如愿表现出来的时候,也就是死亡。米开朗基罗享年八十九岁。我喜欢他的用石膏套制的脸型。
毋宁说,感受美的能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是比较容易的。光凭头脑想像是困难的。美是邂逅所得,是亲近所得。这是需要反复陶冶的。比如惟—一件的古美术作品,成了美的启迪,成了美的开光,这种情况确是很多。所以说,一朵花也是好的。
凝视着壁龛里摆着的一朵插花,我心里想道:与这同样的花自然开放的时候,我会这样仔细凝视它吗?只搞了一朵花插人花瓶,摆在壁龛里,我才凝神注视它。不仅限于花。就说文学吧,今天的小说家如同今天的歌人一样,一般都不怎么认真观察自然。大概认真观察的机会很少吧。壁龛里插上一朵花,要再挂上一幅花的画。这画的美,不亚于真花的当然不多。在这种情况下,要是画作拙劣,那么真花就更加显得美。就算画中花很美,可真花的美仍然是很显眼的。然而,我们仔细观赏画中花,却不怎么留心欣赏真的花。
李迪、钱舜举也好,宗达、光琳、御舟以及古径也好,许多时候我们是从他们描绘的花画中领略到真花的美。不仅限于花。最近我在书桌上摆上两件小青铜像,一件是罗丹创作的《女人的手》,一件是玛伊约尔创作的《勒达像》。光这两件作品也能看出罗丹和玛伊约尔的风格是迎然不同的。从罗丹的作品中可以体味到各种的手势,从玛伊约尔的作品中则可以领略到女人的肌肤。他们观察之仔细,不禁让人惊讶。
我家的狗产且小狗东倒西歪地迈步的时候,看见一只小狗的小形象,我吓了一跳。因为它的形象和某种东西一模一样。我发觉原来它和宗达所画的小狗很相似。那是宗达水墨画中的一只在春草上的小狗的形象。我家喂养的是杂种狗,算不上什么好狗, 但我深深理解宗达高尚的写实精神。
去年岁暮,我在京都观察晚霞,就觉得它同长次郎使用的红色一模一样。我以前曾看见过长次郎制造的称之为夕暮的名茶碗。这只茶碗的黄色带红釉子,的确是日本黄昏的天色,它渗透到我的心中。我是在京都仰望真正的天空才想起茶碗来的。观赏这只茶碗的时候,我不由地浮现出场本繁二郎的画来。那是一幅小画。画的是在荒原寂寞村庄的黄昏天空上,泛起破碎而蓬乱的十字型云彩。这的确是日本黄昏的天色,它渗人我的心。场本繁二郎画的霞彩,同长次郎制造的茶碗的颜色,都是日本色彩。在日暮时分的京都,我也想起了这幅画。于是,繁二郎的画、长次郎的茶碗和真正黄昏的天空,三者在我心中相互呼应,显得更美了。
那时候,我去本能寺拜谒浦卜玉堂的墓,归途正是黄昏。翌日,我去岚山观赏赖山阳刻的玉堂碑。由于是冬天,没有人到岚山来参观。可我却第一次发现了岚山的美。以前我也曾来过几次, 作为一般的名胜,我没有很好地欣赏它的美。岚山总是美的。自然总是美的。不过,有时候,这种美只是某些人看到罢了。
我之发现花未眠,大概也是我独自住在旅馆里,凌晨四时就醒来的缘故吧。
夏河的早晨
作者:贾平凹
这是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早上七点或者八点,从未有过的巨大的安静,使我醒来感到了一种恐慌,我想制造些声音,但×还在睡着,不该惊扰,悄然地去淋室洗脸,水凉得淋不到脸上去,裹了毛毡便立在了窗口的玻璃这边。想,夏河这么个县城,真活该有拉卜楞寺,是佛教密宗圣地之一,空旷的峡谷里人的孤单的灵魂必须有一个可以交谈的神啊!
昨晚竟然下了小雨,什么时候下的,什么时候又住的,一概不知道。玻璃上还未生出白
雾,看得见那水泥街石上斑斑驳驳的白色和黑色,如日光下飘过的云影。街店板门都还未开,但已经有稀稀落落的人走过,那是一只脚,大概是右脚,我注意着的时候,鞋尖已走出玻璃,鞋后跟磨损得一边高一边低。
知道是个丁字路口,但现在只是个三角处,路灯杆下蹲着一个妇女。她的衣裤鞋袜一个颜色的黑,却是白帽,身边放着一个矮凳,矮凳上的筐里没有覆盖,是白的蒸馍。已经蹲得很久了,没有买主,她也不吆喝,甚至动也不动。
一辆三轮车从左往右骑,往左可以下坡到河边,这三轮车就蹬得十分费劲。骑车人是拉卜楞寺的喇嘛,或者是拉卜楞寺里的佛学院的学生,光了头,穿着红袍。昨日中午在集市上见到许多这样装束的年轻人,但都是双手藏在肩上披裹着的红衣里。这一个双手持了车把,精赤赤的半个胳膊露出来,胳膊上没毛,也不粗壮。他的胸前始终有一团热气,白乳色的,像一个不即不离的球。
终于对面的杂货铺开门了,铺主蓬头垢面地往台阶上搬瓷罐,搬扫帚,搬一筐红枣,搬卫生纸,搬草绳,草绳捆上有一个用各色玉石装饰了脸面的盘角羊头,挂在了墙上,又进屋去搬……一个长身女人,是铺主的老婆吧,头上插着一柄红塑料梳子,领袖未扣,一边用牙刷在口里搓洗,一边扭了头看搬出的价格牌,想说什么,没有说,过去用脚揩掉了“红糖每斤四元”的“四”字,铺主发了一会呆,结果还是进屋取了粉笔,补写下“五”,写得太细,又改写了一遍。
从上往下走来的是三个洋人。洋人短袖短裤,肉色赤红,有醉酒的颜色,蓝眼睛四处张望。一张软不耷耷白塑料袋儿在路沟沿上潮着,那个女洋人弯下腰看袋儿上的什么字,样子很像一匹马。三个洋人站在了杂货铺前往里看,铺主在微笑着,拿一个依然镶着玉石的人头骨做成的碗比画,洋人摆着手。
一个妇女匆匆从卖蒸馍人后边的胡同闪出来,转过三角,走到了洋人身后。妇女是藏民,穿一件厚墩墩袍,戴银灰呢绒帽,身子很粗,前袍一角撩起,露出红的里子,袍的下摆压有绿布边儿,半个肩头露出来,里边是白衬衣,袍子似乎随时要溜下去。紧跟着是她的孩子,孩子老撵不上,踩了母亲穿着的运动鞋带儿,母子节奏就不协调了。孩子看了母亲一下,继续走,又踩了带儿,步伐又乱了,母亲咕哝着什么,弯腰系带儿,这时身子就出了玻璃,后腰处系着红腰带结就拖拉在地上。
没有更高的楼,屋顶有烟囱,不冒烟,烟囱过去就目光一直到城外的山上。山上长着一棵树,冠成圆状,看不出叶子。有三块田,一块是麦田,一块是菜花园,一块土才翻了,呈铁红色。在铁红色的田边支着两个帐篷,一个帐篷大而白,印有黑色花饰,一个帐篷小,白里透灰。到夏河来的峡谷里和拉卜楞寺过去的草地上,昨天见到这样的帐篷很多,都是成双成对的鸳鸯状,后来进去过一家,大的帐篷是住处,小的帐篷是厨房。这么高的山梁上,撑了帐篷,是游牧民的住家吗?还是供旅游者享用的?可那里太冷,谁去睡的?
“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这里的人间。” “看人间?你是上帝啊?!”
我回答着,自然而然地张了嘴说话,说完了,却终于听到了这个夏河的早晨的声音。我回过头来,?菖已经醒,是她支着身与我制造了声音。我离开了窗口的玻璃,对?菖说:这里没有上帝,这里是甘南藏区,信奉的是佛教。
商州初录(2)
作者:贾平凹
众说不一,说者或者亲身经历,或者推测猜度,听者却要是非不能分辨了,反更加对商州神秘起来了。用什么语言可以说清商州是个什么地方呢?这是我七八年来迟迟不能写出这本书的原因。我虽然土生土长在那里,那里的一丛柏树下还有我的祖坟,还有双亲高堂,还有众亲广戚,我虽然涂抹了不少文章.但真正要写出这个地方,似乎中国的三千个方块字拼成的形容词是太少了,太少了,我只能这么说:这个地方是多么好阿!
它没有关中的大片平原,也没有陕南的�峻山峰,像关中一样也产小麦,亩产可收六百斤,像陕南一样也产大米,亩产可收八百斤。五谷杂粮都长,但五谷杂粮不多。气候没关中干燥,却也没陕南沉闷。也长青桐,但都不高,因木质不硬,懒得栽培,自生自灭。橘子树有的是,却结的不是橘子,乡里称苟蛋子,其味生臭,满身是刺,多成了庄户围墙的篱笆。所产的莲菜,不是七个眼,八个眼,出奇地十一个眼,味道是别处的不能类比。核桃树到处都长,核桃大如山桃,皮薄如蛋壳,手握之即破。要是到了秋末,到深山去,栗树无家无主,栗落满地,一个时辰便捡得一袋。但是,这里没有羊,吃羊肉的人必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或是坐了月子的婆娘,再就是得了重病,才能享受这上等滋养。外面世界号称“天上龙肉,地上鱼肉”,但这里满河是鱼,却没人去吃。有好事顽童去河里捕鱼,多是为了玩耍,再是为过往司机。偶尔用柳条穿一串回来,大人是不肯让在锅里煎做,嫌其腥味,孩子便以荷叶包了,青泥涂了,在灶火口烘烤。如今慢慢有动口的人家,但都不大会做,如熬南瓜一样,炒得一塌糊涂。螃蟹也多,随便将河边石头一掀,便见拳大的恶物横行而走,就免不了视如蛇蝎,惊呼而散。鳖是更多,常见夏日中午,有爬上河岸来晒盖的,大者如小碗盘,小者如墨盒,捉回来在腿上缚绳,如擒到松鼠一样,成为玩物。那南瓜却何其之多,门前屋后,坎头涧畔,凡有一�黄土之地,皆都生长,煮也吃,熬也吃,炒也吃,若有至宾上客,以南瓜和绿豆做成“揽饭”,吃后便三天不知肉味。请注意,狼虫虎豹是常见到的,冬日夜晚,也会光临村中,所以家家猪圈必在墙上用白灰画有圆圈,据说野虫看见就畏而却步,否则小者被叼走,大者会被咬住尾巴,以其毛尾作鞭赶走,而猪却吓得不吱一声。当然,养狗就是必不可少的营生了,狗的忠诚,在这里最为突出,只是情爱时令人讨厌,常交结一起,用棍不能打开。
可是,有一点说出来脸上无光,这就是这里不产煤。金银铜铁锡样样都有,就是偏偏没煤!以前总笑话铜关煤区黑天黑地,姑娘嫁过去要尿三年黑水,到后来说起铜关,就眼红不已。深山里,烧饭、烧炕,烤火,全是木块木料,三尺长的大板斧,三下两下将一根木椽劈开,这使城里人目瞪口呆,也使川道人连声遗憾。川道人烧光了山上树木,又刨完了粗桩细根,就一年四季,夏烧麦秸,秋烧稻草,不夏不秋,扫树叶,割荆棘。现在开始兴沼气池,或出山去拉煤,这当然是那些挣大钱的人家,和那些门道稠的庄户。
山坡上的路多是沿畔,虽一边靠崖,崖却不贴身,一边临沟,望之便要头晕,毛道上车辆不能通,交通工具就只有扁担、背篓。常见背柴人远远走来,背上如小山,不见头,不见身,只有两条细腿在极快移动。沿路因为没有更多的歇身处,故一条路上设有若干个固定歇处,不论背百儿八十,还是担百儿八十,再苦再累,必得到了固定歇处方歇,故商州男人都不高大,却忍耐性罕见,肩头都有拳头大的死肉疙瘩。也因此这里人一般出外,多不为人显眼,以为身单好欺,但到了忍无可忍了,则反抗必要结果,动起手脚来,三五壮汉不可近身。历代官府有言:山民如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若给他们滴水好处,便会得以涌泉之报,若欲是高压,便水中葫芦压下浮上。地方志上就写有:李自成在商州,手下善攻能守者,多为商州本地人;民国年代,常有暴动。就是在“文化革命”中,每县都有榔头队,拳头队,石头队,县县联合,死人无数,单是山阳县一次武斗,一派用石头在河滩砸死十名俘虏,另一派又将十五名俘虏用铁丝捆了,从岸上“下饺子”投下河潭。男人是这么强悍,但女人却是那么多情,温顺而善良。女大十八变,虽不是苗条婀娜,却健美异常,眼都双层皮,睫毛长而黑,常使外地人吃惊不已。走遍丹江、洛河、乾佑河、金钱河,四河流域,村村都有百岁妇女,但极少有九十男人。七个县中的剧团,女演员台架、身段、容貌,唱、念、说、打,出色者成批,男主角却善武功,乏唱声,只好在关中聘请。
陕北人讲穿不求吃,关中人好吃不爱穿,这里人皆传为笑料,或讥之为“穷穿”,或骂之为“瞎吃”,他们是量家当而行,以自然为本,里外如一。大凡逢年过节,或走亲串门,赶集过会,就从头到脚,花花绿绿,崭然一新。有了,七碟子八碗地吃,色是色,形是形,味是味,富而不奢;没了,一样的红薯面,蒸馍也好,压��也好,做漏鱼也好,油盐酱醋,调料要重,穷而不酸。有了钱,吃得像样了,穿得像样了,顶讲究的倒有两样:一是自行车,一是门楼。车子上用红线缠,用蓝布包,还要剪各种花环套在轴上,一看车子,就能看出主人的家景,心性。门楼更是必不可少,盖五间房的有门楼,盖两间房的也有门楼,顶上做飞禽走兽,壁上雕花鸟虫鱼,不论干部家,农夫家,识字家,文盲家,上都有字匾,旧时一村没有念书人,那字就以碗按印画成圆圈,如今全写上“山青水秀”,或“源远流长”。
贾平凹的散文,地平线
小的时侯,我才从奏岭来到渭北大平原,最喜欢骑上自行车在路上无拘无束地奔驰。庄稼收割了,又没有多少行人,空旷的原野的稀落着一些树丛和矮矮的屋,差不多一抬头,就看见远远的地方,天和地相接了。
天和地已经不再平行,形成个三角形,在交叉处是一道很亮的灰白色的线,有树丛在那进而伏着。
“啊,天到尽头了!”
我拚命儿向那树丛奔去。骑了好长时间,赶到树下,但天依然平行;在远远的地方,又有片矮屋,天地相接了,又出现那道很亮的灰白色的线。
一个老头迎面走来,胡子飘在胸前,悠悠然如仙翁。
“老爷子,你是天边来的吗?”我问。
“天边?”
“就是那一道很亮的灰白线的地方。去那儿还远吗?”
“孩子,那是永远走不到的地平线呢。”
“地平线是什么?”
“是个谜吧。”
我有些不大懂了,以为他是骗我,就又对准那一道很亮的灰白色线上的矮屋奔去。然而我失败了:矮屋那里天地平行,又在远远的地方出现了那一道地平线。
我坐在地上。咀嚼着老头的话,想这地平线,真是个谜了。正因为是个谜,我才要去解,跑了这么一程。它为了永远吸引着我和与我有一样兴趣的人去解,才永远是个谜吗?
从那以后,我一天天大起来,踏上社会,生命之舟驶进了生活的大海,但我却记住了这个地平线,没有生活中沉沦下去,虽然时有艰辛、若楚、寂寞。命运和理想是天和地的平行,但又总有交叉的时侯,那个高度融合统一的很亮的灰白色的线,总是在前边吸引着你。永远去追求地平线,去解这个谜,人生就充满了新鲜、乐趣和奋斗的无穷无尽的精力。
看来,我是忘却不了的。
⑤ 关于有栀子花的女生短篇故事
小屋座落在大江畔。推开门窗,就能看见流淌的江水,来往的船只,还能看见人潮如织的码头。
女孩出生的时候,妈妈在门前种了一棵栀子花。
女孩长大的时候,栀子花也长大了。
女孩喜欢跳舞。有一次,学校要举行舞蹈比赛。女孩自己编了一个很美的舞蹈。女孩觉得,如果穿上一条白裙子跳这个舞,一定会有很奇特的效果。妈妈给女孩找来了雪白的裙子、米白的裙子和乳白的裙子,女孩一条一条试过来,都觉得不太合适,因为无论是雪白、米白还是乳白,都不是女孩想象中的白色。当时正是五月,栀子花在屋门前盛开,清香随着微风,阵阵飘散。女孩看着朵朵盛开的的栀子花,说:
“我想象中的裙子,是栀子花颜色的。”
栀子花的颜色,是粉白中透着淡淡的鹅黄。
到哪里也找不到栀子花颜色的裙子,而比赛的日子越来越临近了。
在比赛的头一天晚上,女孩还没找到合意的裙子。女孩非常发愁,她说:“再找不到我想象中的裙子,我就放弃比赛算了。”
第二天早上,女孩醒得很早。拉开窗帘,晨曦从窗口洒进来,照亮了房间,也照亮了墙角的衣帽架。女孩发现,衣帽架上挂着一条裙子,它有着栀子花的颜色,还散发着栀子花的芬芳。
女孩穿上裙子,啊,不大不小,正合适。女孩在原地转一圈,啊,她觉得自己变得无比轻盈,简直就像要飞起来似的。
女孩扑到妈妈的怀里,说:
“妈妈,谢谢你给我的裙子,这正是我想要的!”
可是,妈妈告诉她:“孩子,这裙子并不是妈妈给你的呀!”
“那是谁给的呢?”
妈妈摇摇头:“不知道。”
女孩穿着那条不知道是谁送来的裙子,去参加舞蹈比赛。女孩一会儿像一朵盛开的栀子花,一会儿像一只飞翔的白色鸟,她的舞姿那么漂亮,那么迷人,征服了所有的观众和评委。女孩获得了冠军。
站在领奖台上,捧着鲜花和奖杯,穿着栀子花颜色的跳舞裙,女孩真算得上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摄影师为这个幸福的女孩拍了一张照片。
妈妈把女孩的照片用镜框装起来,放在女孩的窗前。那条白色的跳舞裙,女孩把它挂在衣帽架上,想跳舞的时候,就穿着它跳一会儿。
从那以后,屋前的栀子不再开花了。只有满树叶片,年年翠绿。
地下住着一个地精。他神通广大,会施魔法。地上所有的植物都是属于他的。
当栀子花知道了女孩的愿望以后,栀子花向地精请求:“请你对我施个魔法,将我的花瓣变成裙子,送给女孩吧。”
地精说:“我可以施这个魔法。但你从此以后再也不能开花了,你愿意吗?”
栀子花说:“我愿意。我虽然没有了花朵,但还有绿叶呀。”
地精叹了口气:“唉!”然后,从宽边帽沿里取出魔杖,说:“好吧,你的愿望能够实现。”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女孩不再喜欢跳舞了。女孩也不再喜欢小时候玩过的洋娃娃,不再喜欢妈妈为她扎的羊角小辫。女孩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女孩心里装着那个男孩,就再也装不下别的了。
自从女孩不再喜欢跳舞,那条洁白的跳舞裙,就一点点变暗了,它的芬芳也越来越淡。一个早上,那条裙子变成许多干枯的小碎片,就像干枯的花瓣一样,落在衣帽架周围的地板上。
那个早上对女孩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她喜欢的那个男孩,要离开家,乘船到远方去了。
就像当年参加跳舞比赛一样,那天早上,女孩醒得很早。她推开窗户,晨曦从窗口照进来,照亮了房间,也照到了地板上那些暗褐色的碎片。
女孩说:“哎呀,这地板怎么这么脏呀!”
女孩连想也没想,就把裙子的碎片扫进了垃圾箱。
男孩离开家乡以后,女孩也想离开家乡。女孩对妈妈说:
“妈妈,我要去找那个男孩。”
妈妈说:“如果我的女儿想出去,妈妈无论怎么挽留,都是留不住的。好吧,妈妈给你买一张船票。”
女孩说:“不,我不想乘坐普通的船。我要坐一艘很特别的船去找他。我要让他一看到我和我的船,就会喜欢我。我要成为他梦中的新娘。”
“他梦中的新娘是什么样子的,你知道吗?”
女孩抿着嘴笑一笑,调皮地说:“我知道!”
原来,男孩曾告诉过女孩,他做过一个梦,梦见一个美丽的女孩乘着一艘绿色的船,来到他的身边,那艘船上,还有一片绿叶形的风帆。
女孩和妈妈到处寻找,可是,到哪里也找到梦想中的绿船。女孩脸上的笑容消失,脸上的红晕也一天天消失。女孩病了,她越来越瘦,越来越没有精神。
又是一个早晨。一群喜鹊忽然飞到女孩的窗前,叽叽喳喳,叽叽喳喳叫得很欢。女孩已经病了很久,她很久没起床了。这时,她被喜鹊的声音吸引着,慢慢走到窗前,拉开窗帘。
晨曦照亮了房间,照亮了窗前的女孩。
晨曦照亮了窗外的大河,照亮了河边的码头,照亮了码头边停着的小船。
那是一只翠绿的小船,弯弯的,像月亮一样。绿色的风帆涨得满满的,仿佛在呼唤着女孩。船身浮现着一片一片栀子叶形的花纹,散发着好闻的栀子叶的清清气息。谁都看得出来,这只神奇的小船是由成千上万片栀子树叶拼成的。
看到梦想中的绿船,女孩的病一下子就好了。
妈妈把女孩打扮成美丽的新嫁娘,让她乘着这艘绿色的小船,到远方去寻找那个男孩子。
男孩住在远方的城市里,那座远方的城市也临着一条大江。那一天,男孩子正在江边散步。当他看见一片绿帆从天边驶来时,他紧张极了,眼睛瞪得大大的,心怦怦直跳。男孩一直盯着那片绿帆和帆下的绿色小船。当小船慢慢靠岸,身穿洁白衣裙的美丽新嫁娘从船上走下来时,男孩才相信自己不是在做梦。他才敢相信,梦中的新娘,真正来到了他的身边。
男孩张开双臂,女孩扑进了男孩的怀中。男孩吻了女孩,女孩也吻了男孩。就在他们亲吻的时候,那只神奇的绿叶小船,随着水流漂走了。小船在江上漂了一会儿,慢慢地,变成了一片一片栀子树叶,飘散了,消失了。
自从女孩离开家以后,她家门前的栀子树,一片叶子也没有了。
地下住着一个地精。他神通广大,会施魔法。地上所有的植物都是属于他的。
当栀子花知道了女孩的愿望以后,栀子花向地精请求:“请你对我施个魔法,将我的叶子变成小船,送给女孩吧。”
地精说:“我可以施这个魔法。但你从此以后再也没有绿叶了,你愿意吗?”
栀子花说:“我愿意。我虽然没有了绿叶,但还有树枝呀。”
地精叹了两口气:“唉!唉!”然后,从宽边帽沿里取出魔杖,说:“好吧,你的愿望能够实现。”
一年一年,女孩子家门前的栀子树,不开花,不长叶子,只剩下一丛黑色的枝丫。
一年冬天,女孩又回到江边的村子里。那时候,女孩的妈妈已经很老了,女孩也不再是小女孩了,她的额上有了皱纹,耳际有了白发。
天气非常冷,女孩的手冰凉冰凉,她央求妈妈生一堆火,让她烤烤手。妈妈说:“孩子,家里的劈柴不够干,你去找一些小树枝来引火,我才能把劈柴烧起来。”
女孩走到屋门前,看见了那一丛栀子树。由于年复一年风吹日晒,树枝已经干枯了。女孩想:“这些光秃秃的树枝,便是很好的引火柴呀!”
女孩把那些树枝砍下来,抱回火塘。那些树枝在女孩的怀里散发着栀子花的清香气息。
妈妈把树枝堆在火塘里,划一根火柴,树枝燃烧起来,火焰发出“呵呵呵”的声音,屋子里弥漫着栀子花的清香。
妈妈高兴地说:“孩子,你听,你回来了,连火都笑起来了呢。”
女孩把手伸到火塘上烤火,树枝燃烧得更旺了,火焰“呵呵呵”笑得更欢了,火焰往上升腾,一直舐到女孩的手,让她感到热呼呼的。
过了一会儿,树枝燃尽,红红的劈柴烧起来,整坐小屋都暖和了。
地下住着一个地精。他神通广大,会施魔法。地上所有的植物都是属于他的。
当栀子花的树枝被烧成灰烬以后,栀子花只剩下干枯的树根了。
地精来对栀子树根身旁,对他说:
“你现在已经没有了花朵,没有了树叶,没有了树枝,就连树根也快要枯死了。如果我给你新的生命,你想成为什么?”
“我依然想成为女孩家门前的栀子花。”树根回答。
地精叹了三口气:“唉!唉!唉!”然后,从宽边帽沿里取出魔杖,说:“好吧,你的愿望能够实现。”
第二年春天,女孩家门前的栀子花树树根上,长出了一棵新芽。
⑥ 求两篇科幻短篇的名字和作者,均出自《科幻世界》。高分给高手!
第一篇 想了半天有点印象 但名字实在想不起来了
第二篇
《野性之口》 [日]小松左京 著 赵 海 虹 译
小松的经典作。。。《日本沉没》
《野性之口》全文:
完全没有理由,为什么需要理由呢?人们总想要为每一件事都找出理由,可真理是永远无法解释的.所有的存在为什么是现存的样态?为什么是以这种方式而不是以别的方式存在?
那个理由,还没有任何人可以解答.
他望着窗外磨牙,胸中怒火熊熊.有时候,这种愤怒突然之间把他淹没了,在他躯体的中心
弥漫着一种剧烈的无理性的冲动,一种无法对任何人解释的毁灭的冲动.他猛的拉上窗帘,用力吸气,收紧肩膀,然后回到里屋.
我们生活的世界是毫无价值,荒谬可笑的.活着是一件荒唐无益的事情.首先,这个毫无意义的玩意儿--我自己--就荒谬的让人无法忍受.
为什么这么荒谬?
"为什么?"--还是这个问题.
毫无价值,荒谬可笑,仅仅因为它就是这样.每件事-财产,科学,爱情,性,生活,老于世故的人--自然,地球,宇宙--所有令人作呕的污秽,让人沮丧的愚蠢.所以--不,根本不是所以,而是无论如何,我真的要去做那件事.我要去做,他无声的喊:我确实要.
当然,这将是和别的事一样愚蠢--事实上,在一切各式各样的蠢事中间,也许是最愚蠢的?但至少这件事有那么一点点刺激--一种锐利的感觉.也许这个详细周全的计划的核心 就是一种疯狂的尝试?也许是这样,但至少---
我就要开始做的那件事是任何人在头脑正常的时候从未尝试过的.
毁灭世界?历史上有千千万万人有过这样的幻想,而他这个想法不是那么陈旧的.不可能有更荒谬的想法了,只有它才能扑灭他心头的怒火.我内心的火焰被一种高贵的绝望扇起来了......
进入内室,他锁上门,打开灯.现在--这想法使他两眼放光--现在开始了.
清冷的光线照亮了房间,一个角落摆着一台家用电烤箱,一组煤气灶,一部切片机,大大小小的平底锅,一套刀具,一个装满各种调味料和蔬菜底壁橱.旁边是一个自动工作台,设置了全套程序,可以进行人类有史以来对身体进行过的任何外科手术--不管难度多大,多么复杂的手术,即使是最大的医院里才能做的,这里也能完成.手术台旁边,是一些假肢:手,脚,任何一种最先进的人造器官.
万事具备.他花了整整一个月时间去策划细节,又花了一个月准备工具.据他推算,作好全部准备至少又多花一个月时间.好,那么让我们开始把.
他脱下裤子,爬上手术台,把控制器的许多电极接在身上,扭开摄像机.
开始了------
他用一种戏剧化的姿势拿起手术台上的注射器,检查压力刻度,调整设置--调高了一点,因为这是第一次注射--然后把禁用的麻醉剂注射入他的右大腿.
大约过了5分钟,这条腿完全失去了知觉,他扭开自动手术机,机器运作时吱吱呜呜的声音,自动指示灯熄熄亮亮,他的身体不由自主被向后猛拉,同时黑色的机械手延伸出多个分支.
桌上凸出的夹子固定住腿的胫部和足踝,一只钢爪握着一个消毒纱布包往下滑到大腿和骨盆的连接处.
电子解剖刀如丝一般细细的切过皮肤,所过之处非常炽热,几乎没有鲜血流出.切开肌肉组织...露出大动脉...用钳子把肉夹下来...包扎...切除并处理感染的肌肉表面... 嗡嗡叫着的轮转机锯条旋转着切向股骨.锯条切中了骨头,那一刹那他闭上了眼睛.
几乎没有什么震动感.当内置钻石头的超高速锯条切过骨头的时候,只发出了轻微的摩擦声,同时给骨头切面敷上强力酵素.在精确的6分钟内,他的右腿干净利落的同躯体分离了开来.
机器用纱布擦拭他浸透汗水的脸,然后递给他一杯药水.他把药水一口饮尽,深吸了口气.他的脉搏在飞快的上升,更多汗水如雨般涌出,但几乎没有没有失血,也没有什么近似疼痛的感觉.神经治疗很管用,不需要输血.他吸了一些氧气,以缓解头昏眼花的症状.
他那条和身体分离的右腿直挺挺躺在床上,透过透明塑料的绷带,可以看到一圈外围包着黄色脂肪的收缩的粉红色肌肉组织,白色的骨骼中心可见黑红色的骨髓,几乎没有流血.他望着这条膝盖骨突出的毛茸茸的玩艺,几乎忍不住要歇斯底里的狂笑起来,但是此刻没有笑的时间,还有更多的事要做.
他休息了片刻以恢复体力,然后发出下一步工作的指令.
机器伸出一条机械手,抓起一条人造腿,把它安在刚才的切割面上.没有扎绷带的肌肉上药以后已经恢复了,人工突触中心的信息终端被与从切断处拉出来的神经叶鞘连在一起.终于,躯干的义肢被用带子和特殊医疗器械牢牢安在残余的大腿骨上,完成了.他试着小心的弯曲这条新腿.
到现在为止一切顺利.他及其小心的站起来,变化使他头晕,摇摇晃晃,但不管怎么说他可以站立也能慢慢走路了.假腿是用某种运动时声音很细微的轻金属制成的.没问题够好的了---反正大部分时间他都会坐在轮椅上的.
他举起自己的右腿从桌子上放下去.腿太沉,几乎使他蹒跚了一下.他右一次在心里爆发了一阵野蛮的狂笑.我整个一生中一直拖着这些份量来来去去,切下这个肢体使他减轻了多少公斤的体重呢?
"好吧",他咕哝着说,还在咯咯笑,"够了.现在该把血排干净了."
他把这一大块肉扛上操作台,剥掉塑料包装,系住脚踝倒吊在天花板上,用他的双手挤压,从切口处放血.
后来,在洗涤槽里冲洗它的时候,上面的毛被水濡湿了,在所有动物的肢体中,它看上去最像一只巨大的蛙腿.他瞪着以古怪的姿势伸出不锈钢洗涤槽的那只脚的脚底心.
我的腿,凸出的膝盖,很难找到合脚鞋子的高脚背,一只运动员的脚上生的脚趾--这就是我的腿!他终于忍不住了,爆发出一阵恶毒的狂笑,在笑声中痉挛的折起腰.最后,这只见鬼的坚韧的运动员的脚终于完蛋了...
是准备烹调的时候了.
他用大切片刀把这条腿从膝部切成两截,然后开始用一把锋利的猪肉刀剥皮.大腿骨裹着看上去很可口的肉,很是粗壮.当然,这是火腿.筋腱很有韧性,他用硬切片刀切得大汗淋漓,很快在身边垒起了厚厚的带着肌肉膜的肉块.他把大块胫骨处的肉放进装满滚水的大罐子,加上桂皮,芹菜,洋葱,茴香,藏红花,胡椒粒和其它辛辣的调料与蔬菜一起炖.脚被他丢掉了,只从脚踝处刮了些肉下来.他把腿肉中用来做肉排的都切了片,擦了盐和胡椒,并拍打肉片使他们变软.
我会有勇气吃它吗?他突然问自己.结实的肉团总会梗在他咽喉的某处,他真的能够把它咽下去吗?
他咬紧牙关,油一般的汗水流了下来,我会吃的.这和人类一直以来烹制并享用其它有智慧的哺乳动物没有什么不同:母牛和绵羊,那些温和的,无辜的,有着悲伤眼睛的食草动物.原始人甚至吃自己的同类,有些种族知道现代海延续着吃人的习俗.为了吃而杀掉动 物--也许这中间有正当的理由.其它食肉动物也不得不靠杀戮生存,但是人类......
从他们存在的那一天起,贯穿人类历史,有多少亿万人被杀掉而连吃也没有吃?和那个相比,这样绝对是清白无罪的.我将不去杀任何别的人,也不会去屠杀可怜的动物.通过这种方法,我自己吃的是我自己的肉,还有哪种别的肉能像这样一样毫无罪过?
煎锅里的油开始噼啪作响.他用颤抖的手抓起一大块肉排,犹豫片刻,把它丢进锅里.噼啪作响的脂肪使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香喷喷的味道.他仍在发抖,他把轮椅把手握的太紧,几乎要把它折断了.
好吧,我是一只猪.或者,人类比猪还要糟糕的多:卑鄙,污秽.在我体内有个部分比猪还 不如,还有个"高贵"的部分为比猪还不如感到无尽的愤怒,那个高贵的部分将把那比猪还不如的部分吃掉.这件事有什么让人害怕的东西么?
被烤的金黄松脆的肉排在盘子上滋滋作响,他往上面抹了芥末,配上柠檬和奶油,浇上肉汁.他拿起餐刀的时候,手在打颤,餐刀敲在盘子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他汗如雨下,用尽全力握住餐刀,切割,用叉子戳起来,然后提心吊胆的把它送进嘴里.
第三天,他截下左腿.这一只,胫骨和全部表面都被抹了大量奶油,用烤肉叉叉起来,架在旋转型烤肉架上烤了.至此他已经不再恐惧.他发现自己惊人的可口:这个发现使一种混合着愤怒和疯狂的情绪在他的心底牢牢扎下了根.
第一周后,事情越来越艰难了,他不得不切下自己的下半身.
在轮椅的方便马桶上,他最后一次享受了排泄的乐趣.当他喷射的时候,他大笑了.
看着着肮脏的货色!我排泄的是我自己,在我的内脏里储存后变成粪便!也许这是自我蔑视的最高形式了--或者是自我颂扬的最高形式?
当他失去髋骨以下的部分,两条假腿就基本没用了,但他还让它们留在老地方.现在是换下内部器官的时候了,他向机器的电脑咨询:当我把肠子吃掉后还会有食欲吗?
"它不会受什么影响."这就是回答.
他抛掉大肠,把小肠和蔬菜一起炖,把十二指肠做成腊肠.他用人造器官换下了肝脏和肾脏,然后把这两个器官做了小炒.肚子他先放在一边,放在装着营养液的塑料容器中保存.
他抛掉大肠,把小肠和蔬菜一起炖,把十二指肠做成腊肠.他用人造器官换下了肝脏和肾脏,然后把这两个器官做了小炒.肚子他先放在一边,放在装着营养液的塑料容器中保存.
在第三周的结尾,他换下了他的心和肺,最后,他把自己跳动的心切成细丝油煎:这是连阿兹塔克主持献祭的祭师都无法想象的事情.
当他开始把自己的腹部做成餐点时,他开始清醒的意识到:人类是可以在毫无食欲的情况下机械进食的.腹部用酱油浸泡着,加上了大蒜和红辣椒.
在无数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被当作食物的产品中,有多少完全与饥饿无关,纯粹是由于好奇而被开发的?即使好奇心得到满足,人类还是会吃最不可思议的东西,如果他感到饥饿.持自己同类的肉时,那种愤怒的感觉就像是用牙齿咬碎玻璃杯一样.
食欲的源泉来自于原始的侵略冲动"杀戮和进食,践踏和粉碎,吞咽和吸收--那就是野性之口.
到现在,他的咽喉只能与一根管子相连.直接输送到血液的营养来自一个装满营养液的容器.内分泌活动由人造器官完成.在这张嘴的尽头,双臂都被吃完;唯一保留的是颈部以上的部分,而在第15天头,面部所有的肌肉几乎都被吃光了;剩下两片嘴唇在安装的弹簧支持下咀嚼;眼球只剩一只,另一只被吞进嘴里嚼掉了.
现在坐在轮椅上的,是和错综复杂的大大小小的管子堆在一块儿的一副骨架,在这副骨架上,惟一留存的是大脑和一张嘴巴.
不......
即使是现在,一只机械手臂正在剥去头皮,用锯条把头盖骨的顶部干净利落的切了下来.
在暴露的小脑上撒上盐巴,胡椒粉和柠檬汁,舀起满满一大勺--我的脑子,想到这是我的小脑,我怎么能尝这个东西呢?难道一个活人能够品尝自己脑浆的滋味吗?
勺子毁坏了灰色的大脑,没有痛苦--大脑皮层没有感觉.但到了这时,机械手舀出一勺勺灰
色糊状的东西放到骷髅的嘴里,嘴巴贪婪的吞咽下去时,"味道"已经无法辨别了.
"是杀人案."警察从屋里走出来时,面对挤满出口处的记者们说,"此外,这是一起残忍,野蛮的难以想象的罪行.罪犯无疑是一个严重的精神病患者.看上去是某种变态的实验----身体被一块块卸下来,然后装上人造器官..."
警官处理好媒体方面的问题,进了屋,擦去脸上疲惫的汗水.
从焚化炉过来的侦探疑问的看着他."录像带已经烧毁了,"他说,"但是,你为什么要说这是一次谋杀呢?"
"为了维护社会的美好与和平,"警官做了一个深呼吸,"把它宣布为谋杀,--指挥一次官方的调查--然后让他成为我的秘密.这次案件--抹去案件中的证据--它们完全是不合常理的.你不能让一个正常的市民看到一些人心灵深处的疯狂和自我毁灭的欲望.如果我们做了这样一件事情,如果我们不小心让人们看到内心寄居的原始的野兽--好吧,你可以肯定会有人学这个人的样.这一种人---你没办法知道他们能做出什么......
"如果广大民众突然了解了这样的东西,人们将会对自己的行为失去自信--他们会开始钻入自己灵魂的深处的黑暗中.他们会彻底无法理解自己---完全失去控制!
"你看,人类存在的根源是疯狂-所有动物心底的那种盲目的侵略性的冲动.如果人类意识到这一点--如果有大批人用存在解放或自己管自己之类的口号来表达这种疯狂--那就是人类文明的终结.不管我们用什么法律,武力或规章来约束,一切将完全失控!
"人类把别人撕碎,互相残杀,破坏,毁灭,这些征兆已经开始显现--这个人吞下融化的炸药自杀--那个人倒上汽油自焚而死--另一个光天化日之下在城市中心性交.当再没有什么理智的行为可以作为攻击的对象,笼中的野兽就开始毁灭自己的心智--"
"啊呀---"
年轻的侦探从正在腐烂的骨架旁跳开.刚才,正当他想把仍然塞在骷髅嘴里的恶臭的勺子取出来时,那骷髅的牙齿扣下来,咬住了他的食指,咬掉了指尖的一小块肉.
"小心呀,"警官疲惫的说,"一切动物生命的根基就是那张带着如饥似渴的吞噬欲望的嘴巴,巨大的野性之口..."
在那具裸露着大脑的骷髅上,残留的一只眼球开始变松,有力的弹簧代替了消失的肌肉,正在用肿胀的舌头和坚硬的牙齿咯吱咯吱的咀嚼着那块小小的肉屑.
⑦ 求有讽刺意味的现代都市小说。
现代都市人生的深刻透视--浅论张天翼讽刺小说《包氏父子》 围绕包氏父子二人,作者以现实主义的创作态度,描写了小包在资本主义文化及教育制度熏染下精神的堕落,以及由此而导致的老包全部希望最终破灭的悲剧命运,充分表现出时代大力挤压下人性的扭曲. 围城 从印度洋上驶来的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号在上海靠了岸。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一踏上阔别四年的故土,就接二连三地陷入了“围城”。 方鸿渐旅欧回国,正是一九三七年夏天。小说以他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某些知识分子(主要是部分欧美留学生、大学教授等等)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沉浮。他们不属于那个时代先进的知识分子行列,当抗战烽烟燃烧起来的时候,他们大都置身于这场伟大斗争的风暴之外,先在十里洋场的上海,继在湖南一个僻远的乡镇,围绕着生活、职业和婚姻恋爱等问题,进行着一场场勾心斗角的倾轧和角逐。这也是场战争,虽然不见硝烟,却处处闪现着旧社会你抢我夺的刀光剑影,腾跃着情场、名利场上的厮杀和火并;虽然没有肉体的伤亡,却时时看得到灰色的生活是怎样蚕食着人们的年华和生命,那恶浊的空气又是怎样腐化着人们的操守和灵魂。自然,这里也有真诚的友谊,善良的愿望;但这些在那个强大的旧社会壁垒面前,是显得多么软弱和无力。在那随处都可以陷入“鸟笼”或“围城”的人生道路上,哪里是这些还没有消磨尽人生锐气的知识分子的出路呢?这是这部深刻的现实主义小说留给人们深思的一个严肃问题。 长篇小说《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在这个单元中,方鸿渐和苏文纨的“爱情”纠葛占了重要的分量。苏文纨的倾心相与和方鸿渐的另有所欢,使他们演出了不少半真半假、女真男假的滑稽戏。暴露了苏文纨官宦小姐矜持自负、自作多情、因而落得空对镜花水月的尴尬相,也暴露了方鸿渐纨袴子弟优柔寡断、不更世事而又玩世不恭的浮华相。围绕着他们,作者还写了十里洋场社交生活的各种人物,在美国人花旗洋行里做买办、喜欢人们唤他jimmy的张吉民,外表时髦、骨子里守旧的董斜川,“对雌雄性别,最有研究”的青年哲学家褚慎民,满肚子不老实、自我标榜是“新古典主义”的诗人曹元朗,以及暗中把方鸿渐当做情敌、枉费了心思的赵辛楣,甚至还有生得漂亮、头脑乖巧的唐晓芙等等,他们都在作者笔下显示了各自的性格和色相。他们宴饮会客、谈诗论文以及各种应酬交际是那样的内心空虚、百无聊赖以及庸俗不堪,这种生活不会培植健康的爱情,更不会培植健康的理想,本身就是一个有待冲破的“围城”。 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在这个单元中,在个人生活上分别吃了败仗的方鸿渐和赵辛楣,从“爱情”牢笼中冲了出来,他们由假想的情敌变为真正的挚友,共同到湖南平成三闾大学谋事。作者在这一单元里,还为下一单元的闹剧准备了新角色:未来三闾大学的训导长李梅亭,副教授顾尔谦和青年助教孙柔嘉。他们和方、赵结伴由沪启航南下,组成了一个临时的“小社会”。发生在这个“小社会”里的种种矛盾困扰和嬉戏调侃,以及沿途的所见所闻,构成了小说所描绘的现实主义画面的十分精彩的一部分。 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我们这里所选的第六章是这个单元之中的重场戏。上自校长、训导长、各系主任,下至职员、学生、甚至还有家属,都卷入了一场令人头晕目眩的人事纠纷。职业上的排挤,情场上的竞争,堂而皇之的例行公事,见不得人的谣诼诽谤、阴谋诡计,一时间三闾大学成了竞相逐鹿的舞台。一些学者文士粉墨登场,他们之中有李梅亭那样满口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的半旧遗老,也有韩学愈那样外形木讷、内心龌龊、伪造学历、招摇撞骗的假洋博士;有高松年那样道貌岸然、老奸巨猾、口称维护教育尊严、其实却是酒色之徒的伪君子,也有汪处厚那样依附官僚、谋取职位、意在结党自固、终于自蹈覆辙的阿木林;有陆子潇、顾尔谦那样一心攀龙附凤、专事吹拍、浅薄猥琐的势利小人,也有范懿、汪太太那样虽然混迹学府、却只在情场上显露头角、推波助澜的名门女士。总之,活跃在这“新儒林”里的各色人等,虽然用不着再把八股文当做敲门砖,却都扯起一面自认为是最漂亮的旗帜,将真面目掩盖起来,施出周身解数去追求新的晋身之阶,仿佛自然界的动物蒙上保护色,追求自身的发展一样。自然,他们之中也还有没耗尽两肩正气的某些较好的人物,如虽则荒唐、孟浪,到底还有一些责任感的方鸿渐、赵辛楣,娇弱深沉、很有心计的孙柔嘉等等。这些人物,或像方鸿渐,不失为“可造之才”,或像赵辛楣,终竟有一技之长;或像孙柔嘉,是思虑周密、深藏韬略的女中强者──他们在好的社会里,完全有可能发展为出类拔萃的人才;但在那些乌烟瘴气的环境里,由于缺乏明确的人生目标,倒像十九世纪俄罗斯文学中的“多余人”那样,让社会的惰力抵消掉了他们的聪明才智。 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这对双方来说,都不能算做令人激动的结合,加以失业造成的对于前途的焦虑,使他们婚后不断发生争吵。这种争吵在返沪途中还较为单纯,定居上海后,由于双方家庭和亲族的介入,矛盾更复杂了;在婆媳、翁婿、妯娌、亲朋、乃至主仆之间,一度曾发生了一系列龃龉和纠纷。最后,方、孙的矛盾终因前者辞去报馆资料室主任而面临再次失业时激化了。方鸿渐刚刚建立起来的新家解体,他再次冲出一个“围城”,又来到一个“围城”的入口──他打算投奔在重庆当官的赵辛楣谋取职业,这肯定也是一条前途未卜的坎坷不平的道路。小说在一阵老式自鸣钟的“当、当……”声中结束。像过去一切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品一样,它没有提供什么关于社会和人生出路的明确结论,但他描写的生活本身,“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阿Q正传 《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中最著名的一篇,写于一九二一年十二月至一九二二年二月之间,最初分章刊登于北京《晨报副刊》(注:《阿Q正传》第一章发表于1921年12月4日《晨报副刊》的“开心话”栏,开头讽刺考证家的那些近似滑稽的写法,就是为了切合这一栏的题旨。但鲁迅“实不以滑稽或哀怜为目的”,所以越写越认真起来,第二章起便移载“新文艺”栏。至1922年2月12日登毕),以后收入小说集《呐喊》。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农民的典型。阿Q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从生活地位看,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他失掉了土地以及独立生活的依凭,甚至也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阿Q的现实处境是十分悲惨的,但他在精神上却“常处优胜”。小说的两章“优胜记略”,集中地描绘了阿Q这种性格的特点。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其实他连自己姓什么也有点茫然;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连老婆都还没有;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他有时也去欺侮处于无告地位的人,譬如被假洋鬼子打了之后,就去摩小尼姑的头皮,以此作为自己的一桩“勋业”,飘飘然陶醉在旁人的赏识和哄笑中。但是这种偶然的“勋业”仍然不过是精神的胜利,和他的自轻自贱、自譬自解一样是令人悲痛的行动。阿Q的“精神胜利法”实际上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手段,使他不能够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他的“优胜记略”不过是充满了血泪和耻辱的奴隶生活的记录。 作品突出地描绘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同时又表现了他的性格里其它许多复杂的因素。阿Q的性格是充满着矛盾的。鲁迅后来曾经说过:阿Q“有农民式的质朴,愚蠢,但也很沾了些游手之徒的狡猾”(注:《且介亭杂文寄〈戏〉周刊编者信》)。一方面,他是一个被剥削的劳动很好的农民,质朴,愚蠢,长期以来受到封建主义的影响和毒害,保持着一些合乎“圣经贤传”的思想,也没改变小生产者狭隘守旧的特点:他维护“男女之大防”,认为革命便是造反;很鄙薄城里人,因为他们把“长凳”叫做“条凳”,在煎鱼上加切细的葱丝,凡是不合于未庄生活习惯的,在他看来都是“异端”。另一方面,阿Q又是一个失掉了土地的破产农民,到处流荡,被迫做过小偷,沾染了一些游手之徒的狡猾:他并不佩服赵太爷、钱太爷,敢于对假洋鬼子采取“怒目主义”;还觉得未庄的乡下人很可笑,没有见过城里的煎鱼,没有见过杀头。阿Q性格的某些特征是中国一般封建农村里普通农民所没有的。即瞧不起城里人,又瞧不起乡下人;从自尊自大到自轻自贱,又从自轻自贱到自尊自大,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样典型环境里典型的性格。出现在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一方面是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侵入后近代中国农村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的表现,另一方面也为阿Q本身的具体经历所决定。鲁迅从雇农阿Q的生活道路和个性特点出发,按照自己艺术创造上的习惯——“模特儿不用一个一定的人”(注:《二心集答北斗杂志社问》),遵循主体的需要进行了高度的概括。在思想熔铸的时候,又突出了人物复杂性格中的某一点,使某具有鲜明的精神特征,从而塑造了阿Q这样一个意义深刻而又栩栩如生的典型。 人·兽·鬼 本书中所收入的《上帝的梦》、《猫》、《灵感》、《纪念》四篇小说作品,出自中国现代著名学者、作家钱钟书写于1941年的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其中《上帝的梦》写上帝创造了人,但后来因某些原因而加害于人类,想要人类彻底臣服于他。但人类意志坚定,宁可饿死也不屈服于上帝,上帝惊诧。文章不仅寓意深刻而且又有虚幻的意味。《猫》以一只黑猫为线索,用一种近乎描写状物的方式介绍了一个个性格各异的引人深思的人物,标志着钱钟书的文章由此进入了一个更高一些的境界,手法更娴熟,描写更精辟。《灵感》写一名蹩脚作家生前写了大量的枯燥呆板的文章,把其中的人物写得死板呆滞,结果因文章中的人物向阎罗控告而在自己的办公室内直落入地府。其间一个个人物相继控诉,这也是文章很精彩的一部分,最后以一个极尽幽默的方式“判决”了作家,但在投胎时又引发了令人惊奇的事,令人啼笑皆非。
⑧ 炭烤乳羊做法全过程
首先将羊肉切成小段,然后加点点牛乳在里面进行浸泡,最后再放在烤箱里面烤出来就可以了,或者是用炭火烤出来也可以。
⑨ 热爱生命的简短故事
(一)
有一个叫黄美廉的女子,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痹症。这种病的症状十分惊人,因为肢体失去平衡感,手足会时常乱动,口里也会经常念叨着模糊不清的词语,模样十分怪异。医生根据她的情况,判定她活不过6岁。在常人看来,她已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与正常的生活条件,更别谈什么前途与幸福。但她却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靠顽强的意志和毅力,考上了美国著名的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她靠手中的画笔,还有很好的听力,抒发着自己的情感。在一次讲演会上,一位学生贸然地这样提问:“黄博士,你从小就长成这个样子,请问你怎么看你自己?你有过怨恨吗?”在场的人都暗暗责怪这个学生的不敬,但黄美廉却没有半点不高兴,她十分坦然地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么几行字:
一、我好可爱;
二、我的腿很长很美;
三、爸爸妈妈那么爱我;
四、我会画画,我会写稿;
五、我有一只可爱的猫;……
最后,她以一句话作结论: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二)
在几年前网球公开赛中,有了一个热爱生命的故事。
最后一个关键的球,甲方发球,乙方接住,双方成平局.可就在这时,一只小鸟突然飞进场内,非常不凑巧的是,小鸟被高速飞行的网球击中,当场坠地生亡.那位运动员不再关心比赛的输赢.他没有去接球,而是当着众多观众的面,虔诚的跪倒在那只小鸟面前,为自己的过失表示忏悔.
(三)
在湖南一辆满载游客的旅游汽车与一辆货车相撞,现场惨不忍睹,一段时间后当救援人们赶到的时候导游小雯用响亮的声音说:“我不要紧,请你们先救我的游客!”人们想:这个女孩的声音这么洪亮,她一定没有问题。而当游客被安全快速地被送往医院后救援人员才可以把所有位子都移开去救导游小雯,这才发现小雯的伤势是最严重的。她浑身骨折,左腿断了九处。而当她被推进手术室时她还笑着对着自己的同事挥动着两只仅仅能挥动的手说:“拜拜!”而因为她把最宝贵的抢救时间让给了她的游客,她不得不面临一个非常残酷的事实。因为她失血太多,医生不得不把她的左腿截去。在医院里,每个人都不敢把事实的真相说出来,最后她的妹妹最后决定告诉小雯。小雯说:“不可能,我还能感觉到我的左腿就在棉被里,我还能感觉得到它。”妹妹没有办法,只能拿出CT片强迫她接受事实。小雯看着那张CT片几分钟一句话也没说,只看到她的眼角眼泪一滴一滴地落下来。这时候,反而小雯看到病床边的亲戚朋友那么难过,她自己抽了一张床头的餐巾纸,说:“妈,我没事!”母亲觉得她的孩子不可思议。小雯出院的那天,天气特别好,因此,小雯的心情也特别好。她说:“我要去逛街!”不过她脸色一变说:“不知道商场里有没有轮椅专用的通道。”她的妹妹说:“没关系,我背你去。”但是小雯说:“好像有点丢人。”
她也是个非常爱美的小姑娘,可她在这么重要的时刻作了一件这么伟大的事,牺牲了她的左腿,救了游客们的命。
当媒体去采访她时,她的脸上看不出一点的后悔,一点的恐惧,有的只是对人们新春的祝福,对人们的无限期盼……她还说:“我只是个普通的导游,我只做了普通导游应该做的事……”
够了吧?
⑩ 讽刺小说代表作有哪些
1、《儒林外史》
《镀金时代》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与查尔斯·沃纳合写的长篇小说,该长篇小说,运用现实主义的手法大胆揭露了美国南北战争以后,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腐朽黑暗。
作者对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对当时流行全国的投机流行病,贪污受贿进行了揭露,作者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和目睹的社会现象运用精湛的艺术手法把社会真实提炼概括浓缩在小说中,使当时的腐败景象完全呈现在读者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