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看守所在押人员写信要小说什么意思
属于合理情况。
看守所基本与外界隔绝,里面物质匮乏,特别是刚进去的在押人员,是没有纸、笔、信封和邮票的,他们的信基本是从小说上面撕下来的。
还是要遵纪守法,不然进了看守所的日子很艰辛的。
㈡ 看守所的日子是怎么样的
看守所的日子每天都是重复的,具体如下:
6:30—7:00起床、洗漱、整理内务。7:00—7:30早餐及打扫环境卫生。7:30—11:00习艺劳动或学习训练。11:30—13:00组织午餐及休息。13:00—17:30习艺劳动或学习训练。
17:30—19:00组织晚餐及休息。19:00—19:30组织观看新闻联播。19:30—21:00课堂教育、小组讨论或队列训练。21:00—21:30洗漱、清点人数。21:30就寝。
看守所关押的对象:
看守所关押的是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羁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㈢ 看守所的日子怎么的
看守所里面的每一天都是痛苦的折磨。完全没有任何自由。
刚进去要脱光了全身检查包括肛门生殖器,冲冷水消毒,剃光头,坐板背监规强制劳动,做不到的挨打,天天吃不饱。前7天每天盘腿坐着8个小时不准动,否则挨打,坐板时要背几十条监规和行为规范,背不出来也要挨打受罚。
坐板时间长了屁股会非常痛,很多人出来以后屁股上和脚踝上会留下黑茧子,嫌犯必须绝对老老实实,不敢随便动一下。
看守所完全没有任何自由,大小便也有严格限制。要喊报告,不批准就不能上厕所,每天大便只能在下午4点前后,其他时间禁止。
每个人都要强制劳动,每天10--12小时以上,完不成会挨打,二十多个人住在一起,大小便也在囚室里面,臭气熏天。一般做打火机,皮包,工艺品加工。完不成劳动量就受惩罚,拼命也要干完,都怕挨打,吃不饱。
每天是发黄的陈化粮,煮白菜,吃不饱。条件非常差。
反正在看守所就是非常难受,违反监规犯错会戴着手铐脚镣关禁闭,挨打,屁股挨胶皮棍子狠揍,有的犯人被打得鬼哭狼嚎,犯人每天上厕所都要喊报告,批准了才能去。
天天吃不饱,还要被戴上手铐去审讯室提审。如果在37天之内被检察院批捕了就要关押几个月等法院判刑,判刑以后送到监狱服刑。
㈣ 看守所和监狱的日子
看守所关押的一般是嫌疑人,原则上不允许探视及收寄信件、物品,但可以请律师代为探望。
㈤ 谁过过看守所的日子
我是律师,见过看守所的在押人员。绝大多数关在里面的人都说,在看守所里的日子不好过。除了没有人身自由,有些人的某些权利还可能得不到保障。
可以看一下《力王》,当然,电影里的内容肯定太夸张,不过可以作为参考。
㈥ 女犯在看守所的日子
看守所属于国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执法机关,在押人员伙食由国家负责,其生活条件并不优渥,日常生活用品需自费购买。如需给在押人员账户存钱,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前往看守所内勤处办理。看守所对待在押人员一律平等,严厉打击牢头狱霸行为。对于在押人员花费,看守所并无限制。
㈦ 看守所的日子
1.一般犯罪嫌疑人被抓之后,除了律师,其他人都不能见的.
2.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但是判决之前已经吉羁押的话,那么羁押一天可以折抵刑期一日.
3.罪犯进监之后,你可以在特定的日期进行探望.具体程序你可以咨询该名罪犯所在的监狱对外窗口.
㈧ 陷害门事件
一台价值2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为大三学生黄静换来了10个月的“牢狱之灾”。2006年,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电脑,在修理过程中发现其CPU存在问题。然而在维权过程中,黄静却被华硕以敲诈勒索之名告到公安部门。此后,黄静被批准逮捕,在看守所度过了10个月。近日,黄静终因“冤狱”获得了国家赔偿认定书。昨天,黄静及其律师决定对华硕提出名誉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诬告陷害三项诉讼。
发现问题CPU
“刚进去时,我对自己充满了自信。”2006年4月14日,年仅22岁的黄静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海淀检察院批准逮捕,并进了看守所。回忆最初的日子,黄静说:“我根本没有敲诈,我没错,我觉得自己很快就能出去。”
当时,黄静最怕睡觉,看守所里的通铺人挤着人,整晚只能侧着身睡。黄静很难入睡,更痛苦的是,一旦合上双眼,与华硕的纠葛便一幕幕地出现在她眼前……
被关之前两个月,黄静还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大三学生。改变她命运的,是那台价值2万余元的华硕V6800V型笔记本电脑。
2006年2月9日,黄静在华硕代理商北京新人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这台V6800V笔记本电脑。买回的当天下午,该电脑便在运行时出现了蓝屏死机,及强行关机后再不能开机的情况。随后,几经修理,该电脑仍存在问题。最后一次修理时,华硕工程师告诉黄静,“由于等待时间过长,免费将2.0GHz的CPU升级到2.13GHz”。
此后,黄静发现“新”电脑问题更大,开机不到一小时,机身的温度就把写字台的木头表层烫坏了。黄静通过软件检测发现,该电脑内安装的CPU是英特尔公司的工程样品处理器,即测试版CPU。经证实,这种CPU性能稳定性差,是英特尔公司明令禁止在市场销售的。
随后,黄静带着疑问与代理人周成宇一起,来到了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询问。记者近日通过当时的录像得知,该工程师承认该CPU由华硕公司更换,并且可以得到华硕公司保修。
维权反遭逮捕
得到证据的黄静决定向华硕讨个说法。为了保护自己,她用母亲的姓氏,给自己化名“龙思思”。2006年2月15日,黄静拿着录像资料,与周成宇一起找到了华硕电脑中国业务事业群总经理许佑嘉,就工程样品CPU一事进行了初次交谈。
在谈判期间,黄静提出,按照华硕年营业额0.05%进行惩罚性赔偿,数额为500万美元,之后,该赔偿用于成立反欺诈基金会。
3月1日,在多次协商未果后,黄静向华硕公司宣布终止和解谈判,并准备提起诉讼。3月7日上午,当黄静与周成宇再次来到华硕公司时,海淀警方出现,将两人带走,原因是华硕报案称遭敲诈勒索。黄静后来从律师处得知,华硕报案时,隐瞒了CPU曾经更换的情况。随后,黄静和周成宇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直至批准逮捕,并被送到海淀看守所羁押。
2006年4月11日,本报报道了此事后,华硕公司发布声明称:“近日,周成宇、‘龙思思’两人借华硕公司在维修过程中使用测试版CPU为由,向华硕电脑敲诈勒索500万美元,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也对我公司的正常业务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狱中曾欲轻生
在看守所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恐惧慢慢填充了黄静回忆的空间。“那里没有人相信我,都认为我是敲诈华硕的人,甚至劝我认罪。”慢慢的,黄静意识到,自己可能要在看守所,甚至监狱待上很长一段时间。
黄静说,那段日子,她每天都在发呆。她很想给妈妈写信,可是在看守所中,给家人的信里只能有要钱和衣物的内容,其它一概不能提及。曾经,黄静想选择轻生,但当她想到一定要给自己一个说法时,便放弃了这个念头。“我出去一定要告他们。”靠着这个信念,黄静走了过来。
黄静的另一个支柱是母亲。10月22日,记者来到石家庄,见到了黄静的母亲龙女士。这位曾经的军人,自始至终都表现出一份坚定。龙女士告诉记者,2006年3月7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工作的她,突然发现女儿失踪。直到听说女儿因涉嫌敲诈华硕被警方抓了后,她的心才平静了下来。“当时黄静的学校、朋友都没有了女儿的消息,我每天都怕她会出事。收到公安机关送来的逮捕证后,我反而心里踏实了,至少我知道我的女儿还活着。”
始终坚信女儿不会犯罪的龙女士,为黄静聘请了律师,并且在每周固定的时间为女儿送去营养品。“女儿从小没受过什么苦,我当时每天都怕她会出事……”说到这里,一贯冷静的母亲眼睛中泛出泪光。
之后的10个月里,黄静的律师多次与此案的承办人交流意见,提出了黄静并非诈骗,最多只是维权过当的观点。而在海淀检察院的细致侦查中,此事也逐渐出现了转机。
2006年12月26日,海淀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批准黄静取保候审。在苦苦等候了10个月后,黄静终于和妈妈相见。
终获无罪认定
“当时女儿每天都不愿出门,不和任何朋友联系,经常一个人坐着发呆。”回忆黄静刚刚离开看守所的日子时,龙女士说,那段时间黄静几乎天天晚上做噩梦,每时每刻都不能离开家人,只好在家长期休学。
2007年11月9日,黄静等来了案件的“结果”:海淀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做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书中写道:检察院认为海淀公安分局认定的黄静的犯罪(敲诈勒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故决定对黄静不起诉。
看到决定书后,黄静一家虽然松了一口气,但并没有“沉冤得雪”的感觉。他们认为,黄静并非“不能认定有罪”,而是根本无罪。
将获国家赔偿
2008年6月5日,黄静的代理律师张平向海淀检察院提出了国家赔偿,内容为:“申请人没有犯罪事实而被错误逮捕羁押,从2006年3月7日至2006年12月26日已经被羁押295天,被申请人理应支付申请人赔偿金人民币46855.62元(295天×158.8326元/天)。”
很快,在6月16日,海淀检察院发给黄静《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通知书中写道,黄静采用向媒体曝光的方法,将华硕公司使用测试版CPU的事件公之于众,并与华硕公司谈判索取赔偿。该方式虽然带有要挟意味,但与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有质的区别。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索赔,并不是一种侵占行为,而是维权行为,索要500万美元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犯罪。目前,检察院正在核定具体的国家赔偿金额。
决定起诉华硕
虽然得到了上述结果,但黄静一家仍然认为这只是阶段性的胜利。此后,他们开始着手对华硕提起诉讼,并开通了针对此事的维权网站:www.asus315.com。
昨天晚上7点,黄静代理人组成的律师团进行最后商议,决定在一周内对华硕提起诉讼,首先要求华硕停止侵权并道歉,其次起诉华硕生产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最后是起诉华硕诬告陷害。
见到华硕广告母女转身就跑
10月22日晚,记者在石家庄见到了黄静的母亲龙女士。起初龙女士拒绝接受采访,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她讲述了女儿近期的情况。她说黄静目前仍在休学,而且因为身体原因无法按计划出国留学。10月23日早晨,记者通过努力得到和黄静沟通的机会。黄静表示愿意接受本报记者的独家采访。
记者:发现电脑CPU问题后,想过事情会闹这么大吗?
黄静:我最生气的就是他们私自给我换了CPU,我觉得应该让华硕有个教训。
记者:在看守所中的10个月你是怎么坚持的?
黄静:我特别想妈妈,不坚持也没办法。
记者:你现在平常都做什么?
黄静:多数时间在家看看书。
记者:一般看什么书?
黄静:只敢看一些内容美好虚幻的小说,其他的看了就受不了。
记者:有没有什么很难面对的事情?
黄静:还是华硕。妈妈陪我逛街的时候,我看见华硕的广告就会躲着走。后来,妈妈也躲着走。现在,我们俩看到华硕的广告就会一起跑着离开。
记者:今后准备怎么做,回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黄静:不准备回去了,原来的同学都认为我是敲诈500万的罪人。
记者:什么使你能一直坚持?
黄静:我看了四川地震的报道,我觉得和那些人比的话,我更应该有勇气去坚持了。
记者:为什么坚持继续诉讼?
黄静:我就是要犯了错误的人站出来承认。
■事件回放
2006年2月9日,黄静购买了华硕的笔记本电脑。
2006年2月15日,黄静向华硕提出赔偿要求。
2006年4月14日,黄静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6年12月26日,检察院向黄静发出取保候审通知。
2007年11月9日,检察院对黄静做出不起诉决定。
2008年6月5日,黄静的代理律师向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2008年6月16日,检察院做出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
2008年10月26日,黄静决定起诉华硕。(穆奕 王鹏昊)
㈨ 看守所里面的生活怎么样
看守所里面的生活很有规律,但是也非常艰苦。
首先进去之后最大的特点就是要抛弃原先比较不健康的作息方式,虽然是在看守所里,不需要强制人们进行体力劳动,但同时也需要对自己的身体素质稍加训练,同时让这些关押的人都能够保持一个相对比较健康的身体,因为在这里需要反思自己做错的事。
所以看守所会仔细的进行筛查,其次就是收回你目前身上所穿着的服装,改为看守所统一发放的衣服,这样不仅便于管理,而且也会给人施加一种心理上的压力,让人知道自己是做错了事情才被送到这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