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求短篇爱情故事1000字内
小美人鱼变成人后发现她心爱的王子与另一个美丽的女人举行了婚礼...
她原本想拿手中的匕首将这对人儿刺死,但她的善良阻止了她,她对王子的爱让她甘心放弃,放弃那爱,放弃生命...
人鱼来到海边,在第一缕晨光划破夜空时,她想起了老祖母说过的话:"如果你放弃,你将变成水泡,消失,消失,直到永远,记住,一定要回海边啊~!”......
她这还是第一次这样站着看太阳,她微笑着,看着自己的身体一点一点变得透明,分成一个个美丽的水泡,飘散向大海,飘散向天际.“好想回家...好想家啊...”
人鱼还不知道此时她的身后就站着她所爱的人.王子看着那些水泡将要散去,他伸出手,想要努力抓住,可...却怎么也抓不住,他的手里只留下了几点晶莹,那晶莹瞬间变成了珍珠,他知道那是她的泪.是她在变成水泡前流下属于他们的泪.
她在微笑,笑的那么牵强...
他在微笑,笑的那么悲伤...
“鱼,你终于找到了你的眼泪,可是...我却无法挽回你的原谅.鱼...我说爱你,你听得到么?”王子哭了,哭得像个孩子,他单膝跪下,将那珍珠握紧,轻薄的唇深深的吻在上面.“请你快乐...就让我的心永远跟随你...直到永远...”
结果一:
午后的阳光洒在金色的沙滩上,人们在享受阳光的同时,也发现了单膝跪地的王子,任众人敬声呼唤,王子始终一动不动.他们的王子在没有任何征兆之下离开了,他给他的子民留下的只有未干的泪水和嘴角的微笑...
“鱼,我握着你的泪,你终究会为了泪而找到我吧!到那时就不会有什么可以分开我们了吧!鱼,你还会爱我的...对吧!”
② 找一部电影 或电视剧 里面的插曲有《送别》 就是 长亭外 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你要找的应该是《城南旧事》
该影片上海电影制片厂摄制于1982年。影内片讲述半个多世纪前,容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城垣颓院、残阳驼铃、闹市僻巷等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让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本片荣膺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导演、最佳女配角和最佳音乐奖。
③ 有哪些关于离别的一些优美的诗句或者短故事
关于离别,感受颇深。离别的时候依依不舍,分别之情的难受却难以诉专说。最喜欢的诗人是唐代的李属白,一首《忆秦娥·箫声咽》让人感受到离别的心酸,一字一句都在诉说着离别令人难受。“箫声咽,秦娥梦断秦楼月。秦楼月,年年柳色,灞陵伤别。乐游原上清秋节,咸阳古道音尘绝。音尘绝,西风残照,汉家陵阙。”
④ 求芥川龙之介短篇小说的赏析
一个进城打工的贫穷小姑娘从车窗口给前来送行的弟弟们扔下几个金色的桔子,这种人间亲情深深地打动了悲观厌世的“我”。芥川龙之介的短篇小说《桔子》通过这样一件“偶然遇到的小事”,抒发了作者对美好事物的憧憬。然而,当时残酷的社会现实却使芥川茫然不安,倍感失望.
<桔子》反映了小姑娘美丽高尚的心灵,以及纯真的感情。桔子是光明、纯洁的象征。这样的赏析分析小说正是80年代较为流行的评论欣赏的调子,总要为小说挂上一个光明的尾巴,这与当时的政治气候有关,文学欣赏评论还不能完全从政治的影响下解脱出来,所以这样必然就影响了欣赏者欣赏的深度.
芥川龙之介的《桔子》中我最为感动的也是小姑娘抛出桔子的细节。但是我认为这个桔子并不是象作者所分析那样的是光明和纯洁的象征,这许多处描写是作家精心刻画的一幅画。在这幅画中,充满整个画面的是大量的忧郁、阴暗、厌恶、凄凉的冷色调,令人昏昏欲睡的难闻的气味的冷色调,可是在这幅画的中心却是作家精心画上的亮点:小姑娘的红脸蛋;三个弟弟的红脸蛋;五六只黄灿灿的桔子。正是一红一黄的暖色调,这鲜艳的色彩才冲去了“我”心中的昏暗。景物中有色彩的强烈对比,人物描写有心情的前后变化。这里就是作家精心使用的色彩对比的技巧,一直到今天还能产生强烈的视觉效果,对读者的感情产生强烈的冲击。从而使我们了解到在那样一个年代,还曾经有过这样一部分对社会,对时代产生强烈失望感的人。他们即便是在强烈的厌恶和失望中,仍有对普遍人性人情的向往。他们也仍在渴望着人类最普遍最常见的感情,可是这种感情即便是在今天也是很难找到它最简单无私的一面的。
⑤ 鲁迅写的小说,故乡(全文)
鲁迅短篇小说《故乡》原文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第二日清早晨我到了我家的门口了。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我到了自家的房外,我的母亲早已迎着出来了,接着便飞出了八岁的侄儿宏儿。
我的母亲很高兴,但也藏着许多凄凉的神情,教我坐下,歇息,喝茶,且不谈搬家的事。宏儿没有见过我,远远的对面站着只是看。
但我们终于谈到搬家的事。我说外间的寓所已经租定了,又买了几件家具,此外须将家里所有的木器卖去,再去增添。母亲也说好,而且行李也略已齐集,木器不便搬运的,也小半卖去了,只是收不起钱来。
“你休息一两天,去拜望亲戚本家一回,我们便可以走了。”母亲说。
“是的。”
“还有闰土,他每到我家来时,总问起你,很想见你一回面。我已经将你到家的大约日期通知他,他也许就要来了。”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 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认识他时,也不过十多岁,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⑶。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我家只有一个忙月(我们这里给人做工的分三种:整年给一定人家做工的叫长年;按日给人做工的叫短工;自己也种地,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时候来给一定的人家做工的称忙月),忙不过来,他便对父亲说,可以叫他的儿子闰土来管祭器的。
我的父亲允许了;我也很高兴,因为我早听到闰土这名字,而且知道他和我仿佛年纪,闰月生的,五行缺土⑷,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他是能装弶捉小鸟雀的。
我于是日日盼望新年,新年到,闰土也就到了。好容易到了年末,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的去看。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这可见他的父亲十分爱他,怕他死去,所以在神佛面前许下愿心,用圈子将他套住了。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没有旁人的时候,便和我说话,于是不到半日,我们便熟识了。
我们那时候不知道谈些什么,只记得闰土很高兴,说是上城之后,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
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他说:
“这不能。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什么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
闰土又对我说:
“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检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⑸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么?”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月亮地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所谓猹的是怎么一件东西――便是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无端的觉得状如小狗而很凶猛。
“他不咬人么?”
“有胡叉呢。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他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
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这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他在水果店里出卖罢了。
“我们沙地里,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脚……”
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可惜正月过去了,闰土须回家里去,我急得大哭,他也躲到厨房里,哭着不肯出门,但终于被他父亲带走了。他后来还托他的父亲带给我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我也曾送他一两次东西,但从此没有再见面。
现在我的母亲提起了他,我这儿时的记忆,忽而全都闪电似的苏生过来,似乎看到了我的美丽的故乡了。我应声说:
“这好极!他,――怎样?……”
“他?……他景况也很不如意……”母亲说着,便向房外看,“这些人又来了。说是买木器,顺手也就随便拿走的,我得去看看。”
母亲站起身,出去了。门外有几个女人的声音。我便招宏儿走近面前,和他闲话:问他可会写字,可愿意出门。
“我们坐火车去么?”
“我们坐火车去。”
“船呢?”
“先坐船,……”
“哈!这模样了!胡子这么长了!”一种尖利的怪声突然大叫起来。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我愕然了。
“不认识了么?我还抱过你咧!”
我愈加愕然了。幸而我的母亲也就进来,从旁说:
“他多年出门,统忘却了。你该记得罢,”便向着我说,“这是斜对门的杨二嫂,……开豆腐店的。”
哦,我记得了。我孩子时候,在斜对门的豆腐店里确乎终日坐着一个杨二嫂,人都叫伊“豆腐西施”⑹。但是擦着白粉,颧骨没有这么高,嘴唇也没有这么薄,而且终日坐着,我也从没有见过这圆规式的姿势。那时人说:因为伊,这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但这大约因为年龄的关系,我却并未蒙着一毫感化,所以竟完全忘却了。然而圆规很不平,显出鄙夷的神色,仿佛嗤笑法国人不知道拿破仑⑺,美国人不知道华盛顿⑻似的,冷笑说:
“忘了?这真是贵人眼高……”
“那有这事……我……”我惶恐着,站起来说。
“那么,我对你说。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
“我并没有阔哩。我须卖了这些,再去……”
“阿呀呀,你放了道台⑼了,还说不阔?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大轿,还说不阔?吓,什么都瞒不过我。”
我知道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圆规一面愤愤的回转身,一面絮絮的说,慢慢向外走,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
此后又有近处的本家和亲戚来访问我。我一面应酬,偷空便收拾些行李,这样的过了三四天。
一日是天气很冷的午后,我吃过午饭,坐着喝茶,觉得外面有人进来了,便回头去看。我看时,不由的非常出惊,慌忙站起身,迎着走去。
这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
“阿!闰土哥,――你来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
“老爷!……”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他回过头去说,“水生,给老爷磕头。”便拖出躲在背后的孩子来,这正是一个廿年前的闰土,只是黄瘦些,颈子上没有银圈罢了。“这是第五个孩子,没有见过世面,躲躲闪闪……”
母亲和宏儿下楼来了,他们大约也听到了声音。
“老太太。信是早收到了。我实在喜欢的了不得,知道老爷回来……”闰土说。
“阿,你怎的这样客气起来。你们先前不是哥弟称呼么?还是照旧:迅哥儿。”母亲高兴的说。
“阿呀,老太太真是……这成什么规矩。那时是孩子,不懂事……”闰土说着,又叫水生上来打拱,那孩子却害羞,紧紧的只贴在他背后。
“他就是水生?第五个?都是生人,怕生也难怪的;还是宏儿和他去走走。”母亲说。
宏儿听得这话,便来招水生,水生却松松爽爽同他一路出去了。母亲叫闰土坐,他迟疑了一回,终于就了坐,将长烟管靠在桌旁,递过纸包来,说:
“冬天没有什么东西了。这一点干青豆倒是自家晒在那里的,请老爷……”
我问问他的景况。他只是摇头。
“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
他只是摇头;脸上虽然刻着许多皱纹,却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他大约只是觉得苦,却又形容不出,沉默了片时,便拿起烟管来默默的吸烟了。
母亲问他,知道他的家里事务忙,明天便得回去;又没有吃过午饭,便叫他自己到厨下炒饭吃去。
他出去了;母亲和我都叹息他的景况: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母亲对我说,凡是不必搬走的东西,尽可以送他,可以听他自己去拣择。
下午,他拣好了几件东西:两条长桌,四个椅子,一副香炉和烛台,一杆抬秤。他又要所有的草灰(我们这里煮饭是烧稻草的,那灰,可以做沙地的肥料),待我们启程的时候,他用船来载去。
夜间,我们又谈些闲天,都是无关紧要的话;第二天早晨,他就领了水生回去了。
又过了九日,是我们启程的日期。闰土早晨便到了,水生没有同来,却只带着一个五岁的女儿管船只。我们终日很忙碌,再没有谈天的工夫。来客也不少,有送行的,有拿东西的,有送行兼拿东西的。待到傍晚我们上船的时候,这老屋里的所有破旧大小粗细东西,已经一扫而空了。
我们的船向前走,两岸的青山在黄昏中,都装成了深黛颜色,连着退向船后梢去。
宏儿和我靠着船窗,同看外面模糊的风景,他忽然问道:
“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
“回来?你怎么还没有走就想回来了。”
“可是,水生约我到他家玩去咧……”他睁着大的黑眼睛,痴痴的想。
我和母亲也都有些惘然,于是又提起闰土来。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气闷;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母亲和宏儿都睡着了。
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我想:我竟与闰土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一九二一年一月。
注释:
⑴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一年五月《新青年》第九卷第一号。
⑵猹 作者在一九二九年五月四日致舒新城的信中说:“‘猹'字是我据乡下人所说的声音,生造出来的,读如‘查'。……现在想起来,也许是獾罢。”
⑶大祭祀的值年 封建社会中的大家族,每年都有祭祀祖先的活动,费用从族中“祭产”收入支取,由各房按年轮流主持,轮到的称为“值年”。
⑷五行缺土 旧社会所谓算“八字”的迷信说法。即用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相配,来记一个人出生的年、月、日、时,各得两字,合为“八字”;又认为它们在五行(金、木、水、火、土)中各有所属,如甲乙寅卯属木,丙丁巳午属火等等,如八个字能包括五者,就是五行俱全。“五行缺土”,就是这八个字中没有属土的字,需用土或土作偏旁的字取名等办法来弥补。
⑸鬼见怕和观音手,都是小贝壳的名称。旧时浙江沿海的人把这种小贝壳用线串在一起,戴在孩子的手腕或脚踝上,认为可以“避邪”。这类名称多是根据“避邪”的意思取的。
⑹西施 春秋时越国的美女,后来用以泛称一般美女。
⑺拿破仑(1769 ― 1821)即拿破仑·波拿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军事家、政治家。一七九九年担任共和国执政。一八○四年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自称拿破仑一世。
⑻华盛顿(1732 ― 1799)即乔治·华盛顿,美国政治家。他曾领导一七七五年至一七八三年美国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胜利后任美国第一任总统。
⑼道台清朝官职道员的俗称,分总管一个区域行政职务的道员和专掌某一特定职务的道员。前者是省以下、府州以上的行政长官;后者掌管一省特定事务,如督粮道、兵备道等。辛亥革命后,北洋军阀政府也曾沿用此制,改称道尹。
关于小说《故乡》的写作背景短篇小说《故乡》的素材,是鲁迅1919年从北京回故乡的见闻,但它深刻地概括了1921年前三十年内,特别是辛亥革命后十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敝、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历史,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1919年12月,鲁迅从北京回到故乡绍兴,与同族十多户人家共同卖掉新台门故宅,带着母亲、三弟及家属来到北京。这次回到乡间,幼年的伙伴、农民章闰水特地从海边农村进城来探望鲁迅。章闰水年纪刚过三十,已是满脸皱纹,形容憔悴,讲述了“农村做人总是难,一点东西拿出去总是要捐三四回”的悲惨处境,引起了鲁迅深切的同情。后来,鲁迅将这次回乡的经历,艺术地再现于小说《故乡》之中,并以章闰水为原型,塑造了闰土这个深刻隽永的人物形象。
小说是用第一人称写的,里面“我”的思想感情真实地反映了鲁迅的思想感情,但这是文学作品,经过虚构、想象,所以不能说“我”就是鲁迅。课文是小说中的一段插叙,题目《少年闰土》是编者加的,节选出来的章节所表现出来的中心思想与《故乡》整篇小说的主题是有差异的
⑥ 鲁迅的《故乡》 是不是短篇小说
是短篇小说
⑦ 谁知道哪能看到比较好的短篇小说
很经典的
走失在春暖花开 乐小米
——我微笑,含着泪看着麻蛋红红的眼睛,曾经我就用这种的眼神看着胡杨,踩烂了他暖暖的围巾,踩碎了我的春暖花开。
(一)麻蛋说,洛洛,你说话呀。
我喜欢奔跑在田野上。像个撒野的孩子,任性而张狂。一直以来,我都固执的认为,春天的田野,浓郁的花草气息就是母亲的味道。
我没有母亲。我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
我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周洛儿。奶奶说给我起名字的是一个下乡的大学生。从小到大,奶奶逢人就说,我孙女的名字是状元爷起的,长大了准有出息。
我吃着百家奶长大。一天,和村里的小孩玩,同麻蛋为了抢玻璃球打起来,我把他的脸抓得“纵横交错”。他扯着嗓子边哭边骂,你个没娘的小母鸡。
我回家后,问奶奶,我娘去哪儿了?
奶奶刚要开口,父亲黑着脸吼,你娘就让你个杂种给克死了。说着像拎小鸡似的把我拎到天井里,狠狠一顿揍。
父亲认定是我克死他的妻,对我充满仇恨。我不哭,我习惯了这种非打即骂的生活。奶奶抱着几乎七零八落的我哭得撕心裂肺。
我一动不动,紧紧握着玻璃球,盯着天空问奶奶,这玻璃球真是状元爷给的?
奶奶擦着泪说是啊,是个俊俏的状元爷给的,你将来也是女状元。
我说,奶奶,我想上学。
夜里,奶奶跟父亲商量什么。我竖起耳朵,父亲说,喝酒都没钱,还读什么书?奶奶说我拿我的棺材本还不行?
后来,是父亲压抑的哭声。
不几天,我上学了。我是村里最小的学生,我6岁,太多的皮肉之苦让我太早的成熟。或者,我慧根早种。
麻蛋开始崇拜起我来,每天帮我拎书包到学校。也难怪,他都快9岁了,还没上学。麻蛋走时,我站在教室门口打量他,颇有感慨,麻蛋,你得多吃点。弄得自己跟面汤儿似的,怎么替我背书包?
麻蛋说好。
我聪明伶俐,虽然人来疯有点讨人嫌,但教书的女老师还是对我特别好。有时候看她在讲台上擦汗的样子,特端庄,我都想,她可能是我妈。
放学时,我对麻蛋说,我觉得女老师可能是我妈。麻蛋说,对对对,我看也挺像。我问麻蛋,你见过她?麻蛋憨憨的笑,说,这是我妈做的热窝窝头,给你。我一看那两个黄灿灿的小窝头,也不管它们是不是在麻蛋那双墨黑的狗爪子里,逮过来就吃。还说,麻蛋,你也吃。得吃胖点,随手又将另一个窝头也咬了一口。左一口,右一口。
麻蛋嘿嘿的笑,说好。那洛洛,给我唱歌儿听好不好。
我看着麻蛋说,我在吃东西呢?等以后吧。
麻蛋说好。
年底,我考了全班第一。
过年时,女老师帮奶奶包饺子。她鼓励我好好读书。我问她,我可不可以叫你妈?她笑,脸微微的红。
大年夜里,父亲开始喝他的小酒。我坐在他旁边。他瞪了我一眼。等奶奶端上热腾腾的饺子,我突然想起女老师包饺子时温柔的表情。腾腾的热气中,第一次,我想对眼前这个男子谄媚,我说,爸,你说那老师是不是我妈?
父亲的脸霎时铁一般黑,夹起滚热的水饺塞到我嘴里:就闭不上你的乌鸦嘴!
水饺的热度里,烫烫的油沸腾着我的咽喉。我竟然还在想女老师包水饺时对奶奶说,多放点肉,让洛洛长胖点。我想现在好了,我的舌头胖了,嗓子也胖了,完了,麻蛋,我怎么再陪你那首歌?
大年夜里,父亲喂的水饺让我声音变成了乌鸦一样。那是有生之年父亲第一次喂我。
麻蛋说,洛洛,你说话呀。
我摇头。
(二) 后来,我告诉麻蛋,有人告诉我一个词,很美,叫春暖花开。
第二年,麻蛋也来读书。起了个学名郑安明。女老师回城了,回城那天,我一直哭,哑哑的声音。她抱着我,落泪。她说,洛洛,我可怜的孩子。
同学们早习惯了我的无言。麻蛋依旧给我背书包,依旧给我从家偷东西吃。
我的成绩依旧优异。只是,不会了笑。
冬天,麻蛋将狗皮帽子套在我小脑袋上。我看着他冻红的耳朵,就拽下帽子,嘶哑着声音想说,你想把虱子传染给我?最后用小纸条写下来。
麻蛋红着脸说好。
麻蛋从家里偷鸡蛋给我吃。我想起他妈追打着他满街跑就想说,但一想自己可怕的声音只好翻出纸笔:麻蛋,我早吃够了。我家母鸡早让我杀了。
麻蛋点头说好。
从此,麻蛋手里总是握着一本小本子和一截铅笔。天冷的时候就揣在小棉袄里,拿给我的时候,还有着暖暖的温度。
我的口袋里也装满了很多“快捷回答”——“麻蛋,拿开你的破围巾,全是大鼻涕。”
“麻蛋,这手套都破成这个样子,一边去。” ……
小学六年,麻蛋是我唯一的朋友。后来我到镇上读中学。麻蛋拉着我,小眼泪是哗哗的流。
我走时,奶奶为我收拾行囊,摸着我的头发眼泪就往下掉,跟滑了线的珠子。我回头看看虎着脸的父亲,头也不回离开家门。
离开村子时,麻蛋欲言又止,最后他说,洛洛,以后别叫我麻蛋好不好?我瞪着眼睛看着他通红的脸,笑。蹲下身来,用小树枝在地上一笔一划写道——好的,郑安明。
他挠挠头,笑。洛洛,我给你攒鸡蛋。
我走,手里握着玻璃球。我想告诉麻蛋,昨天我又梦到了女老师,她哄着我睡觉,哼唱着一首歌谣。只是,麻蛋,我无法唱给你听……
第二年,麻蛋也到镇上读书,我有了伴。见到他,我就掏出一张纸条说:郑安明,你好。他挠挠头,傻笑,跟个河马似的。
我在他的小本子上写道:有不会的题目,请教我。
麻蛋说:是,女状元!
后来,我告诉麻蛋,有人告诉我一个词,很美,叫春暖花开。
麻蛋只说好。
两年后,中考填志愿,麻蛋问我要报三中还是七中。我伸出三根指头。麻蛋说,你不是一直想去七中吗?
我腼腆的笑,麻蛋恍然大悟,一脸坏笑,他说我得去跟奶奶说让她给你备嫁妆了,春暖花开就将你嫁出去。
我如愿考上三中。村里人来道贺。奶奶说,我就说我孙女是个女状元。父亲依旧颜面不展,小酒不断倒进肚子。晚上,不见他的影子,奶奶说,灌了猫尿又到你娘坟上哭丧去了。
我傻傻的想,他是不是要把我考上高中的喜讯告诉母亲呢?
第二天一大早,村里人声沸腾,闹哄哄的。奶奶打开门,一帮人抬进一个人来,奶奶一看,没来得及哭就晕了过去。大伙七手八脚把奶奶抬到炕上喂热水。我愣愣的看着地上父亲湿漉漉的头发,像一头受伤的小兽一样嘶吼——救他啊。
我难听的声音刺激着在场的每个人的耳膜,包括麻蛋。
父亲被抬到卫生室。奶奶转醒后,麻蛋背着她狂奔到诊所。我没去,任凭奶奶怎样求我,我想起他身上每一根骨头就吱吱嘎嘎的乱颤、剧痛。刚刚乌鸦般寒碜的声音冰凉了我每一个毛孔,想到麻蛋都倍受惊恐的神情,我知道,自己一辈子只能做个完美的哑巴。
父亲去了。奶奶坐在炕头不停的哭,不停的唱——大山雀,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
我想起自己欠麻蛋一首歌,我一直想像女老师一样唱给麻蛋听。然后看他笑。但是,这只是个梦了。
我离开家,没参加父亲的丧事。麻蛋说,村里人都说我不通人情。我看着麻蛋忧伤的脸,突然意识到他已经比我高一个头了。骨骼噼噼啪啪生长的声音是谁也阻止不了的。我告诉麻蛋,胡杨和我在一个班里。麻蛋看着我写下的这九个字,咧咧嘴笑,你奶奶现在肯定给你做不了嫁妆。
想到奶奶,我哭。
(三)他说他喜欢画我的颈项,很柔美。我微笑,不语。我知道,他也喜欢画苏然的下巴,像个精灵。
高中生活,学习和胡杨成了我的全部。我喜欢胡杨因为他和我一样的安静。不同的是他因为天生的优越我却因为自卑。
胡杨有一手很好的素描,我就成了他画中的女主角,他说他喜欢画我的颈项,很柔美。我微笑,不语。我知道,他也喜欢画苏然的下巴,像个精灵。
改年,麻蛋进了三中。我笑,麻蛋你是我的影子。麻蛋接过我手中的笔改道:郑安明你是我的影子。
麻蛋见到苏然,说,洛洛,那小妮子很漂亮。
我拼命点头,麻蛋推我,别晃了,再晃脑袋就掉下来了。
我对麻蛋“说”,幸亏声音不能画。麻蛋摇摇头表示不理解。
我“说”,胡杨画了一手好画。我想想又“说”,苏然声音像银铃。
麻蛋一脸向往的陶醉。说好,我就追她了,不过,洛洛你的声音也很性感啊。
狠狠的向他的小腹就是一拳,麻蛋抱着肚子“大哭”,说还好还好,还差那么几公分。我看他一脸阴险的笑。想起我就在这张脸上练过“九阴白骨爪”。
胡杨问我说,周洛儿,你的小麻蛋来了?
我微笑“说”,不,是郑安明。
胡杨说,你笑起来很好看。 我仰视着他干净的笑容,那是一脸温柔的明亮,浓得化不开。
我见了麻蛋就笑,麻蛋说,碜得慌,洛洛,你得了失心疯了?
我“说”,胡杨说我笑起来好看。
麻蛋说,跟苦瓜上画张鬼脸似的。对了,你得帮我追苏然呀。你看人家那小微笑。
苏然是我的好朋友吧。我是个孤独的人。生活在无声的世界里。而且是人为禁锢,疼痛无以复加。苏然是个天使,她给了我最多笑容。我喜欢她给我梳小辫,喜欢她给我穿她漂亮的衣服。她从家里带来好吃的,总是两份。她买东西,总是两份。然而,胡杨不会是两个。但我明白,自己永远是灰姑娘,而且穿不了水晶鞋。
我知道,麻蛋喜欢苏然。他总在她面前高谈阔论。还有胡杨,在苏然面前像个绅士一样。不像对我那样霸道独断。
冬天的时候,我总是略显单薄。胡杨就将他的围巾给我套在颈项上,说,别冻坏了……呃……你的脖子。我知道,他关心的也只是我的脖子。但我仍很温暖。我仿佛嗅到了一种味道,一种春暖花开的味道。在胡杨清新的气息中牵挂起麻蛋脏兮兮的狗皮帽子和暖暖的围巾。
一个周末的夜里,同学大都回家了。我不回去是因为车票之于我是一种奢侈。尽管我很挂念奶奶。苏然也破例没回去。我“说”,你的身体这两天一直不好,怎么还不回去?
苏然大哭起来。说,洛洛,你得帮我。我怀孕了。
我傻一样愣在那里。
苏然说,这是胡杨的啊。
我拼命点头答应她。我只是想和胡杨约好了明天要去看冰灯的。
我抚摩着她的发丝,安抚她,微笑着平息她的恐惧。她沉沉的在我怀里睡去,天使一样。半夜里,我眼睁睁看着床单变成红色,惊恐在我喉咙里流窜,我感觉到胡杨的血在流淌。
苏然在疼痛中醒来,我抱着她,她抱着我,我心里低低的哭,麻蛋,出了大麻烦了啊。苏然突然弓起身子,我眼睁睁看着一大团血块从她身体里掉出。我泪眼朦胧,感觉仿佛有东西也从我的身体里剥离了一样。
我帮她然收拾床,帮她擦拭晶莹的肌肤,直到我认为很干净了。她虚弱的微笑着,说谢谢。我微笑,看着这个美丽天使。
她指指那些血迹斑驳的床单,我示意她我将它们扔掉。她疲惫的闭上眼睛。
开门时,突来的手电筒划过我的脸庞。我惊慌失措,床单散落一地。查夜的老师说:“你在做什么?”我看着满地的血色知道无从隐藏,惊恐的哑哑的摇头。惊醒了的苏然从床上冲了下来,看到手电筒光束下那堆床单和血块,她紧紧的护住我,几乎哀求的对着查夜的老师说:老师,你们就放过周洛儿吧。她是个哑巴,她不会说话,她是被骗才做出这样的傻事。
我看着苏然为我着急的都流泪了的眼睛,呵呵的傻笑。
第二天早上,我没见胡杨。
下午胡杨阴着脸问我为什么爽约?我看着他,眼睛血红。将他的围巾恨恨的摔在地上,用脚狠狠的踩。胡杨冷笑,说,难为你还有这么大的力气啊?
我看着他的愤怒的脸和痛恨的眼神,咽喉像火烧一样痛苦。
胡杨啊。
周一,我进了主任室,主任叹气,摇头,顿足。再叹息,再摇头,再顿足。
周洛儿,你写出那个人的名字,你就从轻发落。
我一脸茫然。我写什么?我站了一个上午。
下午,我继续站在主任室。主任谆谆教导,我的良心都哭了。可我写什么?
你想被开除吗?主任问。这时麻蛋从门外进来,他说,主任,是我。与她无关。
很简单,麻蛋被开除了。我是受害者我无辜我没罪我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只是周围多了那么多双同情的眼睛。
给麻蛋送行的时候来了很多同学,麻蛋人缘很好我知道。
我在一边看麻蛋和他的哥儿们相互揶揄。
苏然走到我的面前,抱住我就哭,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几乎想原谅她。她接着说,我该好好保护你照顾你怎么能让你做了这样的傻事啊?我推开她,她倒在近在眼前的胡杨怀里。像个受了委屈的天使。
胡杨看着我。像是用痛苦锩刻而成的塑像。
麻蛋拍着胡杨的肩膀走到一边,我只听到咚咚的两拳。
麻蛋回头扬扬手,跟国家首脑道别似的,洛洛,同学们,我走了。
我看着麻蛋摇摇晃晃远去,摸到口袋里的玻璃球,突然想,麻蛋说过,等以后一定要在未名湖边再和我挣抢这个玻璃球的。可……
后来,麻蛋给我写信,说他在广州打工,让我好好读书,将来我能在未名湖接见他,他自己是去不成了也不想去了,没劲。我想你怎么说的跟北大是我爷爷开办,我大爷在那看场子似的。
我很少回家,村里人当我是瘟疫我能感觉到。只是,睡梦里,我总梦到奶奶站在村口张望。醒来,枕头是湿的。我想自己汗真多啊。胡杨以前总说我先天不足,气虚盗汗。
我的生活中只剩下了学习。我想,我不要胡杨了。
麻蛋经常给我寄钱,寄东西,叮嘱我回信时要叫他郑安明。
高考的时候,我的成绩就跟牛市一样,杠杠的。麻蛋听了很高兴,回信说了句很不人道的话,小成绩跟人民币一样坚挺啊。我浮想联翩。如果麻蛋知道准会拍我的头,说你个小色狼。
我不提苏然。我怕麻蛋知道她已是胡杨的女朋友伤心。麻蛋哭的时候不好看,咧着嘴巴像个河马。同样,我也没有告诉他,报志愿的时候,我没有去。
因为我没有钱,我读不了大学。
我不想在写上北京大学的志愿表面前,流泪满面
(四)我不能理解难道我是哑巴我做的饭菜会变成毒药?城市的夜晚,也无风雨也无晴。
等通知书的日子我也跟真事似的窝在家里陪奶奶,她已经老得出乎想象。看着她我就想哭,撕心裂肺。
最多的时候,我在山坡上傻站着,看着满山遍野的野花,看它们晶亮的颜色,看它们倔强的绽放。发呆。天空依旧是蓝色的,太阳光依旧刺眼,空中依旧弥漫着浓郁的山野花草的气息。只是,我不肯去相信,这气息依旧是思念的味道。
麻蛋回来了。直奔我家。我正在盯着着玻璃球发呆。
麻蛋问我洛洛通知书下来了吗?我摇头,指了指他手上厚厚的手套满脸疑问。他笑,工作总戴着手套,忘了摘下来。说着从口袋掏出厚厚一搭钱,说这是给你的学费。
我看看那些钱。抱着他就哭。
麻蛋,不,郑安明,我没报志愿我没报我没报啊。
⑧ 短篇的感人故事
这个故事我看一次哭一次,强推……
漂洋过海的草莓
五年前,朵朵一个人一个人去了英国。“这一去,就见不到家乡的草莓了。”在机场我们拥抱道别时她笑着说,朵朵从不把忧郁寂寞写在苍白的脸上,因为,它们早已刻进了她的骨子里。
朵朵的父母都是被媒体关注备至的人物,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名字叫安朵。他们分手的时候拒绝承认曾经的感情,也拒绝承认那段感情的鉴证——朵朵。11岁那年,朵朵成了最富有的小孩,她的父母选择用金钱来填补亲情的空洞。
我很久以前就见过朵朵。那一天,我从窗口看到隔壁大房子的男女主人在院子里因不愿抱那个纤细的小女孩而吵得不可开交。而那个小女孩,冷冷的转过身,独自走向校车。两条倔强的麻花辫在春风里轻轻摇晃,那个小小的背影,在阳光迎来的方向,裹上了一层冰霜。
高二初夏,我在巷口发现一个狡猾的商贩企图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女孩一斤草莓。我把手机拿在手里,以“马上报警”相威胁,帮那个女孩拿回了钱。我猛然认出,她就是两年前那个小女孩儿。
“你是笨蛋吗?那有人用这么多钱只买这几个草莓的?”我觉得她幼稚得可笑。
“我,我只是想买些草莓……”她赶紧把那袋草莓宝贝似的搂在胸前,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安。我忍不住笑了,她终归只是个小孩子。
“别怕,我可不是抢草莓的贼哦。”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她像只全副武装的小刺猬。
“嗯……我叫‘哥哥’,你呢?”少年的心带着玩味。
“哥哥,我是朵朵——安朵。”她突然笑了,眼睛眯成两条毛茸茸的缝,天真的像个五岁宝宝。
和同龄的孩子相比,朵朵更单纯也更安静。
朵朵什么都不爱,除了草莓。朵朵狂热的爱着草莓。从入夏一直到初秋,朵朵的手里离不了草莓。所有草莓,朵朵从不着急吃,她总是盯着它们看啊看,眼睛眨啊眨的,仿佛草莓里住着一个个会跳舞的精灵,陪着她用心交谈。朵朵吃草莓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仿佛撮在手指尖上的美味只有细细品尝才可只各中滋味似的。
“朵朵,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草莓?”
“草莓只是一种杂草的果实。这种杂草乱乱的趴在地面上,没人理,没人管,孤独而悲哀的生长在角落里。它只能悄悄的开花,悄悄的结果。而那么漂亮的果实,却只能躲在叶片下悄悄的美丽,悄悄的腐烂。朵朵从生下来那天起,妈妈不要,爸爸也不要,朵朵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更是一个没人爱的孩子,草莓也没有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
我看着朵朵,她看着远方,依然面无表情,只是把手中的草莓紧贴在胸前。我忽然觉得时间在这具小小的躯体里留下了什么,又带走了, 但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在她的心里,疼的,却是我。
我发现我很喜欢把朵朵放在身边,很喜欢看着她天真淡漠的脸,尽管,她的眼里,没有我。
那一年,我19岁,朵朵15岁。
朵朵长到十几岁了,却只读过三天国小。上学第一天,新生点名她不吭声;第二天,同学搭话她不予以理睬;第三天,老师提问,她怎么都不肯回答;第四天,她就被退学了。朵朵的父母谁都没有去学校为她辩护或是争取过什么。退学意见书右下脚签着两个歪歪扭扭稚气十足的大字——安、朵。朵朵再没上过学,虽然后来请过家教,不过不出三天,就自动辞职了。“这样孤僻的孩子,根本什么都学不会。”来过安家的老师都说过同一句话。
这些,是管家安方告诉我的。他是安家唯一照顾朵朵的人,他也不喜欢朵朵,但他是安家的管家,得管安家的一切。
我知道朵朵很聪明,只要她想学,无论什么,她都一定能学会。因为她画的草莓好极了,她对色彩的感悟很独特也很精彩。她总能塑造出最特别的草莓,却把背景千篇一律地画成一对闪着金属般冷光的眼睛。我知道朵朵在用画表达自己,却不能确定画中代表她的究竟是草莓还是那双眼睛。也许,二者都是吧
我很喜欢文学,郊游后总有感于自然的瑰丽而写成一些小诗。朵朵总会小心翼翼地缠着我把诗工整地誉写一份,夹在她的画夹里。
时间流逝着,朵朵还是“哥哥”、“哥哥”地叫我,而我从没叫过她“妹妹”,我模糊的觉得,朵朵在我的心中,比妹妹还多了什么……
读大一时,我加入了学校文学社,在那儿,我结识了文静可爱的沈慧。我开始午间留校,放学后搭一个钟头的校车回家,星期天也往文学社跑,因为沈慧在那儿。沈慧是一个健康快乐的女孩子,从内心到外的健康。和她在一起很轻松,不必小心翼翼地害怕不小心伤了谁的心。我去安家的次数明显的减少了。而我在兴奋忙碌时,朵朵和她的草莓常出其不意的跳进我的脑子里,“朵朵是不是想我了?”我都来不及去想。
我和沈慧的感情上升为恋情的消息在文学社传开的那天,我跟同学喝了许多酒。我本以为我该为这一天而高兴,可我却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
当晚,沈慧送我到家门口,我不自觉地抬头向安宅望去一个影子在二楼的灯光里闪了闪——朵朵!
沈慧走后我走出家门,发现朵朵在等我。
那是朵朵吗?一头乌黑的长发以不只去向,只剩下草草修剪的露耳短发,她的脸比过去更加苍白,眼圈微微的发红,好像没有睡好的样子。眼眸中冷淡稍退,欲言又止。一瞬间,我心痛不已。是我疏忽了吗?从何时起,朵朵以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而变成了眼前这个清丽的姑娘。
“朵朵?”
“哥哥……朵朵要走了。”
“去哪儿?”我不明白
“……”
“去哪儿?图书馆还是哥哥家的果园?呵呵,怎么又想要草莓了?走,哥哥给你去摘——”我的脑中一片空白,转过身背对朵朵,却一步也移动不了。
“哥哥,我要去英国了,有家艺术学院给我发了通知,我,我可以去学画画……”转过身,我没有抬头,朵朵的脚不安的蹭着地。
“什么时候走?”
“快了,早上九点钟的飞机。”
“这么快?”我抬头注视朵朵的眼睛
“哥哥。”朵朵的眼睛腾起忧伤,“哥哥现在有人陪,很快乐吧?这样,这样就好了……”朵朵把头偏向一边。
“朵朵,你……看到了?”我想起晚上是沈慧送我回家的。
“朵朵,别走……”我的挽留轻得如同梦呓。
朵朵笑了,我宁愿她哭。
“哥哥,你忘了吗?朵朵是没人要的孩子啊。在这个世界上,哥哥对朵朵最好,可是朵朵知道那是因为哥哥可怜我……现在,朵朵该走了……”一阵哽咽,不,那不是朵朵,而是我的耳朵;朵朵的嘴角扬了扬,我的泪却涌出了眼眶。
在机场为朵朵送行的,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果园里摘了数不清的草莓,装满了一个运动背包,塞到朵朵手里。
“哥哥,太多了,草莓也有保存期限的,吃不完,就会腐烂掉的。”朵朵笑着说。
“那你就尽量吃啊!”陪在朵朵身边四年多,我知道朵朵不会像爱草莓那样爱我这个“哥哥”,可我知道她依赖我。这一次她孤身离去,再没有人可以依赖……
我抱住朵朵,想到手臂里纤细的热度转瞬即逝,心,酸了。
“这一去,我就吃不到家乡的草莓了”朵朵的声音轻轻的、淡淡的,像是自言自语。
朵朵走向登机口的背影又和六年前她走向校车时那样挂满了冰霜。我以为朵朵不会回头,可她却转过来,看着我,笑了。那笑容仿佛等待着什么。而我只是远远的看着她,什么也没做。在她的身影消失的刹那,我在心里喊出了朵朵的名字——“安朵”!
那一年,我21岁,朵朵17岁。
朵朵走了,安宅空了,安方随朵朵一起去了英国。夜里,安宅像一座古堡静立于黑暗中,二楼的灯光再没亮起过。
我退出了文学社,也退出了沈慧的世界。我对果园精心起来,格外照顾那片草莓。在我疏于照管果园的那段日子里,朵朵给草莓园装上了粉红的栅栏,都画着一颗草莓。
“朵朵是没人要的小孩,草莓也没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我认真的观察过栅栏上的草莓,没一颗都独具特点。在门口的两根栅栏上各画着一颗草莓,一枚是蓝色的,一枚是橘色的;蓝色的写着“哥哥”,橘色的写着“朵朵”……
时间飞速流转。每年夏天我都会收到朵朵从英国发来的电子邮件。
“哥哥,园里的草莓熟了吧?真想尝一尝,哪怕只有一颗……”
来信每次就只有这么一句话,却让我无法平静。每次看完信我都是钻进园里在草莓地里摘个不停,往往被锋利的草莓叶弄伤了手。但当我把满满一纸箱草莓放到邮局柜台上市就会遭到拒绝:“对不起,先生,鲜果是不可以邮寄的。”虽然如此我还是年年去摘草莓,年年看到办事员哭笑不得的无奈表情,可我就是不能阻止自己不去犯傻,我很想让朵朵见一见这些草莓,每年为她而红的草莓。
我的硕士学位提前修完了,这已是朵朵离开的第五年夏天。这个夏天我格外高兴,因为我的一位同学要到英国进修了,对我来说,这是给朵朵稍去草莓的绝好机会。
为了让朵朵尽早尝到果园里的草莓,我特意先摘成熟而殷红的果实,又一次装满了旅行袋。我想,三层保险纸应该可以保证所有草莓安全地到达朵朵手中了吧。
朵朵应该可以笑了……
草莓开始了飘洋过海的旅程,我也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信箱搜索朵朵的信,我却总是无功而返。
等待令人焦急,也令人清醒。我终于懂了,那些草莓不过是我为自己的感情寻找寄托。五年来,我从来没打消过想见朵朵的念头,该去英国的不是那些草莓,应该是我。面对感情,谁都有权力胆小。我一直害怕的并不是一旦付出的感情就收不回,而是若只是一相情愿,我和朵朵的友情亦或亲情将会腐化蒸腾。那才是我无法面对的。我知道我错了,一个人的退缩,寂寞了两个人。
我鼓起勇气给朵朵写了封信。我,要等朵朵的答案。
然而三个月过去了,我的个人信箱没有一封信邮件……
“陈先生,公司信箱即将清除旧邮件,其中两封没看过的邮件是给您的,请问您要不要保留?”
大概又是哪个马虎的公司把文件发到文秘室去了。
“请把信转到我办公室的信箱里来。谢谢,秘书小姐。”我不得不从大堆的公务中抬起头来看看这个不速之客。
第一封信安管家发来。
小诺少爷:我是安方。今天小姐收到了你托人带来的草莓,她很高兴,但情绪不是很稳定,又哭又笑的。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小姐哭。即使是五年前离开台湾离开你时她都没有掉泪。小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我信她并没有告诉过你。这么多年来,是你给了小姐活下去的欲望和勇气,可是五年前,她的病情恶化,不得不到英国来就医。五年来,小姐的病情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多在夏天,她总是叨念着草莓,却从没提起过你。不过你发来的邮件她是封封不落的读完。
今天小姐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术——把残损心脏瓣膜换掉。这个手术将决定小姐的生死。由于小姐的心脏发育的不健全,手术难度将非常大,她很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
能在手术前收到你的草莓,小姐的心情应该会很好,我想这对手术会很有利。我代小姐谢谢你。
第二封信是两天后发来的。
小诺少爷:请原谅我这么迟才发信给你。小姐的葬礼刚刚结束。虽然你从家乡送来了小姐最喜欢的草莓,但是仍然没能挽救小姐的生命。小姐走了,我也没有必要在留在安家了。不过,小姐手术前写了封信给你,她嘱咐我务必发给你。还有,当你给小姐发最后一封信的时候,小姐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她没能看到你的信。在这儿,我把你们两个的信放在一起发给你。
我打开了朵朵的信。
哥哥:我收到了你送来的草莓,看着它们,我哭了。什么东西都有保存期限的,草莓也是,有几颗草莓因为熟透而腐烂了。哥哥,其实我并不是真的那么想见到家乡的草莓,我想见的,是你。我每年夏天寄出的话不过是一封封邀请函,希望你可以来接我回去,回到你身边。我们好苯啊,是不是?
我哭了好久,既高兴又心痛。我知道这一次的流泪将是我在人间的最后一次哭泣,为了我们。
其实,五年前,在机场,我就想告诉你:哥哥,我不是你的妹妹,我是安朵,是那个希望你留住我的安朵。
许久,沉寂的办公室里,传出了低沉的哭声……
⑨ 唐栋小说《兵车行》原文
唐栋《兵车行》
——《人民文学》1983年5月
唐栋,1952年1月生,陕西省岐山县人。1970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当过边防战士、班长。1976年调入乌鲁木齐军区政治部话剧团任创作员。现为中国作家协会文学讲习所学员。唐栋从1971年起,写过一些小型文艺演出节目以及短诗和散文。1975年开始发表小说和剧本。主要作品有中篇小说《雪线》,短篇小说集《大漠草青青》(其中《山民》、《到后山去》获新疆优秀小说奖),大型话剧《塞外将风》、《天山深处》(与人合作,获全国1980—1981年优秀剧本奖)、《草原珍珠》(与人合作,获新疆“庆祝建国三十周年”优秀剧本奖),以及独幕话剧《放心》、《理直气壮》等。《兵车行》获1983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
原文如下:
六月的夜,喀刺昆仑山依然很冷。脚下是高原的戈壁。路,很平,坡,也不甚陡。可汽车却开得很慢。我催促司机将车开得快一点儿,但他说这车不能快开。看他的沉稳劲,催促是没用的。我的心中想的是上官星。昨天,院长让我去5700哨卡处理一名病员。一个多月前,我曾去过那里,途中就败在天神大坂上。虽然这次我有些胆怯,但还是愿意去,因为那有我牵挂的一颗星。赶到前指卫生队时,已经后半夜了。还有一半的路程,前面路途险峻。卫生队长送来一听罐头,我匆匆吃了几口,就起身向车子走去。忽然,我盯着驾驶门上的车号怔住了,这不是上官星的巡逻卡车吗?我禁不住喊了起来。从车后走出一个年轻战士,他告诉我,病在哨卡上的,就是上官星。记得上官星第一次见到我就叫我月亮。其实我叫秦月。他风尘仆仆,头发像堆野草,黑乎乎的短须罩满了脸圈。身上一股刺鼻的汽油味和汗腥味。他不是来看病的。而是从桌上拿起剪绷带用的剪刀,对着挂在墙角的一面小方镜,修起胡须和头发来。我说这是门诊室,他毫不在乎。我想,糟糕,又遇上个捣蛋鬼。我耐着性子请他出去,可他剪完了胡须,又变魔术似地摸出一把电梳子,将插头往插座里一塞,又对着镜子梳起头发来。想不到在这个地方,还有这么个时髦人。我警告他如果再不走,就要向领导反映了。他更不在意,还主动向我介绍他的身份和姓名:边防军5700哨卡巡逻车司长兼勤杂班班长,上官星。他是星星,我是月亮。当我气得把军医找来时,人不见了,地已扫得干干净净。看到车开得这么慢,我又想起了上官星。那天,我第一次接到去5700哨卡处理病员的命令。由于没有适合于在高原上奔驰的救护车,我只有在路上拦车。不料,当我拦拄了一辆军车,登上驾驶楼一看,原来正是他,上官星。真倒霉,我要下来。他一把把我拉进驾驶室,随即关上了门。他说,今天能碰上他,算我有幸。不然找不到这样的直达快车。星星和月亮吗,总要碰到一起。他一踩油门,车飞一样开了出去。我怕,问他为什么开这么快。他说,你不要救护伤员吗?车仍旧飞速的行驶着,我的心却提到了嗓子眼。可他呢,一副轻松自然的样子。一边开车,一边还哼着小曲。不知不觉地,我靠着他的肩头睡着了。天黑以后,汽车到达了死人沟。看见前面有一片灯火。我以为是兵站。他说兵站早就过去了,那是鬼火。说着,他让车子在公路上拐着s形,车灯下,路两旁,尽是一片片的白骨。我吓坏了,他却停下车,跑进夜幕里,我大叫着让他回来。不一会,他回来了,递给我一把白骨。我又尖叫起来,他掩埋了一块骨头后,才上了车。对那天在门诊室的举动,他向我表示了歉意。他说,别人在老家给他介绍了个对象,要见见他的模样。他不想蓬头垢面叫人耻笑,只好一气之下,买了把电梳子,到门诊室去剪头,然后拍了一张照片。后来,干脆剃了光头。我忍不住笑了。这时,车子颠了一下,俩人的头碰到一起。疼得我直流泪,他却叫着,哎呀,我的灯泡!出死人沟不远,是条没有固定河床的河。河上没有桥。司机还在慢慢地开着。我又想起了上官星。那天夜里,水很大,车子发动不起来。他喝了几口酒,脱了衣服要下河。我不让他下,他说不能这样等着,要把车冻坏的。后来,汽车发动起来了。他爬上车后,咳嗽不止。我忙拿出药叫他吃,又拿出酒精为他擦身体。不一会儿,他缓过来了。在路上,他告诉我,他老家在苏州。文革开始前,父亲因1957年被划为右派,被发配到塔里木监督劳动,带着他和弟弟。母亲早已改嫁了。1979年,父亲被平反,带着弟弟回了苏州,他留下当了兵。可父亲回去不久就病故了。弟弟放着父亲的后事不去料理,却和叔叔大吵着怎样分父亲的遗产。我没想到他的生活中会有这么孤寂的遭遇。他苦笑着说,一个人的生活要是没有挫折就太不幸了。遭遇是他的最伟大的老师,也是他最宝贵的财富。汽车来到大坂,车速更慢了。我的头疼得很,提醒自己一定要顶住,因为上官星在等着我。那天,我和上官星在大坂遇到了大风雪。他探出身子看路,不一会儿就成了雪人。车一点一点地走,整个车轮几乎都埋进雪里,甚至险些掉进山谷。我没带皮帽子,用手一捂耳朵,一块凉东西掉下来。我大哭耳朵冻掉了。他跑来一看,原来是一块冰。他伸出两只大手为我的耳朵按摩,下一会儿就恢复了知觉。他让我留下,自己要到30公里外的哨卡找人。他为我加高了雪墙,从车上取下死人的白骨,又浇上一桶汽油,燃起了一堆大火。我这才明白他拣的白骨在这派上了用场。我让他保重,泪水也流下来。他向我看了一眼,就消失在白色的雪雾中。一串串脚印,仿佛在时时牵动着我的心。汽车终于通过了大坂,司机又下来擦车。我催他快走,但车速还是那么慢。那次,上官星到哨卡后,战士们来找到了我。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他,可他的身影却时常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哨卡已在我的眼前。几十名战士,分两行肃立在大门边,看见每人胸前的小白花,我的心一颤。我急忙跳下车,连长告诉我,上官星牺牲了,遗体就在我乘坐的车上。我一阵晕眩,有人扶住了我。这时我才明白,为什么车开得这么慢。连长告诉我,在上官星结识的战友中,只有我是女性。上官星希望我为他送行,这样,他会感到温暖。我看到了他未来得急发出的、写给我的信。我把他写的诗写在我献给他的花圈上。我相信,不论时光过去多久,在我的心里,永远会有他一个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