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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秽短篇小说500篇少妇

发布时间:2022-09-16 12:54:47

A. 短篇小说 | 欺凌(下)

文/滑稽的菠萝

无戒学堂故事营,第四天打卡,本篇4533字,总计12569字。

叶欢动员工作室两位大将,让司明明做了紧急危机公关,让方菲联系事主,叶欢自己则是联系了多位业界大佬寻求帮助。

可结果都不太理想。

“老大,公关失败了,粉丝数持续下降。”

“老大,事主被网友人肉了,手机关机了。”

与此同时,叶欢收到大佬们发来的信息,文字,意思大都是一个:别挣扎了,三人成虎,万人就是正义,你站在正义的对立面,又如何善了?

叶欢彻底头疼了,她都有些不知所措了,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老大。”叶欢听到方菲的声音,心中一颤。

“有个自称事主的人跳出来认错了。”

叶欢一惊,急忙凑到方菲电脑前,看到那个微博上发了一张长图,读完之后,她心中更是一凉。

这已经不是把她们架在火上烤了,这简直就是直接把她们扔火里去了。

叶欢浑身瘫软的倒在椅子上,再也没有心思保持形象。

完了。

工作室这次完了。

多年来的心血付之东流了。

“老大。”“老大。”

叮铃铃……

手机响了,可叶欢丝毫提不起劲来接,倒是方菲瞄了一眼电话说:“老大,是明锐哥。”

明锐是叶欢的男朋友,是某某公司的产品销售经理。

“喂。”叶欢接起电话来,顺便走出房间,来到阳台,她不想让自己的情绪影响到自己的两个骨干。

“你怎么样?”

“我还能怎么样?”

“你别着急。”

叶欢一听这话,就觉得委屈,眼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她微微抬起头,不让眼泪掉下来,花了自己的妆,一边轻轻地缩了缩鼻子。

“别哭,宝贝,有我陪着你。”

“我客户什么人都有,我先想想办法。”

打完电话,叶欢深呼吸两口气,把状态调整好,这才回了房间。

“老大,这有点奇怪,事主发邮件的地址和微博上道歉那人的地址不太一样,一个在A省,一个在B省。”

叶欢精神一震,这大概是众多不好消息里,最好的消息了。

“你确定吗?”

“确定。”

“方菲,准备摄像机,跟我去一趟A省。”

叶欢拿上车钥匙,嘱咐司明明守家,带上方菲就直奔A省。

事主住在一个平民小区里,六层小楼,根据网友人肉出来的地址,事主应该是住在四层。

叶欢到的时候,已经是晚饭以后,她们来不及吃饭,急忙进了小区上了楼,看见门口堵了许多纸盒子,方菲刚想去搬纸盒子,却被叶欢制止了。

“菲菲,拍下来,留证。”

说完,叶欢拿出一根自拍杆,拨弄那些纸盒子,方菲看见盒子里都是些死老鼠,刀片,甚至还有极其污秽的东西,她当场就捂住了嘴。

叶欢做完这些,从包里取出一双手术用一次性胶皮手套戴上,把纸盒子挪开,然后开始敲门,可敲了半天门都没有人应。

叶欢把耳朵贴在门上,听到里面有微微的动静,她知道女孩肯定在里面,只是被吓坏了,也是自然,谁碰上这种事,都会害怕。

“怎么办?老大。”

叶欢沉吟一会儿,掏出手机,给女孩的邮箱发了条信息:我现在在你家门口。

“老大,这有什么用?她电话都关机了。”

“先等一等。”

半晌过去,门口传来动静,然后门渐渐打开了,一个女孩脑袋探出来,左右看了看,然后把叶欢两人迎了进去。

这是一间一室户,房间和客厅都不大,但房间里整洁,生活用品齐全。女孩招待两人进屋坐下,倒了茶水。

“欢姐,我叫李招娣,我没想到你会来。”

叶欢却是直接切入主题问她:“那封道歉信是你写的吗?”

“不不,我没写道歉信,我也不知道是谁写的。”

叶欢和方菲对视一眼,都是微微松了口气。

“招娣。”

“欢姐,叫我小招吧。”

“好,小招,你听我说,你得先报警,网络暴力已经影响到你的生活了,你的手机关机了,一定是有许多人打你电话,你家门口还有许多纸盒子,这些人很可恶,你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他们这样属于刑事犯罪。”

“噢,噢。”李招娣的眼中闪现一丝慌张,“可他们会不会报复啊。”

“不要怕,小招。”叶欢用轻柔的语气说道,“邪不胜正。”

叮铃铃……

叶欢的手机响了起来,叶欢拿起来一看,是一个不认识的号码,她接起来,里面却是传来一阵辱骂声,叶欢急忙把电话挂掉,顿时知道不好。

方菲的电话也响了起来,她看见是司明明,便把电话递给叶欢。

“菲菲,老大也被人肉了,工作室门口现在有几个人,我有点怕。”

叶欢听了不由气闷,说道:“明明,你直接报警,让警察来处理。”

“噢,好的,老大。”

“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李招娣小声的问。

“没事。”叶欢扯动嘴角,笑了笑,“你发给我的视频片段,有没有更完整一些的?”

李招娣听了,说:“有的,因为邮件上传要很久,所以我是截了一小段的。”

叶欢低声欢呼一声,说:“给我看看,如果可能的话,我们就打官司,有法院的判决,这件事的风向就会改变。”

叮铃铃……

方菲的手机又一次响起。

“老大,你快看网上,发道歉信的人和网友吵起来了。”

叶欢一愣,急忙拿出手机,看到那个人果然在和网友互怼,言语激烈,嚣张跋扈,网络上的风向一片倒,甚至已经脱离了原有事件,单独变成了一个热门事件了。

叶欢头疼起来:“这到底谁啊,蹭热度也不是这样蹭的,报警,快报警,这绝对侵犯了小招的人身权利。”

叶欢转过头,却看到小招咬着嘴唇。

“小招,你不要难过,我们一定能解决这件事的。”

“欢姐,我不想参和了,我家里穷,如果卷进这样的事里,肯定会影响我以后的工作,我会离开这里,去其他城市。”

“不行,小招,不能让人这样欺负。”

可无论叶欢和方菲如何劝说,开始还算配合的小招此刻却是无论如何都不肯再听叶欢的了,甚至下了逐客令,最后叶欢好说歹说,拿到了小招被性骚扰的完整视频,和方菲两人下了楼来。

两人对视一眼,都是叹了口气,事情的发展对她们越来越不利了,没有事主的配合,她们又凭什么代替事主去处理这件事?

一筹莫展。

叶欢看着自己微博上的粉丝从十几万,锐减到现在的七八万,心中就是一阵苦涩,仅仅一天的时间,自己苦苦经营了几年的ip,就毁了一半了。

真的要低头吗?

“欢姐。”

“我没事。”叶欢看了眼方菲,苦笑说:“不过,咱们以后日子可不好过了。”

“那咱们……”

“先回去想想办法再说。”

叮铃铃……

叶欢的手机又一次响起,这次又是一个不认识的号码,叶欢本想直接挂断,却是福至心灵,接了起来。

“叶欢吗?”听筒里传来一个冰冷的女声。

“是,请问你是?”

对面似乎是咬着牙说:“我看了你所有的文章,知道你是一个有正义感的公众人物,我曾经被刘昌平侵犯,如果你能够把他绳之以法,我愿意帮你。”

叶欢精神一振,他当然知道刘昌平就是视频中的那个男人,她忽然觉得有一个想法在脑海中飘忽不定,却又抓不住。

“我愿意尽我的全力将他绳之以法,你在哪里?我现在就来找你。”

电话那头显然愣了一下,说:“我在A省X市。”

叶欢说:“我也在!”

叶欢赶到A省X市云鼎咖啡,看着眼前的四个女孩,微微诧异,其中一个年龄较大的女孩站起来,向叶欢伸出手:“你好,我是刘梅。你应该猜到的,他敢做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的……”

两个小时后,叶欢面无表情的和方菲从云鼎咖啡走出来,这四个女孩都答应了全力配合叶欢,而且其中有一个,正是为小招提供监控视频的人,她存了所有刘昌平在办公室做坏事的视频,只是那个摄像头实在老旧,画面并不清晰。

“欢姐,这个刘昌平简直太渣了。”

“嗯。”

“你打算怎么办啊,欢姐。”

“起诉他。”叶欢咬牙切齿说。

方菲重重的点了点头。

第二天,叶欢赶回了工作室,给明锐打了个电话,然后就开始在微博号上写长文。

“老大心情很不好啊。”司明明推了推正在揉眼睛的方菲。

“那可不,昨天那四个姐姐说的事,我只是听了听,都想拿剪刀把那个刘昌平给剪了,擦擦擦。”方菲手里摆出剪刀的姿势,在空中挥舞。

“这么说,现在关键点就在那个刘昌平了?”

方菲歪着脑袋想了想,说:“逻辑是这样,网友情绪再激烈,只要我们有法院的判决,他们也就不敢再质疑了。”

“可是该怎么打赢这官司呢?”司明明问道。

叶欢此时也正在想这个问题,她已经让明锐帮她找了律师,已经在拟律师函了,昨天临走的时候,小招答应了要在律师函上署名,那么她们就可以警告B市那个在网上冒充小招胡说八道的人了。

同时,叶欢把所有关于性骚扰及对那几个女孩性侵的资料全部传给了律师,让他准备准备,择日起诉。

而这时,她则是正在写一篇故事,关于这几天的所见所想,她觉得心中实在是太压抑了,听着刘梅和几个女孩的哭诉,有一个甚至是长期被刘昌平强迫。

而此时,刘昌平却倒打一耙,煽动网友,颠倒黑白,叶欢心里清楚,这个官司一旦开始打,首先完蛋的一定是她的工作室,所以她要在这之前,借助工作室最后的力量,去做一些事。

叶欢心绪激动的写着,她似乎从没有过这样的激情,她抒发着自己所有的情感,她的手指像铆钉一样,不断敲击着键盘,她的眼睛喷吐着烈火,她的血液滚烫,她义无反顾要维护这段正义,哪怕搭上她这几年的心血。

叶欢写完,用手捂住脸,她突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疲惫感。

A市人民法院接受了叶欢等人对XX公司总经理刘昌平的起诉,而这一天,正是开庭的日子。

叶欢自认为万无一失,她们有人证和物证,证据齐全,根据律师的指点,她们还找到了更多的证据,她们包括律师都认为这场官司赢面极大。

所以此时,叶欢坐在旁听席上,等待着开庭。

法官入座,全体起立之后,宣读法庭纪律之后,由当事人陈述事实。

“我放弃对被告的起诉,对不起。”

“我放弃……”

“我放弃……”

叶欢猛地睁大眼睛,站了起来,不可置信的看着台上的四个女孩。

她看到了那四个女孩满脸愧疚的低着头,而被告席上的刘昌平却是挑衅一般看向叶欢,嘴角扯起一个残忍的微笑。

一名警察走下旁听席让叶欢坐下,叶欢挣扎着不愿意坐下,大声吼着:“不,你们不能……,你们难道真的要让正义蒙尘吗?”

几名警务人员来到叶欢身旁,将其带了出去。

门开的一瞬,叶欢看见门口站着一个人,是小招。

“欢姐,我看了你的文章,许多人都看了你的文章,我们不能惧怕恶势力,我们要抗争到底,所以我来了,我不会让正义蒙尘。”说着,小招上前搂了搂叶欢,大步走进了法庭。

叶欢的泪水一瞬间崩溃,哭的撕心裂肺。

明锐也从旁听席出来,在外面陪着叶欢,等待审判结果。

叮铃铃……

明锐的手机响了起来,叶欢抬头看了眼他,然后从他的肩膀上起来,擦了擦脸,轻声说:“接吧,我没事。”

明锐站起身,走到一旁,低声对电话里说了几句,然后满脸兴奋的说道:“转机来了。”

叶欢一愣,说:“什么转机?”

明锐说:“是你的文章,你的那篇文章感染了许多人,很多人愿意提供帮助,其中有一位视频达人,为我们把刘昌平的犯罪视频清晰化了,还有一位是刘昌平公司的审计,他愿意提供关于刘昌平的不合理账目,还有……”

叶欢的泪水再次不自觉的流了下来。

等待开庭的这半个月,她已经没有再运营她的微博号了,全权交由方菲和司明明打理,她则是跟着律师一起整理、搜集资料,没想到,没想到,文字的力量竟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明锐急忙给律师发送消息,让他提供新证据,并对法院提出更改起诉条件。

明锐把新的证据传输给了律师,两人安静的坐在门口,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叶欢却是心中越来越安定。

大门“轰”的一声打开。

几个警务人员押着刘昌平走出来,刘昌平脸色铁青,看见叶欢的时候,神情激动,好像要吃人一般,却是被警务人员按住了。

叶欢却是着实松了口气,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说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三个月后。

“小招,把这文案改改。”

“明明姐,今天我和老大出去办点事,你多担待担待啊。”

“小招,快,咱们走。”一脸精致妆容的叶欢摇晃着车钥匙,走出工作室。

“老大,二审驳回了,今天应该是最终审判了吧?”

叶欢笑着摸了摸小招的头,抬头看向那明媚的阳光说道:“不管他上诉多少次,恶人一定没有好下场。”

(全文完)

B. 有没有欧亨利短篇小说

你是要内容还是要题目?

二十年后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你听了觉得稀奇,是吗?好吧,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20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孩提时候起,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 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球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

他说,“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罗!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赠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 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幄,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长高了一点儿。”

“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O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 说,“你被捕了,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的,于是他们通知我们说,他们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C. 精品短篇小说

契魔者

本文女扮男装,女主强大,非正常人。原名:轻言莫夜。
“挡在我眼前的人,只有一个下场。”黑眸抬起,冰冷,阴森。手中的黑剑泛着血色的光芒,清冷的声音荡漾在众人的耳边:“死。”
断魂剑起,人头落。
一座华丽的学院内,天台的屋顶上站着一个一袭黑袍的黑发黑眸俊美少年,左边站着一个绿发碧眼的男人,右边站着一个红发可爱的小奶娃。软软的黑发上顶着一个可爱的小黑兔懒懒的趴着,微风吹过,袭起了黑袍少年的秀发。
——他,就是传说中的学院第一天才。
——他,就是传说中的‘夜幕’。
传闻,夜幕、孤寂的行者,强者的代表。
与魔王契约,与魔兽同行,与魔娃相伴。
这个少年,就是契魔者。
传说:“被‘夜幕’盯上的人,只有两个下场,1:死;2:生不如死。
好看 没玩结 魔法的

左岸纯情,右岸媚色

从潇洒的少年到帅气的男人,我陪他成长了十年,对他来说,难道真的太久了?
生命如沙漏,夜以继日地一点点流逝,而对某些事物的执著,也在不知不觉中悄悄消失。
记得从前,我最喜欢白色,喜欢白色的云朵,白色的雪,白色的珍珠,白色的玫瑰,还有白色的婚纱。
维东曾问我为什么,我答:“白色代表纯净、神圣、青春和坦诚,我喜欢它明亮得一尘不染的感觉,你呢?”
维东就揉着我的头发笑,“小丫头,白色太单调了。”后来,他的目光落在我白色的连衣裙上,又玩笑般地问了一句:“你有洁癖?”
我为他用了“单调”两个字形容白色而郁闷了一个晚上。
当时,他戴着耳机,懒洋洋地躺在绿茵茵的大草坪上,随口哼唱着什么。
我安静地歪在他身旁,抱了本《台湾当代小说二十年》翻看,为了那篇《游园惊梦》感慨不已。
那时可真年轻啊,有那么奢侈的时间和心情。
某一年,我们经常在相辉堂前这样度过。。。。还可以 这是开头 呵呵

凉生

如果是她的错,她可以改正;如果是命运的捉摸,她无力纠正。 ————小记家,她回家了么?身子还是那样凉,又或许更凉了。可她不再感觉冷,也感觉不到疼,感觉不到血液流出,只是感到了阳光暖暖的照射,很舒服。就像曾经他柔和的目光,就像曾经她甜甜的微笑,就像曾经他温暖的手掌,还有她一直不能拥有的亲情。那种始终无法抓住的温暖,而今毫不吝惜的洋洋洒洒的布满全身。包裹着自己。一滴晶莹的眼泪自眼角不自觉的滑落,蒸发在无尽的温暖中。嘴角挂上了满足的微笑。
她看到他们了。看到了琛午后阳光下温柔的微笑。看到了晨光中杨阳摊开的双手。看到了父亲阳光下挂泪的笑靥。看到了母亲手术台上坚定的表情。看到了奶奶白雪中充斥着骄傲的训斥的嘴唇。看到了鸿,昏暗的灯光下温柔的目光。她笑了。温柔的笑了。原来一切都是那样美好。那样美好。应该是女尊文


虐殇——绝恋散荼靡

第一章:领养

划破天空的一道晃眼的白光,伴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雷响,惊得坐在后排的小女孩更加依偎进了一位少妇的怀里。她伸出纤细白嫩的手揉了揉睡眼惺忪的双眸,晶亮的双眸还没有找到焦距,她瑟缩了一下,轻声问道:“妈妈我们还没到吗?”
今天是她的生日,她生于10年前的4月4日,人们都说那不是个好日子,但是幼小的她却觉得每年的这天就是她的天堂。因为在这一天,她会收到很漂亮的礼物,更重要的是她可以和爸爸妈妈一家人一起去游乐园玩,一起度过生日。平日里,那个小家里,就只有她和妈妈二个人,爸爸一年难得回来几次。但是只要是她的生日,爸爸就一定会回家,所以她很喜欢这个4月4日。虽然爸爸难得回家,但是妈妈将家里打理的非常温馨,她还是觉得很幸福。更何况去年爸爸送了她一只迷你的棕色小贵宾,那宝宝好可爱,今日要不是游乐园内不能携带宠物,她说什么也不会把宝宝独自留在家里。
“明桀,要不今晚随便找个旅馆休息一下,明早再赶回去吧。”美丽的少妇看着窗外那倾盆大雨,脸上满是担忧。
“不要,我不要!”还未等坐在前排操控着方向盘的男子回话,小女孩就任性地叫道:“我不管!爸爸我们一定要回家去。不然宝宝会怕的!”
“琪琪乖,你看这雨下这么大,天又黑,听妈妈的话,明天我们再赶回去。”少妇搂着怀中的小娃,柔声劝道。
“我不管,我不管,我就是回去!”琪琪丝毫不肯妥协,甚至在她妈妈怀里挣扎起来。

青之翼


普通,平凡,这些字眼对一般的青春少女来说应该是很讨厌的词汇吧,虽然大多数人都跟周围的人没有什么区别,总是憧憬着自己的不同,或者是特别的美丽,或者是爱情的想望。
我呢,从小时候开始就没有这种想法,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和普通人一样。
我与普通人有什么不一样?有是有的,其实,也真的只是很小很小的一点点,小到只有铅笔的笔尖那么大。听起来,没什么大不了的是吗?只不过,这铅笔尖大小的不同在我的心脏上面,那块跳动的血泵的里面有铅笔尖大小的一个洞。具体在哪里我也不知道,因为第一次有人解释给我听的时候,我忍不住捂住耳朵尖叫,我不想知道那个才铅笔尖那么大的洞让我只能活20年,从那以后,“心脏”和“心脏病”成了我的禁语。
这就是我与众不同的地方。。。这个女主倒霉 因心脏病穿的

穿越之冷清公子

前世孤儿,今生弃儿,这样的他会有什么样的性格,又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清淡冷漠如他,又有谁能得到他的心呢?是深沉睿智的他?是温柔细致的他?是魅惑邪气的他?还是那个神秘人…… 这个是女扮男装仙侠奇缘之花千骨瑶池初见,他是高高在上的长留上仙,而她偷偷混入,变作小虫趴在树上,却被风吹落于他的酒盏之中。“不小心掉下来了吗?”他的笑淡然而又慈悲,那是她此生唯一一次见到,却是对着一条小虫。一年之约,拼尽全力,只为了有一天,能叫他一声"师父"。“师父,你为什么收我为徒?”他不语,只是将宫铃赠予她,轻抚她的头。那漫天绯色中白得尘埃不染的身影,每日站在绝情殿的露风石上,俯瞰天下苍生。她发誓说,再也不会让他寂寞了。可是绝情殿上的朝夕相伴,默然相守,终于还是走到了尽头。为了救他,她犯下弥天大错。然而……“错了就是错了。”他淡漠依旧。八十一根消魂钉,还有高高举起的断念剑。剑断念,人断情......师父,你知道被最爱的人剖心噬骨有多痛吗?你知道悲伤至极,却依然抱住幸福的回忆不愿遗忘,日日夜夜思念一个人的感觉有多苦吗?我不相信正,不相信邪,不相信幸福,可是我相信你。所以,微笑着不放弃,哪怕,爱比死更冷。师徒恋 不是穿越 修仙 这个特火 都拍成电影了 我看的都心疼那个花千古 望采纳

D. 短篇小说——同居



孔家辉的手里紧紧地握着一把水果刀,向一个男人的身上刺去。不是别人,那是他的父亲。就像用刀扎进鱼肚子的一瞬——肌肉的弹性——阻住了……

“咳——咳——!”家辉被这夜里的噩梦惊醒了,他感到呼吸困难,仿佛有一团气堵住了他的喉管。他在黑暗之中慌乱地摸索,颤抖着双手,终于拿起枕边的沙丁胺醇气雾剂,张开嘴急促地吸了几下。好一会儿,他才慢慢地缓和下来。

他对床的室友翻了个身,知道他又犯病了。

不知是几时,家辉又渐渐睡去了。

“铃铃铃,铃铃铃——”。室友们的闹钟接二连三叫起来了,家辉可以起床了。他其实早已醒了,躺在床上假寐了不知道有多久。醒来的时候他不愿意看时间,看时间对失眠的人来说是一种残忍。他当然明白这不过是极低劣的自欺,可他需要从这样自欺里争取到开始新一天的勇气。

家辉起身去拉开窗帘。宿舍的窗子已经很破旧了,走到跟前就感到了从窗子缝隙里渗进来的冷气。

掀起窗帘的一角,他的眼睛猛然被强光晃了一下,天从没这样明过。然而不是阳光——下雪了。

天地间白茫茫一片,明净得亮眼。树干、草坪、低矮的平房、路旁的车辆,以及商店的招牌上,都压满了厚厚的积雪。一切都仿佛被大雪掩埋了似的。

漫天的雪片在空中飞舞,盘旋。谁也不知道哪一片,在什么时刻,就这样以优雅的姿态被风吹散,消隐在空中了。

室友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家辉从对雪的震撼里跳脱了出来。

“昨晚又咳了啊。”室友说。

“抱歉,又把你吵醒了,真的抱歉。”家辉说。

“哎,你这个病怎么回事……”

家辉沉默着低下了头,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要是总这样,我真要考虑搬到那边住了。”室友一个人自言自语道。

那室友对家辉也是极忍耐了,因为他患有轻度神经衰弱,最怕夜里有声响,而家辉这夜喘的毛病经常搅了他好梦。

他的家境该算很优裕的,家中在城里有两套房子,一套现在正住着,另一套是刚置下不久的,除了两张床以外,还没怎么添买其他家具。这样的房子出租也不太可能,所以一直空闲着。他刚才话里所指的,便是这套房子。然而可惜离学校不近,因此他才迟迟的没有搬去。



没有谁愿意患病的。每次犯这夜喘病的时候,家辉心里都极恐慌,因为这病若发的急,是有窒息的风险的。可他控制不住。运动的剧烈,精神的过度紧张,都可能把这旧疾引起来。昨夜便是因为做了噩梦。

那是他的一个梦,然而确也是他现实生活里一道抹不去的,可怖的残影。

一年前的一个晚上,家辉在自己的屋中看书。忽然,像一道惊雷似的,他听见他的父亲对着母亲破口大骂:“我错了行了吧!你狗日的东西!”

母亲说:“你那样操作本来就不对,还不听人劝。”

“你他妈还跟我来劲了,臭娘儿们!”

家辉受了极大的惊吓,他的心里像打着一阵急鼓似的,剧烈地悸颤。

“咣——咣——咣——恫”。玻璃杯砸碎了,那刺耳的声音让家辉胆战心惊,好像那些碎玻璃都扎在了家辉的心里似的;桌子上的电脑,也被他父亲一把摔在了地上。

“滚你妈的!狗杂种东西!”他的父亲还在不停侮骂着母亲。

家辉攥紧了拳头,他的内心在做着痛苦的挣扎。那毕竟是他的父亲,他不忍心顶撞他。他泄了气,只能恨恨地用手掌在桌上猛烈地拍击。家辉深深地知道,他的父亲早就没有了对母亲的爱,母亲在他眼中,就好像一团早已死了肉尸,她对于他,只有发泄愤怒这一种功用。这个家能维系到现在,是因为他把他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儿子——自己的身上。可是他恨他,他今年二十一岁,他已经对他忍受了十几年了。

家辉挣扎地思索着,突然,那种熟悉的窒息感,又猛地升涌上来。他预感到了,那喘病又要发作了。他立刻拿出药来猛吸几口。然而惊魂甫定,更恐怖的事情便发生了。他听见拖鞋在地上的剧烈地摩擦声,父亲嘴里仍然不停地咒骂。

“砰——!”像一拳打在了沙袋上。那样的沉重,迟闷。母亲痛苦地哀叫着。

家辉再也忍不住了!如果这样还无动于衷,那还算一个人吗!几丈高的火焰在他胸中燃烧,他推开门,看到眼前满目的狼藉——一地的碎玻璃,破瓷片;椅子东倒西歪地横在地上。父亲狰狞着那张挤满褶皱的脸,像一只疯狗,与母亲缠打在一起。

然而家辉顾不上那些了,他一把将他父亲拉开——他已经失去了理智,他愤怒地大喊着,将他父亲逼推到客厅的沙发上。

“我他妈受够了,你这个畜生!”,家辉喊着,“十几年了,在这个家里,我没有一天安心地活着!你他妈知道吗?我们一家人的幸福都让你毁了!”

那天,他第一次看见父亲眼睛的恐惧。他疑心自己培养了多年的希望,竟是一场自欺欺人的幻梦。可他还是嘴硬着——他喝了酒了,他疯了,他不管是谁,都要一起咒骂:“幸福!就你这样也想要幸福,你跟你妈一样!我真的没想到……没想到啊……”

“住嘴!”家辉抄起了茶几上的一把水果刀,直直地对着他。他的父亲瞬间愣住了,像一只被蟒蛇吓呆了的青蛙。

“好啊,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死!”家辉那时的眼里只剩下了仇恨,他失去了一切的思维。一个儿子竟然能和父亲成为想置对方于死地的仇家。什么样的亲情,可以这样的凄凉?

然而他母亲让他镇定了。

“家辉,求求你了,不要闹了,孩子……!”母亲抱住了他,那眼神近乎是哀求,“这是爸妈的事,儿子,这不关你的事,快放下,放下……!”

家辉的全身的血液都冷下来了,他的手一松,刀掉在了地上。狼藉过后,屋子里一片死寂。父亲瘫坐在沙发上,恐惧的眼神中带着绝望。

当天晚上他的父亲没有再进他们的卧室,一个人抱着酒瓶子,喝得烂醉。借着酒劲,他不时也骂几句脏话,骂这个家。他还坚决地说:“孔家辉,从今往后我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家辉不愿再理他了,他全身已经没有一点气力。母亲的话,让他如同坠入冰冷的囚窟。

十几年了——不,若按他母亲的话,不关他的事,那该是二十一年了吧;父亲对母亲的暴力一直在持续,而母亲永远是像一只顺从的羔羊,任由谁把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她也不反抗。一条性命若是甘愿被屠的,任谁来也救不了。

家辉心里对父亲有恨,也对母亲有怨。打架的事怎么和他没关系?他所以日日要遭受这喘病的折磨,就是由于他们打架的缘故。

时间他一辈子也不会记错,因为那天大年三十的晚上,除夕夜。万家灯火,空气中都是祥和欢乐。幸福的人们在家里欢度春节,也许要用久违的亲情洗去一年的疲惫;而不幸的人,却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像个没有家的流浪汉一样徘徊游荡。

经验告诉家辉,每到逢年过节,他的父母总要打架。那时仅仅是一个初中生的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阖家团圆的日子,于他而言,却要遭受家庭破碎的灾难与来自亲人深深的伤害。后来他才明白,那是因为他的家里是不能遇到任何变故的,无论好的,还是坏的。变故会带来多余的情绪,而对于他的父亲,消解情绪的方法便是暴力。

然而他那时就只会隐忍。他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父亲用脚踹,用拳头捶,拖着母亲的身体在地上殴打。他就那么僵死地坐在床的一角,呆滞的眼神里没有一点光,空洞得像一具人偶。

她的母亲也曾经勇敢过。那次,殴打暂时停息了,母亲把家辉叫过去,让他拿着手机拍照,拍下她后背、肩膀、胳膊和下肢的伤痕,那些渗着血的淤青。

父亲过来一把夺掉的他的手机,恶狠狠地瞪着母亲。

“狗日的,你就会他妈挑拨离间,当着孩子的面卖乖,婊子东西……”他把他杯子里的酒向母亲的脸上泼去,母亲惊惶地歪过头去试图躲开。几滴零星的酒溅到了家辉的眼睛里,他立刻感到眼里针刺一般的灼痛。那一刻,他一下子从恐惧里醒觉了。他穿好了裤子,拿起一件衣服走出了卧室,他把他家里摆放的所有他父亲的酒都扔出了家门。酒瓶子撞向楼壁,发出爆裂的巨响。

他走出了家门,他的心再也承受不住这样的震荡的,他什么也不想管了,只想着从那个像地狱一样的家里逃离。

可当他独自徘徊在那个寒冷的冬夜里,他想到还在家里受难的母亲,他的泪止不住地往下淌;可是他在为了什么哭了,为了他和他可怜的母亲吗?这只能证明,他是一个无能又无耻的懦夫,是个怂包。

太冷了,太无助了。他想跑去他的外婆家。他从小是外婆看大的,和外婆最亲,小的时候父母打架,他总去外婆家里避难。他母亲却告诉他,以后不许去了,外婆年纪大了,别再让她为了咱这个家操心。是啊,家辉也不想因为自己再给别的亲人添麻烦了。然而当时他自己都忘了,他正患着重感冒。

几乎又半夜他都没回家,他的父母开始起了急。母亲不得已打了电话给外婆,问她孩子在不在她那里,然而也没有结果。他们于是分头到街上找。好在他家辉没有走远,母亲在家附近那条臭水沟的石桥上找到了他。

此后母亲把他接到外婆家住了一阵。经过了半夜寒气的侵扰,他的病情愈加严重了,整日咳喘,竟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到医院一查才知道患了肺炎,住了半月的医院。不想出院以后竟从此落下了后遗症。从那时起,他便有了这喘病。

自从与他的父亲决裂以后,家辉再没回过他家一次。可是他身体不好,又常常失眠,住在宿舍既影响自己,又影响他人。在那以前,他常常在课业轻的时候回家去住,现在他想到,可以回外婆家去。

他的外婆起先并不知道家辉家里发生了什么,见到家辉来到以为很难得,自是很高兴的;然而他住的日子长了,节假日也不见有回自家的意愿,渐渐起了疑心。后来事情终于瞒不住,他向外婆说了实话。

外婆是上了年纪的人,家辉不愿让他为自己的事情操心,只劝她别管了。外婆是看着家辉长大的,自然疼爱他,便让他愿意住哪里就住哪里。

然而好景不长。那天他的小姨到家里来,家辉听见小姨劝外婆:“您这样对他也不好,这么小的孩子不能从此没有家了,为了他好,您也该狠心‘轰’他回去。”

外婆没有说什么,家辉也知道小姨并无恶意;然而他的心头却感到一种无比难言的酸楚。因为自己的事,让亲人们替他为难,他不忍心。可除了这里他还能去哪儿呢?在外面租房子吗?北京的房价太贵,他无论如何也租不起的,他也不能向家里提出这样的要求,母亲不会同意,他也不愿!他恨他那不争气的身体,别的像他一样的青年学生,都可以安心地住在学校,而他却不能。

从前遇到事,他都以为总有解决的办法,然而这次他感到穷途末路了。除了住在学校,他别无去处。



家辉今天是要到图书馆去的。在学校里,图书馆是他最常去的地方,周六日没课的时候,他能在里面待上一整天。他爱去图书馆,也并非因为多么热爱读书,而是只有在读书时他才能暂时忽略那片漂浮在他心头的阴云;而且若是运气好,他便常常能与作者或书中的某个人物达到一种高度的共通,仿佛书中的每个字句都是在写他自己。在同理心的作用下,他感到世上并非只有他一人的无助,因此也便可以获得些心灵的安慰。

他从来是一个人去图书馆,而且他从不与认识的人坐在一桌,因为在学校里他没有很熟识的朋友,与陌生的人坐在一起他会感觉不自在。他向来不太会与人打交道。

可是今天他坐在了一个位置,他大意了。当他抬起头的时候,他看到对面坐着他的同班同学——穆佳琪。她正低头看书,没有注意到她。

家辉的印象里,佳琪一直是留着不及肩的短发,而且好像没见过她化妆的样子。与其他大学女生相比,她确显得朴素了些。引起家辉注意的是,她的桌角摆放着一本书,是女作家苏青的《结婚十年》。他看过这本书,而且对这本书有很深的印象。

他们看到对方以后,互相打了个招呼。家辉还有些不好意思。中午吃饭的时候,家辉把东西都带走了,准备下午另找个新的地方。

今天学校没课,他就从早上一直待到图书馆晚上十一点半——图书馆闭馆才走。他总是不着急回宿舍,爱在外面逛逛。

今年冬天,北京的雪格外的多。这雪是从昨夜降下的,中途停了一阵,到了晚间又开始下了,而且势头正急。寒风夹杂着雪片,簌簌地向人身上扑去。家辉撑了把伞,可雪是斜斜地刮下来的,伞最多也只能护住头顶,仍有很多的雪落在了他的衣服上,飞进他的眼睛里。他打算要回去了。这时迎面忽然遇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他仔细一看,竟是穆佳琪。

“你要回宿舍吗,是不是没有伞?”家辉本不愿与人多说话,可是这样的天气,遇到熟人,不得已要寒暄一下。

    “啊,没有,我是为了来看雪景来的。”

“呜,我本也是来看雪的。可是雪太大,要淋湿的……”,家辉有些难言,“要不……我送你回去吧……”

他的脸上飘过一朵红云。他平日和女孩子交流都很少,更不要提主动送女孩子了。可他实在不忍看她挨淋。

    “谢谢你,真的不——”话还没说完,她打了一个喷嚏。她怪不好意思的。他们俩都笑了。

    “那麻烦你了。”

家辉和佳琪在一张伞的下面走着,伞的上面落着同一片雪花。下雪的夜晚太安静了,回去的路好像变得很长。

  “你在读苏青的《结婚十年》?”家辉想找些话题来打破尴尬。

  “嗯……你应该是今天上午看到了吧。”像被人发现了一个秘密似的,她的回答显得有些局促。

  “这本书还算小众,你应该很喜欢读书吧?”

  “也还好,附庸风雅而已。”

  “过谦了。那本书我读过,我很喜欢。”

  “你一个男生,竟然也会喜欢这种书啊?”

  “怎么,难道这还是女性的特权?”家辉打趣道,“我反而更欣赏女性文学。”

气氛渐渐不那么尴尬了。

  “你读苏青,一定也读张爱玲吧。”家辉说。

  “是的。不过,我觉得张爱玲笔下的世界太‘苍凉’了些。”

    家辉停了一下,两眼望着前方,说:

  “可是她的荒凉里有生机。”

  “什么生机?”

  “这生机就是反抗。在她所处的那个苍凉的末世里,反抗就是对自我的救赎。”家辉的眼神忽然坚毅起来。雪夜里很冷寂,可家辉的心中有一团火。

他冷静下来,又开始自责。他今天竟然和陌生人说了那么多奇怪的话。可是他总是这样,稍稍有点话题,就容易动真感情。大约孤独的人都有这个坏习惯。

然而佳琪好像并没有显出太惊讶的神情,只很认真地听着。

到地方了,佳琪对他道了谢。令家辉感到意外的是,她还说:“以后有空我们可以一起探讨读书的事。”

家辉答应了,不过他也知道那是句客套话。



  家辉以为那天是他话多了,然而他不知道,两颗受过伤害的心灵,是最容易碰撞到一起的。家辉那番莫名其妙的话,竟在佳琪的心里产生了隐隐的触动。

  此后,佳琪当真与他聊了许多关于书的话题,两人也因为书而渐渐熟络起来。

  一次,他们相约上完晚课在操场互换书籍,之后便一起散步闲谈。两人走累了,就坐到看台上去休息。

佳琪问他:“你那天所说的‘生机’、‘反抗’,是什么意思?”

家辉说:“我很欣赏张爱玲笔下的那些女子,是的,正如你说的,她们生长在一个‘苍凉’的末世,可无论她们所处的环境是怎样的险恶、家庭是怎样的腐朽,她们都能‘夷然’而骄傲地活着,原因就在于她们有一个叛逆的灵魂,她们绝不甘心成为那些巨婴似的男人们手中的玩偶。……我时常想到我的家庭,我的母亲……”

直到那天他们才知道,下雪的那个夜里,他们都对彼此说了谎。他们根本不是为了去看雪的。

家辉向佳琪袒露了他的心事,他向他说了家里的事。他还告诉佳琪,自从他落下那喘病,他的性情就变得越来越孤僻,他开始不愿与人交流;尤其一想到因为自己的缘故而给室友带来麻烦,他甚至对社交产生了恐惧。于是他故意拖延,每日等到宿舍熄灯以后再回去,这样他就能把自己隐藏在黑暗里,不被任何人发现……。他是一个有家的人,然而他一想到自己有家不能归,就时常陷入绝望的里去。若是夜里喘病发作,他整个人便要崩溃!不瞒她说,他曾无数次动了自杀的念头,可他懦弱,他又远没有自我了断的勇气。

有着同样命运的两个人,可以互相成为最好的倾听者。

佳琪那么认真地听他说完。她竟落下了眼泪。家辉第一次觉得,他人的眼泪竟也能洗刷自己心头的阴霾。他不知如何安慰她,他只想感激她。他也像佳琪听他倾诉时那样,认真地倾听了佳琪的话。

佳琪说她从高中开始就患有抑郁症,她常常彻夜失眠,所以这六七年里一直靠药物维持着生活。她知道药物一旦停下就会有戒断反应,可是没人知道,那发病时的痛苦要比戒断反应强上多少倍!一开始他的父母还带她到医院开药,可后来父亲让她停药,还冷冷地说下一句:“这么点的小孩,有什么想不开的,得了这种病,我都替你害臊。”在学校里,大家知道了她有抑郁症,都避着她走。她们把她当成一个神经敏感的精神病,即或是有愿意和她做朋友的,说话时也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她看着室友们欢乐,她心里竟嫉妒她们!她一想到自己是这样的人,就更恨她自己!所以她宁愿淋上一身冷雪,也不愿早点回到宿舍里。她怕她的心受到伤害,更怕她伤害了别人!

家辉听了,心里悔恨极了,他用手用力地抓着他的头发。

“佳琪,你早该和我说这些的,早知道那天就不强求你回去了!”家辉道,“佳琪,你家也在这里吧,我觉得你该回家去住,这也有利于你病情早日缓解。”

佳琪沉默了,而抽泣着说:

“我就是从家里逃出来的。”

家辉愣住了。难道?!

“家辉,你知道吗,我们是同病相连的人。我从小生活在一个噩梦般家庭里,在家里做每一件事都使我恐惧。我生怕自己做错了什么而遭到父亲的殴打。就连现在,我说出‘父亲’这个字眼的时候,心里都在发抖。”

“……他每天都酗酒,喝酒以后,常常不知道为什么就开始殴打我和母亲。我们丝毫没有还手的能力,你知道吗,我常常担心有一天我会死在这个家里,死在他的手里。而第二天他清醒一点,就好像忘记了昨天的一切,又开始对我有说有笑的。可他的笑只能让我感到无比的恶心。”

“只要他在,我就害怕家里的声音。‘砰——砰——砰’,那时我母亲的头,被他用手按着,在墙上砸。……我倒一杯水,那声音哗哗的,我觉得里面好像有他的辱骂;我咽一口饭,我听着自己耳鼓的震动,我觉得是他正捏紧了拳头;我半夜里惊醒,我怀疑是他闯进我的房间叫我起床。只要在家里,我便无处躲……”

“最可怕的是,别人竟然都说他是一个老实人!他们都看不到,他是怎么对待我妈,怎么对待我的吗?……以前我也化妆,留过长头发。那次他喝了酒,我进了家门,他居然狞起他那张丑恶的脸对我说:“喂,你真恶心。”

“我只盼望我的母亲能早日和他离婚,好叫我们一家人脱离苦海。可是母亲不肯,她说我是小孩,不懂大人的事……”

在一旁倾听的家辉此时攥紧了拳头,用力地往椅子上砸去。

“佳琪,我真想替你……哎!”家辉的心猛烈地跳动着,他觉得此时若有一把刀,他就要跑去结果那个了禽兽。

佳琪的眼睛已经哭到红肿。她的泪早已经都已经流干了。

他们抬起头,久久凝望着天边那片被夕阳浸染得火红的云霞。云霞的裂隙里,隐隐地透出几道金色的阳光。那么温暖。

“家辉,我特别喜欢《结婚十年》的最后一句话——”

“ 十年的往事都像云烟般消散了,忘记我,让我独自在永恒的光辉下悄悄地替你们祝福吧。 ”

“会的,佳琪。我们会有忘却的那一天,忘却一切,永远微笑地、骄傲地活着。”



这个世界上的故事总是充满了无奈,原因在于,理想与现实之间总像是相隔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们站在现实的一端,望向光明;憧憬着有朝一日能冲出阴霾,到达理想的彼岸。到头来只能一遍一遍,于黑暗中独自抚慰着鳞伤的躯壳。

向对方倾诉了心事又能怎样呢?现实的苦痛没有得到丝毫切实的改变。家辉不甘心,他一定要想出办法。如果说为了自己,那也罢了;如果他什么也不曾知道过,那也罢了。可他看着一个弱小的女孩子遭受那样的苦楚,他的心像刀割一样难受。

“要是能给佳琪找到一个可以独处的房子,她或许可以暂且生活得轻松一些。等到一年以后毕了业,就可以永远地独立生活下去了。”他心想着。

他忽然想到他的那个室友。

他找到佳琪,对她说:

“佳琪,如果我能给你找到便宜的房子,你愿不愿意住。”

佳琪苦笑了一下,说:

“北京的房租这么贵,哪有便宜的。”

“我的室友家有一套装修得不全的房子,我去求求他,或许可以低价租给你的!”家辉说。

“算了,家辉。……你知道,我有抑郁症。一个人的时候,犯了病,时常想不开……就要想到死……我怕……”

家辉心像海潮一般涌动着,他不愿看着佳琪就此丧失了希望。可他不知该怎样开口。沉默了良久,他终于鼓起勇气:

“佳琪,如果你信得过我,我可以与你合租。我们就各自住在各自的屋里。”

佳琪愣了愣,说:

“怎么好麻烦你。再说,给人知道了,会说闲话的。”

“佳琪,可我真心觉得你不能在这样下去了!”

“我知道,我何尝不想呢……可——”

“我知道你的顾虑。佳琪,可我们是清白的!丑陋、污秽的是那些施暴的人,和那些施暴者的推手!我们没做错什么,不要把所有的错误都归到自己身上了!我们己经背负了太多不应该属于我们的痛苦了!为了自己,你应该勇敢一些。”

家辉的话像一道激流,在那一瞬间竟给了她不顾一切的勇气。

他们同是沦落天涯的人,家就在身后,可他们不能回。

……

“家辉,我信你。”



家辉恳求他的室友低价把房子租给他。他说愿意每月给他一千元。室友听了很不情愿,说:“这房子家里是不让租的,况且,一千也说不过去吧。”

“那就两千。看在咱们三年同学的面子上,两千租给我吧。我向你保证,不会弄坏任何东西。而且我答应你,只是晚上在那里休息,第二天早上就出门的。”

室友并不是不讲情面的人,况且两千元对于一个学生来讲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了。他答应租给他。

而后他问:“和咱们班谁啊?”

家辉半天没有说话。

室友的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说:“这么快就同居了?可以啊,你小子!”

家辉心里别扭,但他不想解释什么。就算他的话再难听,他也需忍着。只要他肯租房子给他,不管他说什么,他都感激他。



天气晴朗,家辉和佳琪来学校上早课了。

雪早已停了,可因为还很冷,图书馆后面那片裸露的草地上仍然覆盖着一层银色的冰。

下一场雪,往往需要一整个冬天才能融化。

可只要生活还在运转,太阳就始终会燃烧着。等太阳的直射光线从南回归线转移到赤道的时候,春天就会来了。

E. 拉瑞的离婚事件(短篇小说)

我和我的老婆有一个共同的朋友,他的名字叫拉瑞。拉瑞最近遇到点麻烦。因为他的妻子要跟他离婚。离婚是个麻烦事儿,对于拉瑞来说,尤其如此。因为拉瑞不想离婚,他还深爱他的老婆。拉瑞爱她的老婆出了名。这倒不是因为他老婆露丝多么漂亮,仅仅因为拉瑞深爱着露丝。露丝是个十分恬静的女人,言语不多,姿色中等,她最喜欢的休闲活动是看小说,每回到拉瑞家去做客——当然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露丝手边总是拿着一本书,什么《漂亮朋友》、《罪与罚》、《白鲸》,都是些大部头的世界名著。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露丝的情景。当时,这位爱看小说的女人看到我们进来,那双迷迷蒙蒙的眼睛仿佛被晚归的太阳照射,闪烁着流动异彩的光芒。她有些拘谨不安地与我们一一握手,略显厚实的嘴边挂着真诚的微笑。这时候,拉瑞上前揽住她那细软的腰肢,把她还拿在手上的书轻轻放下,然后在她耳边轻声低语。我们不小心听到了,拉比说要保护眼睛,因为那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一双眼睛。露丝为她丈夫毫不遮掩的示爱感到难为情,她不好意思地一边挣脱丈夫缠在腰间的手臂,一边用会说话的眼睛朝着我们微笑,为丈夫的不成体统向我们道歉。我和妻子则咧开嘴无声地笑,心里为拉瑞的高兴而高兴。

我们和露丝熟悉起来,经常四个人一起游玩。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孩子,所以大有时间尽情玩乐。我们很快发现,拉瑞对露丝的爱,比露丝对拉瑞的爱更多一点。比如两个人吵架斗嘴,结果总是拉比首先求和;与拉瑞的谈话,十句有八句提到露丝,而露丝大多数时间在一旁保持得体的微笑,即使吐出只言片语,也与拉瑞无关。

有一次,我们相约爬山,那是方圆数十里内最高的一座山,来回需七八个时辰。我们做好了一切准备,包括饮用水、拐棍、登山包、面包、水果等物资。一开始,我们兴趣盎然,四个人谈笑风生,边走边唱,好不开心,就连一向少语的露丝也象个欢快的小鸟,哼起婉转的歌谣。随着山势的陡峭,大家停止了说笑,一心与疲惫的身体作抗争。那真是场艰苦卓绝的爬山啊。首先提出放弃的是拉瑞。我们已经爬到了中段,到最高峰还需走一半路。拉比哭丧着脸,埋怨鞋子没穿好,尽打滑。这倒是实话,他已经连摔了七八跤。听了拉瑞的提议,我和我的老婆难以取舍。一方面我们心里也有放弃的念头,身体承受能力快到极限,另一方面,我们不舍得已经走了的半段路,听说到了山顶,有几块宽阔得足以停放十辆小汽车的巨石,那里的风景才叫一个美呢。正犹豫间,一向寡言少语的露丝语气坚定地说:大家不要放弃,再坚持坚持就到了。说完她冲在前面,拄着拐杖继续向上爬。我和我的老婆在露丝的鼓动下,咬着牙,互相鼓着劲跟在露丝后面。拉瑞看到我们都不放弃,自然也不敢再提回去两个字,也慢慢地跟在我们后面。最后,我们都爬上了山顶。我们站在巨大的岩石上,大声向连绵的山峰呐喊,向纯净的天空呐喊,心中的喜悦无以言表。

我们想到,如果中途放弃了就再也看不到眼前这般人间仙境,而这一切都有赖于露丝的坚持。经过这件事,我们对露丝刮目相看,感觉这个弱小的女子并不象外表看起来那么弱不禁风,她的身上埋伏着一种看不到的力,一到关键时刻便显出作用。这种力,在拉瑞的离婚事件中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展现出来。

那是我的老婆在购物中心遇到拉瑞之后。当时的拉瑞看起来心情很糟糕,满脸忧伤,一副如丧考妣的模样。他言语间流露出来的绝望情绪比他脸上表现出来的忧伤还要糟糕,于是我老婆就邀请他到家里来共进晚餐,好让他的精神振作起来。我们不在一起共进晚餐已经很久了。两个孩子的相继出生占据了我们大部分时间,偶尔与拉瑞的交往,是节假日的几通电话,后来电话也少了,我们几乎断了联系,这次拉瑞重新走进我们的生活,我们颇有些高兴,因为日复一日平淡无聊的婚姻生活实在需要点新鲜空气,哪怕这空气闻起来并不那么新鲜。我们的友谊就在这样特殊的时刻复活了。

拉瑞说,一切都是从露丝迷上看电影开始。拉瑞与露丝结婚后,两人一直没有孩子,工作后的空闲时间,拉瑞大都在家里看电视。露丝呢,向来是看小说的。有一回,拉瑞与露丝去看了场电影,电影名是泰坦尼克号。据说露丝看得那叫入迷啊,一方白白的手绢走出电影院,足可以拧出几滴水来。这之后,露丝算是把看小说的爱好抛到一边,从此与电影干上了劲。她每星期要看三场电影,看完电影还喜欢写影评。拉瑞却不大那么喜欢,开始几次还陪着露丝去看,后来都是露丝一个人去。露丝的电影越看越多,影评也越写越多,有几篇还在当地报纸的文化版刊登,很出了些风头。露丝认识了几个文化界人士,其中有一个叫杰克的,是个记者,长得风流倜傥,玉面修身,能说会道,颇得女人欢心。露丝也被他迷住了,叫嚷着要和拉瑞离婚,与杰克共结连理。

拉瑞断断续续说出这些话的当儿,我们已经酒过三巡,彼此都有些醉意。拉瑞借着酒意,尽情诉说着对露丝的留恋,听他的语气,这场婚姻是无可挽回了,因为一个女人要是变了心,那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的。我的老婆却不以为然,认为不到最后关头绝不能认输,并自告奋勇要去刺探军情,看看事情能否还有挽回的余地。拉瑞摇摇头,说露丝决定了的事情大体就不会更改。我们想起了那次爬山露丝表现出来的坚定神气,觉得拉瑞的话没有错儿,但是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我的老婆第二天还是去找露丝了。第二天晚上,我和拉瑞坐在家里等我的老婆的消息,直到月亮爬上树梢我的老婆才带着满身酒气回来。老婆没有提露丝的事,张嘴就讲那个杰克如何通情达理,如何善解人意,如何帅气逼人,我听了肺都要气炸了,赶紧把老婆塞进洗手间,命令她不把酒气冲洗干净不准爬上床。拉瑞目睹了这一切,他朝我耸了耸肩,然后黯然离开了我的家。

我决定亲自出马,看看这个杰克到底是何方神圣,居然把女人们迷到这个地步。

我没有在报社找到杰克,报社的人说他出访去了,地点是某个五星级酒店。我马不停蹄赶到五星级酒店。五星级酒店的确气派不凡,隐隐有一种穷人不得入内之势,要不是我曾经代表公司在里面参加过一次晚宴,也会被那抬头望不到顶的大楼气势所吓走。

酒店大堂面积足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楼高更是有三层楼那么高,整个屋顶做成一个船的形状,设计独特。服务前台设在进大门的右侧,几个容貌秀丽的女服务员正端坐忙着什么。我瞥了一眼这几个一本正经的女服务员后,便朝大厅里头走去,我知道那里有一个专门服务客户的吧台,如果要找杰克,八成会在那儿。我一眼看见吧台上坐着两个男人,因为整个吧台只有这两个男人。他们刚刚结束了一场愉快的谈话,年纪稍长的中年人握住了另一个年纪稍轻的年轻人的手,用力摇了摇,然后满面春风地说着很高兴认识你之类的客套话,年轻男人不无优雅地回应着,身上透露出来的儒雅气质令人神迷。等我走到他们身旁时,我听见中年人说再见杰克,我的心不由自主地咯噔一下:他就是杰克。

中年人走了,杰克也准备离开。我顾不得那么多,赶紧快步向前,坐在了他的对面。杰克满脸愕然地看着我,我则作了个谦卑的手势,告诉他我的来由。我在说话的当儿,仔细观察杰克的俊美的面庞和细微的表情。我敢说,我还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帅气的男人,他的帅气,不仅体现在棱角分明、肤色健康的脸庞上,而且体现在他的一举手一投足当中,这种帅气不是光有漂亮脸蛋就行,而是继承了祖上的优良基因,再加上自己一点点后天学习,才造就成今天这副带有贵族气息的帅气。我知道,这种帅气尤其对那些受过一定教育的知识女性有特别的杀伤力,也就是说,包括露丝以及我的老婆在内的这些所谓的知识女性。

当我说到露丝因为他要离婚的时候,我注意到杰克一只眉毛轻轻向上挑了起来,这种表情我说不准是什么,但一定不是意外的意思。也就是说,对于露丝离婚之事,他早就了然于胸。我没有把我的老婆的事也说出来,如果那样做的话,不免减少了我与他谈判的底气。杰克静静地听我讲着,表现出极好的耐心与修养。当我长吁口气,表示该轮着他讲话的时候,杰克又细又长的手指轻轻抚摩咖啡杯里的银制勺子,声音极富磁性地在我耳边响起。

杰克说:“我见过许多少妇,她们曾经漂亮,富有才气,睿智聪敏,但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早早进入无聊透顶的婚姻生活,在日复一日中磨灭了自己的灵气,变成乏味至极的家庭妇女。露丝却不是这样,她始终保持着自己的爱好,并且小有成就。正因为此,我对她产生了不一样的感情,这种感情,是不是爱情我还不敢肯定,我敢肯定的是,露丝一定会勇敢地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

“这都是你在旁边教唆的结果!”我怒气冲冲地说。

“我不否认这一点。我认为露丝会有更大的成就,所以鼓励她走出家庭,实现自我价值。”

“然后呢,你会跟她结婚吗?”

“结婚?两个情趣相投的人一定要结婚吗?我不认为如此。”杰克深遂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你应该早就明白这一点吧。

“那么,你结过婚吗?。”我不想让杰克占据上风,听到他的这番谬论,我反问他。

“嗯,怎么说呢,我有过一场短暂的婚姻,那是个至今让我后悔莫及的决定。”杰克的语气突然变得伤感起来,但就算是这样,杰克的迷人气质丝豪没有减少。

“好吧,如果是这样,我希望你放过露丝。女人不仅仅需要爱情,还需要家庭。”我站起身,对杰克说,然后转身离去。

我知道这句话对于杰克没有效果,但对于露丝就不一样。

当我把我们的谈话告诉拉瑞,拉瑞的忧伤气息更加凝重。他告诉我,露丝已经搬出了他们的住所,双方约定六个月的缓冲期,如果到时露丝还是执意离婚,那么拉瑞就要无条件服从。拉瑞说,六个月的缓冲期还是他央求来的,露丝的本意是马上就要签字离婚。我对拉瑞说你干得好极了,露丝早晚会明白杰克不是个好的丈夫,他连你的一半都不如。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让露丝早日明白这一点。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和我的老婆经常把拉瑞邀请到家里来做客。在没有露丝的日子里,拉瑞重又恢复单身汉的生活,他开怀大笑的时候明显多了起来,有时候还频频与看中的女人调调情,说说笑。我怀疑他是不是要把露丝给忘了,在一次一起共进晚餐的时候,我提出了这个问题。拉瑞神情严肃起来:“朋友,谢谢你这么关心我。我对露丝的爱没有一丝一豪的减少,我之所以纵情欢愉,完全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日子。我唯一的希望,就是露丝能够改变主意,重新回到我的身边。”听到拉瑞的话,我放心了,并决定采取下一步行动。

距离上次与杰克谈话已有三个月。这三个月里,杰克与露丝进展怎么样,我准备一探究竟。我没有再去找杰克,那就是个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当然,我这话说得有点粗鲁,但事实就是这样。我去找露丝。据拉瑞说,露丝住在都棱路169号。我没有直接去敲门,那会显得太刻意,让人不舒服。我装作路过,遇见露丝。那是个星期天的上午,当时露丝胳膊肘里挽着一个菜篮,脸上的神情有些疲惫和落寞,不知道是因为看多了电影还是写多了影评的缘故。我们擦肩而过,露丝先认出了我,然后以一种欢快语调向我打招呼。我也回报她以激动的语调。确实,我们许久没见面了,最后一次见面还是两年前。

在我的邀请下,我们在一个咖啡馆坐下来。露丝还是老样子,双手交握着放在桌子上,身体向前倾,脸上带着有些羞涩的笑。我问露丝最近怎么样,露丝回答说很好。我不想拐弯抹角,便直截了当地问与杰克相处得怎么样。露丝似乎有些惊讶,稍微整理了下思路说:“至今为此我们相处得还不错,虽然有些小矛盾,但那并不重要。”我提醒她:“杰克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他是个不婚主义者。”露丝低下头,良久,她抬起头,眼睛里泛着泪光,“我知道,我想我可以改变他。”我又给了露丝善意的忠告:“依我看,拉瑞才是你忠实的婚姻伴侣,如果你最终要的是一个温馨的家的话。”后来,我们又谈了些别的无关紧要的事情,就分手了。

我感觉自己胜券在握,但我还不敢和拉瑞提,只告诉他耐心等待,三个月以后,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转眼间到了寒风萧瑟的冬季,树上的枝桠光秃秃地露出本来面目,瘦骨嶙峋地指向天空,道路两旁草丛上还留有尚未融化的白雪,象调皮的孩子脸上没有吃干净的冰淇淋。路上的行人衣裳臃肿,缓慢行走,他们嘴里哈着白气,远远望去,象一个个冒着白烟的小火车。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谁都知道躲在暖烘烘的屋子里是最舒服不过的。可是有些人并不这样想,他们非要到外面撒野不可,非但如此,还要把别人从舒适的状态下拉扯出来,好让人消受一下那些谈不上多么快乐或忧伤的破事儿。是的,在这个糟糕透顶的天气里,只要能让我好好呆在家里,我就谢天谢地。我受不得冷,一点儿冷都受不得,除了每天必要的上班,我把自己关在家里,与孩子们瞎胡闹,我甚至忘了对拉瑞的嘱托,只希望冬天赶快过去。临近圣诞节的一个夜晚,我坐在壁炉前看报纸,报纸上刊登的一个新闻引起我的注意:两具尸体在河面上被人发现,尸体为一男一女,相互抱着,两人的脚被绑在一起,钱包等个人物品都随身带在身上。这显然是一起情杀案,我想,要么是自杀,要么是被情人杀死。正当我猜想的当儿,我的老婆告诉我拉瑞来了。我连忙起身迎接,拉瑞看上去精神不振,胡子刚刚刮过,显得脸更为瘦削。我把这则新闻指给拉瑞看,并评论道:“为了爱情自杀是最愚蠢的做法。”拉瑞不置可否,一脸黯然地坐在沙发上。

经过一小段的热场,我询问拉瑞离婚进展得怎么样。拉瑞说:“我来就是想和你谈谈这件事的。露丝和杰克私奔了。”“不会吧,”我有点激动,毕竟这是冬天进入以来第一个让人有挫败感的坏消息。拉瑞继续说:“我上个星期就没有见到露丝,我打电话给报社,报社说杰克也一个星期没来上班。我想他们俩一定是私奔了。但是露丝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做,再过两天就到了六个月的约定,如果她提出和我离婚,我一定会放她走的。”我突然想起那两具尸体,心想露丝与杰克应该不会做这样的傻事吧。这时候,我的老婆插嘴说道:“拉瑞,杰克是我见过的最帅的男人,如果露丝真的不幸离开你,你大可不必太伤心,因为任何一个女人看到杰克都会神魂颠倒。”我立刻想起那晚我老婆回来醉醺醺的鬼样,不由大声喝斥道:“滚远点,你说这话还象个做母亲的样吗?”我的老婆委屈地走了,留下我和拉瑞拉扯到半夜。我不知道拉瑞有没有见过杰克,如果有的话,我想一定会同意我老婆的看法,而我只能在心里默默念叨,还好杰克没看上我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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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得快乐,在于顿悟的早晚。许多事当你想开后就会好很多
那些、那年、那人。随着流淌的风而远去。而此时不管是伤痛或是爱恨都卑微的、不值的再提起!那时的心真的刺痛,而此刻只有一些风。几片叶子、静静的盘旋在那角落。或者对于人生、我们都是微不足道的。
至于那些成长中的伤痛又怎会值得它皱一下眉头!或者真正的长的了、也会忘不掉以前的事。一个孩子的约定会比一个大人的承诺珍贵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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