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没有谁可以推荐一些好看的短篇小说,1000多字的。
审问室内,灯光有些昏黄。一个年轻人颓然坐在椅子上,头低垂着,双手不断摩挲着。
周警官清了清嗓子,问道:“姓名?”年轻人头也不抬:“阿德。”“年龄?”“24。”“犯什么罪?”“抢劫,还有故意伤人。”
周警官叹了口气说:“哎!多美好的年华呀!你怎么会想到去抢劫呢?”
年轻人抬起了头,眼里闪着泪光:“我也不知道会走到这地步,反正一切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周警官的审问进行得非常顺利。他有种异样的感觉,似乎不是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讯,而是在聆听一位久别朋友的倾诉。这名叫“阿德”的年轻人不需怎么追问,就主动坦白了曾经的一切:“高中的时候,我的成绩很差,每次考试,我都是那个拉班级后腿的人。有一次,班主任把我喊到讲台前,眼神里全是鄙夷不屑,而且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我狠狠训了一顿。同学们也都在下面笑我。有几个女生笑得特别猖狂,那尖利的笑声我到现在都记得一清二楚。我那时候年少无知,自尊心又很强,我实在忍不下去了,就一把推开班主任,奔出了教室。就这样,我离开了校园。后来听说班主任因为被我一推,手刮在黑板的边角上,流了很多血。我当时心里是很内疚的,我并没想让他受伤,但没有人知道,我的心也流血了。”“后来呢?”周警官追问道。
“晚上回到家,父亲也没问清楚是怎么一回事,顺手抄起一根木棍,追着我这个‘兔崽子’就是一顿猛打,说是要让我改改这没规矩的性子。虽然被父亲揍是常事,但这一次我感到特别委屈,心里很是不平,就离家出走了。”
周警官皱了皱眉头:“你后来不是考大学了吗?”
年轻人接着讲:“是的,后来我回学校了。一分钱没有,到哪里去流浪啊?再说,我也不想放弃自己的将来,学还是要上的。只是后来同学们看我的眼光总是怪怪的,老师们也不太爱搭理我了。我拼命的读书,希望用成绩引起大家的注意。但我的底子毕竟太差,结果只考了个三本。”
“这不是挺好的吗?那后来呢?”周警官问道。
后来毕了业,去找工作。但遭到了很多白眼。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到一家大型企业应聘,那经理连我的简历也没看一下,鄙夷地说:“三流大学出来的吧?还真是佩服你怎么有那么大的勇气来我们这里应聘!”我一气之下,去了一家服装厂。我再也不做出人头地的美梦了,只想当一个的自食其力的工人。”
“其实,你也挺不容易的。”周警官说道。
“做出这个决定,我心里觉得特别踏实。明天就要去上班了,今天得先放松一下。我进了一家赌场,结果轻轻松松就赢了一大笔钱。命运总算不那么背,似乎时来运转了,我心里几分窃喜。第二天,我又去了那边。虽然我也知道赌博有风险,但总抱着侥幸心理,总认为自己能一直赢下去,哪里知道,到最后我欠下一大笔债,根本还不起了。我每天都被那些赌场雇佣的打手追着打。有一天,我在街上走着在一条僻静的小路上看见一位妇女在数钱。我头脑一热,就去抢劫,正准备逃跑,哪知道被这妇女揪住,她拼命地呼救反抗,我只好对她下了手。”
年轻人眼里没了泪光,转而露出了木然的神情。看着“自然而然”走到这地步的阿德,周警官默叹:这单该由谁来买呢
2. 找一篇短篇小说《此去经年》只有几千字,主角叫 经年 ,有点玄幻的爱情故事
莲安,今日我与你告别,我决定进行一场旅行。关于幽狭的几条隧道,醒来之后终日的惴惴不安,或是痴迷。漆色的铁轨,散发沉重的金属味道;橘色的警示灯,横置的斑马线。星星点点的照亮,呼啸关于我对你的爱,如同是安期未觅的莲,所以,今日我唤你做。莲安。
莲安,这里很潮湿。覆了郁郁的苔藓,它们一程疯长,旺盛鲜活。连朝开暮落的葵都淡了踪迹,多年之前你苦苦追寻一两抹俏丽的颜色,委实,我也在寻她,她却不知,只我一个人在废弃的荒年里。我被芦苇伤了身,殷殷陈血染红了月白鞋子,我疼。我不是倔小姐玛利,无人在秘密花院里给我鲜花玫瑰。莲安,你竟亦狠心,剜了我一大片经年,这些个忌日,斑斑苍离,日日夜半。
莲安,你是北方的姑娘,受不住南边的天气,怕湿,怕潮,怕冷,17岁的一袭长裙。至今让你瑟瑟发抖,你第一次露出了大片的皮肤,白皙,细腻,因为寒冷,你细细的毛孔张结成网,细长突兀的锁骨裸置在空气里,大块的蝶骨展翅欲飞状。菀生,我有点冷。你仰头说话,两腮因羞涩而抹上了几指嫣红,看痴了一旁的我,禁不住俯身吻你稍稍突出的眉骨。你却似受了惊的兽,急急往后闪躲。
莲安,你不知道你是在这冗长的夜里,开出了美丽的花,朵朵惊鸿。
莲安,你十九岁时候一个劫。你第一次双颊潮红的不知所措。他俊朗挺拔,温暖如阳,他在你身边掠影而过,留给你满心的痴伤!你是何时学调脂弄粉,何时描上了柳黛烟眉?何时心存牵挂,何时意有所托?夜夜听你轻轻的呓语:“菀生啊,我若能为他的妻,这辈子都无怨了,真的,真的。”这是年少女子的小小心愿,在漫长的时光里,它不失俏丽,不落颜色。它给了你欢欣的等待和尽池的羞涩。它将你庇护在那重逢的高杨树之下,看路过匆匆,待尽苍颜白发,可何处才是你心念的良人?
“菀生,很小的时候在寺庙里,看见一筒筒的神签,我好奇。春天,落尽了扬花都是,匆匆的行人和行人的匆匆而过,佛,在窥探着他们的秘密。爱或恶,喜或悲,聚或散,合或离。不经意之间的动作,被看清了前尘,菀生,你想躲开吧,可那无华的眼神,如歌,似水。”
莲安,你坐在小小的车厢里,大片的阴影下,你埋着发,置若惘然的答,“菀生,我走了,走了。菀生,我该去寻他;菀生,我累了。”
你啜泣
我似见到七,八岁时候的你,粘染了细碎花瓣的脸,明净,透彻。你穿着浅蓝着的碎齿上衣,粉红色的露膝短裙。笨拙的在填字格样的日记本上涂鸦。你写,菀生,我们永远再一起。旁边涂两个并肩而立的小人儿。简易的线条衣裙,笑容一笔而就,背景也只是太阳,树木与流水。唯有你,从始至终的牵着我的手。不愿疏离。
莲安,你多年之前许下的誓。你说我们双生并蒂,应是不离不弃。你却一夜之间隐去身影。剩下的花,终是落地化尘。
彼时,我遇见一座孤孤的坟,她落在了灌木里头,不懂言语,不明哀伤。她好象是见着了你,婉婉孑立。墓上面稀疏几笔,长了厚厚的绿霉,因此模糊不清,走在远处便可以闻见腐味。我曾经试图走近,她却远远的拒绝,她不觉孤立无援,不觉静谧难安,她只是浅浅的魅。
至此
莲安,你可见那一片白?
“莲安,你可见那一片白?莲安,你可见那一片白?。。。。”惊鸣的声音震得菀生全身一颤,“莲安,莲安?”她低声的呼唤,背后湿凉一片。已经是深夜了,车厢里的灯已经全部暗了下来,火车在旷野里夜奔,不时能够看见远处村落里的点点星火,菀生将头靠在窗面之上,单手托着下巴,轻轻的笑出声音。
“不睡吗?”
菀生回头,原来坐在身边的男人早已经醒来,温润的眼神透过安静直直的放在菀生的眼中。
她低头不语,她不知该如何回答。
“旅行?探亲?”
“啊,是,回去看看。”
“什么地方?梧州?”
“不,是苍梧。”
“李济深故居可是那里?”
菀生抬起头,答“是的。”
“觉得孤单吗?一个人出行,没有人做伴的日子,半夜惊醒之后只能发现自己是在冷寂的车厢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找不到可真是可怜!是否这么觉得?”
菀生顺下眉眼微微的笑,“或许比起我自己来,更加的同情你。”
男人压低了声音,欢快的笑起来。“之前我很犹豫,是否应该同你开口。”他顿了一顿,“现在,觉得我还是聪明的时候比较多。”
两人一同笑起来,突然,男人伸出手,将菀生大力的挽进怀里。菀生挣扎,但很快便安静下来。这是夏天的天气,车厢里的风箱不断的有冷风供进来,菀生打了个冷战,透着薄薄的衬衣,她感觉到他的轻微的颤抖和愈演愈烈的恐慌。她反手拥上他的肩,“是的,我们都可怜;但是,也都聪明。”男人呼出的热气一阵阵的打在菀生的肩头,“哎,叫我徐年。”
“徐年”
菀生恍惚。
她终是要回到那潮湿阴冷的小阁楼,里面经年的弥漫着糨糊和宣纸的味道。它坐落在苍梧的城郊地方,离最近的镇子隔两条青石桥。菀生回忆起幼年时候,她在桥上匆匆的奔走,一只唤做“阿呜”的猫咪跟走在她的周围。她们如同被遗弃一般躲在桥墩底下,吃一两片焦黄的馒头片。在夜深之后悄悄的回家,避开院子里哭的凄风苦雨的人们。在狭小的阁楼里,她抱着泛黄的枕头沉沉入睡。
“苍梧给我的记忆很是单薄,我觉得我小时候不停的在跑。在青石桥上跑,在矮巷子里跑,在河里跑,在马路上跑。苍梧的冬天很短,但是很冷,地上的水结成冰晶,火炉里腾出白色的蒸气,以及木材被烧时候发出猎猎的声响。到了现在,每当我回想起那时候,总还觉得冷。”
菀生在火车里的谈话,男人弯起的眼角,似笑非笑的神情,“如果,我是你,或许,我会找一大帮的孩子玩捉迷藏。”
菀生沉默,稍久之后开口道“家里一直操持着镇里的白事,扎些纸人,纸马供老人家享福,没有人家会让孩子与我游戏。说来那些纸人伴我长大,但它们却不够吉利。”
半响,男人不再言语。
菀生推开那扇摇摇欲坠的木门,铺天盖地的腐浊味道迎面而来。她置身于二十多年的回忆之中。
她仿佛还可以听见多年之前那竹子断裂的声音,“嘣嚓,嘣嚓”轻微细小的声音,在这狭小的空间里,来回荡动,她竟觉得安心。这遍布着陈旧气息,舐人光阴的黑洞,少年时候的污浊记忆。每至夜半,在第二个瓦沿的逢中,漏进一两缕的光。带着温柔的橘黄月光。朝它伸出手,它便消失不见,她指尖透着点滴的凉。它不知幼年的恐慌,不知少年的成长。只有石梯下的水轮不停的转,转。
那些夜,夜夜凉如水。
“后来,他们杀死了我的猫,可怜它只是只不会抗议的畜生!”
菀生开口,她眉目紧皱。
男人却不加评论,顾自说着,
“你知道吗,我一直渴望与幼时相熟的事物相亲相爱的过下去,直到现在,我的房间里还摆着可笑的布衣老虎,与我一起的女人经常怀疑我的是否有不良的癖好。我想让她们明白,可是她们总是吝啬机会,到了最后,除了做爱,我们几乎没有语言。”
菀生侧着头,听他缓缓道。这个不安的男人,说话时候依然不得解脱,他目光四下里游移,观察着周围的人和事,即使是在漆黑的车厢之中,也不依不挠的进行着。
“但我还是可以安慰自己,这只不过是时下最流行的恋物癖而已。”他道,“虽然,这很可笑。”
菀生走进屋子,开始慢慢的用手触着阁楼里陈旧的家具,这个屋子多年无人料理,沉积着厚厚的灰尘与浊气,轻微的一个触碰,就会惹得埃尘满天。她在这个沉闷的环境下生活了十多年,没有留恋和感伤。她只记得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一个阴郁的早晨,孩子们肆意的笑声以及一只无辜的灰猫。
那时候,它已经死去,棕灰色的皮毛上黏染着点点沉暗的血迹,它的身体被甩在了床角,她从床底爬出来,靠近它,再靠近它,她的手轻轻的抚摩它的额角,轻轻的唤它,“阿呜,阿呜,天亮了,天亮了,再不起床我不和你玩了。”她低声呼唤,她以为她亲爱的猫眯还会在沉睡之后突然醒来,亲昵的靠近她,用粗糙的毛皮摩擦她的身体。
她错了。
她落下一大滴的眼泪,空气里是新年时候特有的烟尘味道,灰白色的天映衬成火红一片的光景。她将那小小的尸体裹在怀里,粘稠猩红的液体蹭在了她青白的大袄上,青底红面,分外撩人。
“那么,你恨吗?是否有恨过他们?甚至于想要报复他们。”
菀生忽得记起他的话,他似在蛊惑她。
恨他们吗?恨吗?
那一年的夏天不停的雷雨,明朗寂静的午后一下子灰暗下来,院子里的植物凌乱的栽了一地。她做了一个繁复而绵长的梦,她不停的奔跑,奔跑,头发在身后纠结成华丽的图案,有陌生的人亦步亦趋的跟随,他亲吻她的额头,不光洁,凹凸不平的质感在唇际匍匐前进,她的衣裳蘸着汗水,湿粘的依附在皮肤上。她想退后,却发现身后片片狼藉。
她挣扎,却在那一个夏日,一夜苍凉。
“唉,我。。可以与你一同上路吗?”
他站在面前,不再是夜里若隐若显的面容与神情,那时的暧昧气氛已经完全褪去,留下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疏离。
菀生不作声响,他不再是清冷车厢里的不寐者,在这一个光线充沛的清晨,他抖擞精神,朝气蓬勃的让她觉得疑惑。
“这,我只是回乡罢了,那里没有风景也没有故人。”菀生闪躲目光,她犹豫。
他黯淡目光,转身离开。
“那好”他轻声说。
菀生一颤。
她是被凌晨时候的凉风冻醒,她躺在阁楼里的雕花木床上,深红色的木床,红漆在多年的光阴之后已经开始脱落,留下班驳的沧桑痕迹。她扯过被子盖住自己的身体,动作缓慢轻柔,尽量避免身体的伤痛,她记得一个男人的脸,在印象中支离破碎,却给了她一触即发的深刻疼痛。她无法动弹,只觉得自己被包裹在一个充满了古怪气味的圈子里,里面杂合汗水腥咸的味道,精血浓稠的味道,以及昂扬时候的情欲味道。
男人的身体就在不远的篓花长椅上,臃肿肥胖的躯体与精巧的篓花椅格格不入,她一阵的恶心。
他的身体似乎在魅惑她,她勉强的起身,走近他。
之后她重复幼年时候的动作,她一个人奔跑,跑过潮湿的青石桥上,跑过坑洼的矮巷子,跑过夏日里冰凉的河,跑过空无一人的马路。她大口的喘气,她埋藏了多年的积怨在这一个时刻完全的爆发出来。
“是的,我恨他们,我要报复他们。”
菀生记得,在那个夜里,这是与他的最后对白。
菀生步行匆匆,人海如流的车站,她没有意外的重逢徐年。
菀生靠在窗户上,想起那日徐年渐行渐远的身影,那一个荒凉的夜里,他等她靠近,她犹豫,于是他转身走了。菀生修长的手指轻轻的敲击着扶手,这本是一个难堪的相对。但他却施舍于等待。
“怕吗?”菀生问道,“处心积虑了那么多的台词,却因为你的一时心软,功亏一篑。”
“这,确实后怕,怕你得知我的身份之后便拂袖而去。” 徐年少许尴尬,自嘲道,“或许那样,我真的会功亏一篑。”
菀生不看他,这个太过于聪慧的男人令她不断的挖空自己的回忆。
“清晨的时候,他只剩下一具干涸的皮囊,我真开心。”
“后悔吗”
“确实,后悔没有早些时候就揭穿你。”
菀生笑。
“626次班车即将启动,请乘客做好准备。”
“626次班车即将启动,请乘客做好准备。”
徐年看着她,目光坚定
他握住她的手,:“我还可以等你。”
菀生笑,“多少年?10年,还是20年?我想,没有一辈子,我是出不来的。”
徐年闭上眼睛,笑的从容,“那真是遗憾啊,我想我只能用我的后半辈子来等你了。”
他坐直了身子,张开眼,直直的望着菀生,“因为,我的前半辈子,都用做寻你了。”
菀生嫣然,她觉得多年的沉积在胸口的阴郁轰然倒地。
“那么,现在该去哪里?”
“梧州市公安局,”徐年握着她的手加了几分力,“菀生,自首吧。”
火车发出巨大的轰鸣声,菀生闭上眼,听着周遭一片嘈杂。
莲安是吗?
莲安!
我累月经年的惶惶,终是遇见了一扇门。我曾犹豫,是否能够执着于侥幸。可惜那前尘往事不见,来事变故不知,我推开了那扇门,从一个混沌,度进了另一个混沌。
莲安!
我想,我的才华早已尽了,终日的逐水草而居,我累了。如种的那片葵,盈春的时候竟全背弃了我而去,我真怕,一日雕尽长安花,不留一点模样。
莲安!
徐年转头,却发现她早已沉沉的睡去。她只微微的拢起身子,安静的倚靠在软座一角,
“菀生,累了吗,是否觉得这个长夜,一别又经年?”
莲安缓缓道。
应该是这个吧?
3. 千字短篇小说:佛
山脚下有个小小的寺庙,庙里有两个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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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
小和尚问:“怎样才能成佛?”
老和尚指着眼前的高山说:“这座山无人可登顶。传言说,登上山顶就能立地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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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和尚望着高耸入云的山峰,陷入了沉思。
最终,他带着简单的行李上路了。
老和尚没有阻拦他,只是望着他的背影道了声:“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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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小和尚没走多远。山上全是灌木丛,没有路,小和尚只好边走边用匕首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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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山势越来越陡峭,要到处寻路,往往大半天才能上去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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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干粮和水都用完了,小和尚只好采集野果和露水维持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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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衣服和鞋全破了。小和尚舍不得换新的,就编了草鞋、扎了树叶遮挡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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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小和尚的脚扭伤了,匕首也掉进了山涧里。他就找了根树枝支撑着前进,并用双手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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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天,小和尚双手全是伤,脚上也渗着血,他就釆了些植物的汁液敷上去继续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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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山上开始变冷,小和尚便穿上了备用的另一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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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天,山上开始下雪,山顶也到了眼前。小和尚穿着单薄的衣服一点点往前挪,他快撑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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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天,小和尚在往前爬,山顶已近在咫尺,眼前就是美丽的朝霞。这两天来,他只吃了一点雪,浑身上下没有任何知觉。他用双肘支撑着身体,他爬过的路面一片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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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他爬上了山顶,倒在了漫天的霞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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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老和尚正在山下打坐,他紧闭的双眼似乎已看到了小和尚倒下的一幕。
他的表情里古井无波,只是不断地念诵:“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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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渐渐地将小和尚的身体掩盖,他倒下的地方冒出了一棵松树,他走过的地方都变成了康庄大道。
一个月后,大道被附近的农户发现了,他们开始上山砍柴打猎。每个上山的人,都在心里感恩着上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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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小和尚成了佛。
4. 推荐几篇情节跌宕的短篇小说,大概1000字以内,快哦
夜慢慢地降临了。草丛里虫鸣唧唧,此起彼伏。
有两只蚊子,歇在草叶上。
公蚊子吸了一口草汁,轻轻地推了推赌气僵立的母蚊子,柔声地哄道: “亲爱的,你就喝一口吧,你一整天不吃不喝的,我真担心……”
母蚊子鄙夷地看了一眼沾满露水的草叶,不高兴地说:“这么淡而无味的东西,叫我怎么吃得下去?你天天说天天说的,不嫌烦吗?”
“你是存心要和人类作对么?”公蚊子焦虑地看着她,“你不知道人类准备了多少种东西来对付我们,那种气味,我闻着就头晕脑胀,你万一……”
“你是个懦夫,知道吗?”母蚊子冷冷地看着他。然后振翅,从他身边飞走了。
公蚊子忧心忡忡地看着人们的窗户里透出的灯光。他知道她在里面。不知道为什么,今晚他有一种特别不好的预感,这使得他停在叶片上的身躯不断地发着抖。
他好想看到她,知道她安全,虽然他无法遏抑住她吸食人血的野心。他突然悲凉地意识到,仅仅这一点,也许就会把他们两个都毁了。
露水更重了,他觉得冷,可是她仍然没有出来。他想到他们的前生,不是两只蚊子,而是两只企鹅。生活在冰天雪地里,整天愉快地迈着优雅从容的绅士步。那时,他是一只最优秀的企鹅。深深地爱着她。像所有准备求婚的企鹅一样,他千辛万苦地奔波着,去寻找石子。他长途地跋涉,丢下一块又一块不太满意的石子,摔得头破血流时,他终于找到了一枚最精美最光洁的,他觉得只有这一枚,才配得上 她。可是,她和另一只企鹅结婚了。那个他,跟在后面捡,把他扔的都捡起来,送了她。粗糙的,不完美的石子,但是很多,堆得满满的。他伤心地退出了,但是追随她,到了这一世,甘心陪她,做一只蚊子。
他被一种揪心的等待煎熬着,拼了失去生命的危险,往人类的窗里飞去。果然看到了她,正伏在人的胳膊上,埋头吸着,青色的翅膀在轻轻地颤着。而他恐惧地发现,左臂动也不动的“人”正悄悄地抬起了右手…… “快—躲开啊!~~~~”他撕心裂肺地大喊,可是来不及了,她痛楚地蜷成一团,掉到地上去了。 他飞近她,跪在一团血污的她身边,泪如雨下。她吃力地睁着眼睛望着他,静静地,也流下泪来,“可惜啊,真可惜……”“你把我们两个都葬送了……”他试图扶起浑身冒血的她,“为什么,你总是不肯听我的劝?”
“我知道……可是我没有办法……因为,因为我怀了你的孩子……它需要营养……草汁不够,我必须吸血……我知道我会死,但是你会继续活下去,人类不会伤你的,因为你没有冒犯他们……”她霎了霎濒死的眼睛,微笑着说:“其实生了孩子,我也就会殚精竭虑而死,但这是我们做母亲的责任……就算是拼了千千万万人的唾骂,也要为后代提供最好的东西……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为什么?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知道你疼我,如果我告诉你,你会替我去做的,那么这会儿死的就是你了……我舍不得。呵……如果可以为你生一个孩子,我也就没有遗憾了……我上辈子欠了你的,这辈子想还,结果欠了你更多……上辈子,我们是企鹅。其实我一直爱你,可是我却嫁了他……因为他送了我好多石子,你知道吗?我们生活在冰天雪地里,如果没有足够的石子做窝孵卵,我们的后代在出壳之前就会被冰层冻死……你送我的那一枚石子,好美,晶莹剔透的,可是那是爱情,单纯的爱情支撑不了长久的婚姻和对儿女的责任……我没有嫁你,你恨不恨我?”
他拼命摇头,泣不成声。“是我不好,我没有保护你,给不了你需要的一切,让你受这样的罪……下辈子,我们做螳螂好吗?在新婚之夜,你吃了我,为我生孩子……死在你的腹中,我一定会很幸福的……” “不,不,我们还是做两只蝉吧,好吗?天天喝着露水,快乐地唱着歌……小心,小心,……”笑容迅速地从她脸上抽走,她大大地喘着气,泪水成股成股地流下,“快走,人来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露出苍凉而无悔的笑,“傻孩子……我们不是,要一起做蝉么?”
“啪!”一声脆响,伴着一声满意的说话,“哼,又打死了一只臭蚊子!” 他在死前的一瞬紧紧地拥抱了她。他们的血流在了一起,凝成一滴鲜红色的眼泪。
被逼戒酒
老爸每天晚上喜欢喝点儿酒,虽然酒量不大,但他很少贪杯。上个星期,我买了两瓶好酒带回家孝敬老爸。
进了客厅,见老爸正躺在沙发上看报纸,我忙把酒往桌上一放,说:“爸,你看我给你买了什么?”老爸一听,抬起头来,见是我,兴奋地丢下报纸跑到桌前,啧啧称赞:“不错,好酒,可惜啊!”我忙问:“可惜什么?”老爸苦笑着说:“我已经戒酒了。”我惊讶地问:“什么?戒酒了?你是什么时候戒的酒呀?”老爸不紧不慢地说:“我已经戒了好几个月了。”
我警惕起来:“你怎么会想到戒酒呢?是不是身体不好,医生不允许你喝了?”老爸说:“哪儿啊,还不是你老妈给逼的,她把我灌醉好几回了。”
我一听,嬉笑道:“老夫老妻了,灌你酒干吗?”老爸一听,气哼哼地说:“你妈把我灌醉了,还不是想套我的私房钱藏在哪儿,害得我的钱全部充公了。为了不上你老妈的当,没办法,我只好忍痛戒酒了。”
失 算
家里热水器坏了,朋友来喝茶,俺随口说了一下,顺便问问各家都用什么牌子热水器,性价比怎样。
大家七嘴八舌,有主修派,有主购派。
俺属主购派。机器已过保修期,请人来修,上门费、开机费、零件费,开支可观,且不敢保证修后能用多久。不如新买踏实。
李君却不插话,此时他与俺儿子俩人只顾低头喝茶。俺也懒得理他们。
趁我们说得热闹,李君使个眼色,俺儿子起身,两人去了儿子的房间。
片刻,俩人回来,儿子说,他们愿意承接修理。
笑话,他们愿意,俺还信不过哩!
俺呵斥儿子,让他去做功课。
见俺儿子败下阵,李君出马。此人经商有道,最擅洽商谈判。
他提出以50元购买旧淋浴器,修好后,俺若愿意,以300元购回,不愿意,他们自行处理。
大家认为可行,俺也觉得不吃亏,便同意了。他要签约,俺笑他小题大做,煞有介事,没搭理。
次日晚,李君换了随意衣衫,自带工具来到我家,与儿子卸下热水器,在屋里鼓捣。
俺在儿子门口观望,一个拆卸,一个递工具,煞有介事,竟当俺是空气,看都不看一眼,嘁!
约半小时,李君拎着拆下的配件准备离开。临走,俩人磨叽,让俺先付费,说总不能让他们垫钱买零件。俺听听有些道理,又被他们纠缠不过,竟掏钱付费了。
李君离开后,俺想想不对,明明该他们先付俺50元嘛。
电话追过去,李君说正开车,不便多说,让俺看看合同。
合同?见鬼,哪有合同!然而,是俺自己拒签合同的。
第二天,李君来得早,儿子还没放学。他便钻到屋里干起来。
俺才知道,动辄千余元、几千元的热水器,构造、原理竟如此简单。桶内不过一根电热棒,一根镁棒,一个控温电阻,一根导水管,再无其他。李君所做的,只是拆下电热棒、镁棒、控温电阻,照原样买回新的再装上。不拆不知道,一拆方知此物十分暴利。
儿子不在,李君这家伙再不能当俺是空气,打电筒、递工具倒在其次,若俺不施援手,他一人断无法将热水器挂回墙上。
侍弄停当,通电,上水,几分钟后水已温热了。
俺问配件花了多少钱,李君说,多少钱与你无关,这是我们施工方的事。
俺忙说,俺没别的意思,只想知道这东西到底有多少利润。
李君说派别人买的配件,还没算账。俺便没多想。
留他吃晚饭,李君说晚上有约会,可却耗着不走。
终于,儿子回来了,俩人眉飞色舞,好不兴奋。
李君掏出200元,给儿子100,说,工钱,你100,我100。俩人击掌相庆。
简直没有天理!
俺干得一点不比儿子少,只比他多,分工钱岂能没俺的份,反了他们了!
李君很轻慢地将一张20元的扔给俺,说,这是你的。配件一共花了83,还多给你3块。
士可杀不可辱!俺把钱摔还他,要他们偿付应付的50元。
李君竟不认账,说:合同呢?按合同来。这是你一贯藐视合同的代价。”
偷手机的年轻人
傍晚,在一个规模不大的快餐店里,总共有三个食客:一个老人,一个年轻人,还有我。或许是因为食客不多的缘故,店里的照明灯没有完全打开,所以显得有些昏暗。我坐在一个靠窗的角落里独自小酌,年轻人则手捧一碗炸酱面,坐在靠近门口的位置,与老人相邻。
我发现,年轻人的注意力似乎不在面上,因为他眼睛的余光,一刻都未曾离开过老人放在桌边的手机。
事实证明了我的判断。我看到,当那个老人再次侧身点烟的时候,年轻人的手快速而敏捷地伸向手机,并最终将手机装进他上衣的口袋里,然后试图离开。
老人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然后立即平定下来,环顾四周。
这时候年轻人已经在伸手开门,老人也似乎明白了什么,他马上站立起来,走向门口的年轻人。
我很替老人担心。我认为,以他的年老体衰,很难对付一个身强体壮的年轻人。
没想到,老人却说:“小伙子,请你等一下。”
年轻人一愣:“怎么了?”
“是这样,昨天是我七十岁的生日,我女儿送给我一部手机,虽然我并不喜欢它,可那毕竟是女儿的一番孝心。我刚才就把它放在了桌子上,可是现在它却不见了,我想它肯定是被我不小心碰到了地上。我的眼花得厉害,再说弯腰对我来说也不是件太容易的事,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找一下?”
年轻人刚才紧张的表情消失了,他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对老人说:“哦,您别着急,我来帮您找找看。”
年轻人弯下腰去,沿着老人的桌子转了一圈,再转了一圈,然后把手机递过来:“老人家,您看,是不是这个?”
老人紧紧握住年轻人的手,激动地说:“谢谢!谢谢你!真是不错的小伙子,你可以走了。”
我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待年轻人走远之后,我过去对老人说:“您本来已经确定手机就是他偷的,为什么不报警?”
老人说:“虽然报警同样能够找回手机,但是我在找回手机的同时,也将失去一种比手机要宝贵千倍万倍的东西,那就是──宽容。”
5. 千字短篇小说:丑女
文:李证道,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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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同学都说你好丑!”
放学回家后,5岁的女儿对她说。
她看着镜中的自己。
披散着的乱发、暗黄的皮肤、肥胖的腰身、宽松的T恤、碎花的阔腿裤、脚下一双人字拖。
刚过30岁她,看上去跟40岁差不多。
她转过脸,不再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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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见了一幅自己年轻时的照片。
高高的马尾、白净的脸颊、粉色的长裙、白色的高跟鞋、右手怀抱一本书。
在她左侧是一个俊朗的男孩,右手揽着她的腰。
那年她24岁,男孩是她现在的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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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立良久。
她用颤抖的手抚平头发,找了个发夹扎了起来。
然后往脸上扑了一点粉,抹开。
再涂了一点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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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她开始做晚饭。
这顿饭,她看起来有点心不在焉。
不但用的时间稍长,还出错过几次。
切菜时差点切到手,还将醋当成了酱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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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快做完的时候,老公回家了。
他是个大腹便便、谢顶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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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将饭都端上桌子。
一家人开始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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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感觉妈妈有点变化,老公也感觉她有点不对劲。
女人从坐下后就低着头沉默,也不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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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半响。
老公问:“没事吧?”
女人抬起头看了看他,眼神里透着迷茫:“我们都变了!”
“什么?”老公没听明白。
女人没多解释,开始默默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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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
老公和女儿在客厅看电视,她一个人在卧室里摸索什么。
她打开衣柜,里面叠放着很多漂亮的衣服。
都是她以前爱穿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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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还在,可是已经不属于她。
看着、看着,她突然掉下泪来...
6. 1000字短篇小说,急需,不要太多
“儿子,我觉得你应该尊重我和你母亲的意见,你们才认识没多久,不能这么草率就下决定。你才23岁。”一个中年男子望着自己年轻的儿子,眼中满是慈爱。
“爸,我不能听你的,我已经答应她了。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改变的。”
“可是,你就不想想……”
“爸!”儿子倔强的眼神让父亲只能重重的叹了口气。
天气很特别,明媚的阳光却下着蒙蒙细雨,一滴滴的雨点,好像演奏着一支舞曲,雨点在阳光的点缀下,像一颗颗五彩的珍珠,光彩耀目。
“你愿意吗?”牧师的声音清晰的回荡着,“新郎,你愿意娶S小姐为妻并爱她一生一世吗?”
新郎温柔的望向身旁,微笑的回答道,“我愿意!”
整个婚礼在鲜花的簇拥下围着参加新婚的人们,有的拿着摄像机,正仔细的记录着这次新婚的每一个细节。有的则拿着鲜花,见证着这场新婚仪式。也有的偷偷流着泪水,那是新娘的母亲,对面则是那位与新郎争执过的父亲,此刻的他正凝望着台上那位年轻而又英俊的新郎。“好,我宣布你们成为合法夫妻。”啪!啪!也不知是谁带的头,但是所有人都默契的给予了自己的掌声。新郎对着所有人微微点头,“谢谢大家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雨渐渐的大了起来,豆大的雨点砸在地上,溅起一层白蒙蒙的雨雾,宛如缥缈的白纱。一阵风猛刮过来,那白纱便袅袅地飘去了。
大家都走向了新娘,走向被幸福之花包围的新娘,今天的新娘无疑是最漂亮的女人,白色的婚纱,精美的戒指,还有,精致的水晶棺。是的,此刻的新娘正躺在棺材里。新郎穿着笔挺的西装,带着新郎的标志,在他身后是一个巨大的“奠”字,和一个扎眼的花圈,新娘的遗像周围充斥着白色和黄色。新郎没有哭泣,他怕新娘的样子会因泪水而变的模糊。其他人也只是暗暗的抽泣着,一场婚礼就这样结束了。
雨渐渐的安静下来,千万条细丝,荡漾在半空中。阳光慢慢温暖着湿润的大地,温暖着潮湿的街道,等待着再一次的明媚。
“爸!我……”
父亲轻轻的拍了拍新郎的肩膀,转眼望着水晶棺里的新娘。
他终于给了她一个仪式,一个做梦都从未想过在此举行的仪式。
题目:新婚
7. 千字短篇小说:放屁
美女在电梯放了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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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电梯连他在内一共四个人。
他和一名中年妇女位于最后,前面是两名白领打扮的青年男子。
美女是最后一个进来,位于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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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刚启动,美女就放了屁。
放屁时间花了不到两秒。
假如那个屁不带声音,或时间更短,他也许找不到出处。
但现在每个人都可以确定声音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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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内一片沉寂。
每个人都在小声呼吸。
呼吸声是此时最大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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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方面屏住呼吸,一方面又忍不住鼻子抽动两下。
事实上他没闻到什么异味。
或许还没扩散过来。
或许被前面两人吸收掉了。
又或许被美女身上香味掩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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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始终没有转过头。
她的长发遮住了她的脸。
但完全可以想象,她此时脸色定是通红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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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如同风雨中摇摆的花朵,在经历摧残。
她如同做错事的小学生,在黑板前罚站。
她如同偷人的小三,让正室抓个正着。
她如同大街行窃的贼,被当众逮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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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门打开,美女迅速溜了出去。
电梯继续运行,剩余的人恢复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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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不过是个屁。
8. 千字短篇小说:陨石
2200年,随着生产力发展,全球经济危机愈发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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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一颗直径一米陨石从外太空射入赤道,留下数千米深坑。
陨石严重破坏地球磁力结构,环赤道永久残留磁暴现象,严重干扰全球电子信号。
卫星无法导航,网络无法通讯,手机没有信号……
电子仪器集体瘫痪,使全球经济每时每刻蒙受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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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数万顶尖科学家群策群力,一周后终于攻克难关。
解决方式很简单,用人体吸收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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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精密计算,磁道每天所产生磁力,要三千万人才能吸收完。
研究表明,该磁力仅人体能吸收,并对人体毫无害处。
同时,吸收范围只能在环磁道一公里处,每人每年仅能吸收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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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出来后,人类立即展开行动,组织人员赶往磁场。
各国政府通力协作,仅一个月就修建一条环赤道的高铁,以保证人员有序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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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动员力量,再次激活世界经济活力。
环赤道周围建设了无数商场、宾馆、游乐设施,逐渐发展为人类文明中心。
每个来吸收磁力的人,都获得一笔补助。
慢慢地,世界贫民越来越少,逐步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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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年,地球人类共同迈入共产社会。
9. 千字短篇小说:儒
战国时期,巴国有个商人叫张翰,大字不识一个,却极擅商贾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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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翰有一个心愿,就是拜入孔门,成为孔子的名下弟子。
只是孔门不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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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张翰捐了财产、弃商从政。
仅用十年时间,他就从县丞一路官拜宰相。
张翰又入孔门,孔门还是不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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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翰入孔门之心不灭,请了无数个老师先生教授自己学问,又遍阅群书。
其实,张翰的天资很高,只是求学晚了点。
这样坚持了十多年,张翰俨然已经是一位饱读诗书的文人了。
另外,他还在全国大力推行儒道,派人收集儒家学说、编辑成册。
如此又过了五年,张翰再入孔门,孔门依然不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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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秦军来犯,巴国全民抵抗。
战斗到最后,张翰率30万军民拼死抗争。
后来,秦军派人招降,张翰主持谈判。
他提出要求:必须对巴国人一视同仁,不得杀害俘虏。
秦军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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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张翰代表巴国投了降,秦国也如约履行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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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降后,张翰被巴国人骂成了卖国贼。
愤怒的巴国人将他赶出了城,还在他身上扔满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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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翰孤身一人披头散发地走到渭水旁,他已经心灰意冷,欲投河自尽。
“张先生且慢!”突然两个孔城的人出现了,“家主有请,邀先生加入孔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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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翰仰天长叹,自己一生最大的抱负,竟在这个时刻要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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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孽(一)
城里的发展一天比一天快,先是城东那块荒地被规划为财政大楼。现在就连城南的那块坟地也被征用了。说是市委为了补助市劳动局。为劳动局建家属楼。市里规定一下来,遭到各界的反对。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了,谁会愿意让别人把房子盖在他们祖坟上面呢?
剪彩动工那天,来了市里好多的领导。与其说是剪彩,其实是给劳动局邓局长来喝彩的。这个年代里,寸土寸金啊!这块坟地要是卖给房产商,少说也有几百万。然而,在背地里,人人都骂他生出来的孩子没屁眼。都在心理诅咒他,说他一定会有报应的。但是这个年头里,只要有钱都敢卖妈,还别说只是被骂几句。连还没开工的工头都送给他几万块钱当彩礼,还说他没发财吗?工头笑呵呵地说邓局长这说邓局长那的,那马屁拍的真是不亦乐乎。
动工不久,那挖掘机一铲下去,浮出来的白骨放成一堆,足以让人想起南京大屠杀时的万人坑。市民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啊。敢怒不敢言。毕竟是市里的政策。哎,官大一级压死人呐!说起这个劳动局,按经济贡献,市里每年的倒数第一,按为市里的人事上的调整,更别提了,一年一年下来,还有好多人因为没工作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怎么说就能得到补助呢?有人说,邓局长的老婆的大舅在省厅,还有人说,人家邓局长的老爹是原公安局局长,在市里大大小小的领导都攀的上,再说他年龄以大,谁能不买他的帐呢?
坟地以前种着些柿子树,每到夏天,各种昆虫爬上去,因无人管理,昆虫的粪便与分泌物将柿子树弄的很油腻,给人一种恐惧之感。见过那场面的一定不会想将来就住在这了。如今,那一棵棵最能象征坟地的树已被砍伐。夏日的夜空满天星斗,工地上昏黄的灯光照在着安静的坟地。在帐篷里看护工地的大爷,抽着旱烟,那嘴巴一动一动,很有节奏感,额上苍老的皱纹紧堆一促。不时的看看外面,表情看起来很不自然,也许在想自己死后该埋在哪里?
邓一,劳动局邓局长的儿子,市二中读书。在学校里一点都不安分,三年下来换了五所中学,记得从一中出来时还是一中的校长求得市长找到邓局长把他的宝贝儿子转走的,在市十三中殴打老师,在市八中拆学校的墙和学校外面的混混向同学收取保护费,更严重的是在七中,居然偷女同学的内衣......现在在二中,没人敢惹他,简直就称为一方恶霸。琳炎,二中文科074班的班长,长的漂亮,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主持人非她莫属,讲的一口流畅的普通话,听她说话就像喝糖水一样甜,真是难得的才女,别说她还是个没毕业的学生。此时,她要去面试市里电视台的主持人,十个评委有九个给她亮免试牌的。邓一,说他是个理科生,但反回来说吧,没人知道他算什么,每天的课程都是按自己的心情去安排的,好多时候连课都不上还经常破坏纪律。校方多次给市里建议,要求开除他,市长不放话,谁有这个胆啊?没人愿意去得罪邓局长的。眼看暑假要来了,学校组织学生去夏令营,而邓一这个不才之子为了能从爸妈那能多剥削点钱花花,居然也报了名,而刚刚好就与琳炎分到同一个组里了。
琳炎,外地转来的。舅舅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她的监护人。舅舅在税务上是个小小的税务征收者。除了她外婆,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甚至连她自己也不知晓。而她,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到大,学习一直是班上的前列,还获得了好多市级奖励证书。夏令营的第1天,邓一就被这个天使般的琳炎吸引了。他都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学习,没有天天在学校里,现在想和人家做个朋友,都怕别人不肯答应,因为他清楚自己在外面的名声已经是一塌糊涂。琳炎是个很健谈的女孩,之前也听过邓一的种种丑事,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拒绝这个家伙的请求。夏令营后,他们成为了朋友,说起来也怪了,邓一这个家伙,平时表现的一点都不怎么样,但在琳炎面前确实可称的上是一绅士,很懂礼貌,不论是从说话还是做事,跟本不敢让人相信他就是邓一。就这样,琳炎成为了邓一在二中的第一个朋友。其他的都是以前跟他一起每天去逃课打架的狐朋狗友。
邓局长的新房马上要接近尾声了。邓一也和琳炎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步,每天按时上学,因为邓一家和琳炎的外婆家只隔一条街道,每天他能很早的起来,和琳炎一起去学校,以前都是他爸用车送的都不肯去,而现在宁愿和琳炎骑单车去的,多少说琳炎让他改变了好多。九月十二日,那天将是邓局长的新房完工之时。邓一则选择了在这天表露出他的心声。其实,谁都看得出来,邓一对琳炎有意思,但邓一这个家伙很聪明,他没有选择卤莽的表白。而是慢慢的透露,也许他将琳炎视为一朵昙花,一不小心就有凋谢的可能。每个人对待自己很珍惜的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表白那天,他知道琳炎是个好的学生,不会去歌舞厅,又怕将自己的表白地设为公园太简单。经过再三斟酌,他把自己表白地放在一间茶吧,其实什么叫茶道,他根本不懂,只知道茶是苦的。那天,他表现的异常平静,早已经在一个星期前安排好了一切,当那首《梁祝》奏响的那刻,邓一将准备好的玫瑰拿了出来半跪在琳炎的身前,说了好多让天下女孩都很感动的话。只见琳炎那脸,刷的一下红了,这样的场面在琳炎平生还是第一次,难免有很不适。突然,周围的灯光灭了,墙壁上显示出了一行很大的英文字母“I love you!”。邓一的这个中西结合的表白,让琳炎剩下的只有答应的份了。从此。邓一,琳炎,成为了一对校园恋人。这让很多人很不理解,而这中间的,只有他们两个清楚......(未完待续)
冤孽(二)
琳炎和邓一的恋爱很快传便了整个学校,有人怀疑他们的爱情与邓一家的钱财和势力有关。也有人说,拖琳炎的福,她舅舅马上就要升职了。但是所有的只有邓一与他所爱的琳炎明了,他们不需要证明给别人看其中是不是参杂什么,也许他们不想让彼此之间的那种爱分享给别人半点吧。事情的发展都是那么顺利,新房竣工的那天,琳炎见了这个“气派十足”的邓局长。对于琳炎来说,这次的见面并不怎么样的。反而让她心理不安了好久。见面的那天,她看着邓局长的脸,久久的视线都没有转移,她在想什么呢?是自己穷感觉自己配不上这个富贵家庭还是别的?新房的装潢很华丽,红色的地毯一尘不染,四周的家具配上这样的装饰简直就是一座宫殿。屋顶的那吊灯,足有自己家那白炽灯的几百倍,浅蓝的窗帘随等飘起,给人一种遨游于天空的遐想。琳炎独自走上2楼,那百叶窗外清晰的可以看见外面的人工湖。站上阳台,市里的高层建筑尽收眼底,甚至能清楚的辨认出哪个是建设银行,哪个是市政府大楼......难以想象,一片坟地成了现在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坪中间白色的秋千,让人有种童话般的生活。
突然,邓一从后面抱住她,打破了这平静。“亲爱的,这里将来就是你的家,喜欢吗?”邓一轻声的问道。“谁说过要嫁给你了,臭美啊你”琳炎撇了下嘴。邓一知道,她这算是在撒娇吧。从开始交往到现在,这算是第一次的。看着琳炎撒娇的表情,他心里乐了。吃饭时。邓一,琳炎,邓局长,局长夫人在一个桌上。新房的建成,来了好多好多市里的人事。不管是邓一的爸爸还是他妈妈,那天忙着给这个给那个敬酒,根本没空去理会邓一最爱的琳炎。但对于琳炎来说,一切都无所谓,只要邓一爱她就可以了。那天邓一和琳炎并没有时间被公开。只是在吃饭时,琳炎反常的盯着局长的脸,有种说不出的熟悉之感。晚上送琳炎回家的路上,邓一问了她为什么一直看着他爸爸时,琳炎说我敬佩你爸爸都不行啊?说着笑的回家了。而琳炎的心理想的并不是这样。
邓一回到家后就迫不及待的向爸妈宣布了自己和琳炎的关系,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答应了,因为他看出来琳炎这个女孩是个不错的女孩,以前市里表彰大会上,见过一面,他都有点不可思意,邓一这样的不才之子,能找到这个好的女孩做女朋友,高兴都来及呢,怎么能去拒绝呢。而局长夫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不知道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觉还是怕自己的宝贝儿子将被这个女人夺走,从表情上看,不是很想接受这个现实。但是自己的儿子一心喜欢,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答应了。而琳炎的那晚并不是很平静,她不停的回忆着局长的那张脸,特别是右边眉头上的那颗黑痔。最终,她在回忆中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从见了邓局长的那天后,琳炎则在平时紧张的学习的时间上抽了一部分,专门去管她淘气的男友邓一。邓一也很配合,琳炎说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有时候,为了一道题目,他熬夜到半晚上,总之,会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的,尽管大多时作的都是错的,而琳炎看来,确实高兴的。因为邓一的确为了她改变了好多好多。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四年过去了,琳炎已经从北京**语言大学毕业了。凭着自己的能力被分配到省电视台记者,经常是代表省电视台去外地的那种。琳炎的优秀成绩在进台里时间不长却已经被台长深深记在了心上了。而在大学的四年里,不知道有多少男孩试图去与这人间的天使成为恋人,琳炎收到的情书足足都可以拉那么几三轮车,还别说亲自的表白的。但她从未动过心。她知道,在她的家里,有一个爱她的并且是她爱的邓一。尽管邓一的文凭没他们的高。但那毕竟是自己看中的第一人。大学中,她经常能够想起在茶吧的那幕。而她的心也就越来越坚定了。说起邓一,高中毕业后,像大家想的那样落榜了。连个起码的专科都没考上。但在琳炎的鼓励下,他没放弃自己。托他老爸的关系,在财政局刘伯的手下干起了税务征收的工作。工作的还不错,每年下来都能够得刘伯的夸奖。真的是没有辜负于琳炎的教导。也让他爸妈省了不少的心。而单单从邓一的改变上看,邓家多少得感激琳炎这个女孩。邓夫人也对她的态度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而说起邓局长的这四年里,似乎就不是很如愿了,就他手底下科长的那次贪污,差点把他拉下水,不是他老爸和邓一的妈妈找关系,他怕已经被双规了。邓夫人呢,前年的那次心肌梗塞差点没了命,让邓家一向的气氛改变了不少。市民背地里都说这个是报应,住在鬼屋里不出事才怪呢,有的干脆在邓夫人生病的那日子里直接贴出小广告“这都是报应啊,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死了算了”。为此,邓家上下费了好多心,邓局长请来了全国最好的医生,他的岳父则专门去了次美国,买回来了一瓶五千美圆的药。琳炎对于邓局长做的事一点都不关心,因为她以后是和邓一过日子呢。她相信自己能够把邓一从邓局长的学来的坏习惯都洗掉。(未完待续)
冤孽(三)
琳炎的外婆一年前去世了。然而,埋葬的那天,她因出差没能赶回来。回来后看到自己最亲的亲人离她而去了。她伤心痛哭,从小到大,都是外婆抚养自己成人的,外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致爱的人。她没见过她的母亲,也没感受到所谓的母爱。确切的说,是外婆的爱填充了她的母爱。她把自己锁在家里整整两个星期都没出门,邓一呢,在这个两个星期里,像热锅上的蚂蚁,生怕琳炎想不开,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来。等到两个星期后,琳炎出门了。见到邓一的那刻,扑向他的怀里,就在那刻,邓一明白了自己以后的责任,琳炎也在那刻算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他。琳炎的双眼已经浮肿的不成样子了,很显然是哭了不知道几次了。邓一不顾一切,直接请了一个月假。在他的照顾下,不久后,琳炎又变回了曾经的完美模样。外婆去世后,舅舅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舅舅两年前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赚了钱,也因此离开了他以前的岗位,成了一名资产小老板,见于琳炎孤身一人,邓一向家里提出和琳炎结婚的事。
琳炎此时在邓家的人气早已经超过了邓一,邓家上下每个人都喜欢这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了。特别是邓一的奶奶,早已经把自家的孙子媳妇内定为了琳炎。他爷爷更是疯狂,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张罗着孙子结婚的东西,准备给定日子,每天晨练时都和一群老人商量为邓一将来的孩子取名呢。结婚那天,琳炎的舅舅因为在外地谈生意没能回来,而代表琳炎家长的只能是年轻的舅妈了。不知是由于琳炎的外婆刚去世,还是琳炎不喜欢大场面,结婚那天不是很隆重。陪着她走上红地毯的只有她当年的老师和朋友,还有些不远千里前来的大学好友。邓一在这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琳炎的男女朋友关系终于画上了句号,成为了一对夫妻。琳炎虽说这天感觉到很孤单,但也最终给自己找到了归宿,而且是自己所爱的邓一。
婚后的日子过的是那么的和谐,每天早上邓一总是先起床来,为琳炎准备早点,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而且是家里人把早点准备好了都还叫不起来他。琳炎的心理也是感到很幸福,有这么好的老公陪着,自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婚后的三个月后,天气慢慢的变冷了。一天,琳炎去给外婆少寒阴纸,顺便找些自己在大学中的证书。外婆去世了,但所有的东西却依然是那么让人感动。走到外婆房间的那刻,琳炎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突然之间,在外婆的柜子里找到了一本日记,从外表看,已经有些泛黄,封面上的莲花叶子已经由绿的变成了黄的,而池水似乎被风沙袭过,已经快变成了黄河水,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三个整齐的楷书“王唤侠”,她知道,这是她目前或者就是外婆的日记,再想了下,外婆那时候连小学都没读过,连个字都不认识,所以肯定了是母亲的日记。虽不曾见过母亲的样子,但拿到母亲的东西后,还是感觉到有种暖流在流向自己的身体,那么的亲近。上面帖着一张黑白照片,是母亲和一男孩的合影,七十年代的摄影技术不怎么好,却将母亲拍的很漂亮,身旁的男子,长的挺英俊,用这二十世纪的话来说,可称为一个帅字。她一下子猜出来,这可能就是自己的父亲。他们站的那么近,两个人的手一起牵着,谁都看得出来是一对情侣,她的视线向下划落,目光落在那男子的脸上,却不在转移了。那男子的眉头上有颗黑痔。此时,她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吓的手中的日记本从手中掉了下去,“怎么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不可能......”;琳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看了次,一切的不可能都是那么的真实。她呆住了。
日记的第二页上,是两种字体“唤侠,我爱你。一生一世”。后一句是“康,我爱你,一生一世”。这两句是他们彼此之间的誓约。日记里写着他们的相识,相知到相爱,最后到相离。而邓局长,恰恰就叫邓启康。让琳炎去选择,她宁愿去选择这是巧合,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吻合的巧合,她真的不敢想下去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难过了,和她结婚的居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是老天给她开了这个天大的玩笑,还是自己命中触犯了什么天条,上帝要这么惩罚她。她恨自己,为什么没早日找到这本让自己明白一切的日记。
她忍住压抑,看着这本母亲的倾诉。“今天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我在今晚,也将我的第一次给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他说过照顾我一辈子,我相信他,我爱他,我亲爱的康”
“今天他想我求婚了,说要对我负责,我还故意撒娇的说不愿意,其实我的心里早在等待这天的到来啊。尽管求婚的时候是山的野花送我的,但那花我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她却反对了,她怕我被骗,我怎么能够听的进去呢。我恨不得把反对我和康在一起的人都当作敌人,和母亲为此事还吵了一架,我走出了家门,我在同学家过了夜。”
“今天我和康去了他家里,他家里和我家确实不能比,屋子好大啊!有我家的十几倍的大啊!他爸妈似乎不怎么欢迎我这个穷孩子,但我相信,我会慢慢地博得他们的喜欢的。我要的是和康过一辈子。其他人怎么样,我不在乎。”
“康来找我了,说他爸爸升职了,成了公安局局长了,马上要搬家了,两个人就不能见面了。我听了好伤心啊,当晚我回到家就睡觉了,连晚饭都没吃,虽然说还可以写信联系,但是不能见面确实让人牵肠挂肚啊”
“康来信了,我好激动啊!但信的内容却让我跌入了另个世界,他对我说对不起,他张伯说要把他的女儿嫁给他,他没办法啊。他让我和他的事忘了,找个好的男人嫁了。我怎么能够出卖我的感情呢?我不愿意这样,永远不愿意这样......康变了,变的我对他是那么的陌生!变的为了某些利益可以出卖自己的爱情了。为什么???”
“我怀孕了,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康,他却连信都没回,家里人哭成了一片,我很伤心,我恨自己的固执,没听母亲的话。恨康的绝情,恨他对我一点都不负责。我现在一点办法也没有。老天,我该怎么办啊?”
“康昨天和他的妻子结婚了,而我却成了这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把我的孩子抛弃掉。我甚至想杀了他,这个可恶的男人......我诅咒他。但一切都有什么用呢?人家听不见啊!”
“孩子出生,是个女孩。今天已经六个月了,母亲给她取了名字叫琳炎。多么可爱的孩子啊,我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她,对不起我母亲和父亲,我让我孩子从开始就没有父亲。我只能向天祈祷,让我孩子长大成人,不厌犯与我同样的错误。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们了,永远的离开了...”(未完待续)
冤孽(四)完结
琳炎流泪了,这次的流泪比哪次都伤心。她知道她似乎和母亲走上了相同的路,但不同的是他的邓一比他父亲要好的多。她的心里充满了仇恨,她很邓启康,恨邓家的所有人,是他们让母亲走上了绝路,是他们让自己和邓一的爱情不是那么的纯真。他们连她现在唯一的依靠邓一都要......她决定了要让邓启康付出代价,让邓家上下为他们的罪恶受到惩罚。
两个星期后就是春节了,邓一的爷爷,奶奶都来到了他家一起吃年夜饭。而只有邓一被朋友叫去喝酒了,没有回家。电话打了好多次,都没人接,好象是喝嘴了还是什么。刚进门的琳炎主动要亲自去下橱。为大家做一次年夜饭。说做饭其实也很简单的,就是去下饺子。听到是孙子媳妇要做,家长门都高兴的不得了。下饺子的中间,琳炎将早前准备好的毒药放入了饺子里。她为了这一刻已经想了很久很久,这是他能报复他们的唯一机会。她做到了,两个小时后,邓局长,局长夫人,邓一爷爷和奶奶,邓一的二爸全部倒下了。也许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困,一下就倒下了。谁也想不到新年的开始便是他们生命的结束。他们没一点时间去反省自己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邓局长也难以去想象自己的儿媳妇竟然是唤侠的女儿。是为唤侠报仇的。邓一的爷爷奶奶更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走上了去往另个世界的道路。至于局长夫人,也就是邓一的妈妈,上次的病没死了,也没躲过这一节,也承担了自己夺夫的代价。而邓一的二爸纯粹就是这一切的陪葬品。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琳炎回到房间,打开那本泛黄的日记,翻开了最后一页。补上了这样的一句话“母亲,我今天报仇了,但我却启康的儿子结了婚。我的命运不是你向老天祈祷的那样啊!母亲,我原本想杀了邓一的,可我下不了手,毕竟是我爱的人。就这样吧,我来找你。”
写完后,她把日记放在桌子上,她想让邓一明白,自己也是他爸爸所犯错误的受害者。做完了一切,她独自走上了屋顶,今夜的月亮是那么的弯,给一种伤感。她闭上眼睛,倒了下去。
邓一晚上3点钟回来,看到了这一切,在楼下的院子里找到了琳炎的尸体,已经没有一点点温度了。他把琳炎抱回来放在床上,打开日记,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他此时明白了一切,他没有一点恨琳炎,只是可惜,只是伤感。只是感觉到自己很悲哀。为什么这一切都要自己来背呢?午夜四点钟,坟场的那座屋子里传出了一句“为什么要这样?老天。”他自杀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家家都放起了鞭炮,惟独邓家是那么的冷清。屋里的人早已经变成了鬼。他们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就变成了一只只鬼。似乎有点冤枉啊!这一切只有琳炎和邓一知道。邓一看完日记已经将它变成了一堆灰。他不想让更多的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是属于他和他亲爱的琳炎之间的隐私吧!
邓家几口,一夜时间全部死了。在市里成了大新闻。有些人说这个是报应。但谁也不会去想象得到是邓局长和他家人所制造的一场冤孽。
新房的周围,又开始埋葬了死人,而这栋刚盖不久的房子,也算是一座独特的坟墓吧!(全文完)
我自己写的 可能有点长。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