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聊书第一讲雪莉杰克逊与《盐柱》
大家晚上好。欢迎来到聊书群,我们即将开始第一本书的讲解。在讲书之前,我先说一下有关于读小说的一些简单的想法。上过我研究生课的同学可能都知道这些观点,就是我们谈到西方小说的时候,其实就是一个个体,对于这个世界的看法和感受,也就是说,当你读一本小说的时候,你是从主人公的眼中看到了一个不同的世界.至于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这个是没有一定之规的,它可能是美好的,可能是充满戏剧性,也可能呢,就是平平无奇的,只有安静下来,才能发现里面的精彩之处。 所以我们读小说和听故事,从根本上上来说是不完全一样的.
我们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听故事,但是我们听到的故事,一般强调情节,强调新奇,冲突,出乎意料,所以我们认为那些我们想不到的东西,那些激烈的精彩的扣人心弦的内容才是好的作品,我们可以说早期的小说也确实是带有这样的特征,就是一个稍微复杂一些的故事.进入20世纪以后,小说的方向发生了一种变化,精彩的故事,已经被人讲的差不多了,我们更多的在意的是那独特的个人的感受,所以读小说的人往往会觉得,一个故事看了半天,其实什么都没有发生,读完之后,觉得没头没脑的。只有那些了解其中规律的读者,才能够静下心来,发觉文章字里行间的一些东西,体会作者的苦心,所以有的时候,尤其是近几十年来,小说往往变成了一个作者和读者斗智斗勇的过程。一流的作者不会为了讨好读者,讲一个特别曲折精彩的故事,过程有点像看拳击比赛,不见得每一次都是一方把另一方击倒,其中那些优秀的进攻和防守,同样是扣人心弦的。所以当我们今天聊书的时候,会让大家注意一些,书里面的小细节,这些小细节构成了这个作品的主干,情节其实本身倒并不特别重要。
接下来我们说一说这个作者雪莉杰克逊吧,她可以视为在美国最早的一批完全靠写作,特别是靠短篇小说谋生的作者之一。她写过一些中长篇的作品,也写的非常不错,但是最有名的还是这个集子当中的乐透一篇,也被翻译成摸彩。雪莉杰克逊可以说开创了美国当代小说的一种非常有特色的风格,就是一种低调紧凑,不动声色地让悬念一点点渗入人心的方式。如果大家读他之后再读斯蒂芬金,你就会发现两个人之间非常像,而金虽然体量非常大,想象非常丰富,但是谋篇的能力比杰克逊差的不是一个级别,这也就是为什么斯蒂芬金是一个通俗作家,而杰克逊可以说是一个严肃作家。
今天我们要讲的是盐柱这一篇,这个故事读完了以后,你就会发现,其实什么都没有发生,一切都是女主人公的想象,但是这个故事安排的非常的巧妙,把这种紧张焦虑的情感一点点地传递到了读者的心中。
故事一开始的时候,一对来自外州的夫妻,到纽约度一个假,作者非常巧妙地渲染了女主人公对于这次美好的假期的期待之情。
也就奠定了作品的一个基调,所谓高开低走作品强调了几个非常重要的细节,对于一个家庭主妇来说,所有一切需要担忧的,有关于家庭生活当中的问题都被解决了。如果群里有家庭主妇的话,你就会发现这些事情会把你的生活分割得支离破碎,让你即使出去度假,也不会有一个非常完整的心情,而作者一上来就把女主人公置于一个非常理想化的环境,可以无忧无虑的旅游。
当然写这种事情,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就是说明这个女人是一个心思非常缜密,考虑问题非常周全,爱家的女人,但是这样一个爱家的女人,付出的代价是什么呢?也就是与外界完全隔绝,因此她对于外界的这种陌生感就会格外强烈,这个城市当中的焦虑和恐惧也会更大。
但不管怎么样,作者完成了这段描述以后,就已经非常成功的吊起了所有读者的胃口,这样一个看起来非常无忧无虑的女人,会在纽约这个城市当中遇到什么问题呢?
接下来的一个部分非常短,作者用了不到一页的篇幅就完成了夫妇两人在纽约六天行程的描述。
纽约可玩的地方很多,但是只写了两件事.一个帝国大厦,一个爆了胎栓着门的出租车。为什么要这么写?作者没有写明,但是已经把一种,人物的心情写出来了,就是说这么大的纽约,其实并没有什么吸引女主人公的地方。
在此之后,小说写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细节,就是说女主人说自己要去购物男主人说,我不想去替你拎包。从这几处的处理当中,我们就知道了,其实女主人是一个内心深处非常空虚,完全不理解旅游是什么的,这样的一种人,这种人在我们周围非常多,他们只想逃离自己平凡枯燥的生活,却并不明白,来到了一个异地,应该做什么?因此无论是在东京伦敦还是在巴黎,他们能够做的仅仅是拍照购物,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我们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往往会有一段所谓叫做蜜月期,也就是觉得一切都好,所有的东西都新奇的这样一个阶段而蜜月期的长短,很大程度取决于旅游者,是否具有一种发现美的能力。从这个作品的这部分来看,女主人公对于纽约的蜜月期非常短,从满怀希望到经历失望,只用了很短的一段时间,接下来纽约就向他展现出大城市那种冷漠,咄咄逼人的一面。
这个作品高明的地方就是这些精心设计的细节。一个城市怎么能把一个正常人渐渐地逼疯,这是一个难写的主题,但是作者巧妙的让主人公遇到了一系列的事件,而每一个事件强度都会渐渐地加大,最终让主人公出现精神崩溃。
第一个细节是他去一家朋友家做客,然后发现纽约的房子又小又破,具有一种压迫感,而且遇到了火警,火警本身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可怕的地方在于人,对于火警的反应不同。 本地人对于这种火警早已经见怪不怪,而她明显反应过度。是什么导致了这种差异呢,其实很简单,因为纽约人每天都会面对这种大城市所带来的各种各样的事故,早就已经习惯了对于危机的反应比较麻木。 将这种可能导致生命危险的事情看的比较淡,而一个来自外省的人,比较习惯人生当中的慢节奏,享受生活的状态,所以就会觉得这种事情非常危险。
接下来一个细节就是他坐车去购物,人们对于他的那种礼貌显得无动于衷,主人公觉得"也许是由于自己过分,彬彬有礼。"
这句话看起来很简单,但实际上起到了题眼的作用的,对于美国很多的中产阶级来说,彬彬有礼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素质,很多美国外乡人来到纽约,受不了这种冷漠,高傲和野蛮的态度,这种文化冲突让主人公觉得非常的不适应,开始否定自己一直认为至关重要的价值观。
上文这一段写的是非常精彩的,字虽然不多,但准确的描述了一个生活在高度商品化社会人的感受,可以简单的总结为异化感,给孩子买东西,孩子不能感觉到快乐,而最后变成物质的奴隶,还有什么比这个让一位母亲更感觉焦虑的吗?
接下来捡钱的这个细节也很有趣,为什么纽约人地上掉了钱,连捡都不捡,因为对他们来说,捡钱的时间,比捡到的钱更加珍贵,对于纽约人来说,最重要的是时间,大家每天都忙忙碌碌,完全顾不上别人的感受,对自己也显得非常的冷漠,这也是让主人公受不了的。
在这里说一句题外的话,70年代的时候,有一部美国电影叫《午夜牛郎》,讲两个外乡人来到了纽约,希望能够闯出一番事业,其中一个场面就是他们在街上走着,突然间看见一个人摔倒了,而周围的人就好像没看见一样,从这个人身边走过,这两个人完全被惊骇了,人与人之间怎么能如此之隔绝?那个镜头在电影当中是非常震撼人心的,而杰克逊早在20多年之前就写出了这种感受
女主人公出于对人的失望,对于聚会活动,希望能够躲避不及,希望能够获得一些独处的时间。这时候作品写出了纽约的另一面,就是在人挤人的这种匆忙的忙碌当中,人们时时刻刻都会感觉到那种与世隔绝的孤独,和随之而来的恐惧。女主人公来到了海滩上,却发现了一条人腿,而接下来,警察那种无所谓的态度,更加剧了主人公的恐惧感。
其实写到这里的时候,熟悉纽约文化的读者已经足够产生代入感了。由于这个作品是发表在纽约客杂志上,作者巧妙地从一个外乡人的角度审视着纽约人,这种对于一切都显得漫不经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而这种态度自然会产生,无处不在的冷漠和焦虑。
接下来的部分也就是作品文学性最强的地方,由于主人公对这个陌生的城市完全失去了安全感,因此产生了幻觉,他觉得这个城市开始变得衰老,腐朽而渐渐碎裂,
这一段当中存在一个非常高明的对比,就是一个女主人把屋子整理得一尘不染,从中可以获得某种操控的感觉,而整个周围的世界正在渐渐的垮下来,这种操控的感觉,渐渐消失。这时城市的陌生感,已经到达了最高潮,她完全无法在室内呆着,只能来到室外,希望能从人群当中再获得最后的一点安全感,结果是再次陷入了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冷漠。
这时候主人公已经完全置身于一个充满敌意,没有目的的异地,再也没有必要在这个城市里呆下去,因此他打电话绝望地呼唤自己的丈夫,故事在这里结束。
我曾经和我太太一起在纽约,玩过一个星期,充分体会过这种感觉,每一天就好像是在和时间赛跑一样,所有的人只盯着自己眼前的方向,对于周围的人在做什么,毫不关心,这可以说是现代大都市,人的一种特征,这种特征对于,对于初来乍到者来说,是具有攻击性的,对于那些神经相对比较敏感,涉世未深的人来说,可能是难以承受的。
最后再说一下这个题目吧,为什么题目叫做盐柱这个盐柱出自一个圣经典故。从前有一个城市叫索多玛,这里的人都是坏人,其中呢?只有一个人,他是一个圣经当中说的义人,上帝呢,就让她离开这个城市,他就告诉了自己的妻子,反复叮嘱她千万不要回头看,妻子出于好奇,回头看了一眼,突然间发现城市已经被毁掉了,而他自己因为这个好奇心变成了一个盐柱子。熟悉圣经典故的人都很明白作者的意思,也就是纽约就是那个糟糕的索多玛,所有里面的人都是坏人,而主人公,出于他的虚荣和好奇心,来到了这个城市,最终被这个城市所同化,变成了一个盐柱子。
我建议大家可以读一读EB怀特的散文集,其中有一篇名为《这就是纽约》把这种感受写得非常清楚好,今天我们的讲述就到这里。谢谢
② 《契科夫短篇小说选》人物有哪些
《契诃夫短篇小说选》人物:
——“万卡”(《万卡》)
——“姚纳”(《苦恼》)
——“别里科夫”(《套中人》)
——“奥楚蔑洛夫”(《变色龙》)
——“切尔维亚科夫”(《一个文官的死》)
③ SHIRLEY JACKSON "摸彩"(The Lottery)的一些小问题
《摸彩》的故事发生在仲夏时节的一个美国小镇上,村庄的人们集合在广场上举行一场古老传统仪式——一年一度的摸彩活动。在萨莫思先生(Mr. Summers)和格瑞午思先生(Mrs. Graves)草草宣誓就职之后,摸彩终于开始。先由萨莫思先生按照字母顺序叫名字,被叫到的那户人家的男性家长, 就代表全家走到箱子前面来摸彩。不知不觉间,气氛开始紧张起来。有人开始小声议论说,有些村子已经废除了摸彩,村里最年长的沃内老人(Old Man Warner)马上斥责道:只有“年轻的傻瓜”才会这么做。老话说,“六月摸彩,玉米快熟”('Lottery in June, corn be heavy soon.');不按传统办事,只会有麻烦。当每个家长都摸到一张纸条后,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那是“长久的停顿,屏住呼吸的停顿”(a long pause, a breathless pause),直到萨莫思先生宣布可以打开纸条。摸彩结果是,哈太太(Mrs. Hutchinson)的丈夫比尔(Bill)摸到了那个画着黑点的纸条,那张“彩票”。哈太太开始抗议,她说给比尔抽奖的时间不够长,而德拉克柔太太则劝她要“有点风度”(Be a good sport),格瑞午思太太则说“大家的机会是一样的”。显然,哈太太的抗议没有任何效果。她甚至还要求嫁出去的女儿也参加下一轮的摸彩,但也无人理会。第二轮摸彩在哈太太、哈先生和小女儿、小儿子四人当中进行。这一次摸彩,是哈太太摸到了那个带黑点的“彩票”。在哈太太“这不公平,这不对”的抗议声中,急于结束摸彩活动的人们纷纷拿起石头,甚至还有人用双手抱起大大的石块,更有甚者还向哈太太的小儿子手里塞石子。接着,他们就一边听从老沃内的招呼“来,来,一起上”,一边由亚当思(Adams)和格瑞午思带领着,一起涌向哈太太。那第一块砸中哈太太的石头, 就落到她的脑袋上。
故事以灿烂的仲夏风光开场,却以主人公的悲嚎收场。前后的对比,让人不寒而栗。雪莉·杰克逊几乎直到最后一刻才揭示了小说中的摸彩的真正含义——杀人,这种仪式性的杀人其实很像中国古代的祭祀仪式(恐怕在任何文化任何宗教中都有类似的仪式)。在《西游记》里便有以童男童女祭祀河神的故事,与摸彩一样,也是为了祈求来年的好收成。而《摸彩》给人的震撼却要强烈得多,不仅仅是因为作者用前后强烈的对比营造出的情绪效果。更因为作者将一个古老仪式放置在了现代文明社会的村庄里,这里有学校、有邮局、有银行,也施行多数人统治的民主,却依然存在这种无意义的暴力和普遍的残忍行为,不得不说是对集体社会和民主的绝佳讽刺。资产主义社会毫无疑问是先进的,至少其先进与文明程度与之前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相比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而人们的行为却依然是原始而野蛮的。这正说明,这样的“摸彩”活动——杀人仪式,可以发生在任何国家,任何时期,实施者可以是任何一个人,对象也可以是任意一个对象,这种野蛮源于人性本身的恶。
④ 写人物的短篇小说范例
一天早上逛城北的菜市场,见市场内的两个摆菜摊的老头在喝酒,两人隔着摊儿,一人守着一碟花生米,手里各握着一瓶酒,只听瘦小的白发老头对另一个黑大汉说,来,再整一口儿,黑大汉已有些醉了,摆手说,不了,够数了,再喝看不准秤星了。白发老头不屑的说,来,,一个狗日的汤水货,有啥够不够。一听这话,觉着耳熟,细看眉眼,竞是候军志。军志现在卖菜了。当年可是个人物。
军志是个矬子,受父母遗传,爹娘都矮,他爹外号"二尺半”。军志不但矬,走路腿还罗圈,没一分人才,可军志人小胸宽,心路大。八十年代刚开放,政府号召发家致富,搞企业,银行的钱畅着贷,但多数农民不敢贷,贷了不知怎么花,花了拿什么还?银行放贷的也愁,村干部也愁。军志前两年到山西贩过牛,也是出过门的人,他一个表姐夫在银行当主任,叫上支书罗平,拿了瓶酒和一只卤鸡,三人坐下喝,罗平说,我想了八个晚上,把全村人滤个遍,除几个当兵的,就你走的远。主任说,咱是亲戚,一乡里看就你做过生意。罗平说,带个头,搞他狗日的一个企业,也上个报。主任说,就是,人横竖就活这几天,干也是死,不干也是死,就不如干。军志被两人一唱一合捧得有些发飘,挠着头皮说,那我干点啥?两人说,你说。军志说,咋也不能再贩牛,现在都买拖拉机了,没人要牛。两人说,不贩牛,贩牛挣钱也是牙行牛贩子,上不得台面,咱干企业。军志又挠了挠头皮,说,山西山里收麦子不多,可到处都是刀削面。主任见多识广,一听,来了主意。咱开面粉厂。书记腿一拍,对,咱有小麦,磨了面卖他狗日的。军志问,就这?两人腿一拍,就这!
就这,军志在全乡开了第一个面粉厂。开始很是红火,新盖面粉厂昼夜灯火通明,机器"咣咣”响不停。拉面的货车也是出来进去。军志新买了一辆日本玲木摩托车,打扮的光头净面,旋风一样,厂进厂出,一派风光。每到中午,就派八喜到刘家的卤鸡店弄回几只卤鸡,用刀剁成几块,吆五喝六,招待上面来的各路客人。喂狗的二扁和军志有亲戚,隔天就到面粉厂拾半筐骨头。二扁到街上,闻着半筐卣鸡骨头的香,咂着嘴吞一口唾沫,悄悄说,看军志,光骨头两天就是半筐,一座金 山也经不得这样吃。 这话不知怎么传到军志耳朵,二扁再去捡骨头,军志就用牙签剔着牙花子说,二扁,就你那点能耐,撑死也就是捡捡剩骨头,你小生意怕吃,我大生意不怕,吃个鸡子,喝个汤水,洒洒水的事。他把卤鸡说成"鸡子“,把酒说成“汤水",二扁被臊的脸红,连说,是是是,我一个喂狗的去哪比你这大老板。
嘴上这么说,行动上军志也成了大老板,他往山西走面,不是自已去,还雇了本村的六成和八喜作跟班。六成和八喜是两个懒人,一天净想着吃巧粮食,两人见军志生意红火,就找军志,说咱从小不赖,你发大财怎么也得让我两弟兄跟你喝□汤。军志满口答应,只说,咱在家可称弟兄,到外面可得分清,我是经理,你们是跟班。两人连忙点头说,必须必须。果然,到了外面,两人一左一右不离身,一个拎包,一个拎衣服,到地点一谈业务,军志把脸向左一扭,六成忙抽出一颗烟安在军志嘴上,军志又往右一扭,八喜早让打火机喷出四指高的火苗把烟点上,军志深吸一口,又无比受用的喷出一根长长烟柱,这才正式和人开谈。
山西人爱吃刀削面,缺面,河北人不吃刀削面,但有面。军志抓住了一个机遇,就往大处做,他在山西租了库房,派了八喜、六成做总代理,他在家坐阵指挥,顺便还迎接各路客人,跑贷款,收小麦。麦粉源源的往山西运,六成和八喜不停往回打电话报喜,说面粉销得好得不得了。只是钱回的缓慢。军志每催,两人总是回话,这不是毛病吗,结账都是到年底。真到了年底,主任来催,不还本也得还利息吧。军志拍胸脯说没问题。当主任面给八喜打电话,两人说正在催,快了。可至到腊月二十,也不见回款,军志有些坐不住了,买了车票去了山西。六成、八喜都在,两人见了他,苦着脸说,找到老徐钱就回来了,正找。军志问,老徐是谁?两人低下头全不言语。
后军志听旅馆的老板说,八喜、六成在这儿从不出门,把销面的事全靠了当地的老徐。两人只天天打麻将。老徐压根就是个无业的骗子,把面粉便宜卖掉,换成钱吃喝嫖赌了。军志一听,当时就抽了八喜、六成每人两耳光,自己也瘫在沙发上。
哎,世事变迁,军志现在也干起了怕吃的小生意了。
⑤ 谁看过美国短篇小说"抽彩"
对不起只找到 兰姆的<伊利亚随笔>英文版~~
兰姆是英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异数,他长期贫困交加,蜗居于伦敦旧巷,从业于一家金融机构,在昏暗的办公房内从事着心所不甘但为生计又不得不干的活计.但一俟回到家居陋室,一灯如豆,文思若溪,汩汩流淌.一生留下美文无数,以<伊利亚特随笔>最为著名.其姊玛丽,才华禀赋绝不下之,但却不幸有心神之疾,常入疯癫;两人相依为命,相辅相成,文章锦绣,相得益彰.世人多称道者莫如两人以散文形式撰写的<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
偶在此贴的是随笔全集,如果大家喜欢他和她,我可以将他们两人的文集发上.
另外,附上一段上个世纪(可能会上再上个世纪的,偶没查考)兰姆全集编辑者关于随笔的一段导言,作为介绍文字,其余不赘.呵呵,阅读愉快
This volume contains the work by which Charles Lamb is best known and
upon which his fame will rest--_Elia_ and _The Last Essays of Elia_.
Although one essay is as early as 1811, and one is perhaps as late as
1832, the book represents the period between 1820 and 1826, when Lamb
was between forty-five and fifty-one. This was the richest period of
his literary life.
The text of the present volume is that of the first edition of each
book--_Elia_, 1823, and _The Last Essays of Elia_, 1833. The principal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essays as they were printed in the _London
Magazine_ and elsewhere, and as they were revised for book form by
their author, are shown in the Notes, which, it should be pointed out,
are much fuller in my large edition. The three-part essay on "The Old
Actors" (_London Magazine_, February, April, and October, 1822), from
which Lamb prepared the three essays; "On Some of the Old Actors,"
"The Artificial Comedy of the Last Century," and "The Acting of
Munden," is printed in the Appendix as it first appeared. The absence
of the "Confessions of a Drunkard" from this volume is e to the fact
that Lamb did not include it in the first edition of _The Last Essays
of Elia_. It was inserted later, in place of "A Death-Bed," on account
of objections that were raised to that essay by the family of
Randal Norris. The story is told in the notes to "A Death-Bed." The
"Confessions of a Drunkard" will be found in Vol. I.
In Mr. Bedford's design for the cover of this edition certain Elian
symbolism will be found. The upper coat of arms is that of Christ's
Hospital, where Lamb was at school; the lower is that of the Inner
Temple, where he was born and spent many years. The figures at the
bells are those which once stood out from the fa鏰de of St. Dunstan's
Church in Fleet Street, and are now in Lord Londesborough's garden in
Regent's Park. Lamb shed tears when they were removed. The tricksy
sprite and the candles (brought by Betty) need no explanatory words of
mine.
E.V.L.
⑥ 短篇小说五百字要突出人物特点
我的弟来弟在家可以称源之为“齐天大圣”经常把家闹的鸡犬不宁的。
我的弟弟爱看动片,有时看到忘我境界,连饭都顾不上吃了,恨不得钻到电视里。他为了不让我们换频道,常常把遥控器放起来,有时他自己放的地方自己也找不到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看他那一头雾水的样子,令我们又好气又好笑的。
有一次,我正在卫生间里洗头,我弟弟把卫生间的灯关了,周围黑漆漆的,好像黑暗把我给吞噬了,好可怕!在我的一声令下,我弟弟乖乖地把灯打开了。我弟弟爱给爸爸妈妈按揉脚,每次都把爸爸妈妈哄得心里乐开了花,看来他还是个“马屁精”呢!
那一天,我闲着没事干,看见弟弟正在玩电脑,我立刻飞奔了过去,弟弟见我来了,问道:“姐姐,你玩电脑不玩啊?”我应了声:“玩”。于是,他把电脑让给了我,自己跑出去找他的小伙伴们玩了。
每次爸爸妈妈买了好吃的回来,他都让我先挑,然后他再挑选我选剩下的,为此,他受到过不少爸爸妈妈的表扬呢!
爸爸总是说我弟弟是他的偶像,儿子是父亲的偶像,听起来有点荒谬,我家的垃圾几乎都是我弟弟倒的,所及说,弟弟也是很勤奋的。
这就是我的弟弟,时而淘气,时而乖巧,时而懂事,时而讨厌,真摸不清他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