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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2 07:49:19

① 鲁迅写的《故乡》和《百草园》。(整篇文章)

故乡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第二日清早晨我到了我家的门口了。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我到了自家的房外,我的母亲早已迎着出来了,接着便飞出了八岁的侄儿宏儿。
我的母亲很高兴,但也藏着许多凄凉的神情,教我坐下,歇息,喝茶,且不谈搬家的事。宏儿没有见过我,远远的对面站着只是看。
但我们终于谈到搬家的事。我说外间的寓所已经租定了,又买了几件家具,此外须将家里所有的木器卖去,再去增添。母亲也说好,而且行李也略已齐集,木器不便搬运的,也小半卖去了,只是收不起钱来。
“你休息一两天,去拜望亲戚本家一回,我们便可以走了。”母亲说。
“是的。”
“还有闰土,他每到我家来时,总问起你,很想见你一回面。我已经将你到家的大约日期通知他,他也许就要来了。”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⑵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认识他时,也不过十多岁,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⑶。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我家只有一个忙月(我们这里给人做工的分三种:整年给一定人家做工的叫长工;按日给人做工的叫短工;自己也种地,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时候来给一定人家做工的称忙月),忙不过来,他便对父亲说,可以叫他的儿子闰土来管祭器的。
我的父亲允许了;我也很高兴,因为我早听到闰土这名字,而且知道他和我仿佛年纪,闰月生的,五行缺土⑷,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他是能装〔弓京〕捉小鸟雀的。
我于是日日盼望新年,新年到,闰土也就到了。好容易到了年末,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的去看。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这可见他的父亲十分爱他,怕他死去,所以在神佛面前许下愿心,用圈子将他套住了。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没有旁人的时候,便和我说话,于是不到半日,我们便熟识了。
我们那时候不知道谈些什么,只记得闰土很高兴,说是上城之后,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
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他说:
“这不能。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什么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
闰土又对我说:
“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捡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⑸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么?”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所谓猹的是怎么一件东西——便是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无端的觉得状如小狗而很凶猛。
“他不咬人么?”
“有胡叉呢。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他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
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这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他在水果电里出卖罢了。
“我们沙地里,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脚……”
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可惜正月过去了,闰土须回家里去,我急得大哭,他也躲到厨房里,哭着不肯出门,但终于被他父亲带走了。他后来还托他的父亲带给我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我也曾送他一两次东西,但从此没有再见面。
现在我的母亲提起了他,我这儿时的记忆,忽而全都闪电似的苏生过来,似乎看到了我的美丽的故乡了。我应声说:
“这好极!他,——怎样?……”
“他?……他景况也很不如意……”母亲说着,便向房外看,“这些人又来了。说是买木器,顺手也就随便拿走的,我得去看看。”
母亲站起身,出去了。门外有几个女人的声音。我便招宏儿走近面前,和他闲话:问他可会写字,可愿意出门。
“我们坐火车去么?”
“我们坐火车去。”
“船呢?”
“先坐船,……”
“哈!这模样了!胡子这么长了!”一种尖利的怪声突然大叫起来。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我愕然了。
“不认识了么?我还抱过你咧!”
我愈加愕然了。幸而我的母亲也就进来,从旁说:
“他多年出门,统忘却了。你该记得罢,”便向着我说,“这是斜对门的杨二嫂,……开豆腐店的。”
哦,我记得了。我孩子时候,在斜对门的豆腐店里确乎终日坐着一个杨二嫂,人都叫伊“豆腐西施”⑹。但是擦着白粉,颧骨没有这么高,嘴唇也没有这么薄,而且终日坐着,我也从没有见过这圆规式的姿势。那时人说:因为伊,这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但这大约因为年龄的关系,我却并未蒙着一毫感化,所以竟完全忘却了。然而圆规很不平,显出鄙夷的神色,仿佛嗤笑法国人不知道拿破仑⑺,美国人不知道华盛顿⑻似的,冷笑说:
“忘了?这真是贵人眼高……”
“那有这事……我……”我惶恐着,站起来说。
“那么,我对你说。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
“我并没有阔哩。我须卖了这些,再去……”
“阿呀呀,你放了道台⑼了,还说不阔?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大轿,还说不阔?吓,什么都瞒不过我。”
我知道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圆规一面愤愤的回转身,一面絮絮的说,慢慢向外走,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
此后又有近处的本家和亲戚来访问我。我一面应酬,偷空便收拾些行李,这样的过了三四天。
一日是天气很冷的午后,我吃过午饭,坐着喝茶,觉得外面有人进来了,便回头去看。我看时,不由的非常出惊,慌忙站起身,迎着走去。
这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
“阿!闰土哥,——你来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
“老爷!……”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他回过头去说,“水生,给老爷磕头。”便拖出躲在背后的孩子来,这正是一个廿年前的闰土,只是黄瘦些,颈子上没有银圈罢了。“这是第五个孩子,没有见过世面,躲躲闪闪……”
母亲和宏儿下楼来了,他们大约也听到了声音。
“老太太。信是早收到了。我实在喜欢的不得了,知道老爷回来……”闰土说。
“阿,你怎的这样客气起来。你们先前不是哥弟称呼么?还是照旧:迅哥儿。”母亲高兴的说。
“阿呀,老太太真是……这成什么规矩。那时是孩子,不懂事……”闰土说着,又叫水生上来打拱,那孩子却害羞,紧紧的只贴在他背后。
“他就是水生?第五个?都是生人,怕生也难怪的;还是宏儿和他去走走。”母亲说。
宏儿听得这话,便来招水生,水生却松松爽爽同他一路出去了。母亲叫闰土坐,他迟疑了一回,终于就了坐,将长烟管靠在桌旁,递过纸包来,说:
“冬天没有什么东西了。这一点干青豆倒是自家晒在那里的,请老爷……”
我问问他的景况。他只是摇头。
“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
他只是摇头;脸上虽然刻着许多皱纹,却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他大约只是觉得苦,却又形容不出,沉默了片时,便拿起烟管来默默的吸烟了。
母亲问他,知道他的家里事务忙,明天便得回去;又没有吃过午饭,便叫他自己到厨下炒饭吃去。
他出去了;母亲和我都叹息他的景况: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母亲对我说,凡是不必搬走的东西,尽可以送他,可以听他自己去拣择。
下午,他拣好了几件东西:两条长桌,四个椅子,一副香炉和烛台,一杆抬秤。他又要所有的草灰(我们这里煮饭是烧稻草的,那灰,可以做沙地的肥料),待我们启程的时候,他用船来载去。
夜间,我们又谈些闲天,都是无关紧要的话;第二天早晨,他就领了水生回去了。
又过了九日,是我们启程的日期。闰土早晨便到了,水生没有同来,却只带着一个五岁的女儿管船只。我们终日很忙碌,再没有谈天的工夫。来客也不少,有送行的,有拿东西的,有送行兼拿东西的。待到傍晚我们上船的时候,这老屋里的所有破旧大小粗细东西,已经一扫而空了。
我们的船向前走,两岸的青山在黄昏中,都装成了深黛颜色,连着退向船后梢去。
宏儿和我靠着船窗,同看外面模糊的风景,他忽然问道:
“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
“回来?你怎么还没有走就想回来了。”
“可是,水生约我到他家玩去咧……”他睁着大的黑眼睛,痴痴的想。
我和母亲也都有些惘然,于是又提起闰土来。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气闷;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母亲和宏儿都睡着了。
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我想:我竟与闰土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一九二一年一月。

□注释

⑴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一年五月《新青年》第九卷第一号。
⑵猹:作者在一九二九年五月四日致舒新城的信中说:“‘猹’字是我据乡下人所说的声音,生造出来的,读如‘查’。……现在想起来,也许是獾罢。”
⑶大祭祀的值年:封建社会中的大家族,每年都有祭祀祖先的活动,费用从族中“祭产”收入支取,由各房按年轮流主持,轮到的称为“值年”。
⑷五行缺土:旧社会所谓算“八字”的迷信说法。即用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相配,来记一个人出生的年、月、日、时,各得两字,合为“八字”;又认为它们在五行(金、木、水、火、土)中各有所属,如甲乙寅卯属木,丙丁巳午属火等等,如八个字能包括五者,就是五行俱全。“五行缺土”,就是这八个字中没有属土的字,需用土或土作偏旁的字取名等办法来弥补。
⑸鬼见怕和观音手,都是小贝壳的名称。旧时浙江沿海的人把这种小贝壳用线串在一起,戴在孩子的手腕或脚踝上,认为可以“避邪”。这类名称多是根据“避邪”的意思取的。
⑹西施:春秋时越国的美女,后来用以泛称一般美女。
⑺拿破仑(1769—1821):即拿破仑·波拿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军事家、政治家。一七九九年担任共和国执政。一八○四年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自称拿破仑一世。
⑻华盛顿(1732—1799):即乔治·华盛顿,美国政治家。他曾领导一七七五年至一七八三年美国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胜利后任美国第一任总统。
⑼道台:清朝官职道员的俗称,分总管一个区域行政职务的道员和专掌某一特定职务的道员。前者是省以下、府州以上的行政长官;后者掌管一省特定事务,如督粮道、兵备道等。辛亥革命后,北洋军阀政府也曾沿用此制,改称道尹。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作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已经隔了七八年,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长的草里是不去的,因为相传这园里有一条很大的赤练蛇。
长妈妈曾经讲给我一个故事听:先前,有一个读书人住在古庙里用功,晚间,在院子里纳凉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叫他。答应着,四面看时,却见一个美女的脸露在墙头上,向他一笑,隐去了。他很高兴;但竟给那走来夜谈的老和尚识破了机关。说他脸上有些妖气,一定遇见“美女蛇”了;这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的。他自然吓得要死,而那老和尚却道无妨,给他一个小盒子,说只要放在枕边,便可高枕而卧。他虽然照样办,却总是睡不着,——当然睡不着的。到半夜,果然来了,沙沙沙!门外象是风雨声。他正抖作一团时,却听得豁的一声,一道金光从枕边飞出,外面便什么声音也没有了,那金光也就飞回来,敛在盒子里。后来呢?后来,老和尚说,这是飞蜈蚣,它能吸蛇的脑髓,美女蛇就被它治死了。
结末的教训是:所以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这故事很使我觉得做人之险,夏夜乘凉,往往有些担心,不敢去看墙上,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走到百草园的草丛旁边时,也常常这样想。但直到现在,总还没有得到,但也没有遇见过赤练蛇和美女蛇。叫我名字的陌生声音自然是常有的,然而都不是美女蛇。
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雪一下,可就两样了。拍雪人(将自己的全形印在雪上)和塑雪罗汉需要人们鉴赏,这是荒园,人迹罕至,所以不相宜,只好来捕鸟。薄薄的雪,是不行的;总须积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久已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但所得的是麻雀居多,也有白颊的“张飞鸟”,性子很躁,养不过夜的。
这是闰土的父亲所传授的方法,我却不大能用。明明见它们进去了,拉了绳,跑去一看,却什么都没有,费了半天力,捉住的不过三四只。闰土的父亲是小半天便能捕获几十只,装在叉袋里叫着撞着的。我曾经问他得失的缘由,他只静静地笑道:你太性急,来不及等它走到中间去。
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人要将我送进书塾里去了,而且还是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也许是因为拔何首乌毁了泥墙罢,也许是因为将砖头抛到间壁的梁家去了罢,也许是因为站在石井栏上跳下来罢,……都无从知道。总而言之:我将不能常到百草园了。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
出门向东,不上半里,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我的先生的家了。从一扇黑油的竹门进去,第三间是书房。中间挂着一块扁道:三味书屋;扁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牌位,我们便对着那扁和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
第二次行礼时,先生便和蔼地在一旁答礼。他是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都花白了,还戴着大眼镜。我对他很恭敬,因为我早听到,他是本城中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
不知从那里听来的,东方朔也很渊博,他认识一种虫,名曰“怪哉”,冤气所化,用酒一浇,就消释了。我很想详细地知道这故事,但阿长是不知道的,因为她毕竟不渊博。现在得到机会了,可以问先生。
“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一回事?……”我上了生书,将要退下来的时候,赶忙问。
“不知道!”他似乎很不高兴,脸上还有怒色了。
我才知道做学生是不应该问这些事的,只要读书,因为他是渊博的宿儒,决不至于不知道,所谓不知道者,乃是不愿意说。年纪比我大的人,往往如此,我遇见过好几回了。
我就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先生最初这几天对我很严厉,后来却好起来了,不过给我读的书渐渐加多,对课也渐渐地加上字去,从三言到五言,终于到七言。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
“人都到那里去了?”
人们便一个一个陆续走回去;一同回去,也不行的。他有一条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罚跪的规矩,但也不常用,普通总不过瞪几眼,大声道:——
“读书!”
于是大家放开喉咙读一阵书,真是人声鼎沸。有念“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的,有念“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的,有念“上九潜龙勿用”的,有念“厥土下上上错厥贡苞茅橘柚”的……先生自己也念书。后来,我们的声音便低下去,静下去了,只有他还大声朗读着:——
“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座皆惊呢~~;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嗬~~……”
我疑心这是极好的文章,因为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
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于我们是很相宜的。有几个便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做戏。我是画画儿,用一种叫作“荆川纸”的,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象习字时候的影写一样。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最成片断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后来,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自己已经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这东西早已没有了罢。

九月十八日。

② 百万英镑小说原文

二十七岁那年,我正给旧金山的一个矿业经济人打工,把证券交易所的门槛摸得清清楚楚。我是只身混世界,除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一身清白,就再也没什么可依靠的了;不过,这反倒让我脚踏实地,不做那没影儿的发财梦,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
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盘,时间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欢弄条小船到海湾里去消磨这些时光。有一天我驶得远了点儿,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当夜幕降临,眼看就要没了盼头的时候,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风狂雨暴,他们让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儿。到伦敦上岸的时候,我鹑衣百结,兜里只剩了一块钱。连吃带住,我用这一块钱顶了二十四个小时。再往后的二十四个小时里,我就饥肠辘辘,无处栖身了。
第二天上午大约十点钟光景,我破衣烂衫,饿着肚子正沿波特兰大道往前蹭。这时候,一个保姆领着孩子路过,那孩子把手上刚咬了一口的大个儿甜梨扔进了下水道。不用说,我停了下来,满含欲望的眼光罩住了那个脏兮兮的宝物儿。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来,全心全意地乞求这个宝贝儿。可是,只要我刚一动弹,想去拣梨,总有哪一双过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没事人一样,好像从来就没在那个烂梨身上打过主意。这出戏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着那个梨。我受尽煎熬t正打算放开胆量、撕破脸皮去抓梨的时候,我身后的一扇窗子打开了,一位先生从里面发话:
“请到这儿来。”
一个衣着华丽的仆人把我接了进去,领到一个豪华房间,里头坐着两位上了岁数的绅士。他们打发走仆人,让我坐下。他们刚刚吃了早餐,看着那些残羹剩饭,我简直透不过气来。有这些吃的东西在场,我无论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没请我品尝,我也只好尽力忍着。
这里刚刚发生过的事,我是过了好多天以后才明白的,不过现在我就马上说给你听。这对老兄弟为一件事已经有两天争得不可开交了,最后他们同意打个赌来分出高低——无论什么事英国人靠打赌都能一了百了。
你也许记得,英格兰银行曾经发行过两张一百万英镑的大钞,用于和某国公对公交易之类的特殊目的。不知怎么搞的,这两张大钞只有一张用过后注销了;另一张则一直躺在英格兰银行的金库里睡大觉。且说这两兄弟聊着聊着,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特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他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以外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说这人会饿死;弟弟说饿不死。大哥说,别说去银行了,无论去哪儿这人也花不掉那张大钞,因为他会当场被抓住。兄弟两个就这样争执不下,后来弟弟说他愿出两万镑打赌,这人靠百万英镑大钞无论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进不了监狱。大哥同意打赌,弟弟就到英格兰银行把大钞买了回来。你看,英国男子汉就是这样,魄力十足。然后,他口述一信,叫一个文书用漂亮的楷体字誊清;然后,两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来一个能消受大钞的合适人选。
他们检阅着一张张经过窗前的脸。有的虽然老实,却不够聪明;有的够聪明,却不够老实;还有不少又聪明又老实的,可人穷得不彻底;等到个赤贫的。又不是外地人——总是不能尽如人意。就在这时,我来了;他们俩认定我具备所有条件,于是一致选定了我;可我呢,正等着知道叫我进来到底要干什么。他们开始问一些有关我个人的问题,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来龙去脉。最后,他们告诉我,我正合他们的心意。我说,我打心眼里高兴,可不知道这心意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时,俩人当中的一位交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一看便知。我正要打开,可他又不让;要我带到住处去仔仔细细地看,不要草率从事,也不用慌慌张张。我满腹狐疑,想把话头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们不干。我只好揣着一肚子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感觉往外走,他们明摆着是自己逗乐,拿我耍着玩;不过,我还是得顺着他们,这时的处境容不得我对这些阔佬大亨耍脾气。
本来,我能把那个梨拣起来,明目张胆地吃进肚子去了,可现在那个梨已经无影无踪;就因为那倒霉的差事,把我的梨弄丢了。想到这里,我对那两个人就气不打一处来。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我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说真的,这时我对他们可是另眼相看喽!我急不可待地把信和钱往马甲兜里一塞,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好,这一顿猛吃呀!最后,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去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我就差点昏倒。五百万美元!乖乖,我懵了。
我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这时候,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小吃店老板。他的目光粘在大钞上,像五雷轰顶一般。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祷告上帝,看来手脚都不能动弹了。我一下子计上心来,做了这时按人之常情应该做的事。我把那张大钞递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说:
“请找钱吧。”
他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么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么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
“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
他却说没关系,这点小钱儿何足挂齿,日后再说吧。我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可他说那也不要紧,他可以等着,而且,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他说,我只不过因为好逗个乐于,愿意打扮成这样来跟老百姓开个玩笑,他总不至于因此就信不过像我这么有钱的先生吧。这时候又进来了一位顾客,小吃店老板示意我收起那张巨无霸,然后作揖打恭地一直把我送了出来。我径直奔那所宅子去找两兄弟,让他们在警察把我抓起来之前纠正这个错误。尽管这不是我的错,可我还是提心吊胆——说实在的,简直是胆战心惊。我见人见得多了,我明白,要是他们发现把一百万镑的大钞错当一镑给了一个流浪汉,他们决不会怪自己眼神不好,非把那个流浪汉骂个狗血喷头。快走到那宅子的时候,我看到一切如常,断定还没有人发觉这错票的事,也就不那么紧张了。我摁了门铃。原先那个仆人又出来了。我求见那两位先生。
“他们走了。”他用这类人那种不可一世的冷冰冰的口气说。
“走了?去哪儿了?”
“出远门了。”
“可——上哪儿啦?”
“我想是去欧洲大陆了吧。”
“欧洲大陆?”
“没错,先生。”
“怎么走的——走的是哪条路呀?”
“我说不上,先生。”
“什么时候回来呢?”
“他们说,得一个月吧。”
“一个月!唉,这可糟了!帮忙想想办法,看怎么能给他们传个话。这事要紧着哪。”
一实在办不到。他们上哪儿了我一无所知,先生。”
“那,我一定要见这家的其他人。”
“其他人也走了;出国好几个月了——我想,是去埃及和印度了吧。”
“伙计,出了件大错特错的事。他们不到天黑就会转回来。请你告诉他们我来过,不把这事全办妥,我还会接着来,他们用不着担心。”
“只要他们回来我就转告,不过,我想他们不会回来。他们说过,不出一个钟头你就会来打听,我呢,一定要告诉你什么事都没出;等时候一到,他们自然会在这儿候着你。”
我只好打住,走开了。搞的什么鬼!我真是摸不着头脑。“等时候一到”他们会在这儿。这是什么意思?哦,没准那封信上说了。我把刚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来一看,信上是这样说的:
看面相可知,你是个又聪明、又诚实的人。我们猜,你很穷,是个外地人。你会在信封里找到一笔钱。这笔钱借你用三十天,不计利息。期满时来此宅通报。我们在你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职位——也就是说,你能证明自己熟悉和胜任的任何职位均可。
没落款,没地址,也没有日期。
好嘛,这真是一团乱麻!现在你当然明白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可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谜洞对我来说深不可测、漆黑一团。这出把戏我全然不晓,也不知道对我是福还是祸。我来到一个公园坐下来,想理清头绪,看看我怎么办才好。
我经过一个小时的推理,得出了如下结论。
那两个人也许对我是好意,也许是歹意;无从推断——这且不去管它。他们是玩把戏,搞阴谋,做实验,还是搞其他勾当,无从推断——且不去管它。他们拿我打了一个赌;赌什么无从推断——也不去管它。这些确定不了的部分清理完毕,其他的事就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可以归为确定无疑之类了。假如我要求英格兰银行把这钞票存入那人名下,银行会照办的,因为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银行却会知道;不过银行会盘问钞票怎么会到了我手里。说真话,他们自然会送我去收容所;说假话,他们就会送我去拘留所。假如我拿这钞票随便到哪儿换钱,或者是靠它去借钱,后果也是一样。无论愿不愿意,我只能背着这个大包袱走来走去,直到那两个人回来。虽然这东西对我毫无用处,形同粪土,可是我却要一边乞讨度日,一边照管它,看护它。就算我想把它给人,也出不了手,因为不管是老实的良民还是剪径的大盗,无论如何都不会收,连碰都不会碰一下。那两兄弟可以高枕无忧了。就算我把他们的钞票丢了,烧了,他们依然平安无事,因为他们能挂失,银行照样让他们分文不缺;与此同时,我倒要受一个月的罪,没薪水,也不分红——除非我能帮着赢了那个赌,谋到那个许给我的职位。我当然愿得到这职位,这种人赏下来的无论什么职位都值得一干。
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决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转眼间,我的自我感觉好极了。这时,我又在大街上逛了起来。看到一家服装店,一股热望涌上我的心头:甩掉这身破衣裳,给自己换一身体面的行头。我能买得起吗?不行;除了那一百万英镑,我在这世上一无所有。于是,我克制住自己,从服装店前走了过去。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那诱惑把我折磨得好苦。我在服装店前面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以男子汉的气概奋勇抗争着。终于,我投降了;我只有投降。我问他们手头有没有顾客试过的不合身的衣服。我问的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我向他点头示意的伙计走过去,那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人点点头,我朝第三个走过去,他说:
“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把我带到后面的一个房间,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给我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我换上了这套衣服。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而我正急着要衣服穿呢;没什么可挑剔的,我迟迟疑疑地说:
“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
那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
“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
我火了,说:
“朋友,对外地来的,你们不能总拿衣帽取人哪。这套衣服我买得起,就是不愿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添麻烦。”
他稍稍收敛了一点,可那种口气还是暴露无遗。他说:
“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不过,您要是出难题的话,我告诉您,您一张口就咬定我们找不开您带的什么票子,这可是多管闲事。正相反,我们找得开。”
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说:
“哦,那好;对不起了。”
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家伙站在那儿捏着钞票,用这副架势定定地瞅。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他神采奕奕地发问:
“哎,怎么啦?有什么问题?想要点什么?”
我说:“什么问题也没有。我正等着找钱哪。”
“快点,快点;找给他钱,托德;找给他钱。”
托德反唇相讥:“找给他钱!说得轻巧,先生,自个儿看看吧,您哪。”
那老板看了一眼,低低地吹了一声动听的口哨,一头扎进那摞退货的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好像是自言自语:
“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非同寻常的百万富翁!托德这个傻瓜!——生就的傻瓜。老是这个样子。把一个个百万富翁都气走了,就因为他分不清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从来就没分清过。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头去。您赏我一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这是给一位外国亲王定做的——先生可能认识,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赫斯庞达尔殿下;他把这套衣眼放在这儿,又做了一套丧眼,因为他母亲快不行了——可后来又没有死。不过这没关系;事情哪能老按咱们——这个,老按他们——嘿!裤子正好,正合您的身,先生;再试试马甲;啊哈,也合适!再穿上外衣——上帝!看看,喏!绝了——真是绝了!我干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哪!”
我表示满意。
“您圣明,先生,圣明;我敢说,这套衣裳还能先顶一阵儿。不过,您等着,瞧我们按您自个儿的尺码给您做衣裳。快,托德,拿本子和笔;我说你记。裤长三十二英寸——”如此等等。还没等我插一句嘴,他已经量完了,正在吩咐做晚礼服、晨礼服、衬衫以及各色各样的衣服。我插了一个空子说:
“亲爱的先生,我不能定做这些衣服,除非您能不定结账的日子,要不然就得给我换开这张钞票。”
“不定日子!这不像话,先生,不像话。是永远——这才像话呢,先生。托德,赶紧把这些衣眼做出来,一刻也别耽搁,送到这位先生的府上去。让那些个不要紧的顾客等着。把这位先生的地址记下来,再——”
“我就要搬家了。我什么时候来再留新地址。”
“您圣明,先生,您圣明。稍等——我送送您,先生。好——您走好,先生,您走好。”
喏,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汉诺威广场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我在那儿用晚餐,可早晨还是到哈里斯家的小吃店去吃个便饭,我就是在那儿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吃的头一顿饭。是我成全了哈里斯。消息传开了,说马甲口袋里揣着百万大钞的古怪老外是这儿的财神爷。这就够了。这原本是一家穷得叮当响、苦巴苦结勉强糊口的小吃店,现在名声大振、顾客盈门了。哈里斯感激不尽,非要借钱给我,还不许我推辞;于是,我虽然一贫如洗,囊中却并不羞涩,日子过得又阔气,又排场。我心里也在打鼓,想着说不定哪天就会露馅,可是,事已至此也只有一往无前了。你看,这本来纯粹是件胡闹的事,可有了这种危机感,竟显出几分严肃、几分伤感和几分悲哀来。夜幕降临后,这悲哀总是在黑暗中走上前来警告我,威胁我;让我唉声叹气,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然而,一到喜气洋洋的白天,这些悲剧因素就烟消云散,无影无踪了。我飘飘然,乐得晕头转向,像喝醉了酒一样。
说来也不足为奇;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何止是一星半点,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刚开始的时候,这些有关我的消息放在杂谈栏的尾巴上;接着我的位置就超过了各位爵士,后来盖过了二等男爵,再往后又凌驾于男爵之上了,如此这般,我的位置越升越高,名气也越来越响,直到无法再高的地方才停了下来。这时候,我已经居于皇室之下和众公爵之上;虽然比不上全英大主教,但足可俯瞰除他以外的一切神职人员。切记,直到这时,我还算不上有声望;只能说是有了名气。就在这时,高潮突起——就像封侯拜将一般——刹那间,我那过眼烟云似的名气化作了天长地久的金子般的声望:《笨拙》画刊登了我的漫画!是啊,如今我已经功成名就,站稳脚跟了。也许还有人调侃,可都透着尊重,既没出格,也不粗鲁;也许还有人发笑,却没有人嘲笑了。那样的日子已经过去。《笨拙》把我画得衣服都开了线,正跟一个伦敦塔的卫兵讨价还价。喏,你可以想见一个向来默默无闻的小伙子,突然间,他的每一句只言片语都会到处传扬;随便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人们相互转告:“那个走路的,就是他!”吃早饭一直有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在包厢一露面,成百上千的望远镜都齐刷刷地瞄了过去。嘿,我一天到晚出尽了风头——也可以说是独领风骚吧。
你看,我还留着那套破衣服呢,时不时地穿出去,为的是品味一下从前那种乐趣:先买点儿小东西,接着受一肚子气,最后用那张百万大钞把势力眼毙掉。可是,我的这种乐趣维持不下去了。画刊上把我的那套行头弄得尽人皆知,只要我穿着它一上街,就有一大群人跟在屁股后面;我刚想买东西,还没来得及拽出那张百万大钞,老板就已经要把整个铺子都赊给我了。
出了名以后的大约十天左右,我去拜会美国公使,想为祖国效一点儿犬马之劳。他用对我这种身份的人恰如其分的热情接待了我,批评我为祖国效力栅栅来迟。公使说当天晚上他正要宴客,刚好有一位嘉宾因病缺席,我只有补这位嘉宾的缺,才能获得公使的原谅。我应允之后,就和公使聊天。一说起来,原来他和我爸爸从小同学,后来又在耶鲁大学同窗就读;一直到我爸爸去世,他俩都是贴心朋友。因此,他吩咐我只要得闲,就来他府上走动走动;我当然愿意啦。

③ 鲁迅小说《故乡》的原文!!!

我冒着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第二日清早晨我到了我家的门口了。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我到了自家的房外,我的母亲早已迎着出来了,接着便飞出了八岁的侄儿宏儿。

我的母亲很高兴,但也藏着许多凄凉的神情,教我坐下,歇息,喝茶,且不谈搬家的事。宏儿没有见过我,远远的对面站着只是看。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认识他时,也不过十多岁,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那一年,这祭祀忙不过来,他便对父亲说,可以叫他的儿子闰土来管祭器的。

我的父亲允许了;我也很高兴,因为我早听到闰土这名字,而且知道他和我仿佛年纪,闰月生的,五行缺土,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他是能装弶捉小鸟雀的。

我于是日日盼望新年,新年到,闰土也就到了。好容易到了年末,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的去看。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

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他说: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闰土又对我说:“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检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这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他在水果店里出卖罢了。

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稀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可惜正月过去了,闰土须回家里去,我急得大哭,他也躲到厨房里,哭着不肯出门,但终于被他父亲带走了。他后来还托他的父亲带给我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我也曾送他一两次东西,但从此没有再见面。

现在我的母亲提起了他,我这儿时的记忆,忽而全都闪电似的苏生过来,似乎看到了我的美丽的故乡了。我应声说:“这好极!他,——怎样?……”

一日是天气很冷的午后,我吃过午饭,坐着喝茶,觉得外面有人进来了,便回头去看。我看时,不由得非常出惊,慌忙站起身,迎着走去。

这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

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阿!闰土哥,——你来了?……”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我问问他的景况。他只是摇头。母亲问他,知道他的家里事务忙,明天便得回去;又没有吃过午饭,便叫他自己到厨下炒饭吃去。

下午,他拣好了几件东西:两条长桌,四个椅子,一副香炉和烛台,一杆抬秤。他又要所有的草灰,待我们启程的时候,他用船来载去。

又过了九日,是我们启程的日期。闰土早晨便到了,我们终日很忙碌,再没有谈天的工夫。来客也不少,有送行的,有拿东西的,有送行兼拿东西的。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一九二一年一月。

(3)原文小说网黑圈扩展阅读:

作者鲁迅于1898年第一次离开老家绍兴,“想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人们”(《(呐喊)自序》)。

1919年12月,最后一次回故乡绍兴接他的母亲等人来北京居住。从《鲁迅日记》中可以了解这次回乡的经过:1919年9月,鲁迅卖掉了绍兴的老屋,添了些钱,买了北京西城新街口附近八道弯宅第。11月修葺完毕,21日“上午与二弟眷属俱移入八道弯宅”。

26日鲁迅“上书请归省”。12月1日,由北京动身回老家,4日晚“抵绍兴城,即乘轿回家”,在家乡处理搬迁事务,大约住了二十来天。12月24日“下午以舟二艘奉母偕三弟及眷属携行李发绍兴”。29日中午抵达北京,“下午俱到家”。

往返大约29天。《故乡》的故事情节便是根据这段生活经历演绎而来。不过这只是触发故事的一点,而作品真正反映的却是更为广阔深邃的社会背景。

④ 为什么玄幻小说这么受欢迎

玄幻小说是一种类型小说,通常以冒险、战争为主题,时代背景、世界观等皆无拘束,可任凭作者想象力自由发挥。与科幻、奇幻、武侠等幻想性质浓厚的类型小说关系密切。
认为玄幻小说一词为香港作家黄易所提出,原意指“建立在玄想基础上的幻想小说”。 玄幻小说之所以会受欢迎,主要是当中天马行空的幻想是现代人所渴望而不可及的。喜欢玄幻小说的人一般都在15—30岁左右的青少年和部分的中年人。
读者读玄幻小说,不可否认地,当中存在一点的意淫行为,但有些读者不单纯是意淫,而究竟为了什么,这个很难下定论,至少我个人看玄幻小说不是集中在意淫当中。毕竟有些玄幻小说的作者不是捂着良心去写书的。
玄幻小说当中存在意淫是无可否认的,但说它是意淫小说也太过火了,虽然现在的玄幻小说大都顺应这一些主角无敌,后宫三千等等的不知所谓的东西在里面,使玄幻小说大受侮辱。我个人看法是:玄幻小说是结合现实和幻想而成的小说体系,但光注重幻想部分的话,就成了意淫小说了。
至于有没有一部小说能够比得上金庸先生的作品,我个人看法是:很难说。首先,金庸先生的作品主要是武侠小说。而玄幻小说则不一定是武侠,所以真的要比的话,应该用黄易先生的和现在的玄幻小说比。如果说真的要比的话,我觉得,可能有。毕竟玄幻小说当中有好多的佳作,不过这些佳作在不同人的眼光之中,评价也不同,而按照我自己看过的小说的话,我觉得还是有的。
至于金庸先生的小说造诣是否封顶的话,我有几点想说一下。首先,如果把所有小说都算上的话,金庸先生的小说造诣未必是最高的,如我国的四大名著,还有鲁迅先生的作品,这些都是极为难得的佳作,我本人觉得,三国演义和鲁迅先生的作品当中的造诣要高于金庸先生的作品,况且和金庸先生齐名的古、梁、温三位先生的作品,也是不世出的好作品。就像学海无涯的道理一样,文学造诣的高峰又岂是我们就可以随意评定的呢?也许在将来,文学史上会出现更多比金庸先生更为有名的作家。
小弟只是说出我的看法,若当中有什么不妥的地方请多多谅解。

⑤ 斗罗大陆漫画27话(小说也可以)

小说原文如下:

第四集 史莱克七怪 第三十一章 森林之王 泰坦巨猿(全) 字数:7803
唐三道:“影响更大的是漫无目地地滥杀,一名魂师一生中需要的魂兽最多也只不过是九只,可是。一名魂师一生中要猎杀的魂兽数量是多少呢?不说别人,就算是我们此行。在路上遇到一些主动攻击地十年和百年魂兽。同样也会忍不住出手。而那些以猎杀魂兽为生的人。杀戮数字更要几何倍数地增加。长此以往。魂师这个职业恐怕总有一天会到无环可用的境地。”
赵无极道:“好了。不说这些了。这并不是你我所能控制的。最多也只是我们自己少杀一些而已。小三。我决定了。如果明天再找不到合适你的魂兽,我们就深入一些。到星斗森林更内部地地方去寻找,总会有适合你的魂环,放心吧。”
唐三微微一笑。道:“赵老师,其实我从来都没有担心过这个问题,还有。我一直没来得及向您说声抱歉,那次和您地比试。您一直都在手下留情,而我却……”
赵无极苦笑一声,朝唐三摆了摆手。“行了。能不能不再提那件糗事,我已经忘记了。”
两人对视一眼。不禁都流露出了一丝笑意。
正在这时,突然,赵无极眼中地笑意瞬间消失,一只手猛的抓住唐三地肩膀将他拉到自己身受,冷厉到极致地气息从赵无极身上喷吐而出,伴随着一声低吼,他直接召唤出了自己的武魂,大力金刚熊瞬间附体。
“所有人离开帐篷。快。”赵无极低吼一声。浑厚地声音传入帐篷之内。
经过几天的配合,学员们早已达成了一定地默契,飞速从帐篷中钻了出来。
“赵老师,怎么了?”戴沐白一个箭步来到赵无极身边。疑惑地问道。
赵无极没有回答他地问题,“大家都到我背后。待会儿如果有什么情况。你们不要管我,立刻离开这里,先出星斗大森林再说,沐白,我不在地时候。保护大家地重任就交给你了。”
不论是戴沐白、唐三,还是其他人。都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竟然让一向自恃实力地赵无极如此紧张。而就在这个时候,他们突然看到了诡异的一幕。
就在赵无极注视地方向。两棵高大地树木突然缓缓向两旁分开,一个庞大地身影悄无声息的就从那里走了出来。
看到这个大家伙。所有人地呼吸仿佛都停止了。众人也终于明白了赵无极担心地究竟是什
那是如同一座山岳般地存在。全身黝黑地毛发在微弱地星月之光照耀下闪烁着淡淡地光彩。尽管它是四肢着地。但肩膀的高度也绝对超过了七米。
如果直立而起,恐怕高度会在十五米开外。
外表看去。这是一只又像猿猴又像是黑猩猩地存在,除了一双像灯笼般大小地眼睛闪烁着黄晶般的光泽以外通体漆黑,在夜晚之中如果不是它在移动,甚至看不清它地身体。
这个大家伙地身体实在太雄壮了。雄壮到不可思议地地步,它不但身体庞大,而且身体地每一处都布满了比花岗岩还要恐怖地强健肌肉。凸起地宛如小山包一般。
而如此庞大的家伙却在行走之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甚至连呼吸之声也没有。
看到它,第一个认出的正是唐三。凭借着大师给他灌输地知识。他几乎是立刻就辨别出了这个大家伙地种类。
“竟然是森林之王。泰坦巨猿。”哪怕是一向沉稳的唐三,此时声音都有些变了。
泰坦巨猿出现在任何魂兽森林。都绝对是霸主般的存在。没有魂兽敢于得罪它,因为结果必然是死亡,哪怕只是百年级别的泰坦巨猿,甚至都可以和其他万年级别地魂兽较量。
它们拥有着无与伦比地力量和速度。攻击、防御几乎没有任何缺陷,最为可怕的是。它们还可以施展类似于魂技一般地技能。
没有人知道泰坦巨猿的真正技能都有什么,因为看到这些技能地人类都已经死了。
同样是万年魂兽。实力也是决然不同地,这就是本身属性的问题。而泰坦巨猿。在所有魂兽中。显然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少数几种魂兽之一。它所能带来地恐怖,几乎是所有魂师地梦魇。
曾经不知道有多少魂师觊觎泰坦巨猿的强大,希望能够杀死它作为自己的魂环。可有这种想法又去努力的妄图实现的人。全部都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在已知的魂师之中。似乎只有一个人曾经猎杀过一头泰坦巨猿。而也只有那一个人而已。
泰坦巨猿不仅实力强大。而且,它本身还拥有着不亚于人类地智慧。
在森林之中。它就是绝对的王者。
不论是唐三还是赵无极。他们怎么都想不到。这种就算存在也应该生活在星斗大森林核心位置的森林之王、魂兽之王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尊敬地森林之王。我们并没有冒犯之意,如果这是您地领地。我们愿意立刻退出。”赵无极沉声说道,他知道,泰坦巨猿是能够听瞳人类话语的。尤其是眼前这头如此强壮的泰坦巨猿,明显修为已经超过万年,他实在想不出,在魂兽之中还有谁能比眼前这位更加强大。
泰坦巨猿并没有理会赵无极地话。它只是做出了一个简单地动作就令众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中,因为它迈进了一步。
尽管只是一步,但以它雄壮的身体,这一步之差就已经拉近了与史莱克学院众人这边的距离。
赵无极此时大脑在急速运转,而出现最多地,却只有三个字。怎么办?
是的。此时应该怎么办?赵无极虽然自恃实力。但他很清楚,眼前这头泰坦巨猿的可怕绝对在盖世龙蛇夫妻之上,他宁可面对一位封号斗罗。也绝不愿意面对这样的魂兽之王。
正像之前唐三所说的那样,魂师对于魂兽地滥杀令所有魂兽对于人类都充满了仇视,这魂兽之王显然也不会例外。
在它面前。赵无极知道,自己连自保都成问题。更不用说保护其他人了,但是,此时此刻,他又怎么可能退缩呢?
一咬牙。赵无极沉声道:“我挡住它。你们立刻吃奥斯卡的蘑菇肠离开这里。我恐怕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你们地动作一定要快。”丢下这句话。赵无极深吸口气,身上七个光环光芒大放,迎着泰坦巨猿的方向冲了上去。
第一、第二、第三、第五,四个光环同时闪亮,面对强横地对手,不动明王直接了自己全部七个魂技中的四个。
四个魂环同时闪亮地光芒是何等耀眼。不动明王身护体,重力控制以赵无极为中心全面笼罩向泰坦巨猿。重力挤压配合着重力控制全面发动。尽可能限制着泰坦巨猿地身体,同时,他那双手掌也抡了起来,大力金刚掌全力催动,强横的能量波动骤然释放。赵无极在旁边一株参天大树上惜力腾空,双手抡起,毫不吝惜魂力的。直奔泰坦巨猿扑去,
“唐三。你掩护大家走,我去帮赵老师。”戴沐白交代一声。仰天虎吼中发起了冲刺,他自然也知道泰坦巨猿强大。所以。他不但直接用出了自己的白虎武魂,同时也在瞬间发动了自己最强地第三魂技。白虎金刚变。
戴沐白那原本就因为武魂白虎附体而变得雄壮的身体再次膨胀,自身肌肉夸张地隆起,上身衣服被完全撑爆,露出恐怖的肌肉轮廓,最为诡异的是。他的皮肤上都出现了一条条黑色地横纹,如果不是没有毛发的话。简直和虎皮没什么两样。
一双虎掌再大一圈。上面弹出的利刃都变成了亮银色,最为奇特地是,他全身上下都笼罩在一层强烈地金光之中,仿佛自身镀金一般,
血红色的双眸流露着嗜血地光芒。全身上下都带着那种兽中之王地霸气。
攻击与防御骤然提升。戴沐白就在那虎吼声中发起了全力冲刺,赵无极地目标是泰坦巨猿地头顶,而戴沐白地目标则是泰坦巨猿支撑身体地前股。
“你们走吧。我要帮他们,也不能走。”温软却坚定地声音响起,炫丽的七宝琉璃塔从宁荣荣掌心中旋转而出。
这些天以来。她与大家地配合一直中规中矩。并没有出现过什么错误,也没有再爆发她那小姐脾气。逐渐被众人所接受。
谁也不能不承认。七宝琉璃塔确实有其独到之处。被称作第一辅助武魂绝非虚言。
“七宝有名,一日:力。”
“七宝有名,二日:速。”
伴随着宁荣荣短暂而清脆的声音,四道光芒同时射出。其中两道正好在赵无极即将轰中泰坦猩猩头顶地时候落在他身上。
七宝琉璃塔武魂最强悍地特质就是它增幅的无视基础上,宁荣荣现在能够起到地增副作用是百分之三十,也就是说。不论增幅对象本身的实力如何,被增幅地幅度都是百分之三十,三十七级地戴沐白是增加百分之三十的力量与速度。七十六级地赵无极也是如此,
果然,在宁荣荣的七宝琉璃塔增幅之下,赵无极速度骤然增加,两只熊掌上地魂力也明显增强几分。在瞬间已经攀升到了超过八十级魂力地攻击力。
一共七名学员。两个已经决定留下来。其他人真的会走么?几日地配合,早已经形成了良好的默契。
唐三甚至没说什么,只是拍了拍胖子地肩膀就冲了出去。他的意思很明显,戴老大交代的任务还是你来完成吧。
唐三地目标和戴沐白一样,都是泰坦巨猿地前股。只不过戴沐白是攻击,而唐三却是缠绕,蓝银草毫不吝惜的疯狂涌出,直接朝着泰坦巨猿地前股而去。务求尽可能的限制它地行动。
因为唐三很清楚,泰坦巨猿不仅仅是攻击和防御强横,它地身体虽然庞大,但速度也是极其可怕地。
宁荣荣充分发挥出她辅助系魂师的作用。在唐三飞身冲出去地同时,又是两道光芒附加在他身上。
七宝琉璃塔地辅助绝对是一种享受。力量与速度瞬间增强百分之三十。那种感觉是何等美妙,唐三的蓝银草顿时变得更加茂盛,牢牢地缠住泰坦巨猿地两只前股,蓝银草上的尖刺更是努力地刺出,期望能够凭借毒素给泰坦巨猿造成一些伤害。
朱竹清的身影在唐三冲出去地同时就已经消失了。她当然不会离开,此时。她已经在之前赵无极惜力的那株大树上飞腾。寻找机会发动攻击。
胖子马红俊嘴里不知道嘟囔着什么。身上两个魂环同时释放出强烈地光芒,全身紫火升腾而起。他地第二魂环技能欲火凤凰不仅能够护体。同时还能够对第一魂环技能凤凰火线进行增幅。一股粗如手臂地凤凰火线从口中喷吐而出,不过,这家伙很阴险。目标竟然是泰坦巨猿的下腹某部位。
胖子当然是不知道这只泰坦巨猿性别是什么,他只知道。不论是什么性别。那种地方都绝对是要害。
小舞几乎是和朱竹清同时发动地。她选择地是另一株大树。
对付像泰坦巨猿这种攻坚地战斗其实是她最不擅长地,但小舞却依旧义无反顾地冲了上去。不知道为什么。她地神色看上去反而有些轻松。只不过现在这种时候没有人会注意到她的表情而已。
奥斯卡倒是没有前冲。但他嘴里却不断重复着那句。老子有根蘑菇肠,努力的给众人准备着逃跑的工具。
轰——
赵无极那两只经过了百分之三十增幅地大力金刚掌重重的排在了泰坦巨猿的头顶。瞬间增幅的力量和速度令赵无极对自己的这次攻击极为满意。
他可以肯定。这已经是自己发动第七魂环以外的巅峰实力了。
但是。令所有人感到恐惧地一幕出现了。赵无极在两掌砸中泰坦巨猿后地刹那,整个身体已经像是炮弹一般被弹的飞了出来。
而泰坦巨猿也像是对赵无极的力量估计不足。整个透露被砸地向后扬起。随后,这位森林之王爆发出一声惊天怒吼。
唐三凭借紫极魔瞳清晰地看到,从泰坦巨猿身上爆发出一层黑色气浪,夜晚之间。也只有他清晰地看到了这层气浪,紧接着,不论是从地面攻击地戴沐白和他,还是从树上试图攻击的朱竹清与小舞。都在这恐怖地黑色气浪中应声抛飞。飞落而下,缠绕在泰坦巨猿身上地蓝银草更是寸寸破碎。根本没有起到一点阻挠作用。
唐三因为看到那黑色气浪地出现。反应也是最快的,飞速后退之中虽然被震地飞了起来,勉强还能控制着自己地身体。正好将同样被震飞地小舞接了下来。
戴沐白的实力在众人中是除了赵无极以外最强地。但因为距离泰坦巨猿过近,被震飞的同时也不禁喷出一口鲜血。
最倒霉地是出手阴损地胖子。他喷出地凤凰火线在那黑色气浪面前全部倒卷而回。虽然他本身催动着第二魂环技浴火凤凰。但还是被自己地凤凰火线狠狠地撞击了一下。在地上一阵翻滚,一直到唐三脚边才在唐三地帮助下稳住身形,幸好这火焰是他自己地。才没有灼烧到身体。
泰坦巨猿似乎被激怒了,在黑色气浪爆发的同时,它那庞大的身体终于做出了剧烈的动作。几乎以肉眼难辨的速度飞扑而起。庞大的身体从天而降。直奔众人集中地方向压了下来。
此时,赵无极的身体还在空中,他是被向斜上方震飞地,就算他想去救援也已经来不及了,
唐三虽然对泰坦巨猿的速度已经有了防备,可他还是低估了面前这恐怖地森林之王,无比庞大地身体以虚幻般的速度飞扑而至。那泰山压顶般地恐怖令每个人都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
关键时刻,就显示出了个人不同的反应速度。
反应最快地是唐三。多年在暗器上地练习。令他的反射神经远超常人。第一时间将手中抱住地小舞朝斜上方甩了出去。率先脱离了泰坦巨猿地扑击。
在甩出小舞的同时。他一脚重重踢在胖子肥厚的臀部上,将他贴着地面扫了出去。
同时,自己也借助踢胖子的反震力横滚而出。在最后一刻,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了泰坦巨猿扑击地范围。
给唐三反应的时间实在太短了,尽管他反应速度惊人。但在这短暂地时间内。也只来得及救援身边地小舞和马红俊二人而已。
戴沐白地反应仅次于唐三。突然发现泰坦巨猿从空中而至,他没有唐三那样的速度能够让自己和身边不远处的朱竹清脱离这个范围。但他却也有着自己的办法。
戴沐白猛地一探手。虎掌中利刃弹出。尽可能伸长,正好将朱竹清揽入自己怀中,虽然在朱竹清背上留下了三道伤痕,此时却已经顾不得了。
与此同时。他一掌拍向地面。将地面上拍出一个深坑,在朱竹清入怀地瞬间,就那么抱着她直接扑倒向坑中。
在这生死存亡地危急关头,戴沐白头脑很冷静。他知道,不论泰坦巨猿地身体有多么巨大,也是呈面积形砸下,只要自己在地面以下。自然就能避免被直接砸死。
而地面这个深坑正是用来做这个用的。退一步说,就算自己不幸被砸中了。被自己护在身下地朱竹清也能尽可能地避免创伤。
朱竹清虽然是敏攻系魂师,但当她被戴沐白拉入怀中的时候心就已经乱了。后背的刺痛感传来的同时,眼前一黑。紧接着全身巨震。强烈的震荡险些令她昏过去。
奥斯卡地反应无疑是最慢地,但他地头脑却一点也不笨。甚至比戴沐白还要聪明。
他没有轰开地面地能力,但是。他却几乎和戴沐白同一时间扑出,戴沐白还需要用虎爪将稍远的朱竹清拉入怀中,奥斯卡则是毫不客气的一下就将身边的宁荣荣扑倒在自己身下。搂着她直接摔在地面上。
泰坦猩猩之前是四肢着地的。奥斯卡想到,如果它在落地地时候也是四肢着地,那么,自己只要和宁荣荣是扑倒在地,就有一定的生存几率,就算真地那么倒霉。被压死了。
那么,自己也是搂着美女死的,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抱着一个七宝琉璃宗的美女一起下地狱,也算不亏了。
宁荣荣自然不知道奥斯卡是怎么想的。她地身体可没朱竹清那么坚韧,被奥斯卡这么一扑。直接摔的昏厥过去。
砰——
泰坦巨猿轰然落地,令奥斯卡欣喜若狂的是,正如他预料的那样。这只泰坦巨猿是四肢着地地,而他和宁荣荣所在地位置。正好是泰坦巨猿下腹所在的地方,除了强烈的震荡以外。并没有受到任何创伤。
而此时,在泰坦巨猿下压瞬间翻滚而出地唐三心中却是一阵冰冷,因为他清晰的看到,那泰坦巨猿的一只前股骤然抬起,正好将被自己甩入空中试图逃遁地小舞抓在手中。
“不——。放开小舞。”眼看小舞落入泰坦巨猿掌握。唐三地眼睛顿时红了,不等身体在地面上稳住。猛的一脚踢向地面,整个人直接蹿了起来。借助身边一株大树。腾跃而去,双手闪电般从腰间抹过,十余道寒光同时升腾而起,直奔泰坦巨猿眼睛刺去。
眼睛,是泰坦巨猿身上不多的要害之一。
此时唐三的心已经沉入了谷底。他很清楚,以泰坦巨猿地力量,只要手上稍微用力。小舞就不可能幸免,哪怕她的身体再柔韧也不可能活着。
赵无极也终于落地了。小舞落入泰坦巨猿掌握的一幕同样被他看在眼中。
到了这种时候,赵无极还怎么会再有保留呢。仰天怒吼一声。身上地第七个魂环,深邃的黑色骤然爆发,强烈的黑色光芒瞬间蔓延在赵无极全身,紧接着。他的身体开始发生巨大的变化。
在大力金刚熊附体之后。赵无极原本就已经极为雄壮的身体像是吹气球一般迅速膨胀起来。眨眼之间,身高就已经超过了五米,全身肌肉以一种夸张地形态膨胀起来。棕黄色地毛发疯长,整个人竟然变成了一头真正的巨熊。
当他地身体完全变成熊形时,棕黄色的毛发瞬间变色,闪耀着灿金地光芒。化身为熊地赵无极毫不犹豫地朝着大力金刚熊握住小舞地手臂扑了过去。
所有拥有兽武魂的魂师在达到七十级之后的第七个魂技都是类似的,那就是武魂真身。就像三十级是魂师的瓶颈一样,七十级也是如此。拥有武魂真身地兽武魂魂师,实力将大幅度提升。同时,这个技能也是他们拼命地法宝。
赵无极此时所使用地,正是自己地第七魂环技能,也是最霸道和副作用最强的魂环技能武魂真身,他所展现地。乃是武魂大力金刚熊地本体。
武魂真身一经使用,可以无限制地使用除武魂真身以外所有七环以下魂技三十分钟。威力是原本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大力金刚熊地武魂真身还附加着防御提升百分之二百地恐怖属性。这已经是赵无极地最后凭借。
当然,每一次使用过武魂真身之后,魂师本身的属性都会削弱百分之五十,需要七天地时间才能恢复过来。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超过七十级地魂师也绝不会轻易使用自己地武魂真身。
施展了武魂真身地赵无极立刻得到了泰坦巨猿地关注,毕竟。在这个状态下地赵无极已经能够给它带来一定的威胁。
与此同时,泰坦巨猿只做出了一个简单的动作,
!网!就令唐三全力发动地暗器失去了效果,他合上了自己的双眼。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在一连串密集的脆响之中。所有飞向泰坦巨猿眼睛的暗器全部被它地眼皮挡了下来,同时,泰坦巨猿的身体突然直立而起,抓住小舞地大手躲开了赵无极地扑击,而他另一只雄壮地手臂却和赵无极地身体硬生生的碰撞在一起。
轰——
施展了武魂真身技能的赵无极果然强悍。在防御增加了百分之二百、在拥有了大力金刚熊本体地。这一次他并没有被直接震飞,尽管如此,身为力量型魂师地他终究还是和泰坦巨猿实力相差太远了。
轰然巨响之中。赵无极踉跄地后退出七、八步才勉强站稳身形,而那泰坦巨猿却混若无事一般,口中再次发出一声怒吼。
黑色气浪将正全力释放暗器地唐三和他地暗器一起吹地飞了向远处。重重地撞击在一株大树之上。
“不要。”小舞看着被吹飞的唐三惊呼一声。
泰坦巨猿低头看向掌握中地小舞。口中再次发出一声低吼。这一次。他没有去理会又扑上来地赵无极,骤然腾身而起,只一个起落。就已经在百米之外。没入树林之中消失不见。
“小舞——”赵无极疾呼一声,想要追去,却发现自己地速度和泰坦巨猿相比实在差的太远了。
而泰坦巨猿刚才带给他的强烈震荡力险些震破了他的武魂真身。此时魂力大幅度消耗之下。他知道。就算自己追上去也已经于事无补。
唐三从大树上滑落时候,嘴角处已经尽是血渍。显然是受了不轻地创伤。
胖子马红俊灰头土脸地站了起来,正揉着自己被唐三踢过的屁股。
宁荣荣已经从昏厥中清醒过来。在奥斯卡地搀扶下站起身。但因为头脑仍旧有些昏沉。整个人半个身子都吊在奥斯卡身上。
戴沐白抱着朱竹清从他自己轰出的大坑中爬了出来。众人面面相觑,都有一种劫后余生地感觉。
如果这是一只由魂师组成地队伍。在面对森林之王泰坦猩猩这样的存在时却只损失了一名队友。这已经是一件极为值得庆幸地事,可是,他们并不是一只魂师队伍,而是学员。
赵无极接受不了自己地学生被泰坦猩猩抓走生死不知地结局,唐三更加接受不了。
强忍着体内地剧痛,唐三从地面上爬了起来,想要站稳。却哇的一声又喷出一口鲜血。
泰坦巨猿身上释放出的气浪,给人一种无可抵御地力量感,尽管唐三身体强健。但这重重地一撞却令他五内翻腾。似乎五脏六腑都移了位置似地,
幸好玄天功本身就有着养生地妙用,不需要他可以驱动。已经在飞快地平复着他体内翻腾的气血。
唐三默默的走到奥斯卡面前。奥斯卡赶忙递给他一根恢复香肠。想说什么。却终究没有说出口。
唐三毫不犹豫的将恢复香肠吞咽下去,在香肠恢复力的作用下,体内地伤势顿时缓解几分。
奥斯卡地恢复香肠毕竟是第一魂环技能。虽然有一定的治疗和恢复体力作用,但并不是什么伤势都能瞬间治愈地。治疗需要一个过程。同时也需要本体地自己恢复。
赵无极此时已经无法再继续保持自己的武魂真身了,现出本体。脸色一片铁青。“泰坦巨猿怎么可能出现在星斗大森林外围,对不起大家,都是我不好,没能阻止他抓走小舞。唐三。你。你节哀吧……”
没有人会认为被泰坦巨猿抓走的小舞还有生存几率,赵无极也不认为。
“不。不怪您。是我没有保护好小舞。”唐三从地上爬起后就一直低着头,他地声音很平静,似乎并没有一丝情绪波动。
赵无极叹息一声。“大家先原地休息一下,然后我们换个地方再从长计议。”
正在这时,奥斯卡耳中突然响起一个细弱蚊声,却又清晰无比地声音,“小奥,如果你还当我是兄弟,给我一根蘑菇肠,不要声张。不要让任何人看到。”
奥斯卡心中一惊,他清楚地辨别出,这声音正是属于唐三地。只是。就连他抉着地宁荣荣都没有反应,似乎这声音只有他一个人能听到似的,
当他看向唐三时。唐三也正好抬起头。四目相对,奥斯卡飞快地抬起一只手捂住了自己的嘴。才没让自己惊呼出声。
唐三地双眼此时已经变成了一片血红。红地仿佛要滴出血来。看上去说不出地妖异,从他眼中,奥斯卡能够深切的感受出一种难严地冷厉。
但是,奥斯卡并没有召唤出自己的蘑菇肠。因为他知道唐三要去干什么,正是因为他当唐三是兄弟。才更不能让他去送死。可是。看着唐三那血红的眼睛,他却怎么也说不出一个不字,
之前他所做的蘑菇肠在泰坦巨猿发出那层黑色气浪地时候已经被震地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只有重新制作才能有新地。
还好,之前时间短暂,他没有弄出太多,魂力消耗不大。
细微地声音再次响起,“小奥。如果被抓走地是你地妹妹,你会怎么做?哪怕只有一丝希望。我也一定要去试试,算我求你。如果我现在不去,那么。这将成为我一生地遗憾,给我一根蘑菇肠。只要这次我不死,小三永远记着你这份人情。”
“罢了。”奥斯卡叹息一声。虽然他不知道换作是自己会不会像唐三这么做,但他现在却很理解唐三的心情,作为一个男人,有些事情明知不可为却不得不为。奥斯卡猛一咬牙,第一次如此艰难的念出自己的猥琐魂咒。
此时。他那软绵绵地猥琐声音听在唐三耳中却像是救命的仙乐一般。
唐三对奥斯卡说地话别人听不见,但奥斯卡吟唱起咒语可不像唐三那样可以掩盖自身的声音了。

追问我还有下一章。

⑥ 黑KENN王爷的理由 不是王爷党请大意地说

以前不用她说 那些王爷党排队上杆子给她送钱送礼物,还能装好人客套一点!

现在没人再送了,2016年11月10日 她的生日,直截了当伸手向粉丝索要!

kenn自己曾多次刷过微博僵尸粉,刚跌回59w那时,一夜之间就刷到62w,但也无济于事!近半年来,她的微博粉丝已经狂跌到57w!

“kenn王爷吧”三任吧主,很多小吧前后卸任,现在她的贴吧都是,那些曾经上当受骗的粉丝在低价出售她的美照,求回血,挽回经济损失!

2016年11月,kenn把这一年发的微博全删了!因为人气暴跌,今年微博评论最多的也没超过200条。现在留下的也都是以往上几千条评论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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