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说《红尘》讲的是什么
她曾不幸沦落风尘,解放后重获新生,然而当她在诉苦会上痛说了自己的身世,立刻成为人人所不齿的另类,在“四清”和“文革”中受尽凌辱与践踏,最终绝望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整体比较压抑
㈡ 作家马建是谁
伦敦。初夏的一天。英国广播公司国际部楼下的Canteen。 马建看着杯底残留的咖啡,说,再好的爱情一世就结束了,我不甘心。 岂止爱情。 国际部各种肤色的播音员们从身边穿梭而过。 马建不再留着他著名的长发。这个七十年代末参加前卫画展无名画会的画家和诗人,后来从事文学创作,曾经在1987年以《亮出你的舌苔或空荡荡》在中国文坛掀起巨涛,他的流浪纪实长篇《红尘》被英国媒体称为中国的《在路上》,他流浪的踪迹从大半个中国到大半个世界。 “一世就结束了,我不甘心”,是马建企图永远挽留这一世生命感觉和美好事物的渴望和梦想。 但这一定不是马建一个人的梦想,这是全体人类对死亡和消逝的天生恐惧。为摆脱肉体、精神和记忆终有一天都会灰飞烟灭的虚无,先人们创造了宗教,让死后的天堂——或者地域——以及永世的轮回来麻醉和安慰惶惑的灵魂,来为现世蜉蝣般的短暂人生注入永存的定义。 没有人敢肯定死后你的灵魂不会进入另一个世界,也没有人敢断言前生来世只是无稽之谈,越来越多非佛教非犹太教的西方人现在开始讨论Reincarnation。我相信这不是群体科学智商的退化,这只是在高度物质化的世界中,竭力寻求精神存在的极端表现。 而马建就是个极端的人。 他极端的个性和竭尽全力寻找生命意义的尝试,铸就了他的漂泊流浪情结,驱动他对宗教的追求以及后来的失望,也成为他文学创作中最大的特征:轮回意识。 寻找——生命的永恒主题 我可以换一个标题:漂泊——生命的永恒主题。有一类永远在寻找的人群,他们的生存意义是寻找,他们的生存形式是漂泊。 早春时在伦敦金融城一个上百人参加的Party上,马建忽然问我,人为什么永远想流浪? 忘记了我是怎么回答的,也忘记了我们那天的谈话内容,留在记忆中的是一种置身于熙熙攘攘的人海中的孤独感。 只是在看过2002年马建在英国获汤玛斯·库克国际旅游文学奖的流浪纪实长篇《红尘》,在了解他的漂泊经历之后,才明白这个表面看似宁静、羼弱、很少说话、说起话来认真而又慢条斯理的马建,其实有着最无羁和最不安定的内心。这本由Flora译成英文的《红尘》,被西方的文学评论家和媒体称为“中国垮掉一代的代表作”,称他是中国的Jack Kerouac(杰克·克雷雅克)的《On The Road》(在路上)。 所以,作家不是一种职业,作家是一种性格。 1984年秋天,三十一岁的马建辞去在中华全国总工会摄影记者的工作,背着一架照相机,一本惠特曼的《草叶集》,离开北京,开始了三年的流浪生活。三年中的大多数时间是在偏僻的非现代文明的地区,从云贵高原的大山,到青海内蒙的沙漠,甚至到西藏的天葬地。他用双脚走过了大半个中国。旅途中并没有舒适的旅馆,甚至很少有一张平坦的床。他在丛林中迷过路,差点在沙漠里死于炎热和干渴,还被民兵抓过、追捕过,被劫路者抢过···。三年中他在街边给人理过发,用画换过吃的,还用小包去污粉假作“洁牙灵”卖。就是靠着这些高尚的或低下的谋生方法,他流浪了三年。 漂泊中也曾有过让他停留的时刻,当然停留的原因大多都是让他依恋的女人。但停留只是片刻,无论这一片刻多么美丽,他终究要走,他永远要走。 马建在《红尘》中写过:她三番五次问我,你到底在找什么? 十七年后,在BBC国际部楼下的Canteen里,我接过昔日那个女孩的问题:你现在安定了吗? 从北京到香港,从香港到德国,现在马建住在伦敦。他在伦敦有一个宽敞舒适的家,有一个可爱温柔的女人Flora,她正怀着他的孩子。 马建说,不,我仍然不能安定,总是有一种随时要飞的临时感,有一种在空中不落地的感觉。 也许那个即将出世的小生命会让他在英国扎根? 我想问,却没有问出声:哪儿是你漂泊的尽头,是你的塔希堤岛? 追求与失望 马建的《亮出你的舌苔或空荡荡》在87年的中国文坛掀起轩然大波后,他从此再也没有写过关于西藏的小说。花了三年时间流浪到西藏,生命中最难忘最奇特的三年,他的西藏情结难道这么快就了断了? 马建说,我去西藏是为了寻找佛教的真谛。 在去西藏之前,他在北京居士林正式受戒,法号弘刚。去西藏,是他的精神朝圣之旅。 许多人说,这代人是没有信仰也不相信爱情的迷惘的一代。在价值观和人生观还没有定形的年纪,虽然因为太小而不能参加文革的争斗,身边发生的一幕又一幕悲剧,仍然使似懂非懂的头脑无所适从。但迷惘并不意味着麻木,迷惘的一代也许更需要找到生存的意义。 马建以为他找到了。 但是西藏令他失望,用他自己的话说,佛教并没有给我更大的空间和自由。他说, 西藏之行的感受是,佛连自己都救不了。 对佛教是失望了,他是否还探索过别的宗教呢?我没有问。我知道, 对于一个渴望为生存赋予意义的人,无论多少次失败和失望,他总是会继续寻找,就象扑火的飞蛾。 那么另一种代表存在意义的形式——爱情呢? 第一个妻子和他离了婚。深爱的情人背叛了他。我猜他的心肯定烙满了伤痕。但他还是不断的爱(?),至少从来没有戒掉过女人。我知道许多男人是通过女人的肉体来感受自己仍然活着,我知道这和爱情没什么关系。 所以马建经常说,我不相信爱情,爱只是个幻觉。 轮回——爱与死的恐惧 我没有亲耳听见马建说不相信爱情,我只听见他在BBC国际部楼下Canteen的桌前坐着时说: “再好的爱情一世就结束了,我不甘心。” 身边穿梭走过的是国际部说着五十多种语言向全世界广播的不同肤色的播音员们,白的,黑的,黄的,还有棕色的。恍惚的刹那间,我感觉仿佛进入了马建的小说《思惑》中无定的轮回:从横断山脉加泽大山情死的纳西族猎人,投胎为被活埋的藏兵,再投胎为在海边小山坡上被流氓打死的英国青年,然后是被丢弃在香港路边垃圾箱里的死婴,甚至一度还成为时装店橱窗里的石膏模特。 马建在不甘心之余,向轮回求救。 轮回是马建文学创作中最明显独具的特征。他有至少两部长篇《九条叉路》和《思惑》的主题是轮回。《思惑》写的是一对殉情而死的叔叔和侄女,他们期望投胎再生后,能合法地结为夫妻。但在涉过忘川后的一次又一次轮回中,不但没有找到重聚的机会,就连当初曾经轰轰烈烈以死相许的爱情,也逐渐变为隐隐约约的淡淡记忆,终有一天褪色成无影无迹。 于是我恍然大悟,马建的轮回不是关于那一世或者永世的爱情,爱情在他的轮回中只是牺牲品,他使用轮回的潜在意义是:对死亡——即空虚的恐惧,使他不断的寻求躲避的方法,在对佛教失望后的走投无路中,他却用佛教的轮回创造出解答死亡这个恐怖之谜的美丽神话。有文学评论家说,马建的《思惑》是迄今为止汉语小说中最晦涩难懂的魔幻主义作品,可见他的创作目的不是为了读者,而是为了自我渲泄,或者是为了说服自己,死后并不是灰飞烟灭的虚空,死后还会有新生。 但我们谁又比马建更有勇气,更不在乎在蜉蝣之生以后的永恒消亡呢?也许轮回是每一个活着的人的愿望,哪怕下一世是条虫,是根草,只要活着,只要能感受。 在活着与不活之间 我却很错了。 马建并不恐惧死亡,有时他恐惧活着。 他说,89年5月28号,哥哥在家乡青岛过马路时摔了一跤,右边的太阳穴摔碎了,摔成了植物人。 他边说边低头在餐巾纸上画哥哥是怎么摔的。 我目瞪口呆,听着他声音中的颤抖。 记得年初时他在伦敦的家里开Party,引领每个来客参观他顶楼的书房时,一遍又一遍给人介绍书桌前墙上贴着的一大张人体构造图。他说他正在写一本关于植物人的小说。当时的感觉是他有点走火入魔。 马建写这篇小说,从95年写到现在,已经写了八年,什么时候写完还不知道。他说写着写着就进入了植物人的心态,进入一种全身所有器官都死了,却只剩下大脑还活着的境界。没有物质生活,唯一的存在就是思考。 我能想象,当整个躯体浓缩为或者只剩下核桃状的大脑时,正常、健康、有躯干有血肉的活人,在他眼里就变成了异类。 而走进极端是件很可怕的事。马建回忆,在写这本书的最初日子,他几乎无法摆脱植物人心态,一度控制不住地想自杀。他尝试用冲凉、喝酒的办法打消自杀的欲望,在活与不活之间挣扎。但这些方法都没有用,最后只能以搁笔不写告终。 而他现在又重新拣起了搁下三、四年的稿纸。 我忽然想起,自从那个初夏的日子在BBC国际部楼下的Canteen,已经很久没有听到马建的电话了,因此不禁担心,他是否又进入了植物人状态?但转念一想,所谓的庄子梦蝶,究竟是庄子还是蝴蝶,完全看你魂系何处,看你站在什么角度看问题,在本质上并没有任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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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风起
静谧的山林,鹧鸪忽地翻飞,皇家队伍浩浩荡荡地行着,象征着身份的玉青盖车在其间分外显眼,百宝流苏在和风中轻舞,镶金的黄色锦缎折射着午后的艳阳,那是太子泓晟亲自安排,每个细节都会过问,一向节俭的他此次难得奢侈,不惜花重金新造一玉青盖车,仪仗侍卫全都由他亲自甄选,连马匹都是他特意从皇宫东宫挑选,看得宜宁的老百姓直咋舌,如此隆重的阵势,没有哪位皇子的出行能比得上这默默无闻的三殿下风光了,还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
二哥在补偿他,泓轩清楚得很,他以怎样愧疚的心情来安排这一切,他几乎是在赎罪了,竟不顾他多年廉洁的名声。在放荷亭送别的所有人都知道,泓轩这一去,再会无期,而太子竟执着泓轩的手,看入他的眼睛,坚决而执著地说道:“来日定在此迎你归来,为你洗尘!”太子一向温和的面庞上闪动的是决绝的坚定。
泓轩心下感动,回握着二哥的手,不语,只是看着他的眼睛,二哥还是他以前的二哥,而他却已不是二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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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不爱的纠缠,伤与被伤的漩涡,最真的心遇不到最好的人,最深的爱给不了最爱的人......红尘纷乱中的辗转,冥冥宿命中的轮回......前世的孽债,今生的偿还......
良久,若尘稳了稳心神,他继续打开白绸,里面是一捧灰烬。原来是如烟把她和若尘之间的文字心语全都化成了一捧灰烬,装在这个匣子里。文字化成了灰,爱意却化成了灵魂装在骨子里。
......本作品共发表了59章[查看《红尘孽债》的全部章节]
红|袖|言|情|小|说
如烟生在川东南的一个小镇。
这里一年四季风景如画,春来田园碧绿,山林葱翠,红花绿树,莺蝶纷飞;夏来稻浪翻滚,万物正厚,远山叠翠,蝉鸣蛙闲;秋来瓜果飘香,五谷齐丰,黄金铺地,朗月照幽;冬天的阡陌田畴,麦苗青碧,油菜喜人,人畜共闲。
青山绿水和淳朴的民风养育了她善良温柔的性格,清秀淡雅的容颜。年方豆蔻的如烟,一头秀发自然地分扎在耳边,鹅蛋脸,宽宽的额头,细细的眉眼,精致玲珑的鼻翼,小巧如樱桃的嘴唇。笑起来的样子像春天里一……
㈤ 马健写的《红尘》这本书谁知道在哪儿能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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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的某一端,有一块被称为远和的大陆,它孕育了四个国家三百年的成长,分别为东方的风属,南方的赤焰,西方的苍暮以及北方的雪瑞。
远和三百年七月,雪瑞罕逢百年未遇的旱灾,国君赫连君凤率文武百官登摘星楼设坛祈雨,三日未果。
烈日炎炎,朝阳殿中的扶蕖池早已干涸,本该在此季盛放的菡萏此刻卷起了焦黄的莲叶,更添一分荒凉。
“母后,姑母,慕辰来给你们请安了!”
“嘘。”赫连沁鸽朝刚进门的侄儿作了个噤声的手势,轻声道:“你母后正在礼佛,别打扰她。”
慕辰看了一眼跪在香案前给菩萨叩拜上香的母亲,轻手轻脚地跑到沁鸽身边,低声问道:“姑母,您怀的是弟弟还是妹妹呀?”一双小手覆在沁鸽高高隆起的肚子上,漆黑的眸子中闪耀着星辰般的光彩。
沁鸽慈爱地为他整了整胸前微乱的衣襟,笑道:“姑母怎么知道。慕辰喜欢弟弟还是喜欢妹妹呢?”
“侄儿喜欢妹妹。”慕辰严肃地答道,“慕溪老是和我打架!”
正说着只见一个脏乱的小人影冲进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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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男女
作者:巴雨秋池
一、 仓忙上阵第一次 莽撞失身心不甘
更新时间2010-5-19 19:35:23 字数:3165
1、泰之旅
1994年那个酷热的夏天,为了梦想,刚刚师范毕业的林云飞和几个大学同学一道,踏上了南行的列车,他们的目的地是广州。这是他第一次坐长途火车,也是他第一次走出四川盆地,对于像他这样一个见识不多思想单纯的青年来说,外面的世界满是诱惑和未知,告别巴山蜀水意味着人生将翻开全新的一页,他的心里既兴奋又忐忑。跟天府之国绵绵的青山相比,贵州的山岭显得贫瘠而荒芜,好在进入湖南后,山峦复又清秀起来,人的心情也渐渐好转。
刚一踏足南粤大地时扑面而来的灼人热浪让他竟有了悔意,妈呀!广东也太热了吧,还是四川好啊!他对同学说道。
既来之,则安之,慢慢就会习惯了!同学小刚安慰道。
走出广州火车站时,他很快听到了这样一句广播:欢迎来到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夜幕正徐徐落下,放眼望去,广场上黑压压一片人头,他的心骤然紧促。
东西南北中,发财到广东,看来大家还真信了这句话啊!他说道。
你瞧瞧,什么人都有,你听听,南腔北调。可真是热闹!同学海涛说道。
汽车驶离广州后,回望羊城繁密的灯火,云飞很有些不舍。如果能留在这里工作就好了,他想。然而,他只能去Z市。毕竟是发达地区,城乡已经融为一体,灯火延续不断,直到Z市。云飞的心里得到了些许安慰。
云飞非常幸运,他留在了市区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