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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乡土小说网

发布时间:2022-12-29 13:28:31

A. 求大家推荐个可以看乡村小说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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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短篇乡村小说

这个一般从乡土文学上好找,例举几个吧
鲁迅《故乡》
沈从文《蜜柑》
鲁彦《柚子》《黄金》
徐钦文《短篇小说叁篇》(短篇小说集)

C. 黄春明乡土小说在哪有下

个人来说,更喜欢黄春明早期的作品,包括《青番公的故事》 、《溺死一只老猫》、《癣》、《儿子的大玩偶》、《锣》、《看海的日子》等,里面浓厚、淳朴的民风,和城市工业文明在这片土地上无情的扩张,造成的张力,使小说具有一种淡淡的哀愁之美。最棒的是结尾的处理,为本来平凡小人物的故事,增添了一份文学的意境和心情,就像一记锣声,敲在读者的心头,余音袅袅,回味无穷。

在读到的黄春明笔下的这些人物中,印象格外深刻的是《看海的日子》里妓女白梅的形象。

一个自小就被生父母卖了、后又被养母卖到窑子的白梅,十四年间以出卖身体、被男人蹂躏为生。要一个属于自己孩子的欲望,是悲苦绝望中的她,坚持活下去的唯一理由。她在妓院的顾客中,选中了一个老实的男人,作为利用来生子的对象。当她发现自己有了受孕迹象后,便离开了妓院,回来了生父母的村子。

小说用了比较长的篇幅,来写白梅生产的艰难,甚至危及生命。这段生动、扣人心弦的描写,将白梅从一个个人的形象,上升到了一种象征的符号,代表了女人强韧的生命力,和生的希望,刻画得非常动人。

黄春明后期的作品,用作者自己的话说,写作时的社会意识更强,比如《莎哟娜啦·再见》,和集子《放生》中关注老人问题的各篇,虽然在叙事的技巧上,更为丰富完善,并有新的尝试探索,从内容上,也更具社会责任感,可是总觉得不如他早期的作品来得自然动人,缺少了某些原始、直觉的感性冲动。

另外还读了一本黄春明的《毛毛有话》,借用日文书《我是婴儿》的构想,通过一个从初生到周岁的婴儿的眼睛,来诉说他对这个社会、对成人世界的观察和感想。这个idea非常有意思,但是在语言和行文上,某些地方过于刻意,几乎变成了作者的声音,读起来就有点奇怪了。
另一本联合文学出版的《放生》,收集的是黄春明最近期的创作,均围绕老人题材,反映了当代社会里,子女离家创业、老人孤伶留乡的家庭和社会问题。

真实的乡土作家——黄春明及其作品

这里所说的「真实」,包含着两个意涵。

首先,黄春明是真正的「乡土小说家」。本来,所谓的乡土文学,并不等同于「乡村文学」,像陈映真〈面摊〉中的小人物,是在城市的一角摆摊。所谓乡土,就是本土,就是我们土生土长的这块土地,真实表现这块土地上的生活面貌,便是「乡土文学」,陈映真被列入「乡土文学作家」的原因在此。然而,毕竟「乡土文学」所高举的「乡土」二字,使人自然有「乡下、土地」的联想,而乡村也才是真正能够与土地贴近的地方,因此一般人心目中正统的「乡土文学」,会是接近乡村文学的概念。黄春明便是以写乡下小人物成名的小说家,所以说他是「真实的」乡土作家。

其次,从创作心灵来分析,黄春明也是以「真实的」态度来处理他的小说的。这一点,把他和陈映真做一个比较最能看出来。如前一节所言,陈映真往往以理论、理想或意识形态来指导他的创作,黄春明则只是以其悲悯之情,如实的表现小说人物的喜怒哀乐。林瑞明说得好:「对他而言,『乡土』并非刻意标榜或建构出来的文学虚像,反倒是真真实实的生活实存。」 [30]黄春明对于生活于乡下或小镇中的小人物有「真实」的了解,能深入到他们的灵魂深处,他只是把他所看见的,所意识到的「真实」表现出来,所以何欣说:「黄春明的文章是喷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 [31]

黄春明的写作历程也和陈映真一样可以分为四个时期,其中又以第二个时期的写作成绩最受称道。

黄春明是宜兰罗东人,1939年生。父亲开设百货行,母亲过逝时他才八岁,以后便由祖母照顾长大。读中学时因打架而退学,加上不堪继母的虐待,偷偷的搭上一班货车离家出走。到台北后在一家电器行当学徒,一面自修苦读,以同等学历考上台北师范。但他仍因不驯的性格屡次闯祸,被迫先转学至台南师范,最后毕业于屏东师范。步入社会后他当过小学教员、广播电台主持人兼制作人、广告公司企划,后来又从事电影事业、儿童艺术工作。丰富的生活阅历,积极的人生态度,都影响了黄春明的小说创作。

(一)第一期

同于陈映真,黄春明的第一期作品也是处在「现代文学时期」而无法超越。对于这一时期的作品,黄春明并不满意,所以在较早的皇冠版《黄春明小说集》均未收录,只在《莎哟娜拉.再见》的自序中把其中的一篇〈男人与小刀〉放进去,并且自嘲说:「〈男人与小刀〉就是在这么幼稚的心理年龄写出来的,那时候还以为自己写了一篇世界名著哪!真惭愧。现在我把它呈现在读者诸君的面前,看它有多苍白就多苍白,有多孤绝就多孤绝。」这篇〈男人与小刀〉正好可以做为他第一时期作品风格的代表,有论者说:「作者运用象征手法,表现了男主角阳育顾影自怜、逃避社会的心理现象,最后终用小刀结束自己的生命。这种结果似乎与存在主义所宣扬的『人生来就是痛苦的,唯有死才能摆脱痛苦』的生死观相吻合,也代表了作者早期的创作倾向。」 [32]这里所说的早期,即我们所归类的第一期,时间从1962年三月黄春明在联副发表〈城仔落车〉开始,到1967年四月在《台湾文艺》发表〈他妈的,悲哀!〉为止。此期作品除上述的两篇外,还有:〈北门街〉、〈玩火〉、〈胖姑姑〉、〈两万年的历史〉、〈把瓶子升上去〉、〈请勿与司机谈话〉、〈丽的结婚消息〉、〈借个火〉、〈男人与小刀〉、〈照镜子〉、〈跟着脚走〉、〈没有头的胡蜂〉。 [33]

(二)第二期

1967年四月,就在〈他妈的,悲哀!〉发表的同时,黄春明也发表了进入第二期风格的〈青番公的故事〉。第二期可以称作黄春明的「兰阳经验时期」,此期发表的小说多半取材于他在故乡宜兰的所见所闻,而他被称许为「最纯粹的乡土小说家」 [34],应该也是针对此一时期作品而言的。此一时期为时不长,大约仅有两三年的时间,但作品的质与量却甚有可观。除了〈青番公的故事〉之外,此期作品尚有〈溺死一只老猫〉、〈看海的日子〉、〈癣〉、〈阿屘与警察〉、〈鱼〉、〈儿子的大玩偶〉、〈锣〉,总共八篇。

这八篇小说写作手法都很纯熟,几乎每篇都写得相当的成功。〈青番公的故事〉歌颂了台湾农民坚强的毅力,以及对土地的深情。青番公是当年洪水后,全家唯一的幸存者,但他亲手重建了自己的田园,何欣说:青番公「傲然地望着他的土地和他的后代,并且要把他的经验和智能教给他的后人。」 [35]不过何欣没有看到的是,青番公的智能其实只有七岁大的孙子愿意领受,其它的家人已经不太认同,而小说最后描写浊水溪桥上两辆货车互不相让,「几乎要动武」,象征着另外一种人生态度随着工商业的脚步入侵,而青番公却只沉浸在桥下水鬼故事的世界中。这篇小说是黄春明乡土小说的初步尝试,在写实中带有很重的抒情成分,辽宁大学出版的《现代台湾文学史》说:「这是一篇诗一般的小说。」 [36]这种「诗一般」的风格,在后来的乡土小说中偶尔也会出现。

〈溺死一只老猫〉似乎顺着〈青番公的故事〉的结尾,接写资本主义经济入侵后,农村中的保守派所展开的一场无力的挣扎。在这篇小说中,诗的意味淡化了,嘲弄的意味增强了,如果说黄春明对于拥抱土地,尚未深切感受新文明入侵的青番公仍有一分礼赞,那么对于正式抗拒社会变迁的阿盛伯则只有无奈与同情了。小说中阿盛伯对于兴建游泳池的抗争是失败了,他以殉道者的精神投入池中自尽,但这殉道并未给他带来任何的荣耀。黄春明以戏剧性的手法,描写当他出殡的棺木经过泳池的门口,虽然泳池答应暂停开放,然而「四周的铁丝网还是关不住清泉村的小孩偷进去戏水的那份愉快的如银铃的笑声,不断地从墙里传出来....。」显然黄春明虽然在感情上同情阿盛伯的处境,但理智上对于他的作法是不认同的,但也不至于像古继堂所说的:「作品的名字〈溺死一只老猫〉就带有轻蔑、鄙视之意。」 [37]其实黄春明对于这个人物是充满了悲悯之情的。

〈看海的日子〉、〈儿子的大玩偶〉都曾经拍成电影,得到广大的回响。〈看海的日子〉写妓女白梅从十四岁被卖到娼寮,十四年来靠她的肉体,改善了家人的生活,但她的灵魂并没有因此而沉沦,她仍向往清白的、有尊严的人生,并且付诸行动,她离开了娼寮,并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新生的孩子身上,许下对自己的承诺说:「不,我不相信我这样的母亲,这孩子将来就没有希望。」这篇小说相当感人,也得到过极高的赞誉 [38],但浪漫的色彩实在太浓,大大减低了小说的实感,吕正惠就说:「〈看海的日子〉就完全是黄春明式的纯幻想的解决办法了..黄春明在他幻想的王国里,建立了一个绝对不可能实现的『温情的乌托邦』。」 [39]王德威也有类似的看法,甚至更尖刻的说:「正因为黄春明有系统的将白梅的故事堆砌到一匪夷所思的浪漫情境,反倒使多数读者忽略绝大部分妓女的境遇『不是』像白梅这样的幸运。」 [40]吕正惠和王德威的看法是合理的,〈看海的日子〉的确还带有黄春明早期的抒情风格。至于〈儿子的大玩偶〉,就比较没有争议了,文评家对这篇小说的肯定是较为一致的。小说中靠背着广告牌游街过活的小人物坤树,像白梅一样,也在追求着生命中最基本的一样东西——「尊严」。然而讽刺的是,当他自认为找回自尊,不用再妆扮成小丑游街时,儿子阿龙却认不得他了,他只好再次粉墨登场,以博取儿子的欢心,然而当他恢复「本来面目」时,儿子却早已进入梦乡了。评论家凌雪分析说:「扭曲的生活,也扭曲了父亲的形象,可怜小儿不识父,原是怪不得阿龙的呀!」 [41]然而,坤树在沉默中,必然也更坚定了他身为父亲的责任,只要下一代有希望,他的委屈是值得的。

〈癣〉这一篇,生动的表现了一个工人家庭的困窘生活。阿发一家七口挤在一张床上,连夫妻之间的亲蜜空间都没有,作者用「癣」来象征夫妻之间的「性事」,不想、不摸、不碰就没事,一想一碰就会有事(怀孕),如果要碰又想没事,只有装「乐普」来避孕,但男人不肯,因为不想让熟识的人碰他的妻子。黄春明总是用一种半玩笑的笔法,既同情又嘲弄的道出中下阶层因为知识不足造成的窘况,对阿发如此,对于阿盛伯也是如此。

〈阿屘与警察〉、〈鱼〉是两个小短篇,其中〈鱼〉曾经选入国中课本,并引起过争议。 [42]这两篇小说有很多类似之处,情节都是由两个相应人物的对话构成的,一篇是非法摆菜担的阿屘和执法不阿的警察,另一篇是有爱心但脾气火爆的阿公和有孝心但个性忸怩的孙子,他们全都以相反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感情,警察同情小贩却一付很凶的样子,祖父爱孙子却拿扁担打他,还不准他再踏进门,只因为孝顺的孙子好不容易帮他买了鱼,却因为懊恼鱼掉了而在使性子。这些生动的对话和简单的动作描写,活画了乡野小民的草根性格,他们一点也不温柔、不浪漫,然而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却有着敦厚的、质朴的真情。

最后谈到〈锣〉,这一篇是黄春明小说由第二期转入第三期具有关键地位的一篇,也是倍受肯定的一篇。尉天骢说:「〈锣〉是黄春明创作的一个高峰,也是他即将面临转变、即将进入沉思的阶段。...(后来的小说)把他写作的领域,由原来的小市镇扩大到几个,特别是台北那样的大都市。」 [43]事实上,〈锣〉的写作方向是从〈青番公的故事〉到〈溺死一只老猫〉到〈儿子的大玩偶〉的延续,都在写资本主义经济对于农村或小镇带来的冲击。只是〈锣〉的处理方式更为圆熟、人物形象更为突出、具体细节的描写更为细腻传神,而小说人物的悲剧色彩更为浓烈,从而使这篇小说达到更高的艺术水平。整篇小说的故事内容其实非常简单,不过是一个被大时代的洪流淹没的小人物的悲剧——扩音器取代了打锣这种在过去称得上高尚的行业,失业的打锣人在肚皮和人性尊严之间挣扎的过程。然而简单的故事却承载了沉重的生命价值的追求,主角憨钦仔阿Q式的自我安慰,及以夸大的言语来掩饰自卑,都只不过想要维持一个起码的自尊罢了。然而对于住在防空洞,三餐以偷来的地瓜果腹的憨钦仔来说,这一点点的自尊维持起来却是如此的困难。这么一个卑微的人物,在黄春明笔下却有这么多的内心挣扎,对于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有这么多的自省或懊丧,黄春明冷漠而嘲谑的笔法,让读者想要笑又不忍笑,想要同情又无处可同情。虽然比较严苛的批评家,如吕正惠对这篇仍有微词 [44],然而我们可以相信,像憨钦仔这样一个既自卑又自尊、既渺小又神圣的典型人物,必然会在文学史上成为不朽形象的。

(三)第三期

黄春明的第三期小说以描写都市生活为多,依发表年代先后有:〈两个油漆匠〉、〈苹果的滋味〉、〈莎哟娜拉.再见〉、〈小寡妇〉、〈小琪的那一顶帽子〉、〈我爱玛莉〉等。但仍有延续第二期风格的乡村小说,如〈甘庚伯的黄昏〉。这一期小说的写作成绩评论界看法不一,大体而言,站在社会批判的角度来看,这批小说受到较多的赞美,但站在创作艺术的角度看,负面的评价就比较多了。何欣比较说:「黄春明是土生土长的作家,他认识也了解生活在乡村中的这些小人物,所以写来颇不费力使他们活生生地表现在读者面前。...脱离开这些人物,黄春明似乎就失掉了他的力量。」 [45]有人说:「我不爱玛莉。」 [46]也有人「怀念那声锣」 [47]。林瑞明则说:「这类反映『买办经济』、『跨国公司』的小说如〈小寡妇〉、〈我爱玛莉〉,由于太过急切表达理念,反而没有先前作品的自在,而充满了凿枘之迹。」 [48]如果要就这些同一时期的作品中做比较,则〈苹果的滋味〉、〈莎哟娜拉.再见〉的评价似乎要比〈小寡妇〉、〈我爱玛莉〉高一点。 [49]

〈莎哟娜拉.再见〉曾引起过广泛的回响,当然,也不免毁誉参半。这篇小说如同一把双面利刃,一面斩向日本帝国主义,一面斩向台湾人的媚日心态。叙述者黄君为了民族自尊心,用阿Q式的手法,在言词上狠狠修理了来台湾嫖妓的日本人,同时也批判了崇日的台大学生,因为他一心想到日本去研究中国文学,却没有到过台北的「故宫」。这篇小说由于批判色彩浓烈,获得不少掌声,但也遭来不少非议,何欣说:「那股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爱国心占据了他整个的心灵,... 这股强烈感情控制了一位做为艺术家之手,使手服从了感情激流,因此整篇故事的结构,就相当凌乱;尤其是黄君在很多很多地方做了很多的解释,穿插在叙述中,也构成了这篇故事中的缺点。」 [50]彭瑞金在〈我不爱玛莉〉一文中也认为文学的本质不适合做这么激情的演出。关于这一点,黄春明本人曾如此表示:「七O年代台湾面临了退出联合国与钓鱼台事件等冲击,国人的民族主义因这些国际事件而高涨,甚至显得激动,这是很自然的的事情,绝对是对的。所以我写那样子的作品也是很自然的事,慷慨激昂并没有错,文章里不是都只有冷冷的描写,应该什么都有。」 [51]的确,文学中有浪漫派,有写实派,浪漫派直抒胸臆,写实派的感情表现则比较含蓄。一个作家何尝不可以有时浪漫,有时写实?一篇作品能够激励人心,就已经算是成功之作了。评论家用写实主义的精神去对浪漫作品求全责备,是有欠公平的。

吕正惠认为〈苹果的滋味〉比〈莎哟娜拉.再见〉好,因为「阿发阿桂的悲喜剧以相当令人信服的方式加以展开,而〈莎哟娜拉.再见〉里那个公司职员的尴尬处境却以阿Q式的自我膨胀加以解决。」 [52]但何欣却说他「不太喜欢(〈苹果的滋味〉)这个故事」 [53],可见文学作品的评价其实难有客观的标准。〈苹果的滋味〉写工人阿发被美国上校撞伤后,送到高级医院治疗,虽然牺牲了一条腿,却因此而解决了家庭的困境。这篇小说的主题说法很多,有人说是「揭露了所谓『外援』的虚假」 [54],有人说是「对民族的软骨病患者进行无情的批判,辛辣的讽刺。」 [55]其实这篇小说着墨最多的是工人家庭的悲哀,孩子交不出学费被罚站因而不想再上学的描写,以及女儿沈浸在「一定会卖给人家做养女」的感伤,是最令人鼻酸的情节。美援也好,社会的进步也好,最重要的是基本生存权的维持。阿发一家人吃着美国人送的苹果,虽然「觉得没有想象那么甜美」,但却是他们平时再怎么辛苦工作,也无法享受到的美味。如果一个工人家庭的幸福,需要靠让美国人撞断一条腿才能获得,试想,这样的社会如何能不让人患上「软骨病」?没有人有资格指责阿发一家人对美国人的感恩的心情,要让民族信心重新建立,唯有经济富足、民生无虞才能达到。我想,被誉为「小市民代言人」的黄春明,对于阿发一家应该是不忍苛责的吧?

1977年在时报副刊发表的〈我爱玛莉〉,是黄春明此一时期所写的最后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引来了「我不爱玛莉」的评语已如前述,主要是因为「辞气浮露,笔无藏锋,甚且过甚其辞」 [56],其性质已接近于「谴责小说」。其主题在于对崇洋媚外的嘲讽,例如写崇洋者只对别人喊他洋名子有反应,为了巴结洋老板而「奉养」他留下来的洋狗玛莉,并且让这只洋狗凌驾于他的家人之上等,采用的是漫画式的笔法,让人物做各种丑态的演出,从而达到嘲讽的效果。这篇小说虽然稍嫌露骨,不过却不能不承认其成功的戏剧效果。

(四)第四期

在发表过〈我爱玛莉〉之后,黄春明投入电影事业,将近十年的时间停笔未写小说。直到1986年在联副一口气发表〈现此时先生〉、〈瞎子阿木〉、〈打苍蝇〉等三篇有关老人的小说,从此,黄春明断断续续以关怀老人为题材,正式进入其小说写作的第四期。

此期作品以1987年发表的〈放生〉最受重视,入选为当年尔雅出版社的年度小说选 [57],公元两千年这批老人系列的作品结集,也以《放生》为书名。〈放生〉虽然从老人的视角切入,但倒不是写老人问题,而是写可贵的亲情(老夫妻之间、老父母与儿子之间),兼及对政、经恶势力的批判。书中的另外一篇力作为〈最后一只凤鸟〉,篇中刻划了一位受继父虐待、被一群忘恩负义的同母异父弟孤立,甚至于三、四十年未能与亲生母亲见面的,善良又孝顺的吴老先生的动人形象。这篇小说可以说是一篇亲情小说,吴老先生虽然倍受凌虐,他的继父甚至在他离家多年,成家立业之后还时常到他家来打他,连邻居都看不过去来打抱不平,但他仍然善待异父的弟弟,而对母亲的思念也始终不渝。不过,吴老先生的子孙都很孝顺,对他来说,也并没有一般所谓的「老人问题」。

真正触及老人问题的,是〈打苍蝇〉、〈死去活来〉、〈银须上的春天〉、〈售票口〉这几篇。〈打苍蝇〉中的老夫妇把地契房契让儿子拿去还债,每个月在等候邮差送来挂号信的焦虑中度日,老先生无所事事只能打苍蝇,比他年轻将近二十岁的老妻每天赌博,一句「你不叫她赌博,你叫她做什么?」道尽了老来生活无所寄托的无奈和悲哀。〈死去活来〉写两次回光返照的老太婆,对于子孙两次赶回来奔丧,而自己却没死成,感到十分抱歉,一再声明:「下一次,下一次我真的就走了。」对于平时少来探视,只有送终才会出现的子孙多所嘲讽。〈银须上的春天〉写老人的寂寞,装睡忍受顽童玩弄他的胡须,只为了享有片刻的天伦之趣。〈售票口〉写老年人为了希望子女多回家,每周固定清早四点多便起来,排队帮他们买回程的车票,在一个大寒的早晨,有一对老夫妇因此而送医急救,老里长觉得亡妻一直再拉他,一家饭店的老板因此而猝死在车站。

黄春明虽然一直强调他这个时期写小说,「较具中心,比较有社会意识」 [58],但可贵的是,这些小说并没有让「意识」牵着「艺术」走。故事中的人情味、乡土味,生命中的普泛价值、生存智能,很自然的在这些小说中流转。没有刻意塑造的悲情,没有为了突显问题而制造悲剧,黄春明此一时期的小说风格可以用「平淡而真实,高贵而不失俚俗」这十二个字来概括。

D. 说给我推荐几部乡土小说

30年代茅盾以政治理性视角写下的《林家铺子》和《农村三部曲》,40年代赵树理以实用理性的视角写下的乡村小说,在知识分子的乡土观照立场上,有了不同向度的开拓。然而,由于作者阶级意识的逐渐强化和对农民现实政治命运的过多关注,使他们的小说文化性在不同的程度上有所削弱,因而在整体上表现出向农村题材小说领域倾斜的趋向。受他们的影响,乡村小说一度回避了表现中西方文化冲突的主题。以致在五六十年代出现了农村题材小说的泛滥。而鲁迅知识分子立场对乡村文化进行理性透视的文化乡土小说,则直到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才有了新的崛起。 鲁迅乡土小说价值论上的反城市化情绪,被废名,沈从文,汪曾祺等接受了下来。所不同的是,鲁迅饱含两种文化冲突的理性认知与情感价值选择的矛盾,在废名、汪曾祺笔下渐渐被隐没了。废名的《桃园》、《菱荡》、《桥》等乡土小说,“作者用一枝抒情性的淡淡的笔,着力刻划幽静的农村风物,显示平和的人性之美。”因此,他构筑的是纯感觉的东方乌托邦。只是由于作者回眸式的追溯笔调,使空幻的乌托邦,在表象的牧歌声中流溢出忧伤的挽歌情调。而汪曾祺的《鸡鸭名家》、《老鲁》,以及80年代的《受戒》、《大淖记事》等,则以貌似无主旨的民俗风情展示,流溢作者对传统文化人性美质的依依眷恋。因此,同样具有挽歌情调,只不过汪曾棋的作品更多一些暖意,更突出一种美的力量而已。 客观地说,80年代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五四以后中西方文化的第二次大融汇。如果说五四时期出现的文化大碰撞,是中华传统文化在屈辱的状态下,对自我文化的彻底否定和对西方文化的被动性接纳的话,那么,80年代的文化大交流则表现出中西方文化在形式上的一种对等性互换。尽管不同时代背景下的二次文化大碰撞有着种种不同的具体内容,但是文化碰撞在整体上的相似性却使80年代在文化吸纳上有着宛如回到五四时代的感觉。伤痕、反思背景下的乡土小说,就是在这一特定情境中,以回归五四的文化批判和文化反思的认知形式出现的。而80年代中期出现的“寻根文学”,则标志着乡土小说知识分子的文化自觉。“寻根文学”以质疑五四的姿态,承继了五四时期乡土小说的文化追寻。“寻根文学”的理论主张鲜明地标示出其对民族文化精神的探求。因此,它是鲁迅以改造国民性为目的的反传统的继续。所不同的是,鲁迅面对中西方文化碰撞的初期,面对传统文化的根深蒂固,他采取的是彻底反传统的策略。而寻根文学家则表现对中国传统文化劣根和优根的双重揭示。 像陈忠实的《白鹿原》,贾平凹的《浮躁》、《土门》、《高老庄》、《怀念狼》,张炜的《古船》、《九月寓言》、《家族》、《柏慧》,韩少功的《马桥词典》、《暗示》等,小 乡土小说说在标题上就具有某种象征性,而在题材上则都是以小村庄寓意民族、国家的历史文化,并通过人物的兴衰展示文化冲突中的宏阔社会历史图景。特定的文化内涵决定了知识分子形象也被推到了小说的主体地位,像贾平凹笔下的金狗、子路、高子明,甚至是《废都》中的庄之蝶,《白夜》中的夜郎等,张炜《古船》中的隋抱朴,隋见素,《家族》和《柏慧》中宁、曲两家的三代知识分子。而韩少功的《马桥词典》和《暗示》,则以叙述人的知识分子立场看取“马桥”和“太平墟”在物质贫困中的精神亮点,打量“城市”物欲膨胀下的人性失落。即如贾平凹的《高老庄》,建构了以子路为中心的两大人物系列群,而目的在于从整体上“极力去张扬我的意象”。因此,子路的还乡和离乡就具有知识分子精神困惑到精神突围的写意。这一点在《怀念狼》中表现得更加明显。一方是城市来的施德(失德)和黄疯子,一方是乡村的傅山(负伤)和烂头。从而突现了“我”(高子明)游走于中西方文化之间的窘境,和在这窘境中立足民族文化兼收并蓄的开放文化观念。

E. 好看的小说,乡土类的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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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乡村小说详细资料大全

所谓乡土小说就是指那类靠回忆重组来描写乡农村(包括乡镇)的生活,

带有浓重的乡土气息和地方色彩的小说

乡土小说在中国的发展时间不是太长,二十世纪初才有的露脸。关于“乡土小说”这个词,最早见于鲁迅《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而在写这篇之前,他的《孔乙己》、《风波》、《故乡》、《阿Q正传》、《社戏》等小说已为中国乡土小说拓荒。

基本介绍

台湾兴起代表作,新时期情况,

台湾兴起代表作

乡土文学的兴起是上世纪60年代从台湾兴起的,这自有其势所尽然的社会背景。台湾乡土文学作家以振作民族精神、反映底层民众的生活疾苦和维护现实意义合作传统为标志,在中国乡土文学史上有重要的地位。但是,我这里谈的是大陆乡土小说,着重二十世纪八年代以来的“后乡土小说”的路遥小说。 我们在学习近代文学第三时期时已涉及到乡土文学,这时期乡土小说依其内容分为写实乡土小说与写意乡土小说。以赵树理为代表的“山药蛋”派应划入写实乡土小说,带有较强的政治色彩。有单键,并写他们精神世界的变化。以孙犁为代表的“白洋淀”派应划入写意乡土小说。前者较注重原汁原味,而后者是一种诗化,对女性的一种赞美。

新时期情况

新时期以来,乡土小说也取得很大的发展,这以刘绍棠为代表,他从事乡土文学将近四十年。他是一个文学天才,中学时以一篇《青枝绿叶》入选中学课本。他在谈乡土文学时认为:构成乡土文学的重要特征,一个是中国气派,一个是地方特色,一个是风土人情,一个是农民和乡镇平民的历史与时代命运,如《春草》、《蒲柳人家》。 八十年代的乡土小说被称为“后乡土小说”。高晓声,汪曾祺,古华,刘绍棠,张一弓,路遥,陈忠实,贾平凹,张炜等都写乡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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