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女主是冥界公主,重生到学生妹身上,男主好像是妖王,女主叫米夭夭
小说女王重生之绝宠狂傲妻/ 102 仙草园开幕/玄幻小说-看书堂
更有特色的是,米夭夭还特地请了几位会五禽戏和八卦掌,太极拳的老师傅,安排在休闲区内,只要是有兴趣的都可以跟着他们学习,当然学习的都只是一些皮毛,但对老人家来说,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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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回
北都医大门口,今天是答新生入学的第一天,陈强,楚江两人提着包背靠在校门口的墙上,看着纷纷前来报道的人流,楚江眼中时不时精光四射
“极品啊,真是极品啊,北都就是北都,每个学生妹都这么有味,喂!阿强,你在想什么啊,有这么多美女都不看一眼,真是搞不懂你到底是不是男人说说,你报考的是什么专科?真不够兄弟,这都不告诉我”楚江郁闷道,从小两人就是邻居兼死党,陈强是那种内热外冷型的人,而楚江恰恰相反,两种性格不同的人却非常完美的结合在一起,非常典型的难兄难弟
陈强看了看从身边走过的美女,笑道:“现在我对女人没兴趣,学习毕业赚钱才是我要做的事情,其实我没跟你说,是我不好意思说啊,男护理听过吧?”陈强话不多回答非常简洁
楚江吞了吞口水,不可思议地的看着陈强说道:"你确信我没有听错吗?女护士我倒是听过,有男护理这个职业吗?”楚江怀疑陈强是不是秀逗了。
“当然有啊,报考前刚好从报纸上看到有那么一则消息,心里那个激动啊,我很看好他的前景。”陈强眼神飘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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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兜麽是稍显冷门一点的优质作者,文风很有风格,其中《未央》是最经典的一部作品,除此之外还有《今夜离港》《罪恶之城》《蝴蝶之刃》《孤岛之鲸》《保镖1997》等。
未央书评:
娇俏清醒小姑娘vs心机腹黑老男人,伪叔侄,打脸真香,港风文,年龄差13岁。不要被文案以及第一章劝退了,最开始看还以为是法海小青同人文,结果第一章只是阐述男女主的前世纠葛,后面都是写现代故事,完全不影响阅读,大家可以放心入手!
女主出身底层,从小继母对她非打即骂。女主面上一派软包子的样子,实则心里很有成算,总是暗地里给继母下绊子。为了学费以及日常生活,女主被迫去风月场卖唱。女主虽然出身卑微,但出落得很漂亮,十六七岁的姑娘,浑身散发出无尽的魅力。女主此前一直洁身自好,坚决卖艺不卖身,但随着继母越发过分,甚至打算把她卖给一个老男人。为求自保,女主还是无奈走出那一步。
于是,迎来了男女主的初次邂逅。一个年轻学生妹,一个儒雅商人,话不多说,直奔目的地。好在男主长得帅,出手大方,也不算老,30出头,女主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幸运。
本以为是露水情缘,哪知道事情发生转机。原来,女主是豪门私生女,现在正牌大小姐身体出了问题,需要一个肾脏,于是女主有了踏进豪门的机会。而男主就是前来寻找女主的人,还是女主的舅舅。于是,两人开始产生无限交集。
有了之前的第一次,两人明面上是疏离的舅舅与侄女,一转身在黑夜里各种恩爱。女主看着年纪小,但从小混迹于市井,不是软柿子,牙尖嘴利,行事乖张。男主作为商人,见惯了各路人马,都能灵活应对,唯独每次面对女主,都被怼得无话可说。男主自诩万花丛中过,对女主不过是玩玩儿心态,哪知道在交锋中,逐渐沦陷,不可自拔。看见女主被欺负,就心疼得不行,开始考虑她的处境,想给她更好的。高高在上的男主,彻底栽在小姑娘身上。
随着剧情慢慢发展,会一步步揭开豪门华丽表象下的腐烂不堪,各种争斗,各种肮脏事儿。另外,男主其实是领养的,所以和女主没有一点血缘关系。而一开始男主把女主接回来,也是怀有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谁曾想,女主成了那个唯一的变数呢,嘿嘿。经过各种纠缠,最终老男人无条件认输,从了女主,圆满结局。
全篇看下来,故事真的引人入胜!整体基调偏暗黑系,不管是年纪以及身份上的差距,就让男女主的感情纠葛更显撩人。看舅舅一步步被小姑娘收服,这个过程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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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韩菱纱同居的日子
作者:逐仙
第一章 调戏乖乖女学生妹(新修版)
更新时间2012-4-17 19:38:06 字数: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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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宇坐在办公桌前,一只手捏着一个放大镜,仔细的看着一个带着重重土锈气息,差不多半米高的金属器具。他的表情严肃而认真,眼色庄严而肃穆,可是他另一只手的动作,却让他显得无比的俗气。
他另一只手在挖鼻屎。
“这件东西,应该是刚出土的吧,闻起来还有一股土腥气,没听说最近有什么大的活动啊,难道这东西是被哪里的土夫子南爬子摸金校尉什么的刚扒出来的?”
施宇自言自语的时候,顺手把刚从鼻子里抠出来的东西抹在了眼前这个不知道什么时代,甚至种类都难以确定的青铜器上。
凭借手感,施宇感觉这应该是个古董。
从表面看,这东西也确实是个古董。
这是一个半米多高的青铜器,带着厚厚的青绿色铜锈,有的地方还被黄色的土层覆盖着。在没有被土层和锈迹掩盖,裸露出来的青铜器本体部分,则显出一种时光沉淀的黑色。
这是一个跟放大了的螺丝钉差不多的东西,上部宽而圆,直径约有六七十厘米,十来厘米厚。而下部却一下缩到了五十厘米不到的一根金属柱子,呈现上宽下窄的样子,从外部看去,就像是一大一小两个圆柱被焊接在了一起一样。整个青铜器铸着模糊不清的花纹,想要仔细看恐怕还要进行细致的清理之后。最显眼的就是这个青铜器上,整体铸就三只铜蛤蟆。
原本……
⑹ 找一部小说,男主只喜欢学生妹,女主好像喜欢弹钢琴,急名字啊是总裁文好像
记不清楚了,可能是叫忘爱,但网上好像还没有,我也搜不到,可能过一段时间就会有了,哈哈哈,是叫忘爱,但网上好像还没有,我也搜不到,可能过一段时间就会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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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御姓总裁蛇太子与学生妹的爱恋是什么小说
《蛇宝宝:妈咪要下蛋/宝宝要爹地》 作者:君纤纤
文案
为了破掉那层薄膜,她与那个看似混黑道的男人一夜缠绵,然后……
大学毕业当天,她被告知已怀孕两个月。
怀孕九十天后,她生下了三个约小皮球般大小的蛋。
瞪着那三个蛋,某女忍不住仰天长啸——我是人,不是母鸡!!!
连着一个星期,某女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蛋疼!因为看着真的很头疼!
第七天,蛋里的东西终于破壳而出,某女被吓得倒吸一口冷气。
三个约刚满岁,半人半蛇样的可爱奶娃睁着圆圆大眼望着她,奶声奶气地喊道:“妈咪!”
“啊——!”听到那一声妈咪,某女尖叫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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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小说)那些逍遥的日子
我的老家,是南方一座普普通通的小城,既没有大都市的繁华,也没有江南水乡应有的优雅。它就那么默默无闻地伫立着,一如我默默无闻的生活。
可我一直深爱着这座毫无亮点的小城,因为我最快乐、最无忧无虑的日子,就是与这座小城,外加三个青梅竹马的小伙伴一起度过。
代寒是我们之中年龄最大的,俨然一副好哥哥的模样,平时对我们颇为照顾。他是个音乐天才,弹得一手好吉他,还会写歌。
文谦只比代寒小一个月,却一点都没有哥哥的样子,鬼点子超多,最爱惹事。他经常写些歪诗贴到老师办公室的门上,还经常和同学打架。为此,他没少挨他爸的揍。
叶欣与我同岁,是个活泼外向的女孩,很爱笑,是我们的开心果。与她相比,我就显得文静沉默得多。文谦经常笑话我安静得像只猫咪,也正是拜他所赐,所有的同学都开始管我叫“猫猫”。我们四个从幼儿园到高中都在一个学校,感情比亲兄妹还亲。
初中的时候,不知怎的,我们疯狂地喜欢上了飞儿乐队,买每一张专辑,听每一首歌。我从小所受的教育让我不敢做违反纪律的事,只有在音乐中,我才具备放肆的条件,才可以尽情地挥洒青春,释放本性。
代寒和文谦顺利升入高中的那天中午,我们偷偷跑出去庆祝,并且喝了一点点酒。四个人都有点醉了,怕爸妈发现,便到公园去消磨时光。
那天午后的阳光非常好,天蓝得不像话,大朵大朵的云如同棉花糖一般飘在碧色如洗的空中。我们头靠头躺在草坪上,谁都没有说话,四周安静得好像天地之间只剩下我们。自那天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么美的蓝天,那么美的白云了。
我借着酒劲开始唱歌,唱飞儿的歌,一首接一首。
不知唱到第几首的时候,代寒突然说:“猫猫,你的声音和Faye很像。”
我笑:“谢谢。”
“真的,猫猫,你的声音特别好,你可以当歌手。”代寒半撑着坐起来,我看到阳光通过他那双深邃的黑色眼眸折射在我的瞳孔里。
“歌手?”我又笑了,“我没想过。”
“可是你的声音真的很适合当歌手。”代寒不依不饶。我不知道是不是酒精作祟的缘故,他很少这样固执的。
“就算我想当,也没有机会。”
“我们来组个乐队吧!”文谦突然说,“像飞儿一样,我们四个。”
“好啊好啊!”叶欣立马拍手赞同。
“喂,你们不是来真的……”我爬起来,头有些晕晕的。
文谦打断我的话:“我可以做鼓手,叶欣会弹钢琴,做键盘手正合适,代寒弹吉他,猫猫,你来当主唱。”
代寒补充道:“我们可以自己写歌,我来谱曲,猫猫填词,你的文笔和你的声音一样好。”
头终于不再晕了,我发现他们当真没有开玩笑。
“乐队叫什么名字?”叶欣眯起眼睛问。
“猫猫想一个。”
我认真想了想,一个词猝不及防地蹦入脑海:“就叫……逍遥吧。”
逍遥乐队,就在阳光和酒精的推动下,由四个大胆的中学生,仓皇成立。
很多年后再回忆,我才蓦然醒悟,给乐队取名为“逍遥”,其实是我内心的折射。与逍遥同在的那段日子,是我二十年中唯一自由自在、不受拘束的时光。
乐队的组建并没有太大的困难,至少乐器和人都是现成的。代寒送了我一支专门填词的钢笔,很漂亮。老实说,代寒夸张了,我的文笔并没有那么出色,但代寒真的是天才,他写的曲,每一首都动人心弦,撩拨到心灵最深处。
逍遥第一次正式演出,是在学校的元旦晚会上。镁光灯灼烧着我的每一根神经,漂亮公主裙下的双腿不住地颤抖。
“猫猫,加油!”代寒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回头,看到了他们三人坚定而信任的眼神。
“猫猫,你是最棒的歌手!”叶欣温和的笑容给了我莫大的鼓舞。指尖轻压,优美的琴声率先打破寂静,吉他和温柔的鼓点紧随其后跟进,融汇成最温暖的旋律。这是我和代寒合作的第一首歌——《等待下雪的日子》。我闭上眼睛,轻轻唱响第一个字,仿佛正置身于冬夜,看到晶莹的雪花翩翩起舞,把思念涂抹成纯洁的颜色。
“……等待下雪的日子,会不会有你,温柔的陪伴。”一曲终了,台下静默了三秒,突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南方的孩子很少看见雪花,这首看似等待下雪,实为等待幸福的歌,唱动了所有人的心。
逍遥一举成名。很快,小城的艺术团邀请我们为来年的炎帝节表演节目。
那时,我和叶欣正在准备中考,但我们瞒着父母,偷偷在学校的活动室训练。我们唱一会儿歌,写一会儿作业,聊一会儿天,似乎总都有说不完的话。所以很多年后我们再次坐在一起,除了缭绕的香烟只有无尽的沉默时,我望着对面熟悉的面孔,回想起当年叽叽喳喳的景象,只能在心中悲伤地感慨物是人非。
我们的歌越写越多,现在看来,不过都是些幼稚的话语,而在当时,那略为潦草的铅笔字迹,却承载着我们满满的幸福。
炎帝节上,我们的新歌,《城市的一角》再次收获巨大的成功,逍遥的名气传遍了整个小城。
那天,小城一直下着细细密密的雨,我们冒雨一遍一遍地唱,气氛终于被带动,台下原本披着雨衣,冻得缩手缩脚的观众开始合着我们的节拍一起哼唱旋律。没有舞台灯光,没有荧光棒,甚至没有晴朗的天气,那一天,却注定成为了我们生命中不能忘却的重要日子。这幕场景成为了我永恒的梦境,后来我多次梦回那个雨天的舞台,心中都有无法自持的情感在汹涌,醒来后却只剩浓得化不开的悲伤。
炎帝节后,还是在那个熟悉的公园,我们买来啤酒和蛋糕庆祝逍遥成立一周年。
“我们以后会怎样?”我问。
“当然是继续活动啊!”叶欣笑着说,“没准哪天就有唱片公司把我们签走了。”
“逍遥,会永远存在吗?”我不知道,当时的我为什么会这么问。
“会的,”代寒看着我,很认真地说,“猫猫,你是我们永远的主唱。”
文谦憧憬地说:“猫猫,你考中文系吧,写出更多动人的歌词,到时我们就出专辑,开演唱会,逍遥会成为乐坛的神话!”
“逍遥永在!”叶欣举起啤酒。
“逍遥永在!”
我笑了。那时的我,如此笃信着他们所说的永远,笃信所有的梦想都会成真。
永远有多远?不过弹指一挥间,所有的承诺与誓言,都成为了昙花一现。
十八岁的夏季对我来说是个很特别的季节。那一年,天气一直是阴晴不定的,有时烈日当空,有时又雷雨交加。我们的心情,也如同这变换的天气一样,在绵延的夏日中,跌宕起伏。
那一年,逍遥成立三周年。
那一年,刚读完大一的代寒,因为成绩优异,作为交换生去往美国学习。
那一年,因打群架被大学开除的文谦,终于决定跟随亲戚去广州做生意。
那一年,叶欣高考发挥失常,仅考取了专科学校。
那一年,我的成绩低空飞过一本分数线,险险地考入北京C大的中文系。
从此,我们四个天各一方。逍遥,就像仓皇成立时一样,仓皇解散了,甚至连告别都没有。逍遥给我的梦,一夜之间碎了一地。
C大的日子规律而单调,平静得让人心生恐惧。
我在博客中写道:“……北京是个很繁华的大都市,这里有很多我没有见过的新奇东西,我没有玩过的游乐园,没有看过的古建筑,没有吃过的西餐。然而我却无法真正爱上这里。我从不属于这里。很多个凌晨,我会莫名其妙地惊醒,想起小城的细雨,小城的一切……”
代寒在下面留言:“猫猫,我们都要向前看。”
凌晨惊醒的时候,我会爬起来写歌词,但是绝不谱曲。我固执地相信,没有代寒谱曲的歌,是不完整的。只有猫猫的逍遥,也是不完整的。
那些凌晨有感而发的思绪,散落在宿舍的边边角角,很快就落了灰。
很久之后我才明白,我不喜欢北京,是因为这里没有逍遥。
二十岁生日的那天,文谦和叶欣来北京给我庆生,在西站看到他们的时候,我感到自己的呼吸都要停滞了。
文谦俨然一副小老板的模样,穿着不算高档的西装,皮鞋擦得锃亮,腋下还夹着一个小皮包。他长胖了一圈,只比我大一岁却有了啤酒肚。跟在他身后的叶欣,染黄了头发,画着很浓的妆,黑色的紧身衣和红色的包臀短裙衬得她像个三十岁的世俗女人。
叶欣踩着足有十厘米高的长靴走向我,发出“咯噔咯噔”的响声,每一下都重重地砸在我的心上。
她给了我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拥抱,然后退后两步审视了我一番,笑起来:“黑色直发加休闲衫,不烫头,不化妆,不打耳洞,猫猫你是在扮清纯女神吗?”
文谦也笑了,点了一支烟说道:“学生妹。”
我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叶欣大概已经忘了她不化妆有多好看了。我突然很怀念她从前穿着宽松的运动装,在操场上跑来跑去的靓丽身影。
文谦熟门熟路地领我们进了一家高级餐厅,他已经来北京谈过好几次生意了,比我还熟悉这座大都市。
“猫猫你现在过得怎么样?”叶欣问我。
“还好,你呢?”
“我?”叶欣笑起来,我看到她脸上扑的劣质粉底起了皮,“猫猫,我告诉你,我现在觉得‘学得好不如嫁得好’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你说女人学那么多有什么用?人家只会在乎你是不是漂亮,谁会关心你的学历?还不如趁着年轻,早点找个有钱的男人嫁了,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我瞠目结舌。
“叶欣你别带坏小朋友,”文谦嘻嘻笑起来,“猫猫,你别理她,她刚勾搭了个富二代。对了,这是你第几十个男朋友来着?”
“你去死!”叶欣打了他一拳,“猫猫,你现在有没有男朋友?不如我给你介绍一个吧!”
“不不不!不用不用……”我赶紧摆手拒绝,舌头如同打结了般。
“也是,我认识的人怎么都配不上你这个一本大学生。” 叶欣的话听不出任何感情。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半晌,才鼓起勇气问, “你们……还记得逍遥吗?”
叶欣没什么反应,文谦却是一愣:“猫猫,那都是过去的事了。”
“可我从没忘记。”
“猫猫,你要现实一点,我们总要长大的,那些小时候不切实际的幻想,就让它过去吧。”文谦又点了一根烟,“你一定猜不到我现在谈成一笔生意能赚多少钱,什么乐队啊,唱歌啊,哪有做生意赚钱来得实际?要不了几年,我就能做大老板了。”
我不再说话。
原来,原来一切的美好,都是空想,都是不切实际。
代寒的庆生电话,在一天即将结束的时候才打来。我告诉了他文谦和叶欣的变化。
“猫猫,你是生活在童话中的女孩。”
我沉默。
“猫猫,文谦说得对,你要活得现实一点。我们总会有各自的生活,为了一个乐队去牺牲所有的一切,太不值了……”代寒那边传来一阵嘈杂声。
我问:“怎么了?”
“我要去上课了。”
“那你去吧。”我举着手机,等待他挂断电话。
听筒里迟迟没有传来电话挂断的声音,我不知道代寒是否在期待我说些什么。
“代寒……”我忍不住唤了一声,回答我的,却是不该在这时挂断的电话忙音。
“代寒,”我流下了眼泪,“其实我从未奢望过逍遥站在世界的舞台上,我割舍不下的,是曾经的你们……”
指针缓缓指向零点,跳向了新的一天,我手中的手机,无声地滑落到地上。
曾经的逍遥,已不复存在;曾经的誓言,已破碎飘零在风中;曾经的朋友,已渐行渐远;曾经的美好记忆,已完全成为了回忆。
我不知道,没有了逍遥的猫猫,要如何再次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