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求女主很美很强大,男主善良貌若倾城的古代言情小说
《明珠奴》作者:宁悠然
他富可敌国,却舍不得花一两银子在自己身上,
他为钱可谓是不择手段费尽心机。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让他动容的话,
就是当年那个对他说:
“宋离?听起来像是给我送梨的”的刁蛮女孩,
那个救他、护他、打他、舍弃他的女孩。
什么天下第一有钱人?
明明是诈赌骗钱的恶棍,
别人怕他,她乔明珠可不怕他。
不过他为什么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乔离?
哼,准是这个恶人在玩把戏,她才不会上他的当!
12
南宫无极
南宫无极是轩辕国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人物,因为他有钱,而且不是一般的有钱,富可敌国四个字,就是用来说他的。
他另一个出名的地方,就是他的吝啬,他从来都不曾请人吃过饭,别人请吃饭的时候他总是会尽量最后走,然后命小二将食物打包。
他一年四季都穿同一件衣服,是用金丝织成的金缕衣。但据说,在金缕衣下,他里面的内衫全部都是补丁,而他穿金缕衣的原因,除了彰显他有钱之外,还有一个好处是,磨损率低,更不会破。【标准守财奴】
“你在看什么?”他凑了过去。
“停,别过来。”南宫无极一挥手,吓得东方无情立刻不敢乱动,深怕踩坏了什么金贵的东西。
“一文钱。”南宫无极小心地拂去上面的灰尘,用手指轻轻将铜板取出。
“一……一文钱……”东方无情几乎被自己的口水呛住,一文钱,不过是一文钱,他搞得这么隆重干什么?他以为他捡起来的是国宝啊。
“一文钱也是钱,也是值得我们尊重的。”南宫无极神情肃穆地说道,他慎而又慎地将铜板放入自己空空的钱袋里,虽然是第一有钱人,但他和人出去的时候,从来都不带钱。
“尊……尊重……”东方无情为这句话而绝倒,“那好,你尊重去吧。”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铜板和碎银,丢入面前的池水中,想看看南宫无极会怎么做。
“你不要那些钱了?”
“不要了。”
“也就是说都是我的了?”
“是你的了。”
南宫无极喜形于色地来到水池边,池水极为清澈,水中还养着几条锦鲤,碎银和铜板在池底清晰可见,他伸手探了一下水的深度,发现除非下水,否则在岸边根本捡不到里面的钱。
在观察了许久之后,他站了起来,掏出钱袋里的铜板,丢了下去。
“喂,你干什么?你不是说要尊重钱吗?”
“对钱最大的尊重,就是让它活起来,变回更多的钱,无情,这里果然有商机,多谢了。”
② 女主叫言若希男主叫厉夜谨的小说 有看过的朋友拜托了!
《一战成婚:厉少,要抱抱》
作者:荧光紫
[简介]
言洛希不小心撞进他怀里,却被他亲亲抱抱举高高。
他是权倾帝都的尊贵男人,冷酷霸道,只手遮天。
意外和她共度一夜,他偏执上瘾,将她一宠到底。
婚后,他宠起老婆来,连亲妈都不放过。
人人都羡慕她,却不知道他的宠爱让她伤神又伤身。
“不准穿露背装,裙摆不能高于膝盖。不准拍吻戏,不准与男艺人有身体接触,每晚八点必须到家。”
她忍无可忍,拽起抱枕朝他砸过去,“老古董,那么早回家要干嘛?”
某人淡定接住,“造人!”
③ 求一本小说,女主为男主顶罪入狱,男主叫什么言
婚心计②:前妻赖上门
简介:这个女人!他明明已经跟她离婚已经一年零三个月了,现在她却版可怜巴巴双手撑着下权巴坐在他家台阶上,身边还蹲着一只和她同样神态的小狗是什么意思?他沈言,商界巨子,传说有一个青梅竹马貌美如花的妻子;传说他曾经对妻子的宠溺到可以给她当马骑的程度;传说,他的妻子却红杏出墙,离他而去;传说,他从此声色犬马,夜夜笙歌……那么,现在她若无其事地回来是怎么回事?难道他还是从前那个可以纵容她为所欲为的沈言吗?
④ 请推荐以下言情小说
《兰陵缭乱》绝对好看 文笔细腻看得有时候我都有点想哭,女扮男装 狐狸的爱情绝对是男人中最让人沉醉的 不奢华 但是非常的忠诚 还有些腹黑
《执子之手 将子拖走》女猪脚扮痴呆 但是非常聪明 文笔细腻 你会爱上男主
好书是让人值得回味的 这是我回味时间最长的书 不敢怎么说 值得一看
⑤ 求一部言情小说
宫绫《魔幻郎君》
第一章
“哇——”一阵婴儿的哭喊传来,肃静的深宫内院霎时热闹起来,众多太监宫女在富丽堂皇、雕梁画栋的川廊上穿梭,一切只因当今皇上最宠爱的妃子苏妲儿又替他生了个麟儿。这喜讯马上就传到皇上耳里,只见他面露笑容,急急的走进凤仪宫来。
“妲儿,辛苦你了,你为朕一连生下两个壮丁,朕该好好感谢你。你说,要什么赏赐,朕全答应。”皇上抚着爱妃苍白憔悴却不减美丽的容颜,宠溺的笑着。
妲儿挣扎起身,接过产婆手中的婴儿,一双美眸突然涌进泪珠,伏跪在地上不肯抬头。“皇上,臣妾罪该万死,还请皇上恕罪,可怜这甫出生的小婴儿。”
皇上大惊,忙扶住她孱弱的身子。“你这是干什么?妲儿,你明知道无论你有什么要求,朕没有不答应的,何苦如此?”
“不,皇上若不答应臣妾永不伤害这孩子,臣妾愿长跪在此,永不起身。”
妲儿坚决的说,直挺挺的跪在地上,手中仍不停的抚慰着那甫出生的婴孩。
“好好好,朕答应你就是了!唉,真不知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朕怎么会加害自己的亲骨肉呢?”皇上亲自扶起仓皇无措的爱妃,温柔的拭去她脸颊上的珠泪。“好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你如此失常,就直说吧!”
妲儿望了望周围的太监宫女,刚张开的芳唇又紧闭了起来,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皇上立刻明白了她的心意,挥挥手便把他们斥退了。“说吧!到底是什么事,竟严重到使你以为朕会伤害自己的亲骨肉?”
“皇上,您可曾听过狐狸变成人的传说?”妲儿怯生生的开了口。
“怎么没有?朕还听说狐狸变成的人大都是美女俊男。想当年朕把你从代州城郊带回宫时,你那惊为天人的美貌,掀起不少传言,还有人以为你是狐狸变的呢!”皇上那双犀利严肃的双眸因美好的回忆而迷蒙,双手依恋地将佳人搂进怀里。
妲儿深吸一口气,闭上双眼感受这温柔的拥抱后,终于下定决心将皇上推开。“皇上,那些传闻是真的,我就是商纣妲己的后代——狐仙洞第九十八代的掌门人。我母亲苏珍和凡人结合,生下只有一半狐仙血统的我,后来,我凡心大动,跑出狐仙洞游玩,遇到的第一个人类便是皇上。取得族人的谅解后,我与皇上在人世间度过了许多幸福的日子,可是我依然不满足,因为我想为我深爱的男人生养子嗣!我原以为侥幸生下正常的杰儿后,会一直受到老天爷的眷顾,没想到我还是错了。”
皇上听得满头雾水,“这怎么可能?爱妃,你是不是太累了,才会衍生出这种幻想?老天哪!你甚至没有狐狸尾巴。”
妲儿被他难得的幽默引得破涕一笑,但立刻又正色道:“当年皇上查不到我的来历,不就是最好的证明?若皇上不信,我还可以施起法术。”只见她纤手一指,一张桃花心木的大桌便凌空而起。
皇上蹙紧了眉头,“好了、好了,朕相信你就是了,快把它放下来,若是伤了你或孩子,那可怎么办?”
妲儿难以置信的望着神色如常的皇上,心想,一般人见到这怪异的景象不是夺门而出就是怒目相向,而他竟平静得一如往常,难道她的丈夫也异于常人?
她嗫嚅的开了口:“难道皇上不怕吗?不认为我们母子是妖怪?”
“妲儿,你是朕的爱妃,而杰儿和这婴儿都是朕的儿子,朕为什么要怕?难道你以为朕会因为这个荒唐的理由而停止爱你吗?小妲儿,你早把朕的心掳获住,管你是人也好、是狐也罢,总之,朕是缠上你了,你休想拿这理由来阻止朕爱你。”他捧起她梨花带雨的脸庞,轻柔的细吻落在她脸上、颈间。那不甘被冷落的小婴儿在此时哭了起来,引起两人的注意。
“皇上,这就是臣妾要求您大发慈悲的地方,杰儿完全是个正常的人类,但这孩子却继承了我狐仙的血统。如今他年纪尚小,还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恐会不自觉的变身,双瞳也会逐渐变成紫色,得等他年满十五岁之后,才能在人前隐藏狐的模样。”妲儿咬着惨白的下唇,苦思着如何对皇上说出心中的打算。
皇上岂有体会不出的道理?他抚着她汗湿的长发,“而你想保护他?”
“是的,我希望由我贴身侍女小翠带他回狐仙洞,远离人群,闭关修练,并继承狐仙洞第九十九代掌门之位,待他年满十五岁,能随心所欲地控制自己了,再接回宫中共享天伦。”妲儿心中自是不忍,但为了狐族,她不惜一切也要护住这一线血脉。
皇上接过孩子,慈爱的瞧着他,心中漾满了父爱,当下便做了决定。“不,也许我们可以成功地瞒住大家。不用把他送到那么远的地方,就让他在僻静的崇庆殿成长吧!相信以朕的能力,绝对可以保护这个孩子。”
不一会儿,寂静的后宫又因皇上这道命令而热闹了起来,崇庆殿马上就被重新布置,皇上赐名为“赵钰”的小皇子也被迎了进去。
妲儿本以为如此便可瞒过宫内的人,不料四年后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还是让这位皇子被送到遥远的代州——狐仙洞所在之处。
※ ※ ※
代州城郊比家庄一年一度的杀狐大会热热闹闹的展开了。比言——比家的族长依惯例主持今年的盛会。他曾在朝中任职,官拜左承相,虽然几年前被罢黜返回乡里,可这完全不影响他在族中的威望。因为他不仅是比家庄最聪明的人,也是商纣时有名的贤臣比甘的后代。
比家庄每年一到冬季,就会来上这么一回杀狐大会,于是,每到了天寒地冻的时节,大伙便全员出动,在代州城郊猎捕美丽的狐狸。而且比言下令一律要生擒活捉,然后聚集在比家的祠堂里,血祭狐狸以告慰先祖的英灵。
这天,莫梓欣期待许久的热闹场面终于开始了,年仅八岁的她拢紧了身上的红棉袄,拉紧了脑袋上的小红帽,跌跌撞撞地从大人脚边挤进去,想占个好位置。
她好不容易挤到了前面,张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滴溜溜的四处张望着,幼小的心灵被这盛大的场面完全吸引住了。
“祭典正式开始——”司礼的比族长者中气十足、威仪地喊道,他正为担任这一年一度的盛会要职而兴奋无比,骄傲地昂起下巴不理会众人。
只见两名壮汉从广场右边的大铁笼里提出一只灰白色的大狐狸,它的身体足足有莫梓欣的两倍大。
“这么大的一只狐狸,听说一共派出二十个大汉才制住它,其中好几个人现在还躺在床上呢!”
“看它这么大的身子,只怕已成了精吧……”
围观的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莫梓欣的目光却被笼中的另一隅给吸引住了,她不暇思索的挤到铁笼旁边。
在大铁笼的角落站着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狐狸,它高傲的伫立着,丝毫不畏惧众人投射而来的目光,反而像尊贵的王者般怒瞪着主祭者比言,双眼闪着奇异的紫色光芒。这双紫眸在梓欣小小的心中投下了无比巨大的震撼,使她不由自主的震了一下。
她好奇地趴在铁笼边,想伸手进去抚摸它雪白美丽的手,那小狐狸却高傲地别过头去,不理会她友谊的手。
“喂,小母狐,你不要不理我嘛,我叫莫梓欣,我们做个好朋友,好吗?”
梓欣以为只有女的才会有好看又美丽的外表,而这小狐狸长得那么漂亮,所以她小小的心灵便认定它是“女”的啦!
天哪,这个小白痴!小狐狸斜睨她一眼,不再理会她。
主祭者比言眯着一双邪气的丹凤眼,注意到这不寻常的小白狐了,而它特殊的紫眸更引起了他的兴趣,于是,他示意手下将这小白狐也一同提过来祭祀。
族中有人为白狐请命,“还是再把它养大一些,留待明年祭典再杀也不迟。”
“不,这不是一般的狐狸,它那对紫色的眼睛是狐族之王才有的特征,趁它现在法力不强,我们要把握机会斩草除根,千万不要等它势力坐大了再来后悔。”比言捋着胡须笑着,眼中透出一丝嗜血的兴奋。
哼,瞧不出你这将入土之人还有这等见识,倒让我小觑了你!小白狐在心里不屑的想着。
“族长说得对,宁可错杀一百,也不可放过一个。观古鉴今,此类误国害民的例子太多了,大家可千万不要存有妇人之仁。”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响起,众人讶异地循声望去,原来是年仅十岁的比桃在说着大道理。
比言的这个小女儿长得标致动人,一看便知是个美人胚子;比言花下大笔银两教导她礼仪规范、琴棋书画,为的就是待她及笄之后,送入宫去选太子妃,若雀屏中选,不但他回朝有望,还能掌揽权势。
为了支持女儿这番大道理,比言亲自动手打开铁笼,抓住白狐的尾巴倒提起来,几撮雪白的狐狸毛轻轻撒落在脑中一片混沌的梓欣身上。
这时,原已挣扎力尽、倒在祭坛上一动也不动的大灰狐,突然直起身子,用尖爪利牙不断地攻击左右家丁,小白狐更是不甘示弱地以利爪朝比言的脸上抓去,留下一道血痕。
“快去拿大鼎来,倒水生火,我要把它们全丢下去煮成狐狸汤。”比言把小白狐重重的摔在地上,愤怒的抹着脸上的血迹。
比桃不甘父亲在族人面前受辱,“唰”地一声,抽出随身软鞭朝小白狐一鞭鞭无情地挥打着,她年纪虽小,手劲倒颇大,雪白的狐狸毛纷纷落在地上,鲜血溅到比桃娇艳的脸上,更激起了她残暴的本性,手上的鞭挥得更起劲了。
小白狐紫色的眼眸中透出了一丝怨恨与愤怒,即使它已全身是血,仍是闷不吭声,不向比家人低头。
另一边,灰色的大狐狸不敌众家丁的拳脚,终于被丢入大鼎中,滚热的沸水顿时将它烫得皮开肉绽,鼎内也传来它凄厉的哀号。梓欣小小的心灵感到莫大的惊骇与不忍,她不由得望向小白狐,只见它已紧紧闭上了那双漂亮的紫色眼眸,奄奄一息的趴在地上不停的喘息,而比桃绝艳的脸上仍带着一抹冷笑,不停的鞭打它。
不行,她一定要想办法救救它才行!梓欣脑中飞快的转着念头,手中紧紧握住那几撮白狐毛,平常那些恶作剧的点子一一浮上心头。不一会儿,她拎起裙摆,往比家庄的主屋跑去。
梓欣边跑边掏出衣内的小荷包,把那漂亮的白狐毛小心的放进去,再掏出几天前爹爹从炼丹炉中取出的“生火石”。原本梓欣的父亲是期望炼出长生不老的金丹,谁知灵药没炼成,反倒炼出了生火用的火石,他只好万分失望将它送给女儿玩。
梓欣毫不费力就烧了比家庄最大、最漂亮的凌云园,火势顺风往后院继续燃烧,她则很努力地朝祠堂奔去。“凌云园失火啦!凌云园失火啦!大家快来救火呀!”手上还拎了个小水桶假装是在帮忙。
比言闻言心中一悸,也顾不得杀狐了,那凌云园可是他大半生的心血,多少珍奇古玩都摆在厅前院内,若真付之一炬那还了得?他心急地催促族人回去救火,众人便七手八脚地四处奔窜,那只小白狐趁着众人慌乱之际,奋力捱到角落,全身乏力地倚在墙边。
梓欣早已注意着它的一举一动了,一见比家庄的人四散,她忙跑到它身边,解开小红袄便要把它搂在怀中;没想到它却全身戒备着,睁着那漂亮的紫眸抗拒她。
“拜托,你别在这紧要关头闹小姐脾气好不好?他们就快要回来了,要是知道这件事是我干的,那我可就惨啦,你不要害我嘛!”
小白狐认出她了——那个把它当成母狐的笨小孩。它放松戒备地任她把自己搂进怀中,耳中尽是她细柔的声音,鼻中全是她干净清爽的气息,但它受的伤实在太重,不一会儿,便在这温暖的怀中晕了过去。
“怎么办?它好象快要死了。”抱着白狐越来越僵冷的身体,梓欣心里慌乱极了,而且它身上的伤口不停的涌出鲜血,好在她今天穿了一身火红,不仔细瞧还看不出来,她迈开小小的步伐,直奔城郊的莫家。
莫梓欣抱着小白狐急急地冲入一栋简单的房舍里,一进门,也不管老仆莫忠的问候,便直奔进炼丹房,人参、当归、麝香胡乱抓了一大堆,然后又拉开柜子的第三个暗格,拎走了爹爹从长白山上带回来的一株千年人参。
回到她那间小小的闺房,梓欣温柔地把那棵极像萝卜的东西塞进小白狐的口中。“吃下它吧,多吃一点,这样你就可以好起来,像以前一样啰!这很像萝卜对不对?可是它不是哦,它是千年人参,有起死回生、长生不死之功效,很贵的,爹爹说拿十个梓欣去换也不够呢!”
小白狐这时已醒了过来,它似笑非笑的回望着她,最后还是乖乖的吃下那人参。在它心里可是认为十株千年人参也比不上这救它一命的小姑娘,只是她也太笨了吧,它可是个“男”的o也!
“哈,我就知道你是个识货的好狐狸。你吃了就快睡吧,我去帮你弄一些药来敷在伤口上。这可能会有一点痛,上次我不小心跌伤了膝盖,爹给我敷药时我痛得大叫,你现在伤得那么重,一定比我痛上千百倍,所以你还是快睡吧,睡了就不痛了。要是睡不着,我把你打昏好了。”她说做就做,四下搜寻着适当的棍子或厚重的书本。
小白狐一听,忙闭上双眼,这女孩不但迷糊、啰唆,还有些暴力倾向!天哪,它今天是走了什么运?不过奇怪的是,它内心深处竟然涌上了一丝喜悦…
…
梓欣好不容易找到一根长短适中的木棒,回头一看,“啊,你睡着了?真是的,害我找了老半天。”
她抛去木棒,取出一堆已磨好的药粉,又加水和成糊状,再慢慢地敷在小白狐身上,用白布条密密的把伤口包起来。她的技术实在不太好,小白狐有好几次都被她弄得痛彻心肺,可它很有骨气,硬是强忍着不吭声,最后,它终于痛得昏厥了过去。
梓欣系上最后一个蝴蝶结,开心的笑了,“哈,大功告成!等你醒来一定会感谢我的,我把你绑得很好看o也!不过,没你原来的样子好看就是了。”
她换下那一身乱糟糟又染满血迹的衣服后,托着下巴仔细地思考:真糟糕,那株人参是爹花了大半年的积蓄向人买来的,说是要等到炼丹的那一天,放在炉中增强功效的,现在全喂给它吃了,爹知道不打死她才怪!
她左思右想,然后爬到床底下挖出她所有的宝贝……啊!有了,就是这两文钱,这两个铜板够买一根萝葡了吧!她兴匆匆的掩上房门,准备上街去。
※ ※ ※
梓欣把小白狐藏在她的卧房中,比家庄的人找翻了天,谁也没想到是这个小不点把它带走的。她爹莫刚则沉浸在他的“金丹长生不老篇”中,没空理会这古怪的女儿怎么三天没出门;再加上莫夫人已逝,莫家又没有几个仆人,所以都没有人发现梓欣的“朋友”。
这三天来,梓欣不眠不休地照顾着小白狐,每当它发烧嘶吼的时候,她便很有耐心、很温柔的把它搂在怀中,用冷水轻轻擦拭它的身体。她也不知道向来好动、粗鲁的自己怎么会这么有耐心,但她就是不忍见这么美丽的动物就此死去,无论如何,她都要使它恢复健康。
终于,她的苦心没有白费,小白狐的高烧已退,它缓缓张开那双晶莹美丽的紫色眼眸凝视梓欣。
“啊,你终于醒了,千万不要随便移动,免得伤口又裂开了。”她忙接住它扭动的身体,焦急的说着。
小白狐认命地躺在床上,只闭了一下眼表示明白了。
梓欣嘴角扬起一抹可爱的微笑,“这样才乖。哦,你一定饿了吧,我去厨房给你偷些吃的来。对了,我有一样东西给你。”她褪下腕上刻着“梓欣”两字的手炼,挂在小白狐的脚上,“做朋友要有信物,我已经把你的白狐毛收进我的随身小荷包了,所以我也必须给你一个信物。这是我娘去世前为我挂上的,现在转送给你,你不能把它弄丢哦!”她谆谆告诫着。
小白狐好奇又感动的凝望着脚上的手炼,似乎有些难以置信。
梓欣的兴致却是高昂得很,“你收下它就表示要做我的朋友了,以后可不容你反悔哦!嗯,我得给你起个名字才行,但现在,先吃饭要紧。你等一下,我去去就来。”
她很快地跑出房间,又细心的把门掩上,以免有人不小心发现了她的小秘密。
小白狐缓缓起身,闭目凝神地吐纳,自行疗起伤来。它正是当今的二皇子赵钰,现年十四岁的他尚未能随心所欲地运用法术,就禁不住红尘的引诱,带着随身老仆阿周偷溜出狐仙洞,没想到正好碰上比家的人大肆在山林里捕捉狐狸;他一时走避不及,还来不及变回人身就被逮着,若不是这小姑娘伸出援手,只怕他早已一命呜呼了。
他缓缓吐纳了许久,身体的疼痛逐渐减轻了些,但因伤势过重,还是无法运用法术通知狐族的同伴。他转念一想,待在这小女孩身边似乎也是个挺不错的主意;望着脚上的金炼,它温柔的爱抚那两个小字,“梓欣,好可爱的名字,真是人如其名。”
此时,梓欣正小心翼翼的捧着一碗瘦肉粥进来。“咦,你已经可以起来了啊!正好,来吃点东西吧,这碗粥可是我哀求了好久,陈家婶子才肯在熄火之后又为我煮的,你一定要全部吃完才行。”
赵钰没有异议,他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趁着她趋前喂他之时,他闪动着晶莹的紫眸细细打量她。她有一双灵活生动的大眼睛,可爱、微翘的小鼻子底下是张红艳的小嘴,她不算挺美,但就是有一股纯真善良的气息,使人不由自主地想亲近她。
梓欣开心的笑了,赵钰心动的发现她的双眼眯成半月形,使那张俏脸更添几分柔媚。
“太好了,你全喝完了,这样我们就可以好好睡上一觉了。你不知道,这几天我怕会弄痛你,都不敢睡在床上o也,害得我腰酸背疼的,今天总算可以一起睡了!”
什么?!她要和他一起睡?虽然她只是个小女孩,但他总是个“男人”啊!
大宋礼法甚严,要是让人知道莫家小姐曾和一个大男人同床共枕,那她这辈子就休想嫁人了!赵钰不可思议的猛摇着头。
“喂,你很没有同情心o也,你忍心再让我睡桌上吗?这是我的床o也!而且我们都是女生,躺在床上说悄悄话不好吗?过去,过去,我要上来了啦!”不由分说地,她把它挪了进去。
赵钰认命地叹了一口气,反正他这个母狐是当定了,只要她别后悔就好!
咦,她竟然在脱衣服?!这还了得?和她同床又见了她的身子,那他这辈子不都得和她绑在一起了吗?赵钰连忙闭上了双眼,虽然她只有八岁,可礼法不能不顾。
梓欣吹熄了烛火,高兴的搂着白狐温暖的身子,吓得赵钰连大气都不敢吐一下,只能紧闭着双眼任她搂抱。“太棒了,我有一个玩伴了!从小,我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他们都不愿意跟我玩,嫌我是个野丫头,现在可不同了,我有你这个好朋友陪伴。对了,我要给你起什么名字好呢?”
赵钰心中顿时扬起万千柔情,原来她是那么的寂寞,想来她也没上过学堂吧?他暗自发誓,总有一天要把他会的全都教给她。
方才他已大略浏览过他这三天所住的房间,不禁为这里的简陋感到心疼。
这屋里只放些简单的家具,连梳妆台都没有,可见她不是什么富贵人家的小姐。
从小,他不是身处皇宫就是待在美得超凡的狐仙洞,哪里住过这种简陋的地方,他还真有些不习惯呢!
梓欣欣喜的声音响起,打断了它的思绪,“有了,既然你有一身雪白的毛,我们又是在下雪的季节遇到的,为了纪念,也为了让你名副其实,我就叫你雪梅好不好?雪梅,多好听的名字,佩服我的聪明吧!”
赵钰一听,差点从床上滚下来。雪梅?!亏她想得出来!唉,堂堂一个狐仙洞传人、当今的二皇子,竟被一个小女孩如此称呼,这事要是传出去,岂不让人笑掉大牙?幸好他法力尚未完全恢复,使不出传心术,要不然让族中的人寻来,见到这情景不笑死才怪!
莫刚甫从当铺回来,便听到女儿房中传来清脆的笑声,他颇感好奇,便循声而来一探究竟。
莫家的先祖莫邪也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在战国时代,干将、莫邪两夫妻所铸的利剑削铁如泥,人人争相收购,他们的殉剑精神也一直为后人所传诵,后代子孙更是继承了祖先执着的特性,莫刚自然也不例外。他成天沉浸在炼丹取药、长生不老之说当中,为此散尽家产也在所不惜。
忠厚老实的莫刚虽不曾寄望女儿能如男子般功成名就、光耀门楣,但却十分笃信女儿三岁时,算命先生所说的话——
“这个小女孩一生的际遇非比寻常,她有当皇子妃的命,却也有血光之灾;婚姻会幸福美满,终至白首,但也是灾难重重。最重要的是,她与狐有缘,这是天意。”
瞧,此刻被她抱在怀中的不正是一只白狐吗?他倏地推开了门。“欣儿,你……你手中抱的可是比家最近四处搜寻的小白狐?”
赵钰全身绷紧了,丝毫不敢放松的盯着莫刚。梓欣注意到白狐的不安,忙用小小的手臂护住它。“爹,您别这么大声嘛,都吓到雪梅了!”
“雪梅?!”莫刚一头雾水。
“就是它嘛,您瞧,它是不是很漂亮呢?雪梅是我的朋友,您不可以把它赶走,要不然我就不理爹了。”梓欣机灵地做着小小的威胁。
莫刚双眼一翻,把房门关上后才走进来。“欣儿,你知不知道比家的人不是好惹的啊!若是让他们知道你烧了凌云园,只怕我们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出他们的手掌心,就算有长生不老丹也无济于事。”
梓欣伸伸小舌头,扮了个鬼脸,引得父亲莞尔一笑。“您不说、我不说,雪梅更不会说,有谁会知道?爹,我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朋友,您一定要帮帮女儿!”
莫刚闻言心生不忍,脸上原本严厉的线条也柔和了许多,“算爹说不过你,你总有一大堆的至理……哦,天哪!你喂它吃什么?这可是上好的人参,好几两银子才买得到一钱哪!”他实在心疼极了,不由得瞪向那无辜的小白狐。
赵钰不屑地别过脸去,这种东西在他那里,成千上万地堆在仓库里没人要呢,而这男人竟那么小气,若不是看在他是梓欣父亲的份上,非教他吃点苦头不可。不过,由他不舍的神情看来,他们家可能真的很穷,在他伤势痊愈离去之前,应该可以帮帮他们。一想到伤好便得离去,他的心就像被一根细丝拉扯着,让他痛苦莫名,而且这种感觉一天强似一天,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爹,您别光说我,您自己还不是一样,每次一炼丹,就花大把银子去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后还不是都没有成功,也都浪费掉了。”梓欣不服气的嘟着嘴,指责父亲的不是。
“哟,居然教训起我来了,也不想想是我当家还是你当家?!”莫刚揉乱女儿的秀发,她不依的钻进他的怀里撒娇。
“哎呀,我又不是在干什么坏事,我是在救我的好朋友雪梅啊!您不是老教我做人要有爱心,不可以见死不救的吗?我是在奉行爹爹的指示o也!”
“胡闹,真是太胡闹了!我看你是日子过得太闲了,才会想和狐狸做朋友,你不怕将来它会害了你吗?”莫刚摇了摇头,“我看还是派你去看守炼丹房好了,免得你整天嚷着太无聊。”
“不,不,我不要,去炼丹房会更无聊。”梓欣吓得花容失色,她爬下父亲的膝,走到白狐面前好正经的问:“雪梅,你会害我吗?你会害你的好朋友莫梓欣吗?”
赵钰被她纯真的语气震慑住了,过了许久才摇摇头。天哪,他觉得此刻的她好美!一向处在俊男美女不计其数的狐仙洞里,他根本不认为世上会有使他动心的人了,而就在刚才那一瞬间,他蓦然明白了是什么教他心动,是什么使他不急于恢复、不急于返回族人身边,一切都只因为她——莫梓欣,一个已掳获他心的八岁小女孩。
“爹,您瞧,雪梅说不会,它不会害我的。”她一把搂住了赵钰,丝毫没有察觉他心中奇异的情愫。“我好喜欢它,我要把它永远留在身边。”
莫刚叹了一口气,“好吧,谁教我只有你这个女儿呢?不过,你可要注意了,千万不要让他出现在比家人的面前,尤其是比言,他现在脸上还挂着一道血痕呢,若让他看到了这只白狐,那谁也救不了它了。所以,没事给我好好待在家里看书,别到处乱跑。”
“是的,爹。但您要女儿看什么书呢?总不会是‘道家修养心性之法’吧!”
一听到不能出去玩,梓欣就完全提不起劲来,她没精打彩的随意一问。
“没错。”莫刚得意的笑了,他别的没有,这些书可是收集了一大堆,要多少就有多少。
“哦,我就知道。”梓欣撇了撇嘴,没好气的搂着小白狐倒向床里。
莫刚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他跨出门槛,又细心地为“她”们合上门板。
只是,他觉得很奇怪,那白狐明明是公的,怎么会叫雪梅呢?难道梓欣搞错了?唉!都怪她母亲死得早,没人教她这些,不过,她年纪还小嘛,错了就错了!还有,那白狐的紫眸好漂亮啊,该不会是……他想了想,又甩开了这些念头,专心钻研他的长生不老之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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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求小说,穿越要架空且女主很强的,现代要情节起伏很大而且要有甜蜜情节的 两篇都不要悲剧哦!
《傲风》穿越的,女主很强大
《绾青丝》很经典的一部穿越小说
《第一皇妃》女主特聪明
《明月心》女主很聪明漂亮
《且试天下》女主在江湖上人称“白凤夕,武功厉害,甚至更胜男主,很漂亮,还是风国的女王,有计谋,结局和男主双双归隐!
《兰因璧月》女主兰七女扮男装,武功厉害,有计谋,是《且试天下》后的又一江湖传奇,结局喜剧,和男主一开始斗智斗勇!长得很漂亮,人称亦正亦邪的碧妖!
《百变郡主》女主穿越到古代,练就绝世武功,女扮男装当上武林盟主,同时被四个国家的皇帝看上,最后选择跟西毒国君在一起,男主为她放弃江山,结局喜剧!
《穿越之清冷公子》女主穿越后武功高强,女扮男装,为身边的四个女婢报仇,结局喜剧,男主武功也很厉害,很疼女主!
《凤求凰》女主被亲人害死后穿越到古代,有计谋,IQ超高,经营自己的事业,成为当时第一商人,是当朝宰相之女,父母疼爱,武功也不弱,男主很爱女主,在江湖和朝廷有双重身份,为女主放弃天下,结局喜剧!
《异时空情恋之清水漪澜》女主穿越后被三个身份卓越的帅气男生喜欢,因为一次和男主发生误会后练就绝世武功,又被当今皇帝封为公主,结局喜剧,和男主归隐!
《倾冷月》作者和《且试天下》《兰因璧月》的作者是同一个,里面女主不受父亲宠爱,却得当今皇帝封为公主,在结婚没有见过丈夫后,女主就抛弃自己公主身份女扮男装游遍天下,从小就练就绝世武功,喜欢上丈夫的弟弟,结局喜剧!
《穿越时空修罗之女》里面女主被人害死后穿越到古代练就绝世武功,成文江湖上有名的魔教教主,冷漠嗜血,男主是传授她武功的红衣人,后来喜欢上传授自己武功的师傅后,放弃魔教教主身份,跟男主归隐!
《兰陵缭乱》女主从小女扮男装,长大后为武功高强,上战场杀敌,男主是和她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异国皇帝也同时喜欢上她,结局喜剧,和男主在一起!
《一霎移魂变千古》女主死后穿越到古代将军家的四女儿,武功高强,甚至更甚男主,却刻意隐藏,有计谋,结局喜剧,一男一女!
《与艳少同眠》女主穿越后武功很厉害,但比男主差点,男主可以说是文中武功最厉害的,男主有计谋,且武功高强,对女主百般疼爱!结局喜剧!
《满朝文武爱上我》女主漂亮,有计谋,男主武功高,刚开始看的时候读者不会想到女主到最后选择的男主,但后来男主对女主的疼爱,且男主长得像女主前世的爱人,女主逐渐爱上男主!结局喜剧!
《茗剑传奇》一到四部里的女主都各有千秋,都很厉害,结局都是喜剧,本人觉得第一和第四部更好看点,第二,三部也算可以!
⑦ 求一本小说,女主叫若言,意思是一生只为一个诺言,后面不太记得了,好像是女尊文
http://tieba..com/p/4071480341?see_lz=1&pn=9
作者在 止戈明空吧 发帖发文,已经完结。没有讨要授权所以不能给你搬文,上面链接是贴吧网址,可以过去看看,支持原出处最好,感觉后面有人搬文利用这个贴子……
⑧ 有一本穿越小说女主叫若以言,这是什么小说
《穿过时空冷公主VS圣韵四少》——
穿越?架空反穿?一个历史上没有记载的圣灵王朝有个不受宠但美妙绝伦的公主墨芸,她冷艳、妖娆、聪明、冷静、有谋略,却不受皇上宠爱,还被皇上许配给宁王,她文武双全逃婚有什么难的!不过在逃婚的途中无缘无故穿越,来到了现在的21世纪,遇到了同样美艳不可方物的浅雨熙。在她的帮助下以若以言的身份重生,并成了黑道上史无前例的世界第一强悍女杀手“璃”,来到了圣韵贵族学院,杠上了迷死人不偿命,四个极品美男。他冷酷、他温柔、他邪魅、他纯洁…古代公主纠结在他们之间,谁才是她的王子?当公主和杀手的身份被揭开时,她会怎样应对?最后,她是留在现代还是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