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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主人公陆笙何欢

发布时间:2022-12-28 20:47:56

⑴ 主人公英语怎么说

相关解答一:"小说的主人公"用英语怎么说?

the hero of the novel

the main character in/ of the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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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答二:"主人公"用英语怎么说

dramatis personae n. 主人公

英[?dr?m?tis p?:?s&耽601;unai]

美[?dr?m?t?s p??soni] |[?drɑm?t?s p??so?na?]

相关解答三:书中的主人公,用英语怎么说

男主人公 hero

女主人公 heroine

相关解答四:主人公 英语怎么说(就是故事中的那个主人公)

leading role; protagonist

相关解答五:有一本小说,男主人公非常有钱,身手也很好,他为了泡清纯妹子,去了一所中学当英语老师的小说

超级教师,廖学兵吧,但他是语文老师,没什么钱,但是飞车党老大

相关解答六:在《遗落战境》里,主人公在他妻子进入休眠舱时说的:睡个好觉。用英语怎么说

我不记得电影里是怎么说的了,但是要我说,我就说:“Have a good sleep!"或者"Have a good dream!",如果是比较亲密的话就:”sleep well, honey!"

PS:仅代表个人观点,有可能不对。

相关解答七:男主人公用日语怎么说?

男主人公 OK

主人公(しゅんう)とは、フィクション作品(小说?映画?ドラマ?漫画?アニメ?ームなど)のストーリーの中心となり物语を牵引しいく人物?キャラクターで、作品によっは人间の他に动物?宇宙人?獣人?悪魔?幽霊}矗9;妖怪といった「非现実的なキャラクター」便宜的に「主人公」と呼れる场合ある。

日本语の「主人公」という语は坪内逍遥によるのとされいる[1]。

主人公の役割を演る者は主役と呼れる[2]。

英语ではプロタニスト(Protagonist)と言う。

相关解答八:我要写小说,主人公叫什么

男主:莫影

呆:顾逸晨(辰)

冷:夙严殇/寂寥

相关解答九:哪本小说的主人公叫陆笙的

有个小说就叫《陆笙》,主人公为陆笙,不知道是不是你要找的。《原来你还在这里》 番外里有个陆笙,跟陆路有关系的,我还有这个印象,你可以找一下看看

相关解答十:主人公是蓝若茗的`小说

《我该怎么爱你》文 / 竹一若

顾梓淳,他是每一个女人的梦。所有的女人都爱他,爱他不凡的家世,爱他雄厚的经济实力,也爱他不可挑剔的外表!

谁都想挤进所谓的豪门,成为传说中的少奶奶!一路从大学时代到总裁CEO,他的身边从来都不缺少女人。

蓝若茗,毫无疑问她是最卑微又最不起眼的那个爱慕者。只是那一天,改变了她一生的轨迹。不求回报的爱,换来的,只是伤痕累累。

【顾梓淳】:我们之间没有事情发生最好,若是真的发生,那也不是因为我爱你!

【蓝若茗】:我知道,所以我从来没有奢望过什么!

她想问他,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为何每个妹妹都那么憔悴?

她想问他,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为何每个妹妹都嫁给眼泪!

多年以后,他仍旧风流倜傥,她已为人母!

他愕然,竟然有失落,她释然,浮云早已散!

⑵ 辛夷坞 小说人物关系网

小说中的结构方式独特,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部精彩的故事,并且与别的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辛大所写小说人物关系交错,每一个看似可能只是配角的人物,总会在另一部小说里成为主角。通过前伏后起的方式,将读者带入一个她所构造的g市,道尽现在男女的悲欢离合。
《原来你还在这里》主角:苏韵锦
程铮
配角:莫郁华
周子翼
沈居安
与苏韵锦在大学中因为彼此有很多相似之处而有一段淡淡交往的沈居安,后来娶了程铮的表姐章粤,也就是永凯集团老总的女儿。其实沈居安还有一段往事是在《山月不知心底事》出现的,沈手上有一枚很普通的金戒指,是初恋女友分手时的纪念品,后来女友沉沦于风月场中,与向远的丈夫发生了千丝万缕的关系,与沈也没有断了联系,结果怀了沈居安的孩子而没有留住,最后她放火烧了向远的家,沈依旧沉默着过他的生活,丧事却是章粤给办的。
《原来你还在这里》番外之《马路天使》主角:陆路
陆笙
配角:陈朗
陈朗是《晨昏》主角纪廷的中学同学,他曾经和止安有过纠缠;在这里,他准备带陆路远走高飞,最后却没有等到。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主角:郑微
林静
陈孝正
配角:阮阮
朱小北
郑微工作后的舍友韦少宜喜欢过程铮(《原来你还在这里》的主角),郑微后来去了程铮和朋友开办的公司,郑微的婚礼上还出现过周子翼,在被迫相亲的时候还见过医生纪廷(表露的不够明显)。
《晨昏》主角:纪廷
顾止安
顾止怡
配角:谢斯年
陈朗
纪廷在g大附属医院实习的时候,同为实习医生的莫郁华在《原来你还在这里》出现过,莫是苏韵锦的中学同学,喜欢同学周子翼。莫的指导老师是吴江,吴江娶了《青春》中出现过的阮阮。
纪廷在“左岸”找到了消失已久的止安,“左岸”是章粤开的。章粤和她的左岸基本上在每一部作品中都出现过
《山月不知心底事》主角:向远
叶骞泽
叶昀
配角:沈居安
滕云
章粤
在中建老总嫁女儿的婚宴上,向远遇到了给过他帮助的新郎,她与新郎不熟,新郎却让他用江西话叫他“阿正”,原来,他就是《青春》的主角陈孝正。
《许我向你看》主角:
韩述
谢桔年
配角:巫雨
陈洁洁
朱小北
小北是郑微同宿舍的舍友,在《青春》里,她追随着自己所爱去了新疆
。郑微还是朱小北和韩述的媒人。韩述是林静的旧同事兼友人,谢桔年是《晨昏》中的谢斯年的堂妹,陈洁洁是《原来你还在这里》中周子翼的未婚妻。
《我在回忆里等你》主角:司徒玦,姚起云
配角:吴江,谭少城,曲小婉,林静
阮阮在此作中以吴江未婚妻的身份出现,林静则是以司徒在美国时的好友身份出现。现本书已完结。
这种伏线千里的方式可以让我们明白,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但同时也是别人生命中的过客。人是永远不可能孤立的存在。脱离了别人,自己便也毫无意义。
在终将逝去的青春里,你说好只许我向你看,以后永远不离不弃。如此骗我穿越许多晨昏。后来,在这浮世浮城中,奈何山月不知心底事,只带来我在回忆里等你,我只得孤身哭泣。等老去,发现原来你还在这里。

⑶ 哪本小说的主人公叫陆笙的

有个小说就叫《陆笙》,主人公为陆笙,不知道是不是你要找的。《原来你还在这里》 番外里有个陆笙,跟陆路有关系的,我还有这个印象,你可以找一下看看

⑷ 同明晓溪、夏茗悠、顾漫差不多级别的小说家及作品还有哪些

哇哇~你怎么和我喜欢的一模一样啊!!

话说、像她们的话就是林汐的那本《迷失界限的旅途》

超赞的!你肯定会喜欢。
很感人的。风格其实有点像夏茗悠(嘿嘿、我最近都在看夏茗悠的书类)
淡淡的、凄美的、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很干净、舒服、感人^~~
概括一下么就是(哎`~原谅本人的概括技术)

一个已经死了的女孩叫加井
之后她穿越还是什么来着又回到了自己生活的城市、但是她不会有变化、因为她已经死了。
然后就遇到了程介这个拽拽的小鬼~~
那个时候程介才14、加井就一直照顾她
最后、因为女孩永远是17岁不会长大、没有变化、
男孩却一天天的成长、他喜欢上了她
最后是女孩又消失了~
很感人的、也许是我概括的不好、但是超赞的、我不知道看了几遍类~

还有么就是爱礼丝的<恋爱习题》、《假面舞会》

《假如换来不只黑暗》
郭敬明??本人貌似不是很迷恋。。。。

安意如的?就是古典诗词什么的、很有情调反正。
她的作品么有《人生若只如初见》、《当时知道是寻常》等等。。。

哈哈、题外话
昨天我刚把夏茗悠的《八分钟的温暖》看光了。
真是太喜欢夏新凉类、还有颜泽。
这个顾夕夜貌似太那什么了。
萧卓安最后死了。
看番外的时候看了半天以为是颜泽死了
后来网上查了下才知道是萧卓安、原来番外的1至7都是顾夕夜的想象、想象她死了。。

还有《再见,冥王星》、
真太爱夏茗悠了~~~

⑸ 求辛夷坞的《马路天使》,谢谢

分类:辛夷坞 番外
陆笙说:“你的命是我从马路上捡回来的,所以你叫陆路。”
陆路说:“即使是这样,我也是最快乐的一个马路天使。”
――陆路番外?送给小政委的22岁生日礼物
四岁
陆路是个孤儿,她从小就知道。但这不妨碍她是个快乐的孩子。从有记忆以来她就跟着爷爷住在山上的老房子里,她会跑,会跳,会自己跟自己做游戏,空荡荡的屋子里经常被她的笑声充满,但是她不会说话。
没有人跟她说话。富人云集的景春山路上,陆家的旧别墅是个被遗忘的角落,除了每隔一段时间给他们送生活日用品的人之外,没有人来过这里。她的世界里只有一个爷爷,爷爷是哑巴,他是陆家的老佣人。
四岁那一年,老房子里终于来了人,那时她正一个人在院子里玩泥巴,看见陌生人,兴奋地扑了上去,脏兮兮的小手在那人白色的裤子上抓出几道醒目的污痕。她当然还不理解爷爷脸上出现的诚惶诚恐,也不知道为什么陌生人在听到她的“咿咿呀呀”声后皱起了眉头。
她只知道,三天之后,老屋子里又来了一个温柔的阿姨,阿姨说:“你叫陆路,你得学说话。”
六岁
教给她语言和启蒙知识的阿姨陪伴了她两年。六岁的陆路不但学会了说话,而且据阿姨说,她比任何一个同龄的小孩说得都好。
阿姨后来都没有来过,因为陆路终于上小学了。她知道上小学就意味着可以跟许多许多的小朋友在一起,为此,开学前的那个晚上,她兴奋得一整夜没睡。
小朋友们都对没有上过幼儿园的陆路感到奇怪,她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新鲜,什么都觉得好玩,任何一件小小事情都可以让她开心不已……当然,更让大家印象深刻的是她可怕的话痨,她对说话狂热的爱好足以让任何一个人头皮发麻,老师们都没有见过有着如此强烈的倾诉欲和表现欲的孩子,仿佛急不可待地想要把一生的话都说完。
开始的时候老师也单独找她谈心,试图告诉她上课的时候说话比讲课的老师还大声是不对的,但几次批评教育的过程中她都兴高采烈地与老师有问有答,慢慢地,也就没有那个老师愿意再让她享受这种乐趣。也不是没有找过家长,每次来的都是风烛残年的一个老人,偏偏又是个哑巴,只知道不住地弯腰致歉,完全无法沟通。期间也有似真似假的传言,说这小小的女孩大有来头,管不了她,也就只有由得她去。好在陆路天性乐观善良,精力充沛,就连身边的人也容易被她的快乐感染,所以虽然让人头疼,但上至老师,下至同学,也不过是对她又爱又恨罢了。
陆路的六岁,感觉世界实在太过美好,虽然老屋里陪伴她的依旧是越来越老的爷爷,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
十岁
陆路五年级,朋友越来越多,她依然喜欢说话,喜欢笑个不停,但已不再像从前那样迫不及待地倾诉,也许她知道一生还长,还有太多的时间可以慢慢地说。
开学不久的一堂语文课,老师要求同学们上台做口头作文,陆路第一个举手,老师不忍见她在座位上跃跃欲试心急如焚,只得允许她率先上台。她个子小,比讲台高不了多少,站在讲台后两眼发亮地等待老师的命题。
“你的口头作文题目是《我的家人》。”老师随口说道。
一向滔滔不绝的陆路站在台上张口结舌,就在大家都等得不耐的时候,她面带困惑地问老师:“什么是家人?”
台下的一阵同学一阵哄笑,老师也强压住嘴角的笑意,回答道:“家人就是你的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叔叔阿姨……”
陆路怔怔的,“我只有个爷爷。”
“爷爷就是你爸爸的爸爸呀!”老师解释。
陆路摇头,她没见过爸爸,但她知道家里的爷爷一定不是爸爸的爸爸,她和爷爷一点都不像。
她在同学们的小声中走下台去。
放学的路上,她问同学张家明,“你有家人吗?”
家明说:“我当然有,我们家一大家子的人。”
她又问好朋友丽丽,丽丽说,“怎么没有,你上次去我家,我爸妈不是还给你削苹果来着?”
陆路背着书包往回家的路上走。原来她没有家人,只有她没有家人。
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对着天花板说:“不要紧,孙悟空是从石头里蹦来的,他也没有家人,可是还不是一样地神气?”
于是第二天早上,她又是那个无忧无虑的陆路。
十二岁
老屋门前的院子里种满了玫瑰,爷爷是个出色的园丁。陆路问,为什么墙角的空地里没有花?爷爷用手语告诉她,那一小片的土壤太过于贫瘠,什么都成活不了。
她不相信。每天放学之后,就一个人蹲在角落的捣鼓,几个月后,角落里冒出了新芽,新芽很快抽枝展叶,覆盖了整片的空地,最后攀上了院子里的篱笆。
她种的是牵牛花。
第一朵花开的那个清晨,老屋里来了很多人,他们要她跟他们离开,因为陆老太太不久前去世,陆先生希望把她接到身边。
陆路毫不犹豫地跟他们去了,她离开了生活十二年的老屋和爷爷,离开了第一次盛开的那朵牵牛花,只因为他们说,陆先生是她爸爸的弟弟,也就是她的亲叔叔。
叔叔就是她的家人,她终于有了家人,陆路欣喜若狂。
她被接到了叔叔的家,家里除了保姆,没有其他人。一连几天的晚上,她一个人赤脚在宽阔而黑暗的大房子里游走,推开了一扇又一扇的门,试图寻找一丝熟悉的气息。
第六天她终于等到了叔叔。她不顾一切地抱着她惟一的亲人,却感觉不到他的温度。叔叔说:“你爸爸是我的父亲跟外面女人的孩子,我们的家庭接纳了他,他却在你出生后带着我的保姆卷款私逃,很不幸,他们都死在了一场车祸里,只有你活了下来。你要理解我的母亲对你的成见,她去世后,我才能把我留在身边。”
陆路眨着眼睛,她听到的一切遥远得像别人的故事。
“你知道当年我为什么不顾母亲的反对留下了你?他们把你从你父母的尸体中间抱了出来,你才刚满月,脸上身上沾满了他们的血,我抱着你,你在鲜血中对着我笑……”
当晚,陆路在无比的欣悦满足中入睡,朦胧中,她拼命用想像拼凑父母的容颜,每一种样子都跟叔叔的那么相似,虽然他说:“不要叫我叔叔。”
十四岁
初中二年级,陆路的身体像春天的新芽开始生长,在同年龄的少女中,她并特别漂亮,只是笑起来的时候右边脸上有一个深深的酒窝,带着古灵精怪的娇俏,永远不缺奇思异想,常有惊人之语,男生都喜欢跟她在一起,女生也乐于跟她做朋友,大家都喜欢她,除了陆笙。
有时她也会在杂志传媒上看到她唯一的家人,世家子弟,青年才俊,家族事业到了他手上如日中天,最难得风度斐然,乐善好施,出了名的谦谦君子,多少名门闺秀趋之若鹜,他一概以礼相待。偏偏这样一个人,独坐时郁郁寡欢。
他不让她叫叔叔,所以她就直呼他的名字,不管他对她多么冷淡,都阻止不了她对他的依恋。陆笙并不经常在家,只要他出现在陆路面前,她就会不停围着他转,喋喋不休地说着让自己开心的琐事,他不答腔都不要紧,她自己讲笑话都可以让自己笑上很久。大多数时候他看她时的表情冷淡而嫌恶,如同面包上的苍蝇,连挥手驱赶都觉不屑。偶尔心情恶劣,也会指着门让她滚,这时陆路通常对他两手一摊:“陆笙,我知道你不会真的赶我走。”
他冷笑:“你凭什么就这么笃定?“
她说:“除了你,我再没别的亲人,而你也一样。”
陆路想,血缘真是个好东西,它让陆笙再最盛怒的时候也没能真正让她离开。
十五岁
陆笙订婚,他第一次允许她穿着漂亮的裙子出席在晚宴现场。陆路拖着长而累赘的裙裾,兴致盎然地跟每一个她认为帅的叔叔主动搭讪,并且毫不吝啬她的笑容和赞美。习惯了世故的商人们被小姑娘逗得开怀大笑,直称陆先生的侄女真是有趣,更盛赞他不计前嫌,收留忤逆异母兄弟的孤女,是真正君子风范,看这小姑娘快乐如精灵,便知监护人待她不薄。陆路跟着大家一起笑,自动忽略陆笙不经意的皱眉。
然而也有她不愿意看到的小插曲,明媚而娇艳的姐姐,亲昵地挽着陆笙的手,说, “恭喜你,小舅舅。”陆笙回应她的是毫无保留的笑容。
陆路的快乐摇摇欲坠,她避开陆笙,将漂亮的姐姐拉到角落,塌着一张小脸就问:“你为什么叫他舅舅?他不是没有亲人吗?”
漂亮姐姐认出了她的身份,歪着头认真地解释:“我的妈妈,是你叔叔的堂姐,所以我叫他小舅舅,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也该叫我表姐。”
陆路无心理会这复杂而绕口的关系,她只是抓住姐姐的衣袖,不依不饶地问:“你跟他是亲人吗?比我跟他更亲的亲人吗?”
姐姐愣了一会,终于回答:“不,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你们更亲。”
陆路这才笑了,她的快乐重新固若金汤,她摇着姐姐的衣袖:“我真喜欢你。”
她们一起在角落里边吃东西边对满场的男士评头论足。
最后,那个叫章粤的姐姐说:“陆路,你有没有发现,那个快成为你未来婶婶的曾小姐笑起来真像你。”
陆路看了很久,说,她没有酒窝,比不上我漂亮。
十六岁
高中一年级暑假,跟她同岁的幼时玩伴张家明英伦归来,小时后鼻涕永远擦不干净的男生长成了英俊少年,他骑着拉风的山地车,满世界地兜着她去玩,她的笑声跟盛夏的阳光一样洒在景春山路的每个角落。
并排躺在草地上的时候,家明结巴地看着天说:“陆路,我真……真喜欢你……我在英国的时候也……也老想起你笑的样子。”
陆路也看着天空笑:“我要是知道你没有了鼻涕,还成了帅哥,我也一定会想起你。”
回家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她摇晃着家明送她的狗尾草,嘴角还带着笑,她忘记了家明的电话号码,但是还记得他说喜欢她的时候,她嗅到的淡淡青草香气。
回房的路上她哼着前几天学会的歌,经过陆笙房间的时候还探头看了一眼,空落落的,他不在家。
推开房门,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烈的酒味,她退了一步,正想去叫在厨房忙碌的张阿姨,一个趔趄就被拖进了房,狠狠得摔倒在地上。她跌坐在地板上,疼得眼冒金星,还没搞清楚状况,一个耳光又迅速地落在她的脸上。她捂着脸,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陆笙一身酒气,满眼血丝,领带斜到一边,她半张着嘴看着他,竟然忘记要逃跑。
“不愧是她生出来的,你跟她一样地下贱。”他指着她的鼻子骂。
她没见过这样的陆笙,虽然他从来都不喜欢她,却只会冷淡地疏远。她伸出舌头舔了舔疼痛的嘴角,尝到了淡淡的血腥气,还来不及说话,他的身体已经覆了上来,她不知道他想做什么,只知道他发疯一样地撕扯着她的外衣。等到老师卫生教育课上讲过的哪种事不可思议地出现在她脑海里的时候,她的心还在说:那怎么可能?然而她的身体确真实地感觉到痛,比打在她嘴角那一巴掌还要可怕的痛,这痛让她本能地蜷起身子,他却用力地抓着她的脚踝将她的腿打开。他抵住她的时候她哭了,“别……”她在求他放过她,不光是放了她的身体,更是求他放过她对他的爱和信任,这世上她惟一可交付的、与生俱来的爱和信任。
他终究没有放过她。
他在她身上驰骋,咬牙切齿地诅咒她的下贱,然而眼神开始迷离那一刻,却俯下了身,脸贴着她被散发覆盖着的脸颊,低声地唤:“你终于还是我的,婉姐姐。”面颊相贴的地方一片濡湿,分不清究竟是谁的眼泪。
三天之后,各大报纸都刊出劲暴新闻,华泰集团陆笙与电科巨头曾家的千金小区,双方俱称性格不和,了解后和平分手,从此仍是好友,华泰与曾家的合作关系仍将一如既往。

十八岁
陆路热衷于打工,放学后,假期时,多辛苦的活她都干。没有人理解,出生在那样家庭的女孩子,为什么会对每一分钱都有着出奇的执著。
她的世界还是缤纷多彩,永远不乏新的朋友和新的乐趣。
张家明在十六岁那天暑假结束还是回了英国,临行前,他拉着大病一场后消瘦了许多的陆路,说:“跟我一起去英国,你叔叔会答应的。”
陆路只是笑着说:“国内的帅哥我都没有检阅完,怎么能去英国。”
他走了。她再也没有想起过他。他送她的狗尾巴草跟那一天她最后的记忆一样,被碾碎地满地都是,不可收拾。
陆笙在第二天早上就离家外出,他给她请来与陆家多年以来一贯信任的家庭医生。年迈的老医生在看到女孩一身的伤痕时也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只当这可怜的孩子在外受了坏人的凌虐,悉心照料之余,自然守口如瓶。好在这女孩意志力和生命力惊人的强,这样的创伤,不到一个星期,竟然也慢慢地恢复了元气。
陆笙再次回到家中时,他以为他会看到一个重挫之后哀伤不已的女孩,等到天黑,他在阳台后看到了远处的她和同学笑着挥手告别的身影,她进房前的那一刻,脚边依然轻快,只在看见了他之后,呆了两秒,立刻撒腿就跑,像惊慌失措的兔子。
她在楼梯口的时候就被他赶上,他把她一把按在墙上,看到了她脸上赤裸裸的恐惧。平心而论,在见到她之前,他并没有任何要伤害她的念头,毕竟那一天他醉得厉害,事后看到她一身的伤,不是没有过后悔,他不知道怎么面对残局,只得离开,然而终究不安。
陆笙也没有想到,当她再次出现在他视线里的时候,她的笑容竟然刺伤了他,他宁可看到她以泪洗面,这样的话他一定会放过她。只是她怎么能像一块光洁如新的白板一样,轻轻一擦就把所有的污迹抹去。原来这么多年来,他都在嫉妒她的快乐,他孤立她、疏远她、忽略她,她都不在乎,这么多年了,她还是那个自己跟自己玩泥巴的孩子,一个人也可以过得那么好。那对贱人的孩子,怎么可以比他快乐!
他的肘抵在她的胸前,感受到她因恐惧而急剧起伏的胸口,原本只是想给她点苦头,享受打碎她笑容的快感,然而当他和她呼吸交融,那种强烈的欲望又填满了他的胸口。陆笙从来不缺女人,然而多少年来,他只在不久前的黄昏,在与自己留着相似血脉,却长着一张熟悉面孔的女孩身上,第一次感受到圆满的快乐。他知道自己是个疯子,迟早是要下地狱,但这一刻他想通了,如果注定要沉沦,他得要她一起,他要看她在地狱里怎么快乐!
陆路没有很强烈的挣扎,或许她知道自己摆脱不了他,于是就只有一个要求,他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但是别伤害她,这也是往后的几年里,她对他惟一的要求。
二十岁
陆路在本市念的大学,她知道自己的志愿填得多远都没有意义,她飞不出他的身旁。这些年里,不是没有想过摆脱,她就像如来佛手的猴子,以为自己翻到了天边,原来都不过是他起手覆手间的玩笑。他甚至纵容着她的小小心思,放心给她一定程度的自由,然后享受着猫捉老鼠的快乐。
这一年,她开始在左岸打工。章粤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第一次看到陆路手上的伤时,有些事情便了然于心。刚开始是不敢置信,后来是心疼,她尽了最大的能力庇护着陆路,有她母亲的那一层关系在,陆笙毕竟有一丝顾忌,因此,陆路在左岸总算得以有了一段暂时远离他的时光。
有时候章粤不忍心看陆路的笑容,她不知道这样的笑容背后是什么,然而陆路的快乐又是那么真。直到很久以后章粤在另一个人的身上明白,有时候,快乐也是别无选择。
二十一岁
陆路遇见陈朗,犹如有生之年终不能免的一场狭路相逢。
他拉着她,在左岸迷离的灯光里放肆地舞动,灯光全熄灭的那一刻,他用力地吻她,她的世界全亮了。
陆笙没有吻过她。
她从来没办法想像,男女之间双唇交融会是这样的一种感觉,她多么感激陈朗,他给了她从来不敢企及的,触手可及的天堂。
章粤小心翼翼地替她遮掩,她却不怕,他迟早会知道,她就是要他知道!
她带陈朗去看她儿时生活过的老屋,这时,小时候照顾她的爷爷已经去世多年,院子里的玫瑰早已枯萎,只有那角落里的牵牛花,恣意地占据了整片土地。
“你看,这就是我的花!”她雀跃地指着那遍布的蓝色花朵对他说。
陈朗觉得好笑,“从来没有听说有人会种牵牛花。”
她背着手,故作深沉,“知道我为什么要种牵牛花吗――即使是最绝望的土壤里也要开出花来。”
他被她的怪腔怪调逗得发笑,当然,他也没有告诉它,这花只盛开在清晨,中午便会凋谢,所以它还有一个名字,叫做“朝颜”,只盛开一朝的容颜。
她和他走过儿时玩耍过的每一个屋内的角落,最后他在有着积灰的地板上拥着她缠绵。吻她的时候,他如此清晰地感觉到她的快乐,然而,当他解开她的第一颗衣扣,她开始抑制不住地战抖,他起初以为她只是未经人事的惊恐,在她的肌肤越来越多地暴露在他面前后,他被那些新的旧的,纵横在整个躯体上的伤疤惊呆了,他没有办法继续手上的动作。
陆路在他的震惊中平静了过来,她站了起来,当着他的面将身上脱得一丝不挂,青春而姣好的躯体衬着丑陋的伤痕,说不出的诡异可怖。
他在她的笑容里拥紧了她。
“吓着你了把?”她笑着说,声音里是一如既往的轻快,“你先走吧,陈朗。”
他拥着她摇头,强忍着自己喉咙里的颤音,“告诉我,是谁……是谁!”
二十二岁
她终究没有告诉陈朗。
她和他的事情毕竟瞒不过陆笙,很快,陈朗一帆风顺的事业开始四处碰壁,他什么都不顺利,最大的一次意外发生在夜晚加班回家的途中,他的车撞上了迎面而来的外地车,好在安全气囊救了他一命,然而却因此在医院里整整一个月。
陆路没有去看他,她好像是随着他的受伤而遗忘了他,就像遗忘了儿时的张家明。她被陆笙派人从左岸接回去之后就结束了在PUB打工的经历。
后来她听说陈朗出院了,但是他没有再来找她,这样也好。
接着她顺利完成学业,陆笙参加了她的毕业典礼,他当着同学的面拥抱带着学士帽的她,同学们都羡慕她有这样的叔叔。
当天晚上,他在她身上再次得到极致的快乐的时候,她拥住了他,“我想去工作。”
陆笙居然答应了她。他给她在一个朋友经营的合资日化公司里谋了一个小小的职务,她又开始了快乐的上班生涯。部门的同事都喜欢她,就连一向冷淡沉默的女上司也对她照顾有加,每个靠近她的人都可以沾染到她的快乐。
陆笙越来越离不开她,每个不可告人的晚上,他们相拥而眠,遗忘所有的禁忌,只记得对方的体温。
她再出现的左岸的时候是为了别人的一段缘分,她喜欢所有大团圆结局的爱情,那天晚上,她避开了巧遇的陆笙,却与陈朗不期而遇。
她在逆光的角落里看着他对她笑。
晚上,她在陆笙的身下,白的床单,披散的黑色头发。他抚摸着她,像抚摸易碎的瓷器,闭上眼睛之后,他第一次吻她的嘴,她不敢睁开眼,连呼吸都屏住,渐渐地,在一片空白之中感到强烈的窒息。她听到他附在耳边说:“连你也要走……”
陆路像从噩梦中惊醒一样猛地睁开眼,不顾一切地去扳他掐在她脖子上的手,他挥手,又是重重的一记耳光,多么熟悉的痛楚,她忘了他有多久没有这样打过她。
“你以为你能走?”
他声音依旧闲适优雅,带着残忍的笑意,陆路第一次被重重地激怒了,她为什么走不了,她偏要走,一定得走!她使出全身的力气用力蹬开他,他对她没有任何防备,吃痛之下手立刻松开,她脱离了他。
陆笙以为她会立刻夺路而逃,像以往每一次无法忍受的时候那样,可是她没有,而是翻身上前,反手将刚才他施与的那记耳光狠狠还给他。陆笙笑了,她是他养大的小兽,他终于把她逼到退无可退。
两人在她空阔的床上撕打,赤着身,一如最原始的纠缠,她当真豁了出去,舍了命都不在乎,只想让他受伤,她要他尝尝多少年来他带给她的痛。精疲力尽的时候,毕竟是男人的天性占了上峰,他制服她,占据她,他动作着,却松开她的手,喘息着说:“恨我吧,你不是一直都想杀了我?你枕头下的刀呢?还不肯拿出来?多么快乐的女孩,六年来夜夜枕着刀入睡,可为什么你不动手?”
他明明都知道,却那么笃定地在她身边入眠。从十六岁的那个夜晚开始,她无数次地想过用那把刀割破他的喉,要他的血溅满她的脸,要他死在她的面前。
他问得对,为什么还不动手?
“动手呀,你那么像她,应该也跟她一样狠,我给你个机会选择,要不你杀了我,要不就永远别想走。你以为那个黄毛小子可以带你离开,别傻了,当年我可以让生你的那个贱人死,现在也可以让你们死!”
原来是他让她成了孤儿,他让她一生孤苦!
陆路反手迅速抽出了刀,刀是好刀,在黑暗里带着幽蓝的光,她战栗着,哭泣着,看着他在她面前闭上了眼睛。
他猜对了,她下不了手。即使是这一刻,她依旧想像不出父母的模样,她只记得他,从小到大她的亲人只有他。
陆笙听着刀跌落地板上的声音,他在她的绝望中攀到顶峰。平息下来的时刻,他眼角有泪,“为什么你们每一个人都要离开?”
陆路的声音似在他身下,又似很远,“我要走的话并非离不开,你就算再有本事,也不可能只手遮天,我只是不想你身败名裂,陆笙。看在你爱过她,她用命来还了你的份上,让我走吧。”
……
陆路的车在马路上疾驰。陆笙终于用沉默默许了她的请求,陈朗在机场等她,也许她一生只有这最后一次机会。
刚上机场高速的时候,她的手机开始不停地震动,不看不接不想,只要往前开,她渴望的人,渴望的生活都在前面等着她。
拐弯的时候,她在后视镜里看到了熟悉的车子,他终究还是后悔了,他不肯放过她,陆笙的车越来越近,她离机场的距离也越来越短,她好想看到了陈朗痞痞的带着暖意的笑容。
在他尾随上来的那一刻,她对着后视镜微笑,然后猛地往右急打方向盘,车子急速打横,车轮在公路上摩擦出尖锐而刺耳的声音。
在最后一刻,陈朗最后问她的那个问题她终于有了答案

陈朗
陈朗在熙熙攘攘的机场里等待一个女孩的到来,手里捏着两张机票。他和她的那趟航班早已在三个小时前起飞,可是他说过,他会等到这一天的最后一刻。
候机室的大液晶屏里在播放午夜新闻,几个小时前的机场高速上,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一前一后两辆小车急速相撞,其中一辆车里的女孩当场死亡,追尾的车中一男子重伤被送往医院,目前仍未脱离危险期,事故的具体原因未明,现场工作人员对事主的身份均持缄默态度。
凌晨十二点到来的时候,陈朗撕碎了机票。
一直在不远处看着他的地勤小姐终于担忧地走过来,“先生,您已经在这里站了一整天,有什么我可以帮到您的吗?”
他对她微笑:“我在等一个人,可是她不会来了。”
善良的地勤小姐看着眼前俊朗的男子,什么样的女孩忍心让这样的男人苦等不来?她冒昧地问了一句:“她为什么不会来了?”
陈朗在回答之前转身离开,“因为她终于去了她想去的地方。”
他在背对地勤小姐的时候开始肆意地流泪,忽然想起那一天他最后问她的一句话,“陆路,告诉我,你究竟是不能离开,还是根本不想离开?”

⑹ 辛夷坞小说名句

——《马路天使》

1陆笙说:“你的命是我从马路上捡回来的,所以你叫陆路。”
陆路说:“即使是这样,我也是最快乐的一个马路天使。”

2陆路问,为什么墙角的空地里没有花?爷爷用手语告诉她,那一小片的土壤太过于贫瘠,什么都成活不了。
她不相信。每天放学之后,就一个人蹲在角落的捣鼓,几个月后,角落里冒出了新芽,新芽很快抽枝展叶,覆盖了整片的空地,最后攀上了院子里的篱笆。
她种的是牵牛花。

——《原来你还在这里》
3那个夏天在程铮的记忆里是奥热而漫长的,站在高中生涯最天昏地暗的尾端里,忙里偷闲地憧憬着传说中斑斓的大学生活,带着破茧前的躁动。而对于苏韵锦来说,让她印象更深刻的是破蛹而出的前一刻那种粘稠的挣扎和茫然。

4流言这东西就是这样,你越是想撇清,必定越抹越黑,相反,若肯横下一颗心去,说一声“是真的又怎么样?”流言反而失去了传播的意义。

5有一瞬间,韵锦也在心中想起过程铮,他这样矜贵又清高的男孩,在他的天地里,错过了一个略有好感的女生,也许已经是有生以来最大的挫折。夏虫不可以语冰,他永远没法了解她所在的那个世界。

6每个人刚到一个完全的城市都会觉得有少许不适应,韵锦也不例外,这个位于中国南方的大都市,有着她完全不熟悉的浓郁的岭南风情。但她很快融入了这个城市,或者说,是这个城市以其特有的包容性迅速地接纳了她。她渐渐熟悉了这里潮湿多雨的亚热带气候,熟悉了鳞次栉比的城市一角隐约可见的半旧骑楼,当然还有这里最具代表性的繁华商业区……黝黑瘦小的当地人脸上有种坦率的精明,他们的主妇却几乎都是药补的专家,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们操着南腔北调的普通话毫无障碍地交流,没有人在乎你来自哪里。

7有时候很羡慕电视剧里的主人翁,感情里受了伤,潇洒决然地一走了之,浪迹天涯,多年后再重回故地,已是别有一番天地。可她不是电视里的女主角,在现实中浪迹天涯也是需要本钱的,大多数人平凡如她,受了挫,泥里水里滚一把,在原地里爬起来,抹把脸,拖着一条腿还得往前走。既然没死,就必须好好生活,她要吃饭、要供房、要养家,没有在悲伤中沉沦的资格。

8她很清楚自己的心,有些错误,她犯一次已经足够。

9“韵锦,你教我,怎样才可以爱上另一个人,而且是一次又一次。”程铮在她身后无限哀伤,“真的,教教我吧,怎么样才可以像你一样绝情。”
韵锦背对他说,轻轻说道:“我教你,其实很简单,所有的爱都可以生生掐掉,只要你足够绝望。”

10顺着他的手,靠在他怀抱里的那一刻,韵锦想起了自己那天对章晋茵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不能。幸福谁也没办法保证,但我可以对您说的是,如果程铮不幸福,我会比您的心更疼。”
然后她听见程铮慢慢说道:“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跟你分开,然而,不管走得多远,我总相信有一天我会把你找回来。苏韵锦,我终于还是找回了你。”

11韵锦含笑看了程铮一眼,对阿太说:“阿太,我和程铮又在一起了。”
阿太继续择菜,一副不以为怪的模样,“你们不是一直都在一起吗?”
两人都是一愣,然后默默握紧对方的手,“是的,阿太,您说得对”
“想起我和你们太外公年轻的时候,总是吵吵闹闹,一转眼五十年,再也没有人跟我斗气了……”
阿太还在絮絮叨叨,太阳的暖意让韵锦有困意,她放心地将头靠在程铮的肩膀上。
年轻的时候我们也曾走失,还好,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12我在最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最美丽的少年,即使他将我视为洪水猛兽落荒而逃,即使从此沦为一个笑柄,但是我没有后悔。

13从始到终,我只是个局外人,除了知情之外,没有别的权力。
在我离开之前,我对他说:“我祝你们幸福。”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是真心的,我希望他幸福,然后我们相忘于江湖。
下午我照常值班,手头的病人还是那么多。走过手术室的时候,我听到一个病人家属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嚎哭。在医院的时间长了,就容易见惯生死。每天每夜,有人死于车祸、有人死于斗殴、有人死于肿瘤、有人死于病毒,可是……从来没有人死于悲伤。
晚上韵锦陪我喝酒,各自都有些醉意的时候,她低声咒骂:“周子翼这个王八蛋。”
认识这么多么多年,我从来没有听过苏韵锦骂人,不禁莞尔。世界上哪一条法律规定过你爱着一个人,而他必须爱你?是的,没有。所以我说:“他没有错,只是不爱我。

——《致我们终将腐朽的青春》
14在大学校园里,要想辨别出新生和老生并不难,那些喜欢好几个男生或女生兴高采烈地结伴而行的是新生,两人手牵手在小道上闲逛的是老生;离上课时间还有五分钟拼了老命地往教室冲的是新生,上课铃响了许久还揉着眼睛慢腾腾地朝教室蠕动的是老生;眼神热烈而向往,对未来四年充满希翼的是新生,两眼无神,笑容暧昧的是老生……当然,有人更喜欢这样区分,在饭堂吃到一条虫尖叫不已的是新生,看到碗里没虫就惊讶得不敢下咽的是老生。

15不管怎么样,相对于高中三年的酷刑,大学的生活无异于天堂,面对咋然松弛下来的学习生活和无人监督的自由,很多人都感觉如同笼子里放出来的鸟,兴奋地扑腾了一会翅膀,一下子却不知道该往哪飞。据何绿芽说,她大一上学期快结束的时候,都还在梦里反复梦见重回高考前的那一段时光,吓出一身冷汗。

16他想到这些的时候时,自己也有些无地自容,更让他恼火的是她接下来的态度,她居然再一次可恶到极点地说她不玩了。在他看来。喜欢一个人和爱一个人一样,是多么严肃的一件事,本来就不应该轻易挂在嘴边,既然说出了口,又怎么能像水龙头一样说关就关,他最讨厌做事没定性的人,砸颗石头到湖里,拍拍屁股就走,还责怪水为什么溅到她身上,简直岂有此理。

17然而在得到答案之前,他已迷失在她给的甜蜜中,她的发丝那么柔软,细细的,有淡淡洗发水的馨香,她的皮肤洁白,对着阳光的角度,可以看到细细的绒毛……两人一起去看外语协会在语音教室播放的英文原声电影时,剧情刚过半,她已靠着椅背沉沉睡去,当她的头无意中倒向他的肩膀,他带着点慌张,小心翼翼地拥他入怀,生怕将她惊醒,而甜甜的味道立刻窜入他的鼻息之中。曾经他以为这是青春少女特有的气息,很久很久后他才明白,这是属于郑微的甜,整个世界独一无二的味道。

18很多东西就像气球一样,看上去很美,但你不能戳它,一戳就‘砰’的一声,什么都没有了。我不介意他偶尔的谎言,真的,这没什么,我只是害怕我们变得陌生。世永,他是我第一次喜欢的男孩,希望也是最后一个,我会让我和他之间恢复如新,在此之前,但愿他连裂痕也没有意识到。

19郑微挂了电话,就跟阮阮说起了公司里几个小姑娘的玩笑话,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总想不明白年过三十的女人为什么活着,她们说,如果有一天脸上出现了皱纹,宁可去死。
郑微对着阮阮笑了起来,你还记得吗,以前我们不也一样跟她们一样?

其实活着的人总有一天都会老去,阮阮,只有你,只有你的青春永不腐朽。

——《我在回忆里等你》
20这一回,只怕“惊”是有了,“喜”却未必←站在司徒玦的身边,轻轻拍了拍司徒绷紧了的背,司徒好似这才回过神来,绽开了笑脸,一个个地叫出了那些人的名字,很快就投入到他们中去,拥抱、寒暄,一时间热闹得不亦乐乎。等到一一招呼完毕,吴江也不忘把林静介绍给大家。以林静的身份和他的交际手腕,自如地融入到一个圈子里面自非难事,这就是一个为了久别的好友回归而举办的欢聚,激动、融洽、嘈杂、热切,正是它本来应该呈现的样子。

21 他用了整整七年的时间,决定不再放开她,不是因为他终于重拾对她的信任,而是因为他屈服于思念和渴望,所以说服自己不去在乎。

22如果忘掉过程,只记住结果,卑微一点地去爱,怎么样都是相守一生,这毕竟曾是姚起云和司徒玦唯一一致的梦想,然而司徒玦的世界里却容不下这样的妥协←也许不知道,她想要的并不复杂,不过是百口莫辩的时候,一双坚定的手。

23朋友她不是没有,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真正推心置腹的能有几个?司徒玦也很清楚,吴江这样的知交发小,那就是不折不扣的非可再生资源,没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山月不知心底事》
24章粤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条塞纳河,它把我们的一颗心分作两边,左岸柔软,右岸冷硬;左岸感性,右岸理性。左岸住着我们的欲望、祈盼、挣扎和所有的爱恨嗔怒,右岸住着这个世界的规则在我们心里打下的烙印――左岸是梦境,右岸是生活。

25这个世界有人演戏,自然就有人看戏,演戏的人如痴如醉,看戏的人隔雾看花,但是不管别人怎么说,章粤认识向远多年,向远和叶骞泽的恩怨她看在眼里,她相信向远是一个咬起牙来什么事都做得出,什么事都做得到的人,可是就算她负了所有的人,唯独不会负了叶骞泽。

25向远上楼梯的时候把脚步放得很轻,几年来这里的变化不大,就连楼道的灯光都还是一样的忽明忽暗。她熟门熟路,也不受黑暗所限,一路悄然无声地走到熟悉的那扇门前,先是用手轻轻蹭了蹭门把手,然后把手指举到眼前,上面一点灰尘都没有,这更加证实了她的猜想。

26这是向远第一次真切地听闻叶骞泽的死讯,虽然在此之前,她早已经意识到,叶骞泽不会回来了,但是这些都是推断,是猜想,是怀疑,现在才得到证实。他是真的死了,四年前就葬身海底了,就连魂魄也没有入梦来向她道别。向远心存的最后一丝侥幸也烟消云散,顿时心如死灰,当世上再没有叶骞泽这个人存在,她该恨谁去呢?谁来承载她苦苦压抑着的心事?那些前尘旧梦顿时成了无根的浮萍,悠悠荡荡,不知道该往哪里去。脖子上的钝痛和眼前的光一样在渐渐消失,她只想知道,如果这一刻她死了,所有的事情是否就可以有个了结。

27那个江湖骗子满口谎言,但唯有一句话没有说错,她这一生,富贵如云,但是爱过的人,却注定一个一个地离开。

——《许我向你看》
28韩述的理想境界是:一个清闲的早上,在自己家的大床上睡到自然醒,起来活动一下筋骨,喝一杯自己泡的柠檬茶,搭配着楼下街道拐角处老牌西饼店里的蜂巢蛋糕,这就是完美的早餐,一边吃,一边还可以看看新闻。音乐可有可无,但播放器里必然有他最喜欢的一直曲子在等待着。出门的时候,换一身自己最喜欢的半旧休闲衫裤,去赴一场有点期待又不至于太过激动的约会。打开门,发现天气不晴也不雨,不冷也不热,天高云淡,空气清新,最好有一点点风。各种工作上生活上的问题通通圆满地告一段落,晚上回来还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明天也不用着急着上班……

29就在摘到第十七朵的时候,肩膀上忽然一阵剧痛传来,韩述的好心情就像一面镜子,在这重重一击下出现了第一道裂痕。

30千破万破,马屁不破,这是千古不变的定律,相对于韩院长也同样适用。

31对于韩述而言,即使再热爱工作,享受生活才是第一位的,所以他会努力,但不会牺牲自己的快乐去搏。

32爱是你不舍得丢弃的痛苦……韩述在怔怔地复述了一遍这句话,还没体会出什么,朱小北已经大笑了起来,“被唬住了吧,别以为我就没有一两句格言,手抄本里类似的多着呢,下次再给你找两条。”

33痛感是人类自我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趋利避害是天生的本能,真的有让人舍不得丢弃的痛苦吗?
他也有丢不掉的痛苦,他独一无二的回忆的污点,最深的夜里内心难以获得宁静的根源。可他不认为那是爱。

34热闹的地方也不是不好,但安静的时候更容易让人想清楚自己想要干什么。

35他现在衣冠楚楚,俨然一付社会精英模样,他为此所做的一切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应该”这样做,而不是因为他“想要”这样做。没有人逼过他怎么做,但他别无选择,因为他确实从来没有相通过他心里最终要什么――还有很多很多事韩述都想不通。
就像他不知道自己好端端地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重感冒;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从父母那吃饭回来后忽然觉得自己家里的窗帘无比丑陋招人嫌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发着高烧去挑窗帘;不知道为什么找了很多家布艺店都没有喜欢的,偏偏在谢桔年所在的地方发现了;不知道为什么进店之前他祈祷她不在,可进去之后她真的不在,自己心里却空落落的;更不知道今天小工来装窗帘,他为什么会觉得这窗帘怎么看都不对劲,莫名其妙地发了顿脾气;还有,他是如此惊讶于那个羽毛球拍的存在,一点也不想看到它,可是朱小北说要把它带走,他竟然会觉得异乎寻常地愤怒。

36最后,他多吞了一颗感冒药,昏昏沉沉躺在床上时,似乎为自己最近的不对劲找到了一丝灵感,可那灵感如电光般惊魂一现,来不及抓住什么,就掉入了深不见底的黑甜乡。

⑺ 求类似《佳期如梦》的言情小说。

《原来你还在这里》主角:苏韵锦 程铮 配角:莫郁华 周子翼 沈居安
与苏韵锦在大学中因为彼此有很多相似之处而有一段淡淡交往的沈居安,后来娶了程铮的表姐章粤,也就是永凯集团老总的女儿。其实沈居安还有一段往事是在《山月不知心底事》出现的,沈手上有一枚很普通的金戒指,是初恋女友分手时的纪念品,后来女友沉沦于风月场中,与向远的丈夫发生了千丝万缕的关系,与沈也没有断了联系,结果怀了沈居安的孩子而没有留住,最后她放火烧了向远的家,沈依旧沉默着过他的生活,丧事却是章粤给办的。
《原来你还在这里》番外之《马路天使》主角:陆路 陆笙 配角:陈朗
陈朗是《晨昏》主角纪廷的中学同学,他曾经和止安有过纠缠;在这里,他准备带陆路远走高飞,最后却没有等到。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主角:郑微 林静 陈孝正 配角:阮阮 朱小北
郑微工作后的舍友韦少宜喜欢过程铮(《原来你还在这里》的主角),郑微后来去了程铮和朋友开办的公司,郑微的婚礼上还出现过周子翼,在被迫相亲的时候还见过医生纪廷(表露的不够明显)。
《晨昏》主角:纪廷 顾止安 顾止怡 配角:谢斯年 陈朗
纪廷在G大附属医院实习的时候,同为实习医生的莫郁华在《原来你还在这里》出现过,莫是苏韵锦的中学同学,喜欢同学周子翼。莫的指导老师是吴江,吴江娶了《青春》中出现过的阮阮。
纪廷在“左岸”找到了消失已久的止安,“左岸”是章粤开的。章粤和她的左岸基本上在每一部作品中都出现过
《山月不知心底事》主角:向远 叶骞泽 叶昀 配角:沈居安 滕云 章粤
在中建老总嫁女儿的婚宴上,向远遇到了给过他帮助的新郎,她与新郎不熟,新郎却让他用江西话叫他“阿正”,原来,他就是《青春》的主角陈孝正。
《许我向你看》主角: 韩述 谢桔年 配角:巫雨 陈洁洁 朱小北
小北是郑微同宿舍的舍友,在《青春》里,她追随着自己所爱去了新疆 。郑微还是朱小北和韩述的媒人。韩述是林静的旧同事兼友人,谢桔年是《晨昏》中的谢斯年的堂妹。
《我在回忆里等你》主角:司徒玦,姚起云 配角:吴江,谭少城,曲小婉,林静
阮阮在此作中以吴江未婚妻的身份出现,林静则是以司徒在美国时的好友身份出现。现本书已完结。
这种伏线千里的方式可以让我们明白,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但同时也是别人生命中的过客。人是永远不可能孤立的存在。脱离了别人,自己便也毫无意义。
在终将逝去的青春里,你说好只许我向你看,以后永远不离不弃。如此骗我穿越许多晨昏。后来,在这浮世浮城中,奈何山月不知心底事,只带来我在回忆里等你,我只得孤身哭泣。等老去,发现原来你还在这里。
期待偶像蓝莲花出新作
在辛夷坞看来,她这个年龄的女孩基本都是看琼瑶的小说、席慕容的诗歌长大的,即使很多人现在不看了,也不能否定那些作品对自己潜移默化的影响。
“同是写言情,我觉得我的作品跟她们最大的区别还是由于时代不同导致的,她们的作品代表了她们那个年代的价值观、爱情观和抉择取向,我的更与当下的现实贴近。”辛夷坞表示,她小说里的人物是生活在当代的,他们更敢于大胆而直接地追求想要的东西,懂得正视自己的内心需求,也许更浮躁一些。
辛夷坞读过许多文学作品,让她印象最深的是大学时代看到的网络作家蓝莲花的作品。“只是很遗憾蓝莲花已经许久没有作品了,她的小说《千帐灯》《湄澜池》《一树碧无情》均文笔清丽、故事哀婉,很见功力。很多年前我还没开始写作的时候,曾激情澎湃地给蓝莲花的网络专栏写过一篇长评。那是我至今写的唯一一篇以读者身份写的长评。非常希望能看到她的新作品。”[1]

作家作品

[都市]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25.00
〔内容介绍〕
自喻为“玉面小飞龙”的郑微,洋溢着青春活力,心怀着对邻家哥哥--林静浓浓的爱意,来到大学。可是当她联系林静的时候,却发现出国的林静并没有告诉她任何消息。生性豁达的她,埋藏起自己的爱情,享受大学时代的快乐生活。却意外地爱上同学校的陈孝正,板正、自闭而又敏感、自尊的陈孝正却在毕业的时候又选择了出国放弃了郑微。
几年后,林静和陈孝正都出现在郑微面前,而工作后的郑微也纠葛在工作、感情甚至阴谋之中。郑微感情的天平,会倾向于哪一个呢?
[言情]
晨昏 (收录于《原来》)
内容介绍:
人们都说,双胞胎的姐妹或兄弟,只要两人是同一个性别,通常都是性格迥异。顾止怡和顾止安也是如此,即使在孩童时候,她们也是属于在别人眼里第一次见到时感觉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稍微熟悉之后就再也不会认错的两个人。
[言情]
原来你还在这里 ¥25.00
内容介绍:
苏韵锦:其实这些年来我并不经常想起他,这个城市并不太大,可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他,假如有一天我们重遇,我唯一的心愿是——我希望他不幸福。
程铮:我从来没有后悔跟你分开。然而,不管走得多远,我总相信有一天我会把你找回来的。
苏韵锦爱上了高中同学程铮,程铮也深深爱着她。但是家庭背景不同的二人,生活上的差异要彼此分开。而韵锦在分开之后才发觉有了程铮的孩子。个性强的韵锦没有告知程铮。在几年后,韵锦事业有成发觉程铮又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她们的爱情会开花结果吗?
[言情]
山月不知心底事 ¥39.00
内容介绍:
曾经在山月的清辉下,年幼的他们并肩坐在溪涧的边缘,叶骞泽说:“向远,我们永远不会分开。”喧嚣浮华的城市中,向远披荆斩棘朝梦想而去,终于嫁给了心爱的那个人,也拥有了梦寐以求的财富。然而,记忆里的山月只在她一个人的心里散放清辉,于他而言,只是遇风而碎的泡影。她把心里最柔软的角落给了他,为他实现一个个愿望。他一步步进,她一步步退……当山月的前尘旧梦终被践踏得面目全非,绝望的她爱极生恨,断然命令绑匪撕票……山月虽好,注定不能留在身旁,而自幼依恋向远的叶昀会是她的最后一缕晨光吗?
[都市.言情]
许我向你看 ¥25.00
内容介绍:
那一天的很多细节,韩述都已经成功地忘记了。记忆好像有块黑板擦,悄无声息地抹去了他害怕回想的片断,留下满地粉尘……唯有一幕他怎么也擦不掉——她站在被告席上,而他在台下。韩述不敢看她的眼睛,却期盼着她能望他一眼。可是她没有,他知道,一秒也没有。
桔年的心里住着一个人,她坚信那个人只是闭上了眼睛。很多年后,她做了一个梦,那个人终于睁开双眼对她微笑,然而她却哭了。
521级台阶上的那棵石榴树,年年开出火红刺目的花朵,曾经一笔一画刻下的“hs&jn",谁陪着谁一起来看?
一个女人,如果一生中没有读过一本辛夷坞的作品,那她的人生将是不完整的!
一场不期而至的牢狱之灾,一段挣脱不去的宿命爱情。
如果爱是幸福的牢笼,她宁愿自己所服的是无期徒刑。
辛夷坞《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完美续作,《时尚》、《瑞丽》、《北京青年周刊》、《新京报》、新浪、腾讯等全国80余家主流媒体联袂推荐。
[言情]
新作:《我在回忆里等你》¥25.00
内容介绍:
他有穷困的童年,没有为爱痴狂的勇气;她有最灿烂的笑容,没有对残酷现实的感同身受。所以他和她,有最伤感的幸福,只期待在回忆的尽头相遇。
从他成为她家养子的那一天起,他只会亦步亦趋,不会有哪怕一步的逾矩,却为了她,瞒天过海,偷尝爱神无意间洒落的丝丝甘甜,就算饮鸩止渴,也甘之如饴。.而在那最最甜蜜的往昔啊,他却没有说出过一句“我爱你”……
他和她在一起,有一种孤零零的温暖,好像在失落的世界里相依为命,只有彼此,不可替代。
而她却在最爱的时候离开,一去七年。
时光不可倒流,所以最动人的誓言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
编辑推荐:
1、《我在回忆里等你》辛夷坞现实题材的颠覆自我之作。辛夷坞的人气毋庸置疑,铁杆粉丝无数,而且她的作品主题逐渐偏向现实,所阐述的独特而让人信服的人生观正在逐渐影响着更大范围的读者,再加上辛夷坞《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话剧公演,新一轮的销售热潮胜利在望。
2、故事情节引人,叙述方式直击读者的好奇心。本是天之娇女,却在国外流浪整整七年而不得归,甚至连电话都不敢往家里打。如此开场,吊足了读者的胃口。后文的叙述更是秉承了辛作冷定哲思的风格,感动之余也颇有收获。
3、孔雀女、凤凰男、高校保送也是现在流行的话题,虽然此文基调为言情风格,但是其中主角配角之间因门第观念、贫富差别、高校黑幕等带来的感情起伏纠葛,会引起很多读者的共鸣。其中说到男女平等这个问题的热议就达到数百条跟帖,说明此文足够引起读者深层次的思考。
小说中的经典片段
片段一:
他见朱小北爱不释手地拿起了一个泰迪熊摆弄着它的四肢,又说道:“这个还是我刚工作那一年,单位派我到香港考察,同行的人都疯抢手表香水去了,我就带回了这个。他们才是不识货,你看到没有,这个泰迪熊衣服上的扣子是黑色的,只有比较早期的版本才会是这个样子,它耳朵上的标签注明了这是牛津郡制作的,全球大概5万只,花了我当时大半个月的薪水。”
“挺有意思的,哈哈,韩述,你小子心理肯定还没长大,不过你该不会连芭比娃娃都喜欢吧。”朱小北挥舞着那只熊说道。
韩述大笑:“说什么啊,我就觉得这些好玩,别把我当心理变态。这个泰迪熊我也觉得挺女性化的,既然你喜欢,我就送给你好了。我收藏了好些年,你可得好好对它。”
“我哪里好意思夺人所爱,哈哈,不过,我要是跟你客气好像也不对是吧,谢谢啊。”朱小北正把那只熊抱在怀里,又眼尖地瞄见了熊后面的橱柜里还有一个狭长的盒子,便好奇地追根究底,“韩述,你还藏着什么宝贝?不赶紧拿出来献献,要不这些宝贝多寂寞啊。”
韩述看见那个盒子,也明显地愣了一下。
“不方便啊,那算了算了,我说说而已。”朱小北很知足地拿着她新到手的泰迪熊说。
韩述说:“我都忘记里面装什么了,搬家时拿过来的一些盒子,部分用不着的东西,到现在还没拆过。”
“你不就像钱多了的财主,连金子有多少箱都不知道吗?说不定里面有好东西,要不要我为你揭开它‘神秘的面纱’?当然,我是说假如你不反对的话。”朱小北说到这里,眼睛是看着韩述,手已经摸到了那纸盒边上。
韩述见她蠢蠢欲动,便吓唬道:“说不定里面有我梦游杀人的证据。”
朱小北不以为然:“姑奶奶我就爱这一口。”
[都市.言情]
我在回忆里等你 ¥25.00
内容介绍:
你相信时光能够倒流吗,假如可以回到过去,你会做什么? 她说:“我要去找当年的司徒玦,对她说:一定一定不要爱上姚起云。如果还有人遇到当年的姚起云,请你带我告诉他:2001年7月5日,直到那一天的最后一秒,我都还在这里等着他。”

⑻ 军宠系列小说带简介男主人公是陆笙是司令,女主人公是罗希是大学系主任,这个小说的名字是什么

军长私密爱
简介:二十二岁那年的婚礼是她的噩梦,礼堂变刑场,父亲被警察带走,而策划这一切的竟然是刚刚与她宣誓的男人。她被迫继续这场没有亲友祝福的婚礼,牧师看向漂亮的新娘,“你愿意嫁给这位先生吗?”她咬着牙,狠狠的瞪着他,“不愿意。”他抬起手轻抚她颤抖的唇,“可是,我愿意。”怀胎十月,她生下女儿,却只来得及看上一眼便被他强行带走。“想见她,除非你有本事再次爬上我的床。”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爱你而得不到,而是,我爱你,却不敢让你知道!

⑼ 求辛夷坞的《马路天使》,谢谢。。。

《原来你还在这里》番外--马路天使


陆笙说:“你的命是我从马路上捡回来的,所以你叫陆路。”

陆路说:“即使是这样,我也是最快乐的一个马路天使。”

――陆路番外-送给小政委的22岁生日礼物

四岁

陆路是个孤儿,她从小就知道。但这不妨碍她是个快乐的孩子。从有记忆以来她就跟着爷爷住在山上的老房子里,她会跑,会跳,会自己跟自己做游戏,空荡荡的屋子里经常被她的笑声充满,但是她不会说话。

没有人跟她说话。富人云集的景春山路上,陆家的旧别墅是个被遗忘的角落,除了每隔一段时间给他们送生活日用品的人之外,没有人来过这里。她的世界里只有一个爷爷,爷爷是哑巴,他是陆家的老佣人。

四岁那一年,老房子里终于来了人,那时她正一个人在院子里玩泥巴,看见陌生人,兴奋地扑了上去,脏兮兮的小手在那人白色的裤子上抓出几道醒目的污痕。她当然还不理解爷爷脸上出现的诚惶诚恐,也不知道为什么陌生人在听到她的“咿咿呀呀”声后皱起了眉头。

她只知道,三天之后,老屋子里又来了一个温柔的阿姨,阿姨说:“你叫陆路,你得学说话。”

六岁

教给她语言和启蒙知识的阿姨陪伴了她两年。六岁的陆路不但学会了说话,而且据阿姨说,她比任何一个同龄的小孩说得都好。

阿姨后来都没有来过,因为陆路终于上小学了。她知道上小学就意味着可以跟许多许多的小朋友在一起,为此,开学前的那个晚上,她兴奋得一整夜没睡。

小朋友们都对没有上过幼儿园的陆路感到奇怪,她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新鲜,什么都觉得好玩,任何一件小小事情都可以让她开心不已……当然,更让大家印象深刻的是她可怕的话痨,她对说话狂热的爱好足以让任何一个人头皮发麻,老师们都没有见过有着如此强烈的倾诉欲和表现欲的孩子,仿佛急不可待地想要把一生的话都说完。

开始的时候老师也单独找她谈心,试图告诉她上课的时候说话比讲课的老师还大声是不对的,但几次批评教育的过程中她都兴高采烈地与老师有问有答,慢慢地,也就没有那个老师愿意再让她享受这种乐趣。也不是没有找过家长,每次来的都是风烛残年的一个老人,偏偏又是个哑巴,只知道不住地弯腰致歉,完全无法沟通。期间也有似真似假的传言,说这小小的女孩大有来头,管不了她,也就只有由得她去。好在陆路天性乐观善良,精力充沛,就连身边的人也容易被她的快乐感染,所以虽然让人头疼,但上至老师,下至同学,也不过是对她又爱又恨罢了。

陆路的六岁,感觉世界实在太过美好,虽然老屋里陪伴她的依旧是越来越老的爷爷,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

十岁

陆路五年级,朋友越来越多,她依然喜欢说话,喜欢笑个不停,但已不再像从前那样迫不及待地倾诉,也许她知道一生还长,还有太多的时间可以慢慢地说。

开学不久的一堂语文课,老师要求同学们上台做口头作文,陆路第一个举手,老师不忍见她在座位上跃跃欲试心急如焚,只得允许她率先上台。她个子小,比讲台高不了多少,站在讲台后两眼发亮地等待老师的命题。

“你的口头作文题目是《我的家人》。”老师随口说道。

一向滔滔不绝的陆路站在台上张口结舌,就在大家都等得不耐的时候,她面带困惑地问老师:“什么是家人?”

台下的一阵同学一阵哄笑,老师也强压住嘴角的笑意,回答道:“家人就是你的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叔叔阿姨……”

陆路怔怔的,“我只有个爷爷。”

“爷爷就是你爸爸的爸爸呀!”老师解释。

陆路摇头,她没见过爸爸,但她知道家里的爷爷一定不是爸爸的爸爸,她和爷爷一点都不像。

她在同学们的小声中走下台去。

放学的路上,她问同学张家明,“你有家人吗?”

家明说:“我当然有,我们家一大家子的人。”

她又问好朋友丽丽,丽丽说,“怎么没有,你上次去我家,我爸妈不是还给你削苹果来着?”

陆路背着书包往回家的路上走。原来她没有家人,只有她没有家人。

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对着天花板说:“不要紧,孙悟空是从石头里蹦来的,他也没有家人,可是还不是一样地神气?”

于是第二天早上,她又是那个无忧无虑的陆路。

十二岁

老屋门前的院子里种满了玫瑰,爷爷是个出色的园丁。陆路问,为什么墙角的空地里没有花?爷爷用手语告诉她,那一小片的土壤太过于贫瘠,什么都成活不了。

她不相信。每天放学之后,就一个人蹲在角落的捣鼓,几个月后,角落里冒出了新芽,新芽很快抽枝展叶,覆盖了整片的空地,最后攀上了院子里的篱笆。

她种的是牵牛花。

第一朵花开的那个清晨,老屋里来了很多人,他们要她跟他们离开,因为陆老太太不久前去世,陆先生希望把她接到身边。

陆路毫不犹豫地跟他们去了,她离开了生活十二年的老屋和爷爷,离开了第一次盛开的那朵牵牛花,只因为他们说,陆先生是她爸爸的弟弟,也就是她的亲叔叔。

叔叔就是她的家人,她终于有了家人,陆路欣喜若狂。

她被接到了叔叔的家,家里除了保姆,没有其他人。一连几天的晚上,她一个人赤脚在宽阔而黑暗的大房子里游走,推开了一扇又一扇的门,试图寻找一丝熟悉的气息。

第六天她终于等到了叔叔。她不顾一切地抱着她惟一的亲人,却感觉不到他的温度。叔叔说:“你爸爸是我的父亲跟外面女人的孩子,我们的家庭接纳了他,他却在你出生后带着我的保姆卷款私逃,很不幸,他们都死在了一场车祸里,只有你活了下来。你要理解我的母亲对你的成见,她去世后,我才能把我留在身边。”

陆路眨着眼睛,她听到的一切遥远得像别人的故事。

“你知道当年我为什么不顾母亲的反对留下了你?他们把你从你父母的尸体中间抱了出来,你才刚满月,脸上身上沾满了他们的血,我抱着你,你在鲜血中对着我笑……”

当晚,陆路在无比的欣悦满足中入睡,朦胧中,她拼命用想像拼凑父母的容颜,每一种样子都跟叔叔的那么相似,虽然他说:“不要叫我叔叔。”

十四岁

初中二年级,陆路的身体像春天的新芽开始生长,在同年龄的少女中,她并特别漂亮,只是笑起来的时候右边脸上有一个深深的酒窝,带着古灵精怪的娇俏,永远不缺奇思异想,常有惊人之语,男生都喜欢跟她在一起,女生也乐于跟她做朋友,大家都喜欢她,除了陆笙。

有时她也会在杂志传媒上看到她唯一的家人,世家子弟,青年才俊,家族事业到了他手上如日中天,最难得风度斐然,乐善好施,出了名的谦谦君子,多少名门闺秀趋之若鹜,他一概以礼相待。偏偏这样一个人,独坐时郁郁寡欢。

他不让她叫叔叔,所以她就直呼他的名字,不管他对她多么冷淡,都阻止不了她对他的依恋。陆笙并不经常在家,只要他出现在陆路面前,她就会不停围着他转,喋喋不休地说着让自己开心的琐事,他不答腔都不要紧,她自己讲笑话都可以让自己笑上很久。大多数时候他看她时的表情冷淡而嫌恶,如同面包上的苍蝇,连挥手驱赶都觉不屑。偶尔心情恶劣,也会指着门让她滚,这时陆路通常对他两手一摊:“陆笙,我知道你不会真的赶我走。”

他冷笑:“你凭什么就这么笃定?“

她说:“除了你,我再没别的亲人,而你也一样。”

陆路想,血缘真是个好东西,它让陆笙再最盛怒的时候也没能真正让她离开。

十五岁

陆笙订婚,他第一次允许她穿着漂亮的裙子出席在晚宴现场。陆路拖着长而累赘的裙裾,兴致盎然地跟每一个她认为帅的叔叔主动搭讪,并且毫不吝啬她的笑容和赞美。习惯了世故的商人们被小姑娘逗得开怀大笑,直称陆先生的侄女真是有趣,更盛赞他不计前嫌,收留忤逆异母兄弟的孤女,是真正君子风范,看这小姑娘快乐如精灵,便知监护人待她不薄。陆路跟着大家一起笑,自动忽略陆笙不经意的皱眉。

然而也有她不愿意看到的小插曲,明媚而娇艳的姐姐,亲昵地挽着陆笙的手,说,“恭喜你,小舅舅。”陆笙回应她的是毫无保留的笑容。

陆路的快乐摇摇欲坠,她避开陆笙,将漂亮的姐姐拉到角落,塌着一张小脸就问:“你为什么叫他舅舅?他不是没有亲人吗?”

漂亮姐姐认出了她的身份,歪着头认真地解释:“我的妈妈,是你叔叔的堂姐,所以我叫他小舅舅,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也该叫我表姐。”

陆路无心理会这复杂而绕口的关系,她只是抓住姐姐的衣袖,不依不饶地问:“你跟他是亲人吗?比我跟他更亲的亲人吗?”

姐姐愣了一会,终于回答:“不,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你们更亲。”

陆路这才笑了,她的快乐重新固若金汤,她摇着姐姐的衣袖:“我真喜欢你。”

她们一起在角落里边吃东西边对满场的男士评头论足。

最后,那个叫章粤的姐姐说:“陆路,你有没有发现,那个快成为你未来婶婶的曾小姐笑起来真像你。”

陆路看了很久,说,她没有酒窝,比不上我漂亮。

十六岁

高中一年级暑假,跟她同岁的幼时玩伴张家明英伦归来,小时后鼻涕永远擦不干净的男生长成了英俊少年,他骑着拉风的山地车,满世界地兜着她去玩,她的笑声跟盛夏的阳光一样洒在景春山路的每个角落。

并排躺在草地上的时候,家明结巴地看着天说:“陆路,我真……真喜欢你……我在英国的时候也……也老想起你笑的样子。”

陆路也看着天空笑:“我要是知道你没有了鼻涕,还成了帅哥,我也一定会想起你。”

回家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她摇晃着家明送她的狗尾草,嘴角还带着笑,她忘记了家明的电话号码,但是还记得他说喜欢她的时候,她嗅到的淡淡青草香气。

回房的路上她哼着前几天学会的歌,经过陆笙房间的时候还探头看了一眼,空落落的,他不在家。

推开房门,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烈的酒味,她退了一步,正想去叫在厨房忙碌的张阿姨,一个趔趄就被拖进了房,狠狠得摔倒在地上。她跌坐在地板上,疼得眼冒金星,还没搞清楚状况,一个耳光又迅速地落在她的脸上。她捂着脸,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陆笙一身酒气,满眼血丝,领带斜到一边,她半张着嘴看着他,竟然忘记要逃跑。

“不愧是她生出来的,你跟她一样地下贱。”他指着她的鼻子骂。

她没见过这样的陆笙,虽然他从来都不喜欢她,却只会冷淡地疏远。她伸出舌头舔了舔疼痛的嘴角,尝到了淡淡的血腥气,还来不及说话,他的身体已经覆了上来,她不知道他想做什么,只知道他发疯一样地撕扯着她的外衣。等到老师卫生教育课上讲过的哪种事不可思议地出现在她脑海里的时候,她的心还在说:那怎么可能?然而她的身体确真实地感觉到痛,比打在她嘴角那一巴掌还要可怕的痛,这痛让她本能地蜷起身子,他却用力地抓着她的脚踝将她的腿打开。他抵住她的时候她哭了,“别……”她在求他放过她,不光是放了她的身体,更是求他放过她对他的爱和信任,这世上她惟一可交付的、与生俱来的爱和信任。

他终究没有放过她。

他在她身上驰骋,咬牙切齿地诅咒她的下贱,然而眼神开始迷离那一刻,却俯下了身,脸贴着她被散发覆盖着的脸颊,低声地唤:“你终于还是我的,婉姐姐。”面颊相贴的地方一片濡湿,分不清究竟是谁的眼泪。

三天之后,各大报纸都刊出劲暴新闻,华泰集团陆笙与电科巨头曾家的千金小区,双方俱称性格不和,了解后和平分手,从此仍是好友,华泰与曾家的合作关系仍将一如既往。

十八岁

陆路热衷于打工,放学后,假期时,多辛苦的活她都干。没有人理解,出生在那样家庭的女孩子,为什么会对每一分钱都有着出奇的执著。

她的世界还是缤纷多彩,永远不乏新的朋友和新的乐趣。

张家明在十六岁那天暑假结束还是回了英国,临行前,他拉着大病一场后消瘦了许多的陆路,说:“跟我一起去英国,你叔叔会答应的。”

陆路只是笑着说:“国内的帅哥我都没有检阅完,怎么能去英国。”

他走了。她再也没有想起过他。他送她的狗尾巴草跟那一天她最后的记忆一样,被碾碎地满地都是,不可收拾。

陆笙在第二天早上就离家外出,他给她请来与陆家多年以来一贯信任的家庭医生。年迈的老医生在看到女孩一身的伤痕时也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只当这可怜的孩子在外受了坏人的凌虐,悉心照料之余,自然守口如瓶。好在这女孩意志力和生命力惊人的强,这样的创伤,不到一个星期,竟然也慢慢地恢复了元气。

陆笙再次回到家中时,他以为他会看到一个重挫之后哀伤不已的女孩,等到天黑,他在阳台后看到了远处的她和同学笑着挥手告别的身影,她进房前的那一刻,脚边依然轻快,只在看见了他之后,呆了两秒,立刻撒腿就跑,像惊慌失措的兔子。

她在楼梯口的时候就被他赶上,他把她一把按在墙上,看到了她脸上赤裸裸的恐惧。平心而论,在见到她之前,他并没有任何要伤害她的念头,毕竟那一天他醉得厉害,事后看到她一身的伤,不是没有过后悔,他不知道怎么面对残局,只得离开,然而终究不安。

陆笙也没有想到,当她再次出现在他视线里的时候,她的笑容竟然刺伤了他,他宁可看到她以泪洗面,这样的话他一定会放过她。只是她怎么能像一块光洁如新的白板一样,轻轻一擦就把所有的污迹抹去。原来这么多年来,他都在嫉妒她的快乐,他孤立她、疏远她、忽略她,她都不在乎,这么多年了,她还是那个自己跟自己玩泥巴的孩子,一个人也可以过得那么好。那对贱人的孩子,怎么可以比他快乐!

他的肘抵在她的胸前,感受到她因恐惧而急剧起伏的胸口,原本只是想给她点苦头,享受打碎她笑容的快感,然而当他和她呼吸交融,那种强烈的欲望又填满了他的胸口。陆笙从来不缺女人,然而多少年来,他只在不久前的黄昏,在与自己留着相似血脉,却长着一张熟悉面孔的女孩身上,第一次感受到圆满的快乐。他知道自己是个疯子,迟早是要下地狱,但这一刻他想通了,如果注定要沉沦,他得要她一起,他要看她在地狱里怎么快乐!

陆路没有很强烈的挣扎,或许她知道自己摆脱不了他,于是就只有一个要求,他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但是别伤害她,这也是往后的几年里,她对他惟一的要求。

二十岁

陆路在本市念的大学,她知道自己的志愿填得多远都没有意义,她飞不出他的身旁。这些年里,不是没有想过摆脱,她就像如来佛手的猴子,以为自己翻到了天边,原来都不过是他起手覆手间的玩笑。他甚至纵容着她的小小心思,放心给她一定程度的自由,然后享受着猫捉老鼠的快乐。

这一年,她开始在左岸打工。章粤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第一次看到陆路手上的伤时,有些事情便了然于心。刚开始是不敢置信,后来是心疼,她尽了最大的能力庇护着陆路,有她母亲的那一层关系在,陆笙毕竟有一丝顾忌,因此,陆路在左岸总算得以有了一段暂时远离他的时光。

有时候章粤不忍心看陆路的笑容,她不知道这样的笑容背后是什么,然而陆路的快乐又是那么真。直到很久以后章粤在另一个人的身上明白,有时候,快乐也是别无选择。

二十一岁

陆路遇见陈朗,犹如有生之年终不能免的一场狭路相逢。

他拉着她,在左岸迷离的灯光里放肆地舞动,灯光全熄灭的那一刻,他用力地吻她,她的世界全亮了。

陆笙没有吻过她。

她从来没办法想像,男女之间双唇交融会是这样的一种感觉,她多么感激陈朗,他给了她从来不敢企及的,触手可及的天堂。

章粤小心翼翼地替她遮掩,她却不怕,他迟早会知道,她就是要他知道!

她带陈朗去看她儿时生活过的老屋,这时,小时候照顾她的爷爷已经去世多年,院子里的玫瑰早已枯萎,只有那角落里的牵牛花,恣意地占据了整片土地。

“你看,这就是我的花!”她雀跃地指着那遍布的蓝色花朵对他说。

陈朗觉得好笑,“从来没有听说有人会种牵牛花。”

她背着手,故作深沉,“知道我为什么要种牵牛花吗――即使是最绝望的土壤里也要开出花来。”

他被她的怪腔怪调逗得发笑,当然,他也没有告诉它,这花只盛开在清晨,中午便会凋谢,所以它还有一个名字,叫做“朝颜”,只盛开一朝的容颜。

她和他走过儿时玩耍过的每一个屋内的角落,最后他在有着积灰的地板上拥着她缠绵。吻她的时候,他如此清晰地感觉到她的快乐,然而,当他解开她的第一颗衣扣,她开始抑制不住地战抖,他起初以为她只是未经人事的惊恐,在她的肌肤越来越多地暴露在他面前后,他被那些新的旧的,纵横在整个躯体上的伤疤惊呆了,他没有办法继续手上的动作。

陆路在他的震惊中平静了过来,她站了起来,当着他的面将身上脱得一丝不挂,青春而姣好的躯体衬着丑陋的伤痕,说不出的诡异可怖。

他在她的笑容里拥紧了她。

“吓着你了把?”她笑着说,声音里是一如既往的轻快,“你先走吧,陈朗。”

他拥着她摇头,强忍着自己喉咙里的颤音,“告诉我,是谁……是谁!”

二十二岁

她终究没有告诉陈朗。

她和他的事情毕竟瞒不过陆笙,很快,陈朗一帆风顺的事业开始四处碰壁,他什么都不顺利,最大的一次意外发生在夜晚加班回家的途中,他的车撞上了迎面而来的外地车,好在安全气囊救了他一命,然而却因此在医院里整整一个月。

陆路没有去看他,她好像是随着他的受伤而遗忘了他,就像遗忘了儿时的张家明。她被陆笙派人从左岸接回去之后就结束了在PUB打工的经历。

后来她听说陈朗出院了,但是他没有再来找她,这样也好。

接着她顺利完成学业,陆笙参加了她的毕业典礼,他当着同学的面拥抱带着学士帽的她,同学们都羡慕她有这样的叔叔。

当天晚上,他在她身上再次得到极致的快乐的时候,她拥住了他,“我想去工作。”

陆笙居然答应了她。他给她在一个朋友经营的合资日化公司里谋了一个小小的职务,她又开始了快乐的上班生涯。部门的同事都喜欢她,就连一向冷淡沉默的女上司也对她照顾有加,每个靠近她的人都可以沾染到她的快乐。

陆笙越来越离不开她,每个不可告人的晚上,他们相拥而眠,遗忘所有的禁忌,只记得对方的体温。

她再出现的左岸的时候是为了别人的一段缘分,她喜欢所有大团圆结局的爱情,那天晚上,她避开了巧遇的陆笙,却与陈朗不期而遇。

她在逆光的角落里看着他对她笑。

晚上,她在陆笙的身下,白的床单,披散的黑色头发。他抚摸着她,像抚摸易碎的瓷器,闭上眼睛之后,他第一次吻她的嘴,她不敢睁开眼,连呼吸都屏住,渐渐地,在一片空白之中感到强烈的窒息。她听到他附在耳边说:“连你也要走……”

陆路像从噩梦中惊醒一样猛地睁开眼,不顾一切地去扳他掐在她脖子上的手,他挥手,又是重重的一记耳光,多么熟悉的痛楚,她忘了他有多久没有这样打过她。

“你以为你能走?”

他声音依旧闲适优雅,带着残忍的笑意,陆路第一次被重重地激怒了,她为什么走不了,她偏要走,一定得走!她使出全身的力气用力蹬开他,他对她没有任何防备,吃痛之下手立刻松开,她脱离了他。

陆笙以为她会立刻夺路而逃,像以往每一次无法忍受的时候那样,可是她没有,而是翻身上前,反手将刚才他施与的那记耳光狠狠还给他。陆笙笑了,她是他养大的小兽,他终于把她逼到退无可退。

两人在她空阔的床上撕打,赤着身,一如最原始的纠缠,她当真豁了出去,舍了命都不在乎,只想让他受伤,她要他尝尝多少年来他带给她的痛。精疲力尽的时候,毕竟是男人的天性占了上峰,他制服她,占据她,他动作着,却松开她的手,喘息着说:“恨我吧,你不是一直都想杀了我?你枕头下的刀呢?还不肯拿出来?多么快乐的女孩,六年来夜夜枕着刀入睡,可为什么你不动手?”

他明明都知道,却那么笃定地在她身边入眠。从十六岁的那个夜晚开始,她无数次地想过用那把刀割破他的喉,要他的血溅满她的脸,要他死在她的面前。

他问得对,为什么还不动手?

“动手呀,你那么像她,应该也跟她一样狠,我给你个机会选择,要不你杀了我,要不就永远别想走。你以为那个黄毛小子可以带你离开,别傻了,当年我可以让生你的那个贱人死,现在也可以让你们死!”

原来是他让她成了孤儿,他让她一生孤苦!

陆路反手迅速抽出了刀,刀是好刀,在黑暗里带着幽蓝的光,她战栗着,哭泣着,看着他在她面前闭上了眼睛。

他猜对了,她下不了手。即使是这一刻,她依旧想像不出父母的模样,她只记得他,从小到大她的亲人只有他。

陆笙听着刀跌落地板上的声音,他在她的绝望中攀到顶峰。平息下来的时刻,他眼角有泪,“为什么你们每一个人都要离开?”

陆路的声音似在他身下,又似很远,“我要走的话并非离不开,你就算再有本事,也不可能只手遮天,我只是不想你身败名裂,陆笙。看在你爱过她,她用命来还了你的份上,让我走吧。”

……

陆路的车在马路上疾驰。陆笙终于用沉默默许了她的请求,陈朗在机场等她,也许她一生只有这最后一次机会。

刚上机场高速的时候,她的手机开始不停地震动,不看不接不想,只要往前开,她渴望的人,渴望的生活都在前面等着她。

拐弯的时候,她在后视镜里看到了熟悉的车子,他终究还是后悔了,他不肯放过她,

陆笙的车越来越近,她离机场的距离也越来越短,她好想看到了陈朗痞痞的带着暖意的笑容。

在他尾随上来的那一刻,她对着后视镜微笑,然后猛地往右急打方向盘,车子急速打横,车轮在公路上摩擦出尖锐而刺耳的声音。

在最后一刻,陈朗最后问她的那个问题她终于有了答案

陈朗

陈朗在熙熙攘攘的机场里等待一个女孩的到来,手里捏着两张机票。他和她的那趟航班早已在三个小时前起飞,可是他说过,他会等到这一天的最后一刻。

候机室的大液晶屏里在播放午夜新闻,几个小时前的机场高速上,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一前一后两辆小车急速相撞,其中一辆车里的女孩当场死亡,追尾的车中一男子重伤被送往医院,目前仍未脱离危险期,事故的具体原因未明,现场工作人员对事主的身份均持缄默态度。

凌晨十二点到来的时候,陈朗撕碎了机票。

一直在不远处看着他的地勤小姐终于担忧地走过来,“先生,您已经在这里站了一整天,有什么我可以帮到您的吗?”

他对她微笑:“我在等一个人,可是她不会来了。”

善良的地勤小姐看着眼前俊朗的男子,什么样的女孩忍心让这样的男人苦等不来?她冒昧地问了一句:“她为什么不会来了?”

陈朗在回答之前转身离开,“因为她终于去了她想去的地方。”

他在背对地勤小姐的时候开始肆意地流泪,忽然想起那一天他最后问她的一句话,“陆路,告诉我,你究竟是不能离开,还是根本不想离开?”

⑽ 求辛夷坞的《马路天使》,谢谢~

分类:辛夷坞 番外
陆笙说:“你的命是我从马路上捡回来的,所以你叫陆路。”
陆路说:“即使是这样,我也是最快乐的一个马路天使。”
――陆路番外?送给小政委的22岁生日礼物
四岁
陆路是个孤儿,她从小就知道。但这不妨碍她是个快乐的孩子。从有记忆以来她就跟着爷爷住在山上的老房子里,她会跑,会跳,会自己跟自己做游戏,空荡荡的屋子里经常被她的笑声充满,但是她不会说话。
没有人跟她说话。富人云集的景春山路上,陆家的旧别墅是个被遗忘的角落,除了每隔一段时间给他们送生活日用品的人之外,没有人来过这里。她的世界里只有一个爷爷,爷爷是哑巴,他是陆家的老佣人。
四岁那一年,老房子里终于来了人,那时她正一个人在院子里玩泥巴,看见陌生人,兴奋地扑了上去,脏兮兮的小手在那人白色的裤子上抓出几道醒目的污痕。她当然还不理解爷爷脸上出现的诚惶诚恐,也不知道为什么陌生人在听到她的“咿咿呀呀”声后皱起了眉头。
她只知道,三天之后,老屋子里又来了一个温柔的阿姨,阿姨说:“你叫陆路,你得学说话。”
六岁
教给她语言和启蒙知识的阿姨陪伴了她两年。六岁的陆路不但学会了说话,而且据阿姨说,她比任何一个同龄的小孩说得都好。
阿姨后来都没有来过,因为陆路终于上小学了。她知道上小学就意味着可以跟许多许多的小朋友在一起,为此,开学前的那个晚上,她兴奋得一整夜没睡。
小朋友们都对没有上过幼儿园的陆路感到奇怪,她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新鲜,什么都觉得好玩,任何一件小小事情都可以让她开心不已……当然,更让大家印象深刻的是她可怕的话痨,她对说话狂热的爱好足以让任何一个人头皮发麻,老师们都没有见过有着如此强烈的倾诉欲和表现欲的孩子,仿佛急不可待地想要把一生的话都说完。
开始的时候老师也单独找她谈心,试图告诉她上课的时候说话比讲课的老师还大声是不对的,但几次批评教育的过程中她都兴高采烈地与老师有问有答,慢慢地,也就没有那个老师愿意再让她享受这种乐趣。也不是没有找过家长,每次来的都是风烛残年的一个老人,偏偏又是个哑巴,只知道不住地弯腰致歉,完全无法沟通。期间也有似真似假的传言,说这小小的女孩大有来头,管不了她,也就只有由得她去。好在陆路天性乐观善良,精力充沛,就连身边的人也容易被她的快乐感染,所以虽然让人头疼,但上至老师,下至同学,也不过是对她又爱又恨罢了。
陆路的六岁,感觉世界实在太过美好,虽然老屋里陪伴她的依旧是越来越老的爷爷,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
十岁
陆路五年级,朋友越来越多,她依然喜欢说话,喜欢笑个不停,但已不再像从前那样迫不及待地倾诉,也许她知道一生还长,还有太多的时间可以慢慢地说。
开学不久的一堂语文课,老师要求同学们上台做口头作文,陆路第一个举手,老师不忍见她在座位上跃跃欲试心急如焚,只得允许她率先上台。她个子小,比讲台高不了多少,站在讲台后两眼发亮地等待老师的命题。
“你的口头作文题目是《我的家人》。”老师随口说道。
一向滔滔不绝的陆路站在台上张口结舌,就在大家都等得不耐的时候,她面带困惑地问老师:“什么是家人?”
台下的一阵同学一阵哄笑,老师也强压住嘴角的笑意,回答道:“家人就是你的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叔叔阿姨……”
陆路怔怔的,“我只有个爷爷。”
“爷爷就是你爸爸的爸爸呀!”老师解释。
陆路摇头,她没见过爸爸,但她知道家里的爷爷一定不是爸爸的爸爸,她和爷爷一点都不像。
她在同学们的小声中走下台去。
放学的路上,她问同学张家明,“你有家人吗?”
家明说:“我当然有,我们家一大家子的人。”
她又问好朋友丽丽,丽丽说,“怎么没有,你上次去我家,我爸妈不是还给你削苹果来着?”
陆路背着书包往回家的路上走。原来她没有家人,只有她没有家人。
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对着天花板说:“不要紧,孙悟空是从石头里蹦来的,他也没有家人,可是还不是一样地神气?”
于是第二天早上,她又是那个无忧无虑的陆路。
十二岁
老屋门前的院子里种满了玫瑰,爷爷是个出色的园丁。陆路问,为什么墙角的空地里没有花?爷爷用手语告诉她,那一小片的土壤太过于贫瘠,什么都成活不了。
她不相信。每天放学之后,就一个人蹲在角落的捣鼓,几个月后,角落里冒出了新芽,新芽很快抽枝展叶,覆盖了整片的空地,最后攀上了院子里的篱笆。
她种的是牵牛花。
第一朵花开的那个清晨,老屋里来了很多人,他们要她跟他们离开,因为陆老太太不久前去世,陆先生希望把她接到身边。
陆路毫不犹豫地跟他们去了,她离开了生活十二年的老屋和爷爷,离开了第一次盛开的那朵牵牛花,只因为他们说,陆先生是她爸爸的弟弟,也就是她的亲叔叔。
叔叔就是她的家人,她终于有了家人,陆路欣喜若狂。
她被接到了叔叔的家,家里除了保姆,没有其他人。一连几天的晚上,她一个人赤脚在宽阔而黑暗的大房子里游走,推开了一扇又一扇的门,试图寻找一丝熟悉的气息。
第六天她终于等到了叔叔。她不顾一切地抱着她惟一的亲人,却感觉不到他的温度。叔叔说:“你爸爸是我的父亲跟外面女人的孩子,我们的家庭接纳了他,他却在你出生后带着我的保姆卷款私逃,很不幸,他们都死在了一场车祸里,只有你活了下来。你要理解我的母亲对你的成见,她去世后,我才能把我留在身边。”
陆路眨着眼睛,她听到的一切遥远得像别人的故事。
“你知道当年我为什么不顾母亲的反对留下了你?他们把你从你父母的尸体中间抱了出来,你才刚满月,脸上身上沾满了他们的血,我抱着你,你在鲜血中对着我笑……”
当晚,陆路在无比的欣悦满足中入睡,朦胧中,她拼命用想像拼凑父母的容颜,每一种样子都跟叔叔的那么相似,虽然他说:“不要叫我叔叔。”
十四岁
初中二年级,陆路的身体像春天的新芽开始生长,在同年龄的少女中,她并特别漂亮,只是笑起来的时候右边脸上有一个深深的酒窝,带着古灵精怪的娇俏,永远不缺奇思异想,常有惊人之语,男生都喜欢跟她在一起,女生也乐于跟她做朋友,大家都喜欢她,除了陆笙。
有时她也会在杂志传媒上看到她唯一的家人,世家子弟,青年才俊,家族事业到了他手上如日中天,最难得风度斐然,乐善好施,出了名的谦谦君子,多少名门闺秀趋之若鹜,他一概以礼相待。偏偏这样一个人,独坐时郁郁寡欢。
他不让她叫叔叔,所以她就直呼他的名字,不管他对她多么冷淡,都阻止不了她对他的依恋。陆笙并不经常在家,只要他出现在陆路面前,她就会不停围着他转,喋喋不休地说着让自己开心的琐事,他不答腔都不要紧,她自己讲笑话都可以让自己笑上很久。大多数时候他看她时的表情冷淡而嫌恶,如同面包上的苍蝇,连挥手驱赶都觉不屑。偶尔心情恶劣,也会指着门让她滚,这时陆路通常对他两手一摊:“陆笙,我知道你不会真的赶我走。”
他冷笑:“你凭什么就这么笃定?“
她说:“除了你,我再没别的亲人,而你也一样。”
陆路想,血缘真是个好东西,它让陆笙再最盛怒的时候也没能真正让她离开。
十五岁
陆笙订婚,他第一次允许她穿着漂亮的裙子出席在晚宴现场。陆路拖着长而累赘的裙裾,兴致盎然地跟每一个她认为帅的叔叔主动搭讪,并且毫不吝啬她的笑容和赞美。习惯了世故的商人们被小姑娘逗得开怀大笑,直称陆先生的侄女真是有趣,更盛赞他不计前嫌,收留忤逆异母兄弟的孤女,是真正君子风范,看这小姑娘快乐如精灵,便知监护人待她不薄。陆路跟着大家一起笑,自动忽略陆笙不经意的皱眉。
然而也有她不愿意看到的小插曲,明媚而娇艳的姐姐,亲昵地挽着陆笙的手,说, “恭喜你,小舅舅。”陆笙回应她的是毫无保留的笑容。
陆路的快乐摇摇欲坠,她避开陆笙,将漂亮的姐姐拉到角落,塌着一张小脸就问:“你为什么叫他舅舅?他不是没有亲人吗?”
漂亮姐姐认出了她的身份,歪着头认真地解释:“我的妈妈,是你叔叔的堂姐,所以我叫他小舅舅,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也该叫我表姐。”
陆路无心理会这复杂而绕口的关系,她只是抓住姐姐的衣袖,不依不饶地问:“你跟他是亲人吗?比我跟他更亲的亲人吗?”
姐姐愣了一会,终于回答:“不,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你们更亲。”
陆路这才笑了,她的快乐重新固若金汤,她摇着姐姐的衣袖:“我真喜欢你。”
她们一起在角落里边吃东西边对满场的男士评头论足。
最后,那个叫章粤的姐姐说:“陆路,你有没有发现,那个快成为你未来婶婶的曾小姐笑起来真像你。”
陆路看了很久,说,她没有酒窝,比不上我漂亮。
十六岁
高中一年级暑假,跟她同岁的幼时玩伴张家明英伦归来,小时后鼻涕永远擦不干净的男生长成了英俊少年,他骑着拉风的山地车,满世界地兜着她去玩,她的笑声跟盛夏的阳光一样洒在景春山路的每个角落。
并排躺在草地上的时候,家明结巴地看着天说:“陆路,我真……真喜欢你……我在英国的时候也……也老想起你笑的样子。”
陆路也看着天空笑:“我要是知道你没有了鼻涕,还成了帅哥,我也一定会想起你。”
回家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她摇晃着家明送她的狗尾草,嘴角还带着笑,她忘记了家明的电话号码,但是还记得他说喜欢她的时候,她嗅到的淡淡青草香气。
回房的路上她哼着前几天学会的歌,经过陆笙房间的时候还探头看了一眼,空落落的,他不在家。
推开房门,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烈的酒味,她退了一步,正想去叫在厨房忙碌的张阿姨,一个趔趄就被拖进了房,狠狠得摔倒在地上。她跌坐在地板上,疼得眼冒金星,还没搞清楚状况,一个耳光又迅速地落在她的脸上。她捂着脸,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陆笙一身酒气,满眼血丝,领带斜到一边,她半张着嘴看着他,竟然忘记要逃跑。
“不愧是她生出来的,你跟她一样地下贱。”他指着她的鼻子骂。
她没见过这样的陆笙,虽然他从来都不喜欢她,却只会冷淡地疏远。她伸出舌头舔了舔疼痛的嘴角,尝到了淡淡的血腥气,还来不及说话,他的身体已经覆了上来,她不知道他想做什么,只知道他发疯一样地撕扯着她的外衣。等到老师卫生教育课上讲过的哪种事不可思议地出现在她脑海里的时候,她的心还在说:那怎么可能?然而她的身体确真实地感觉到痛,比打在她嘴角那一巴掌还要可怕的痛,这痛让她本能地蜷起身子,他却用力地抓着她的脚踝将她的腿打开。他抵住她的时候她哭了,“别……”她在求他放过她,不光是放了她的身体,更是求他放过她对他的爱和信任,这世上她惟一可交付的、与生俱来的爱和信任。
他终究没有放过她。
他在她身上驰骋,咬牙切齿地诅咒她的下贱,然而眼神开始迷离那一刻,却俯下了身,脸贴着她被散发覆盖着的脸颊,低声地唤:“你终于还是我的,婉姐姐。”面颊相贴的地方一片濡湿,分不清究竟是谁的眼泪。
三天之后,各大报纸都刊出劲暴新闻,华泰集团陆笙与电科巨头曾家的千金小区,双方俱称性格不和,了解后和平分手,从此仍是好友,华泰与曾家的合作关系仍将一如既往。

十八岁
陆路热衷于打工,放学后,假期时,多辛苦的活她都干。没有人理解,出生在那样家庭的女孩子,为什么会对每一分钱都有着出奇的执著。
她的世界还是缤纷多彩,永远不乏新的朋友和新的乐趣。
张家明在十六岁那天暑假结束还是回了英国,临行前,他拉着大病一场后消瘦了许多的陆路,说:“跟我一起去英国,你叔叔会答应的。”
陆路只是笑着说:“国内的帅哥我都没有检阅完,怎么能去英国。”
他走了。她再也没有想起过他。他送她的狗尾巴草跟那一天她最后的记忆一样,被碾碎地满地都是,不可收拾。
陆笙在第二天早上就离家外出,他给她请来与陆家多年以来一贯信任的家庭医生。年迈的老医生在看到女孩一身的伤痕时也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只当这可怜的孩子在外受了坏人的凌虐,悉心照料之余,自然守口如瓶。好在这女孩意志力和生命力惊人的强,这样的创伤,不到一个星期,竟然也慢慢地恢复了元气。
陆笙再次回到家中时,他以为他会看到一个重挫之后哀伤不已的女孩,等到天黑,他在阳台后看到了远处的她和同学笑着挥手告别的身影,她进房前的那一刻,脚边依然轻快,只在看见了他之后,呆了两秒,立刻撒腿就跑,像惊慌失措的兔子。
她在楼梯口的时候就被他赶上,他把她一把按在墙上,看到了她脸上赤裸裸的恐惧。平心而论,在见到她之前,他并没有任何要伤害她的念头,毕竟那一天他醉得厉害,事后看到她一身的伤,不是没有过后悔,他不知道怎么面对残局,只得离开,然而终究不安。
陆笙也没有想到,当她再次出现在他视线里的时候,她的笑容竟然刺伤了他,他宁可看到她以泪洗面,这样的话他一定会放过她。只是她怎么能像一块光洁如新的白板一样,轻轻一擦就把所有的污迹抹去。原来这么多年来,他都在嫉妒她的快乐,他孤立她、疏远她、忽略她,她都不在乎,这么多年了,她还是那个自己跟自己玩泥巴的孩子,一个人也可以过得那么好。那对贱人的孩子,怎么可以比他快乐!
他的肘抵在她的胸前,感受到她因恐惧而急剧起伏的胸口,原本只是想给她点苦头,享受打碎她笑容的快感,然而当他和她呼吸交融,那种强烈的欲望又填满了他的胸口。陆笙从来不缺女人,然而多少年来,他只在不久前的黄昏,在与自己留着相似血脉,却长着一张熟悉面孔的女孩身上,第一次感受到圆满的快乐。他知道自己是个疯子,迟早是要下地狱,但这一刻他想通了,如果注定要沉沦,他得要她一起,他要看她在地狱里怎么快乐!
陆路没有很强烈的挣扎,或许她知道自己摆脱不了他,于是就只有一个要求,他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但是别伤害她,这也是往后的几年里,她对他惟一的要求。
二十岁
陆路在本市念的大学,她知道自己的志愿填得多远都没有意义,她飞不出他的身旁。这些年里,不是没有想过摆脱,她就像如来佛手的猴子,以为自己翻到了天边,原来都不过是他起手覆手间的玩笑。他甚至纵容着她的小小心思,放心给她一定程度的自由,然后享受着猫捉老鼠的快乐。
这一年,她开始在左岸打工。章粤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第一次看到陆路手上的伤时,有些事情便了然于心。刚开始是不敢置信,后来是心疼,她尽了最大的能力庇护着陆路,有她母亲的那一层关系在,陆笙毕竟有一丝顾忌,因此,陆路在左岸总算得以有了一段暂时远离他的时光。
有时候章粤不忍心看陆路的笑容,她不知道这样的笑容背后是什么,然而陆路的快乐又是那么真。直到很久以后章粤在另一个人的身上明白,有时候,快乐也是别无选择。
二十一岁
陆路遇见陈朗,犹如有生之年终不能免的一场狭路相逢。
他拉着她,在左岸迷离的灯光里放肆地舞动,灯光全熄灭的那一刻,他用力地吻她,她的世界全亮了。
陆笙没有吻过她。
她从来没办法想像,男女之间双唇交融会是这样的一种感觉,她多么感激陈朗,他给了她从来不敢企及的,触手可及的天堂。
章粤小心翼翼地替她遮掩,她却不怕,他迟早会知道,她就是要他知道!
她带陈朗去看她儿时生活过的老屋,这时,小时候照顾她的爷爷已经去世多年,院子里的玫瑰早已枯萎,只有那角落里的牵牛花,恣意地占据了整片土地。
“你看,这就是我的花!”她雀跃地指着那遍布的蓝色花朵对他说。
陈朗觉得好笑,“从来没有听说有人会种牵牛花。”
她背着手,故作深沉,“知道我为什么要种牵牛花吗――即使是最绝望的土壤里也要开出花来。”
他被她的怪腔怪调逗得发笑,当然,他也没有告诉它,这花只盛开在清晨,中午便会凋谢,所以它还有一个名字,叫做“朝颜”,只盛开一朝的容颜。
她和他走过儿时玩耍过的每一个屋内的角落,最后他在有着积灰的地板上拥着她缠绵。吻她的时候,他如此清晰地感觉到她的快乐,然而,当他解开她的第一颗衣扣,她开始抑制不住地战抖,他起初以为她只是未经人事的惊恐,在她的肌肤越来越多地暴露在他面前后,他被那些新的旧的,纵横在整个躯体上的伤疤惊呆了,他没有办法继续手上的动作。
陆路在他的震惊中平静了过来,她站了起来,当着他的面将身上脱得一丝不挂,青春而姣好的躯体衬着丑陋的伤痕,说不出的诡异可怖。
他在她的笑容里拥紧了她。
“吓着你了把?”她笑着说,声音里是一如既往的轻快,“你先走吧,陈朗。”
他拥着她摇头,强忍着自己喉咙里的颤音,“告诉我,是谁……是谁!”
二十二岁
她终究没有告诉陈朗。
她和他的事情毕竟瞒不过陆笙,很快,陈朗一帆风顺的事业开始四处碰壁,他什么都不顺利,最大的一次意外发生在夜晚加班回家的途中,他的车撞上了迎面而来的外地车,好在安全气囊救了他一命,然而却因此在医院里整整一个月。
陆路没有去看他,她好像是随着他的受伤而遗忘了他,就像遗忘了儿时的张家明。她被陆笙派人从左岸接回去之后就结束了在PUB打工的经历。
后来她听说陈朗出院了,但是他没有再来找她,这样也好。
接着她顺利完成学业,陆笙参加了她的毕业典礼,他当着同学的面拥抱带着学士帽的她,同学们都羡慕她有这样的叔叔。
当天晚上,他在她身上再次得到极致的快乐的时候,她拥住了他,“我想去工作。”
陆笙居然答应了她。他给她在一个朋友经营的合资日化公司里谋了一个小小的职务,她又开始了快乐的上班生涯。部门的同事都喜欢她,就连一向冷淡沉默的女上司也对她照顾有加,每个靠近她的人都可以沾染到她的快乐。
陆笙越来越离不开她,每个不可告人的晚上,他们相拥而眠,遗忘所有的禁忌,只记得对方的体温。
她再出现的左岸的时候是为了别人的一段缘分,她喜欢所有大团圆结局的爱情,那天晚上,她避开了巧遇的陆笙,却与陈朗不期而遇。
她在逆光的角落里看着他对她笑。
晚上,她在陆笙的身下,白的床单,披散的黑色头发。他抚摸着她,像抚摸易碎的瓷器,闭上眼睛之后,他第一次吻她的嘴,她不敢睁开眼,连呼吸都屏住,渐渐地,在一片空白之中感到强烈的窒息。她听到他附在耳边说:“连你也要走……”
陆路像从噩梦中惊醒一样猛地睁开眼,不顾一切地去扳他掐在她脖子上的手,他挥手,又是重重的一记耳光,多么熟悉的痛楚,她忘了他有多久没有这样打过她。
“你以为你能走?”
他声音依旧闲适优雅,带着残忍的笑意,陆路第一次被重重地激怒了,她为什么走不了,她偏要走,一定得走!她使出全身的力气用力蹬开他,他对她没有任何防备,吃痛之下手立刻松开,她脱离了他。
陆笙以为她会立刻夺路而逃,像以往每一次无法忍受的时候那样,可是她没有,而是翻身上前,反手将刚才他施与的那记耳光狠狠还给他。陆笙笑了,她是他养大的小兽,他终于把她逼到退无可退。
两人在她空阔的床上撕打,赤着身,一如最原始的纠缠,她当真豁了出去,舍了命都不在乎,只想让他受伤,她要他尝尝多少年来他带给她的痛。精疲力尽的时候,毕竟是男人的天性占了上峰,他制服她,占据她,他动作着,却松开她的手,喘息着说:“恨我吧,你不是一直都想杀了我?你枕头下的刀呢?还不肯拿出来?多么快乐的女孩,六年来夜夜枕着刀入睡,可为什么你不动手?”
他明明都知道,却那么笃定地在她身边入眠。从十六岁的那个夜晚开始,她无数次地想过用那把刀割破他的喉,要他的血溅满她的脸,要他死在她的面前。
他问得对,为什么还不动手?
“动手呀,你那么像她,应该也跟她一样狠,我给你个机会选择,要不你杀了我,要不就永远别想走。你以为那个黄毛小子可以带你离开,别傻了,当年我可以让生你的那个贱人死,现在也可以让你们死!”
原来是他让她成了孤儿,他让她一生孤苦!
陆路反手迅速抽出了刀,刀是好刀,在黑暗里带着幽蓝的光,她战栗着,哭泣着,看着他在她面前闭上了眼睛。
他猜对了,她下不了手。即使是这一刻,她依旧想像不出父母的模样,她只记得他,从小到大她的亲人只有他。
陆笙听着刀跌落地板上的声音,他在她的绝望中攀到顶峰。平息下来的时刻,他眼角有泪,“为什么你们每一个人都要离开?”
陆路的声音似在他身下,又似很远,“我要走的话并非离不开,你就算再有本事,也不可能只手遮天,我只是不想你身败名裂,陆笙。看在你爱过她,她用命来还了你的份上,让我走吧。”
……
陆路的车在马路上疾驰。陆笙终于用沉默默许了她的请求,陈朗在机场等她,也许她一生只有这最后一次机会。
刚上机场高速的时候,她的手机开始不停地震动,不看不接不想,只要往前开,她渴望的人,渴望的生活都在前面等着她。
拐弯的时候,她在后视镜里看到了熟悉的车子,他终究还是后悔了,他不肯放过她,陆笙的车越来越近,她离机场的距离也越来越短,她好想看到了陈朗痞痞的带着暖意的笑容。
在他尾随上来的那一刻,她对着后视镜微笑,然后猛地往右急打方向盘,车子急速打横,车轮在公路上摩擦出尖锐而刺耳的声音。
在最后一刻,陈朗最后问她的那个问题她终于有了答案

陈朗
陈朗在熙熙攘攘的机场里等待一个女孩的到来,手里捏着两张机票。他和她的那趟航班早已在三个小时前起飞,可是他说过,他会等到这一天的最后一刻。
候机室的大液晶屏里在播放午夜新闻,几个小时前的机场高速上,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一前一后两辆小车急速相撞,其中一辆车里的女孩当场死亡,追尾的车中一男子重伤被送往医院,目前仍未脱离危险期,事故的具体原因未明,现场工作人员对事主的身份均持缄默态度。
凌晨十二点到来的时候,陈朗撕碎了机票。
一直在不远处看着他的地勤小姐终于担忧地走过来,“先生,您已经在这里站了一整天,有什么我可以帮到您的吗?”
他对她微笑:“我在等一个人,可是她不会来了。”
善良的地勤小姐看着眼前俊朗的男子,什么样的女孩忍心让这样的男人苦等不来?她冒昧地问了一句:“她为什么不会来了?”
陈朗在回答之前转身离开,“因为她终于去了她想去的地方。”
他在背对地勤小姐的时候开始肆意地流泪,忽然想起那一天他最后问她的一句话,“陆路,告诉我,你究竟是不能离开,还是根本不想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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